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负责应知应会等各项教务工作的命题、评判,对理论考
试试题和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必须保守机密,若有违反,追究相应责任。
2、监考人员在执行裁判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按章办理,切实做
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
3、举行比赛时,监考人员不能对考试题和考核内容作任何宣讲和解
释,只能就印刷不清楚的文字、符号、数字、图纸作说明。
4、实际操作比赛,监考人员必须在赛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为保
证比赛的有序进行,认真做好比赛的相应准备工作。
5、监考人员对有舞弊行为的选手,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
警告、直至取消其比赛资格。
6、监考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做好评卷工作,
切实做到宽严适度,记分清晰,不涂不抹,保证质量。
记分时只计算小数点后面两位数为止,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7、评卷时不得揭封,由出题人根据试题标准答案,分题评卷。
拟定
专人复查并累计总分,填报考试成绩登记表后,上报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监考人员对评分过程应严格保密,无权向选手提供比赛成绩。
非经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公布的成绩一律无效。
8、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现场原始记录,要求笔迹清楚,数据准确,
在比赛工种和操作程序完成后应与选手共同验证,核对有关原始数据并双方签名为据。
9、凡利用裁判工作进行舞弊活动者,要给予通报和严肃处理。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
1.监考员必须参加考务培训,熟悉监考业务,才能参加监考工作。
2.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进行。
3.监考员必须佩戴监考工作证,严格遵守考场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4.监考员在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考点主任报告。
5.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的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6.考试期间,考生发生疾病且需离场治疗时,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任处理。
如特殊情况要上厕所,由监考员陪同前往。
7.监考员发现考生违纪舞弊时,要马上提出警告,及时制止,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舞弊情况。
8.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清理考场。
第一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清理考场,并关门上锁贴封条密封。
9.监考员有权制止除考点主任、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10.做到“十一不”。
监考员在考场内不吸烟,不谈笑,不阅读书报,不抄题、作题,不念题和解释试题内容,不拨打或接听电话(手机设为关机或震动模式),不过多来回走动,不在考生旁边无故停留检查考生答题,不将试卷传出考场(考试结束前),不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营私舞弊。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要佩戴校卡,在考试前25分钟到考试办公室签领试卷,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认真检查试题是否存在错漏或印刷质量等问题,若有问题应及时报考试办公室。
二、开考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并进行考室清理:书、笔记本、手机、手袋挂包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室,若带入了试室则必须放到讲坛上。
三、认真核实本考室学生人数,然后分发试卷,确保按时开考。
在黑板上注明考试课程、考试班级、实考人数、考试时间及试卷页数。
四、开考时一个监考员检查考生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试卷填写的姓名、学号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要及时纠正,如有替考等严重违纪可疑,应及时报考试办公室。
另一监考员在考室讲坛处注视考生动态。
五、忠于职守,认真监考,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
在考场内不吸烟、不谈笑、不看书报、不接打电话、不解释题意、不暗示、不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时,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时,应注意收集证据,并要相关学生签名确认,以便作出处理。
六、不允许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七、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要口头提醒学生注意抓紧时间答卷。
八、考试结束后,细心收集清点试卷,确保本室考生人数与试卷数相符,绝不允许丢失学生试卷。
将废稿纸收回并放置垃圾桶,空白试卷装回试卷袋内,剩余稿纸回交考场办公室,注意切断考室内相关电源等。
九、认真填写《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并按要求装订试卷。
十、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者将追究责任。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1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监考工作,消除作弊隐患,杜绝作弊,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 、正、副监考人员均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正监考教师在考试之前,向学生重申考试纪律,说明考试注意事项。
副监考要主动协助正监考教师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如清点人数,核对证件,检查学生是否对号、隔位就坐,协助正监考教师发放试卷等。
3 、监考人员在考试之前应做到:( 1 )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明确考试注意事项;( 2 )要求学生将已带入考场的书籍、资料、电子辞典等物品放在指定地方,不许带入座位;( 3 )如学生已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明确要求学生关闭手机,并交监考人员保管;( 4 )调整学生座位,对未按规定顺序就座的学生,监考人员要及时调整,如学生不服从安排,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5 )要求学生将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6 )清点人数、核对证件,无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4 、监考人员监考时,监考人员应做到:( 1 )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抄题做题、不随意离开考场,对试卷内容除印刷问题外不作任何解释或提示,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 2 )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接听手机、不聊天谈笑;要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 3 )在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学生提示时间;( 4 )考试终场时间一到,监考人员应宣布立即停止答卷,等监考人员清点完试卷和答卷后,方可让考生离开。
5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于当天送达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留存。
6 、如发现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的倾向,应及时纠正和提出警告,对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学生,认定为考试违纪,并于考试结束后将违纪经过书面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如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回考卷,令其退出考场,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并签字。
