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应如何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如有与本方案相抵触的规定,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解释权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的现象日益增多。为维护被征地区域内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补偿款合理、公正分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5.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对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如有与本方案相抵触的规定,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解释权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一、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征地现象日益增多。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征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3.计划生育家庭及其他依法享有权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分配方式
本次征地补偿款分配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按以下流程进行:
1.拨付征地补偿款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2.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3.讨论通过并报批分配方案;
4.分配补偿款给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五、分配标准
1.土地补偿费:参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
6.报批分配方案;
7.分配征地补偿款。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政策宣传与培训;
3.严肃工作纪律;
4.加强监督与检查;
5.及时解决遗留问题。
村征地款分配方案
村征地款分配方案引言村级征地款是指在农村地区进行征地拆迁时,政府向农民支付的补偿费用。
为了保证征地款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分配方案。
本文将介绍一种常见的村征地款分配方案,并对其适用范围、分配方式以及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适用范围这套分配方案适用于农村地区的征地拆迁项目,包括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
该方案可应用于各个村级组织,无论其规模大小。
分配方式基本原则在制定征地款分配方案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保证每个农户获得应得的补偿;2.透明公开:确保分配过程公开透明,杜绝不公平现象;3.合理有效:合理利用征地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4.综合考虑:综合考虑农民因征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房屋等物品的价值以及农民的个人情况等因素。
分配比例征地款的分配比例应按照征地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通常可以考虑以下因素:1.土地面积:征地款的分配比例可以按照农户所占土地面积的比例进行划分;2.房屋面积:如有房屋被拆迁,征地款的分配比例可以根据农户房屋面积的比例进行划分;3.人口数量:征地款的分配比例也可以按照农户人口数量的比例进行划分。
分配考虑的因素在具体分配征地款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1.经济损失:农户因征地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分配征地款的重要依据之一。
可以考虑农田种植产量减少、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2.房屋价值:如有房屋被拆迁,其价值应作为分配的参考因素之一;3.个人情况:农民的个人情况也需要充分考虑,如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以给予额外关照。
操作流程步骤一:收集信息在开始征地拆迁项目之前,需要收集村民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人口数量等信息。
可以通过户籍登记、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信息收集。
步骤二:确定分配比例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确定征地款的分配比例。
可根据土地面积、房屋面积、人口数量等因素进行权衡,确定最终的分配比例。
步骤三:计算补偿金额根据分配比例,计算每个农户应得的补偿金额。
可以根据征地款总额按比例划分,或根据具体因素进行调整。
征地补偿款分配使用方案(模板)
xxxxxxx镇xxx村牧委会关于征地补偿款
分配使用方案
我村自2020年至今村集体及牧户共收入各类补偿款5232208.05元,大写:伍佰贰拾叁万贰仟贰佰零捌零角伍分。
其中村民各人账户收入共计4755002.05元,大写肆佰柒拾伍万伍仟零贰元零角伍分(包括征地补偿款和网围栏损坏补偿款);村集体收入477206元,大写:肆拾柒万柒仟贰佰零陆元整。
为了合理合法的分配使用补偿款,村委会依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已承包到户的草原补偿款分配给相应的承包户,即谁承包谁拿补偿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未承包到户的土地补偿款由村集体管理使用,主要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集体土地补偿款的使用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决议后方可使用。
三、现有的集体补偿款477206元,转入x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账户,做为合作社启动资金。
聘请专业财务公司管理帐目。
合作社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村三委及村民的监督,年底公示收支明细。
四、塔日冷种养殖基地由xxx市xxxxxxx镇xxx村股份
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每年年底公示收支明细,由村委会负责年底分红事宜,分红比例不低于全年净收入的60%。
五、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村民依法监督。
如发现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补偿款的违法行为,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检举。
2022年4月12日。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及市农委等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本次征用我组土地82.14亩。
每亩2.33万元,共计191.3862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1.77亩,计4.1241元,此次可分配金额187.26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以2011年11月1日,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
三、分配对象本村在籍的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人口及其自然增长的农业人口。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比例的确定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6:4,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
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
2、新生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后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截止到2011年11月1日征地补偿安置界定日前(包括当时)所的;且户籍在村的新生子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安置补助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3、后迁入人口根据合肥市委文件,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农转非”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
5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凡是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其户口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在读学生及连续在学的研究生,其户口在校(或在村),人在校(未毕业)的应享受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2024年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土地征用范围与面积1.1 土地位置1.2 土地面积1.3 土地用途第二条:土地征用补偿原则2.1 补偿标准2.2 补偿方式2.3 补偿计算公式第三条:土地征用补偿费用3.1 土地补偿费3.2 安置补助费3.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4 青苗补偿费3.5 其他补偿费用第四条:补偿费用支付方式4.1 支付时间4.2 支付方式4.3 支付主体第五条: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分配5.1 分配原则5.2 分配方式5.3 分配时间第六条: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6.1 双方职责6.2 协调机制6.3 问题解决方式第七条:土地征用协议的签订与生效7.1 签订程序7.2 协议生效条件7.3 协议变更或解除条件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责任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争议解决途径9.2 争议解决时限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0.1 生效条件10.2 变更条件10.3 解除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1.1 终止条件11.2 终止后的处理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违约保密责任第十三条:法律法规适用13.1 适用法律13.2 法规冲突解决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件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土地征用范围与面积1.1 土地位置本协议所指土地位于市区(县)街道(镇)村,具体地理位置以附件一《土地位置示意图》为准。
