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灶企业技术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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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三相电磁灶

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参考了《GB4706.29-199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磁灶的特殊要求》,本商用三相电磁灶在电压保护范围、热效率、功率、保护装置、感应加热线圈与主电源的电气隔离等技术要求上与《QB/T 1236-1991 电磁灶》均有不同。依据标准化法特制定本产品企业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遵循了《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2-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本标准起草单位:XX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

商用三相电磁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三相电磁灶(以下简称电磁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客车、宾馆饭店等使用的商用三相电磁灶。本标准不适用于家庭用电磁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T 3280-1992 不锈钢冷轧钢板

QB/T 1236 -1991 电磁灶

TB/T 2839-2003 铁道客车用电热开水器

TB/T 3021-2001 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TB/T 3058-2002 铁路应用机车车辆设备冲击振动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3.1 《QB/T 1236-1991》规定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2 标准锅

a)凹形锅:本标准中测试使用的凹形锅为锅底曲面与凹形微晶玻璃曲面相吻合、用1mm厚、牌号

为ST-12的钢板制成的、口径为360mm的凹形铁锅。

b)平底锅:本标准中测试使用的平底锅为广东南海佳能现代厨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口径为280mm的

不锈钢平底锅。

4 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a) 灶眼数量:电磁灶按灶眼数量分为单灶眼(代号I),双灶眼(代号II)和三灶眼(代号III)三种;

b) 电磁灶根据单个灶眼的功率分为5kW、6kW、8kW、…(分别标记为5、6、8、…)。

4.2 型号命名

设计序号:A、B、C…

单个灶眼的功率(kW): 5、6、8、…

灶眼数量:I、II、III

型号标记示例:

DCZ-Ⅲ-5/5/8-A 表示具有三个灶眼,功率分别为5kW、5kW、8kW,设计序号为A的商用三相电磁灶。

5 要求

5.1 适用环境

a) 气压:86kPa~106kPa;

b) 温度:–25℃~45℃;

c) 相对湿度:不大于90 %;

d) 电源:AC 380(1±10%)V (50±1)Hz 三相四线制。

5.2 外观与结构

5.2.1 外观

电磁灶的外观应光洁无锈迹,外壳无明显的焊缝暴露。铭牌上的图案和文字应清晰,部件无缺陷,紧固件不松动,微晶玻璃承锅面无气泡和伤痕,柜门开启关闭灵活,无明显的松动现象。

5.2.2 灶台壳体

电磁灶的灶台壳体应采用符合GB/T3280-1992 规定的非磁性不锈钢板(1Cr18Ni9Ti)加工制作。不锈钢板的厚度不小于1.2mm。

5.2.3 风冷系统的结构要求

应有进风管、活动滤网、风机绝缘隔板、风机受电接插件。风机安装应便于维修更换。

5.2.4 接地螺钉和接地标牌

电磁灶的外壳近地面端应设置接地螺钉和接地标牌,其要求满足TB/T 2839-2003 中5.5.1的要求。

5.2.5 漏电保护要求

电磁灶必须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1s的漏电保护开关。

5.2.6 电气箱

电气箱的对外连接应使用满足额定电压电流要求的笼式弹簧接线端子,信号出口用航空插头座,信号线、电源线均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导线,三相电源接线端应有U、V、W、N 热塑套管标记。接地线用黄绿色(PE)热塑套管标记,接地线的截面积应≥4 mm2。

5.3 电气安全和电气性能要求

5.3.1 电气安全要求

5.3.1.1 绝缘电阻

a)冷态:不低于20MΩ;

b)热态:不低于2MΩ;

c)湿热态:不低于2 MΩ。

5.3.1.2 介电强度

整机能承受6.2.1.2规定的耐压试验,无击穿闪络现象(型式试验中介电强度试验在第6.4条结构安全试验之后进行)。

5.3.1.3 电磁兼容性

电磁灶传导干扰和辐射干扰应符合TB/T 3021-2001 第 12.2.8.2 中表3的规定。

5.3.1.4 泄漏电流

电磁灶的泄漏电流不大于0.5mA/kW。

5.3.1.5 感应加热线圈与供电电源间的隔离

感应加热线圈与供电电源间用脉冲功率变压器进行电气绝缘和隔离,感应加热线圈与供电电源之间应能承受AC 2500V 50HZ (漏电流设定10mA) 1min的耐压试验,无击穿和闪络。

5.3.2 电气性能要求

5.3.2.1 电功率

在额定电源电压下(AC 380V 50Hz),电磁灶的实际消耗功率在额定功率的+5% ~ -10% 范围内。

5.3.2.2 功率调节范围

在额定电源电压下电磁灶实际消耗功率的调节范围不小于额定功率的30%~90%。

5.3.2.3 电压适应范围

电磁灶在额定输入电源±10% 的电压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正常工作是指电磁灶能正常加热)。

5.3.2.4 欠压保护

输入电源电压低于(80±2)% 额定输入电压时,欠压保护应动作,故障指示灯应按表1规定的故障状态显示。

表1 故障灯指示的状态

5.3.2.5 过压保护

输入电源电压高于(120±2)% 额定输入电压时,过压保护应动作,故障指示灯应按表1规定的状态显示。

5.3.2.6 短路保护

当电磁灶功率输出级输出短路时,保护电路能自动关闭激励使电磁灶停止工作, 故障指示灯应按表1规定的状态显示。

5.3.2.7 过热保护

当冷却系统失效,电磁灶的功率输出级使散热器温度超过(60±5)℃,保护系统能使电磁灶自动停止工作,故障指示灯应按表1规定的状态显示。

5.3.2.8 无锅自停

当工作中的电磁灶从灶面移去锅, 10s后电磁灶能自动切除激励脉冲使电磁灶停止工作,故障指示灯应按表1规定的状态显示。

5.3.2.9 小件物品不加热特性

电磁灶微晶玻璃灶面上置直径小于8cm的小件物品,开启电磁灶,故障指示灯作无锅状态指示,10s 后工作指示灯熄灭,电磁灶停止工作。

5.3.2.10 灶体外壳温度

在环境温度低于40℃的状况下,电磁灶工作时锅压圈以外的柜体、灶台面各处任意点温度不应该超过60℃。

5.3.2.11 锅把手温度

电磁灶工作中,凹形锅、平底锅把手非金属部分、平底煎锅金属长柄手柄离锅边缘10cm以外的金属手柄温度均不超过60℃。

5.3.2.12 连续工作时间

保持(200±15)℃油温,电磁灶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h。

5.3.2.13 热效率

电磁灶的热效率不小于85%。

5.4 适用环境要求

5.4.1 高温贮存

电磁灶在(55±2)℃环境中贮存8h后应能正常工作。

5.4.2 交变湿热

电磁灶在(25±3)℃、(55±2)℃;相对湿度45%~75%、95% 的环境中交变湿热二个循环,共计48h,恢复24h后能正常工作。

5.4.3 低温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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