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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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财务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产的清查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清查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财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财产清查工作。

第六条财产清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产清查方案,组织实施财产清查工作;(二)收集、整理财产清查资料,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三)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四)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五)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财产的清查工作,并积极配合财产清查办公室的工作。

第三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八条财产清查范围包括:(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二)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三)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第九条财产清查内容:(一)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二)盘点实物,核对数量、规格、型号等;(三)核实产权,确保财产权属清晰;(四)检查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财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清查程序与方法第十条财产清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专项清查。

第十一条年度清查:(一)在每年12月底前,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年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全面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季度清查:(一)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季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季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专项清查:(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专项清查;(二)各部门积极配合专项清查工作。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公司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财产管理,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的管理和清查。

第三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分为年度清查、定期清查和临时清查三个阶段。

年度清查于每年年底进行,定期清查与年度清查错开进行,临时清查根据需要进行。

第五条财产清查工作涉及到安全、机密和保密的内容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公司的保密制度进行。

第二章财产清查程序第六条公司财产清查程序包括:资产核对、财产盘点、资产分析和异常处理。

第七条资产核对是指与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无形资产登记台账和库存台账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财产盘点是指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的实物检查和登记,核实财产的位置、数量、状况和使用状况。

第九条资产分析是指对财产盘点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财产分布、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异常处理是指对盘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调查,例如漏报、错报、短缺等情况。

第十一条财产盘点工作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财产清查责任第十二条公司财产清查的责任主体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自觉配合资产管理部门的财产清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协助进行资产核对、财产盘点和资产分析。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财产,确保财产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提供准确和完整的财产台账,以及财产的价值评估和折旧情况。

第四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财产丢失、损坏、短缺等异常情况的,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年度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处理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八条对故意损毁、盗窃公司财产或虚报财产的,将追求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司财产清查的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2. 全面性原则;3. 定期性原则;4. 及时性原则;5. 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四条清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有财产,具体如下:1. 固定资产:房屋、设备、车辆、办公家具等;2. 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3. 无形资产:专利、商标、著作权等;4. 其他财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

第五条清查内容主要包括:1. 财产的数量、质量、价值;2. 财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情况;3. 财产的账目、凭证、报表等资料;4. 财产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

第三章清查程序第六条清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第七条准备阶段:1. 成立财产清查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2. 制定财产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内容、时间、方法等;3. 对清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清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第八条实施阶段:1. 对财产进行盘点,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2.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提出处理意见;3. 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清查报告。

第九条总结阶段:1. 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责任人;2. 对清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批;3. 将清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财产清查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对清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 账目不清、账实不符;2. 财产保管不严,造成损失;3. 财产清查过程中弄虚作假;4. 未按时完成清查任务。

第十二条对在财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管理制度为管好﹑用好各项财产﹑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度本制度。

第一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在财产清查的确定时点,公司拥有所有权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均属于清查范围;第二条:财产清查的时间及内容1﹑财产清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2﹑财产清查的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存货的实有数量及状态;应收﹑预付款项的实际情况;固定资产是否存在以及技朮状态和水平﹑固定资产的毁损﹑盘亏;第三条:财产清查的方法:1﹑货币资金的清查是盘点库存现金,出纳需每日盘点与实际库存核对,每月结帐日需由会计监盘并填写现金盘点报告(21H表01),每月月末须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见银行存款管理制度21F表02),核实银行存款;2﹑存货的清查是以帐查物,以物对帐,全面清点实物,填写稽核报告(见分店财务管理工作手册中的货品管理规定);3﹑往来资金的清查是每月结帐后与往来单位逐一核实﹑查证,填写往来对账单(21H 表02),有争议的重新明确债权;4﹑固定资产的清查是帐﹑实相核对,全面清点实物,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21H表03),如实反映财产的数量﹑质量,固定资产每年6月及12月均应清查一次;5﹑各项资产清查完毕后应填写资产清查登记表(21H表04)并将以上清查表格作为附件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保存;第四条:财产清查的结果的处理:在财产清查过程中,货币资金如有短缺﹑往来款项如有呆坏帐﹑固定资产﹑存货等如有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都要一一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报批,并根据审批结果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以保证账账相符﹑帐实相符。