1.2 土地面积征用土地的总面积为平方米(具体面积以附件二《土地面积清单》为准)。
1.3 土地用途征用土地的用途为项目用地,具体用途以附件三《土地用途说明》为准。
第二条:土地征用补偿原则2.1 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元/平方米;(2)安置补助费:元/平方米;(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平方米;(4)青苗补偿费:元/平方米;(5)其他补偿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是针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文件,其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征地补偿款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机制,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公平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满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
1. 合理公平原则,征地补偿款分配应当遵循合理公平的原则,保障每一位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位被征地农民都能够分享到征地补偿款的利益。
2. 补偿优先原则,征地补偿款应当首先用于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包括对土地、房屋、果树、林木等的补偿,以及对因征地而造成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损失的补偿。
3. 公益优先原则,征地补偿款中的一部分应当用于公益事业,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治理等,以造福被征地农民及其所在的社区。
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程序。
1. 制定分配方案,在征地补偿款划拨到乡镇政府账户后,乡镇政府应当根据征地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和被征地农民的人数等因素,制定具体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2. 公开透明分配,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应当公开透明,乡镇政府应当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公开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和具体分配标准,接受被征地农民的监督和意见。
3. 分配执行,乡镇政府应当按照制定的分配方案,将征地补偿款按照每位被征地农民的应得份额进行分配,并及时发放到每位被征地农民的手中。
三、征地补偿款分配管理。
1. 建立专门管理机构,乡镇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征地补偿款管理机构,负责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2. 加强监督管理,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合理使用和分配。
3. 定期公示情况,乡镇政府应当定期公示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被征地农民的监督和评议。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效果评估。
1. 定期评估效果,乡镇政府应当定期对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效果进行评估,包括被征地农民的满意度、征地补偿款的使用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024年版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协议背景与目的1.1:协议的背景1.2:协议的目的第二条:土地征收范围与面积2.1:征收土地的范围2.2:征收土地的面积第三条:土地征收补偿标准3.1: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3.2:补偿标准的计算方式第四条:补偿款项的支付4.1:补偿款项的支付时间4.2:补偿款项的支付方式第五条:补偿款项的分配5.1:补偿款项的分配原则5.2:补偿款项的分配方式第六条:征收土地的安置6.1:征收土地的安置政策6.2:安置地点的选择第七条:征收土地的搬迁7.1:搬迁的时间安排7.2:搬迁的费用承担第八条:征收土地的过渡期安排8.1:过渡期的长度8.2:过渡期的费用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9.1:违约行为的界定9.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争议的解决方式10.2: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1.1:合同的生效条件11.2:合同的终止条件第十二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2.1:合同的修改方式12.2:合同的补充内容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保密信息的界定13.2:保密责任的承担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其他重要的合同条款14.2:附加的合同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背景与目的1.1:协议的背景甲方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对乙方所持有的位于_______的土地进行征收。
此协议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征收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2: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规定甲乙双方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标准、支付方式、安置政策等内容,以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保障乙方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征收而降低。
第二条:土地征收范围与面积2.1:征收土地的范围本次征收的土地位于_______,具体范围如下: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应当全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应当全部支付给失地农民。
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征地补偿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国家政府机构在对市民的地进行使用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
对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各级政府应按照相关的分配原则,分配形式进行分配。
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征地补偿的标准还是由当地政府来制定的。
以下是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的详细介绍。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其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应当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内容。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二、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上诉状上诉人:XXXX,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上诉人因不服XX人民法院(XXXX)XX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的第一项判决,依法改判为:广州市XXX路XX号XXX单元中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原告所有,XX.X平方米的单元面积归上诉人所有。
上诉理由:1、一审原告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补偿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应当予以驳回。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XX年,上诉人安置原审原告回迁之后的数年之内一直未对公摊面积的问题向上诉人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向上诉人或法院主张过关于公摊面积增大要求进行补偿的问题,因此原审原告关于要求对于公摊面积增大的部分进行补偿的诉讼请求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2、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违反关于公摊面积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首先,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土地补偿款应如何分派
土地补偿款应如何分派土地补偿款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征收者支付的一种金钱补偿。
土地补偿款的分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下面从不同角度探讨土地补偿款的分派方式。
首先,土地补偿款的分派应当考虑被征收者的权益保护。
