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1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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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作业指导书

钢轨探伤作业指导书

钢轨探伤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与要求
1.1目的:钢轨探伤及伤损检查
1.2要求:钢轨探伤执机人员须取得铁路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委员会颁发的1级或以上的技术资格证书,焊缝伤损的判定人员需具有铁路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委员会颁发的2级或以上的技术资格证书。

2适用范围及引用标准
2.1适用范围:
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探伤工使用钢轨超声波探伤仪(以下简称:探伤仪)进行钢轨探伤作业。

2.2引用标准:
《工务作业标准钢轨超声波探伤作业》(TB/T 2658.9-1995)
《钢轨超声波探伤仪》(TB/T2340-2012)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总工电〔2019〕34号)《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试行)》(铁运〔2012〕83号)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试行)》(铁运〔2013〕29号)。

《钢轨探伤管理办法》

《钢轨探伤管理办法》

探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大准铁路公司钢轨探伤管理,提高钢轨探伤作业质量,力争“零责任”断轨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段探伤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钢轨探伤工作具有流动性大、技术性强、安全责任重等特点,是钢轨防断、确保行车安全的关键工作。

根据《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钢轨探伤作业应安排在白天进行。

段各有关部门要为探伤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业务学习条件,要对探伤设备的转运、存放、上道作业等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3条探伤从业人员应固定,探伤队伍应稳定,段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探伤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选拔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探伤工作,综合区段应建立探伤人员演练场所,并建立探伤人员技术档案。

第4条各工区探伤人员应加强技术交流,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技术总结,提高探伤技术水平。

第5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大准铁路公司从事钢轨探伤的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6条机构和人员。

1.分管副段长负责全段钢轨探伤管理工作。

2.技术科负责全段钢轨探伤技术管理工作。

3.综合区段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全段钢轨探伤工作。

4.探伤工区负责日常钢轨探伤、焊缝全断面探伤和疑似伤损的复核,设置专职探伤数据分析人员进行探伤数据回放分析,分析人员必须具有Ⅱ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

5.探伤执机人员必须具有I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方可准予上道独立探伤,焊缝全断面探伤人员必须具有Ⅱ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Ⅱ级探伤人员应不少于探伤人员总数的50%。

6.探伤仪故障检修人员(兼职)必须具有Ⅱ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具有必要的电子技术知识和技能。

7.段有关部门和综合区段要定期对探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学习条件,以提高探伤人员的业务素质。

探伤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对不适应钢轨探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7条工作职责。

(一)生产技术科1.负责全段钢轨探伤的技术管理,修订段钢轨探伤管理办法,制定季节性探伤工作要求,布置综合区段组织实施。

GTC-80型钢轨探伤车运行检测作业指导书

GTC-80型钢轨探伤车运行检测作业指导书
皮带张紧度要求:在皮带中间用手指下压 10~15mm 为正 常
3.3.3 检查发动机机油油位:油位必须在安全油位之间,否则应 立即进行补油或放油。
3.3.4 液力变速器、车轴齿轮箱内油位应在标准刻度线上,不能 少,过少导致润滑不良;也不能过多,过多易产热升温。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3.5 传动轴检查:检查输入和输出法兰处螺栓有无松动;检查 各焊接处是否有裂纹;检查传动轴防松标记是否有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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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通过车站必须确认“预告信号、进站信号、道岔、行车凭证 及出站信号”。
停车
区间 信号
按规定速度行驶
注意或减速运行
5.4 运行前、运行中、运行后正确操作使用运行监控装置。 5.5 需要减速时,应先减油门,使发动机转速平稳降速至怠速, 待车速降至 30km/h 切换到二档,10km 切换到一档, 必要时施加空气 制动,使速度下降直至停车。 5.6 停稳后,将换档器置于空档位,变扭器开关置关闭位。 6 探伤检测作业 6.1 探伤系统操作控制台
防松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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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基础制动检查:检查制动单元与转向架(制动器横装时, 为安装座)的连接螺栓;检查制动器本身活动部位紧固螺栓;检查闸 瓦与车轮踏面的间隙(标准为 4~8mm);检查制动器制动和缓解动 作。
3.4 探伤人员检查内容 3.4.1 检查 1#、2#发电机组的润滑油量,润滑油应在油尺刻度范 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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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轨廓系统工作装置检查:检查检测梁有无变形、裂纹,检 查检测梁与转向架之间连接螺栓的防松标记;
3.6GYK 检查、制动试验、拆除防溜 3.6.1GYK 检查:检查设备状况;GYK 自检;输入基础数据;录入 运行揭示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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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作业指导书

钢轨探伤作业指导书

钢轨探伤作业指导书目次1作业条件 (2)2人员要求 (2)3作业料具 (2)4配合要求 (2)5安全风险构成 (2)6防护要求 (3)7作业程序 (3)8质量标准 (5)9作业流程图 (6)1作业条件1.1.1 V≤120km/h线路应在天窗点内作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1.2 120km/h>V≤200km/h必须点内作业1.2作业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人员要求2.1 岗位要求2.1.1施工负责人应由工班长或胜任人员担任。

