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窝工签证单
建设工程工程停工、窝工损失计算依据及相关案例
建设⼯程⼯程停⼯、窝⼯损失计算依据及相关案例⼀、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停⼯、窝⼯损失的计算均⽆明⽂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百⼋⼗四条规定:“因发包⼈的原因致使⼯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因此造成的停⼯、窝⼯、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此应系主张停窝⼯损失的主要法律依据。
⼆、停窝⼯损失范围、计算依据及标准(⼀)直接损失1. 施⼯现场材料费⽤损失。
例如:停⼯期间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增加;退场时已加⼯完成待安装材料费⽤、已采购⽆法退货⽌损的材料费⽤等。
计算依据:施⼯合同约定、材料采购合同、材料采购价款的付款凭证、收货或者发货凭证、材料进场验收凭证;停⼯或撤场时的具体数量可由双⽅当事⼈清点确认;对价格有争议的可采⽤政府发布的信息价或由鉴定机构询价确认。
计算标准:材料价格变动幅度×材料数量计算材差;成品材料价格结合合同约定在成本基础上计算⼈⼯费、税⾦等费⽤后核价;已采购材料价格按照采购价格记取(也可结合合同约定主张利润)2. 施⼯现场机械设备费⽤损失:如:停⼯期间的脚⼿架、塔吊、施⼯⽤电梯、起重机、搅拌机及其他机械设备租赁的费⽤等;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延期使⽤费损失;机具安全防护费⽤;⼤型机械进退场的费⽤;临时活动房租赁费⽤。
解约退场的,前述机械设备如为租赁,还应考虑提前退场导致的解除合同索赔。
计算依据:周转材料或者被租赁合同及租赁费⽤⽀付凭证;如提前解约还涉及违约⾦及赔偿的计算。
租⾦损失标准可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也可由鉴定机构进⾏询价确定;如为⾃有设备,可套定额进⾏量化或通过计算折旧的⽅式计算损失,但应提供购置设备的原始发票证实其价值。
计算⽅法:根据施⼯合同约定或承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或者定额规定确定单价,乘以停⼯天数计算损失;合同解除损失以实际发⽣额为限。
工程签证单
编号:001 工程名称湘潭九华步步高置业·新天地营销中心日期2012-7-25 致: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容:由贵公司投资兴建的新天地营销中心工程施工现场,我部人员及材料设备进场前全部为树木或杂草等植被覆盖,必须先将植被进行清理才能进行场地平整及开挖。
根据工程指挥部指示,要求我部采用人工、机械对该部分植被进行清除再进行场地平整,计划施工面积约为8500m2,以下事项发生的人工及机械台班费用如下:1、2012年7月19日,我部机械设备进场,发生设备进场费用如下:①1.2m3挖机进场一次;②T160推土机进场一次。
2、201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我部机械设备及人员进场后遭到周边村民阻工,致使我项目部人员及设备停工,由此发生的停工费用如下:①1.2m3挖机停滞7台班,闲臵费为400元/台班;②T160推土机停滞7台班,闲臵费为600元/台班;③人工清理及管理人员窝工为49工日,100元/工日。
3、按照建设单位要求,2012年7月23日~24日配合建设方对营销中心红线进行测量放线,发生人工11工日,100元/工日。
请予签证确认!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步步高置业新天地项目部项目经理:2012年7月25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工程师:总监: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现场工程师:总工程师:年月日编号:002 工程名称湘潭九华步步高置业·新天地营销中心日期2012-7-27 致: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容:由贵公司投资兴建的新天地营销中心工程施工现场,我部人员及材料设备进场前全部为树木或杂草等植被覆盖,必须先将植被进行清理才能进行场地平整及开挖。
根据工程指挥部指示,要求我部采用人工、机械对该部分植被进行清除再进行场地平整,计划施工面积约为8500m2,以下事项发生的人工及机械台班费用如下:1、2012年7月26日,我部机械设备及人员正式进场施工,发生的人工及设备费用如下:①1.2m3挖机清理植被台班共计8小时,320元/小时;(8:45~12:00;14:15~19:00)②T160推土机平整场地共计5.17小时,400元/小时;(11:35~12:00;14:15~19:00)③人工清理配合等为14工日,100元/工日。
工程签证介绍及注意事项
• 工程结算也好,签证审核也罢对合同的熟悉非常重要,要熟悉合 同中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地方,才能更好的使用条款要到或拒绝 费用。
• 2、项目监理部收到“工程变更签证单”后应对该单的依据、实物工作量、 完成质量及价格是否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查, 然后提交工程 部复核。
• 3、工程部经理(总工)和相关的专业工程师对经监理核查认可的“工程 变更签证单”和本办法规定的书面依据内容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 4、成本部对该项“工程变更签证单”的书面依据及单价、金额是否符合 合同、国家规定及市场实际水平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提交总经理(分 管副总)批准。经批准的“工程变更签证单”由成本部留存、登记后经 工程部发还承包人。
就已经晚了。要有签字和盖章,两项同时都有,防止审计单位以 此认为签证内容不全面,核减费用 • 8.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日期 • 合同一般都会规定几天内上报、几天内审批等,在签证单上必须 写明:签证工作的日期,上报日期,设计、监理、施工、业主签 字日期。施工单位上报日期必须写明,因为一般合同会规定签证 发生几天后上报,否则就是放弃,如上报处不写明日期就可以以 上报日期不确定直接核减
工程签证注意事项
• 11.其他班组工程 • 费力不讨好白干不给钱的活(我喜欢的叫法) • 现在各分部分项可能有不同班组进行分项工程的施工,签证单的
内容是否涉及到另外班组,其内容是否属于其他班组应该施工的 内容。或者是本来就是其他班组干的活,你多干了,就是白干, 没有费用 • 12.计算式 • 如签证单上有公式、计算式等一定要自己再计算一遍,防止上报 人员估计填写错误数据,影响结算费用
工程签证单办理程序
工程签证单办理程序1、目的和范围为了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办理标段之外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数额超出施工合同所规定的范围之外的工程量的结算手续,特制定工程签证单办理程序签证单模板。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的,用以证实工程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1材料、设备、构件超过定额规定运距的厂外运输或因施工场地狭小,设备或材料不能直接到达指定仓库或堆放地点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1.2技术措施费用:在编制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未能考虑进去,而实际施工中必须采取的,超越一般施工条件的特殊措施。