对于农民被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其所失去的土地的类型、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补偿。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可以采取一定的标准来计算补偿金额,例如按照当地土地市场价格或者按照土地价值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对于城市居民被征收住房的情况,应当按照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以确保他们能够有能力购买新的住房。
其次,土地补偿款的分派应当注重公平性。
公平是土地补偿款分派的核心原则之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对于同一种类型的土地或者房屋,补偿款应当一致。
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土地补偿款标准也应当基本一致,避免因地域、时间差异导致的不公平情况。
同时,对于不同征收项目的被征收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补偿政策,确保各类人群的权益得到公平保护。
再次,土地补偿款的分派应当注重费用的透明度。
征收单位应当向被征收者清楚地公示补偿标准,将补偿款分派过程进行透明化,使被征收者容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补偿款的分配情况。
同时,征收单位应当充分听取被征收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他们能够合理行使自己的权益。
公众监督机制也应当建立起来,通过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对土地补偿款的分派进行监督,确保分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后,土地补偿款的分派应当考虑被征收者的长期利益。
土地征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被征收者的生计和生活。
因此,分派土地补偿款时应当充分考虑被征收者的长远利益。
除了直接给予现金补偿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补偿,如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机会、创业扶持等,以帮助被征收者更好地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综上所述,土地补偿款的分派应当从被征收者的权益保护、公平性、透明度和长远利益等多个角度进行考虑。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如何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农村征地补偿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一)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
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二)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在当前农村,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补偿基本不存在争议,⽽在⼟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上分歧却是相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店铺为⼤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家!⼀、⼟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式如下:1、⼟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需要安置的⼈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付给安置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地和组织、个⼈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地,应当依法及时⾜额⽀付⼟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贪污、挪⽤、私分、截留、拖⽋征收补偿费等费⽤。
⼆、村委会有权决定如何分配⼟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吗?《⼟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地补偿费后,其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地补偿费发⽣纠纷的情形⼤量⽽普遍存在。
为此,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地承包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持。
但已报全国⼈⼤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性法规、⾃治条例和单⾏条例,地⽅政府规章对⼟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山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
山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其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应当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内容。
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事项,应当予以公示。
第七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第八条征收或者征用农村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并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补偿费。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批准制定各设区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者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生活水平。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进行土地征用时,对被征用的土地的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的规定。
本文将提供一些相关参考内容,分为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两个方面。
一、补偿金额1. 土地面积补偿: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偿,并且要考虑到土地的适宜利用程度、土地质量等因素。
2. 产出补偿: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有农作物产出情况进行补偿,应该对已经投入的劳力和费用进行合理补偿。
3. 基础设施补偿: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如房屋、道路等,应该进行相应的补偿。
4. 土地市场价格参考:可以参考当地近期土地交易的市场价格,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二、补偿方式1. 一次性补偿:将全部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农户,方便农户迅速获得相关资金。
2. 分期补偿:将补偿款分为多个阶段支付给农户,可以根据农户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3. 投资补偿:将一部分补偿款用于农户自身的农业发展或其他投资项目,以提高农户收益来源。
4. 就业补偿: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户,提供就业机会或者培训,使其在其他领域找到就业机会。
三、其他注意事项1. 合理程序:征地的程序合法、公开、公正,要通过与农户的协商、听取农户的意见,确保补偿金额和方式的公平。
2. 农户参与决策:征地决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听取农户的意见和需求,并尽量在农户的意愿范围内进行补偿安排。
3. 公示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应该进行公示公告,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度。
4. 低保户、贫困户优先:对于低保户、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应该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的补偿安排。
总结起来,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应该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户的需求合理设定补偿金额和方式,确保农户的权益不受损害,并且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山东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In places deeper than night, there must be darker eyes than night.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山东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山东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
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
山东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
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
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
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
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
