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非道路柴油机排放标准实施进程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法规现状与发展趋势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放法规现状与发展趋势发布时间:2022-07-24T03:42:32.710Z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2年6期作者:骆达伟陈黎峰[导读] 中国非道路交通排放标准某些移动机械设备起步较晚,从2007年第一和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到2014年第三和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在技术内容、管理方法等方面与欧美标准体系相似骆达伟陈黎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杭州 310000摘要:中国非道路交通排放标准某些移动机械设备起步较晚,从2007年第一和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到2014年第三和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在技术内容、管理方法等方面与欧美标准体系相似。
控制对象仅是未安装在特定移动机器和设备中的马达。
3级越野排放标准出台以来,有关环保部门逐步认识到,如果只对发动机采取严格控制措施,而不在移动越野机械实际运行期间的污染物排放水平上,实施效果将大大降低。
中国《空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生效,其中第四章第三节涉及"预防和减少机动车、船舶和移动机械的污染",包括《预防和减少现场空气污染条例》。
它遍历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和报废等所有环节,并界定与每个环节相关联的责任主体,如生产企业、车辆、船舶或机械的所有者、检验设施和维护。
在此基础上,地方工程研究仅供参考。
关键词: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法规;发展;方法引言现在是互联网时代,经过四个阶段,肯定是通过互联网手段控制排放。
不在道路上移动的整个机械的排放,不应按照那些规定单独进行相应的实验。
以前有一个非本地移动机械发动机的标准,但仍在要求额外的标准。
除了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发动机外,发动机安装在其上后,还按照国家规定单独进行整体实验,将发动机安装到机器中,按照新的测试模式循环进行测试,达标之后,机械才是达标状态。
1我国排放法规发展趋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近5年来,我国重点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结构,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大气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目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达到2000年水平。
国外现行和未来的非道路车辆用柴油机排放法规
国外现行和未来的非道路车辆用柴油机的排放法规应用开发部程克英非道路车辆也称非道路行走式机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非道路行走式机械的生产量和保有量迅速增长,出口量也与日俱增。
环境和出口的要求,实施对非道路行走式机械排放的限制迫在眉睫,国家环境保护局已经委托济南汽车检测中心负责,重庆汽车检测中心协助制订我国《非道路行走式机械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效采用欧盟非道路车辆排放法规也是大势所趋。
因此,笔者根据最近从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动机排放试验室,AVL、RICARDO等单位收集的欧洲、美国和日本非道路车辆排放法规有关资料整理编写了这篇文章,并附上欧洲车用柴油机第Ⅲ/Ⅳ阶段的排放法规供参考使用。
一. 欧洲非道路车辆排放法规第一部欧洲非道路车辆排放法规发布于1998年2月27日(97/68/EC指令),该法规的细则对非道路车辆用柴油机按输出功率范围规定了第Ⅰ阶段和第Ⅱ阶段的排放限值和实施时间。
第Ⅰ阶段在1999年开始实施,第Ⅱ阶段从2001到2004年按实施输出功率范围分步实施。
法规所覆盖的设备包括工业钻探设备、空压机组,装载机、挖掘机、叉车、路面养护机械、扫雪机、机场路面机械、汽车起重机等。
农业和森林用拖拉机采用同一排放限值,但是执行时间按2000年5月22日的2000/25/EC指令,船用、铁路机车、飞机、发电机组不包括在第Ⅰ/Ⅱ阶段内。
2002年12月9日欧洲理事会采用的2002/88/EC指令,并对97/68/EC指令进行了修改,补充了对于19kW以下小型汽油机的排放限值,指令也把第Ⅱ阶段排放法规扩大应用到恒转速发动机上。
2002年12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非道路车辆用发动机第Ⅲ/Ⅳ阶段排放标准的建议(COM(2002)765),并且在2003年10月为欧洲理事会所修改,第Ⅲ阶段排放标准从2006年—2012年,第Ⅳ阶段排放标准从2014年开始执行。
第Ⅲ/Ⅳ阶段排放标准对第Ⅰ/Ⅱ阶段所覆盖的发动机的类型做了补充,除第Ⅰ阶段和第Ⅱ阶段所覆盖的发动机外,还包括了铁路机车,内陆船用发动机用发动机。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发展与挑战
2018年7月3日,由国务院公开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中明确要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
“非道路”即非道路上的各类机械,包括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也包括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非道路排放即具备以上特征的移动机械在工作中产生的污染物。
根据行动计划,相关行业都在加快制订相关排放新标准,落实标准新技术。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各行业他领域碳排放数据,交通运输业在各行业中独占鳌头,其中非道路车辆占有比重在不断增加,根据2019年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机动车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189.2万t、635.6万t、7.4万t,而非道路移动机械HC、NOx、PM的排放量分别为43.5万t、493.3万t、24.0万t,其NOx的排放量接近机动车,PM的排放量已经超过机动车,可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对环境质量有显著影响。
2020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1014-2020《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文件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涉及范围包括挖掘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工程农业机械。
