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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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规范

目录

一、照护需求评估体系简介 (2)

二、评估分类及评估原则 (3)

三、评估机构 (3)

四、评估人员 (4)

五、评估项目的说明及评估报告的书写 (4)

六、评估质量的监督和改进 (8)

附件A:评估流程图 (9)

附件B:青岛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表 (10)

创新内容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日常生活

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自理能力等级1.确定常规

照护服务

2.常规服务

收费依据

3.为补贴发

放提供依据

等一、照护需求评估体系简介

评估员通过对被评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此四项指标进行评估,得出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在此基础上,评估员进一步评估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与家庭成员关系、支付能力、生活习惯等)、老人及家属意愿(养老场所的选择、个性化需求有无等),并结合服务提供方的实际情况做出照护需求的评估和服务提供建议,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图1:青岛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内容

1.提出养老服务形式的建议(机构、

居家、社区)

2.为细致化、人性

化照护服务提供参

考,进一步提升老

人QOL。

3.为社工及其它职

种的介入、多职种

配合提供参考。

老人照护需求及服务建议服务提供方实际情况老人家庭实际情况评估员综合判断老人、家属意愿

自理能力评估在初次评估中可完成,后续的照护需求可根据实

际情况循序渐进地跟进评估(如机构的七日跟踪评估、居家服务的

定期回访等)。

二、评估分类和评估原则

(一)评估的分类

本规范将照护需求评估分为:

首次评估:指对从未接受过照护需求评估的老年人进行的第一

次评估。

持续评估: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首次评估后,老年人健康状

况突然出现明显变化,对首次评估结果有明显影响的,应对其进行

持续评估;接受过首次评估的老年人其健康状况随年龄增长逐渐下滑,应定期对其进行持续评估。

复核评估:首次评估或持续评估的过程或结果存在较大争议时,相关方可申请复核评估。

(二)评估的原则

评估人员进行评估时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独立性:评估人员应遵照规范规定的评估参数和事项进行评判。给出单项结论时不应相互作为参考因素。

公正性:评估工作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不受非相关因素的影响。

保密性:保护评估对象的个人隐私,未经评估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评估对象个人及评估的相关信息。

三、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须依法设立,具有独立开展评估业务的场所、人员和资

质。

四、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评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资质;

(二)诚信记录良好,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符合其它相关要求。

评估人员上岗前应通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照评估工作流程,使用《青岛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表》开展评估工作。

五、评估项目的说明及评估报告的书写

(一)老年人基本信息

本规范对被评估老年人的以下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收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证件号码、曾从事职业、婚姻状况、宗教信仰、户口类别、收入来源、住址、主要家庭成员;其次,对被评估老年人的以下医疗信息进行收集:就医地点、所患重大疾病(具体参见附件B中的“个人基本资料、重大疾病史”)。

(二)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

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共设4个一级指标,包括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一级指标下设22个二级指标(见表1)。

日常生活活动包括10个二级指标,精神状态包括3个二级指标,感知觉与沟通包括4个二级指标,社会参与包括5个二级指标(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件C“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

表1老年人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日常生活活动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便控制、小便控制、

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

精神状态认知功能、攻击行为、抑郁症状

感知觉与沟通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

社会参与生活能力、工作能力、时间/空间定向、人物定向、

社会交往能力

日常生活活动通过对10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总分,等级划分见表2。

表2日常生活活动等级划分

分级分级名称分级标准

0能力完好总分为100分

1轻度受损总分为65-95分

2中度受损总分为45-60分

3重度受损总分为≤40分

精神状态通过对3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总分,等级划分见表3。

表3精神状态等级划分

分级分级名称分级标准

0能力完好总分为0分

1轻度受损总分为1分

2中度受损总分为2-3分

3重度受损总分为4-6分

感知觉与沟通通过对4个二级指标的评定,等级划分见表4。

表4感知觉与沟通等级划分

分级分级名称分级标准

0能力完好意识为清醒,视力和听力评定为0或1,沟通

评定为0

1轻度受损意识为清醒,但视力或听力中至少一项评定为

2,或沟通评定为1

2中度受损意识为清醒,但视力或听力中至少一项评定为

3,或沟通评定为2;

或意识为嗜睡,视力或听力评定为3及以下,

沟通评定为2及以下

3重度受损意识为清醒或嗜睡,视力或听力中至少一项评

定为4,或沟通评定为3;

或意识为昏睡或昏迷

社会参与通过对5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总分,等级划分见表5。

表5社会参与等级划分

分级分级名称分级标准

0能力完好总分为0-2分

1轻度受损总分为3-7分

2中度受损总分为8-13分

3重度受损总分为14-20分

(三)老年人能力等级划分

综合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这4个一级指标的分级,将老年人能力划分为4个等级,能力等级划分标准见表6(评估员可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判定卡”对老年人能力等级做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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