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原因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近日,复旦大学发生了一起投毒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件不仅令人震惊,也引发了人们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和反思。
本文将对此案进行分析,探讨案件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据报道,该案件发生在复旦大学某食堂,一名学生在食堂内投放了有毒物质,导致多人中毒。
这一事件给校园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不安,也给学校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针对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投毒者的动机。
是出于个人恶意还是其他原因?其次,我们需要分析学校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为何投毒者能够轻易进入食堂并投放有毒物质?最后,我们需要探讨如何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从投毒者的角度来看,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者个人恶意。
学校可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内人员的管控,防止陌生人进入校园。
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看,投毒事件暴露了食堂管理的薄弱环节。
学校应该加强对食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校园内各个区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
最后,针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需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让师生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学校也可以加强校园监控系统的建设,提高对校园安全的监控和预警能力。
同时,学校还可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复旦大学投毒案件是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件,对学校和社会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学校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反思和改进,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通过对此案件的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用犯罪心理学分析复旦大学投毒案
用犯罪心理学分析复旦大学投毒案
复旦大学投毒案是2002年全国最严重的毒品案件之一,当时发生在复旦大学校园内,涉及一名企图谋杀室友大一学生及其他几名学生,并布设毒品陷阱。
投毒案件给当地政府、学校、家长和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冲击,引发了全国性的讨论和漫长的调查。
以犯罪心理学理论解析投毒案,能够让我们更有效地预防类似的犯罪行为和行为。
由
于投毒案中的罪犯年纪轻,显然面临的是学习期间的挑战。
根据情绪冲动模型,犯罪者很
可能是一种情绪冷却,以达到自我降温和获取快乐的目的。
此外,抗拒自我的行为导致了
一种情绪失调,导致情绪暴力,进而对室友、学校的反应管理不当,最终对室友采取了谋
杀的行为。
此外,从抑郁、焦虑等角度探讨本案,犯罪者很可能在投毒行为发生前,正处于情绪
低落的状态,这表明抑郁症可能是此次投毒事件背后的罪魁祸首之一。
犯罪者可能也患有
焦虑症,从而表现出对室友、学校等压力过大,难以应对,脱离现实,虚报犯罪活动,并
最终造成严重的投毒事件。
当然,这些都只是影响犯罪者行为的原因,投毒案件背后可能存在其他社会因素,由
社会环境导致的犯罪,比如社会价值观的变迁、贫富差距的扩大、不安全感的增加、社会
的失序等等。
考虑到这些原因,要想有效预防重复发生类似投毒事件,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采取
有效措施,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加强锻炼,拓宽
学生的意识水平,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以及
社会参与,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平、文明的校园环境,减少犯罪的发生。
马原-复旦投毒案
事件:1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黄洋身体出现不适,当晚被送至该校附属中山医院就诊。
入院后,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症状。
医院组织了多次全市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
2013年4月9日,黄洋的师兄孙某收到神秘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因此事件出现重要进展,黄洋的中毒终于确定毒源,但已中毒太深。
神秘短信在一审庭审时被证实是黄洋和林森浩的室友葛发的。
2013年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在黄洋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上海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晚依法对林森浩实施刑事传唤。
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终不治身亡。
黄洋去世后,其父母明确同意警方进行尸检,尸检于4月17日进行,尸检结果成为重要的案件证据。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黄洋的室友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透露,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2月18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问题:一、林森浩投毒行为的原因分析(列出所有可能的联系、原因,进行归类、分析,分析出最主要的原因)二、为什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你是否同意法院判决?法院是否找对了联系?解答:一、原因分析1.学校和家庭生命教育的缺失著名教育学者、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以“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行的错位”为题指出:“目前整个校园,学生发生冲突以后往往喜欢用武力和暴力解决问题,反映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的缺陷。
