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证券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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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中证券交易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程序

银行工作中证券交易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程序

银行工作中证券交易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程序在银行工作中,证券交易是一个重要的业务领域。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服务,需要掌握一系列相关资料和程序。

本文将从资料准备、交易程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探讨银行工作中证券交易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程序。

一、资料准备在进行证券交易之前,银行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资料。

首先是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

这些资料用于核实客户的身份和背景,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其次是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资料,包括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

这些资料用于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合适的投资建议。

此外,银行还需要准备证券市场相关资料,包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交易时间、交易品种等。

这些资料用于帮助银行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规则,为客户提供准确的交易信息和指导。

二、交易程序在掌握了相关资料之后,银行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证券交易。

首先是客户开户,即在证券交易所注册一个证券账户。

客户需要填写开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开户成功后,客户就可以进行证券交易了。

其次是交易委托,客户根据自己的投资意愿和风险承受能力,向银行提交交易委托。

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进行交易操作。

交易完成后,银行会向客户提供交易确认函,确认交易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最后是结算与交割,银行需要与证券交易所进行结算,将交易资金划拨给卖方,同时将交易证券划拨给买方。

这一过程需要严格遵循证券交易所的结算规则和时间要求。

三、风险控制在银行工作中,风险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证券交易涉及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

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控制风险,保护客户利益和银行自身利益。

首先是风险评估,银行需要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客户承受风险的能力与投资行为相匹配。

其次是风险提示,银行需要向客户清楚地说明证券交易的风险特点和可能的风险损失,让客户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此外,银行还需要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应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异常情况。

2012.3证券交易第四章讲义+试题+答案讲解(4)wps

2012.3证券交易第四章讲义+试题+答案讲解(4)wps

三、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监督管理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

证券经纪人及证券营销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及证券营销人员不得有下列禁止性行为:(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人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5)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6)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7)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8)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9)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除上述9项禁止性规定之外,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又进一步规定了以下5项禁止性行为:(1)以所服务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

(2)代客户在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资料上签字。

(3)在执业过程中索取或收受客户款项和财物。

(4)向客户提供非由所服务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至少每3年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例1•单选题】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

A.30B.50C.60D.90『正确答案』C【例2•判断题】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查询制度、客户回访制度、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控制度、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科学合理的证券经纪人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证券经纪人档案,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日常管理。

证券交易程序和方式

证券交易程序和方式
• B,仅限于国内一般机构法人投资者,可买卖除了B股股票之外的其他任何挂 牌交易品种
• D,仅限于国内证券公司自营使用,可买卖除了B股股票之外的其他任何挂牌 交易品种
• C,仅限于国外或境外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和机构法人投资者,只能买卖B股股 票
• F,仅限于国内个人投资者,只能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和记帐式债券
• 三、止损交易指令止损委托Stop order :有条件的市价 交易指令.当市场价格达到或超过止损价格时,该指令马 上成为市价交易指令.买入止损交易指令,止损价格必须 高于下指令时的市价;卖出交易指令,止损价格必须低 于下指令时的市价.
• 作用:保障既得利益;减少损失.
• 缺点:执行时价位不能保证.
2、成交规则
•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 价格优先原则:较高买进申报价格优先于较低买进申
报价格,较低卖出申报价格优先于较高卖出申报价格. • 时间优先原则:同价位之买卖委托单,依买卖委托单输
入交易所计算机自动交易系统之时间先后原则决定其 先后顺序.开盘前输入之买卖委托单,依计算机随机排 列方式决定先后顺序;开盘后输入之申报,依输入时序 决定优先级. • 此外还有些交易所实行规模优先原则.
• 1、成交和交割基本上是同时进行; • 2、实物交易,即卖方必须实实在在地向买
方转移证券,没有对冲; • 3、在交割时买方必须支付现款; • 4、交易技术简单、易于操作、便于管理
二、信用交易
一 、信用交易 • 1、定义:又称保证金交易、垫头交易.是
指投资着在经纪商处开立保证金帐户,从 而取得经纪商提供的融资或融券,并以此 进行证券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
四、结算、交割
• 指一笔证券交易成交后,买卖双方结清价 款和交收证券的过程,及买方付出价款并 收取证券,而卖方付出证券并收取价款的 过程.

