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在对外担保中的特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备用信用证在对外担保中的特点

按照法律规定,担保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两大类。物的担保由物权法调整,以担保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益为债权设定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物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四种方式。在国际贸易和融资活动中广泛采用的是人的担保,即保证,它是由债法调整,以保证人自身的信用为债权设定担保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责任。备用信用证就是常用的一种对外担保形式,此外保证书和安慰信也是常用的两种形式。

所谓备用信用证是开证人(一般是银行)应支付人的请求开给受益人,保证在受益人出示特定单据或文件,开证人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必须付给受益人一笔规定的款项或承兑汇票的一种书面凭证。备用信用证是现代银行代替银行保证书或保函的流行方式,是1983年修订的1984年10 月1日起施行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4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统一惯例》)增加规定的一种新的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条规定,备用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凡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及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及支付该汇票;或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所以,备用信用证也有跟单性质。由于备用信用证不是以买卖一定的货物商品作为银行保证的基础,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信用证,所以银行对备用信用证的金额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实际上,备用信用证的作用是代申请人向受益人承担一定条件下的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