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工业标准J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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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业标准JIS C 0023-1989
(1993确认)环境试验方法(电气、电子)盐雾试验方法
Basic Environmental Testing Procedures Part 2 : Test Ka : Salt mist
1. 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类似的结构零件、机器或其他产品(以下称为试件)相对盐雾的耐老化性之比较试验方法。
本试验方法的目的在于检查保护膜的品质和均匀性。
参考:本标准由IEC 68-2-11 Basic environmental testing procedures. Part 2:Test Ka :Salt mist (1981)翻译而成。
2.一般
在试验的应用或应用的研讨之际,必须考虑下列事项。
(1)本试验不适合一般的盐腐蚀试验。
(2)也不适合在含盐份的大气中使用的各个试件的判断。
因此,对于装置和构件而言,规定了现实条件及各种判断方法的JIS C 0024[环境试验方法(电气、电子)盐雾(循环)试验方法]则更为确切。但是,在产品标准中需要按认证目的应用本试验方法时,各个试件最好以机器整体或装置的一部分用某种保护壳、保护罩、保护层等加以保护后使用为条件进行试验。
3.试验装置
3.1试验槽
试验槽用不受盐雾腐蚀力影响的材料制作,试验槽的详细结构及盐雾的发生方法,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槽内的条件,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4.及7.项要求。
(2)槽内条件要稳定,受紊乱气流影响较少,且能得到同样的条件,槽子要有足够的内容积,不能因试件而影响槽内条件。
(3)试验过程中,盐雾不能直接接触试件。
(4)积聚在槽内天花板、板壁或其他部位上的水滴不可滴落在试件上。
(5)试验槽应带有适当的通气空,以免内压上升,并使盐雾均匀分布,该排气终端应加以保护,以防止骤风引起槽内产生强气流。
3.2喷雾装置
喷雾装置采用能均匀发生细微湿润浓雾的结构,用相对盐溶液无反应的材料制作。
4.盐雾
4.1盐溶液
4.1.1盐溶液浓度
试验用的盐为优质氯化钠(NaCl),在干燥状态下,不纯物按总体质量比小于0.3%,碘化钠按质量比小于0.1%。
盐溶液浓度,为5±1%质量比。
盐溶液,按质量比,以蒸馏水或脱盐水95,盐5±1的比例溶解调制
4.1.2pH值盐溶液的pH值在温水35±2℃的条件下为6.5~7.2,在试验过程中保持在此范围内。为此,也可用稀释盐酸或苛性钠调整pH值。但是,盐水的浓度经调整后也应该为规定的5±1%质量比。另外,每一批新的盐溶液均应测定pH值。
4.1.3喷雾过的盐溶液的再使用喷雾过的盐溶液不可再使用。
引用标准:JIS C 0010环境试验方法(电气、电子)通则
JIS C 0024环境试验方法(电气、电子)盐雾(循环)试验方法
对应国际标准:IEC 68-2-11 Basic environmental testing procedures. Part 2:Test Ka :Salt mist
相关标准:JIS Z 2371盐雾试验方法
4.2空气的供给
供给喷雾装置的压缩空气中,不可存在油或尘埃等杂质。
为了满足试验条件,有必要对压缩空气进行加湿及加热。空气压力应适当,以便所用的喷雾装置发生细微的浓雾。
为了不让喷雾装置因附着盐而堵塞,在喷嘴排放部使空气保持85%以上的相对湿度,有一种方法是向自动注满温水达一定深度的容器中吹入空气成细微的气泡。此时的水温为35℃以上。
随空气流量的增加和试验槽及试验槽周围的绝热下降,可允许水温上升。
水温应控制在向试验槽内送入过剩水蒸气后,试验槽的温度不超过规定值。
5.初期测定
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通过目视方法检查试件的外观,进行电气性测定及机械性检查。
6.前处理
在产品标准中规定适用于试验之前的洗涤方法,例如,规定是否去除油之类的临时保护膜。备注:洗涤方法,要做倒不妨碍对试件盐雾的效果,无论如何不能发生二次腐蚀。试验前尽可能不要用手触摸试件表面。
7.试验
7.1试件的安装状态
试件按产品标准以正规的安装状态进行试验。因此,将试件分各安装状态,分别进行试验。
试件的配置,要做到相互之间或与其他金属部分不接触,并且不影响其他试件。
备注:试验槽内试件的安装状态(相对垂直面的试件表面的倾斜),往往因试件形状的关系,安装状态稍有不同,结果就会相差很大,因此,必须充分注意。
7.2试验槽的温度试验槽的温度保持在35 ± 2℃范围内。
7.3盐雾的条件盐雾的条件,应能维持下列状态,在试件暴露的任意空间内,用水平采集面积为80cm2的洁净容器,平均工作16小时以上,每小时能采集1.0~2.0 ml盐溶液。使用2个以上的采集容器,其配置要不被试件遮挡,在采集盐溶液过程中,来自试件和其他物品的水滴不滴落在内。各采集容器内的盐溶液,可根据pH值及浓度测定的需要加以混合。
7.4盐溶液的浓度及pH值在7.3项中采集到的盐溶液的浓度及pH值,在35 ±2℃条件下测定的场合,应为4.1.1及4.1.2项规定的值。
7.5盐浓度及pH值的测定在下列时点测定盐浓度及pH值。
(1)对于连续使用的试验槽,在试验后测定各试验中采集到的盐溶液
(2)对于未连续使用的试验槽,在试验之前进行16~24小时的试运转,在试运转之后及放入试件之前进行测定,同时,为了保证一定的试验条件,最好还要进行(1)项的测定。
7.6试验时间在产品标准中规定下列任意一种试验时间。
16小时、24小时、48小时(2天)、96小时(4天)、168小时(1周)、336小时(2周)、672小时(4周) 8 后处理试验结束后,产品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场合,小的试件用水道水冲洗5分钟,再用蒸馏水或脱离子水洗涤后,用手甩或吹压缩空气。洗涤用水的温度,为35℃以下。对于大的试件,必要的场合,在产品标准中规定洗涤方法及干燥方法。
除去水滴后,试件按JIS C 0010[环境试验方法(电气、电子)通则]之5.4.1项规定的标准后处理条件放置1~2小时。
9 最终测定按产品标准的规定,用目视方法检查试件的外观,并进行电气性测定及机械性检查。备注注意盐的残留沉淀物不能阻碍测定的再现性。
10.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含有对已试验的试件进行比较所需的信息,报告事项中还应含有放置时间、试验槽内试件的方向和盐溶液浓度及pH值的测定值。
11.产品标准中应规定的事项产品标准中应规定下列事项。
(1)初期测定 5.
(2)前处理 6.
(3)试验时试件的安装状态7.1
(4)试验时间7.6
(5)后处理8.
(6)最终测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