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管理规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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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慢病规章制度

卫生所慢病规章制度

卫生所慢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所慢病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卫生所慢病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

第三条卫生所慢病管理工作包括慢性疾病的预防、治疗、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卫生所慢病管理工作由卫生所主管负责,设立慢病管理专门机构。

第五条慢病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健康管理师等。

第六条慢病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慢病档案,记录患者病史、诊断、治疗等信息。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七条卫生所应当针对慢性疾病患者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第八条卫生所应当开展慢病管理培训,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第九条卫生所应当开展慢病筛查工作,及时发现患病风险。

第四章治疗措施第十条卫生所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营养干预等。

第十一条卫生所应当定期为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疗效并调整治疗计划。

第十二条卫生所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高治疗依从性。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卫生所应当建立慢病管理制度,包括慢病档案管理、药品管理等。

第十四条卫生所应当定期进行慢病管理评估,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卫生所应当建立慢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第六章处罚条款第十六条对不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卫生所,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等。

第十七条对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卫生所,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执照。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卫生所主管负责人。

以上就是卫生所慢病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患者健康。

制定慢性疾病规章制度

制定慢性疾病规章制度

制定慢性疾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慢性疾病患者,维护其健康权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慢性疾病患者及相关医疗服务机构。

第三条慢性疾病是指病程较长,症状缓慢发展或波动性症状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第四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慢性疾病管理团队,加强患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第五条慢性疾病患者应当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康复,遵守医嘱,不擅自更改治疗方案。

第六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慢性疾病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治疗方案、康复情况等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七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推广慢性疾病管理模式,提高患者的医疗服务体验和治疗效果。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慢性疾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慢性疾病患者权益第九条慢性疾病患者有知情权、自主决策权、隐私权和公平就医权等基本权益。

第十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慢性疾病患者有权拒绝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有权知晓诊断结果和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三章慢性疾病防治第十三条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结合医疗服务和康复治疗,全面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慢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五条慢性疾病患者应当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保持乐观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十六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慢性疾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章慢性疾病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开展定期体检和健康评估工作,及时发现慢性疾病的病变和并发症。

第十八条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慢性疾病管理台账,对患者的疾病情况、治疗方案和康复效果进行记录和跟踪。

第十九条慢性疾病患者应当按时复诊,接受医生的检查和评估,配合治疗和调整生活方式。

慢病规范化管理

慢病规范化管理
为了有效地防止靶器官损害,要求每天24小时血压稳定于目标范围内, 积极推荐使用长效药物(每天服药1次,药效持续24小时),若使用 中效或短效药物,每天需用药2-3次。
为使降压效果增大而不增加不良反应,可采取两种或多种不同作用机 制的降压药联合治疗。实际治疗过程中2级以上高血压或高危患者要 达到目标血压,常需要降压药联合治疗。
慢病规范化管理
(一)高血压管理
1.筛查
(1)筛查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包括居住 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
24 慢病规范化管理
(2)筛查途径与发现渠道
✓ 筛查途径
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 血压。
慢病规范化管理
✓ 高危人群与患者其它发现渠道
肥胖、缺乏体力活动、C-反应蛋白;
✓ 靶器官损害:左心室肥厚,颈动脉内膜增厚、斑块,肾功能受损
(血清肌酐轻度升高、微量白蛋白);
✓ 并存的临床疾患:脑血管病,心脏病,肾脏病,周围血管病,视
网膜病变,糖尿病);
根据上述影响预后的因素,将危险量化为低危、中危、高危、 很高危四层(表2)。
16 慢病规范化管理
糖尿病患病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低,糖尿 病患者平均期望寿命损失14.4年。
慢病规范化管理
(二)高血压、糖尿病诊断标准
1.高血压诊断标准 高血压是指在未服抗高血压药物的情况下, 经过至少3次不同日全国血活压动开测始 量,均达到收缩压 ≥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根据病因明确与否,高血压可分为原发性高 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
很高危
3级 SBP≥180或 DBP≥110
高危 很高危 很高危
很高危

社区慢病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慢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提高社区慢病防治水平,保障社区居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从事慢病防治工作的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参与;(三)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社区慢病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由社区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社区慢病防治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慢病防治工作;(三)监督、检查慢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四)总结、评估慢病防治工作成效;(五)组织开展慢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慢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二)开展慢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工作;(三)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四)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五)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慢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负责配合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防治工作,包括:(一)宣传慢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二)协助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筛查、随访等工作;(三)组织居民参加慢病防治活动;(四)收集、反馈居民对慢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慢病防治措施第八条慢病防治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慢性病筛查:对社区居民进行定期筛查,及时发现慢性病患者。