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和流程

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和流程

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和流程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促进经济发展和资金配置的重要角色。

为确保证券市场的有效运作和交易的顺畅进行,各国都建立了一系列的交易制度和流程。

本文将就证券市场中的交易制度和流程进行探讨。

一、证券市场概述证券市场是指买卖各类证券的场所,一般分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股票市场主要提供对股票的交易,而债券市场则提供对债券的交易。

在证券市场中,交易制度和流程是确保市场公平、高效运行的关键所在。

二、交易制度的要素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主要包括市场监管机构、市场参与者、信息披露和交易规则等要素。

1. 市场监管机构市场监管机构是负责监督和管理证券市场的机构,通常由政府设立。

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监督市场交易规则、监管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等。

市场监管机构的存在可以有效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2. 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需要市场参与者的参与,主要包括投资者、证券公司和交易所等。

投资者可以是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他们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证券交易和投资咨询服务。

而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交易场所,负责交易撮合和交易监管等职责。

3.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环节,它确保市场参与者能够获取到公司和证券的相关信息。

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及时、真实地披露公司财务信息、经营情况、风险提示等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对提高市场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4. 交易规则交易规则是证券交易必须遵守的规定,它规范了证券的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程序、交易费用等细则。

交易规则的制定旨在保障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证券交易的流程证券交易的流程一般包括开户、下单、撮合交易和清算交割等环节。

1. 开户开户是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的第一步,投资者需要选择信誉良好的证券公司,并按照要求提供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开户登记。

证券法第四章证券交易(7)

证券法第四章证券交易(7)

第六节证券交易的强制性规则 证券交易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若对证券交易缺乏严格和必要的监管,证券市场就容易出现风险,投机因素会增强。

为确保证券交易的有序进⾏,《证券法》对证券交易之证券种类、证券转让、竟价规则、交易⽅式、信⽤交易、客户账户保密、⾮法持券及不正当交易等事项,作出若⼲强制性规定。

这些规则属于对证券交易相关事项的原则性规定,其具体含义在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有所体现;同时,这些规则是根据我国证券交易实践概括出来的主要强制规则,但绝⾮证券交易强制规则的全部内容。

⼀、关于交易证券的合法性规则 根据《证券法》第30条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并交付的证券,⾮依法发⾏的证券,不得买卖。

这是关于证券合法性的原则规定,也是现⾏法律关于证券发⾏条件及程序规定的延伸。

作为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标的,证券显然应当具有合法性。

合法证券的识别标准有三个,即依法发⾏、实际交付及合法形式。

(1)证券依法发⾏,是指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发⾏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和批准⽽发⾏的证券。

证券发⾏⼈必须依照证券发⾏条件和程序提出发⾏申请,凡是违反发⾏条件及程序规定的证券,⽆论其名称如何,均属⾮法证券,不得作为买卖标的。

在此意义上,依法发⾏只是对证券发⾏规则的另外描述。

(2)证券实际交付。

证券交付是证券发⾏⼈将拟发⾏证券以纸⾯形式交付给投资者,或者将证券权利记载于投资者名下的⾏为。

在我国,证券发⾏原本就有证券募集与证券交付双重含义。

在此意义上,依法发⾏或已发⾏证券,当然含有已交付投资者之意,不存在“依法发⾏”与“证券交付”并列情况。

因此,唯有依法发⾏之证券,才可以进⾏买卖。

(3)证券形式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证券法》第34条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买卖的证券可以采取纸⾯化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证券,不得进⾏交易。

⼆、关于证券转让的期限规定 《证券法》第31条规定,依法发⾏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2022-证券公司的交易结算流程

2022-证券公司的交易结算流程

会员与席位
只有具有会员资格的才能进场交易,会员取得交易席位。
交易席位:赋予券商在交易所执行交易程序的权力。
有形:原指证券交易所大厅的席位,内有通讯
设施。
无形:交易所为证券商提供的与撮合主机联网
的用的通讯端口。
每个席位费60万元在取得席位时由券商一次性 支付;席位管理年费,两个交易所相加约5万元
优点:
〔三〕竞价与成交
1、竞价原那么: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2、竞价方式 :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
合竞价时间,9:30~11:30、13:O0~15:00为 连续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是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全部有 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托管