1.3工程返工:因建设单位原因提出返工,而不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的返工费用。
1.4由于现场发生的特殊问题,如隐蔽障碍物、地下水位与勘测设计资料不符、地下未可预见的设施等而增加的签证。
1.5因设计方案不周或建设单位其它原因而发生的增加土方挖、填以及超运距签证。
1.6建设单位供料时供料不及时或不合格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在包工包料时,由于甲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的二次加工的签证。
1.7续建工程的加工修理:甲方原发包施工的未完工程,委托另一施工单位续建时,对原建工程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修理或返工的签证。
1.8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停工、窝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2、办理程序2.1 工程完工后,工程签证单由施工单位填写,应详细注明工程名称、专业签证原因以及工程的详细内容,同时应附预算书,必要时应附工程委托单。
2.2工程签证单填好后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部、计划部以及主管工程的副经理签字认可,方生效。
2.3工程签证单的编号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档案室统一编定。
设备闲置及人员窝工签证单
孙洪文、李兵等17人
高级熟练工
17 人*9小时 工时 *1.5天=229.5 工时 8人*9小时 工时 *1.5天=108工 时 工时 4人*9小时 *1.5天=54工 时
1 合 同 外 增 加 量
人员
熊兴权、张东全等8人
熟练工
马良远、王兴友等4人Leabharlann 普工承建单 位申报
授权申报人: 申报日期:
监理公 司审核
雅砻江官地水电站机电安装工程
设备闲置及人员窝工签证单
承建单位:水电七局官地水电站机电安装项目经理部 施工工程项目名称:1#机上、下层线棒交流耐压试验 合同分项名称:无 施工发生时段:2011年06月26日~06月27日 分项工程项目编号:无 工程部位(地点):主厂房1#机 合同编号:GDC-200807 签证单编号:窝工-001
监理工程师: 审核日期:
说明:本表适用于一般工程项目设备闲置及人员窝工的申报和监理公司审核。
一、施工依据: 6月26日下午开始至今,针对上、下层线棒交流耐压试验问题,经业主、厂家、监理以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召开 多次现场协调会,仍未得到解决,导致我部人员处于停工待命状态,由于下线工作面单一,专业性较强,不能 调剂到其他工作面进行施工,因此,造成了我部人员窝工,直接影响直线工期。 二、施工过程记录 1、在6月26日上午,我部按照哈电厂家《官地电站发电机安装说明书》对1#机定子线圈1A1~1A2支路进行 51KV交流耐压试验,在试验过程中发生了2次放电击穿现象,经检查,放电部位线棒绝缘无碳化迹象,试验终止 。 2、6月30日下午,业主、厂家、监理以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召开现场协调会,会议明确了多次线棒 交流耐压将会对线棒、试验设备产生影响以及分析出现类似情况的原因,排除线棒自身绝缘问题而放电,同时 业主专家建议降低上、下层线棒交流耐压等级为43KV,但最终需由哈电厂家总部确认。 3、6月27日下午,因耐压试验电压等级问题,业主、厂家、监理以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再次召开现场协调会, 就是否按照43KV电压等级进行上、下层线棒交流耐压展开讨论,会上厂家对此建议未表态,结果未能达成统一 意见。 三、完成工程量:无 四、附件:无 五、施工资源投入明细表: 名称 序 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工程量 申报量 监理审核量 备注
施工现场几种签字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备闲置及人员窝工签证单
蒋旭伟
高级熟练工
工时
吴福江 合 同 外 增 加 量
高级熟练工
工时
赵运香 1 人员 赵运新、赵连林等5人
高级熟练工
工时
熟练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时
孟俊杰
焊工
工时
顾
普工
工时
水电施 授权申报人: 工班组 申报 申报日期:
安装公 司审核
工程师: 审核日期:
说明:本表适用于一般工程项目设备闲置及人员窝工的申报和公司审核。
亚宇.喜来登酒店项目工程
设备闲置及人员窝工签证单
施工单位:江苏统一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工程项目名称:C栋主体水电预埋 合同分项名称:无 施工发生时段:2017.3.11-3.13 分项工程项目编号:无 工程部位(地点):C栋28层底板 签证单编号:窝工-002
一、施工依据: C栋3月10下午27层底板预埋施工验收完毕,由于土建施工速度太慢,导致我水电班组人员处于停工待命状态,由 于下线工作面单一,不能调剂到其他工作面进行施工,因此,造成了我部人员窝工,直接影响直线工期,并可能 造成施工人员的流失而影响预埋施工进度。 二、施工过程记录 1、在3月10日晚上27层底板开始浇筑混凝土,由于工作面单一,我施工班组一个人看模,其余人员于11号做了 一天杂活,12号全体休息,由于该天27层楼面钢筋墙柱绑扎,该天下午安排一个人焊接4个柱的避雷电气通路。13 号工地停电,安排一个人做27层墙柱电气预埋,其余人员休息。
三、完成工程量:四个柱子的避雷焊接、27层墙柱电气预埋 四、附件:无 五、施工资源投入明细表: 名称 序 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工程量 申报量 9小时*2天 =18工时 9小时*1.5 天=13.5工时 9小时*2天 =18工时 5人* 9小时 *2天=81工时 9小时*2天 =18工时 9小时*2天 =18工时 其中13号一人做墙 柱预埋 12号下午焊接27层 柱子避雷 公司审核量 备注
工程施工签证单怎么写
工程施工签证单怎么写一、签证单的基本内容:1、工程名称:包括施工项目名称、地点和规模。
2、签证时间:记录签证的日期和具体时间。
3、签证人员:列出签证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4、签证内容:概述签证的内容和目的。
5、签证依据:列出签证的依据文件和条款。
6、签证原因:说明签证的具体原因和必要性。
7、签证范围:描述签证的具体范围和影响范围。
8、签证措施:列出签证后需要进行的具体施工措施和变更方案。
9、签证结果:记录签证后的实际结果和变化情况。
10、签证确认:由监理工程师或负责人签字确认。
11、签证审核:由监理工程师或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12、签证通知:将签证单通知相关部门和工程人员。
二、签证单的写作要点:1、清晰明了:签证单内容必须清晰明了,避免含糊不清和歧义。
要用简练的语言表述,不要使用行话和专业术语。
2、逻辑严谨:签证单的内容要逻辑严谨,不要出现矛盾和错误。
要按照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排列,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准确完整:签证单中的信息要准确完整,包括签证人员、签证依据、签证原因、签证措施等内容都要详尽。
要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和细节。
4、规范标准:签证单的格式和内容要符合规范标准,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要使用统一的格式和模板,保持统一风格和标准。