2.1.2 探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2.2人员配置防护人员2人,作业人员不少于4人。

3作业料具钢轨探伤仪1台、活口扳手1把、手工检查锤1把、钢卷尺1个、钢直尺1把、反光镜、照明器具。

4配合要求车务段5安全风险构成5.1违章施工作业风险5.1.1在探伤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回放,造成钢轨折断风险5.1.2 重新上道无回退造成钢轨折断风险5.2从业人员伤害风险5.2.1进入桥梁或长大隧道,探伤前应和巡守人员、驻站联络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大桥上探伤时,应沿步行板走行,避免踩空。

5.2.2雨后、凝冻、结冰等天气应做好防滑措施,高道床地段提前下道避车,防止摔伤。

5.2.3施工地段探伤,要注意施工车辆的来往和线路上散放的机具、配件,防止绊脚和碰坏仪器。

6防护要求6.1线路区间作业设置驻站联络员1人、工地防护1人。

6.2道岔区段作业正线道岔作业:设置驻站防护1人、工地防护1人。

站线道岔作业:设置驻站防护1人、工地防护1人。

6.3站内作业正线作业:设置驻站防护1人、工地防护1人。

站线作业:设置驻站防护1人、工地防护1人。

7作业程序7.1探伤前7.1.1 作业负责人应督促检查仪器状态,机具备品和台帐记录簿。

对照作业卡片布置当天作业安排、作业要求,提出安全预警、薄弱地段预报。

并将有关安排和要求填入《探伤工作日志》。

7.1.2 检查仪器各部是否正常,调节仪器灵敏度。

灵敏度调节后须报请施工负责人确认。

钢轨探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钢轨探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钢轨探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钢轨探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目次(一)手工检查 (3)(二)焊缝探伤 (7)(三)路轨探伤 (16)(四)数据回放 (27)2(一)手工检查仪器无法检查或探伤薄弱处所,正常探伤灵敏度条件下,回波显示和报警不正常,或正常回波不显示处所,应采用手工检查。

一、检查工具:手工检查弹簧锤、电筒、反光镜、钢尺、活动扳手等。

二、手工检查按照“一看、二敲、三照、四卸”的程序进行。

1、“看”(目视检查)(1)钢轨:全面观察钢轨表面状态、注意发现伤损钢轨所具有的特征,结合仪器综合判断钢轨有无伤损。

(2)辙叉:全面观察道岔各个部位,认真检查辙岔心薄弱处所和裂纹多发生部位。

32、“敲”(弹簧锤敲击检查)(1)用小锤敲击看所发现的可疑处或不良接头、道岔部位。

小锤的重量应根据轨型而定,P43轨用0.5kg小锤、P50轨用0.7kg小锤、P60轨用1.0kg小锤检查。

敲击时做到眼看跳动,耳听声音,手感振动,综合判断可疑处所伤损。

(2)发现伤损时应依据《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中轻、重伤的判定标准进行判伤,并按要求打上相应的伤损标识,及时填写相应的伤损通知书,重伤钢轨应及时上报工务段调度,重伤通知书应及时交线路工区更换。

43、照(用镜子和电筒检查)(1)照轨头侧面、下颚及轨腰、螺孔、轨底,从镜子中观看裂纹,锈线或其他伤损特征。

(2)照叉趾和叉跟颚部。

4、卸(拆卸螺栓和夹板)用看、敲、照等方法检查后,发现有疑问不能确定时,应卸下螺栓或夹板进行检查。

钢轨探伤时需要拆检,应通知线路工区配合。

拆卸夹5板时,按更换夹板作业设置好防护方可进行拆卸作业。

6(二)焊缝探伤一、班前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1、点名、布置生产任务,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交底。

2、明确当日作业内容及作业要点、技术操作规程。

3、讲清当日作业区段的安全风险提示及风险卡控点。

二、检查探伤设备技术状态及防护备品1、检查各通道探头线及探头齐全,电源电压充足,确认仪器性能状态良好。

成都铁路局钢轨探伤作业标准

成都铁路局钢轨探伤作业标准

成都铁路局钢轨探伤作业标准成都铁路局钢轨探伤作业标准1.范围1.1本标准适⽤于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钢轨探伤专⽤仪器(以下简称探伤仪)对38Kg/m及以上钢轨在探测区域内的缺陷,如核伤(轨头横向裂纹)、裂纹(纵向裂纹、⽔平裂纹、斜裂纹)以及钢轨焊接部位缺陷的超声波探伤。

1.2本标准不适⽤于整体浇铸锰钢叉⼼,钢轨重叠缺陷,严重磨耗使轨头踏⾯变形探头不能正常⼯作的钢轨以及粘接形式缺陷的探伤。

2.⼈员资格2.1探伤执机⼈员应符合TB/T2154.3规定,还须取得铁道部门⽆损检测考核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