从小学时的崇高理想教育,到中学时艰深的理论诵记,再到大学时简单的行为纠正,中国学校看似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实则苍白无力,人格养成教育始终无所适从。
“复旦投毒案”案例评析
“复旦投毒案”案例评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复旦投毒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森浩和被害人黄洋均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
2010年8月起,林森浩与葛某等同学同住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20宿舍楼421室。
2011年8月,黄洋调入421室,与林森浩、葛某三人同住。
之后,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洋怀恨在心,决意采用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
2013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林森浩以取物为名,通过同学吕某进入中山医院11号楼二楼影像医学实验室204室,趁室内无人,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动物实验时剩余的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随身带离。
当日下午5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前述物品带至421室宿舍,趁无人之机,将上述二甲基亚硝胺投入该室的饮水机内,尔后,将试剂瓶等物连同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带出宿舍楼予以丢弃。
同年4月1日上午,黄洋从421室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林森浩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
之后,黄洋发生呕吐,于当日中午至中山医院就诊。
次日下午,黄洋再次至中山医院就诊,被发现肝功能受损严重,遂留院观察。
4月3日下午,黄洋因病情严重被转至外科重症监护室治疗。
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还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
4月11日,林森浩在两次接受公安人员询问时均未供述投毒事实,直至次日凌晨经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传唤到案后,才如实供述了上述投毒事实。
被害人黄洋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黄洋符合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症状。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
复旦大学投毒案分析与反思
案情分析与反思
复旦投毒案
目录
1.复旦投毒案回顾 2.事件反思 3.问题思考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回顾
【事件回顾】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 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回顾
2013年5月5日, 黄洋父母给复 旦大学校长杨 玉良写亲笔信, 质疑学校推诿 避责,官僚作 风。
事件反思
进入21世纪,仅是校园投毒案,就已经发生多起。1995年,清华
大学女生朱令被投毒,导致终生残疾。1997年和2007年,北京大 学和中国矿业大学也分别发生投毒案。3起投毒案所使用的毒品都 是重金属铊,清华投毒案的毒品来源不明,北京大学投毒案的毒品 来源于学校实验室,中国矿业大学投毒案的毒品来自网上。 出如此极端的举动,校园里此类案件频发,到底原因何在,更值得 反思。2013年1月,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新闻专业学生针对大学生寝 室关系,在华中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做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仅43%的大学生对寝室关系表示满意。记者调查发现,容易引发寝 室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性格、生活习惯以及沟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而当问题出现时,多数学生会选择跟室友‚冷战‛。
4月1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身体不适, 送至医院就诊。医院未查明病因。 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在黄洋所在的寝室饮水机中发现了 残留的有毒化合物成分。 4月13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警方带走 ,其作案动机仍在调查。 4月15日,复旦大学微博发布通告称,黄洋病重住院,其寝室 饮水机疑似遭到投毒。 4月16日下午黄洋抢救无效死亡
复旦投毒案事件始末
复旦投毒案事件始末篇一: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摘要: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发布官方微博,2010级医科在读研究生黄洋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与黄洋同宿舍)依法批准逮捕。
关键词:大学生死亡,同学作案,琐事引发案件,近年类似事件频发,大学生心理健康。
正文: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4月1日,因生体不适住院,后来警方在其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经警方调查,锁定作案嫌疑人为黄洋同宿舍同学林某,并于4月25日将林某依法逮捕。
两位风华正茂的学子,本是前途无量,却一个离我们而去,一个进入高墙!着实令人悲哀,愤怒与无奈,让人无法不为之动容。
随着嫌疑人林某被捕,他所交代的杀人动机为“和死者黄某因生活琐事引起不和,心存不满”。
动机一经曝出,引发公众惊愕,包括林某家人在内很多人都表示怀疑,他们“不理解”和“不相信”复旦大学的一名校高材生会仅仅因为生活琐事就毒杀舍友。
因为林某不但成绩优异,并且在网络上发布过不少类似“医学是神圣的!”和“医乃仁术,爱心是一个医务工作者所必不可少的”内容的微博。
一方面在立志救人,一方面却谋划实施投毒的“双面性格”也让公众无所适从,不少人感性上很难接受林某就是杀人嫌疑人。
