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是指在民用航空领域中,为了保障飞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飞行器设计、制造、维护、运行等方方面面,对整个行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对飞行器的设计和制造提出了严格要求。
这些标准要求飞行器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必须符合一系列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确保飞行器的结构强度、飞行性能、系统可靠性等方面都能够满足要求。
这样一来,才能保证飞行器在飞行过程中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最大程度地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其次,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对飞行器的维护和保养也有着详细的规定。
这些标准要求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必须按照统一的维护标准进行飞行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飞行器的各个部件都能够保持良好的状态。
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因为机械故障或者设备失效而引发的飞行事故,保障飞行安全。
此外,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还对飞行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这些标准要求飞行员必须接受系统的培训,熟练掌握飞行技术和操作规程,确保能够熟练地驾驶飞行器。
同时,还要求航空公司必须对飞行员的飞行记录、健康状况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复杂的飞行环境。
最后,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还对航空公司的运营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这些标准要求航空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确保飞行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
同时,还要求航空公司必须加强对飞行安全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潜在的飞行安全隐患,确保飞行安全。
综上所述,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是保障飞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才能够保证民用航空行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高效、舒适的飞行服务。
因此,我们每一个从业者都应该深刻理解这些标准的重要性,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共同维护好民用航空行业的良好形象。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3145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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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2001-2004)(2004年修订)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2001-2004)(200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23•【文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2001-200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996年12月23日发布,2004年修订,2004年7月1日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是确定飞行事故征候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并由中国法人经营,从事境内外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也适用于境外注册并在我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在本标准中称为航空器);本标准不适用于首次获得航空器适航证之前的任何飞行。
本标准3.1、4.28、4.29、4.35适用于在航路和航线上飞行并由民航提供管制指挥服务的军用航空器。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飞行事故征候 flight incident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与航空器运行有关,影响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
2.2 严重飞行事故征候 serious flight incident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几乎发生事故情况的飞行事故征候。
2.3 训练飞行事故征候 training flight incident培养飞行学生的院校或被局方批准的训练机构,使用最大起飞重量5700kg以下(含)的航空器和2730kg以下(含)的直升机,从事训练飞行时发生的飞行事故征候。
2.4 飞行实施过程 flight implementing phase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助自身动力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为止的过程。
2.5 航空器受损 aircraft damage航空器机体、发动机、及其附件损坏程度未构成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已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最低设备放行清单MEL、外形缺件清单CDL及偏离放行指南DDG)的航空器损坏。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进行的任何检测、修理、排故、定期检修、翻修和改装 等不同形式维修工作的记录。
维修证明文件(Maintenance Proving Documents):证明性材料 履历文件(Log Book):记载航空器及其部件和工具设备的使用、维修历史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国家
2 GB/T
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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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 指导性技术文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代号
强制性标准一经发布实施,民航各单位应当贯 彻执行。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生产、经营 活动中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标准进 行操作、生产和检验。 对于有强制性标准的 产品和服务的,不得生产、销售和提供不符合 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维修事故:
内容
MH/T 3010.3-2006
MH 3145.5-1996
特大维修事故
Hale Waihona Puke 在地面发生事故人员死亡4(含)10(含)人以上 人以上
重大维修事故 一般维修事故
人员死亡3人(含)以下
一人(含)以上
地面设施、厂房设备损坏100- 超过50万元 500万元。
50-100万元,人员重伤
超过20万元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0-2006)