2.2探伤⼈员应了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各种钢轨类型⼏何尺⼨、伤损钢轨标准,伤损钢轨分类及其缺陷分布规律等基础知识。

3.探伤班组及备品3.1在线路上进⾏探伤作业,⼀般情况下⼀个探伤班组配备2台探伤仪上道作业,每个班组应不少于8⼈(含焊缝探伤),其中两⼈执机;两⼈⼿检兼辅机;三⼈防护;⼀⼈施⼯负责(提⽔)。

单台探伤仪作业不少于5⼈(含焊缝探伤),了望条件较差地段应增设防护联络员,⼈员不⾜时禁⽌上道作业。

3.2探伤班组除配有探伤仪(含⼀般附属⼯具外),还应配备表1所规定的备品。

表1 探伤所需备品4.仪器、探头、耦合剂、试块4.1仪器4.1.1钢轨探伤仪应符合TB/T2340规定;焊缝探伤仪、通⽤探伤仪必须符合JB/T10061标准的规定。

4.1.2 探伤仪按正常速度检测钢轨时应⽆杂波,⽆杂乱报警声。

4.1.3各通道时基线闸门范围应符合相对应的轨型。

4.1.4探伤仪应按通道序位规定配臵探头,探测⽆缝线路时应使⽤双45゜探头。

4.1.5探伤仪应由探伤维修管理组每年⾄少全⾯检测⼀次。

每季度进⾏⼀次季检,检控车间(探伤⼯区)组织做好探伤仪的⽇常保养、⽉测试,配合季度检修,检测内容见表2。

表2 探伤仪性能检测内容4.2 探头4.2.1 探头及保护膜应符合TB/T2634规定。

4.2.2 探头需经探伤维修管理组检测合格后并粘贴合格证⽅能上道使⽤。

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

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

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1--19钢轨折断标准:1、钢轨全截面至少断成两部分;2、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头截面;3、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底截面;4、允许速度大于120km/h区段钢轨顶面有长大于50mm,深大于10mm的掉块,允许速度大于160km/h区段钢轨顶面有长大于30mm,深大于5mm的掉块。

9钢轨重伤标准(文字补充部分)1、钢轨内部有裂纹:包括核伤(含黑核、白核)、钢轨纵向裂纹等;2、钢轨表面有裂纹:包括螺孔裂纹、轨头下颚裂纹(透绣)、轨腰水平裂纹、轨头纵向裂纹、轨底裂纹等(不含轮轨接触疲劳引起轨顶面表面或近表面是鱼鳞裂纹);3、轨头下颚透绣长度超过30mm;4、钢轨在任何部位变形(轨头扩大,轨腰扭曲或鼓包),经确认内部有暗裂;5、钢轨探伤人员和线路(检查)工长认为有影响安全的其他缺陷。

9钢轨伤损标记1—49钢轨头部磨耗轻伤标准1—2注:1总磨耗=垂直磨耗+1/2侧面磨耗。

2、垂直磨耗在钢轨顶面1/3处(标准工作边)测量。

3、侧面磨耗在钢轨踏面(按标准断面)下16mm处测量。

9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1—39道岔伤损标准:2010年1月监控车间一、高锰钢整铸辙岔轻伤标准(含可动心轨辙岔中高锰钢整铸翼轨、岔跟座)1、辙岔心宽40mm断面处,辙岔心垂直磨耗(不含翼轨加高部分),50kg/m及以下部分,在正线上超过4mm,在到发现上超过6mm,其他站线上超过8mm;60kg/m及以上钢轨,在允许速度超过120km/h正线上超过4mm,其他正线上超过6mm,到发线上超过8mm,其他站线上超过10mm;可动心轨宽40mm断面及可动心宽20mm断面对应的翼轨垂直磨耗(不含翼轨加高部分)超过4mm.2、辙岔顶面和侧面的任何部位有裂纹。

3、辙岔心、辙岔翼轨面剥落掉块,在允许速度大于120km/h 的线路上长度超过15mm,且深度超过 1.5mm;在其他线路上长度超过15mm,且深度超过3mm.4、钢轨探伤人员和线路(检查)工长认为有伤损的辙岔。

