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契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契税有关政策的通知-锡财农[1999]116号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契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9.10.22施行日期1999.08.01文号锡财农[1999]116号主题类别契税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契税有关政策的通知(锡财农[1999]116号)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有关单位: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现对我市市区契税征管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我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时实行的契税有关优惠政策,于1999年8月1日起停止执行,一律改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政策调整范围。
此次契税政策调整仅限于是住房的买卖和交换,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的赠与、非住宅房屋的买卖。
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暂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单位和个人购买空置商品住房,契税在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
三、关于应纳税额的认定办法。
纳税人应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统一由代征单位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契税征收机关依据有关政策加以审定并签注意见。
代征单位凭契税征收机关审定意见据实征收,不得随意减征、缓征。
代征单位代理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由纳税人填写的纳税申报表(代征单位在经办人一栏盖章);2.购房合同原件;3.付款凭证复印件;4.开发商出具的购房付款证明。
四、关于“普通住宅”的范围。
普通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民住宅,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及其它普通住宅。
苏州普通住宅新标准
苏州普通住宅新标准近年来,苏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房价一路攀升,给普通居民的购房压力增加了不少。
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苏州市政府出台了新的普通住宅新标准,旨在提高住房的质量,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些新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新标准要求普通住宅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这项规定的出台,将有效遏制开发商过度压缩住房面积的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实际利益。
其次,新标准规定普通住宅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禁止使用劣质建材。
这一规定的实施,将有效提高住房的质量,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此外,新标准还规定了普通住宅的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
这将有效改善住户的生活条件,提高居民的居住舒适度。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普通住宅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垃圾分类处理、绿化率等。
这将有利于改善小区的环境质量,提升住户的生活品质。
最后,新标准还规定了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要求,包括物业公司的资质、服务水平等。
这将有利于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保障住户的权益。
总的来说,苏州市政府出台的普通住宅新标准,旨在提高住房的质量,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为普通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居住条件。
在新标准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新标准。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知晓率,让更多的人了解新标准的内容和意义,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住房环境。
总之,苏州市政府出台的普通住宅新标准,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提高住房的质量,改善人民居住环境。
相信在新标准的指导下,苏州市的住房市场将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居住环境。
苏州工业园区购房契税定价标准
苏州工业园区购房契税定价标准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定,购房契税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产过程中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
苏州工业园区作为江苏省的经济特区,自2002年成立以来,取得了非常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
众所周知,苏州工业园区是一个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地段,吸引了大量的购房者。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契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费用。
那么,苏州工业园区购房契税的定价标准是什么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购房契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购房契税按照房屋的交易价格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购房契税=购房价格×契税率契税率是根据购房契税的等级来决定的。
在苏州工业园区,契税等级根据房屋的类型进行划分,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等。
具体的契税率如下所示:-住宅:- 90平方米以下:1%- 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1.5%- 144平方米以上:3%-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3%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购买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价格为120万元,那么购房契税的计算如下:购房契税= 120万元× 1% = 1.2万元可以看出,契税率越高,购房契税的金额就越大。
因此,选择合适的房屋类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同时,购房契税还受到一些特殊情况和政策优惠的影响。
例如,首次购房者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首次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契税中享受50%的减免优惠。
同时,对于购买非普通住房(如二手房、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的人员,契税率将按照规章进行调整,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契税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因此,购房契税的定价标准往往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发展需求来决定的。
随着苏州工业园区不断发展壮大,购房契税的定价标准也可能会相应调整。
总结起来,苏州工业园区购房契税的定价标准按照房屋类型的不同进行划分,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等。