1983年,我国在GB 39-5.1《标准技术基 本术语》中对标准进行了定义:
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 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 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是指在中国民用航空领域中,为了保障航空安全、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航空器设计、制造、维护、运行等方方面面,对于保障航空安全、提高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对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提出了严格要求。
航空器作为载人载货的交通工具,其安全性至关重要。
因此,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规定了航空器的设计要求、材料选用、制造工艺等方面的标准,以确保航空器的结构强度、飞行性能、燃油效率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其次,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对航空器的维护和修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维护和修理,以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规定了航空器维护保养的周期、方法、技术要求等,确保了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此外,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还对航空器的运行和服务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航空器的运行涉及到飞行员的训练、航线规划、飞行程序等诸多方面,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对这些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航空器的运行安全和效率。
同时,对于航空服务的质量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机场设施、空中交通管制、客舱服务等方面,以提高航空服务水平,满足旅客的需求。
总的来说,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对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维护、运行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规范,以确保航空安全、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中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提升中国航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这些标准也为广大航空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为他们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总之,中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中国航空事业的发展和航空安全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不断完善这些标准,使之与国际接轨,为中国民用航空事业的腾飞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3!!4)--$1*"&’’,航空器无损检测超声检验&!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所用材料及其零!部件超声检验方法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所用材料及其零!部件超声检验"$!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一部分"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T>$!#)’%,(#%#88%!无损检测术语超声检测5=$!+%%#%#88*!民用航空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规则F>J)+%%#8&,!4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F>J)+#%#8&,!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F>J)+)%#8&,!超声探伤用#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4扫描显示!4?[A;G a Q C[C G\;\D R G在显示屏上显示信息的一种方法"利用水平基线指示距离或时间#用从基线开始的垂直偏转指示脉冲幅度"+()!直射声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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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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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维修管理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七、维修严重差错
➢ 航空器飞行中滑油箱盖飞丢。 ➢ 活塞式发动机停车后,忘记关掉磁电机开关。 ➢ 航线维修中漏检,并造成航空器不能正常使用。 ➢ 造成航空器不能正常执行航班飞行任务。 ➢ 造成航空器被迫停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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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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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维修管理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六、维修事故征候
➢ 航空器加注规格不合要求的液压油、滑油后起飞。 ➢ 航空器在低于规定的最少滑油量、液压油量时起飞。 ➢ 航空器在低于《最低设备清单》和《外形缺损清单》的标准情况 下放行,并造成航空器起飞。 ➢ 运行中航空器机轮脱落。 ➢ 运行中航空器操纵面、发动机整流罩、舱门、风挡玻璃飞掉、蒙 皮揭起或张线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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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维修管理规范--民用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 故障的处理
一、定义
➢ 经停站 执管航空器的维修基地以外的国内和地区的民用航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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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维修管理规范--民用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 故障的处理
二、故障报告
➢ 承修人应负责及时向营运人报告故障情况。 ➢ 故障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
