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建设项目服务窗口及收费
川省项目建设工作咨询以下收费标准
川省项目建设工作咨询以下收费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地、州物价局、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 12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贯彻意见一并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2、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单位:元?二、附件: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二OOO年三月十六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筑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作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0•【字号】德府发〔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府发〔2019〕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八届五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0日德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项目,按照国、省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德阳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七届六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7月9日德阳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有效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资金运行安全,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由市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使用上级及本级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预算外资金、政府性融资、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接受捐赠、国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五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必须执行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必须用于经市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要按计划筹集,及时到位,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投资概算和工程预算执行,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突破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额。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七届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7月9日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制度和组织实施程序,形成政府决策、部门监管、市场运营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由市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使用上级及本级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预算外资金、政府性融资、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接受捐赠、国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
多元主体投资的项目中,政府投资为主或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建立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监管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三)遵循政企分开原则,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三分离”的项目管理体制。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编制投资计划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德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
德阳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
德阳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德市发改招标〔2012〕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行为,2011年3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德阳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德市发改政策〔2011〕10号),根据2012年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近期招标投标活动的实践,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调整(一)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条款“业绩要求”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单个标段预算控制价或投标最高限价,下同)在300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材料采购等项目,投标人的业绩不作要求,桥梁、隧道及其它国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若确需要求类似项目业绩的,只能要求造价相当、结构和规模类似的一个业绩。
对人员要求,只对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作要求,其它人员不作要求,国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对施工企业(供应商)就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及人员未到岗等一般性通报批评,不作为限制投标的情形,但明确规定在项目的招标时间或区域内限制投标的除外。
招标人应将该款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三)取消招标文件中“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两张表格。
(四)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取消差额履约保证金,并禁止以其它任何方式变相收取履约保证金或提高履约保证金标准。
(五)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为招标项目估算价(投标最高限价)的2%,取消最高限额限制,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使用中介担保等形式缴纳。
(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低于成本报价”中,对“低于成本报价”评审的判定标准不得作为强制废标依据,只能作为重点评审对象。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5日德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一)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三)国家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融资、国债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等投资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对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未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财政部门进行评审;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财政部门同意,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决(结)算进行审核。
对经财政部门评审或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审计监督。
德阳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服
务
指
南
(建设工程类)
受理电话:
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印
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
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一览表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
注:以上流程中的第9—12项我局已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同步办理”并联审批,精简重复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
城市管理服务窗口
服
务
指
南
(城建、市政、环卫、园林、散装水泥、档案类)
受理电话:
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印
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
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览表
资质管理服务窗口
服
务
指
南
(规划、城建、建筑、设计、造价、质量监督、房管类)
受理电话:
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印
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
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览表。
德阳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相关规定
关于修订《德阳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相关规定(试行)》的通知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我市2008年公布的《德阳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相关规定(试行)》(德市价发〔2008〕180号)通过两年试行,对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化解物业服务纠纷起到了重要作用。
结合试行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了部分修订,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于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德阳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相关规定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相关规定。
一、政府指导价适用范围: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的,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关于别墅的界定:别墅是指四面临空、独门独院的住宅或虽相互连接,但户户顶天立地,独门进出,下有私家花园及独立车库的联排[连体]住宅)。
各类专业有形市场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各专业有形市场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核定。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
为个别业主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约定。
二、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以下部分:(一)企业人员工资费用,指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发放给在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内从事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工资及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级审批部门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调整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级审批部门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德办函[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级审批部门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调整的通知(德办函〔2011〕35号)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德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德委发〔2010〕8号),市级部分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按“两集中两到位”进行职能整合后,行政审批职能有增减调整。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工作,现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部分部门窗口作如下调整。
一、归并服务窗口的审批部门有2个审批窗口部门需要归并服务窗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并原市物价局职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并原市事局职能。
二、新增的进驻窗口部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是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重要环节,应按“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自设置服务窗口。
三、撤出服务窗口的审批部门原市农机局在机改中并入市农业局,新组建的市农业局行政审批职能减少或下放后,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办件量太少,不宜单设服务窗口,其行政审批和服务的受理职能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四、时间要求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进驻方案,在3月底前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审核,4月10日前按“590工程”标准落实政务服务窗口“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其余各项工作在2011年3月底前落实到位。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德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办事指南【模板】
****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一、事项名称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2、政府投资项目审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审核(协议出让)二、适用范围**市市域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生成阶段前置并联并行审查,取得《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并实施供地的或需要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工程建设项目(含自有用地)。
三、受理机构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政务和大数据局等部门四、受理窗口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窗口电话: ********窗口地址:**市松花江北路五、相关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6.《划拨用地目录》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8.《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9.《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11.《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1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1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15.《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17.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18.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19]5号)六、申报材料七、办理流程示意图八、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不含出具用地红线图时间) 九、进度查询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十、代理服务(免费)无十一、投诉监督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监督:********十二、收费与标准不收费十三、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无十四、结果文书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十五、办理结果送达方式1、市(区/县)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取件。
四川省项目建设工作咨询以下收费标准