呜呼哀哉,一位应该救人于生死的高学历医务人员,本应认真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却因为一些琐事将同宿舍同学投毒杀害,着实让我无法理解,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高学历人才却心理不健康,甚至有些是多面人格!毒杀案因“特殊”引关注,但我们更应重视背后的普遍问题,因为近年来在学校中因琐事引发的血案有些数不胜数!1994年,清华大学才女朱令,生了怪病,后经确诊为铊中毒,造成100%伤残,至今该案因缺少证据不能直接断定是其室友投毒,成为悬案。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一、案情介绍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舍友林森浩。
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
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
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
20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关键点分析林某用他以前写过论文研究过的毒药来下毒存在疑点,而且作为亲密无间的室友,他要是真想害黄某他有很多机会,他竟然选择了往饮水机里投毒,这样怎么看他都会成为嫌疑最大的人。
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他选了这种笨透了的谋杀方式,他都不知道在黄某已经毒发后好好清洗一下饮水机么,还让警方事后查出了毒药的成分。
还有那个短信,不是说专家们都束手无策不知道是什么中毒,没有那个短信就没人知道黄是什么中毒,甚至根本不会有人觉得是有人投毒,应该只是深谙这种毒的特性,怀疑室友是中了这种毒,想要救室友一命,又怕惹祸上身才匿名发了这个短信。
又或者根本那个短信就不是他发的。
黄某不是喝完水后还怕室友喝了“过期的水”生病清洗了水桶,只有三个人住的寝室,而除了黄、林的第三个人又是不怎么住寝室的,那黄某担心“喝过期水生病”的不正是林某么,试问如果黄、林之间只是“表面上没有矛盾”,黄某用不用做到这个份上。
三、结论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四、反思成长过程中,很多孩子被灌输的是“不输于人”的竞争意识,缺乏的是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提醒和教诲。
公务员面试热点解析:复旦室友投毒案
公务员面试热点解析:复旦室友投毒案华图教育陈伟在公务员面试中,社会现象类的考法比较多样,比如说可以出应急应变题考查考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性格特征,可以出组织管理类题考查考生策划、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还可以是综合分析类题要求考生对一个社会想象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考查考生看问题的角度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华图教育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资深面试专家陈伟就近期比较热门的复旦大学室友投毒案,从公务员面试综合分析角度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新闻背景】近年来,“同室操戈”的事件并不鲜见,而归纳这些恶性案件,似乎都有这样几个关键词:大学、室友、杀人……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去世,他是被同宿舍室友在饮水机里投毒所害,起因是生活琐事导致关系不好。
同样是2013年4月16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发生命案,大三学生小蒋被室友小袁挥刀刺中胸口身亡,起因是袁某没有及时给未带钥匙的蒋某开门。
这样的极端事件,在此之前也常见报端。
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就业等实际问题。
“关系再好,面对竞争时,免不了存有‘他人即地狱’的心态。
”小蔡在一所南京高校读博,一路读下来,面临过不少竞争,他颇有感触地说道,“当然最好的竞争是用实力去打败别人,而不是存有不健康的心态。
”【模拟题目】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去世,他是被同宿舍室友在饮水机里投毒所害,起因是生活琐事导致关系不好。
你如何看待这一事件?本题界定为社会现象类,基本答题思路为导入-分析-期望即可。
名校研究生,国家高素质、精英人才居然为了生活琐事投毒杀害自己的室友,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反应了什么问题?有什么样的解决方法?【华图经典解析】【原因分析】事情的发展由内外因共同作用所致。
外在原因主要是个人生活习惯上的差异。
生活习惯分为卫生习惯和作息习惯,卫生习惯差、抽烟、喝酒、行为不检点等个人习惯导致室友之间“臭味不投”产生矛盾;作息习惯源自学生本身的自律性,有的人需要午休、早睡早起,而有的人切好相反导致“噪音污染”产生矛盾,当然还有的可能是由于感情生活所致。
复旦投毒案的看法和认识
复旦投毒案的看法和认识
复旦投毒案是指2013年复旦大学化学生叶永福投毒一起水果里投毒致死事件,而学校未能及时给出处理意见和反应,引起了社会强烈抨击和讨论。
复旦投毒案说明了教育机构、社会以及有关行业监管机构的重大疏漏,让恶劣犯罪分子在致死行为中没有及时受到必要惩戒,甚至没有足够注意、重视和认知拆建性犯罪。
这说明,整个社会对犯罪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缺失,特别是惩戒机制尚未,形成全面的预防机制,社会容易犯错,以致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得到制止,在校园内犯罪也往往无法及时有效地处理。
因此,应当教育学校给学生树立正面的价值观,建立完善的犯罪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惩戒校园暴力,为学生提供有利的安全环境和正确的思想理念。
在班级教育中加强犯罪预防知识教育,涵养正能量,充分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增强犯罪的预防意识,净化学生的思想环境,使校园变成一个文明宽容、智慧关怀、平安幸福的体育场所。
当前,从社会各个层面都极度重视犯罪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教育机构、媒体都要多次发出倡议,强调要以更加主动、坚决的态度,及时侦查相关犯罪,处理有关罪行,严格执行一系列的犯罪重拖措施,加大犯罪集中管控能力,加强严厉的犯罪制裁。
综上所述,复旦投毒案应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教育行业应加强对学生思想、心智、行为以及犯罪活动的监督,以至全方位管理,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并及时给出处理意见,构建健康、安全的社会教育环境。
浅谈“复旦投毒案”
