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提成及费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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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提成及费用管理办法
为适应当前市场竞争需要,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开拓市场、承接市场工程业务的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采用公司业务人员的收入与其承接的项目业务直接挂勾的办法。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业务员绩效考核及奖惩办法
1、业务员跟踪的项目,在收集该项目信息后填写公司的项目信息表,经公司领导核实该项目信息立项后给予公布其本周业绩,给予绩效奖励(暂定)200元/单。
2、业务员跟踪项目的过程中,取回该项目相关电池产品样品,经公司核实有效性后,增发该月绩效奖励(暂定)300元/单,计入本月工资。(具体奖励根据客户有效性及重要性考评)
3、业务员跟踪项目的过程中,取得竞争对手的核心信息(如对方报价、合同底价,对方业务关系等),经公司核实后给予1000元(暂定)绩效奖励。
4、业务员根据公司提供信息,自行跟踪洽谈并最终签订合同的项目,将按合同规定之甲方付款进度的比例,获得合同总价3%-10%的业务提成。(根据客户价格付款方式情况)
5、业务员需每周五下午到公司向其主管进行工作总结汇报,逾期将扣罚一次信息绩效奖励。
6、在一个月内无任何业绩的业务员,公司将警告一次,超过三个月内无任何工程业绩的将给予辞退。
二、业务费用管理办法
1、在洽谈项目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勤费等一切费用由公司报销。如遇特殊情况,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给予报销。
2、在洽谈项目过程中如需公司领导出面进行商务洽谈,产生的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
3、业务单位及客户莅临我司商谈业务,安排工作餐(暂按50元/人)。如宴请对方,需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业务费用开支应控制在项目总价的3‰~5‰-10%具体方案另行商定。
三、公司业务人员业务提成
业务员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最终签订合同的项目,由公司负责决算、签订合同、办理财务结算、编制业资料、负责验收、送电。根据合同规定甲方付款进度的比例,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价的3%-10%支付业务提成。
四、公司兼职业务人员的业务提成
1、兼职业务员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签订合同的项目,根据合同规定甲方付款进度的比例,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价的10~30%支付业务提成。
2、兼职业务员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项目最终利存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另行商谈。
3、全职业务底薪可根据公司定的任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