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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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科工作流程

一、发文办理工作流程

1、起草本服务中心的红头文件、重要通知、半年总结、全年总结;

2、打印的初稿交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审阅;

3、将领导审定无误或签发的文稿进行编号、登记;

4、打印规范文稿;

5、按要求上报及分发;

6、留存归档。

二、收文办理工作流程

1、及时关注办公自动化系统,查看来文情况,收到来文,填写文件处理单,注明拟办意见,交由主任批阅后报送相关分管领导及科室。对于普通通知,可打印或发至微信工作群传达。

2、将领导批阅过的文档进行来文登记,写明文件名称、领导签批意见及办结情况。

3、督办和催办。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对紧急或者重要公文应当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应当定期催办,并随时或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反馈办理情况。转给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承办的公文,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

未报结果或反馈情况的,应发及时催办,并做好催办情况的记录。

3、对于办结完毕的公文,要及时登记、分类、保存。

4、信访件的批办时限和要求按领导批示或有关规定处理。

三、办公会工作流程

1、确定会议议程和召开日期后,及时下达会议通知并说明会议内容、会议时间、会议要求、参加人员等;

2、准备相应的会议材料;

3、组织参会人员签到和做好会议记录。

4、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场进行清理,对遗漏的材料要注意收集。

5、认真梳理会议内容,做好会议纪要,按印发或存档。

四、日常事务工作流程

1、公务接待工作。上级领导、兄弟单位或有关港航企事业来我服务中心视察工作、交流学习或者业务咨询等,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有函件的遵照函件办理,并做好记录。

2、行政、党、工、团等公务章使用。严格执行公务章使用制度,涉及科室及个人使用公务章时,仔细查看盖章材料,不存在违法、越权的情况下,报处领导批示,领导批示后给予盖章并做好登记台账。

3、差旅费申请及报销

(1)因公出差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审批表》;

(2)报分管主任、主任审批;

(3)经审批的《出差审批表》报综合事务科备案;

(4)出差返回后三天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凭证》并附相关票据,多人出差的有一人填报,相关人员签字;

(5)《差旅费报销凭证》报请主任审批签字;

(6)经主任签字后,报销人将出差通知、《出差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凭证》和相关票据交综合事务科审核;

(7)综合事务科审核无异议之后上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财务科报销。

4、购买办公用品

(1)每月20日之前,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酌情提出购买办公用品名称、数量及预算金额并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

(2)综合事务科初审后报主任审批;

(3)通过主任审批后,填写《办公用品购置清单》于每月25日之前上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

(4)经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审批后由综合事务科不低于2人外出采购并开发票;

(5)购买的办公用品入库、发放,并填写入库单和办公用品领取表;

(6)综合事务科将发票、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的《物品采购申请表》和经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综合科审批的《办公

用品购置清单》复印件一并上交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财务科报销;

(7)购买价值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需红头文件向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按(4)(5)(6)程序进行。

5、请销假

(1)提出申请: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

(2)审批:分管主任审批。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3天以上由单位主任签署意见后批准。科室科长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主任审批;因公外出的,做好登记记录,或凭领导批准的文件、通知。

(3)经领导审批后,综合事务科做好记录。

(4)销假:假期结束后及时到综合事务科销假。

6、车、船使用

(1)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因公提出用车、船申请,并填写用车、船申请表;

(2)综合事务科初审后报主任审批;

(3)驾驶员检查车、船状况,登记出车、船目的地及出车前公里数;

(4)驾驶员返程后将往返公里数填写在《行程记录薄》或《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上并清理车、船内外卫生后将车、船停放(靠)在制定位置或锚泊区,做好防盗措施。

7、车辆加油

(1)驾驶员根据出车情况及时掌握车内储油量,及时提出加油申请,并填写《车辆加油申请表表》;

(2)《车辆加油申请表》应如实体现出车牌号码、加油日期、行驶公里数、预算金额和申请人签字;

(3)经分管主任或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在制定加油站加油;

(4)加油费用由驾驶员垫付,返程后将加油发票交综合事务科;

(5)综合事务科集中将加油发票及《车辆加油申请表》上交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财务科报销。

8、车俩维修

(1)超过2000元的维修保养项目至少要提报两家以上在定点维修厂家进行价格对比并由厂家提供资质证明。

(2)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由分管主任和综合事务科予以审验,经审验同意后,签字确认,报主任审批。

(3)主任审批后,由分管主任、综合事务科科长或具体经办人与驾驶员到汽修厂(定点维修厂)与汽修厂负责人

核对维修项目,对需要更换零部件的要向市场询价,确认合理价格后,列出清单,双方共同确认。同时报维修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签字留存,汽车开始维修。

(4)维修过程中,对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由综合事务科科长或具体经办人和驾驶员审核认可,重要部件需分管负责人签字认可。具体经办人和汽车驾驶员具体负责汽车维修全过程的现场监督管理,对维修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留存更换下来的旧部件及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5)汽车修好经驾驶员试车满意后,由修理厂负责人、维修单位分管主任和具体经办人现场签字确认。

(6)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维修项目清单,进行费用结算。

9、船艇维修

(1)超过2000元的维修保养项目至少要提报两家以上在定点维修厂家进行价格对比并由厂家提供资质证明。

(2)船艇需要维修保养时,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由分管主任和综合事务科科长予以审验,经审验同意后,签字确认,报主任审批。

(3)主任审批后,由分管主任、综合事务科科长或具体经办人和船舶驾驶员同时与船舶维修厂负责人对维修项目进行交底,双方共同确认。同时报维修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签字留存,船舶开始维修。

(4)维修过程中,由维修单位指定一名分管主任和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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