浅谈“复旦投毒案”2013年4月1日,当我们还在愚人节嬉戏玩笑的时候,发生在复旦大学的投毒案将人们的视线引到了上海市中山医院,十六个日日夜夜人们聚焦在那张矮矮的病床,希望能够听到黄洋有康复的可能,甚至是有一线生机。
然而生命是脆弱的,尽管动用了全国最著名的医学专家,可最终黄洋还是未能摆脱死神的魔杖。
黄洋死了,人们为这个被保送到复旦大学的研究生又刚刚以第一名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医学人才惋惜的同时,将愤慨投向了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林森浩,林森浩也是一名复旦大学的研究生,黄洋的室友,他将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致使黄洋饮用中毒,最终导致不可逆的局面。
最让人痛心的是,黄洋住院后,林森浩曾三次看望过黄洋,看着自己的室友病情一天天加重,在医院还未查明中毒原因时没有向主动医院告诉制毒物质。
法律是公正的,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林森浩及其家人和律师团队,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想法设法的想为林森浩免除死刑,为人父母我们能够理解其动机,可在二审时,林森浩将其动机表述为“愚人节的玩弄”,以及“不知道N-二甲基亚硝胺会致人死亡”。
这样的翻供难免有点儿牵强附会,你亲眼见证了舍友身体日渐衰弱,还会让法律理解成玩弄吗,如果能够免除林森浩的死刑,那么药家鑫案是不是也应该改判。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于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林森浩投毒案二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虽然林森浩最终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可是对含辛茹苦的黄洋父母的灾难性的打击不会因为林森浩被执行枪决而平复。
当然对林森浩的父母而言,这样的打击同样是灾难性的。
我从刚开始黄洋住院到黄洋离世,再从一审判决到二审维持原判都在关注着这个案件,同时我也在思考着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让林森浩有了杀人的动机呢?最终我还是没有找到答案,因为我们这种行为我们正常人无法理解,可是它却真真切切的从在在我们周围。
复旦大学投毒案心理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心理分析
不久前,复旦大学发生了一起投毒案,把数十名学生重度中毒,众多评论家和用户纷
纷谴责这令人惊骇的案件。
令人惊讶的是,事件发生在一所著名的大学,深深揭示出社会
的这一现象。
社会的投毒案的发生源于许多问题,我认为最主要的是社会心理学方面的失衡。
一方面,一些人可能由于社会侵犯而产生了义正言辞的报复心态,他们理解自己在社会上存在
偏见,反感和被忽视,开始对他人进行报复,甚至对社会采取报复性行动。
另一方面,一
些年轻人可能由于社会压力过大而造成心理状态失衡,他们可能以投毒学校或其他人来发
泄自己的怨恨,因为他们拥有解决这种心理问题的技巧或强烈的报复冲动。
此外,角色模仿也是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
在社会环境对学习,职场,家庭和社交等问题的高压型的氛围中,某些人可能会模仿身边的谁做的事情,尝试着想要
达到他们的梦想或追求利益,甚至是出于某种反抗。
同时,他们也有可能模仿别人,其中
可能包括犯罪行为,以社会最弱者作为自己发泄情绪的对象。
最后,社会中背景因素也是导致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实上,国家
政策和社会制度可能会改变许多个人动机,当人们无法满足自己的期望时,他们会选择特
别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其中有一些是会做出犯罪的决定,甚至是把暴力带到公共场所。
总而言之,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发生说明了社会心理学失衡,角色模仿,以及社会因素
限制等问题。
了解有关因素背后的原因,有助于社会开展针对社会性犯罪的综合管理措施,从而更加有效的抑制和预防类似的犯罪活动。
复旦投毒案是个人问题
复旦投毒案是个人问题继清华投毒案之后,复旦投毒案再度引起了社会的热议,那么究竟是林某的个人问题还是社会存在的问题导致了这一惨案,我方观点是复旦投毒案是个人问题,理由有三:第一,人性的组成成分很复杂,其中既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关键在于作为主体的人如何把握它。
糟糕的社会环境并不是导致一个人犯罪的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
况且林某身处的社会环境,无论是家庭还是校园都不能说是恶劣的。
即使身处劣境,依然也开得出善花。
我们看到洪战辉没有因为生活极度穷困而去偷盗,反而是坚强地挺起了一切。
《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在恶劣的社会环境下,依然持有善心。
这些都说明只要心中秉持善念,再恶劣的环境也无法阻止我们向善的脚部,换言之,真正存有道德的心从来不会因为外在的诱惑或逼迫而改弦更张!反之,内心腐烂的人即使给他一个优越的环境,他也还是会做出危险的行为。
熟悉案情的人都可以看出林某的心理是病态的,会因为被一个女生骂了两句而在网络上大肆发表攻击性、侮辱性极强的言论。
正因为内心灰暗,他做出了投毒这一可怕的行为。
倘若当初选择宽容、原谅他人,选择以积极的方式和态度来面对周围的人与事,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惨案。
第二,社会的宏观调控具有局限性,无法也不可能调控好每一个人的内心与行为。
正因为如此,我们更不能将林某投毒犯罪的行为归咎于社会教化做得不好,社会不关心大学生的成长问题。
一个人的自我发展主导权主要掌握在自己手中,保持良好的品行主要依赖于个人的自觉程度,及自我控制能力。
我们都沐浴在八荣八耻的良好社会教化之下,但在强烈的阳光也会有照不到的阴影。
这正需要我们自己去调控自己的内心。
比如同寝的在背后说你的坏话或者取笑你,你就让自己大度一点,以德报怨,不能像林某那样睚眦必报,最后造成悲剧。
第三,就犯罪的归责问题而言,有罪的是犯罪个体,而非整个社会,刑法所制裁的是犯罪个体,绝不可能审判社会。
通过纠正个体的错误,才能达到抑恶扬善的目的,这正是法治精神之所在!如果林某在法庭上为自己这样辩护:是这个社会把我教坏的,是这个社会的错,我是无辜的!请问对方辩友可以接受吗?如果大家都认可这个观点,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有罪之人,犯罪分子可以以之作为逃脱惩罚的黄金之盾。
复旦大学投毒案分析报告
同学总结说,“他记仇,但绝不轻易外露。”
在林森浩的性格中,自尊、上进、好强、善良的一 半,始终没有停止与苦闷、自责、充满挫败感的那一半 的战争。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与外界沟通,却始终难觅 出口。这场一个人的战争最终以毁灭的方式结束。
很少有人知道林森浩一直在用独特的方式处理与异 性沟通上长期积累的挫败感;也少有人留意林在网络上 习惯使用的极具攻击性的侮辱性语句——无论是对自己 的同学,还是公共人物;至于林森浩的家庭——其实相 当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乡,则被林更加小心翼翼 地隐藏在与人交流的话题之外。
