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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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状态
指国家形成之前的状态。各个哲学家按其国别与时代不同而有不同的说明。
英国霍布斯认为人们在订立社会契约之前,都有侵犯别人的权利,也有抵制别人侵犯的权利,因而人与人陷于相互战争状态。他称这种状态为“一切人反一切人的战争”,又以“人对人像狼一样”表达同样的意思。他从性恶论出发,认为人性要求人采取最好的方法保持其生命的安全,自然权利是让人有使用他的力量的自由,每人均按其判断与理智作任何他认为有利的事情,因此是保存生命的最好方法:在这种状态下,因为没有共同的权力,就没有法律,也就没有正义与非正义的判断标准,没有正确与错误。武力与欺诈是战争的基本德性,由争夺财富、名誉、统治及其他权力引起竞争、仇恨和战争,竞争者为满足其欲望,就杀害、制服、排挤或拒斥别人。但这种敌对状态并小能完全达到保全自己争得权力的目的:因此理性使人们相信需要有一个和平状态,由此涎生了社会契约。
荷兰斯宾诺莎受霍布斯影响,认为在自然状态巾人们或用武力或用狡黔,或用其他方法来保存自己,这是自然的最高律法和权利。由于每个人都力图保存自己.而不惜损害别人,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甚至自相残杀、为了共同生存,人们自愿缔结契约,把保存自己的权力交给公认的统治者,建立具有民主性质的国家。
社会契约论
认为国家与法的形成起源于人们自愿转让自然权利而缔结契约的理论。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家已提出社会契约思想。
近代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社会契约是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一种思想武器。不同的社会契约说所主张的国家政体也各不相同。
17世纪荷兰的格劳秀斯首先提出。国家是人们缔结契约的产物,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建立的完善的联盟;人民是主权的体现者,由于人们自愿把主权证让渡于他们所选定的人,所以国王才成为主权的体现者。
英国霍布斯认为,人类为结束“人对人像狼一样”的自然状态,自愿放弃自然权利缔结契约建立国家,国家的统治者不属于订契约任何一方,故具有绝对的权力,人民对统治者要绝对服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反抗的表示。
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人平等自由,但没有充分的保证。人们为求得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白愿缔结契约建立国家。国家的统治者是缔结契约的一方。受契约的制约,没有绝对的权力。如果统治者损害人民的利益,人民便不需要再服从他,可以诉者战争,建立新的国家。
荷兰斯宾诺莎认为,人们为避免自然状态中相互残杀,便制订契约建立国家,把原先维护个人生存的自然权利交给公认的统治者。国家的权威不能属于个人,只能属于整个国家。法律的制定要经过全民的同意。认为最好的国家制度是民主政治,它既能保证公民的自由,又能保证社会的稳定。
法国卢梭认为,人们为了克服自然状态中各种不利于人类生存的阻力,必须联合起来,以形成足以克服阻力的合力,于是人们放弃天赋的权利,制订契约,以共同力量来捍卫和保护每一个参加者的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这种联合的行为所产生的道义上的集合体就是国家。强调主权属于人民,如果国家篡夺主权,破坏契约,人民便有权推翻它。
狄德罗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人民具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君主从他的臣民取得权威,故君主不能运用这种权威破坏使他获得权威的契约。期望建立能够保障民主原则的开明君主制。
德国康德认为国家是社会契约的产物,通过契约,每一个人都放弃他们外在的自由而成
为共和国成员,共和国是人民联合而组成的国家。认为人民是完全的主权者,但又认为由社会契约而建立的共和国不是历史上的事实,而是一种理想。社会契约论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起过积极作用,但它对国家与法的起源作了唯心主义的解释,把政治法律关系看作是
杜会生活中决定一切的关系,忽视了决定国家与法所由产生的社会经济原因和阶级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