5、及时执行:签证单要及时执行,无论是签证人员的确认还是实施措施的执行都要及时有效。
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确保签证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三、签证单的重要性:1、确保工程质量:签证单能够及时记录变更和确认信息,有助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通过签证单的执行,可以及时处理问题和风险,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2、避免纠纷争议:签证单可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事故,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签证单是监理和承包双方的重要依据,可以有效解决纠纷和争议。
3、提升施工管理:签证单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提升施工管理水平和效果。
通过签证单的编制和执行,可以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签证与索赔
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签证与索赔建设工程施工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的主体多等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性会出现各类非合同所能涵盖和预期的事项,这就需要合同各方主体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断根据各类变更事项,通过签证予以补充和确认,对涉及质量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期增减、价款调整等事项进行及时的确认,这就是签证.签证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合同法、建筑法中没有签证的概念定义,这是建筑行业约定俗城的一个称谓.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对方的违约、过错而给己方造成的损失,需要通过提出经济赔偿、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求得补偿.签证是各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行为,索赔是主张未得到认可,从而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单方行为.签证是确认变更的事实,旨在固定证据,为索赔成功打下基础;索赔是主张权利的行为,索赔是否成功有待签证单据的支持,所以在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过程和结算过程中,做好签证和索赔工作非常关键、重要.作为承包商来讲,做好签证和索赔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是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重要环节.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承包商要以较高的、理想的价格中标,难度越来越大,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增加的工程施工内容、工期停工、窝工等事件,必须要做好签证工作.据统计,目前国际上签证款一般占合同总造价的7-10%左右,我国没有一个统计数据,但根据我们这些年经办的案件来看,签证款在工程总造价中的比例也不会低,可能会高于7-10%的比例.因此,一个专业、规范、成熟的施工企业,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签证与索赔的管理,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个项目的盈亏、损益,极有可能决定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证于索赔工作的成功与否.借今天的机会,与大家交流的是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签证与索赔.我们讲的建设工程停工,是指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因为发包方的原因或者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专讲因为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签证、索赔实务.一、因为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主要几种情形1、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导致工程停工;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致工程停工;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或不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导致工程停工;4、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未及时进行中间结构的验收导致下步工程无法施工而致工程停工;5、发现地下障碍物、水流或文物造成工程停工;6、非正常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7、因发包人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被确认后的工程停工;8、因发包人提出已施工部分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而引起的停工等.当上述事件发生导致工程停工后,接下来有两种可能,其一,双方协商,停工事件发生的诱因,妥善解决,工程复工;其二,工程继续停工,承包方退场,合同终止,双方就已施工部分工程进行结算.通常而言,由于发包人未及时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或者因为发生突发事件而导致的工程临时停工,一般不至于到双方终止合同,解除承发包关系的地步.实践当中,较常见的只有工程进度款支付严重逾期、发包方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者发包方认为施工部分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且不同意承包人自行修复的情形,才会导致双方终止合同,退出施工.已经进入实际施工以后,施工合同的解除是一件大事,从常态上看,承发包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是不愿意解除合同的,不愿意解除合同就是处于经济的考虑,合同一旦签订,项目一旦进入施工阶段,双方的投入都很大,各方投入的材料通常都有专用性,一旦停工,会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而发包人一旦在工程中做到一半,承包人退场之后,后继施工队伍的工程程衔很难.如果没有承包人的配合,很难做,工期、质量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但尽管这样,我们还是看到了工程中途停工,承包人被迫退出工程施工的例子.目前我手上,还在处理两个中途停工的工程结算诉讼案件.