(二)慢性病诊断:对筛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确诊,明确病情。

(三)慢性病治疗:根据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进行药物治疗、康复治疗等。

(四)慢性病预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降低慢性病发病率。

(五)慢性病康复: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提高生活质量。

第九条社区慢病防治措施:(一)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包括居民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等。

慢病管理办法及制度范本

慢病管理办法及制度范本

慢病管理办法及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的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慢病,是指病程长、发病率高、难以治愈且严重影响人们健康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肿瘤等。

第三条慢病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全程干预的原则,建立健全慢病防治体系,提高慢病防治能力。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慢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慢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投入,保障慢病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慢病防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慢病管理。

二、组织管理第六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慢病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慢病科(室),配备专业的慢病管理人员和医疗设备,开展慢病诊断、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慢病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慢性病患者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慢性病患者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预防与干预第九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开展慢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慢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十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慢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工作,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实行分类干预。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确诊的慢病患者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实施治疗和康复指导。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慢病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四、监测与评估第十三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慢病监测体系,定期收集、分析慢病发病、死亡等相关数据,为慢病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慢病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慢病管理效果。

五、保障措施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慢病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慢病管理工作的开展。

慢病管理规范

慢病管理规范
调脂药物
用于调节血脂水平,包括他汀类药物、贝特类药物等,作用机制包括 抑制胆固醇合成、促进胆固醇排泄、降低甘油三酯等。
抗血小板药物
用于预防血栓形成,包括阿司匹林、氯吡格雷等,作用机制包括抑制 血小板聚集、抑制血栓形成等。
药物使用指南和禁忌证分析
使用指南
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点选择合适的药物,遵循医嘱按时按量服药,注意药物之 间的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医保政策
医保政策对慢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保障程度不断提高,减轻患 者经济负担。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为慢病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1 2
慢病管理将更加智能化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慢病 管理将更加智能化和精准化。
慢病管理将更加个性化
根据患者不同的病情和需求,制定更加个性化的 管理方案。
慢病分类
主要包括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 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癌症等。
全球与中国慢病流行现状
全球流行现状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和生活方式的改 变,慢病已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 题,发病率和死亡率居高不下。
中国流行现状
中国慢病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尤其 是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病,已成 为影响国民健康的主要疾病。
02
结合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及早干预
03
一旦确诊为慢性疾病,应立即进行干预,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

个体化治疗方案制定
01
02
03
因人而异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如 病情、并发症、合并症等 ,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
综合治疗

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

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

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部门内慢性病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部门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慢性肾脏疾病等常见慢性病。

第三条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员工。

第四条部门将加强慢性病防控和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意识,提高员工生活质量。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及议定,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必须与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相一致,不得违反。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部门所有。

第二章预防慢性病第八条部门将组织开展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慢性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九条部门将定期组织慢性病的健康检查活动,定期对员工进行生活习惯及饮食指导。

第十条部门将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慢性病情况。

第十一条部门将组织员工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减少慢性病的发生。

第三章慢性病管理第十二条部门将建立慢性病档案,记录员工的患病情况及治疗情况。

第十三条部门将建立慢性病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慢性病管理岗位,负责员工患病的监督管理及指导。

第十四条部门将加强员工的定期随访工作,提高员工对慢性病的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部门将建立慢性病用药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用药行为,确保用药安全及有效。

第十六条部门将保障员工的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

员工患病需按照规定程序报销医疗费用。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保护公司的利益,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制度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违反慢性病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对于员工故意瞒报或隐瞒慢性病情况,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解释及增补,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以上内容为本公司制定的部门慢性病规章制度,员工请遵守,谢谢!。

慢病服务管理制度

慢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服务管理,提高慢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提供慢病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慢病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四)分类指导,综合施策。

第二章慢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慢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慢病服务管理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慢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慢病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慢病患者的筛查、登记、随访、治疗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慢病防治科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慢病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慢病服务管理内容第九条慢病服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慢病筛查:对社区居民进行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病筛查,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

(二)慢病登记:对确诊的慢病患者进行登记,实行分类管理。

(三)慢病随访:定期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四)慢病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五)健康教育: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六)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慢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慢病信息的互联互通。

第十条慢病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二)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三)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权益;(四)注重医疗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率。

第四章慢病服务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加强慢病服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社区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社区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社区医院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政策,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社区居民对慢病的认识,降低慢病发病率。

2. 加强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治疗效果。

3. 优化慢病防治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组织架构1. 成立社区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慢病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慢病防治工作。