购房契税的计算公式是根据购房价格和契税率相乘得出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国税发[2004]1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4.10.18施行日期2004.10.18文号国税发[2004]137号主题类别契税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国税发[2004]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自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征收机关在国土部门、房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下,积极探索契税征收方式,不断加强征收管理,促进了契税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
契税已经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税种。
7年来的征管实践证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是掌握税源情况、制定税收政策的基础,是强化税收管理、严格执行政策的抓手,也是保障契税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必要措施。
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比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效率高。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各级征收机关要在2004年12月31日前停止代征委托,直接征收契税。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建立健全直接征收的管理制度。
各地征收机关应按照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申报窗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征管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征收岗位责任制度。
二、要及时终止委托代征。
现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的征收机关,应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停止代征的日期并通知代征单位,及时办理票款结报手续,收回委托代征证书。
2005年1月1日之后,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
三、要规范减免管理程序。
征收机关应按照总局制定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99号),统筹考虑征收管理和减免管理问题,规范契税减免申报程序,做好契税减免管理工作。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3.10.29•【字号】苏住建规[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的通知(苏住建规〔2013〕10号)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将《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发放规定第一条为切实解决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让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有更多的选择住房的途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1〕4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26号)和《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购房补贴是政府按照一定标准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二手房)时发放的购房货币补贴。
购房补贴属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形式。
第三条购房补贴对象为城区(姑苏区)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申请人”)。
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查、资格认定按照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申请人”购买住房的范围为市区(不含吴江区)范围内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姑苏区范围内的存量住房。
所购存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
第五条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为市区住房保障人均面积标准(现为18 平方米)。
苏州买卖房子税率计算公式
苏州买卖房子税率计算公式在苏州买卖房子时,买卖双方都需要了解相关的税率计算公式,以便在交易过程中准确计算税费。
本文将介绍在苏州买卖房子时的税率计算公式,并对其中涉及的税费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苏州买房时需要缴纳的税费。
根据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规定,购房者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其中,契税的计算公式为,契税=房屋总价×1.5%。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房屋原值)×20%。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房屋总价-房屋原值)×5.6%。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在苏州卖房时需要缴纳的税费。
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卖出价格-购入价格-房屋原值)×20%。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卖出价格-购入价格-房屋原值)×5.6%。
在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需要根据以上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应缴纳的税费,并在交易过程中按时缴纳。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苏州市对于首次购房的购房者给予一定的税费优惠政策,购房者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减免或优惠。
除了以上提到的税费外,买卖双方还需要了解一些其他与税费相关的事项。
例如,买方在购房时需要缴纳的首付款、贷款利息等也会影响最终的交易成本。
卖方在卖房时需要缴纳的房屋评估费、中介费等也需要提前考虑,以免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在苏州买卖房子时,了解税率计算公式是非常重要的。
买卖双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税费,并在交易过程中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以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
同时,也需要注意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和其他与税费相关的事项,以便在交易中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8〕96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1998-05-29江苏省财政厅:你厅《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请示》(苏财农税〔1998〕1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关于计税价格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不应从中剔除,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
二、关于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减免税问题。
条例没有对这种情况给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规定。
因此,应对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者照章征收契税。
三、关于经营性事业单位的减免税问题。
目前我国对事业单位没有按是否经营性这一标准进行分类。
