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概论》复习笔记 第一章 语言和语言学——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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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技巧:
简答题——纲领性地阐明
论述题——先阐释论述中出现的概念。深入探讨:全面,即把涉及到论述题中内容的所有知识点有逻辑地组织起来。
第一节 语言的客观存在形式
1.1什么是语言
“语言”不是物质实体,但它客观存在
存在形式首先表现为人与人的“口头交际”行为:
涉及到三个方面:
① 离不开一个个体的生活经历、所处社会地位和要处理的问题
因此涉及大量社会问题、文化问题、哲学问题、逻辑问题
②大脑要有分析理解语言的机制
涉及复杂的心理和生理问题
③要有一整套发音、听音的器官和控制神经网
涉及复杂的生理和物理问题
类似通讯理论中编码和解码的过程:
编码——发出——传递——接受——解码
语言的客观存在形式和语言学家研究的语言不完全一样:
①语言客观存在形式有口语和书面语
②口语存在形式复杂,人人不同且同一人身上也不同,不规整
③书面语个人也有各自特点
④语言学家研究的只是经过他们主观概况和不同程度上理想化、简单化了的语言
1.2口语和书面语
口语:语言首先存在的客观形式
书面语:文字出现后,语言的第二种客观形式
口语和书面语的关系:
①分别是语言的两种客观存在形式(语音为载体&文字为载体)
②任何一种语言都是先有口语,后有书面语,且大多数语言在存在的历史上只有口语而没有相应的书面语
③任何一种书面语只能在口语的基础上产生,且迟早要随着口语的演变而演变
④口语是第一性的,书面语是第二性的(由于②、③)
口语发生巨变而书面语长期保持古代语言面貌不变的”文言脱节“现象:中国的文言文和西方的拉丁文
这种现象只有在社会发展滞后、教育不普及、交通通讯不发达,极少数人掌握书面语的社会里才能勉强维持。
口语与书面语的主要差别:
①书面语不是口语的忠实记录和机械复制
②口语比书面语多了各种面部表情、语气语调、手势体态;书面语只记录了词语,比口语更精炼准确,但还要补充描述省略后会影响理解的成分
公式:口语基本语言成分=书面语基本语言成分+书面描写的口语非语言成分
③书面语产生后具有相对独立性,克服了口语时空上的局限,能累积起更丰富的语汇、更精密复杂的语
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和语言环境中进行的,而且交际双方或各方在进行口头交际的同时常常伴随着各种面部表情、手势和体态,还有各种不同的口气和语调,而书面语一般没有记录这些成分,而只记录了词语,即口语传递信息和思想感情的关键成分,同时。书面语是经过推敲的,因此更简练、精确。另一方面,书面语为了补充口语交际时的语境等非语言成分,又不得不添加一些成分。确切地说,书面语是经过加工、提炼和发展了的口语的书面形式。另外,书面语一旦在口语的基础上产生以后,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就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史。书面语由于克服了口语在空间和时间两方面的局限,就有可能积累起比口语更丰富的语汇,更精密复杂的语法结构,更多样化的表达方式,从而反过来影响和促进口语的发展。
④(在研究上的甄别)书面语和口语在多数情况下一般是基本一致的。即指基本的语言成分是一致 ④(在研究上的甄别)
的。如果书面语和口语严重脱节,那么,迟早最终还是要适应口语的演变而发生变化。因为口语是第一性的,因此,研究语言首先应研究口语,并且当书面语和口语发生严重分歧时,应以口语为准。决不能由于重视书面语的研究而忽视口语的研究,更不能认为书面语是语言研究唯一的对象或主要对象。
2、在分析语言与民族的关系时,西方有的语言学家运用“相互理解程度”作为区分“语
言”和“方言”的唯一标准。请分析上述观点并指出其实质
答:运用“相互理解程度”作为区分“语言”和“方言”的唯一标准这一观点是由新兴的民族国家的语言和社会历史的特殊情况决定的。在那些国家里,“语言”、“民族”、“国家”几乎是同义词,虽然不同地区“口音”不同,但相互理解不成问题。
因此,所谓“相互理解程度”是指:相互能理解的是同一语言的不同方言,相互不能理解的是不同的语言。同时也指:相互能理解的各个方言从属于同一民族的语言,使用同一语言的人属于同一民族;相互不能理解的是不同的语言,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属于不同的民族。
但是,这种观点是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因此,单纯依据“相互理解程度”,也就是语言结构本身差异的程度,来确定几种身份未定的“话”是属于同一“语言”的不同“方言”,还是不同的“语言”,从而确定有关的社会群体是一个“民族”,还是几个主张,强调不同的“民族”,这种方法是把复杂的问题过于简单化了,而且很可能回在政治上引起严重后果。而且,坚持这种观点的语言学家是持实用主义的“双重标准”的:对弱国坚持自己的主张,强调“相互理解程度”的原则,不惜割裂原本属于同一民族的各个相互通话有困难的群体,拒绝承认他们使用的口头交际工具是同一语言的方言,而坚持认为是不同的“语言”,从而认定这些原本属于同一民族的社会群体是不同的民族。而他们在处理自己国家和强国的民族问题时,却放弃了“相互理解程度”的原则。转而充分尊重这些国家的社会政治历史,尊重这些国家的主权和民族感情了。例如:如果按“相互理解程度”的原则,英格兰人、美国人、澳大利亚人、加拿大人等,说话相互都能理解,因此,他们应是“同一民族”,使用的都应该是“英语”,而美国英语、澳大利亚英语、加拿大英语等应该只是英语的“方言”。可考虑到这些民族人民的感情因素,这些语言学家们却创造了英语的“不列颠变体”、“美国变体”、“澳大利亚变体”、“加拿大变体”等术语。
由此可见,“相互理解程度”的原则并非区分“语言”和“方言”的唯一标准,它不具普遍性,而且还成为了某些强权主义者和种族歧视者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