教资考试高中历史教师资格证面试试讲逐字稿万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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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教师资格证面试试讲逐字稿万能模板
1、题目:《罗马法的发展与起源》
2、内容:
公元前3世纪早期,罗马征服并统一了意大利半岛,然后向地中海地区扩张。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至1世纪后期,罗马帝国已经建立三十名个海外行省,控制欧、亚,非三大洲的广阔疆域,统治了许多不同的民族。在征服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特别是被征服者,由于得不到公民法的保护,对罗马统治表现出强烈不满。随看版图的拓展,国际交往的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显然,仅适用于罗马内部的公民法已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为统治如此庞大的国家,罗马帝国的皇帝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把法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颁布的法令成为罗马法的组成部分。法学家也积极编幕法典,进行法律解释,以充实罗马法律。为巩固统治,帝国对行省上层阶级大量授予公民权,对无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给以适当的司法保障。3世纪,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不复存在,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3、基本要求
(1)请在10分钟之内完成试讲
(2)围绕万民法设置两个提问。
(3)有必要的板书设计
教材设计逐字稿
【教学过程】
环节一:导入新课
教师利用多媒体课件展示帝国元首奥古斯的一段抱怨:“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种族和能力上完全不同的各色人等。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统治起来困难至极。”
教师提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呢?引导学生思考,进入新课教学。
环节二:新课讲授
(一)背景
过渡:上节我们学习了习惯法到《十二铜表法》。同学们一起来回忆一下,在这一时期,罗马确定的这种公民法的主要适用范围是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罗马公民,仅指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成年男性公民。
教师出示“罗马扩张示意图”,提问:从地图上我们能够得到哪些信息?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从宏观上看罗马疆域不断扩大,至1世纪后期,罗马帝国已经建立控制欧、亚、非三大洲的广阔区域,成为整个地中海地区的主人。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教师过渡:随着罗马帝国的不断扩张和壮大,罗马法也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由最初的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
1.由公民法到万民法
教师提问: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阅读课文,找出罗马法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吸收了哪些法律来形成万民法的呢?
教师小结:罗马法的完善,其中包括多种内容,主要有皇帝颁布的法令、法学家编纂的法律等纳入其中。帝国对行省上层阶级大量授予公民权,对无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给以适当的司法保障。
教师介绍:到公元6世纪时,皇帝查士丁尼设立专门委员会编撰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统称为《民法大全》这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2.公民法到万民法发展的必然性
过渡:由公民法到万民法的发展,体现了罗马帝国发展的进步。法律的这种发展,更是罗马社会的进步。
教师提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法律发展递变?到底是历史的偶然还是必然,结合课本,请同学们思考一下,小组讨论并说明原因。材料如下:
学生讨论得出,随着帝国的扩大,各国商品经济的发展、贸易的往来,要求有共同的货币和法律,统一秩序。另外,各国的人民也需要和罗马公民一样享有同样的法律保护。
教师总结:经济方面,国际交往的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等新矛盾。政治方面,在罗马向外征服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显现出来。特别是被征服者得不到公民法的保护,对罗马统治表现出不满。由此得出:仅适用于罗马内部的公民法已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
教师强调:公民法向万民法的过渡是历史和罗马发展的必然趋势。
环节三:小结作业
小结:教师请学生担任小老师带领学生共同复习本节课所学。
作业:说说古罗马法律的不断完善带来的影响有哪些?
【板书设计】
教师资格证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一、省考教师资格考试:
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个别地区不同)。不过有些省份还需要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实行“国标、省考”的标准参照性考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1.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严把教师入口关,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2.考试类别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3.考试性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4.考试对象
试点省份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
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6.考试方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目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