其中一个案件,承包人建设的工程已经结顶,但还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提出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停止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同时停了工地的供水、供电,以阻止承包人继续施工并要求折除已完工部分工程.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只能停止施工,终止合同,并要求对已完工部分工程进行工程款结算.在处理类似的案件过程中,作为律师,我们深感施工过程中签证与索赔工作的重要性,只有做好基础性的工作,一旦碰到不守诚信的发包人,我们就有能力,有足够的证据去保障、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正如我刚才所讲,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事项所达成的双方意思一致的补充协议,它可以体现在联系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证明等各种载体中,形式完全可以灵活多样,因事而异.二、停工后的签证、索赔策略出现上述停工事件时,作为承包人,务必要及时做好签证和索赔工作.99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版本中,签证的规定有30多条,当停工事件发生时,我个人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签证务必需要承包人及时做到.1、工期延误的签证.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图纸、技术资料,一方面会导致正常开工时间延期,开工后又会导致工期延误,甚至停工.一旦发包方不能够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履行上述义务,承包人一定要及时进行工期的签证,无论以后的工程是否复工,工期是否延期,签证所确认的顺延工期一定是可以就扣除的,如果因为上述事件导致承包人停工、窝工,这些签证也将成为承包人向发包人停工损失的有力证据.2、工程量的签证.合同通常会采用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每月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审核确认后作为发包方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工程师对工程量的确认,意味着对已完成工程量的价款的确认.工程量的及时签证,对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是最直接的证据.当发生结算纠纷时,无论工程有无最终完工,发包方有无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工程款,通常是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的重要依据.而工程停工之前,已施工部分工程量务必是需要签证固定,这将时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3、价款调整的签证.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加、施工条件的变化等,都会引起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的变化,承包人一定要及时签证,固定价款.发包人口头承诺、空头支票是万万不能相信的.尤其是投标时,工程量清单部分中没有事后增加的工程,没有甲方的书面指令和签证,承包人即使做了,发生工程结算纠纷时,只要发包方不认,监理不予证明,工程造价机构是不会轻易确认的.案例这些签证,在停工之前,在施工的每个环节,承包人务必要做到边施工边签证.4、窝工、停工损失的签证.发生工程进度款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师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停水、停电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承包人已完工部分工程未及时检验隐蔽工程,中间结构验收等,往往导致承包人停工、窝工.停工、窝工的损失应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签证固定.我上面所讲的签证方法,当然都很理想化,建立在各方都能信守合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签证如果都能签下来,结算时就不会有大的纠纷,索赔这一块很好计算.问题在于承包人的上述签证单,发包人不肯签收,更不用说签复意见、给予确认.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当怎么办我们认为当然有破解的方法.第一、发包人要充分利用合同签证条款中“逾期视为认可”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利.比如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合同通用条款23.4条:承包人应当在价款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该调整.我们去看合同,所有的签证联系单,只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书面向承包人或者工程师提出,逾期不回复,均视为认可.所以承包人要做的工作,第一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签证单;第二要送达.要有承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签收单.碰到发包人不收怎么办承包人可以用挂号信、公证送达、律师见证送达等方式.当然只是极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第二、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提出签证未必得到对方的认可,对方可能也会在联系单上签复意见,但意见是不同意,怎么办.也有办法.最高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够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该解释明确了工程量签证未获成功如何保护承包人自己权利的问题,也解决了其他如工期、价格等事项未获签证的解决思路.那就是承包人要及时固定其他相关证据,如承包方指令、工程施工图纸、经业主批准的施工方案设计、监理证明、影像资料、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其他形式的证据,为索赔奠定基础.三、停工后的索赔程序和范围.因为发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会给承包方带来经济损失.建设工程通用条款36.2规定:自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作为承包人,一旦索赔事件发生,务必按该条款规定在28天内提示索赔报告.工程停工,包括临时停工和中途停工退场两种情形,其索赔的范围是不同的.临时停工,其索赔一般为人工停工费、机械停工费两大块.而后者的索赔,包括停工前已经完成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并可要求发包方对各项管理费用、利息、保险费用甚至履行合同可得利益损失进行索赔.无论临时停工,还是长期停工,签证确认的停工、窝工损失、增加费用,都在索赔的范围之内.所以,工程停工的索赔成功与否,依赖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证是否及时、到位.事到临头,发生纠纷,需要索赔,再去签证,往往是事倍功半,所以我们诚恳地建议广大的建筑施工行业的各位,施工过程中签证管理工作是一件十分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无论发包方、承包方,签证与反签证,索赔与反索赔的实践和经验都在不断提高,对策也越来越高明.现在的房产企业,几乎每个开发项目都有专业律师的全程介入,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部,我们很少发现每个施工项目都有专业律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对施工全程的签证管理审核把关.我想,我们施工企业不差钱,差的还是意识,今天在座的建设工程方面的优秀律师,可以为你们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方位的服务,平时签证与索赔工作做好了,结算时就事半功倍,纠纷就容易得到解决.。