固定资产盘点报告保管人:盘点人:会计主管:注意事项;如果资产因使用或其它原因已有较大损耗应在备注中说明往来对账单公司:为核对与贵公司往来款项,保障贵方与我方的权益,特发此单;请将以上数据填好后与年月日前传真至收,不胜感激﹗请在此处加盖贵公司公章(公章)年月日现金盘点报告公司名称: 盘点日期: 年月日盘点人: 监盘人: 会计主管:资产清查登记表制表: 复核:1﹑以上资产按制度要求进行清查后填写本表,并与清查表格一同保管2﹑清查过程中如有账实差额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调账以保证账实相符。

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财产清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财产管理,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明确清查范围、周期、程序、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二、财产清查范围第五条财产清查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往来款项、无形资产和其他重要财产物资。

第六条货币资金清查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第七条实物资产清查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第八条往来款项清查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第九条无形资产清查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三、财产清查周期和程序第十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产清查的周期,可以定期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

第十一条财产清查程序如下:(一)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时间、人员、方法和要求等。

(二)组织实施:按照清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清查工作。

(三)清查记录: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四)问题处理: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核实和处理。

(五)资料归档:将清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四、财产清查方法和要求第十二条财产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核对账目、技术测定等方法进行。

第十三条财产清查要求:(一)清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清查工作应保持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

(三)清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四)清查结果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财产物资实际情况。

五、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第十四条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使会计核算真实,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根据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产清查的相关定义。

1.财产清查就是通过对各项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实际结存数,查明帐账、账实数量及金额是否相符的一种方法。

2.财产清查按范围划分,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全面清查普通是在年终财务决算之前进行,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一部份财产进行的清查。

如对库存现金每日盘点等。

3.按清查的时间划分,财产清查还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第三条财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债权、债务。

1.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专项存款、有价证券、材料物资、库存元煤、库存精煤及其副产品等。

2.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专项物资(包括在途、委托外单位加工和保管的)、在建工程、投资、无形资产等。

3.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第四条为保证财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设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由财务、供应销售部、生产部、企管部、成本中心、综合工作部负责人。

第五条财务部为财产清查小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六条财产清查的部门分工。

1.生产部,负责全矿生产、机电设备(包括在用设备、库存设备、待修设备、待报废设备)的盘点清查。

2.供应销售部,负责全矿材料物资的盘点清查。

3.综合工作部,负责全矿各单位的办公用品、公务车辆、电脑、桌椅、档案柜、衣橱柜及厨房设备盘点清查。

4.企管部,负责全矿房屋建造物、周转材料、废旧物资的盘点清查。

5. 技术部,负责全矿井巷工程的盘点清查。

6. 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清理,汇总各项财产实际盘点情况,据以处理和调整账务。

第七条货币资金清查包括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1.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查。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财产规模逐渐扩大,财产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公司财产清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财产清查的程序,加强财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产利用率,防止财产流失和浪费。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货物、原材料、备品备件等。

三、制度要求1.制定财产管理制度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财产管理制度,并向所有员工进行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明确财产管理责任公司应明确财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3.建立财产清查流程公司应建立财产清查的流程,并明确清查周期和时间。

一般可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部门转岗清查等。

财产清查要有相应的清查表格和记录。

4.制定财产报废规定公司应制定财产报废的规定,并建立相应的报废程序。

对于已经报废的财产,应进行适当的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5.加强财产监督公司应加强对财产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财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

6.建立财产清查反馈机制公司应建立财产清查的反馈机制,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7.加强员工培训公司应加强员工对财产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财产管理意识的认识,增强对财产清查制度的执行力度。