钢轨探伤作业标准

钢轨探伤作业标准
• 3、探伤执机人员应符合TB/T2154.3规定,还须取得铁道部门
无损检测考核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
• 4、探伤人员应了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各种钢轨类型几何尺寸、
钢轨轻、重伤的标准,伤损钢轨分类及其缺陷分布规律等基础 知识。
• 5、在线路上进行探伤作业,一个探伤工区配备二台钢轨探伤
仪上道作业时,每个班组必须不少于8人,单台仪器作业(含 焊缝探伤仪)不少于5人,了望条件较差地段必须增设防护联络 员,人员不足时禁止上道作业。
6、探头及保护膜必须符合TB/T2634《钢轨超声波 探伤仪探头技术条件》的规定。 7、通用探伤仪必须符合JB/T10061标准的规定。 8、探伤车间应配齐检测仪器、探规定头综合性能 的标准试块,并备有与线路上钢轨类型相同的各 种伤损钢轨实物试块。 9、探伤车间应配备WGT—3、GTS-50、GTS— 60A(加长)、GTS-60B、IIW(CSK-1A)、GS-1-5、 钢轨焊缝探伤试块等试块10、探伤工区除配有探 伤仪(含一般附属工具外,还应配备下表所规定 的备品)。
的探伤检查。经探伤确认无伤的再用轨应在轨面上表明 “探伤时间”。确认有伤的再用轨,应在轨面两端用钢 剁打上明显的“×××”标记。 2)更换再用轨,原则上先探伤,后上道。对未探伤已上道 的再用轨,必须立即组织跟踪探伤。
10、成段更换钢轨探伤
1)成段更换钢轨或再用轨,在线路验交时,必须由工务段 用探伤仪进行探伤,并在三个月内加强检查和监控。
设备
1、探伤车间根据探伤周期和工作量配齐钢轨探伤仪, 为保证仪器设备检测维修工作正常进行,还应配有相 应的检修仪器、设备及工具。 2、超声波钢轨探伤仪是精密电子仪器,必须加强维护 保养。探伤仪应有计划的轮换使用,不能长期闲置。暂 不使用的仪器,应每月进行一次开机和充电,并做好记 录。 3、上道作业的仪器要保证完整无缺、性能良好,无故 障。严禁仪器带“病”工作。 4、新购置的探头必须由各探伤维修管理组负责测试, 各单位不得使用没有合格证的钢轨探伤仪专用探头。 5、探伤仪必须符合TB/T2340《多通道A型显示钢轨超 声波探伤仪技术条件》的规定。

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

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

哈尔滨铁路局企业标准Q/HBT2031 —2007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2007-12-25发布2008-01-20实施哈尔滨铁路局发布Q/HBT2031-2007目次前言 (Ⅱ)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作业程序·24 作业安全·6ⅠQ/HBT2031-2007前言钢轨探伤工作是一项流动性大,技术性强,安全责任大的工作,实现钢轨探伤作业标准化是加强钢轨探伤工作,提高探伤质量,防止断轨事故,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随着列车速度、轴重和密度的提高,特别是随着我局线路设备及检测手段的变化,原局发企业标准Q/HBT1101—2002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已不适应要求,特修订钢轨探伤作业标准。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工务处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人:侯士俊朱定波任书斌ⅡQ/HBT2031-2007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应用钢轨探伤仪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对钢轨进行检查过程的班前准备、布置工作、伤损分级和处理、避车、班后整理、总结以及安全事项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役钢轨探伤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分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钢轨探伤管理规则》TB/T2658.9-1995 《钢轨超声波探伤作业》3 作业程序3.1 班前准备3.1.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班前要充分休息,提前20分钟到岗,衣帽穿戴整齐,防护员必须按标准着装。

3.1.2 探伤工区必须根据《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的规定应配备超声波探伤试块,包括:标准试块CS-1-5、CSK-1A或IIW试块等;对比试块:WGT-3试块和阶梯试块等;实物对比试块:GTS-60、GTS-60C、GTS-50试块等,并在每月、季对钢轨探伤仪进行性能检测。

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1

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1

哈尔滨铁路局企业标准Q/HBT2035 —2008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2008-04-01发布 2008-04-30实施哈尔滨铁路局发布Q/HBT2035-2008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主要工种作业标准 (1)3.1 钢轨探伤车司机 (1)3.2 钢轨探伤车检车员 (6)3.3 钢轨探伤车探伤工(操作员) (7)3.4 钢轨探伤车机械钳工 (8)3.5 钢轨探伤车电工 (10)3.6 钢轨探伤车中式烹调师 (11)3.7探伤数据地面分析员 (12)4 探伤检查有关规定 (12)Q/HBT2035—2008前言钢轨探伤车作业是一项流动动性较大,技术专业性件较强,安全责任大的工作,实现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化是加强钢轨探伤车作业管理,提高钢轨检测质量,防止断轨事故,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列车速度、密度、轴重提高,我局线路设备及检测手段相应发生变化,为适应铁路线路钢轨检测的需要,特制定大型钢轨探伤车检测作业标准。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工务处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人:任书斌苗加福刘云鹏刘井林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型钢轨探伤车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对钢轨检测过程中各工种班前准备、作业检查、数据整理及安全事项的基本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分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铁运(2006)177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46号《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227号《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轨道车管理规则》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哈铁总[2007]4号《行车组织规则》3 作业标准3.1 钢轨探伤车司机3.1.1班前的准备3.1.1.1 本务、副班司机提前30分钟到岗(出乘前6小时内禁止饮酒,保持精神状态良好);按规定着装整齐,备齐有效司机驾驶证、探伤车年检合格证、车辆探伤合格准行证、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

探伤作业

探伤作业

钢轨母材的探伤作业一.概述本探伤区段位于平原地区,气候炎热,四季不分明,无桥梁隧道。

二.探伤作业标准(1)检查周期正线`(2)人员要求1、探伤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心,加强学习提高探伤技能。