2022年12月1日,《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以下简称“国四”)中的第四阶段将正式实施。
国四的正式实施经历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实施时间也有过推迟,这很大程度上基于技术和经济性的综合考虑,由此可见国四的标准提升巨大。
其中最重要的减排技术,包括基本减排和后处理减排。
基本减排就是改善发动机性能,比如优化进气门和排气门的相位差,优化密封性,优化化油器性能,优化ECU执行性能等方面。
世界非公路用机动设备排放综述
世界非公路用机动设备排放综述编者按随着中国环境保护和大气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在严格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的同时,非公路用机动设备如工程机械和施工机械的尾气排放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但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仍在制定和完善之中,很多业内人士对非公路排放的相关内容也不太熟悉,经常将Tier1/2与车用的EuroⅠ/Ⅱ混淆。
因此,本刊特编发此文,希望能够对行业人士进一步了解非公路排放有所帮助。
环境问题引发标准推出早在196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在世界上迈出了控制车辆尾气排放的第一步,对1966年定型生产的轿车尾气排放进行了限制。
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净化空气法案",并组建了美国联邦环保署(EPA)。
同年,欧洲和日本也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控制标准。
此后的几十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公众对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各国都制定了越来越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
但对非公路(美国称off-high鄄way,欧洲称nonroad)用机动设备尾气排放引起的空气污染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直到1990年,EPA才开始着手研究和限制非公路用机动设备的尾气排放,就像给汽车尾气排放制定一个标准一样。
EPA已经认识到,非公路用机动设备的柴油机尾气排放也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因此决定与柴油机制造商及公众一起,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排放控制方案。
1996年,EPA和美国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联合签署了一个适用于非公路用机动设备柴油机的原则意向书(SOP)。
签署该意向书的发动机制造商有:卡特彼勒、康明斯、迪尔、底特律柴油机、道依茨、五十铃、小松、库伯塔(Kubota)、三菱、北极星(Navistar)、纽荷兰(NewHolland)、威士康(Wis-Con)和洋马(Yanmar)。
1998年8月27日,EPA签署了最终法规以明确原来SOP所规定的非公路用机动设备柴油机排放标准。
它使功率在37kW(50hp)以下的非公路用机动设备柴油机有了第一阶段排放标准(Tier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征求意见稿)
附件3《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标准编制组二〇一三年五月项目名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项目统一编号:458承担单位:济南汽车检测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刘顺利、范凤雷、胡开建等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纪亮标准处项目负责人:谷雪景目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行业概况[1] (1)2.1单缸柴油机 (2)2.2小缸径多缸柴油机 (2)2.3中等缸径多缸柴油机 (3)2.4配套情况 (4)2.5保有量情况 (5)2.6柴油消耗量情况 (6)2.7进口二手机械情况 (6)3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7)3.1大气污染物减排需要 (7)3.2行业发展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7)3.3促进内燃机行业可持续发展 (8)4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 (9)4.1ISO标准 (9)4.2欧盟法规 (10)4.3美国法规 (15)4.4全球统一的非道路法规 (21)5国内相关标准 (23)5.1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放标准 (23)5.2GB/T8190系列标准 (24)5.3中小功率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5)6主要修订内容 (26)6.1原标准基本情况 (26)6.2增加的术语与定义 (27)6.3加严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27)6.4增加了耐久性要求 (28)6.5基准燃油的改变 (30)6.6带含贵金属材料的后处理系统的要求 (30)6.7增加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要求 (31)7本标准与欧美相关标准的差异 (31)7.1控制范围的差异 (31)7.2实施时间的差异 (32)7.3测量方法的差异 (32)7.4与其现行标准限值的差异 (32)8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33)8.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和社会效益 (33)8.2燃油可行性分析 (33)8.3发动机技术可行性及成本分析 (34)8.4测试设备可行性分析 (37)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根据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6]371号文,由济南汽车检测中心负责制订《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标准,项目统一编号:458。
非道路柴油机实施国Ⅳ排放的技术路线
非道路柴油机实施国Ⅳ排放的技术路线一、欧洲非道路柴油机排放限值的演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非道路柴油机的排放在发动机对环境排放贡献度中要达到65%左右,因此非道路柴油机的排放一直是内燃机排放控制领域的重点。
2022年起,欧洲非道路用柴油机已开始实施欧ⅢB(中国国Ⅳ)排放法规,其对柴油机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
二、非道路柴油机实现国Ⅳ应具有的基本条件非道路国Ⅳ柴油机应该建立在一台有良好基础的电控国Ⅲ发动机基础上。
且具有如下特征:(1)直列式发动机,采用空-空中冷增压系统。