四、执行程序1.制定制度:公司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财产清查制度》,明确制度内容和要求。

2.培训员工: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财产管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制度要求。

3.落实责任:各部门应按照制度要求,明确财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制定清查表格:公司应制定财产清查的表格和记录,包括财产名称、编号、位置、使用情况等。

5.执行财产清查:按照财产清查流程和周期进行财产清查。

清查结果要如实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6.分析评估: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找出问题和不足之处。

公司食堂存货及财产清查盘点作业制度管理规范

公司食堂存货及财产清查盘点作业制度管理规范

公司食堂存货及财产清查盘点作业制度管理规范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食堂的财务管理,规范食堂存货及财产清查盘点作业,确保食堂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性,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堂的存货及财产清查盘点作业,包括以下内容:1. 存货盘点:原料、物料、调料、食品、饮料、包装材料等。

2. 财产盘点:厨房设备、家具、电器、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1. 定期盘点: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食堂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月末盘点:每月末对食堂存货进行一次全面清点,重点盘点数额较大的物品。

3. 随机抽查:由食堂管理部不定期对食堂存货进行随机抽查,确保食堂资产的安全和合规性。

第四条人员及职责1. 盘点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堂存货及财产清查盘点作业,对盘点结果负责。

2. 盘点员:负责具体执行盘点作业,准确记录盘点数据,对盘点结果负责。

3. 食堂管理员:协助盘点组进行存货及财产清查盘点,对食堂资产的安全和合规性负责。

4. 财务部人员:参与年终全面盘点,对盘点结果进行财务核算,对食堂资产的准确性负责。

1. 准备阶段:盘点组长组织盘点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明确盘点要求和方法。

2. 实施阶段:盘点员按照盘点方案进行实地盘点,准确记录盘点数据。

3. 汇总阶段:盘点组长对盘点数据进行汇总,形成盘点报告。

4. 整改阶段:针对盘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食堂管理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堂资产的安全和合规性。

5. 审核阶段:财务部对盘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盘点结果。

6. 反馈阶段:盘点组长向食堂管理层反馈盘点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盘点要求1. 真实性:盘点数据必须真实反映食堂存货及财产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

2. 准确性:盘点员应准确记录盘点数据,确保盘点结果的准确性。

3. 完整性:盘点范围应涵盖食堂所有存货和财产,不得有任何遗漏。

公司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盘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产盘点管理工作,提高资产利用率,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财产盘点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各类财产。

第三条公司财产盘点工作应遵循严谨、公正、高效、规范的原则,确保财产盘点结果真实有效。

第四条公司财产盘点管理工作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第五条公司财产盘点管理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协助。

第六条公司财产盘点管理工作应与公司内部审计、财务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确保财产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章财产盘点流程第八条公司每年定期进行财产盘点,确定财产盘点的时间、范围和方式。

第九条资产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准备好必要的财产盘点工具和设备。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对财产盘点进行详细的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分配及完成时间节点。

第十一条财产盘点工作包括资产盘点、账务核对、财产清查等环节,各个环节应互相衔接、相互配合,确保财产盘点工作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财产盘点工作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盘点报告。

第十三条盘点报告应报公司领导层审批,核准无误后,由公司财务部门存档备查。

第三章财产盘点责任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部门对于财产盘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有主要责任,必须保证盘点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财产盘点工作的责任,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对于财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并反馈给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对财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于盘点结果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章财产盘点管理要求第十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财产的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好。

第二十条公司财产盘点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业务流程进行。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

- 1 -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失,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应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为便于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1 固定资产2.1.1 生产用固定资产:①机械设备;②动力设备;③仪器仪表;④运输设 备;⑤电子计算机;⑥通用测试设备仪器;⑦房屋;⑧建造物;⑨办公用设 备。