存管
证券登 记结算
机构
投 资
托管
存管


托管


3、证券和资金清算交收。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 结算的原那么,在多边净额清算方式下,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按照货银对付原那么, 以结算参与人为结算单位办理清算交收。
4.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是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
权、债权的登记,它是根据证券交易中结算、交收、过户 的结果进行的,这种登记是确定了投资者的权利,并形成 了证券持有人名册。
1
第一节 证券交易流程
2
第二节 证券结算流程
证券商
第一节 证券交易流程
委托
双向卫星 光纤数据网
委托方式 柜台 自助 互联网
交 易 所
信息发布投资者来自一、投资者〔一〕开立帐户:资金帐户、证券帐户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设 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 有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 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册。

证券交易业务

证券交易业务
第四章 证券交易 业务
添加副标题
第一节证券交易业务概述
一、证券交易的市场体系
1.证券交易所市场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社团法人 会员大会 自律性 共同经营 共担费用
公司制
公司法人 股东大会 治理结构 交易费用高
2.场外交易市场
柜台交易市场 交易容量与上市条件限制
交易方式比较简便
计算机网络交易市场 第三、第四市场
2.连续竞价机制 以买卖双向价格为基准撮合 特征 新进入交易系统的买入委托其委托买入限价高于或 等于卖出委托队列中的最低卖出限价时,则与卖出 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 3.做市商机制 不间断的买卖报价 特征 二、做市商类型与做市业务 1.类型 场外交易市场自营商与证交所专营商 目的 2.组织形式 3.做市业务的运作 三、做市商的成本与收益 1.成本 2.收益 四、NASDAQ和纽约交易所的制度比较
1
四.证券的交易方 式 现货交易、信 用交易、期货 交易、期权交 易
2
五.投资银行的角 色 经纪商、做市 商、自营商
● 第二节 经 纪业务
3
证券经纪商的概念 及类型
4
经纪业务运作及特 点
5
三.委托指令及类 型 1. 基本内容
⑴市价委托 ①迅速成交 ②市场最好价格 ③行情突变时不利 ⑵限价委托 事先限定价格交易 ⑶停止损失市价委托 其挂价买点比现行市价高,卖点比
国债现货、企业债券: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起点5元 国债回购:0.025‰~0.75 ‰
四、其他经纪服务 1.信用经纪业务 定义、特征 ⑴融资与买空 价格看涨,先买后卖,低进高出
上涨获利,下跌损失
步骤:
证券商按客户委托买入证券, 并为客户垫付买入

证券交易程序和方式

证券交易程序和方式
(1)现金帐户 (2)保证金帐户
二、委托
委托买卖是指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 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的交易 行为。 1、委托方式 它是指投资者为买卖证券向证券公司发出委 托指令的传递方式,有递单委托、电话委托、 电脑委托和远程终端委托等。 2、委托内容
3、委托指令 (1)市价委托指令 (2)限价委托指令 (3)停止损失委托指令 (4)停止损失限价委托指令 4、委托的执行 5、委托双方的责任
(3)期货交易的特征
①交易对象不同 ②交易目的不同 ③现货交易一般以商品、证券和货币的转手 而结束交易活动。期货交易中,仅有极少数 的合约到期进行实物交割,接近98%的期货 合约是做相反交易平仓了结的,这种以结清 差价平仓了结的方式称为“对冲”。
2、期货交易的参与者
(1)套期保值者 套期保值者是指那些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 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的买卖,对其现在已拥有或 将来会拥有的金融资产的价格进行保值的法人和个 人。 (2)套利者 套利者是指利用同种金融期货合约在不同市场之间, 不同交割月之间,或同一市场、同一交割月的不同 金融期货合约之间暂时不合理的价格关系通过同时 买进和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交易者。
第三节
期货交易
一、期货交易概述 1、期货交易的意义 (1)期货交易的定义 期货交易是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个日期按成交时 双方商定的条件交割一定数量某种商品的交易方式。 期货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个日期按双方商 定的条件接受或付出一定标准数量和质量的某一具 体商品的可转移的协议。 交易双方按规定的日期和价格交收标准数量的特定 金融工具而达成的协议就是金融期货合约。
2、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买卖双方分别向对方承诺在一确 定远期按约定的价格交收标准数量和质量的 某一特定商品或金融资产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期货合约的特征: (1)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其唯一的变 量是交易价格。 (2)期货合约绝大多数不需要实物交割。

