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公司营销中心财务管理条例(doc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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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销中心财务管理细则(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营销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营销活动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营销中心的财务工作为公司财务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市场管理部和公司财务部具体监管。

第三条营销中心各部门、下属各区域市场部办理财务事项,必须遵照本细则。

二组织机谈判职能

第四条营销中心各部门以及下属区域市场部,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均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对外进行财务处理。

第五条根据营销中心业务发展情况,在市场管理部内可设立会计机构,为公司财务部的派出机构,与公司财务部配合承担营销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

核算职能, 营销中心实行内部独立核算,与公司间采用报帐制形式,各

区域市场部不另设会计机构。

第六条市场管理部财务管理职能

1.根据公司要求,编制和执行营销中心各项预算,拟订本中心资金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并确保资金安全。

2.协同公司财务部对营销中心各产品部进行销售、成本、费用、利润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营销中心内各部门降低

消耗,节约费用,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按有关奖惩制度,提出奖

励(或惩罚)情况,经批准分配到部门、落实到人。

3.协同公司财务部对经营资金核拨、考核资金回笼,确保企业资金安全运行。

4.根据公司财务部要求,做好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会计核算

第七条营销中心是公司实现销售的职能部门,因此,公司下属各生产基地不得擅自营销。若自有销售渠道,必须通过营销中心,才能实现。

第八条营销中心与生产基地的货物往来实行内部买卖制,进行内部核算,必须正确反映各部门经营成果。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之间购买货物,必须按

公司批准的结算价为依据,特殊情况由公司另行确定。

第九条科学计算销售价格,以达到最佳经济效益

四费用管理

第十条费用管理原则

1.公开、公平、刚正原则。提高费用管理透明度,并建立费用管理反馈机制,完善费用管理办法。

2.必须、合理、节俭原则。既做到保障业务开展所需,又能杜绝费用管理漏洞。

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原则上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标准,若确需超标准开支,事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予

报销。

4.定额管理与费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司各项费用标准基础上细化管理办法,同时与销售绩效挂钩,以期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条费用标准及报销要求

第一、差旅费标准(单位:元/天)

注:1. 副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根据公司正式任命文件为准。

2.上述标准包干使用(含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住宿费),但不包含路途

车费。

3.当天往返、毗邻县(区)出差、至家庭所在区(县)(指在该区具有固

定住所)出差,不执行上述费用包干,按每人每天发放出差补贴30元/天.

人(含市内交通费),遇特殊情况在毗邻县一定要住宿的,按应住宿天数

80元/天.人(含市内交通费、误餐补贴、住宿费)报销。

4.出差住宿需提供正式住宿发票,应注明姓名、时间(含入住时间、离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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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等,若不能提供住宿发票的,按适用标准,减半报销。包干依据为应住宿天数,但不含路途车船过夜时间,该时间按30元/人.夜另行补贴。

5.由公司外派市场部的工作人员,发放外派补贴,经理级300元/月,营销人

员150元/月。

6.区域市场部工作人员每月补贴误餐费110元,若由公司安排统一就餐的

不发,缺勤按天数扣除。

7.准搭乘交通工具类别,按公司规定执行。

8.凡区域市场部(杭州除外)人员因公来杭,由市场管理部统一安排住宿,

不再发放任何补贴。往返途中车费据实报销,费用由相应部门承担。

第二、通讯费用(单位:元/月)

注:报销时应提供填有本人姓名的正式发票,标准内据实报销。

第三、业务招待费用

1、业务费总额应控制在规定额度之内,超出部分暂不予报销。

2、业务费报销原则上应注明招待对象,特殊情况不便注明的在审批过程中

予以说明,公司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3、必须凭正式发票报销。

第四、出租车费(含杭州及外地)

一般情况不得乘坐出租车,以下情况按审批程序审批后可予以报销,但

需填写出租车费用清单,注明时间、起止地点、金额、原因等:

1、出差回来晚于22:00,早于7:00

2、携带较重物品或大额现金

3、处理紧急事件

4、接送客户单位人员及其它较重要人员

第十二条费用报销程序

营销中心款项支付,按款项内容不同,在规定额度内按如下审批程序;超过额度由总裁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审批。

1、费用性

报销人提供报销根据—市场管理部备案—营销总监审批—财务部审核报销

2、货款:使用部门(人员)申请—市场管理部备案—营销总监审批—财务

部审核支付

3、购建固定资产及装修装潢:按公司管理制度统一办理

4、定额备用金:使用人申请—市场管理部备案—营销总监审批—财务部

审核支付

五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营销中心各部门所需资金,按付款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开辟新市场的启动资金,必须编制可行性报告,由营销总监审核,报公司审批,按批准的预算数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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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为使区域市场部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销总监批准,可领部分备用金,备用金由区域经理保管,每月结算,前帐不清,后帐不领。

第十六条杭州市外各区域市场部可开设临时货款帐户,收入的现金货款不得挪用或窜用,当天存入该帐户,并汇入公司帐号。银行汇票、电汇等结算方式,由客户直接汇入公司帐号,或由各区域市场部负责交寄公司财务部。营销中心凭公司财务部“内部交款确认单”,确认货款到位。

第十七条考核各产品部业绩,以实际回款额为依据。

第十八条对于贸易的商品支付款,凭合同支付预付款,凭发票和入库单结算货款,由产品部经办人填写“付款通知单”经审批后支付。

第十九条区域市场部不得截留货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若发现挪用或截留货款,都视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依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实现销售,原则上要求根据合同款到发货,对于部分资信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金额赊款期,赊销按照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超过赊帐期一个月的视为内部呆帐,财务作出预报,为减少风险,营销中心各产品部、区域市场部,对可能产生呆帐的客户,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场管理部报告,并说明详细情况,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因业务或出差等需要,需预借一定金额的备用金者,必须在办事完毕或出差回来后,三天内办完报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签订购销合同使用公司统一格式,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法》,避免因合同纠纷造成赔款,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对于虚报、冒领以及其它违法的原始根据,各审核、审批岗位应认真审查把关,情节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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