2. 设立慢病管理办公室,负责慢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管理内容1. 慢病筛查与登记(1)定期开展社区居民健康普查,对慢病进行筛查。

(2)对确诊的慢病患者进行登记,建立慢病档案。

2. 慢病健康管理(1)对慢病患者进行个体化健康管理,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

(2)开展慢病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慢病的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

3. 慢病诊疗与转诊(1)根据患者病情,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

(2)对病情较重或需要进一步诊疗的患者,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

4. 慢病随访与评估(1)定期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

(2)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调整治疗方案。

5. 慢病信息管理(1)建立慢病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2)定期统计慢病防治工作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五、工作要求1. 社区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要高度重视慢病管理工作,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慢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2. 社区医院要定期开展慢病防治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慢病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3. 社区医院要加强与上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慢病防治工作。

4. 社区医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慢病防治工作效率。

六、监督与考核1. 社区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慢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2. 社区医院对慢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社区医院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慢性病管理规范

慢性病管理规范
不健康饮食和能量摄 入过量
缺乏体育锻炼 使用烟草
2005年10月 (WHO) 《预防慢性病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投资》
2020/5/11
9

—是酿成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基础
➢ 高热量、高脂肪: 肥胖、糖尿病、血脂异常。
➢ 高盐饮食:高血压. ➢ 大量饮酒:脂肪肝、酒精肝。 ➢ 腌制食物、油炸食物、烟熏食物:
接+间接)
14
中国居民健康现状
15
• 3亿成年男性吸烟 • 1.6亿成人患高血压 • 2亿人超重和肥胖 • 城市20% 7-17岁儿童超重 • 1.6亿成人血脂异常 • 2,346万糖尿病患者,
1,715万空腹血糖受损者
(卫生部、科技部、国家统 计局)
我国慢性病流行现状及特点(三)
➢ 主要危险因素暴露水平有新的变化
感染
视网膜 病
白内障
高尿 酸血

胆石 症
骨质疏 松
骨关节 病
脂肪 肝
血脂 紊乱
神经病 变
糖尿病 足
一过性脑缺 血
糖尿 病
动脉粥样硬化
冠心 病
高血 压
代谢紊
肥胖

亚健康状态
前列腺 癌
结肠癌
脑血栓
子宫 癌
乳腺癌
不良生活方式:多食、少动、吸烟、酗酒 精神因素、不良社会、环境因素
8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共同危险因 素
20
慢性病防治策略
➢ 以公共卫生观念为主导,贯彻预防为主
的方针 ➢ 全人群干预和高危人群干预相结合 (
分层管理) ➢ 以健康促进为手段进行综合防治 (行为干预+药物)
2005年3月20日中国CDC《防治慢病专辑》
21

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最新4篇)

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最新4篇)

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最新4篇)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篇一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和老龄化的加速,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致残率、致死率高,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并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因此,慢性病的防治显得尤为重要,而慢性病的预防是慢性病防治最有效的手段,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慢性病防治的效果,我区20xx年创省级慢病示范区领导办公室充分认识到慢性病防治的重要性,将健康教育;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列为重点,采取指派专人管理,成立“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科室,特制定今年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计划如下:20xx年度健康教育与慢性病科年度工作计划表月份123456789月20号全国爱牙日10月8号全国高血压日、1010号世界精神卫生日1111月14号世界糖尿病日129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死因监测季度督导、指导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死因监测季度督导、指导4月7号世界卫生日(壹五--21)号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5月31号世界无烟日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死因监测季度督导、指导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死因监测季度督导、指导开展创建省级慢性病示范区工作宣传主题备注1:慢性病备注2:健康教育备注:3正常工作开展,收集汇总报表。

一、老年人管理、督导1、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

2、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健康管理,包括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咨询指导和干预,进行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等。

3、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健康管理的居民建议定期复查。

对老年居民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二、高血压管理、督导1、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血压异常者应登记造册。

医院慢病管理制度(通用7篇)

医院慢病管理制度(通用7篇)

医院慢病管理制度(通用7篇)医院慢病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进展的今日,制度使用的状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拟定制度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医院慢病管理制度(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期望可以帮忙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慢病管理制度1一、医院设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

二、依据医院普查、门诊检查结果,建立慢病统计学资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

三、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定期随访,并具体记录。

四、有进行防治慢性病的宣扬场所,如黑板、桌椅、录音机、电视等必备的宣教设备。

五、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学问讲座;定期发放慢性病宣扬材料。

六、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报告记录,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七、慢性病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医院科室责任考核奖惩范围。