严格控制进气温度,进气温度每降低1℃,(2)采用铸铁缸盖、水冷、4气门结构,喷油嘴垂直中置。
四气门结构有使发动机功率提高15%左右、降低油耗4%左右的潜力。
(3)机体采用铸铁、水冷、湿式缸套,内置机油冷却器。
(4)采用整体铝活塞/钢顶铝裙组合活塞。
(5)燃油系统采用电控共轨系统/电控单体泵/电控泵喷嘴系统,需3~5次的多次喷射(包括预喷、主喷、后喷)能力和更高的燃油喷射压力,应缩短喷油持续期,使放热接近上止点,喷油规律实现柔和燃烧,降低油耗。
(6)进一步优化进气涡流和燃烧系统,采用直口或略微缩口燃烧室,进气涡流比为0.5~1.5,压缩比为16.5~18.5。
(7)缸内最大爆发压力可达18~22MPa,升功率可达35kW/L。
三、结语要实现国Ⅳ对NOx和PM都较低的限值,目前大致上有两条技术路线:其一是先通过优化燃烧,再使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来降低NOx排放。
其二是使用EGR使NOx降低,但会导致PM增加,因此加DPF将PM捕捉转化。
考虑到中国国情,燃油品质还有差距,但尿素生产比较普遍,因此我国实施非道路国Ⅳ排放宜首选SCR技术路线。
参考文献[1]谭建伟.非道路用柴油机与车用重型柴油机排放标准相关性研究[J].车辆与动力技术,2022,04.[2]郝勇.重型车用柴油机排放法规及技术路线综述[J].内燃机与动力装置,2022,03.[3]徐阳.面向欧Ⅳ以上法规的柴油机排气后处理技术方案[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22,08.。
欧洲非道路机动车排放法规更替进程与CE认证指令说明(1)
欧洲非道路机动车排放法规更替进程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EU),前身是欧洲共同体 (European Communities),根据《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盟兼具国家间机构和超国家机构双重色彩,在广泛的政策领域都拥有或多或少的立法权,有权就环境问题进行立法。
至目前为止、欧盟已针对大气环境保护,针对气体和粉尘排放共通过了近20个法规和指令,针对臭氧层保护通过了9个公约,形成了一个相当完善的法规体系。
非道路第I、II阶段标准(97/68/EC)1997年12月16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颁布97/68/EC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国采取措施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压燃式柴油机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排放的法律》。
指令中规定自1998年6月30日起,将分阶段对功率大于等于37kW、小于560kW的非道路用压燃式柴油机实施第I阶段的排放要求。
从1999年12月31日起,将分阶段对功率大于等于18kW、小于560kW的非道路用压燃式柴油机实施第II阶段的排放要求。
97/68/EC指令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包括轮式装载机,推土机,履带拖拉机,履带装载机,卡车装载机,非公路用卡车,液压挖掘机等);材料装卸机械;叉车;道路维护设备(包括汽车平地机,压路机,沥青滚平机等);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等)。
装用的净功率18-560 kW,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发动机。
以及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装用的净功率18-560 kW,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发动机。
非道路第III、IV阶段标准(2004/26/EC和2005/13/EC)2004年4月21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2004/26/EC指令,对97/68/EC指令再次进行了扩充,将柴油机覆盖范围扩大到内河船、铁轨车、铁路机车用压燃式柴油机。
指令同时公布了非道路用压燃式柴油机第IIIA、IIIB、IV阶段的排放指标和实施日期。
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现阶段及国四排放升级
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现阶段及国四排放升级.、八、一前言随着我国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法规日益严格,道路用柴油机已实施国五排放阶段,国六排放阶段实施迫在眉睫。
随着城市建设、农业发展,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市场、生活中的应用迅速发展,非道路用柴油机的污染日益凸显,对其进行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需要也越来越迫切。
2014年5 月正式发布了《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随着非道路国三排放标准的实施,工程机械、农业装备机械用柴油机的技术升级到整车匹配都迎来了一次升级风,其产生的环境效益也非常庞大,因此对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技术尤其是该技术的关键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很有必要。
1我国非道路用柴油机的国三排放现状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各种移动式机械设备,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发电机组等,与道路车辆同属移动污染源范畴。
我国非道路用柴油机每年新增约200 万台左右,全国每年超过 1 亿吨的柴油消耗总量中,约有20%用于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排放源,初步估算每年约排放氮氧化物200 万吨以上。
面对无比严重的污染问题,2014 年5 月国家环保部发布了《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从国二阶段到国三阶段,主要降低氮氧化合物(NOX和碳氮化合物(THC , 根据发动机功率的不同,降低幅度约30%-45%,国三阶段与国二阶段的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相同,与国三阶段新增加了排放控制耐久性要求(详见GB20891-2007和GB20891-2014),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 1 。
非道路国三阶段柴油机的技术路线,根据功率的不同,可采用共轨、增压中冷、废气再循环(EGR等技术,小型发动机可采用提高油泵、油嘴喷射压力、涡流室、增压中冷等技术。
目前各发动机企业采取的技术路线基本一致。
目前市场上能够达到非道路三阶段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路线有两种,一种是电控单体泵系统,另一种是电控高压共轨系统,现就两种系统的工作原理作一介绍,两种系统的工作原理基本一致,都是ECU (电子控制单元)随时收集发动机工况的各种信息,并通过对电磁阀的控制,现对发动机工况的控制。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法规与控制策略