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主要是指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取得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分配方案。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的规定,对于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因此,村民委员会在制定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时应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同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村民委员会制定的分配方案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表决程序获得通过,方可实施。
在制定分配方案时必须注意,分配方案的制定不仅在程序上必须合法,而且在内容上也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
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的上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未依法对承包土地进行变更的,承包人的经营权不得改变,所以其参与分配的权利仍然是存在的。
老人土地补偿款分配协议书
土地补偿款分配协议书
甲方:[老人姓名]
乙方:[继承人姓名]
丙方:[继承人姓名]
丁方:[继承人姓名]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具体地址]的土地使用权,现因[具体原因],该土地被征用,甲方获得土地补偿款共计[补偿款金额]元。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土地补偿款的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补偿款金额]元,该款项由甲方和乙方、丙方、丁方共同享有。
二、甲方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原始所有者,同意将土地补偿款中的[甲方分配比例]分配给乙方,[甲方分配比例]分配给丙方,[甲方分配比例]分配给丁方。
三、乙方、丙方、丁方作为甲方的[具体关系,如子女、亲属等],承认甲方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接受分配。
四、甲方承诺在收到土地补偿款后的[具体时间,如15个工作日内],将各自应得的款项汇入乙方、丙方、丁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乙方、丙方、丁方在收到各自应得的土地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以证明款项已收到。
六、本协议一经签署,即表示各方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无异议,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额外要求。
七、若因土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发生争议,各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具体地点]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签字]
乙方签字:[签字]
丙方签字:[签字]
丁方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具体日期]。
土地补偿款分配协议书范本
土地补偿款分配协议书范本甲方(土地所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补偿款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土地所有方,乙方为因土地征收或征用而需获得补偿的一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补偿款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土地补偿款的确定1.1 甲方同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土地补偿款。
1.2 土地补偿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
第二条补偿款的支付方式2.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土地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2 乙方收到土地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土地征收或征用的相关证明文件。
3.1.2 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土地补偿款。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2.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获得土地补偿款。
3.2.2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土地补偿款的支付流程,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补偿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支付金额的____%。
4.2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6.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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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何分配
案情
1998 年10 月土地承包时,邓某以户主身份一家人承包了3.4 亩土地,承包人口约为4.7 人。
1999 年1月,赖某与同组的邓小兵(系邓某之子)结婚,并于同年10月23 日生育邓雪,成为邓某家庭成员共同生活。
2000 年正月,在亲属参与下,邓某家庭进行了分家,邓小兵、赖某、邓雪一家分得邓某户下约一半的土地耕种,同时就其它财产、债务进行了分割。
2002 年10 月,因咸池水库二期借水工程建设,国家征用了以邓某为户主的承包户内土地 1.68 亩。
根据征地拆迁安置方案,邓某户内 5 人可安置 3 人,安置补助费每人6000 元,可获得安置补助费18000 元;每亩土地补偿费12500 元,可获得土地补偿费21000 元。
邓某家安置的是赖某、邓小兵、邓雪。
2003 年 3 月,邓某领取土地补偿费21000 元、安置补助费18000 元。
2008 年6 月,赖某、邓小兵离婚,邓雪由赖某抚养。
赖某、邓雪起诉要求分割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
分歧
此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赖某、邓雪在邓某户内享有承包经营权。
赖某、邓雪作为享有承包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经农转非安置,即丧失了作为该组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现作为水库移民的合法权利应予保护。
因此,本案土地补偿费21000 元、安置补助费18000 元应归赖某、邓雪和邓小兵共同所有。
由于该费用由户主邓某领取,赖某、邓雪已不属邓某户内家庭成员,邓某占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按份返还给赖某、邓雪。
另一种意见认为,农村土地被征收后的土地补偿费,在性质上是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的补偿。
因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对土地补偿费享有均等的权
利。
本案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系将土地补偿费分配到实际被征收土地的承包经营户,因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该承包经营户内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对分配到的土地补偿费享有均等的权利。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赖某、邓雪系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系邓某承包经营户内成员,因此,赖某、邓雪应与邓某、何久翠(系邓某之妻)、邓小兵对分配到的土地补偿费享有平等的权利。
安置补助费系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地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邓小兵、赖某、邓雪系邓某农村承包经营户因征地丧失对剩余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资格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需要安置的人员,安置补助费应由该农转非的 3 人享有。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土地补偿费究竟是在邓某、何久翠、邓小兵、邓雪和赖某之间分配还是在邓小兵、邓雪和赖某之间分配的问题,两级法院对此认定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本案中,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系将土地补偿费分配到实际被征收土地的承包经营户,因此认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中的人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成为能否领取土地补偿费的关键。
赖某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虽出嫁,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未变化。
邓雪系该集体经济组织内自然出生的人员,亦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由于当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邓小兵与赖某尚未离婚,赖某与邓雪自然属于邓某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成员,依靠该户承包地生活,其与邓某、何久翠及邓小兵之间享有平等的土地补偿收益权。
由于我国农村承包经营系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以户主为代
表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户主个人,应属家庭成员共有,无论被征收的土地此前在家庭内部划分为谁耕种,邓某承包经营户分家后实际新组建的两个家庭未与本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建立承包合同关系,征收发生后,表现为仍系原邓某家庭承包经营户承包土地的减少,是家庭成员共同的生活来源的减少,不是家庭某一成员或部分成员承包经营土地的减少,因此,征地分配的土地补偿费也应由家庭成员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