并于考试结束将作弊学生的试卷、作弊的有关证据及作弊经过的简要情况书面报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监考人员守则(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守则1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员标志,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携带通信工具和具有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从事监考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按《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指令》及《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收发程序及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考生《准考证》、《学生证》、考试科目及试卷要仔细核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五、考试时监考人员不得与考生交谈、不念题。
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印制文字不清楚等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
如遇考生考试时发生疾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
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说服其终止考试。
七、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八、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
未经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九、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作试题,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
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检查考生试卷所填写的准考证号、座位号、考试承诺签名、试卷页数是否正确、完整;然后依座位序号(包括缺考、违纪作弊卷)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清点、整理考生答卷;并认真核对考场记录和应考、缺考、实考人数。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应按通知准时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到达考试教室,宣布考生座次,核对考生证件并清点考生人数。
二、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五分钟宣读考场纪律,按顺序分发考试试卷,要求学生先填写好姓名、学号,监考人员有权根据考场情况临时调整考生座次。
三、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考试秩序,监督学生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方式独立完成考试内容。
监考人员在考试中不得看书、阅报、备课、批改作业、聊天或从事其它影响履行监考职责的活动,监考时间内监考教师不准接听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任意提前、推迟开考时间或延长考试时间。
四、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考试期间始终保持一人在讲台上,一人巡视解答问题。
监考人员须严格监督学生执行考试纪律,发现学生违犯考场纪律应立即制止,对有作弊动机的学生要及时提醒、警告,经劝说无效有权收缴该生试卷强令其退出考场;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立即收缴该生试卷并宣布其作弊,责令学生当即写出书面检查,考试结束后立即将学生作弊材料(考场情况登记表、试卷、检查、证物等)整理后送交教务处,对于无理取闹的舞弊学生可强令其退出考场。
五、考试结束前五分钟,应提醒学生做交卷准备。
考试结束,宣布学生起立,要求每个考生将试卷扣在桌上,不许讲话、书写,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点清份数,宣布学生退场。
六、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随同试卷一起,签字后上交,交接试卷一定要手续齐全。
七、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时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
监考人员不得给考生以任何暗示、启发,更不得协助考生作弊,如有违犯,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作弊上报流程。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场内巡查,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应在考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考前十分钟宣读《考场规则》。
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考生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核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信息、考生名单是否相符,准考证号与座位号是否相符等。
三、监考人员不念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计算机、网络等操作问题、故障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应当及时找管理人员予以解决。
四、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有关规定,如发现考生舞弊,按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六、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不准聊天,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项,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传出考场。
七、监考人员监考不力的,取消监考资格并做出严肃处理。
最新监考人员守则(优秀)
最新监考人员守则(优秀)市民文明守则篇一1、遵守乘车秩序,按顺序上下车。
2、及时购票,主动出示车月票。
3、保持清洁卫生,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爱护公共设施,不蹬踏座椅,不乱写乱画。
5、尊老爱幼,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
6、不携带危险物品和有碍乘客安全的物品及动物乘车。
7、举止文明,不赤膊乘车,雨天乘车脱掉雨衣。
8、维护站内、车内秩序,与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作斗争。
市民文明守则篇二1、凭票入座,对号入座。
2、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携带动物入场。
3、遵守公共秩序,不喧闹起哄,不投掷物品,不使用通信工具,按礼仪要求鼓掌、喝彩。
4、维护环境卫生,不在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
5、爱护公共设施,不蹬踏座椅,不乱写乱画。
市民文明守则篇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民警指挥,不违章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
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开机件失灵车上路。
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穿插外宾车队,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无故拖延,确保畅通。
文明驾驶,讲究公德,不挤靠行人,不溅污行人衣物,不向车外吐痰、抛弃废物,不乱鸣笛。
关心儿童,照顾老弱,行至学校门前,人行横道,主动减速让行。
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即时报告,不隐瞒、逃逸、躲避。
.考前准备篇四(1)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室参加考前会,熟悉考场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2)考前20分钟领取考卷达到指定考场。