第08卷 第01期 中 国 水 运 Vol.8 No.01 2008年 01月 China Water Transport January 2008收稿日期:2007-11-10作者简介:丁洪春 男(1974-) 武汉理工大学 工程硕士研究生 江苏江动集团 工程师 研究方向:柴油机排放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法规与控制策略丁洪春 李忠照 罗马吉摘 要:本文介绍了美国、欧洲和中国的有关非道路用柴油机的排放法规情况,探讨了控制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的一些技术措施。
关键词:柴油机 排放法规 排气污染物 国家标准中图分类号:TK42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08)01-0044-02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发动机因其作业条件较差(无迎风面、冷却条件差)、工作环境大多比较恶劣(受冲击和振动、飞尘大、负荷重),较车用柴油机使用的功率范围更宽广,所使用的机油质量难以保证,同时没有可以直接采用的降低排放的成熟技术,其尾气排放量及其对环境的污染情况比较严重,不可忽视。
随着人们对环境的关注以及环保意识的增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发动机的排放日益得到重视。
目前,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代表的国家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发动机排放法规。
我国的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国家标准已于2007年4月3日发布,并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一、各国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法规一些国家在制定本国的非道路用内燃机排放标准的同时都针对不同时期制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通常这些限值具有法规性质,强制实施。
美国、日本、欧洲先后系统地制定并发布了非道路机动设备用柴油机的排放法规。
中国也于今年4月正式发布了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法规,并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
下面介绍一下美国、欧洲和我国的最新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标准。
1.美国EPA 法规表1 美国EPA TierⅡ~Ⅲ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标准(g/kWh)[1][2][3][4]表2 美国EPA TierⅣ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标准g/kWh [1][2][3][4]2.欧盟法规表3 欧盟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标准[5]表4 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功率 COHC NOX PM 类别kW时间g/kWh 第二阶段 E 130 ≤ kW ≤5602002.01 3.5 1.0 6.0 0.2 F 75 ≤ kW ≤ 1302003.01 5.0 1.0 6.0 0.3 G 37 ≤ kW ≤ 752004.01 5.0 1.3 7.0 0.4 D 18 ≤ kW ≤ 372001.01 5.51.58.00.8 第三阶段A H 130 ≤ kW ≤5602006.01 3.54.0 0.2 I 75 ≤ kW ≤ 1302007.015.0 4.0 0.3 J 37 ≤ kW ≤ 752008.01 5.0 4.7 0.4 K 19 ≤ kW ≤ 372007.01 5.57.5 0.6 第三阶段BL 130 ≤ kW ≤ 5602011.01 3.50.19 2.0 0.025M 75 ≤ kW ≤ 1302012.01 5.0 0.19 3.3 0.025N 56 ≤ kW ≤ 752012.01 5.0 0.193.3 0.025P 37 ≤ kW ≤ 562013.01 5.04.7 0.025第四阶段Q 130 ≤ kW ≤ 5602014.01 3.50.19 0.4 0.025R56 ≤ kW ≤ 1302014.10 5.00.190.4 0.025功率Tier 时间 CONMHC+NOxPM kW <8 Tire2 2005 8.0 7.5 0.88≤ kW < 19 Tire2 2005 6.6 7.5 0.819≤ kW < 37 Tire2 2004 5.5 7.5 0.6Tire2 2004 5.0 7.5 0.437 ≤ kW < 75 Tire3 2008 5.0 4.7 0.4Tire2 2003 5.0 6.6 0.375 ≤ kW < 130 Tire3 2007 5.0 4.0 0.3Tire2 2003 3.5 6.6 0.2130 ≤ kW < 225 Tire3 2006 3.5 4.0 0.2Tire2 2001 3.5 6.4 0.2225 ≤ kW < 450 Tire3 2006 3.5 4.0 0.2Tire2 2002 3.5 6.4 0.2450 ≤ kW < 560 Tire3 2006 3.5 4.0 0.2kW ≥ 560Tire220063.5 6.4 0.2CO HC NOX HC+NOX PM额定功率(Pmax)(kW) 阶段g/kWhⅠ 5.0 1.3 9.2 — 0.54130≤Pmax≤560Ⅱ 3.5 1.0 6.0 — 0.2Ⅰ 5.0 1.3 9.2 — 0.775≤Pmax<130Ⅱ 5.0 1.0 6.0 — 0.3Ⅰ 6.5 1.3 9.2 — 0.8537≤Pmax<75Ⅱ 5.0 1.3 7.0 — 0.4Ⅰ8.4 2.1 10.8 — 1.018≤Pmax<37Ⅱ 5.5 1.5 8.0 — 0.8Ⅰ8.4— — 12.9 —8≤Pmax<18Ⅱ 6.6— — 9.5 0.8Ⅰ12.3— — 18.4 —0<Pmax<8Ⅱ8.0— — 10.5 1.0*第Ⅰ阶段排气污染物限值是在排气后处理装置(若安装)之前,柴油机排气口处应达到的限值。
定了,2022年12月1日,非道路移动机械四阶段排放控制技术标准正式实施
M O O I ED ITO RIA LU Z Z I今日观察定了,2022年12月1日,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阶段排放控制技术标准正式实施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 kW以下(含560 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刊编辑部2020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正式批准发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发布稿)》。