主要内容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清洗 民用航空器舱内清洁 停机坪维修设备的摆放 民用航空器维修工具的管理 民用航空器进港接机、离港送机 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 民用航空器一般勤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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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维修管理规范--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一、定义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八) 民航局标准化管理职能部门对标准审查会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 审查表决应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三同 意为通过。赞成票不足四分之三的,标准起草单位应修改标准送审稿,按 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要求重新送审。 会议代表出席率不足三分之二的,应重新组织审查。 第二十五条 审查通过的,标准起草单位应根据审查会确定的统一修 改意见修改标准送审稿,形成标准报批稿,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报批稿的 电子文档提交管理支持单位。 第二十六条 管理支持单位对标准报批稿进行复核,检查其是否已将 审查会确定的意见纳入报批稿中。 复核通过的,通知标准起草单位报批;存在问题的,将意见反馈给标 准起草单位,要求修改报批稿后重新提交管理支持单位复核。 第二十七条 报批时,标准起草单位应向管理支持单位提交下列材 料: (一) 标准报批稿三份,项目负责人在封面上签字; (二) 标准编制说明两份; (三) 意见汇总处理表一份; (四) 其他必要的论证材料、技术资料、试验报告等各一份; (五) “民航行业标准报批件”(见附件 6)一份。其中“中文名称” 栏、“英文名称”栏、“标准类别”栏及“标准起草单位”相应栏由标准起 草单位填写,“标准起草单位报批意见”栏由标准起草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并加盖公章;“民航局职能部门审核意见”栏由标准起草单位送交民航局有关
第二十条 管理支持单位负责对提交的标准送审稿及有关附件进行初 审。
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标准的编写格式是否符合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二) 与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是否协调一致; (三) 标准文本中的文字、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是否正确; (四) 其他送审材料的编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初审不合格的,责成标准起草单位修改标准送审稿后重新送审。初审 合格的,通知标准起草单位向民航局标准化管理职能部门提交审查申请。 审查申请的内容包括:标准项目名称;申请审查单位;建议审查时间、地 点;建议参加审查的部门及人员;审查的材料目录。 第二十一条 民航局标准化管理职能部门组织成立审查委员会,负责 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民航局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支 持单位及有关的主要生产、经营、服务、使用、科研、检验、管理等单位 和大专院校的代表。使用单位的代表不得少于四分之一,标准起草单位代
航空行业标准

航空行业标准航空行业始终被视为技术含量高、安全性要求严格的行业之一。
为保障航空运输的安全和效率,制定和遵守一系列航空行业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设备、维护、操作和监管四个方面介绍航空行业的标准。
一、航空设备标准航空设备是确保航班正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种飞机、航空电子设备和航空材料必须依照航空行业标准来设计、生产和使用。
比如,飞机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航空工程设计规范,飞机发动机的燃油消耗必须符合燃油效率标准,航空电子设备的故障率必须符合可靠性指标等。
二、航空维护标准航空维护是航空行业中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
航空公司必须遵守统一制定的航空维护标准,确保飞机处于最佳状态,并及时检修或更换可能存在问题的部件。
航空维护标准一般包括设备检查、维修记录、故障排除、修复、翻新和大修等程序。
例如,航空维修标准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必须详细记录每一次维修的项目和过程,并建立有效的飞机小修和大修计划。
三、航空操作标准航空操作标准是确保飞行安全的关键。
包括飞行操作规范、飞行员培训、机组成员操作流程等内容。
所有的航空公司都必须遵守这些标准,确保操作的一致性和高效性。
比如,飞行员培训标准要求飞行人员了解飞机的各项性能和技术规范,严守起飞、巡航、降落等环节的操作规程,掌握突发情况处理的技巧和方法。
四、航空监管标准航空监管标准由政府或航空监管部门制定,用于监督和管理航空行业。
这些标准包括航空公司的资质认证、安全运行管理体系、运行指南等。
航空监管标准确保了行业内的公平竞争和安全运营。
例如,航空公司必须符合航空监管机构制定的运营执照规定,按照一定的运营规则进行操作,严格履行机上安全责任,确保飞行员的资质和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结论航空行业标准的制定和遵守,是保障飞行安全和航空运行效率的重要保证。
本文从设备、维护、操作和监管四个方面列举了航空行业的标准要求。
这些标准将指导航空行业的所有参与者,保证航空行业的稳定和发展,为乘客提供可靠、安全且舒适的航空服务。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详解

犯适航规章的事件或具有一定直接经济损失的航空器、航空器部件、 车辆、设备、设施的损坏和人员的受伤,但其程度未构成维修事故 征候。维修差错分为严重和一般两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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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维修管理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我国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已从传统的直接管理转向了科学化、 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适航管理,形成了一整套有规则的运动体系。 同时又根据适航管理要求制订了一整套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规范 了行业行为。《民用航空行业标准》作为航空维修标准,更具有 强制性,是一切从事民用航空器维修的单位和个人所必须遵守的 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一切活动都按规矩办事,用规则说话,用 制度管理。所以在遵守和贯彻各项适航规章的同时,还必须制定 行业标准和规范行业行为,使之有更好地操作性和在落实中更有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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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维修管理规范--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一、定义
➢ 航线放行
航空器的维修放行分技术放行和派遣放行两种;技术放行指航空 器经过维修后,技术状态良好,达到适航标准,能够安全地完成飞 行任务的签署证明。派遣放行指航空器在技术放行的基础上,其设 备和有关状况合乎预定飞行任务的特点及要求的放行。 ➢ 放行人员
-- 故障发生时间、地点、航班号、航空器注册号 -- 故障发生过程和故障现象 -- 已采取的措施 -- 需要营运人提供的支援
➢ 发生故障后必须按AP-121AA-02的要求向适航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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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维修管理规范--民用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 故障的处理