施工现场签证明细单(详细具体全面)
施工现场签证明细单(详细具体全面)一、前期工作1、前期因甲方未进行三通一平,我方如发生前期临时用水、用电,需办理发电(发电机租赁费、燃油费、人工看护费)、拉水费用签证。
2、场地外道路虽然已通,但因为甲方未协调好当地村民关系,造成我方施工车辆不能正常通行,我方发生的协调费用,和甲方协商,让甲方变相的给予签证。
见第十项第20条3、施工前现场垃圾外运及运距需签证二、土石方工程1、“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需签证方格网图2、土方开挖施工图(需标明放坡系数)、标明马道详细尺寸及具体做法3、土方支护施工图并签证单价4、土方运距及采用什么机械装运土方,斗容量5、地沟、排水沟、电缆沟、集水坑二次开挖土方需签证6、机械破碎冻土需签证7、土壤的类别签证(指除一、二类土)8、机械挖土、土壤中的砂砾如果大于30%时,或者是多年沉积的砂砾,应有业主签字认可的地堪报告和图片等9、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按天然含水率的,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大于40%时,含水率应进行签证(应附检测报告)10、基底不满足施工要求如需换填,需签部位、深度及土质。
如发生换填,个别独立基础比其它加深,签人工挖加深部分土方;同时,为了保证换填厚度及满足施工要求,签整体回填完砂砾或土后二次开挖个别加深基础。
11、塔吊基础土方开挖,塔吊维护墙、塔吊基础详细尺寸及配筋签证。
12、现场回填土运距签证(定额中只包含5m范围内取土、夯填),场外回填土回运运距签证,如使用机械回填,尽量不要体现机械,因为机械夯填只能算5元/m3左右,人工夯填23元/立方。
13、房心回填土如需搭设脚手架、三轮车运土方需签证,定额综合5米内取土或砂砾。
14、地沟二次开挖土方及是否放坡。
15、不同土质类别的高度。
点此加入微信工程群三、井点降水1、井点降水施工图(降水井类型、数量、深度、使用天数等)备用电源的费用和甲方签证,及将地下水引流至排水目的地的费用签证。
2、井点降水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和挖沟排水工作另行计算。
工程签证要求及标准
工程签证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通俗的解释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依据承发包合同约定分类现场经济签证包括:(1)零星用工。
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
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注意事项及时办理现场签证。
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现场代表核实后签证,如果现场代表拒签,可退一步请他签认事实情况,及工期顺延。
并且要马上向你的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不适合以签证形式出现的如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应在合同中约定而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签证七原则1 、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一般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2 、实事求是原则:如无法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 、及时处理原则:现场签证不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抓紧时间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产生.4 、避免重复原则: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合同承诺、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
工程签证书写要求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洽商、签证等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定义及适用范围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包括:(1)零星用工。
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
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结算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二、原则(1)真实性。
必须是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定存在和发生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住推敲。
(2)全面性.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
对涉及的发生理由、事件过程、影响、工程量等都应有相应说明,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3)关联性。
所提供的数据、描述过程应当能够互相说明,相互具有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4)及时性。
应当及时,符合合同约定。
(5)逻辑性。
不能与招标文件、合同、定额发生冲突,有发生的必要,不发生则影响工程工期、进度、质量。
三、增加费用所需证据的种类:(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有关的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等.(3)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工程签证单(整理完全示范)
签证内容:
合计机械租赁费232602元。
Ⅲ、材料费
1、为做单桩竖向承载力试验,加工钢护筒直径为1000mm壁厚为5mm高度为600mm三套共计2100元;
2、材料进场试验费(井桩变更报告作废)共计580元
3、由于基础按桩基施工(该次所提钢材桩基、基础梁、承台及基础柱),井桩、承台及基础梁钢筋提
料共进场16钢筋为17.92T,则变更后剩余的16钢筋为:17.92T -变更后基础的16钢筋量为
0.312T-主体所用16钢筋量3.538T-构造柱及圈过梁2.35T=11.72T。
每吨钢材为3910元,合计:
11.72T×3910元/T(清单材料单价)=45825.2元;
合计材料费为48505.2元
二、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5月13日由于基底有软卧层确定换填方案,2014年5月17日至2014年5月22日主电缆损坏停电及换填方案未确定,导致我方停工,具体量经甲乙双方议价如下:
工程签证单
司
签证内容:
按图纸要求后砌墙长>5m及围护墙中未与柱或剪力墙相连接的独立窗间墙设构造柱,当墙高>4m时设圈梁或水平系梁,其构造柱配筋为412,箍筋为ф6@200,其圈梁或水平系梁配筋为4ф10,箍筋为ф6@250,由于现场12、ф10及ф6钢筋全部已用完,由于原桩基变为条基,16及ф8钢筋在主体施工完后大部分剩余。
现我方从二层至屋面所有构造柱及一至三层圈过梁或水平系梁所用钢筋全部由16及ф8的钢筋代替圈过梁或水平系梁及构造柱钢筋,箍筋间距及主筋根数不变。
停工签证单
小计
7500
灰工班组:13人*220元/人/天*3天=8580元
木工班组:10人*220元/人/天*3天=6600元
塔吊操作工:6人*150元/人/天*3天=2700元
塔吊租赁:3台*1100元/人/天*3天=9900元
钢管租赁:17000米*元/米/天*3天=408元
扣件租赁:5000个*元/米/天*3天=75元
三、签证内容:
工资表
姓名
工种
单价(元/天)
窝工天数
小计(元)
管理人员
杨彪
施工
400
3
1200
康军
施工
400
3
1200
张明旺
实习施工
100
3
300
段仕乾
现场管理
400
3
1200
段中友
现场管理
300
3
900
向守万
劳务负责
300
3
900
段晋川
财务管理
300
3
900
向可飞后勤1Fra bibliotek03300
艾如华
后勤
200
3
现场签证单
施工单位
四川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日期
劳务单位
四川东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一、签证项目:补偿停电损失
二、签证原因:
因辰辉国际新城二期无电费,造成工程停工,停工时间:2017年4月20、21、22日,共计3天,本次停电所造成劳务方的经济损失由四川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承担,请予以签证。
总合计:
35763
劳务单位(签字):
日期:2017年4月22日制
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签证与索赔
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签证与索赔建设工程施工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的主体多等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性会出现各类非合同所能涵盖和预期的事项;这就需要合同各方主体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断根据各类变更事项;通过签证予以补充和确认;对涉及质量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期增减、价款调整等事项进行及时的确认;这就是签证..签证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合同法、建筑法中没有签证的概念定义;这是建筑行业约定俗城的一个称谓..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对方的违约、过错而给己方造成的损失;需要通过提出经济赔偿、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求得补偿..签证是各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行为;索赔是主张未得到认可;从而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单方行为..签证是确认变更的事实;旨在固定证据;为索赔成功打下基础;索赔是主张权利的行为;索赔是否成功有待签证单据的支持;所以在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过程和结算过程中;做好签证和索赔工作非常关键、重要..作为承包商来讲;做好签证和索赔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是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重要环节..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承包商要以较高的、理想的价格中标;难度越来越大;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增加的工程施工内容、工期停工、窝工等事件;必须要做好签证工作..据统计;目前国际上签证款一般占合同总造价的7-10%左右;我国没有一个统计数据;但根据我们这些年经办的案件来看;签证款在工程总造价中的比例也不会低;可能会高于7-10%的比例..因此;一个专业、规范、成熟的施工企业;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签证与索赔的管理;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个项目的盈亏、损益;极有可能决定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证于索赔工作的成功与否..借今天的机会;与大家交流的是建设工程停工后的签证与索赔..我们讲的建设工程停工;是指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因为发包方的原因或者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专讲因为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签证、索赔实务..一、因为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主要几种情形1、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导致工程停工;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致工程停工;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或不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导致工程停工;4、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未及时进行中间结构的验收导致下步工程无法施工而致工程停工;5、发现地下障碍物、水流或文物造成工程停工;6、非正常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7、因发包人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被确认后的工程停工;8、因发包人提出已施工部分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而引起的停工等..当上述事件发生导致工程停工后;接下来有两种可能;其一;双方协商;停工事件发生的诱因;妥善解决;工程复工;其二;工程继续停工;承包方退场;合同终止;双方就已施工部分工程进行结算..通常而言;由于发包人未及时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或者因为发生突发事件而导致的工程临时停工;一般不至于到双方终止合同;解除承发包关系的地步..