该技术要求指出:自2022 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 kW以下(含560 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560 kW以上非 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第四阶段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本标准规定了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 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本标准是对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 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第三、四阶段)》中第四阶段内容的补充。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盟(EU )指令97/68/EC (截止到修订版2012/46/EU )《关于协调各成员国采取措施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排放的法律》中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技术内容及欧洲非道路第五阶段法规(EU ) 2016/1628《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对(EU) 1024/2012 和(EU) 167/2013 的 修订和对97/68/EC的修订和替代》中的部分技 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 (以下简称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和在道路上 用于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的污 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及 其装用的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检查、排放达标检查、在用 符合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工程机械适用范围: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起重机械、叉车、压实机械、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混凝土机械、掘进机械、桩工机械、高空作业机械、凿岩机械等。
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现阶段及国四排放升级
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现阶段及国四排放升级作者:马辉林来源:《科技创新与应用》2017年第32期摘要:文章介绍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现状,结合非道路用柴油机的特点,分析非道路国四技术路线,供业内同仁以及关注非道路排放法规的有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限制;技术路线;国四排放中图分类号:TK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2945(2017)32-0179-02前言随着我国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法规日益严格,道路用柴油机已实施国五排放阶段,国六排放阶段实施迫在眉睫。
随着城市建设、农业发展,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市场、生活中的应用迅速发展,非道路用柴油机的污染日益凸显,对其进行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需要也越来越迫切。
2014年5月正式发布了《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随着非道路国三排放标准的实施,工程机械、农业装备机械用柴油机的技术升级到整车匹配都迎来了一次升级风,其产生的环境效益也非常庞大,因此对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技术尤其是该技术的关键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很有必要。
1 我国非道路用柴油机的国三排放现状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各种移动式机械设备,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发电机组等,与道路车辆同属移动污染源范畴。
我国非道路用柴油机每年新增约200万台左右,全国每年超过1亿吨的柴油消耗总量中,约有20%用于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排放源,初步估算每年约排放氮氧化物200万吨以上。
面对无比严重的污染问题,2014年5月国家环保部发布了《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从国二阶段到国三阶段,主要降低氮氧化合物(NOx)和碳氮化合物(THC),根据发动机功率的不同,降低幅度约30%-45%,国三阶段与国二阶段的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相同,与国三阶段新增加了排放控制耐久性要求(详见GB20891-2007和GB20891-2014),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1。
柴油机排气排放标准
柴油机排气排放标准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加强,柴油机的排气排放标准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柴油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纷纷制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以限制柴油机的废气排放。
本文将重点介绍柴油机的排气排放标准,帮助您了解相关知识和法规。
一、欧洲柴油机排放标准欧洲是全球最早制定柴油机排放标准的地区之一。
自1970年代开始,欧洲就逐步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柴油机排放标准,以控制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硫氧化物(SOx)等废气的排放。
目前欧洲最新的柴油机排放标准是欧洲五号标准(Euro5),该标准于2009年开始实施,要求柴油机在全负荷运转时的颗粒物排放不得超过0.05克/千瓦时,氮氧化物排放不得超过0.40克/千瓦时。
二、美国柴油机排放标准美国政府也制定了严格的柴油机排放标准。
美国环保局(EPA)规定了一系列柴油机排放标准,包括Tier1、Tier2和Tier3等。
其中,Tier3标准是最为严格的,要求柴油机在全负荷运转时的颗粒物排放不得超过0.01克/千瓦时,氮氧化物排放不得超过0.20克/千瓦时。
为了达到这些标准,柴油机必须采用先进的后处理技术,如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
三、中国柴油机排放标准中国政府也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近年来加强了对柴油机排放的监管力度。
中国最新的柴油机排放标准是国五标准(国Ⅴ),该标准于2018年开始实施,要求柴油机在全负荷运转时的颗粒物排放不得超过0.035克/千瓦时,氮氧化物排放不得超过0.35克/千瓦时。
与欧洲五号标准和美国Tier3标准相比,中国国五标准在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制上更为严格。