2.1.2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2.1.3 未使用固定资产 2.1.4 封存固定资产 2.1.5 在建工程2.2 低值易耗品:①管理办公用具(办公用桌、椅、板凳、文件柜等用具); ②专用工装通用工具;③仪器仪表;④替换备件。

2.3 存货2.3.1 储备物资:①原材料、成件;②委托加工材料。

2.3.2 在产品:①在产品;②自制半成品。

2.3.3 产成品:①库存产成品;②外购商品;③委托代销商品;④分期收款发 出商品。

2.4 各种货币资金:①现金、银行存款;②各种有价证券。

2.5 各种债权、债务:①对付货款;②应收货款;③其它对付款;④其他应收款;⑤预付货款;⑥预收货款。

2.6 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等2.7 对外投资:①长期投资;②短期投资。

以上各项均在清查范围之内。

(已报废而未处理的账外物资另册管理)公司组成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财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财产清查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

公司财产清查实行归口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清查的原则,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本部门财产清查工作。

资产主管单位的划分,详见下表:综合部一固定资产(一)生产用固定资产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1 机械设备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2 动力设备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3 仪器仪表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4 运输设备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5 电子计算机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6 通用测试设备仪器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7 房屋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8 建造物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9 办公用设备及器具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二)在建工程综合部综合部及在建单位二低值易耗品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 2 -(一)管理用具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二)专用工装通用工具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三)仪器仪表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四)替换备件综合部公司各使用单位存货(一)储备物资各事业部综合室各事业部材料库1 原材料;成件各事业部综合室各事业部材料库2 委托加工材料各事业部综合室各事业部综合室相关主管人员(二)在产品各事业部创造部各事业部创造部(三)产成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1 库存产成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各事业部产成品库2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各事业部销售部门相关主管人员3 外购商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各事业部产成品库4 委托代销商品各事业部销售部门各事业部销售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四货币资金财务部财务部五债权;债务财务部公司各单位六无形资产;专有技术财务部财务部七对外投资财务部财务部4.1 财产清查的期限公司对各项财产必须进行日常循环清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清查时间定于每年十一月三十日。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1. 背景本公司拥有大量资产和财产,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和确保资产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产清查制度。

2. 目的财产清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确保不发生任何丢失或损失。

•保护公司的利益,预防员工和其他相关方面的贪污和盗窃行为。

•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管理能力,确保公司资产的使用和分配得到合理而谨慎的管理。

3. 财产清查范围本公司的财产清查范围包括:•资产清单:包括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存货、原材料、备件等等。

•财务对账:对公司的银行账户、现金流水账户进行定期对账。

•档案存档:对公司的合同、协议、文档等重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进行财产清查。

4. 财产清查流程本公司的财产清查流程如下:1.编制财产清单:公司应编制固定资产清单、存货清单、原材料清单、备件清单,以便进行财产清查。

2.定期盘点:公司应定期进行盘点,对资产、存货、原材料、备件等财产进行清查记录,并与财产清单进行比对。

3.对账核对:公司应定期对银行账户、现金流水账户进行对账核对,确保账目一致。

4.档案存档:公司应对重要文件进行归档、存档,以备需要时进行查阅。

5.数据分析:公司应对财产流动情况进行数据分析,以提高对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5. 财产清查的责任人和责任制财产清查的责任人和责任制是保障财产清查制度有效实施重要的环节,财产清查责任人主要包括:•公司负责人:对财产清查制度进行监督和指导。

•财务主管:负责对财务对账核对和重要档案的存档管理。

•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原材料、备件的管理和盘点工作。

•数据分析:负责对财产流动的数据进行分析,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6. 财产清查的制度执行本公司应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善性。

财产清查的执行包括:1.建立责任制:公司应建立财产清查责任和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财产清查职责和任务。

2.严格执行人员权限制度:公司应设立财产管理权限制度,确保只有特定人员可以进入财产库房、仓库等存放财产的地方。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一、定期盘点制度盘点周期: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盘点,对所有财产进行清点和检查。