医院慢病管理制度2第一条以科室为单位,科主任任糖尿病病例管理负责人,由糖尿病专职护师负责糖尿病病例管理工作。

其次条糖尿病病例档案建立1)糖尿病病例档案的建立,其目的是通过运用信息整合优化及全程督导的管理模式,帮忙患者提高治疗达标率,改善病情,最终目标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故此建立档案需本着患者自愿原则。

2)糖尿病专科医生在对患者进行全面病情评估后,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而后由医生带患者至门诊5号诊室(患教室),交由专科护士为患者建立随访档案、并对患者供应进一步健康教育和指导。

3)建立档案时护士应认真询问病情并逐项填写门诊随访病例各个随访项目。

书写时应当真实、客观、精确。

第三条糖尿病病例档案管理1)档案材料应依次编号,挨次放置,妥当保管。

书写时字迹工整、清楚。

2)档案材料应专柜放置,上锁保管。

除医务人员外,原则上不予以外借或查阅。

如需借阅者,应保持档案干净,不行随便涂改。

留意平安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3)门诊糖尿病档案全面记录病患在门诊检查的全部血糖,血压,血脂,体重等疾病变化信息,并由专职护士定期为病患更新疾病检查数据信息。

卫生部慢病管理制度

卫生部慢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慢病防治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三)科学防治,规范管理;(四)以人为本,注重效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慢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慢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设立慢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慢病防治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慢病防治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慢病防治工作。

第三章预防控制措施第九条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慢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第十条开展慢性病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建立健全慢性病筛查网络,提高筛查覆盖率。

第十一条加强慢性病监测,建立健全慢性病监测体系。

对慢性病发病、死亡、治疗等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慢性病流行趋势。

第十二条实施慢性病干预措施,降低慢性病发病风险。

包括改善饮食习惯、增加体育锻炼、戒烟限酒等。

第十三条加强慢性病防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开展慢性病防治科研,提高慢性病防治技术水平。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慢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七条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未按规定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的;(二)隐瞒、谎报慢性病防治情况的;(三)违反慢性病防治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慢性病专项规章制度

慢性病专项规章制度

慢性病专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慢性病管理,提高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慢性病指已诊断为慢性疾病,并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第三条慢性病管理应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营养指导、运动锻炼等,实现病情控制和康复目标。

第四条慢性病管理的目标是延缓病情恶化,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降低并发症风险,减少医疗支出。

第五条慢性病管理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重点关注患者的合并症和并发症。

第六条慢性病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专业,应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慢性病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管理。

第八条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慢性疾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慢性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二章慢性病管理机构第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负责慢性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慢性病管理中心应配备专业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提供全面的服务和支持。

第十一条慢性病管理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监测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慢性病管理中心应定期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和公众对慢性病管理的认识。

第三章慢性病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慢性病管理工作应按照四级预防原则,分别进行健康促进、疾病预防、病情控制和康复治疗。

第十四条慢性病管理应重视患者的生活方式干预,如戒烟、限酒、科学饮食、适量运动等。

第十五条慢性病管理应加强药物治疗,保证患者获得规范的用药指导和监测。

第十六条慢性病管理应开展定期的体检和评估工作,及时调整治疗计划,防止病情恶化。

第十七条慢性病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康复治疗体系,提供心理支持和康复训练,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第四章慢性病管理措施第十八条慢性病管理应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第十九条慢性病管理应建立患者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治疗方案和治疗效果等。

2024年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工作目标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肾病等疾病完善全科医生契约服务,推进慢性病基层首诊试点工作,逐步达到首诊在社区的目标,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慢性病诊疗与健康管理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二、主要措施健康管理师培训力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在职医务人员(护士、中医师、营养师、公卫医师等)中遴选人员,经过健康管理师培训后从事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

完善“糖友网”、“高友网”试点经验大力推行全科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大力推进建立全科医生和居民签约服务关系,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家庭健康教育咨询,提供妇幼健康管理,随访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老年人群体,并承担一级分诊管理等。

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促使全科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互信的签约服务关系。

全科医师应给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指导居民规范合理就医,真正成为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五)拓展服务,及时发现管理高风险人群。

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人群,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血压、血糖、血脂偏高和吸烟、酗酒、肥胖、超重等)检出和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履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职能,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时了解社区慢性病流行状况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免费提供常见慢性病健康咨询指导。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____岁以上人群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____%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血糖测定,____%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简易肺功能测定,____%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____%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口腔预防保健服务。

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健康体检制度,将慢性病核心指标和口腔检查作为必查项目,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加强指导管理。

医保慢性病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慢性病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慢性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保慢性病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保慢性病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治疗、康复护理等工作。