四、国际柴油机排放标准除了欧洲、美国和中国等地区和国家外,国际上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和组织也在制定和实施柴油机排放标准。
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就制定了一套用于衡量船舶和工业用柴油机性能的标准,其中涉及到柴油机的排放性能。
此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等国际组织也在推动全球范围内实施更为严格的柴油机排放标准。
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
柴油发动机的排放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规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
1.欧洲排放标准:欧洲采用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欧标”。
其中最新的欧洲排放标准是欧洲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简称“欧六标准”),于2014年实施。
欧六标准对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碳氢化合物(HC)和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制更加严格。
2.美国排放标准:美国环保署(EPA)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称为“Tier”。
最新的是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简称“Tier 4标准”),于2014年开始实施。
Tier 4标准对NOx和PM的排放限制更加严格,同时还要求发动机使用更为先进的排放控制技术。
3.中国排放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称为“国标”。
最新的是国家VI阶段排放标准,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国VI标准对NOx、PM、HC和CO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制更加严格,同时还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检测方法和监测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排放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来确定。
环保当前:国内外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排放法规
环保当前:国内外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排放法规随着全球工业高度发展,环保已经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各国家和地区都先后推出了本地的环保法规来保护我们的地球。
然而在城市大气污染中汽车和工程机械的污染是不可忽视的一分,发达的国家首先在汽车上执行了排放法规,而后在工程机械其它内燃机动力设备上执行。
世界主要国家均制定了非道路用柴油机的排放法规。
要满足未来更严格的排放法规,需要对原有机型进行技术升级。
从发达国家执行非道路源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情况看,减少碳氢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效果非常显著。
非道路用柴油机的排放法规在美国最为严格,目前世界上非道路用机动设备排放标准以美国和欧盟的标准最具代表性。
美国是世界上治理尾气排放最早提出控制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放的国家。
196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在世界上率先迈出了控制车辆尾气排放的第一步,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净化空气法案”,并组建了美国联邦环保署(EPA)。
美国环保署上世纪90年代初发现非道路发动机总排放量与道路发动机几乎一样高。
就颗粒物排放而言,非道路发动机排放量远高于道路发动机;美国研究结果表明:随着道路车辆排放控制的成效日益显著,原本居于次要位置且较少受到关注的非道路污染源已经变为重要污染源,特别是数量巨大的非道路用点燃式小型发动机。
据美国EPA公布,2000年道路车辆与非道路动力机械总排放量中:CO约37%来自非道路发动机(其中62%来自点燃式小型发动机);HC约50%来自非道路发动机(其中40%来自点燃式小型发动机);氮氧化物约41%来自非道路发动机;颗粒物66%来自非道路发动机。
1970年欧洲和日本也制定了相应的道路车辆排放控制标准。
此后的几十年,各国都相继制定了越来越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
但非道路用机动设备尾气排放引起的空气污染问题,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
直到20世纪90年代,欧美国家才开始着手研究和限制非道路用机动设备的尾气排放。
从国外排放法规看,由于小功率柴油机多为单缸或两缸柴油机,对18kW以下的柴油机排放法规限值加严量相对较大,如美国从现在到2013年,法规有Tier3,Tier4初和Tier4总共3个阶段,但18kW以下的柴油机排放限值仅都为一个阶段限值。
非道路发动机排放介绍
知识与您分享——环保排放 默创®Knowledge sharing of you 创造价值 拥有价值更多专业资讯 尽在中华游艇网 http: //非道路用发动机排放介绍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问题逐渐突显,世界各国对环保的认识和注重程度逐步升级。
活动在世界各个角落的车辆及设备是温室气体及其他有害气体排放的重要组成。
为了减少发动机尾气对大气的污染,自90年代,各发达国家率先制定了发动机尾气排放标准。
针对排放,发动机被分为很多类,为多说人所熟悉的分类有下面几类: 道路用载人车辆、道路用商用车辆、非道路用车辆、对非道路用柴油机(0ff-road Engine)。
非道路用发动机排放(0ff-road Engine) 美国的标准执行如下:排放标准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11 2012 2014 kw<8 Tier2 Tier4 8≤kw<19 Tier2 Tier4 19≤kw<37 Tier2 Tier4 37≤kw<56 Tier4 56≤k w<75 Tier2 Tier3 Tier4 75≤k w<130 Tier2 Tier3 130≤k w<225 Tier2 Tier3 Tier4 225≤k w<450 Tier2 Tier3 Tier4 450≤k w<560 Tier2 Tier3 Tier4 Kw≥560Tier2欧盟的标准执行如下: 排放标准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11 2012 2014 18≤kw<37 stage 2 stage 3A 37≤kw<56 stage 2 stage 3A stage 3A stage 3B 56≤k w<75stage 2 stage 3A stage 4B 75≤k w<130 stage 2 stage 3Astage 4B 130≤k w<560stage 2stage 3Astage 3Astage3Bstage 4B。