三、故障的处理
➢ 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故障时,承修人应按照维修协议给予修复, 并由运营人授权有资格的维修人员对航空器签字放行。 ➢ 航空器发生的故障不能排除时,应按航空器《最低设备清单》签 字放行。 ➢ 航空器故障超出《最低设备清单》范围需运营人支援时,运营人 应及时派遣维修人员或委托合格的维修单位排除故障。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标准的定义1、国际标准2、中国标准标准化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国际上对标准的定义: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性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结果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益”。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中国对标准的定义:1983年,我国在GB39-5.1《标准技术基本术语》中对标准进行了定义: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标准化: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C标准化的基本过程AB:制定标准BC:实施标准ABCA:信息反馈标准化三角形中国标准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中国标准分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
中国标准分级对需要在全国范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
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一)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概述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是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开发布的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代号:MH主管部门: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标准计量处管理部门:安技中心标准计量室(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流程项目准备申请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出版批准报批评审国家标准代号国家标准代号序代号号1GB含义管理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国家2GB/T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3GB/Z指导性技术文件国家标准代号强制性标准一经发布实施,民航各单位应当贯彻执行。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是指在民用航空领域内,为了保障飞行安全、提高飞行效率
和保护环境等目的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这些标准涵盖了飞行器的设计制造、飞行操作、空管管理、航空器材和设备、机场建设等多个方面,对整个民用航空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对飞行器的设计制造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这些标准包
括了飞行器的结构强度、材料选用、飞行性能、航电设备、燃油经济性等多个方面,确保了飞行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这些标准也推动了飞行器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提升,促进了整个航空制造业的发展。
其次,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对飞行操作和空管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在飞行操作
方面,这些标准包括了飞行员的培训标准、飞行程序、飞行规范等,旨在提高飞行安全性和操作效率。
在空管管理方面,这些标准涵盖了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通信导航设备、机场运行等多个方面,保障了航空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此外,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还对航空器材和设备、机场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
规范和要求。
这些标准涵盖了航空器的维护保养、航空设备的选用和管理、机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等,为航空器的正常运行和机场的安全运营提供了保障。
总的来说,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对整个民用航空行业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
作用。
这些标准不仅保障了飞行安全,提高了飞行效率,还推动了航空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航空产业的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断完善和提升这些标准,为民用航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民航行业标准

民航行业标准
民航行业作为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之一,其安全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出行体验。
因此,民航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民航行业标准的重要性、制定过程和实施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民航行业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民航行业标准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机场设施、航空器材、航空人员素质等方方面面,任何一项标准的不合格都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因此,民航行业标准的制定必须科学严谨,且要与国际接轨,以确保民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民航行业标准的制定过程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在制定民航行业标准时,应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包括航空公司、机场管理部门、飞行员、空乘人员、航空器材制造商等相关方,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还应当借鉴国际先进标准,避免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障碍。
最后,民航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需要得到有效监督和检查。
一旦标准制定完成并开始实施,相关部门就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
机制,确保标准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标准修订机制,及时调整标准内容,以适应民航行业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民航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民航行业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关键。