根据条例第六条、细则第十二条和财政部1996年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对事业单位承受土地、房屋免征契税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纳税人必须是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核算的事业单位;二是所承受的土地、房屋必须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项目。
凡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一律照章征收契税。
对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应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的特定项目,其承受的土地、房屋要照章征收契税。
2024苏州契税标准
在苏州,契税的标准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购买首套房的情况,契税税率根据房屋面积有所不同。
如果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1%;如果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则为1.5%。
这意味着,如果购买的是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的首套房,应缴纳的契税为房屋成交价的1%;而如果购买的是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首套房,则应缴纳的契税为房屋成交价的1.5%。
对于购买第二套房的情况,契税税率也有所不同。
无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均为2%。
也就是说,如果购买的是第二套房,应缴纳的契税为房屋成交价的2%。
对于购买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的情况,不管房屋面积大小是多少,契税税率都为3%,没有减免的情况。
这意味着,如果购买的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应缴纳的契税为房屋成交价的3%。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房屋流转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契税,并不是所有房屋流转都需要缴纳。
例如,通过继承所得的房屋就不需要缴纳契税。
至于具体的契税缴纳时间,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尽相同。
有些地方规定在交房之前要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在合同签订满10天就立即需要缴纳。
但根据目前的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的时间是: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要缴纳房屋契税。
请注意,房屋交付后尽可能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滞纳金的。
总之,在计算契税时,需要了解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建设部(已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0.09.29•【文号】财税[2010]94号•【施行日期】2010.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契税,税收征管正文本篇法规中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自2021年9月1日起失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税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税改后购房合同的契税
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优化,购房契税在税改后也经历了相应的调整。
契税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税,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税收征管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税改后购房合同契税的相关政策调整与缴纳指南。
一、契税政策调整1. 税率调整:税改后,契税税率有所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具体如下:(1)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2. 缴纳时间调整:税改后,契税缴纳时间有所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二、购房合同契税缴纳指南1. 购房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了解契税政策,确认契税缴纳标准。
2. 准备相关资料:购房合同、购房或收据、个人纳税需提供户口本、委托代办需要提供业主及经办人的户口本、单位纳税需提供营业执照、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实测平面图等。
3. 按照购房合同备案日期后9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核定期限内缴纳税款。
4. 若购房合同签订后未及时缴纳契税,将面临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5. 在缴纳契税时,应确保计税价格与购房合同总价一致。
若存在不一致情况,应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总之,税改后购房合同的契税政策有所调整,购房者需关注相关政策变化,按时缴纳契税。
在购房过程中,合理规避税收风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苏州市区住房收费一览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执收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1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建(房地产)部门
苏府规字〔2012〕1号
苏住建规〔2012〕11号
不配备电梯的房屋75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房屋120元/平方米;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独立式房屋30元/平方米;半地下室(车库)、地下室(车库)45元/平方米。
12
商品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售代理费
房产中介服务企业
苏价服〔2008〕267号
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由房产中介服务企业向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收取
13
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
房产中介服务企业
苏价服〔2008〕267号
苏价服字〔2009〕98号
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19
居民户内燃气表工程材料安装费
燃气企业
苏价工字〔2006〕24号
普通燃气表户内工程材料安装费280元/户;附带IC卡计费装置的为570元/户。原有普通燃气表用户自愿要求增装IC卡计费装置的为260元/户。
新建商品住宅按照“一价清”要求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
20
新建小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运行维护费
供水单位
10
抵押贷款代办服务费
房产中介服务企业
苏价服〔2003〕233号
苏价服字〔2009〕98号
100-300元/户。
11
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房产中介服务企业
苏价服〔2003〕233号
苏价服字〔2009〕98号
按照房地产的评估价格(价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房地产价格(价值)总额25万元以下,累进计费率5.5-6‰;25以上至50万元,4.5-5‰;50以上至100万元,3.5-4‰;101以上至1000万元,2-2.5‰;1001以上至2000万元,1.2-1.5‰;2001以上至5000万元,0.6-0.8‰;5001以上至8000万元,0.3-0.4‰;8001以上至10000万元,0.15-0.2‰;10000以上,0.08-0.1‰。每宗最低收费标准为250-450元。
江苏省最新契税政策
江苏省契税"两表情" 首套最少1%二套通通3%严厉“省版”契税新标准二套房:契税一律为3%首套房: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3%;90到144平方米的为1.5%;90平方米以下的为1%温情时间节点如何认定凡是10月1日前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尚未鉴证(一手房)或是登记(二手房)的,在10月20日前办理鉴证或登记,仍可享受现有优惠。