扭曲的心理:
2012年7月23日下午,林连续两次用满是脏字的语 言在别人的微博下辱骂韩寒及其粉丝。过了10天,他 又在罗永浩的微博下,留下“裸泳浩,我×你妈”等字句 。
黄洋喜欢音乐喜欢网球讲究品质和潮流说话略带点骄傲有时难免带刺刺伤林森浩的自尊黄洋的一位好友回忆黄洋死前两周曾提及自己开玩笑说林森浩是凤凰男幵用轻松的语气调侃称林森浩老在寝室说他的奋斗经历
复旦大学投毒案分析报告
——郝聚刚
林森浩性格分析
同学眼中的林森浩:
在同学与朋友的回忆中,林森浩曾是本科学生会学 术部部长,科研能力惊人,论文发表数远超一般学生, 热心同乡会的活动,爱打篮球,玩三国杀,甚至擅长讲 冷笑话。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积极规划人生、在公开场合 略带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里擅长沟通合作的瘦高个男 生。
建议: 个人
1、学会尊重别人,与人平等相处。
2、每个人的内在思想价值观和外显的行为态度是不 同的,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室友的难处,不要 肆意的伤害别人,有时你认为的一句玩笑,可能在人 家看来是奇耻大辱。
复旦投毒案分析
个案分析----------复旦投毒案13年震惊全中国的投毒案发生在让无数学子望尘莫及的著名高校上海复旦大学让世人再一次反省所谓高校,所谓高学历背后的让人唏嘘不已的盲点。
4月15日当天,一条名为“复旦大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入院”的报道受到媒体及网友的广泛关注。
4月15日起有关“复旦学生投毒案”的报道持续升温,4月16日起就在网络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舆情热点。
在延续了一周左右的较高区间的舆论关注热潮之后,事件相关舆情热度正在逐步回落。
当天复旦大学官方微博通报称:“4月1日,我校一名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出现身体不适。
4月11日,上海警方在该学生的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4月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某同学存在嫌疑。
”16日下午,复旦大学将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的校徽换成黑白色,“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发布通报:“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下午去世。
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在开始几天无法判断毒素,治疗不起作用,直至第9天,其师兄收到一个陌生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才让案情获得重大进展,警方依此很快查到了犯罪嫌疑人、黄洋的寝室室友林某。
目前林某已被刑拘。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之间本应该相亲相爱,而“同室操戈”却显现出人性的残忍。
历史重演,道德沦丧到没有底线,对自己的室友投毒,下如此恨手,不应该是一个高知识分子做出来的事情,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任何理由在生命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复旦投毒案原因分析
篇一:《关于复旦投毒案的几点思考》关于复旦投毒案的几点思考---- 浅谈大学生心理教育《摘要》教育,民生之本,强国之基。
对国人的教育更为重要,教育是一件极为重要又严肃的问题。
在当今时代,一个国家竞争力与教育是密切相关的,教育的目的不是在制造机械,而是在造成人。
我们在注重教育成才的同时,学生的心理教育也是不容忽视的。
增强学生的知识教育和心理教育是增强国家竞争性人才的前提,是一个国家提高竞争力不可缺失的。
《关键词》教育的缺失,心理教育,人才的培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现如今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繁华的都市生活迷乱的人们的眼睛,我们在注重物质生活的时候却忽视了精神方面的教育,近年来多次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杀人案件一次次让人警醒,比如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四名同学;药家鑫开车撞人又将伤者刺八刀致其死亡;复旦大学黄洋中毒案本文将从复旦投毒案简析教育的缺失。
一、复旦大学投毒案事态发展(1)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的过程2013年4月1日,早上黄洋喝下寝室内饮水机内的水,发现水的味道不对,认为水过期了,特意将过期的水倒掉,把桶刷干净。
到十点多,黄洋开始有恶心、呕吐、发烧等症状,被导师和同学送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医院初步诊断认为是吃坏了东西,按照胃肠炎给予输液治疗。
最终在医院治疗无效死亡。
嫌疑人林森浩在法庭上透露,他就是想趁“愚人节”整黄洋一下,未预料到后果。
林森浩说,他看到黄洋在宿舍说,愚人节要到了,他要整人。
“他拍着别人的肩膀,得意洋洋的,我觉得那我就整你一下。
以前,听说过有人用这个毒物搞同学的事情,没有想到有这个后果。
”林森浩还说他看过报纸上刊登过类似的事件,“好像是清华大学。
那件事情没有被查获,所以我就做了。
”林森浩说3月30号晚上,他看到饮水桶是空的,于是将毒物投入饮水桶,“黄洋的水杯是白色的。
黄色液体放进去很明显。
所以投入饮水桶里。
”案发后,林森浩说,他查过毒物的性状,有侥幸心理,认为这是个病程,黄洋不会死。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反思1
复旦大学投毒案的反思摘要:又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复旦投毒案震惊了整个社会,这件事罪魁祸首到底是谁,是谁酿成了这场悲剧!他人的生命应是既神圣又要受到我们尊重的。
为什么生命又得不到保护,得不到尊重,屡遭践踏。
本文就复旦大学投毒案展开,分析了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和处理矛盾的方式,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关键词:大学生投毒心理扭曲正确发泄尊重生命一、案件背景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该校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2010级)黄洋,于2013年4月1日因身体不适入院,病情危重,经抢救无效,于16日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