只有科学严谨地制定标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才能确保民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民航行业标准工作,共同努力,为民航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民航5标准

民航5标准民航5标准是指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标准,它是民航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乘客航空旅行安全的重要依据。
民航5标准包括了飞行器的设计、制造、维护、运行和飞行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标准。
首先,飞行器的设计标准是民航5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飞行器的设计需要符合空中交通管理、飞行性能、气动力学、结构强度、飞行稳定性和操纵性、飞行员工作负荷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标准的严格执行,可以确保飞行器的安全性和飞行性能。
其次,飞行器的制造标准也是民航5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飞行器的制造需要符合航空器材的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确保飞行器在制造过程中不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从而保证飞行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另外,飞行器的维护标准也是民航5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飞行器的维护需要符合飞机维护手册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飞行器在运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状态,减少因机械故障导致的飞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此外,飞行器的运行标准也是民航5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飞行器的运行需要符合民航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和飞行操作手册的要求,确保飞行器在运行过程中遵守空中交通管理规定,保证飞行安全。
最后,飞行人员的资质标准也是民航5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飞行人员的资质需要符合民航管理部门的规定,包括飞行员的训练、考核和持证上岗的要求,确保飞行人员具备良好的飞行技能和丰富的飞行经验,保障飞行安全。
总之,民航5标准是保障民航安全的重要依据,它涵盖了飞行器的设计、制造、维护、运行和飞行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乘客的航空旅行安全。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共同致力于民航安全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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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部分 第15部分 第16部分
MH/T3011.13─2006
MH/T3011.14─2006 MH/T3011.15─2006 MH/T3011.16─2006
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民用地面紧急救援 民用航空器燃油箱的维修 民用航空器座舱地面增压试验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 MH/T 3011 -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0-2006)
第二部分:经停站发生故障的处理
经停站(transit station) 执管飞机的维修基地以外的国内外和地区的民用航空港。 故障报告:承修人应及时向营运人报告故障情况。 报告内容:时间、地点、航班号、注册号、公司名称、故障发生过程、 现象、已经采取的措施、需要运营人提供的支援 运营人向适航维修部门提交《使用困难报告》 故障处理: 1.承修人按维修协议给予修复,并由营运人授权的维修人员对其签署 放行。 2.故障不能排除时:按MEL签署放行 3.故障超出MEL范围,需要营运人支援时,营运人应及时派遣维修人 员排除故障。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 MH/T 3011 -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0-2006)
第1部分 第2部分 第3部分 第4部分 第5部分 第6部分 第7部分 第8部分 第9部分 第10部分 第11部分 第12部分 MH/T3010.1─2006 MH/T3010.2─2006 MH/T3010.3─2006 MH/T3010.4─2006 MH/T3010.5─2006 MH/T3010.6─2006 MH/T3010.7─2006 MH/T3010.8─2006 MH/T3010.9─2006 MH/T3010.10─2006 MH/T3010.11─2006 MH/T3010.12─2006 民用航空器试飞 民用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故障的处理 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单(卡)的编制 民用航空器冬季的维修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技术档案 民用航空器维修记录的填写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行为规范 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 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 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 民用航空器的清洁
中国标准分级
对需要在全国范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 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 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 定地方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 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一)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概述 (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流程 (三)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的编号
(一)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概述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是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开 发布的标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代号:MH 主管部门: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标准计量处 管理部门:安技中心标准计量室
MH/T3011.1─2006
MH/T3011.2─2006 MH/T3011.3─2006 MH/T3011.4─2006
民用航空器轮档
民用航空器的停放与系留 民用航空器 第9部分 第10部分 第11部分 第12部分
MH/T3011.5─2006
(三)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的编号