2009年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第四章复习重点

2009年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第四章复习重点

第⼀节⾦融市场的分类 ⼀、⾦融市场概念 ⼆、按⾦融交易的对象、⽅式、条件、期限等不同,⾦融市场可分为不同类型的市场。

(⼀)按⾦融商品的期限分 按⾦融商品的期限,可将⾦融市场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按⾦融交易的性质分 按⾦融交易的性质,可将⾦融市场分为发⾏市场(初级市场、⼀级市场)和流通市场。

(三)按⾦融交易的场地分 按⾦融交易的场地,可将⾦融市场分为有形市场与⽆形市场。

(四)按⾦融交易的交割时间分 按⾦融交易的交割时间,可将⾦融市场分为即期市场和远期市场。

(五)按⾦融交易涉及的地域分 按⾦融交易涉及的地域,可将⾦融市场分为国内⾦融市场和国际⾦融市场。

(六)按⾦融交易⼯具分 按⾦融交易⼯具,可将⾦融市场细分为票据市场、拆借市场、回购市场、CD市场、证券市场、黄⾦市场、为汇市场和保险市场。

第⼆节货币市场 (⼀)票据市场 票据市场是通过票据的发⾏、承兑和贴现进⾏融资活动的货币市场。

发⾏:⾃⾏发⾏、委托交易商代理发⾏; 承兑:银⾏承兑、商业承兑 例题:单选 付款⼈按照票⾯记载的事项做出保证到期⽆条件兑付款项的表⽰,即票据的()。

A.发⾏ B.承兑 C.贴现 D.再贴现 答案:B 解析:承兑是付款⼈按照票⾯记载的事项做出保证到期⽆条件兑付款项的表⽰。

 (⼆)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是除中央银⾏之外的⾦融机构之间进⾏短期资⾦融通的市场,即⾦融机构之间利⽤资⾦融通的地区差、时间差调剂资⾦头⼨,有资⾦多余的⾦融机构对临时资⾦不⾜的⾦融机构短期放款。

我国同业拆借期限:7天以内或7天以上、4个⽉以内。

特点:同业性、市场准⼊性(各类基⾦会、储⾦会、结算中⼼禁⼊)、短期性、⼤额交易、不提交存款准备⾦ 中国⼈民银⾏于1993 年下半年开始整顿同业拆借市场,规范同业拆借活动,完善同业拆借市场体系。

⽬前,同业拆借市场已成为我国货币市场中主要的市场,对搞活资⾦,加速资⾦周转,增强⾦融机构的流动性和⽀付能⼒,促进⾦融体系的安全、⾼效的运动,发挥了积极的作⽤。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01年8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上市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证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交易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等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场所第五条交易所设置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交易席位、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第六条交易主机通过报盘系统接受申报指令,撮合成交,并将交易结果发送给交易所会员。

第七条申报指令由会员以有形席位报盘或无形席位报盘方式进入交易主机。

有形席位报盘申报指令由会员通过设在交易大厅的交易席位输入交易主机;无形席位报盘申报指令由会员经其柜台系统处理后,通过无形席位报盘系统自动输送至交易主机。

设置交易大厅的,会员通过其派驻在交易大厅的交易员进行有形席位报盘。

进入交易大厅的,限于下列人员;(一)登记注册的会员交易员;(二)场监管人员;(三)特许入场的人员。

第二节交易会员第八条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认可的证券经营资格的机构,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可成为会员。

第九条根据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许可,交易所核定会员的交易业务围。

第十条会员在交易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才能进行证券交易。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证券买卖,应当委托会员进行。

会员接受投资者委托并申报后,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交易、交收责任。

第三节交易席位第十二条会员应当在交易所开设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交易席位(以下简称“席位”)。

第十三条席位的交易权限由交易所规定。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承担会员的相关义务。

第十四条交易所可以限制和调整席位数量。

第十五条会员应当保证每个席位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

简述证交所的证券交易的程序

简述证交所的证券交易的程序

简述证交所的证券交易的程序
证券交易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证券挂牌:发行公司首先需要申请将其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

申请过程中要提交相关资料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2. 交易准备:交易所会对挂牌公司进行审核并确定其具备交易资格,包括是否满足资本要求、交易所规定的财务指标、公司治理要求等。

一旦公司获得交易资格,就可以开始交易准备。

3. 交易申报和匹配:交易开始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提交买卖申报。

交易所会根据申报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匹配,当买方和卖方的申报条件相符时,交易就会成交。