昨天,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新标准与“南京版”基本一致,二套房契税一律为3%,购买首套房的,144平方米以上的3%,90到144平方米的1.5%,90平方米以下的1%。
值得关注的是,“省版”在时间上稍有放宽,凡是10月1日前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尚未鉴证(商品房)或是登记(二手房)的,在10月20日前办理鉴证或登记,仍可享受现有优惠。
政策1 契税原文:该《通知》称,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
权威说法:这一契税征收标准与之前江宁公布的,以及南京市地税局公布的标准完全一致。
稍有不同的是,更加明确了地方标准中的一些细节,比如“江宁版”中只是说“其它按3%征收”,这个“其他”如何定义,在此次省文件中被明确为:“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唯一住房的,无论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解读:按照南京目前的房价标准,河西一套120平方米新房的总价至少在200万以上,依过去政策,即便是二套房也只要交1%的契税,即2万元;而按现有政策,二套房必须按3%缴纳契税即6万元,凭空多出了4万元。
政策2 认定时间原文:《通知》中指出,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房屋契税征收标准2024年
房屋契税征收标准2024年2024年的契税税率仍为房产交易价格的3%,但存在减免情况,无论是新房和二手房都按照以下几点规定执行:1、如果是购买首套房:当交易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交易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率为1.5%。
2、如果你买的是第二套房:当交易房屋的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3、如果你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为4%。
契税缴纳注意事项1、当地契税税率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缴纳契税这件事情是国家的规定,但是购房者在缴纳契税的时候,不同的城市房屋的税率也是有差异的,如今各地的土地契税征收税率标准也有了一定的调整,但是房价之高依然难以得到很好的控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土地资源稀缺,而国家对于土地财政收入一直都是十分看重的,因为土地财政收入是一块非常大的蛋糕,谁都能够割舍。
2、当地契税变化当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缴纳契税的时候,一定要去关注自己所在地的契税是否有什么变化,购房者在缴纳契税的时候要要根据当地的契税变化来看,地方政府需要考虑当地经济以及市场供需关系比,契税的调整归根结底也是希望能够调整楼市,促使楼市能够回归原始属性,减少投机性的行为,若是九十平米以下的方式,并且是首套房子,那么契税是在百分之一。
3、考虑购入价购房者具体需要缴纳多少的税费,是与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有有关的,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在购买房时所缴纳契税的多少是根据购房者购入价来看的,若是合理的购入价买入房地产,那么就按照当地规定的土地契税缴纳税款人的标准,税务局就会给出一个根据购入价格来做核准的交税基数,但若是以一个不合理的价格购入,那么税务局会给出一个核定的交税基数。
4、直接缴纳契税现在有不少的开发商在收取大家契税的时候都没有按照契税的收取流程执行,所以购房者在买房时就需要注意,有时候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发商就会打电话给购房者去交房,这个时候就需要缴纳契税。
苏州购房需要交哪些税
苏州购房需要交哪些税
华律小编为您提供与最新购房契税是多少相关的房地产热点资讯和问答,帮您解答苏州买房税费疑问。
苏州市民买房看看苏州购房需要交哪些税: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和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费和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律师费、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律师费和公证费不是必须发生的费用,但由于办理上述手续时,程序比较复杂,所以大多数买方都委托开发商、律师所或其他中介机构统一办理。
如果不需要委托代理办理或者公证的,就不需要交纳这两项费用。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转发《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大财法〔2010〕1083号2011-03-04 [来源]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土房屋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0〕88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经市政府同意,提出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唯一住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办理住房产权登记手续前,家庭成员名下都没有住房(包括:房改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和赠与、继承房等)即为唯一。
二、关于文件第三条中“家庭住房情况书面证明材料”开具: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申报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纳税人,应先由地税部门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纳税记录的,由各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开具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证明;对跨行政区域(包括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所在地与购买人户籍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尚未联网的不同区域间)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纳税人,应同时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和住房购买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证明,确认纳税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
大连市《家庭唯一住房申报及审核表》见辽财税〔2010〕886号文件附件中表样。
对于购买不符合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纳税人,申报缴纳契税前不需要到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证明。
三、关于文件第三条中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纳税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需由纳税人提交书面诚信保证,方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诚信保证不实的,以及以后查实属于虚假诚信保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0]886号各市财政局、地税局、建委(房产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苏州购房退契税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苏州购房退契税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以下是 7 条关于苏州购房退契税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内容:
1. 嘿,你知道吗,在苏州购房退契税,首先得准备好相关材料,这就像准备一场旅行的行李一样重要!比如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可别落下哦!要是材料没准备全,那不就像出门没带钥匙一样麻烦呀!
2. 办理的时候呢,可别像只无头苍蝇乱撞,得一步步来呀!要按照流程走,这不就跟我们走迷宫要沿着路线一样嘛!先去这个部门,再去那个窗口,搞清楚顺序很关键哟!
3. 还有哇,注意细节呀!就好像拼图一样,一个小细节不对都不行呢!比如填写表格的时候,字要写清楚,信息不能有误,这可不是能随便糊弄的呀!