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标准作业程序操作,做到不漏探、不错判,安全生产。

2、探伤人员应熟悉钢轨伤损的分类,轻、重伤钢轨的标准,了解管内钢轨的类型、焊头及运用情况和疲劳程度,易出现缺陷的部位,运用仪器对伤损进行综合判断分析,作出正确结论。

3、探伤执机人员应符合TB/T2154.3规定,还须取得铁道部门无损检测考核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

4、探伤人员应了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各种钢轨类型几何尺寸、钢轨轻、重伤的标准,伤损钢轨分类及其缺陷分布规律等基础知识。

5、在线路上进行探伤作业,一个探伤工区配备二台钢轨探伤仪上道作业时,每个班组必须不少于8人,单台仪器作业(含焊缝探伤仪)不少于5人,了望条件较差地段必须增设防护联络员,人员不足时禁止上道作业。

6、各探伤作业班组应设立安全值日一名,并距探伤小车前后各800米处设置专人防护,显示停车手信号,并随车移动,防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资格者担任,探伤作业时,要集中精力,随车人员要注意防护人员的信号。

双线地段探伤仪推行方向应迎着来车方向,邻线来车时,要暂停检查。

随机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和对讲机。

8、大修施工地段探伤,要注意施工车辆的来往和线路上散放的机具、配件,防止绊脚和碰坏仪器。

9、焊接接头全断面探伤时,应设专人防护。

担负打磨、铲渣、除锈人员应戴上防护镜。

凡拆除的扣件、夹板应及时恢复,并按要求拧紧、锁定。

10、为防止漏检,以仪器检查为主,手工检查为辅,但严禁用手工检查代替仪器检查。

手工检查时,应按“一看、二敲、三照、四卸”的方法进行。

11、探伤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 2. 3条、第3. 2. 5条的规定下道避车。

在隧道、桥梁避车时,人员、仪器同时进入避车洞、台。

铁路钢轨探伤车运用管理办法

铁路钢轨探伤车运用管理办法

铁路钢轨探伤车运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钢轨探伤车(以下简称探伤车)是自轮运行的大型专用检测装备,主要对铁路在役钢轨内部伤损(以下简称钢轨伤损)进行超声波无损检测,部分探伤车还安装了铁路工务巡检系统(以下简称工务巡检系统)。

为加强和规范探伤车的运用管理,保证探伤车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可靠,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探伤车运用管理工作坚持科学检测、综合分析、安全运用的原则,总体要求是:(一)严格执行国家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有关标准及规定,合理设置检测参数,动态保持良好耦合,确保获取可靠的检测数据。

(二)建立检测数据地面回放分析制度,在计算机自动分析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检测数据的全程回放、人工判读和周期对比,合理评判钢轨伤损或其他异常。

(三)运用与维护并重,加强对探伤车车辆、检测系统(含超声检测系统、工务巡检系统及其车下悬挂结构)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和正常检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局各型标准轨距探伤车的运用和管理,米轨探伤车、各合资铁路公司探伤车及其他装有钢轨超声检测系统的专用车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探伤车安装的工务巡检系统的运用和管理按照《铁路工务巡检系统运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总公司运输局负责拟订全路探伤车运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路探伤车的运用管理工作;组织探伤车技术培训和关键岗位的岗位资格培训;提出总公司铁路基础设施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探伤车的年度检测计划;推动探伤车的技术发展并安排相关检测试验。

第六条检测中心在总公司运输局指导下,承担全路钢轨探伤监督性检查和调研分析、探伤车超声检测系统年度检定、探伤车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具体组织探伤车检测试验;制定本单位探伤车操作维护细则;负责本单位探伤车运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铁路局负责编制本局探伤车的年度检测计划;组织实施铁路局管内探伤车的检测、运行工作;制定本局探伤车运用管理细则;制定本局各型探伤车操作维护细则;负责本局探伤车运用管理工作。

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1

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1

哈尔滨铁路局企业标准Q/HBT2035 —2008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2008-04-01发布 2008-04-30实施哈尔滨铁路局发布Q/HBT2035-2008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主要工种作业标准 (1)3.1 钢轨探伤车司机 (1)3.2 钢轨探伤车检车员 (6)3.3 钢轨探伤车探伤工(操作员) (7)3.4 钢轨探伤车机械钳工 (8)3.5 钢轨探伤车电工 (10)3.6 钢轨探伤车中式烹调师 (11)3.7探伤数据地面分析员 (12)4 探伤检查有关规定 (12)Q/HBT2035—2008前言钢轨探伤车作业是一项流动动性较大,技术专业性件较强,安全责任大的工作,实现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化是加强钢轨探伤车作业管理,提高钢轨检测质量,防止断轨事故,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列车速度、密度、轴重提高,我局线路设备及检测手段相应发生变化,为适应铁路线路钢轨检测的需要,特制定大型钢轨探伤车检测作业标准。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工务处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人:任书斌苗加福刘云鹏刘井林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型钢轨探伤车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对钢轨检测过程中各工种班前准备、作业检查、数据整理及安全事项的基本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分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铁运(2006)177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46号《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227号《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轨道车管理规则》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哈铁总[2007]4号《行车组织规则》3 作业标准3.1 钢轨探伤车司机3.1.1班前的准备3.1.1.1 本务、副班司机提前30分钟到岗(出乘前6小时内禁止饮酒,保持精神状态良好);按规定着装整齐,备齐有效司机驾驶证、探伤车年检合格证、车辆探伤合格准行证、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