盘点方式:采用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盘点,动态盘点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边消耗、边清查;静态盘点是指对本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一次性清查。

责任部门:由公司财务部门牵头,各使用部门和仓储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盘点。

盘点结果报告:各部门应将盘点结果汇总,报至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核查和汇总,并上报公司领导。

二、重点抽查制度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资产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30%。

抽查范围:主要针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等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抽查方式:采用突击抽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抽查结果处理: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要求其整改。

三、定期与不定期清查结合清查时间:除了定期盘点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清查方式:采用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

清查结果处理:对于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到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四、实地盘存制度盘存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资产和物料进行定期实地盘存。

盘存方式:采用全面盘存和局部盘存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盘存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和检查;局部盘存是指对特定资产或物料进行详细清点和检查。

盘存结果处理:对于盘存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到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同时,应根据盘存结果对资产管理政策进行反思和改进。

五、债权债务核对制度对账频率:应每季度或半年对债权债务进行一次核对,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责任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债权债务的核对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核对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要核对余额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问题处理:对于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债权债务关系清晰。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保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企业资产实有数额,发现并解决帐实不符的一种专门方法,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本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具体由财务部,综合办负责,相关的财产使用部门配合清查。

第二章财产清查的范围与期限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所有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

具体包括如下:(一)固定资产。

(二)低值易耗品。

含在用及库存的家具备品、办公用品、清扫用具等;(四)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五)应收、应付款项。

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第三章财产清查的期限与组织第五条财产清查的期限(一)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查工作;(二)遇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改变隶属关系时,必须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盘清查,并编制清查报表;(三)人员调动时,必须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经办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四)部门/单位负责人更换时,必须对部门/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

第六条财产清查的组织(一)日常的财产清查工作由财务部根据需要灵活安排,由财务部直接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清查;(二)全公司进行财产普查时,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清查工作。

由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行政事务部、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以便清查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三)在进行财产清查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做到全部登记入帐;对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应整理清楚,排列整齐,挂好标签,表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清查。

财务部门应将有关帐目登记齐全,核对清楚,做好记录,计算完整、准确,保证帐帐、帐证相符。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实物清查方法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

清查盘点管理制度范文

清查盘点管理制度范文

清查盘点管理制度范文清查盘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的资产管理,确保企业资产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健康,特制定本清查盘点管理制度。

二、盘点范围1. 盘点对象:包括企业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 盘点范围:整个企业或者具体的办事处、部门等。

三、盘点方式1. 定期盘点: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的全面清点。

2. 不定期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对重要的固定资产、关键的原材料或其他重要物资进行定期清点。

3. 异动盘点:当发生资产异动(如领用、归还、报废、调拨等)时,应进行相应的异动盘点。

四、盘点责任1. 盘点单位:企业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盘点工作。

2. 盘点人员:由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或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盘点工作。

盘点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熟悉相关的盘点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3. 盘点责任:盘点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细致地进行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负责。

同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盘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五、盘点流程1. 盘点准备:资产管理部门应提前认真准备,包括制定盘点计划、明确盘点范围、编制盘点名单、准备盘点工具等。

2. 盘点实施: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计划和名单,逐一清点资产,并记录相关信息,如数量、规格、状况等。

3. 盘点审核:资产管理部门应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核对盘点记录和盘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盘点统计:资产管理部门应对盘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盘点报告,并及时上报汇总情况。

5. 盘点整改:根据盘点结果,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整理并分析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差异和不符之处,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六、盘点报告1. 盘点报告应包括企业资产的盘点情况、分析盘点结果、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等内容。

2. 盘点报告应及时编制、审核和上报,并将结果通报相关的部门和人员,以便后续的资产管理和决策。

七、追踪和控制1. 资产流转管理应建立明确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对于涉及资产的流入和流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批和签字确认,并及时进行记录。