4. 哎呀,一定要记住各个时间节点呀!这可不是能拖拖拉拉的事儿,你想想,要是错过了时间,那不就像错过了火车一样,得等下一班啦!
5. 遇到不懂的地方,千万别不好意思问呐!工作人员就是来帮助我们的呀,就像我们迷路时找交警问路一样自然嘛!对吧?
6. 办理的过程中可别心急,耐心等待呀!就跟等花开一样,需要时间的呀!着急也没用,淡定淡定!
7. 最后我想说,只要我们认真仔细,按部就班,苏州购房退契税也没那么难嘛!大家加油哦!
我认为只要大家用心去做,了解清楚流程和注意事项,在苏州办理购房退契税是可以顺利完成的。
2017年苏州楼市契税调整新政策
2017年苏州楼市契税调整新政策苏州买房新政策细则及解读相关是文章,苏州楼市的新政策是什么,关于楼市有哪些详细的了解。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苏州楼市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苏州楼市看点统计显示,今年10月,苏州市区商品房共计成交9167套,成交面积969877.4平方米。
其中,住宅成交5872套,环比9月减少7857套,跌幅57.23%,住宅成交面积739286.56平方米,比9月减少924508.94平方米,跌幅55.57%。
从楼盘走访情况看,苏州市区整体新房交易量锐减,价格未现明显变化。
二手房总体呈现成交量下降、买卖双方持续观望态势。
据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对二手房市场调查汇总显示,苏州高新区二手房成交量大幅下降,价格维持在新政前价位。
吴中区多家房产中介表示,新政后,房价上涨趋势得到抑制,但也没跌价。
从成交数据看,此次调控效果明显。
据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有关人士分析,新政之下,不少购房投资者因购房资格不符、首付提高改变了计划,另一部分刚需购房者则产生观望情绪。
另一方面,受政策影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划新增销售的房源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搁置。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在苏府〔2016〕119号文件“苏十五条”政策基础上,制定进一步调控措施。
现就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条件。
按照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要求,明确地块公建配套、人才公寓等配建要求;合理设置住宅用地出让市场指导价以及一次报价区间,对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住宅用地,严格按照苏府〔2016〕119号文件规定的销售条件执行。
为保证商品住宅建设品质,推动土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并可采取限价销售作为招拍挂条件。
加大保障房(定销商品房)和人才公寓的上市力度。
2023苏州退契税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2023苏州退契税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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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现行的契税政策是怎样的
在苏州现⾏的契税政策是怎样的
在购房过程中,各种税费可以说让不少业主愁破了脑袋。
⽽除了最重要的房产税外,契税也是购房者不能忽略的部分。
在苏州现⾏的契税政策是怎样的?⾸套房和⼆套房⼜有何区别?⼀起来看看。
按照现⾏契税政策,个⼈购买住房实⾏差别化税率。
根据规定,个⼈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积在90平⽅⽶(含90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
户型⾯积在90平⽅⽶到144平⽅⽶(含144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所购住宅户型⾯积在144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购买⾮普通住房、⼆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以下3个条件:
1、住宅⼩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积不⾜144平⽅⽶或套内⾯积120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
契税征收标准90平⽶以下的是⼀个征收标准,90-144平⽶之间的是⼀个标准,144平⽶以上的是⼀个标准。
⼆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般实⾏的是⾸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
注:家庭唯⼀住房并不⼀定是⾸套房,⽐如买了套房⼦⼜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套房。
总的来说契税还是⽐较容易算的,不过政策始终在不断调整,购房者在进⾏计算前最好了解⼀下现⾏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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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契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财农税字[2005]15号)
各市(区)财政局,市契税征收管理所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建设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5]105号)、《苏州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实施意见》(苏府[2005]61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市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契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普通住房标准问题。
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内。
二、关于契税征管衔接问题。
以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即对于2005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按调整后政策执行;对于2005年6月1日以前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按规定执行2%的契税征收标准;对高档住房按规定执行4%的契税征收标准。
三、在政策交替之际,各地要及时发布公告,让纳税人提供普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以便征收部门合理鉴定契税纳税义务时间。
二OO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