钢轨探伤作业标准

钢轨探伤作业标准

人员要求
• 1、探伤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心,加强学习提高探伤技
能。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标准作业程序操作,做 到不漏探、不错判,安全生产。
• 2、探伤人员应熟悉钢轨伤损的分类,轻、重伤钢轨的标准,
了解管内钢轨的类型、焊头及运用情况和疲劳程度,易出现缺 陷的部位,运用仪器对伤损进行综合判断分析,作出正确结论。
1)道口轨面不洁,应执行“一扫、二冲、三探伤”的作 业要领。
2)遇有道口外两端短尺轨接头或大道口内接头均应仪器 和手工结合检查。
7、 桥梁钢轨探伤 1)进桥前应检查小车的机械部件、机具备品,以防松动
坠落。 2)桥上探伤,应加大水量,必要时应校正出水口。 3)凡发现可疑波形,而又无法拆检的接头,应通知养路工
4)线路换轨大修焊接的接头,办理移交时,工务机械段应 向所属工务段移交完整的探伤资料。
3、 道岔部位探伤
1)进入道岔前,作业负责人根据道岔各部位状态,提出探 伤重点。大站场(或编组场)应明确各组道岔的探测范围。
2)基本轨探测要慢走细看听报警,分清各探头回波和不同 报警声,曲基本轨要保持探头与轨面的藕合良好,必要时 进行反向探测。遇有尖轨高于基本轨,应随时注意探头与 轨面的藕合情况。
钢轨探伤作业标准
超声波探伤原理
超声波是指频率为超过20kHz的声波,探伤利用了其三个特 性: 发射特性:当超声波由一种介质进入另一种介质的时候会发 生反射,当介质密度相差悬殊时,声波几乎完全反射回来。 衰减特性:在传播过程中,由于受到介质或者杂志的阻碍, 强度会产生衰减。 声速特性:在同样条件下,其在同一介质中传播速度为常数, 这是进行测量的基础。 对钢轨进行探伤基本原理是利用声波在不同介质中的传播特 性,用200kHz的声波射人钢轨中,当遇到钢轨损伤时,根据 反射回来的信号,即可判断伤痕的大小及位置。在探伤仪上 安装有不同角度的探头,分别检查不同部位的损伤。 脉冲反射法是超声波探伤中应用最广泛的方法。

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

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

哈尔滨铁路局企业标准Q/HBT2031 —2007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2007-12-25发布2008-01-20实施哈尔滨铁路局发布Q/HBT2031-2007目次前言 (Ⅱ)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作业程序·24 作业安全·6ⅠQ/HBT2031-2007前言钢轨探伤工作是一项流动性大,技术性强,安全责任大的工作,实现钢轨探伤作业标准化是加强钢轨探伤工作,提高探伤质量,防止断轨事故,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随着列车速度、轴重和密度的提高,特别是随着我局线路设备及检测手段的变化,原局发企业标准Q/HBT1101—2002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已不适应要求,特修订钢轨探伤作业标准。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工务处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人:侯士俊朱定波任书斌ⅡQ/HBT2031-2007钢轨探伤工作业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应用钢轨探伤仪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对钢轨进行检查过程的班前准备、布置工作、伤损分级和处理、避车、班后整理、总结以及安全事项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役钢轨探伤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分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钢轨探伤管理规则》TB/T2658.9-1995 《钢轨超声波探伤作业》3 作业程序3.1 班前准备3.1.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班前要充分休息,提前20分钟到岗,衣帽穿戴整齐,防护员必须按标准着装。