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财产清查盘点制度一、财产清查的组织。

为了保证财产的完整,维护财经纪律,挖掘财产物资潜力,充分使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同时确保会计报表的质量,公司应建立以有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等)组成的财产清查小组,对公司全部财产实施清查工作。

二、财产清查范围:1、各种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所有固定资产;2、库存商品、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各类存货资产;3、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借款;4、在途材料(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或保管的材料(商品);5、各种往来结算款项、交拨款项;6、受其他单位委托保管的各项财产物资,虽非本单位的财产,但负有代保管的责任,也应认真清查,与备查簿记录核对.公司每年十月至十二月,需对所有的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查。

对流动性较大的物资,如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除了年度清查外,年内还要进行轮流盘点或重点清查;对于各种贵重物品,每月应清查盘点一次;对于现金每日终了时进行清查;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每月应与银行核对一次;各种往来结算款项,原则上应每月和对方核对一次。

三、财产物资清查的方法:1、清查前的准备工作(1)会计部门及会计人员应在财产清查前,将有关帐簿登记齐全,结出余额,核对清楚,做到帐簿记录准确、完整、及时,为账实核对提供正确的帐簿资料,对于银行存款和结算款项,应及时取得核对凭据。

(2)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保管人员,应将截止清查日止的所有经济业务,办理好凭证手续,全部登记入帐,并结出余额,对所保管的各种物资,应整理排列清楚,挂上标签,标明编号、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核对。

(3)清查人员根据清查需要,准备好各种必要的计量器具和有关清查用的登记表册.2、财产物资的清查方法:(1)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清查:采用实地逐一清点、过磅、量方、计尺等方法,确定实存数量,并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A、盘点时实物保管人员必须在场;B、要注意有计划逐一清点,不要遗漏或重复盘点;C、要注意实物质量是否完好,有无缺损、霉烂、变质等情况;D、查明盘点结果与账面余额是否一致,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确保盘点质量,并做好盘点记录,填好“盘点表”,“盘点表”需经盘点人员、实物保管人员等签章.(2)货币资金的清查:A、库存现金的清查:必须核对帐目,并采取不定时的抽查方式,在一天的业务开始之前或结束之后,在出纳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实物盘点。

集团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集团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集团公司财产清查制度第一节总则1.为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资源,维护财经纪律,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会计准则,促使公司对外经济往来正常进行,特制定财产清查制度,请集团所属子/分公司遵照执行。

2.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和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节财产清查内容和方法1.财产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

2.财产清查一般包括:2.1.每月末、年末对存货进行的清查。

2.2.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2.3.对银行存款、未达账项,每月同银行的核对。

2.4.各种债权、债务,每年年末进行定期核对;各月进行不定期核对。

2.5.实物、现金保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进行的清查。

2.6.财产物资发生非常损失时,进行的清查。

2.7.其他部门如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税务部门、中介机构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的财产清查。

3.财产清查开始前,要建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清查工作计划,明确清查范围,规定清查工作时间,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财产清查的政策、制度、内容和方法等。

4.财产清查的方法:在财产清查过程中,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几种:实地盘点法。

抽样盘存法。

核对账目法:就是对债权、债务通过信函询证或派人调查进行核对的方法。

质量检查:就是根据各种财产的技术、范围对财产物资进行检查的方法。

第三节财产清查要求1.货币资金的清查1.1.库存现金的清查: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余缺情况。

除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检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长款、短款情况,要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

1.2.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对法,即将开户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在清查过程中,查找双方未达账项的余额,并据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除未达款项影响,以便检查双方有无差错,并确定银行存款实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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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物管理,规范财产清查的盘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河南河阳石化有限公司适合本制度。

第三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

第四条财产清查方式,采用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每年年终月度抽点属于定期盘点,年终进行全面盘点,特定项目按月盘点。