在适合位置设置应试人员物品存放处,检查整理考场,核对座签,清除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文字、书籍、资料等。
(3)考前15分钟在考场门口收取、存放应试人员携带的书本、资料等物品,引导应试人员对号入座,主监考宣读《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清点试卷份数。
发完试卷后宣布:大家先检查试卷,如有缺页或印刷不清的请举手报告。
并提醒应试人员将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写在规定位置。
市民文明守则篇五1、社区文明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配套,管理规范邻里团结,互帮互助文明交往,俗正风淳2、家庭文明孝敬老人,疼爱子女夫妻和睦,互敬互勉优生优教,男女平等团结邻里,遵守法纪3、交际文明与人为善,以诚相见尊重他人,信守诺言注重修养,谦恭礼让珍惜友谊,互爱互帮4、行路文明遵守规则,服从交警停放有序,不碍交通问路礼貌,指路热情拾金不昧,见义勇为5、乘车文明遵守规则,服从管理排队有序,互相帮助尊老爱幼,礼貌让座举止端庄,讲究卫生6、游览文明热爱自然,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排队有序,服从管理尊重别人,礼貌谦让7、观瞻文明准时入场,对号入座维护秩序,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尊重表演,不喝倒彩8、用餐文明合理消费,按需点餐爱惜粮食,光盘行动讲究卫生,安静用餐不劝人酒,不出洋相.考试结束篇六(1)考试结束铃响,主监考宣布:考试时间到,全体起立。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2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参加考务会,佩带监考证进入考场。
2.考前5分钟,组织考生入场,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
3.对考生随身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应令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关闭通讯工具。
4.监考人员如有亲属参加考试,该监考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5.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核实考生身份。
并令考生签字确认。
6.开考30分钟后,核对缺考人员考号、姓名,并对缺考学员进行登记,同时禁止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入场。
7.禁止巡考及考务工作人员以外的一切人员进入考场。
8.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9.不得解释题意,不得启发暗示考生答题。
10.对考生的违纪现象不得放任、纵容,更不得协助、参与考生舞弊。
11.考试结束铃响,应令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交卷。
对已交卷的考生应令其离开考场,禁止其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12.考生全部退场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员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将考试课程名称、考试时间、监考员姓名、单位、“考试中禁止以任何理由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字样书写至考场的黑板上。
2、必须组织考生按一定规则随机就座;考试中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除非终止考试。
3、必须遵守并在考前宣读或指定学生诵读《南方医科大学考场规则》。
4、必须按考场规则指导学生清理考场,监督每一个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含考试无关资料)并放置到指定的位置,不能携带笔袋、书包等任何封闭性袋子。
5、必须考前清点试卷份数和考生人数,确保试卷不得丢失。
检查、核对考生证件,按时发卷。
6、监考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得阅读书报或谈笑;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或处分。
7、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8、监考员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时,应及时提出警告,或调动该生座位。
9、如有违纪作弊情况,监考员立即填写《考场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并当场电话或短信通过学院教学办上报教务处,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和违纪作弊材料复印后通过学院上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并当场通告考生考后24小时内撰写好《检讨书》(教务处主页下载)上交其所在学院,否则从重处理。
10、违纪作弊考生态度恶劣、拒不签字的,2名(含)以上监考老师在《考试违纪作弊签名单》内签字,并告之取消其申诉权利,直接认定作弊。
11、考试时间结束前10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时间结束时,监考员要严格考场纪律,并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完考卷并清点无误后,学生才能离开座位,避免学生交卷时产生混乱现象。
12、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经主考教师审阅、签名后,连同试卷一起收回。
南方医科大学考场规则1、考生应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能交卷离场,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1、监考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规定,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不准参加监考。
3、监考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4、考前分发和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试卷类别、是否本考试试卷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场主考报告。
5、在考生入场前应检查、清理考场。
6、考试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员领取试卷袋后直接进入考场。
7、开考前十五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
考生进入考场时,请考生在《考场考生名单》上签字,并请考生仔细核对考生名单上的信息是否正确。
如发现错误,请在备注栏内填写正确信息,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填写考生信息校正情况。
监考员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情况,并请3位考生在试卷袋上签名。
监考员要认真核对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明等证件。
8、开考前五分钟,监考员当众小心拆封试卷袋,并认真清点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份数,如发现与试卷袋标明的份数不一致,请即报告考场主考,并做好相关记录。
如无误,监考员即分发答题卡、答题纸,并指导考生正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
开考前二分钟分发试卷。
如发现试卷差错,应立即请示考场主考换取试卷。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答题卡、答题纸损坏的不予更换。
9、开考时间由考试点统一发出信号,听到信号后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10、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要提醒考生在答题卡、答题纸上作答,如在试题册上作答则视为无效。
监考员一名在前台监视,另一名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答题纸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规定信息是否正确、完整,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
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监考员巡视时,不要固定在一个考生的座位旁,也不要注视他们的答题。