3.1.2 探伤工区必须根据《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的规定应配备超声波探伤试块,包括:标准试块CS-1-5、CSK-1A或IIW试块等;对比试块:WGT-3试块和阶梯试块等;实物对比试块:GTS-60、GTS-60C、GTS-50试块等,并在每月、季对钢轨探伤仪进行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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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局企业标准Q/HBT2035 —2008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2008-04-01发布 2008-04-30实施哈尔滨铁路局发布Q/HBT2035-2008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主要工种作业标准 (1)3.1 钢轨探伤车司机 (1)3.2 钢轨探伤车检车员 (6)3.3 钢轨探伤车探伤工(操作员) (7)3.4 钢轨探伤车机械钳工 (8)3.5 钢轨探伤车电工 (10)3.6 钢轨探伤车中式烹调师 (11)3.7探伤数据地面分析员 (12)4 探伤检查有关规定 (12)Q/HBT2035—2008前言钢轨探伤车作业是一项流动动性较大,技术专业性件较强,安全责任大的工作,实现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化是加强钢轨探伤车作业管理,提高钢轨检测质量,防止断轨事故,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列车速度、密度、轴重提高,我局线路设备及检测手段相应发生变化,为适应铁路线路钢轨检测的需要,特制定大型钢轨探伤车检测作业标准。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工务处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哈尔滨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人:任书斌苗加福刘云鹏刘井林大型钢轨探伤车作业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型钢轨探伤车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对钢轨检测过程中各工种班前准备、作业检查、数据整理及安全事项的基本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分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铁运(2006)177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46号《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227号《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轨道车管理规则》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哈铁总[2007]4号《行车组织规则》3 作业标准3.1 钢轨探伤车司机3.1.1班前的准备3.1.1.1 本务、副班司机提前30分钟到岗(出乘前6小时内禁止饮酒,保持精神状态良好);按规定着装整齐,备齐有效司机驾驶证、探伤车年检合格证、车辆探伤合格准行证、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

3.1.1.2 主任(副主任)向司机下达当日探伤检测计划,布置安全预想及注意事项,由本务司机复读当日计划,并落实安全注意事项,由副班司机根据计划要求,向所在车站和行车调度申请当日运行区段调度命令。

3.1.1.3 根据分工,对车辆进行检查由主任(副主任)、工程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抽检,并在“检修记录簿”上签名,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1.1.4 检查发动机散热器的水位、燃油箱、润滑油的油位,是否存在“三漏”,检查传动皮带张紧度,各传动件螺丝是否达到标准。

3.1.1.5 检查制动手柄、起动按钮、仪表盘、电源泉开关是否安装牢固,并检查另一端驾驶室制动是否处于保持位并取下制动手柄。

3.1.1.6 进行制动试验,确认制动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1.1.7 检查蓄电池液位及连接线与端子接触是否良好。

3.1.1.8 检查工具备品,同时按照《轨道车管理规则》要求检查安全防护备品。

Q/HBT2035-20083.1.1.9 起动发动机后,当发动机转速平稳后,起动机车信号、监控装置、无线列车调度电话(简称“三项设备”),同对“三项设备”进行性能试验,避免出现故障影响作业。

3.1.1.10 检查发动机状态,倾听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观察各仪表显示工作状态。

按照《制动机试验标准》对车辆制动系统进行试验,保证制动系统工作正常。

3.1.1.11 出库前由副班司机负责撤除防护、防溜装置,完成后通知司机确认;并由司机和主任(副主任)共同确认线路运行状态、保证运行安全。

3.1.2 作业中3.1.2.1 发车前本务司机应根据运行区段,正确输入“监控装置”运行区段的数据。

3.1.2.2 本务(副班司机)在开车前,必须对本线设置的附属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影响探伤小车检测的装置,避开此装置后,方可放下小车检测。

3.1.2.3 发车时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车机联控,确认出站(进路)信号、行车凭证;探伤车接到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采用行车无线调度电话向探伤车发出的开车指令时,由本务司机复述,并有副班司机确认后,方可鸣笛开车。

动车前要与操作员联系,操作员准备好后方可动车。

在运行中,集中精力、加强瞭望,不得做与行车无关工作,听从车站和行车调度的指挥。

在检测中,当探伤车进入曲线前50m时,通知系统操作员前方即将进入曲线注意;在遇有道岔时也需通知系统操作员,调整运行速度,提高探伤系统检出率。

3.1.2.4 在检测中,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注意信号显示状态按规定速度运行。

在通过车站、道口、桥梁、隧道、曲线及施工及瞭望困难地段时必须减速,鸣笛。

3.1.2.5 在检测中,本务司机在行驶中要随时观察各种仪表、轴温报警器显示是否正常,倾听发动机、传动、走行等部位有无异响;副班司机巡检另一端仪表发动机、传动、走行等的工作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处理;在长大坡道运行时,应控制速度,禁止熄灭空档溜放。

3.1.2.6 在GTC-3型探伤车检测时,限速30Km/h,遇有曲线、钢轨状态不良地段时,检测速度按附表1执行;在进入道岔前25m时限速20km/h,在岔前闭锁探伤小车,通过辙叉后解锁。

3.1.2.7 在GTC-4型探伤车检测时,限速50Km/h,遇有曲线、钢轨状态不良地段时,检测速度按附表2执行。

3.1.2.8 在检测中,遇有探轮破损时,操作员通知司机准备在前方站停车换轮,司机接到通知后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请求车站停车更换,车站值班员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按列车调度员指示处理。

3.1.2.9 在站内换轮时,司机不得离开位置,防止溜车;主任(副主任)派防护员随车进行防护,确保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3.1.2.10 站内临时停车时,车辆必须采取保压制动,站停在5分钟以上时,司机或副班司机下车对整车进行巡视(巡视走行、传动、制动装置、变速箱,车轴齿轮箱的漏油),不得擅自离岗。