关于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8年第9号关于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20891-2007),现公告如下:一、所有进行定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必须符合GB20891-2007第一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要求。
生产、进口或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企业,应按标准要求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污染物排放达标机型(系族)的核准申报,我局将对通过审核的机型颁发环保型式核准证书。
二、自2008年9月30日起,未获得环保型式核准证书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不得生产、进口或销售;所有生产、进口或销售的柴油机应按标准要求加贴柴油机标签。
三、拟定型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型式核准试验应由国家环保总局认可的排放检测单位进行其污染物排放检测。
各检测单位应按要求向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检验报告。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有已定型机型的环保生产一致性。
五、国家环保总局将组织对制造、进口、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进行环保生产一致性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由生产企业负责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该机型(系族)的达标机型核准,并予以公布。
对制造、进口、销售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实施处罚。
六、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型式核准工作由国家环保总局统一组织,并将会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联合实施生产一致性检查工作。
七、有关型式核准的具体技术要求由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另行下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日。
柴油排放标准实施时间
柴油排放标准实施时间
柴油排放标准是指针对柴油机车辆的排放进行限制和监管的标准,旨在减少大
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纷纷出台了严格的柴油排放标准,以应对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的挑战。
在中国,柴油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经历了多个阶段的调整和完善。
自2000年起,中国开始实施第一阶段柴油车排放标准,随后不断进行修订和升级。
2005年,中国开始实施了第二阶段柴油车排放标准,进一步限制了柴油车的排放水平。
2011年,第三阶段柴油车排放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柴油车的排放标准,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而在2017年,中国开始实施了第四阶段柴油车排放标准,进一
步提高了柴油车的排放限制,加大了对柴油车污染排放的控制力度。
随着柴油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柴油车的技术水平和排放控制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各大车企纷纷加大了对柴油车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推出了更加环保和节能的柴油车型。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柴油车排放标准的监管力度,加强了对柴油车排放的检测和治理。
未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柴油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
还将继续进行调整和完善。
我们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柴油车的排放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控制,大气环境也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总的来说,柴油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提高的过程,其目的是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和保护环境。
我们期待未来,柴油车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能够更加严格,柴油车的排放也能够得到更好的控制,为我们的环境和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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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0.19 / 3.5 / 0.04 0.67/ 0.19 / 3.5 /
Tier 3
Tier 4 Interim
Tier 4 Final
a. Applies to portable power generation >1200hp. b. Applies to portable power generation >751hp.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4.0 ) / 3.5 / 0.2
Stage IIIA
Stage IIIB
Stage IV
ry. Introduction dates October of year listed.)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6.0 / 1.0 / 5.0 / 0.40 4.0 / 0.7 / 5.0 / 0.30 4.0 / 0.7 / 5.0 / 0.25 3.6 / 0.4 / 5.0 / 0.20 3.6 / 0.4 / 3.5 / 0.17 Tier 4 not yet proposed. Tier 4 standards/dates not yet proposed. Tier 4 standards/dates not yet proposed. Tier 4 standards/dates not yet proposed.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 10.5 ) / 8.0 / 1.0 ( 9.5 ) / 6.6 / 0.80 ( 9.5 ) / 5.5 / 0.80 ( 7.5 ) / 8.0 / 0.80 ( 7.5 ) / 6.6 / 0.80 ( 7.5 ) / 5.5 / 0.60
Stage IIIA
JAPAN (Tier 1 standards applicable by application.