11、开考三十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试环境的秩序和公平,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守则。
第二条监考员是考试组织机构的代表,在考试中负责监督考生的行为和考场的秩序。
第三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四条监考员应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规章制度。
第五条监考员应保守考试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六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不得懈怠或有失职行为。
第七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组织机构的安排和工作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的指挥。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监考员在考试前应认真学习考试内容和相关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第九条监考员应按时到达考场,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如检查考场、考生座位等。
第十条监考员应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确保考生身份真实并与考试名单一致。
第十一条监考员应在考试过程中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制止考生可能存在的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监考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监督考生的行为,并及时记录违规情况。
第十三条监考员应在考试结束后,认真核对考生的答卷和考试材料,确保不出现失误。
第十四条监考员应及时向考试组织机构报告考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五条监考员应端正自己的仪容仪表,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监考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得偏袒任何一方考生。
第十七条监考员应保密考试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外界。
第十八条监考员应礼貌待人,不得采取粗暴行为对待考生或其他监考员。
第十九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不得私自离开考场。
第二十条监考员应与其他监考员保持密切合作,共同维护考试秩序。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监考员,考试组织机构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考试内容、有意偏袒考生、擅离职守等。
第二十三条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职整顿、甚至开除监考员资格等。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一、主、副监考员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监考员必须熟悉掌握《考试实施程序》、《考生考试须知》、《考生考试守则》、《考点工作人员守则》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三、开考前45分钟监考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佩带监考员标牌,按抽签决定的场次进入对应考场执行监考任务,严禁确定考场后监考员擅自相互调整考场。
四、开考前25分钟,主、副监考员共同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并要检查试卷袋是否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履行交接手续后径直前往考场。
五、开考前20分钟,主监考员负责管理试卷并核对本考场挂钟时间是否正确、走时是否正常;副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
入场时,副监考员需提醒并要求考生:凡考生个人携带的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一律纳入规定以外的物品,严禁带入考场;考生须自备书包,将带入考点的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装入书包,考生在将通讯工具、计时设备装入书包前,必须关闭所有提示音或振动等提示功能,并将书包放在考场指定的位置(存包处)。
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无误后,副监考员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考试守则》(附件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向考生宣布考场内挂钟只做为监考员及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第五条规定,认定为考试违纪;考生退场时方可取回自己的放置物品。
六、开考前15分钟,副监考员向考生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试卷类型及科目等。
七、开考前10分钟主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卷数量不符、漏印、重印、错印、错装等,立即请示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监考员守则
监测员守则
1、集中精力认真监考,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做到监考“十不准”: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玩手机、不随意出入、不接打电话、不闲谈、不抄题、不做题、不念题,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
2、各监测员应相对固定在考场中的位置,环视全场,尽量不要求来回走动,尤其不要站在考生旁边,以免影响学生答卷。
3、及时制止违反测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考生违纪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说明作弊详细情节。
4、如遇急需当场处理的问题,应逐级上报主考、带队人员、中心学校,经中心学校认定后作出相应处理。
5、不得提前或拖延测试时间,在测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测试卷带出或传出测试现场,多余试卷必须带回中心学校保密室。
6、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7、收卷时一定要按考号由小到大排列,按照考场数用空白打印纸装订。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
1. 监考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室纪律,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2.开考后,逐个检查考生准考证的号码和填在试卷上的准考证号码是否一致,考生与准考证照片是否相符。
3. 试题拆封后,如发现份数不够或不是该室开考科目,应立即报告主考。
4. 监考员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或有漏页、空白页提出询问时,可当众答复。
5.监考员发现考生违反考室规则或舞弊时,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同时在“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或舞弊情况,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要立即报告主考处理。
6.发现考生有病,应由其中一名监考员通知考室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7.监考员在考室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
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题、试卷带出考点。
8.离考试时间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
考试时间一结束,按准考证号先后顺序,依次收集试卷,然后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
如发现试题试卷缺少,应立即报告主考进行追查。
9.监考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室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室。