4. 交割与结算:交易成交后,交易所会进行交割与结算工作。

买卖双方的券商会通过交易所的结算系统进行资金和证券的划转。

证券交易所还会公布成交价、成交量等信息,并将交易信息反馈给相关的监管部门。

5. 监管与监察:证券交易所会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管和监察,包括对交易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投资者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证券交易所可能存在一些差异,但大致的交易程序和基本原则是相似的。

此外,证券交易所还会制定一些交易规则和制度,如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费用等,以保障市场的稳定运行和交易的有效进行。

证券投资学1章.新教材

证券投资学1章.新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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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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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线投资:买入某种或若干种证券后长期持有,以获取股息、债券利息或其他分配收益为目的的投资方式。
短线投资:不考虑证券收益分配,只在证券市场上频繁地进行证券的买进与卖出,仅以寻机赚取买卖差价为唯一目的的投资方式。这种行为也称投机。
控股投资: 一种比较特殊的投资类型。它是指大规模买进某公司股票,成为其最大或主要股东,以便不同程度地控制该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投资方式。
01
02
3、收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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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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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证券最基本的特点,指持有证券本身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收益,这也是投资者转让资金使用权理应获得的回报。有价证券的收益表现为利息收入、红利收入和买卖证券的差价收益。
流动性 又称变现性,指证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灵活地转让所持有的证券以换取现金的特性。流动性满足了投资者对现金的随机需求。
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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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20世纪80年代初,城市一些小型国有和集体企业开始进行了多种多样的股份制尝试,最初的股票开始出现。
这一时期股票一般按面值发行,大部分实行保本保息保分红、到期偿还,具有一定债券的特性;发行对象多为内部职工和地方公众;发行方式多为自办发行,没有承销商。
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续)
讲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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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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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证券投资学的 研究对象、任务与方法
第二章 证券投资要素
第三章 证券市场
第四章 证券交易程序
第五章 证券投资信息
第六章 证券投资基础分析
第七章 证券投资技术分析
第八章 证券投资原则、策略与操作方法
第九章 证券投资收益与风险
第一章 证券投资学的研究 对象、任务与方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教学,明确证券投资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内容及方法,对证券投资学中一些最为基本的概念与范畴形成初步认识,并大致了解本课程的教学体系,为深入学习本课程的内容打下必要的基础。

证券法第四章证券交易

证券法第四章证券交易

证券法第四章证券交易(1)第二节证券上市及条件一、证券上市的概念和类型(一)证券上市的概念证券上市是指某种证券获准成为证券交易所交易对象的进程。

证券一旦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即为上市证券。

在广义上,证券上市还可指证券在场外市场取得交易资格的进程。

在我国,证券上市为狭义之证券上市。

证券上市是已发行证券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前提。

证券发行与上市属于不同制度。

证券发行旨在使发行人召募必然数量的社会资金,确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股权或债权债务关系。

证券发行成功后,证券须以适当形式进行流动,以实现投资流通性。

对投资者而言,证券流通性意味实在现了投资者的投资变现能力;对证券发行人来讲,于适那机会实现证券上市交易,也将激发投资者的投资热情,进而提高证券发行成功率。

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发行伊始,就希望未来将证券变成上市证券,并在发行进程中规画上市方案。

就国内情况而言,因具有上市可能而发行证券的情况更属常见,这也是国内证券发行认购率相对较高的原因之一。

证券上市制度在于挑选出适合特定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证券,并为其提供实现证券流通性的场所。

在国外,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会规定不同的证券上市条件。

有些证券交易所偏向于接受国际性证券发行公司挂牌上市,有些则偏向于接受高科技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有些则鼓励中小企业挂牌上市。

在上市条件方面,有的证券交易所比较宽松,有的则较为严格。

类似区别反映出证券交易所的不同态度。

证券上市是确立证券交易所与发行公司之间自律监管关系的基础。

对非上市证券及其发行人来讲,主要受到来自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内部章程等文件的约束。

政府监管表此刻借助政府行为推动公司依法设立和从事营业活动;自律监管则主要表现为通过公司章程约束公司行为。

证券上市是通过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签署上市协议完成的,签署上市协议意味着公司志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

这种监管在性质上属于政府监管之外的自律监管,公司必需遵守证券交易所公布、执行的证券交易和信息披露规则。

请简述证券交易的程序。

请简述证券交易的程序。

请简述证券交易的程序。

证券交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投资者下单: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求,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平台或代理机构进行下单。