第三条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病应当参与医保慢性病管理,配合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保慢性病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参保人员的权益和义务第五条参保人员有权享受医保慢性病管理服务,包括健康咨询、疾病预防、治疗服务等。

第六条参保人员有义务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疾病管理和康复治疗,按时复诊,遵医嘱用药。

第七条参保人员应当遵守医保慢性病管理规定,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健康信息。

第八条参保人员有权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在医保慢性病管理中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九条参保人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医保慢性病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决策。

第三章医疗机构的义务和责任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保慢性病管理团队,提供专业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健康宣教,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慢性病筛查和随访工作,及时发现疾病变化。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防止药品滥用和浪费。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记录患者信息,保障患者隐私权。

第四章管理流程和措施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应当主动告知医生患有慢性病的情况,配合医生进行相关检查。

第十七条医生在诊断患者为慢性病后应当及时通知患者,并制定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患者应当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定期复诊,遵医嘱用药。

第十九条医生应当定期随访患者,监测疾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应当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健康信息。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二十一条医保部门应当监督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管理工作,检查医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等级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等级医院慢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等级医院慢性病管理,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组织1.成立慢性病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慢性病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决策。

2.设立慢性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慢性病管理工作。

三、慢性病管理内容1.慢性病登记与报告(1)对所有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包括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治疗情况等。

(2)严格执行慢性病报告制度,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慢性病发生、发展和控制情况。

2.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1)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慢性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利用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广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

3.慢性病健康档案管理(1)建立慢性病患者健康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定期对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慢性病诊疗服务(1)加强慢性病诊疗队伍建设,提高诊疗水平。

(2)严格执行慢性病诊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5.慢性病药物管理(1)加强慢性病药物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规定。

(2)合理用药,降低患者经济负担。

四、工作要求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慢性病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严格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定期对慢性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慢性病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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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慢性病管理规范
一、健康档案规范管理要求
1.每人按照规范化要求管理病例,并每月随访,接受考核。

2.慢性病病例按照《慢性病规范管理指导》要求内容书写。

3.每月考核慢性病健康档案,对不合规范的病例,限期整改。

4.规范化管理病例做到按时随访,电话随访时可确认。

5.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病病例。

6.每人管理的慢性档案进行电子化登记。

二、书写要求:
1、病人首次就诊必须填写家庭医生协议书
2、病人病情变化,如药品品种变化、出现输液情况,新做体检等,应作分析。

病人病情平稳时,可记录随访表而不在病程中记录。

3、病情平稳2-3个月写一次,病情控制不佳时,高血压每月写、糖尿病每两周写,随访表要求每月写)
三、高血压规范化管理要求:
1、对高血压病人执行《高血压防治指南基层版》。

随访记录突出个性化管理、用药合理,监测指标记录完整。

2、评估内容包括:目前行为状况、知识技能能力、态度和信念、近期要改变的问题、血压、行为危险因素、咨询、指导(饮食、体力、活动、心理)。

3、首次随访时:1)、确定患者的血压分级。

2)、对初诊患者进行危险度分层。

3)、确定管理级别。

4)、制定管理计划。

4、随访管理:
1)、按管理级别进行管理
2)、每次随访必有的内容:血压、症状、药物治疗、非药物治疗。

5、年度评估:是否对管理对象进行了半年评估或年度评估。

(新管理不到一年者,要求写半年评估;超过一年者,写年度评估)
四、糖尿病规范化管理要求:
1、对糖尿病病人执行《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

随访记录突出个性化管理、用药合理;监测指标记录详细。

2、监测要求:每次随访症状体征、体重、血糖、血压,糖化血红蛋白3-6个月一次;微量白蛋白尿、眼底、血脂、肾功能、心电图检查至少每年一次。

3、定期进行个体评估:干预一年或病情未控制者每2-3个月进行一次评估,发现问题随时调整干预计划;病情已控制或干预成功的患者每6-12个月进行一次评估。

包括:慢性病人遵医嘱行为;综合(药物+非药物)治疗效果,评价目前行为状况、知识技能能力、态度和信念、近期要改变的问题、血压、行为危险因素、咨询、指导(饮食、体力、活动、心理)及下一步干预方案。

4、首次就诊记录:诊断正确、有管理计划。

5、随访管理:
1)、随访间隔符合要求:
①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7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每3个月至少一次)
②对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mmol/L)
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
结合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
的降糖药物,2周随访。

2)、每次随访必有内容:症状体征、血压、体重、血糖、
药物治疗非药物治疗。

6、年度评估:是否对管理对象进行了半年评估或年度评估。

(新管理不到一年者,要求写半年评估;超过一年者,写年度评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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