四川省项目建设工作咨询以下收费标准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地、州物价局、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贯彻意见一并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2、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单位:元二、附件: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二OOO年三月十六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筑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作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德办函〔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德阳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9日德阳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全程代办、一办到底”工作模式,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一)由省级、市级政府审定发布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二)由市级、县级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三)有利于提升营商环境及企业获得感,由投资方申请纳入的项目。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提前介入提前指导。
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产业功能区组建的帮办代办机构(以下统称帮办代办机构)和审批部门(单位)应提前介入服务,加强与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的沟通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审批材料质量、缩短准备时间。
(二)坚持并联审批同步展开。
相关审批部门(单位)应严格落实“一家牵头、统筹协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指导、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项目建设各阶段牵头部门负责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川省项目建设工作咨询以下收费标准修订稿
川省项目建设工作咨询以下收费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地、州物价局、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 12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贯彻意见一并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2、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单位:元二、附件: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二OOO年三月十六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筑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作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综合服务费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88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正文:
----------------------------------------------------------------------------------------------------------------------------------------------------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取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川价字费[1999]288号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自贡、达川、眉山、资阳地区、凉山州物价局:
自贡市物价局报来《关于自贡市建设工程交易收费标准的请示》(自价非(1999)224号)和省建委招发(1999)119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各该工程交易中心按照省物价局川价字费(1999)76号文件规定收取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
二、委托你局为各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依法纳税。
三、各工程交易中心应按川价字费(1999)76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工程交易管理,作好工程交易服务工作。
加强综合服务费的使用和管理,收费的日常管理工作委托你局管理,并于每年度3月31日前将收费管理情况报告我局。
——结束——。
德阳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德阳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投标的通知》(德办函〔2010〕25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实施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下同)、网上发布补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网上匿名提问答疑、网上收退投标保证金等涉及招标投标事宜,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一、开立网银账户凡有意参与德阳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公开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必须在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开立网银帐户(在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注册时绑定开通的网银帐户),操作步骤和方法可参考德阳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
cn,下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该网银账户用于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登记注册凡有意参与德阳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免费注册。
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登记注册后选择注册类别,然后填写单位的基本资料,所填写的内容须与原件相符,填写完毕后提交。
第二步:网上提交基本信息后,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盖有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科核实.(一)投标人所提供资料: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标准范本见附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勘察、设计、监理除外);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建行网银账户;(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资料: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标准范本见附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外省(市)机构入川从事招标代理活动许可证。
第三步: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会审,经会审核实后,准予注册、购买密匙。
三、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相关部门备案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现行指定媒体发布的同时,将已备案的招标公告扫描件和电子文本上传给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4•【字号】德办发〔2020〕32号•【施行日期】2020.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高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八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4日德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的权利、义务,保障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衔接有序,正常投用、发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德阳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级财政投资、国有资金、财政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导或控股地位、还款来源为财政投资或国有资金的融资建设(含开发商投资代建)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由建设单位移交养护管理单位管理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适用对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一)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二)道路照明设施、景观照明设施及附属设施;(三)公园、广场、绿地及附属设施;(四)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五)自然资源、交通、水利领域需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项目;(六)其他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四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及省、市地方标准建设完成,并经“五方主体”进行竣工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报告后方可向养护管理单位移交,其中: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满后方可移交管护单位。
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德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2022年7月)的通知
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德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2022年7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27•【字号】德市财税〔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德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2022年7月)的通知德市财税〔2022〕17号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财政局、发改局,德阳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发统局: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现象,我们动态调整了《德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7月)、《德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7月)(以下简称“两张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张清单”中所列的收费项目为截至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征收的国家批准设立和四川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以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两张清单”所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德阳市范围内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以“两张清单”为准。
凡未列入“两张清单”所列的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三、今后新增、调整、取消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限,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地财政部门要将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征收的“两张清单”实行常态化公开,凡有政策调整的应及时更新,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相关部门(单位)应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德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7月)2.德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7月)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7月27日。
德阳市建设项目服务窗口及收费
建设项目服务窗口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类)受理电话:2514030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印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一览表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注:以上流程中的第9—12项我局已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同步办理”并联审批,精简重复申报材料。
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城市管理服务窗口服务指南(城建、市政、环卫、园林、散装水泥、档案类)受理电话:2514030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印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览表资质管理服务窗口服务指南(规划、城建、建筑、设计、造价、质量监督、房管类)受理电话:2514030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印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览表德阳市旌阳区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旌阳区人民政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以往是按照两个开发区17.5元/㎡(不含自来水和天然气配套费),其它乡镇10元/㎡进行收取。
5.12地震后,按照灾后重建政策对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建设项目全部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为了统一收费标准,加快我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办发[2005]5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一、收费依据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办发[2005]54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府函[2004]76号)文件精神,市区规划区内建房按65元/㎡的标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自来水配套费按建筑物总面积15元/㎡收取,天然气配套费按建筑物总面积15元/㎡收取);根据四川省物价局等《关于四川省建设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07号)文件精神,小城市(含建制镇、工矿区)按照10-3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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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
程图
注:以上流程中的第9—12项我局已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
理、同步办理”并联审批,精简重复申报材料。
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
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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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
旌阳区人民政府: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以往是按照两个开发区17.5元/㎡(不含自来水和天然气配套费),其它乡镇10元/㎡进行收取。
5.12地震后,按照灾后重建政策对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建设项目全部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为了统一收费标准,加快我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办发[2005]5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收费依据
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办发[2005]54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府函[2004]76号)文件精神,市区规划区内建房按65元/㎡的标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自来水配套费按建筑物总面积15元/㎡收取,天然气配套费按建筑物总面积15元/㎡收取);根据四川省物价局等《关于四川省建设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07号)文件精神,小城市(含建制镇、工矿区)按照10-30元/㎡收取。
二、收费建议
1、收费标准
2、配套费管理和使用
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旌阳区规划和建设局进行收取,资金统一缴纳到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户,由旌阳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并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资金全部安排给区建设局,由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拨付给各乡镇和两个开发区。
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用于城市市政、公用环卫、园林设施、输配储气设施、水厂和管线等建设,补充城市建设资金不足。
③由企业自行组织天然气、自来水配套设施建设的,其资金按照企业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由企业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后拨付给企业。
3、配套费减免
①区发改局认定的灾后重建项目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余恢复上述收费标准。
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原则上不进行减免,因特殊原因需减免的,须经区政府审批后方可执行。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