10.监考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监考的,经主考同意,有人接替后,才能离开,凡未经主考同意,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1.监考员要模范地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
监考人员监守自盗、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莆田理工技术学校
2016.8.10。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一、监考员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领取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密封纸签、密封工具(浆糊等)后,于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检查书写工具是否符合要求,按时分发考卷。
二、监考员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当众启封试卷袋。
三、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四、监考人员对考试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遇考题印刷不清或试卷分发错误时可予解释或更换.五、监考员要严肃考场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现违纪情节,应及时提出警告,警告无效者,可没收其试卷,令其退出考场。
出现考生临时发病等特殊情况时,监考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汇报.六、监考人员要将缺席考生号码、违纪考生号码及违纪情况登记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内。
七、监考人员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作与考试无关的工作,不提前或拖延时间。
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考卷带出考场。
有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维护考场秩序。
八、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考试时间。
九、考试终止时间到,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扣在桌子上,试卷、答卷核对无误后,要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十、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试卷分考试科目且按考号顺序(包括缺考和违纪考生)排列整理,将试卷沿密封线分别装订,用密封纸签裱糊好,放入相应袋中,然后用密封纸签裱糊好,最后将考场情况记录单粘贴于试卷袋封面后,交考点负责人。
十一、监考人员不负责任,监考不严,暗示答案,庇护、放任、怂恿考生作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考场规则(请于考试前宣读)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于考前15分钟入场,按准考证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二、考生只准携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铅笔,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稿纸、各种通讯工具等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三、试卷袋由监考员当场启封,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四、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不交卷不得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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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守则
一、在考场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考室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室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按要求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有关政策、熟悉监考业务,具有识别常见作弊工具的能力。
佩带监考工作证监考。
未经培训人员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三、在每科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条形码、草稿纸。
考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室,核对考生准考证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考前15分钟信号发出后,当众验示启封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核对科目、份数,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有无漏印、白页、缺损等,如有问题,应立即报请考场主任处理。
核对无误后,将试卷和答题卡整理成份,并将答题卡分发给考生,考生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书写自已的姓名和准考证号。
考前10分钟发试卷后,提醒考生检查答题卡和试卷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同时,逐一检查考生书写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准考证一致,如无误,则将该生的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
考试信号发出后,提醒考生开始答题,并在考室前后落座监考。
四、监考员不准念题讲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不准给考生指点。
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举手询问时,应给予当众答复。
可以提醒考生看试卷或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五、合堂考试时间过半和考试终了前10分钟,监考员可分别向考生报告一次时间。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督促考生立即停笔,将试卷和答题卡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上,退出考室;根据考号顺序收集试卷和答题卡、草稿纸等,按要求将答题卡装订、密封后(网上阅卷答题卡不装订),立即送交考场主任验收。
若发现考生带走试卷或答题卡时,要立即追回。
六、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若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有舞弊行为的,要及时如实填写《考生违纪记录单》。
属舞弊者,要立即报请考场主任进行处理。
七、关心爱护考生,如遇考生发生疾病,应通过考室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
考生在考试中途需上厕所的,亦应由考室外的人员陪同前往。
八、监考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与本考室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室。
九、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
不要频繁走动,不要站在考生旁边,看考生答题。
不得擅自决定提前、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不做与考试有关的事情。
十、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等传出考室。
在考试进行中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场主任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室。
十一、考试结束后,认真做好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回收、清点、整理、封装、上交工作,清理考室、关闭门窗。
领取、上交试卷和答题卡均要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
十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
执法犯法、徇私舞弊者,按《重庆市普通中学招生管理处罚试行意见》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