不定期盘点采取抽查方式,抽查百分比以一年一周转为度。

第五条公司办理盘点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协点人和监盘人。

(一)盘点人由财产物资经管部门派员担任,负责点计工作。

(二)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担任,负责盘点记录。

(三)协点人由总经办安排,负责盘点时的物品搬运工作。

(四)监点由人监察部派员担任,负责盘点监督。

(五)公司总经办应指定专人负责盘点筹划、联系事宜。

第六条财产清查盘点的准备工作:
(一)经管部门将应盘点的财产物资预见准备妥当,同时备妥盘点用具,并由会计部门准备盘点表格。

(二)现金及有价证券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三)存货的堆置应齐整,尽量集中并置“标示牌”。

(四)各项财产物资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会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出库单、领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的方式,将账面数调整至账面结存数。

(五)盘点期间已收料或发料的,应另行分开。

第七条年终全面盘点:
(一)公司总经理对总经办签发的“盘点通知”签署意见后,总经办通知有关部门准备盘点。

“盘点通知”应包含盘点日期,人员配置及注意事项。

(二)盘点日期由总经办视存货量多少和人员情况自定。

(三)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应暂停收发料,盘点期间所需用料,应当于盘点三天前办理完毕。

(四)年终盘点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实所限无法采用时,应签呈总经理批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五)每项财产物资的数量由经管人员和盘点人双方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

(六)盘点时由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登记“ (XX )盘点统计表”(表样附后),由会点人与盘点人共同签署姓名、时间。

如有更改应经双方共同盖章认可。

(七)经管
部门应依盘点所得的结存量登记“盘点统计表”,并送交会计部门,核算盘盈盘亏金额。

第八条每月会计部门抽点:
(一)每月抽点存货由会计部门主办,抽点日期及项目,不应预先通知经管部门或经管人员,
(二)抽点时应会同经管部门共同办理。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事先调整至盘点前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抽点时发现账账、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附“盘点盈亏报告表”,由抽点人与经管人员共同签章后书面报告总经理。

第九条不定期抽点:
(一)总经理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二)抽点时应会同经管部门及会计部门共同办理。

(三)抽点程序与每月抽点相同,但须以书面形式附“盘点盈亏报告表”(表样附后)按要求呈报总经理。

第十条盘点报告:
(一)会计部门应将“盘点统计表”的盈亏项目加计金额填列“盘点盈亏报告表”,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处理意见后;经会计部门签署意见转呈总经理。

每月抽点及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七天内、年终盘点后十五日内呈送。

(二)总经办会同会计部门应将盘点结果及发现的异常事项及建议,做成“盘点报告”,书面呈送总经理。

(三)盘盈盘亏金额平时仅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由注册税务师审核后最终以确定的金额,经总经理批准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一)会计部门每月至少一次抽点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由出纳员于盘点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三)除出纳员每天自行按日清点外,盘点前应先将现金柜圭寸锁,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盘点报告表”经双方签认后,呈送总经理。

第十二条在产品盘点:
(一)在产品的盘点以当月最后一天或次月一日进行。

(二)在产品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不需要或实施上有困难的,应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其它项目盘点:
(一)委托加工材料:由外协加工材料经办人会同会计人员共同对外协加工材料的单据、对照合同进行审核盘存,必要时共同赴外盘点,并由外协厂商签认。

(二)发出商品:由销售部会同会计人员共同对出库单进行审核盘存,必要时共同赴外盘点,并由客户签认。

(三)货已售出未能出库的,应列明客户各称、品名、规格,所开具的统一发票号码、数量及其原因。

(四)销售退回的产品,应于盘点前办理退货手续,验收列账。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总经理、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河南河阳石化有限公司
二o—年七月二十二日
河南河阳石化有限公司资产盘点统计表
年月曰
监盘人: 会点人:盘点人: 保管人:
河南河阳石化有限公司资产盘点盈亏统计表
填报单位:截止日: ______ 年_月_日盘点日:______ 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监盘人:会点人:盘点人:保管人:
第7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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