投资者可以选择买入或卖出股票、债券、期货等证券产品。

2. 市场撮合:一旦投资者提交订单,交易所或代理机构会将其加入交易市场的撮合系统中。

系统会根据订单的价格、数量等条件进行撮合,寻找买卖双方的匹配。

3. 成交确认:一旦订单成功撮合,交易系统会生成成交确认,通知买卖双方订单成功的相关信息,包括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查询到对应的成交确认。

4. 清算结算:交易完成后,交易所或代理机构会进行相关清算结算工作。

此过程包括证券的转移、资金的结算等。

买方需要支付金额,卖方需要交付证券。

5. 交割:经过清算结算后,证券交易的最后一步是交割。

在交割过程中,证券的所有权正式转移到买方名下,同时相应的支付也完成。

以上是证券交易的一般程序,具体的细节和规则可能会因为不同的证券交易市场、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商法学》第四章证券

《商法学》第四章证券

期货交易
期权交易
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时期 进行交收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具有高杠杆 、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条件在未来某 一时期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证券的权利 进行的交易。
证券交易的规则
信息披露制度
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 人向公众披露有关公司、证券等的信 息,以便投资者作出决策。
上市交易
证券发行完成后,公司需要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 市申请,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证券发行的监管
信息披露监管
证券发行过程中,公司必须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信息,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定价与销售监管
监管机构对证券的定价和销售 进行监管,防止出现操纵市场 、内幕交易等行为。
财务监管
监管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 监管,确保公司具备发行证券 的资质和能力。
禁止内幕交易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 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 事证券交易活动。
禁止操纵市场
禁止任何人以各种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禁止欺诈行为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利用传播 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 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证券交易的风险
01
02
03
04
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手违约导致的风险 。
流动性风险
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无 法及时卖出或买入的风险。
操作风险
由于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导致 的风险。
04
证券法律责任
证券违法行为
虚假陈述
包括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在证券发行、交易过 程中,发布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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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三、股指期货交易的特定程序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交易的某些主要区别 P138 我国股指期货与权证交易的某些主要区别 (一)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前的准备 心理准备 资金准备 交易策略准备 (二)股指期货交易的开户
(三)股指期货的委托交易
每次最小下单数量是1手。市价指令每次下单数量 上限是50手,限价指令每次下单数量上限是200手 。 交易时间: 普通交易日9:15~11:30;13:00~15:15 最后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 合约月份:当月、下月和随后两个季月 价格限制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和熔断制度 强制平仓的情形:P142
(三)主板市场证券申报与竞价(一) 集合竞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25,证券交易所 电脑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 一次集中撮合处理,产生开盘价。(此期间不可 撤单) 连续竞价: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 开盘价与收盘价:
深交所收盘前最后三分钟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回售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 还设计有回售条款,即发行人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 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后达到一定的幅度时,转债持 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债券卖给发行人 步骤:P135
二、权证交易的特定程序
权证与股票交易的主要区别P136 股票交易 权证交易
二、开放式基金的场外交易程序
(一)开放式基金场外交易的开户 (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 认购新基金:单位基金面值+销售费用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以当日的基金单位净资 产值为基础。P130计算公式 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确认有效性,7个工 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三、债券的场外交易程序
三、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购程序P118-123
(一)投资者参与网下发行的特别程序 1、投资者参与网下发行的特别程序
2、询价对象与申购 (二)投资者参与IPO网上发行
1、参与网上发行的委托申购 2、投资者获配IPO网上发行股票数量的确定。
第二节
证券场外票交易程序
一、股票的场外交易程序
(一)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交易程序 开立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签订委托协议 代办股份转让的委托交易 代办股份转让的撮合成交 代办股份转让的清算、交收 (二)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 统的交易程序 P126
(四)股指期货交易的竞价与撮合成交
开盘集合竞价:开盘前5分钟内进行,开盘后实行 竞价交易。未产生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 交价为当日开盘价。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格为收盘 价。 集合竞价遵循最大成交量原则 市价指令的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最优限价指令的限 定价格。 限价指令: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自动撮合成交。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时,成交 价为买入价、卖出价和前一成交价三者中在大小上 居于中间水平的一个价格。