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4月12日,警方基本认定同寝室同学林某存在嫌疑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16日下午,复旦大学将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的校徽换成黑白色,发布通报:“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于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二、高校杀害同学案件举例朱令铊中毒案,清华才女大学生朱令于1994年12月11日晚上在北京音乐厅参加演出之后,于次日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此案至今未破。
2004年在马加爵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13年4月16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两学生发生口角致室友死亡。
复旦投毒案事件始末
复旦投毒案事件始末篇一: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摘要: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发布官方微博,2010级医科在读研究生黄洋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与黄洋同宿舍)依法批准逮捕。
关键词:大学生死亡,同学作案,琐事引发案件,近年类似事件频发,大学生心理健康。
正文: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4月1日,因生体不适住院,后来警方在其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经警方调查,锁定作案嫌疑人为黄洋同宿舍同学林某,并于4月25日将林某依法逮捕。
两位风华正茂的学子,本是前途无量,却一个离我们而去,一个进入高墙!着实令人悲哀,愤怒与无奈,让人无法不为之动容。
随着嫌疑人林某被捕,他所交代的杀人动机为“和死者黄某因生活琐事引起不和,心存不满”。
动机一经曝出,引发公众惊愕,包括林某家人在内很多人都表示怀疑,他们“不理解”和“不相信”复旦大学的一名校高材生会仅仅因为生活琐事就毒杀舍友。
因为林某不但成绩优异,并且在网络上发布过不少类似“医学是神圣的!”和“医乃仁术,爱心是一个医务工作者所必不可少的”内容的微博。
一方面在立志救人,一方面却谋划实施投毒的“双面性格”也让公众无所适从,不少人感性上很难接受林某就是杀人嫌疑人。
呜呼哀哉,一位应该救人于生死的高学历医务人员,本应认真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却因为一些琐事将同宿舍同学投毒杀害,着实让我无法理解,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高学历人才却心理不健康,甚至有些是多面人格!毒杀案因“特殊”引关注,但我们更应重视背后的普遍问题,因为近年来在学校中因琐事引发的血案有些数不胜数!1994年,清华大学才女朱令,生了怪病,后经确诊为铊中毒,造成100%伤残,至今该案因缺少证据不能直接断定是其室友投毒,成为悬案。
关于“复旦投毒案”的作文素材_作文素
心理教育。
只有真正重视这些教育,才能让学生既有知识又有文化,而不是有才无德,而有才无德,知识可能成为迫害他人的工具。
【深度剖析】1.教育缺失,造成道德滑坡投毒杀人,伤天害理,林某的行为除了令人憎恶,令人震惊,也发人深省。
学习学到研究生阶段,又是在复旦这样的名校,用通常的尺度衡量,林某无疑是个人才。
然而无可争辩的事实是:林某成了“才”,却没成为“人”。
这个强烈的反差,又一次为教育敲响警钟。
一个人可以成不了“才”,但必须成“人”。
(作文素材)让一个人成为“人”,是教育最根本的使命。
可惜的是我们不少学校的教育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偏差。
悠悠万事,分数唯大,只要成绩上去,就可“一俊遮百丑”;分数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即使学生身上已显出精神苍白、道德滑坡的端倪,也熟视无睹”。
小学如此,中学如此,大学还是如此;既然智育成了“第一”甚至“唯一”,所谓健全人格,自然成了镜花水月。
而在家庭中,一些家长同样把“望子成龙”演绎为“别的全是假的,分数才是真的”。
同时还教孩子睚眦必报,孩子与同伴闹了矛盾,向家长诉说,家长不但不善言劝导,反而唆使:窝囊废,你没长手,不会打他?还有家长,把安徒生童话也列入“禁书”,理由是“丑小鸭”“美人鱼”会把孩子看傻,以后长大进入社会会被人欺负。
在家长的耳提面命中,冷漠、自私已成许多孩子的通病。
凡事以自私为圆心,以自利为半径,没有“好处”便弃如敝履;遇到批评,立马回应“少来这一套”。
只育“才”,不育“人”,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都进入了教育的误区。
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被植入了扭曲的价值观,只要碰到“临界点”,马上发作,极端者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只育“才”,不育“人”,结果必是“人才两空”。
那些品德不佳而技能超众的所谓人才,一旦误入歧途违法犯罪,更恶更毒,危害性更大。
2.病态人格,致使心灵扭曲追根溯源,这几起校园案件的“凶手”都是病态人格,有心理疾病,口角、不顺等只是血案的促发因素。
一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日积月累,就会诱发心理疾病,致使心灵扭曲。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3月31日中午,林某将其做试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引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治疗无效与16日下午去世。
4月11日,上海警方文保分局接到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透露,已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有重大嫌疑。
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看完此事件后,不禁扼腕长叹,不论投毒者杀人动机如何,是“故意”还是“误伤”抑或其他,是对被害人的优秀羡慕嫉妒恨也好,或是心理扭曲导致的极端行为也罢,单是其对寝室内饮水机投毒这一行为,就令人唏嘘不已,究竟是什么样的怨恨,使得投毒者的内心燃烧起如此仇恨的火焰,猛烈到必须以毁灭他人的生命来平复?痛定思痛,在思考:扭曲的人心其实比毒药更可怕!毒药明晃晃的告诉我们,我是毒,不要碰我!它再可怕,也不会自动跑到人的嘴巴里,而那颗扭曲的,外表却看不出来的有什么异样的人心,却在暗处透着阴森的冷气,让人不寒而栗,让人防不胜防。
关于此事件,众说纷纭。
某观点:认为此人心理有问题,认为大学应该进行心理教育和辅导。
一些社会人的观点,中国的大学教育失败,人格教育缺失。
某观点:某些教授又搬出几千年说死人都不会变的真理,什么XX的心态,什么自我修养,什么儒家伦理道家辩证等等不一而足。
结合自己的感受及中国高校那些不寒而栗的悬案,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想法:(1)寝室关系。
过去几年发生的云南大学马加爵案、吉林农大郭力维案,甚至是19年也未能破案的清华大学朱令案。