实践当中;较常见的只有工程进度款支付严重逾期、发包方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者发包方认为施工部分工程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且不同意承包人自行修复的情形;才会导致双方终止合同;退出施工..已经进入实际施工以后;施工合同的解除是一件大事;从常态上看;承发包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是不愿意解除合同的;不愿意解除合同就是处于经济的考虑;合同一旦签订;项目一旦进入施工阶段;双方的投入都很大;各方投入的材料通常都有专用性;一旦停工;会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而发包人一旦在工程中做到一半;承包人退场之后;后继施工队伍的工程程衔很难..如果没有承包人的配合;很难做;工期、质量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但尽管这样;我们还是看到了工程中途停工;承包人被迫退出工程施工的例子..目前我手上;还在处理两个中途停工的工程结算诉讼案件..其中一个案件;承包人建设的工程已经结顶;但还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提出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停止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同时停了工地的供水、供电;以阻止承包人继续施工并要求折除已完工部分工程..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只能停止施工;终止合同;并要求对已完工部分工程进行工程款结算..在处理类似的案件过程中;作为律师;我们深感施工过程中签证与索赔工作的重要性;只有做好基础性的工作;一旦碰到不守诚信的发包人;我们就有能力;有足够的证据去保障、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正如我刚才所讲;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事项所达成的双方意思一致的补充协议;它可以体现在联系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证明等各种载体中;形式完全可以灵活多样;因事而异..二、停工后的签证、索赔策略出现上述停工事件时;作为承包人;务必要及时做好签证和索赔工作..99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版本中;关于签证的规定有30多条;当停工事件发生时;我个人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签证务必需要承包人及时做到..1、工期延误的签证..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图纸、技术资料;一方面会导致正常开工时间延期;开工后又会导致工期延误;甚至停工..一旦发包方不能够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履行上述义务;承包人一定要及时进行工期的签证;无论以后的工程是否复工;工期是否延期;签证所确认的顺延工期一定是可以就扣除的;如果因为上述事件导致承包人停工、窝工;这些签证也将成为承包人向发包人停工损失的有力证据..2、工程量的签证..合同通常会采用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每月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审核确认后作为发包方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工程师对工程量的确认;意味着对已完成工程量的价款的确认..工程量的及时签证;对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是最直接的证据..当发生结算纠纷时;无论工程有无最终完工;发包方有无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工程款;通常是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的重要依据..而工程停工之前;已施工部分工程量务必是需要签证固定;这将时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3、价款调整的签证..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加、施工条件的变化等;都会引起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的变化;承包人一定要及时签证;固定价款..发包人口头承诺、空头支票是万万不能相信的..尤其是投标时;工程量清单部分中没有事后增加的工程;没有甲方的书面指令和签证;承包人即使做了;发生工程结算纠纷时;只要发包方不认;监理不予证明;工程造价机构是不会轻易确认的..案例这些签证;在停工之前;在施工的每个环节;承包人务必要做到边施工边签证..4、窝工、停工损失的签证..发生工程进度款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师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停水、停电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承包人已完工部分工程未及时检验隐蔽工程;中间结构验收等;往往导致承包人停工、窝工..停工、窝工的损失应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签证固定..我上面所讲的签证方法;当然都很理想化;建立在各方都能信守合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签证如果都能签下来;结算时就不会有大的纠纷;索赔这一块很好计算..问题在于承包人的上述签证单;发包人不肯签收;更不用说签复意见、给予确认..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当怎么办我们认为当然有破解的方法..第一、发包人要充分利用合同签证条款中“逾期视为认可”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利..比如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合同通用条款23.4条:承包人应当在价款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该调整..我们去看合同;所有的签证联系单;只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书面向承包人或者工程师提出;逾期不回复;均视为认可..所以承包人要做的工作;第一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签证单;第二要送达..要有承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签收单..碰到发包人不收怎么办承包人可以用挂号信、公证送达、律师见证送达等方式..当然只是极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第二、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提出签证未必得到对方的认可;对方可能也会在联系单上签复意见;但意见是不同意;怎么办..也有办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够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该解释明确了工程量签证未获成功如何保护承包人自己权利的问题;也解决了其他如工期、价格等事项未获签证的解决思路..