kW (HP) (25 - 48) (49 - 74) (75 - 99) (100 - 173) (174 - 751)
Tier 2 and Tier 3 applicable by power category. Introduction dates Oct
0-7 8 - 18 19 - 36 37 - 55 56 - 74 75 - 129 130 - 224 225 - 449 450 - 560 >560*
(174 - 301) 9.2 / 1.3 / 11.4 / 0.54 (302 - 602) 9.2 / 1.3 / 11.4 / 0.54 (603 - 751) 9.2 / 1.3 / 11.4 / 0.54 (>751)*
19 - 36 37 - 55 56 - 74 75 - 129 130 - 560
6.0 / 1.0 / 5.0 / 0
3.6 / 0.4 / 5.0 / 0 3.6 / 0.4 / 3.5 / 0.17
Tier 1
Tier 2
Tier 3
CHINA
kW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0<Pmax<8
MOHREGS.XLS Revised 02SEP04
Updated May, 2010
ONS SCHEDULES
0.7457 = g/bhp-hr] 0.7457 = g/bhp-hr]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 7.5 ) / 6.6 / 0.40 ( 7.5 ) / 5.5 / 0.30 ( 4.7 ) / 5.0 / 0.30 ( 4.7 ) / 5.0 / 0.40 3.4 / 0.19 / 5.0 / 0.02 ( 4.0 ) / 5.0 / 0.30 0.40 / 0.19 / 5.0 / 0.02
U.S. EPA
kW (HP) (0 - 10) (11 - 24) (25 - 48) (49 - 74) 9.2 / -- / -- / -(75 - 99) (100 - 173) 9.2 / -- / -- / -( 6.6 ) / 5.0 / 0.30 ( 6.6 ) / 3.5 / 0.20 ( 6.4 ) / 3.5 / 0.20 ( 6.4 ) / 3.5 / 0.20 9.2 / 1.3 / 11.4 / 0.54 ( 4.0 ) / 5.0 / 0.30 ( 4.0 ) / 3.5 / 0.20 ( 7.5 ) / 5.0 / 0.40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plication specific stds. 9.2 / 1.3 / 5.0 / --, Tier 1 standards are application specific and apply to engines 30 - 260kW. Tier 1 application specific standards. Tier 1 application Specific standards. 8.0 / 1.5 / 5.0 / 0.8 7.0 / 1.3 / 5.0 / 0.4 6.0 / 1.0 / 5.0 / 0.3 6.0 / 1.0 / 3.5 / 0.2
Tier 2
Tier 3
Notes:
1. Generally, effect dates of standards are for engines built on or after 1 January of the respective year, except where noted. 2. All standards are based upon ISO 8178 C1 8-mode test for variable-speed engines and D2 5-mode test for constant-speed engines 3. Separate NOx and HC standards separated by a "/". Combined NOx and HC standards denoted in parenthesis "( )". 4. Smoke requirements: U.S: On-highway federal test procedure. Europe - None, but some OEM's require R24.03 certification. Japa 5. Generator sets in Europe are required to meet Stage II standards beginning 1 January 2007. 6. The U.S. on-highway consent decree includes a one year pull ahead to 2005 of the nonroad Tier 3 requirements for engines 300 - 7 7. For U.S.Tier 4, optional 0.30 g/kW-hr PM standard for engines 37-55kW in 2008. Selecting this option allows a 1 year delay of Tie 8. For U.S. Tier 4, "Split-family" standards are shown for 56 - 560kW. Optional "Phase-in" standards for NOx are permitted by EPA. 9. CANADA - MOU with Cummins requires Tier 1 engines built on or after 1 January 2000. In 2004, Canada formally proposed to req 10. KOREA - U.S. EPA Tier 1 and Tier 2 equivalent standards phased in beginning in 2004 and 2005 respectively for engines 19 - 56
( 4.0 ) / 3.5 / 0.20 ( 4.0 ) / 3.5 / 0.20 ( 6.4 ) / 3.5 / 0.20
Tier 1
Tier 2
Tier 3
EUROPE
kW (HP) (24 - 48) (49 - 74) 9.2 / 1.3 / 6.5 / 0.85 (75 - 99) (100 - 173) (174 - 751) 9.2 / 1.3 / 5.0 / 0.70 9.2 / 1.3 / 5.0 / 0.54 6.0 / 1.0 / 5.0 / 0.3 6.0 / 1.0 / 3.5 / 0.2 ( 4.0 ) / 5.0 / 0.3 ( 4.0 ) / 3.5 / 0.2 7.0 / 1.3 / 5.0 / 0.4
MOBILE OFF-HIGHWAY EMISSIONS REGULATIONS SCHEDUL
NOx / HC / CO / PM (g/kW-hr) (NOx+HC) / CO / PM (g/kW-hr) [Conversion: (g/kW-hr) x 0.7457 = g/bhp-hr] [Conversion: (g/kW-hr) x 0.7457 = g/bhp-hr]
(18.4) /12.3/0
8≤Pmax<18 18≤Pmax<37 37≤Pmax<75 75≤Pmax<130 130≤Pmax≤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