3.1.2.11 副班司机在探伤检测中兼职操作小键盘,及时校对里程,并记录误差值。

3.1.3 转线3.1.3.1 在站内进行转线作业时,司机必须服从车站的统一指挥,停车站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呼唤应答制度,必须认真瞭望,确认信号或相关标志,避免冒进信号。

3.1.4 作业后3.1.4.1 完成当天检测任务后,司机与车站值班员联系,转入指定专用线停留,在转入专用线停留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拧好手制动机,副班司机用双止轮器双向止轮,止轮器要安好压实,并加锁防盗;同时在车组两端设置双面红色信号灯光防护。

Q/HBT2035-20083.1.4.2 完成每次计划检测任务后,在终点转入停留库时,需确认信号及停留走行的线路状态,确认后方可转入停留库。

3.1.4.3 入库停留后,按规定将各开关、手柄等置于正确位,断开电源开关,按规定做好车辆防溜、防火、防盗工作。

3.1.4.4 当天或每次计划检测任务完成后,按照探伤车日常保养标准对车辆进行保养。

3.1.4.5 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必须整理《探伤车工作日志》,其中包括运用、检修、调度命令等原始记录,保留5年。

GTC-3型探伤车曲线作业速度一览表附表1Q/HBT2035-20083.1.4 作业安全3.1.4.1 从事操作大型钢轨探伤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

3.1.4.2 在运行中,密切注意地面信号的变化,防止冒进信号;车下检查时,防止碰坏手脚及其它部位,保证人身安全。

3.1.4.3 在电气化区段运行时,严格执行《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的规定。

3.1.4.4 做好探伤车的防火工作,严禁使用明火预热发动机、油箱、油管,不熄火时不得用油棉丝布擦拭发动机,车内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具,灭火器具放置应便于摘取的地方。

3.2 钢轨探伤车检车员3.2.1 作业前准备3.2.1.1 探伤车检车员提前30分钟到岗(出乘前6小时内禁止饮酒,保持精神状态良好);按规定着装整齐,并佩带标志,持检车员证上岗。

3.2.1.2 参加当日班组安全预想分析会,掌握探伤检测计划、记录于本人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负责落实。

3.2.1.3 清点工具备品,应有检车锤、手电筒、对讲机、嵌套、皮带、螺丝刀、钳子、活口扳手、测温仪等。

3.2.1.4 按照车辆检查项目,对车辆走行、制动、连接、悬挂、车电部分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填写“车辆检查记录簿”,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2.1.5 利用手信号与司机联系试验制动系统,确认制动机行程、缓解状态良好,核对风压表中风缸压力。

3.2.2 作业中3.2.2.1 在车辆运行时,每20分钟巡检一次,并填写记录簿。

3.2.2.2 巡检有无异常振动、异音、异味、两车连接渡板高度差有无异常,并检查车内设备如,墙、柜及悬挂物螺丝是否紧固,门、窗、锁作用良好。

3.2.2.3 及时维修桌、椅及洗面间、卫生间的设备。

3.2.2.4 在检查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3.2.2.5 在车辆运行时,在后端监视车辆运行状态,监视轴报温度,每2小时检查一次。

3.2.3 站停时3.2.3.1 站停5min以上时,携带对讲机于司机联系下车巡查;检查项目为轴温、闸瓦、风管、阀、减振装置、走行、制动、排障器、车钩等情况。

检查完毕通知司机。

3.2.4 作业后3.2.4.1 检查车钩三态作用良好,润滑到位;折角塞门灵活有效,软管不漏风无老化。

3.2.4.2 检查速度传感器、轴温传感器安装牢固,接线无松动、破损、脱落;燃油箱体完整、无变形破损,支架牢固无开焊,加油口盖严密。

3.2.4.3 检查制动缸、制动杆、各穿销、垫圈、开口销齐全完好,安装牢固,制动缸端盖螺栓齐全无松动,制动主管无松动漏风,制动缸行程符合技术要求;手制动良好,拉杆、拉链完好,垫圈、开口销齐全。

3.2.4.4 检查基础制动杠杆、拉杆无弯曲、变形、裂纹,润滑良好,各部销钉、垫圈、开口销、安全吊链齐全。

3.2.4.5 检查车下悬挂装置牢固可靠。

3.2.4.6 整理记录。

3.2.5 作业安全Q/HBT2035-20083.2.5.1 车下巡检前必须与司机互通信息,做好联控。

3.2.5.2 车下巡检中注意防护邻线来车停止作业。

面向来车方向站立,注意通过车辆有无坠落物、棚布绳拴,防止刮伤。

3.2.5.3 在检修中防止碰坏手脚及其它部位,保证人身安全。

3.3 钢轨探伤车探伤工(操作员)3.3.1 作业前准备3.3.1.1 探伤工(操作员)提前30分钟到岗(出乘前6小时内禁止饮酒,保持精神状态良好);按规定着装整齐,必须持证上岗(携带系统操作证、超声波Ⅱ级探伤证),检查探伤系统所用备件及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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