那就是承包人要及时固定其他相关证据;如承包方指令、工程施工图纸、经业主批准的施工方案设计、监理证明、影像资料、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其他形式的证据;为索赔奠定基础..三、停工后的索赔程序和范围..因为发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会给承包方带来经济损失..建设工程通用条款36.2规定:自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作为承包人;一旦索赔事件发生;务必按该条款规定在28天内提示索赔报告..工程停工;包括临时停工和中途停工退场两种情形;其索赔的范围是不同的..临时停工;其索赔一般为人工停工费、机械停工费两大块..而后者的索赔;包括停工前已经完成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并可要求发包方对各项管理费用、利息、保险费用甚至履行合同可得利益损失进行索赔..无论临时停工;还是长期停工;签证确认的停工、窝工损失、增加费用;都在索赔的范围之内..所以;工程停工的索赔成功与否;依赖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证是否及时、到位..事到临头;发生纠纷;需要索赔;再去签证;往往是事倍功半;所以我们诚恳地建议广大的建筑施工行业的各位;施工过程中签证管理工作是一件十分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无论发包方、承包方;签证与反签证;索赔与反索赔的实践和经验都在不断提高;对策也越来越高明..现在的房产企业;几乎每个开发项目都有专业律师的全程介入;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部;我们很少发现每个施工项目都有专业律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对施工全程的签证管理审核把关..我想;我们施工企业不差钱;差的还是意识;今天在座的建设工程方面的优秀律师;可以为你们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方位的服务;平时签证与索赔工作做好了;结算时就事半功倍;纠纷就容易得到解决..。
2020施工现场签证明细单(详细)
2020施工现场签证明细单(详细)一、前期工作1、前期因甲方未进行三通一平,我方如发生前期临时用水、用电,需办理发电(发电机租赁费、燃油费、人工看护费)、拉水费用签证。
2、场地外道路虽然已通,但因为甲方未协调好当地村民关系,造成我方施工车辆不能正常通行,我方发生的协调费用,和甲方协商,让甲方变相的给予签证。
见第十项第20条3、施工前现场垃圾外运及运距需签证二、土石方工程1、“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需签证方格网图2、土方开挖施工图(需标明放坡系数)、标明马道详细尺寸及具体做法3、土方支护施工图并签证单价4、土方运距及采用什么机械装运土方,斗容量5、地沟、排水沟、电缆沟、集水坑二次开挖土方需签证6、机械破碎冻土需签证7、土壤的类别签证(指除一、二类土)8、机械挖土、土壤中的砂砾如果大于30%时,或者是多年沉积的砂砾,应有业主签字认可的地堪报告和图片等9、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按天然含水率的,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大于40%时,含水率应进行签证(应附检测报告)10、基底不满足施工要求如需换填,需签部位、深度及土质。
如发生换填,个别独立基础比其它加深,签人工挖加深部分土方;同时,为了保证换填厚度及满足施工要求,签整体回填完砂砾或土后二次开挖个别加深基础。
11、塔吊基础土方开挖,塔吊维护墙、塔吊基础详细尺寸及配筋签证。
12、现场回填土运距签证(定额中只包含5m范围内取土、夯填),场外回填土回运运距签证,如使用机械回填,尽量不要体现机械,因为机械夯填只能算5元/m3左右,人工夯填23元/立方。
13、房心回填土如需搭设脚手架、三轮车运土方需签证,定额综合5米内取土或砂砾。
14、地沟二次开挖土方及是否放坡。
15、不同土质类别的高度。
点此加入微信工程群三、井点降水1、井点降水施工图(降水井类型、数量、深度、使用天数等)备用电源的费用和甲方签证,及将地下水引流至排水目的地的费用签证。
2、井点降水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和挖沟排水工作另行计算。
窝工是什么意思
窝⼯是什么意思窝⼯是什么意思 所谓建设⼯程窝(停)⼯,是指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进⼊施⼯现场后,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施⼯,使得施⼯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的现象。
下⾯是⼩编带来的窝⼯是什么意思,希望对你有帮助。
释义 词义 因计划或调配不好,⼯作⼈员没有⼯作可做或不能发挥作⽤。
基本解释 [enforced idleness due to poor organization of work] 因安排不当,⼯作⼈员⽆事做或不能发挥作⽤ 详细解释 因计划不周或调配不好,⼯作⼈员没有⼯作或不能发挥作⽤。
原因分析 承包商窝(停)⼯ 1、承包商在建设⼯程合同签署后依约将设备、⼈员、物资、材料等进场或者承包商按照建设⽅(业主)指令将上述所列条件进场,但随后建设项⽬被撤销⽽产⽣窝⼯; 2、承包商经招投标程序中标并签约后将设备、⼈员、物资、材料等进场,但建设⽅(业主)因其⾃⾝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单⽅过错致使承包商的中标和合同被⾏政职能部门撤销⽽产⽣窝⼯; 3、承包商因建设⽅(业主)在建设项⽬⼟地征⽤、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的原因造成建设项⽬依约施⼯时间被延误⽽造成窝⼯; 4、承包商承建的⼯程项⽬在承包商依约进场后或施⼯过程中因建设⽅重⼤设计变更⽽产⽣窝⼯; 5、承包商承建的⼯程项⽬因建设⽅依约应当提供的⽔电设施、原材料供应、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等供应障碍或供应滞后⽽产⽣窝⼯; 6、承包商在施⼯过程因建设⽅或建设⽅聘⽤的监理⽅的指令⽽产⽣的与第三⽅⼯作⾯⼲扰⽽产⽣窝⼯或者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项⽬和⼯期要求施⼯所必然产⽣的与第三⽅⼯作⾯⼲扰⽽产⽣窝⼯; 7、承包商在施⼯过程中基于建设⽅⼯程价款⽀付能⼒受限的原因⽽产⽣的合理窝⼯; 建设⽅窝(停)⼯ 1、建设⽅基于施⼯安全或项⽬建设期间的协调或基于其对⼯程项⽬的考量原因或者基于⾃然、地质原因⽽指令停⼯; 2、合法分包商因总包⽅的停⼯指令、⼯作⾯移交迟延、约定由总包商提供的设备物资供应迟延、与第三⽅⼯作⾯⼲扰、总包商设计变更或者施⼯图变更、约定因总包商⼯程价款⽀付能⼒受限等原因产⽣的分包⼯程窝⼯; 3、其它合理的原因所致窝⼯; 法律认定 确认事实 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基于合同或者施⼯指令进⼊施⼯现场后,由于建设⼯程在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设计、地质、⾃然条件、安全、材料供应、⼯作⾯交叉⼲扰等诸多⽅⾯和环节存在⼈⼒所不能完全掌控的情况或故意或者过失的⼈为因素,不同程度的窝⼯是正常的,但作为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为维护⾃⾝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应当对窝⼯进⾏合理合法的索赔,这是正当权利和要求,⽆可厚⾮,但要实现窝⼯索赔,就应提供窝⼯的有效证据以进⾏证明,从司法证据的⾓度就是对窝⼯事实和相关损失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