限价指令下的集合竞价
第1~3号买单与第1~10号卖单配对成交,共计21100股,1,
2号全部成交,3号成交1100股。 9.19~9.20元的价位均可以使第1~10号卖盘全部成交,最大 成交量价位为9.195元(上海)
连续竞价
左图显示的是正在等待成交 的委托买入和委托卖出的订 单。在这样的委托单队列顺 序下,如果此时有一个新的 委托输入交易所撮合主机, 该委托为卖出200手、委托 价 49.02 元 , 请 问 图 中 哪 些 委托可以成交,成交价是多 少,顺序如何,等待成交的 队列有什么变化。
(五)股指期货交易的结算 结算的过程就是根据交易结果和有关规定对会 员或投资者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它 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当日结算价: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按成交量进 行加权平均得出价格 基准合约: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
(六)股指期货交易的交割 采取现金交割方式:每一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 结算时,股指期货的买方即多方无需交付合约总 价值的资金,卖方即空方无需交付股票组合,只 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双方的盈亏金额,通过将 盈亏直接在盈利方和亏损方的保证金账户之间划 转,以此完成交易。交割后多空双方的头寸自动 平仓。 我国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 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但交易所可根据情况进行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 步骤: P132 类型: 自愿转股 强制性转股 转换期内有条件强制性转股 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
可转债发行人为保护自身利益,可以在发行时设 计赎回条款,即当发行人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 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 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作用:迫使持有人提前将可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 发行人可以增加股本、降低负债,避免若利率下调而 导致的利率损失。 类型:无条件赎回和有条件赎回 步骤:P135
证券投资学
第四章 证券交易程序
金融学院金融投资教研室
亓晓
第一节 证券场内交易程序
一、沪、深主板市场上市证券一般交易程序
开户
委托买卖 成交 清算与板市场证券交易的开户 开设证券账户 开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开设银行账户 第三方存管 P111 考察证券公司的标准 P111
(一)债券场外交易的一般程序 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 (二)国债场外交易的特别程序 无记名式国债的场外交易 凭证式国债的场外交易 记账式国债的场外交易
第三节
衍生证券交易的特定程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特定程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全部通过上网定价向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P132 向原股东配售与上网定价相结合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P133
(三)主板市场证券申报与竞价(二) 不同证券的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 P114: 申报数量: 股票、基金、权证——买入为100股的整数倍, 卖出证券余额不足100股时应一次性卖出 债券——1000元面值为1手。具体规定 P114。 涨跌幅限制:
(四)主板市场证券的定价与成交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集合竞价的价格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的价格确定原则
(五)主板市场证券的清算与交收
清算:算出在某一个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 司之间、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所有买入、卖出 的证券数量和买入、卖出证券的价款,对成交的 证券数量和价款分别予以轧抵,对证券和资金的 应收或应付净额进行计算。 交收:就是买卖双方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 约,卖方向买方交付证券而获得相应价款,买方 向卖方支付价款而获得相应的证券。方式T+1、 T+2、T+3
证券账户实图
(二)主板市场证券的委托交易 主要委托方式: 书面、自助终端、电话委托、网上委托 委托内容: 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 委托价格等 委托价格:限价委托/市价委托
海尔认沽权证市价委托成就1天700倍神话
2007年2月28日一南京股民以1 厘钱的价格,买到收盘价近0.70 元的82万份海尔认沽权证。
(六)过户
证券交易完成后,原有投资者持有证券的 情况记录必须变更在新投资者的名下,这就是 过户的过程。目前证券交易成交后的过户通过 电脑自动完成。
二、中小企业板市场证券交易的某些特殊规定
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 P117 有效竞价范围:连续竞价期间为最近成交价的 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 连续竞价开始时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前收盘价 的上下3%。
交割时间安排
涨跌限制规定 可交易期限规 定
T+1
±10%的涨跌停 板
T+0 据权证以及标的证 券的价格等因素计 算涨跌幅
无限期(除非因 有期限(只在权证 不满足上市条件 存续期内可交易) 而退市)
(一)投资者参与权证交易前的准备 (二)进行权证交易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权证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计算方法: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 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 ×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 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 )×125%×行权比例。
(三)权证的行权
行权是指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的时间 、价格和方式履行权证约定的义务,买入或卖出标 的证券。 当日的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可当日撤销。当 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 结算方式:现金方式结算和证券给付方式结算 价内权证是指权证行权价格与行权费用之和低于 (高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的认购(认沽)权证 。 (反之则被称为价外权证)。出现价内权证时,投资者 行权可以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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