众多校园惨案让人深思:同窗之谊,古来传诵,是什么原因让“睡在我上铺的ta”,竟成为生死仇人?现在大学生的寝室关系已绝不是十几年前那样单纯而美好的“兄弟姐妹”一样的友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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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复旦投毒案的几点思考》关于复旦投毒案的几点思考---- 浅谈大学生心理教育《摘要》教育,民生之本,强国之基。
对国人的教育更为重要,教育是一件极为重要又严肃的问题。
在当今时代,一个国家竞争力与教育是密切相关的,教育的目的不是在制造机械,而是在造成人。
我们在注重教育成才的同时,学生的心理教育也是不容忽视的。
增强学生的知识教育和心理教育是增强国家竞争性人才的前提,是一个国家提高竞争力不可缺失的。
《关键词》教育的缺失,心理教育,人才的培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现如今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繁华的都市生活迷乱的人们的眼睛,我们在注重物质生活的时候却忽视了精神方面的教育,近年来多次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杀人案件一次次让人警醒,比如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四名同学;药家鑫开车撞人又将伤者刺八刀致其死亡;复旦大学黄洋中毒案本文将从复旦投毒案简析教育的缺失。
一、复旦大学投毒案事态发展(1)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的过程2013年4月1日,早上黄洋喝下寝室内饮水机内的水,发现水的味道不对,认为水过期了,特意将过期的水倒掉,把桶刷干净。
到十点多,黄洋开始有恶心、呕吐、发烧等症状,被导师和同学送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医院初步诊断认为是吃坏了东西,按照胃肠炎给予输液治疗。
最终在医院治疗无效死亡。
嫌疑人林森浩在法庭上透露,他就是想趁“愚人节”整黄洋一下,未预料到后果。
林森浩说,他看到黄洋在宿舍说,愚人节要到了,他要整人。
“他拍着别人的肩膀,得意洋洋的,我觉得那我就整你一下。
以前,听说过有人用这个毒物搞同学的事情,没有想到有这个后果。
”林森浩还说他看过报纸上刊登过类似的事件,“好像是清华大学。
那件事情没有被查获,所以我就做了。
”林森浩说3月30号晚上,他看到饮水桶是空的,于是将毒物投入饮水桶,“黄洋的水杯是白色的。
黄色液体放进去很明显。
所以投入饮水桶里。
”案发后,林森浩说,他查过毒物的性状,有侥幸心理,认为这是个病程,黄洋不会死。
“4月5号,跟我的同学去看过他。
当时他在我们重症监护病房。
从玻璃窗看到的表情很自然,我当时不敢跟他说话。
同去的同学都跟他说话了。
在路上,我说这是个病程,以后会好转,这也是我的一个自我安慰。
6号,我一个人去了医院,碰到了他的父亲和会诊的医生。
8号我又去了。
想去看他好转没有。
”林森浩说,案件发生后,他认为黄洋喝的很少,而且他用来做实验用的大鼠都没有死,所以一直存有侥幸心理,认为黄洋会好转,因害怕影响到自己,一直都没有公开向水桶投毒的事情。
【1】(2)投毒案的处理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
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
20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3)投毒案的现状2月1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意味着,复旦投毒案很快将进入二审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一审判决后10日内,被告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今天距离一审判决不满10日,林森浩的上诉当然生效,因此不出意外,上海市高院不日将对该案进行二审。
被害人一家拒绝接受道歉。
二、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发生的原因分析虽说黄洋和林森浩都是复旦大学的高材生,但是受害学生黄洋在不久前的直升考博中,取得了耳鼻喉科第一名的好成绩,而且是校园的最佳辩手,据此猜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可能缘于由妒生恨。
【2】尽管“嫉妒”说只是推测,但由此折射出的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着实应当引起大学和社会的关注反思。
而对于林森浩自己所说只是愚人节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则更让人觉得是为自己脱罪,一个学医已经在实验鼠上做过多次二甲基亚硝胺实验的研究生不知道该药品的毒性之大,更令人怀疑。
三、对投毒案的反思黄洋中毒案背后反映的是年轻人的人格缺失。
从表面上看,这起案件的发生是心理问题,但从深层看,这触及到人性的问题。
涉案的林森浩在家长和同学眼中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学生干部、科研骨干等等。
然而,为什么如此优秀的学生会做出如此毒恶的事情,这也许就是教育的悲哀。
黄洋案件给我们一个深深地反思,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人格。
教育之目的在于实现人才的完美个性及健康人格的塑造与养成。
“以德为先”,方能养成一个人的健康人格,使个体成长为一个“真正完整的人,’,一个适应社会的人,一个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人。
要成才,先成人!【3】(1)中国大学生心理教育现状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委会做过的一项调查表明近40%的大学新生和50%以上的毕业生存有不同的心理问题,其中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最为突出的四大心病【人民日报 2013-06总第155期】.首先人际交往环境的变化。
从中学到大学是一个巨大的飞跃,生活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
如何自觉、自理,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大的挑战。
与中学时代单纯的人际关系相比,进入大学接触的教师、同学来自不同的省份和地区,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有很大不同。
其次学习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大学的学习方式与中学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大学的学习对学生个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进入大学后,个人财务、个人卫生都得自行处理,这让很多学生束手无策。
3.情感困惑和危机。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中后期,生理心理发育已趋成熟,恋爱与性的问题就不可避免地摆在面前。