2、推荐性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的编号: MH/T X XXX─ XXXX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MH/T 3010-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MH/T 3011 -2006)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0-2006)
第13部分
第14部分 第15部分
MH/T 3010.13—2006
MH/T3010.14─2006 MH/T3010.15─2006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的清洗
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 民用航空器一般勤务规则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 MH/T 3011 -2006)
第1部分
第2部分 第3部分 第4部分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标准的定义 1、国际标准
2、中国标准 标准化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国际上对标准的定义:
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 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则、导则或特 性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结果 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益”。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中国对标准的定义:
第17部分 MH/T3011.17──2006 民用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第18部分 第19部分
第20部分 第21部分 第22部分 第23部分 第24部分 第25部分
MH/T3011.18──2006 MH/T3011.19──2006
MH/T3011.20──2006 MH/T3011.21──2006 MH/T3011.22──2006 MH/T3011.23──2006 MH/T3011.24──2006 MH/T3011.25──2006
(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流程
项目准备 申请立项 起草
征求意见
出版 批准 报批
评审
国家标准代号
国家标准代号
序 代号 号
1 GB 含义 管理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 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国家 2 GB/T 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 3 GB/Z 指导性技术文件
(三)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的编号
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 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1、强制性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的编号: MH X XXX─ XXXX ┬ ┬ ┬ ┬ └─┼─┼──┼─强制性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的代号 └─┼──┼─标准专业分类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 MH 3145—2001《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MH/T3011.6─2006 MH/T3011.7─2006 MH/T3011.8─2006 MH/T3011.9─2006 MH/T3011.10─2006 MH/T3011.11─2006 MH/T3011.12─2006
民用航空器的地面试车
民用航空器的操纵面试验 民用航空器的加油和放(抽)油 民用航空器部件的吊装 民用航空器地面溢油的预防和处理 机坪防火 民用航空器局部喷漆、客舱整新和焊接 地面消防设施维修、使用和管理
维修事故:
内容 特大维修事故 MH/T 3010.3-2006 MH 3145.5-1996 在地面发生事故人员死亡4(含)10(含)人以上 人以上 人员死亡3人(含)以下 一人(含)以上 超过50万元
重大维修事故
地面设施、厂房设备损坏100500万元。 一般维修事故 50-100万元,人员重伤
超过20万元
第七部分:维修记录的填写(Maintenance Records)
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进行的任何检测、修理、排故、定期检修、翻修和改装 等不同形式维修工作的记录。 维修证明文件(Maintenance Proving Documents):证明性材料 履历文件(Log Book):记载航空器及其部件和工具设备的使用、维修历史 的记录性文件。 填写要求: 字迹工整、清晰、签名、记录详细。 签名用全称,前后一致,不得代签。 使用叙述或说明性语言,内容明确,杜绝模凌两可的词语; 测试数据不能写“正常”、“性能良好”、“检查合格” 记录填写后不应涂改。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0-2006)
第三部分:维修事故与差错
术语和定义: 维修活动、维修事故、维修事故征候、维修差错、直接经济损失、人员重伤、人员死 亡、重大飞行事故、一般飞行事故 重大飞行事故:
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39人以上; 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到无法运出的地方; 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39人以上
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 民用航空器除冰、防冰液的使用
民用航空器上爆炸物品的搜寻 民用航空器地面加温 地面高压气瓶的充装和使用 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 勤务车辆接近民用航空器的规则 民用航空器充氧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0-2006)
第一部分:试飞 Test Flight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0-2006)
第六部分:维修人员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内容:
1. 2. 3. 4. 5. 6. 人员基本情况 维修证件 维修专业证书 培训及考核记录 技术工作奖惩记录 人员技术档案的保管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MH/T 3010-2006)
国家标准代号
强制性标准一经发布实施,民航各单位应当贯 彻执行。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生产、经营 活动中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标准进 行操作、生产和检验。 对于有强制性标准的 产品和服务的,不得生产、销售和提供不符合 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推荐性标准是一种建议性和指导性标准,鼓励 有关各方在其规定范围内参照执行。
1983年,我国在GB 39-5.1《标准技术基 本术语》中对标准进行了定义: 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 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 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一、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标准化: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 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 条款的活动。 C 标准化的基本过程 AB:制定标准 BC:实施标准 A B CA:信息反馈 标准化三角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