现实中因恋爱而造成的情感危机是诱发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重要因素。
关于就业形势严峻、生活压力大。
大学生正处于自我确认期,他们对未来有美好的憧憬和向往,而现实中的种种客观因素常阻挠"理想自我"的实现。
使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
有的学生目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迅速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不能很好的实施,发展不平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缺失导致大学生犯罪案的增加,所以亟需加强大学心理教育。
(2)解决大学生心理教育缺失的对策掌握心理学知识、预防心理疾病。
目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离不开对心理学知识的掌握,所以当代大学生应系统的掌握心理学知识。
学会心理保健知识,自我调节控制情绪;同时,校园开增设大学心理学等课程。
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外在条件,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离不开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高校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提倡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让学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人间真情,形成健康向上的氛围,宽松活泼的环境。
同时,还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有益大学生身心的健康活动,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健康愉悦的情绪特征,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去发现自己多方面的价值,增进人际关系,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充分发展个性建立健全高校心理干预体系。
在高校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充分进行推演,设立应急小分队,熟练掌握处理此类情况的步骤要求,积极配合各院系、学院完成学生心理干预,减少伤亡的发生。
积极引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提高自我调适能力。
大学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要引导大学生从正面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指导,主动正视现实、正确认识自我、积极悦纳自我、有效控制自我。
参考文献【1】360个人图书馆【2】中国人民日报2013年6月总第155期【3】中国知网---中国青年研究;2013年8月【4】万方学术—民风2013年5月第5期篇二:《复旦投毒案中的马原分析》复旦投毒案中的马原分析——马克思原理课案例分析一.案件概述 2013年4月16日下午,复旦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出通报“我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黄洋住院期间,医院组织全力抢救、多次会诊,我们为挽救自己的学生尽了最大的努力。
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该官微同时将头像调至黑白,以示哀悼。
4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通告称,上海警方已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1事件进展去世原因2013年4月1日前后,黄洋在寝室使用饮水机喝水时,感觉水的味道不对,还特意将饮水机中的水倒掉,并对机器和水桶进行了清洗,原因是怕室友喝了这些水不好。
4月1日,黄洋出现呕吐、发烧等症状,2日晚间发现急性肝损伤。
得知消息的黄父在第二天赶来了上海,但黄洋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4月5日时,还流着鼻血,之后就处于昏迷状态。
2013年4月16日抢救无效去世。
11日警方通报在学生的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的林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
上海警方称,已排除“情杀”可能性,但案件侦破远未结束,各种猜测充斥网络,找出犯罪动机的关键一环仍悬疑待解。
经调查,导致复旦研究生黄洋中毒的物质初步确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
该物质毒性强,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实验动物中人为制造肝损伤的模型。
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
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
室友批捕2013年4月16日上午,上海警方证实,中毒研究生同寝室的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3年4月13日被警方带走,现已被刑事拘留,其作案动机和原因还在调查中。
其同学证实,犯罪嫌疑人与黄洋属于同一医院的不同科室,疑似为误杀。
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调查中。
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进展情况2013年4月19日,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被疑投毒致死案有新进展,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警方称,他们在2013年4月11日接到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2013年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接警后,上海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12日,林某被警方拘留。
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合、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2013年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下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