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湖南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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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
责任人员 调取并携 带受访者 健康档案 入户服务
更新 档案 内容
服务流程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填写个人基 本信息表
居
填写健康体
民
建
检表
健
立
康
健
档
康
填写各相关
案
档
服务记录表
室
案
填写档案封 面
核查 归档
填写居民健康 档案信息卡
发放给 居民
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和维护
核查填写内容的 完整性、准确性
职业
婚姻状况 医疗费用 支付方式 药物过敏史
疾病 既 往 史 手术
外伤 输血
家族史
出生 0 未知的性别 1 男 2 女 9 未说明的性别 □
日期
□□□□ □□ □□
工作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 电话
1 户籍 2 非户籍
□
民族
1 汉族 2 少数民族
□
1 A 型 2 B 型 3 O 型 4 AB 型 5 不详 / RH 阴性:1 否 2 是 3 不详 □/□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 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 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要求的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 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根据医改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09年开 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 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 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 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
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
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 防治指导服务。
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 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农村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工作相结合。
服务流程
服务对象分类
否
到
机
构
接
您是在本辖
受
区常住么?
服
务
者
复诊
是
0~36 个月儿
首诊 新生
童
儿访
视
辖
区
孕产妇
产后
重
访视
点
管
老年人
理
人
入户
群
慢性病
服
患者
务、
疾病
重性精 神疾病
——在综合城市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 理规范的基础上
——2009年10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规范(2009年版)》正式颁布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兄弟姐妹 □/□/□/□/□/□
子女
□/□/□/□/□/□
1 无 2 高血压 3 糖尿病 4 冠心病 5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 恶性肿瘤 7 脑卒中
8 重性精神疾病 9 结核病 10 肝炎 11 先天畸形 12 其他
遗传病史 1 无 2 有:疾病名称
□
残疾情况
1 无残疾 2 视力残疾 3 听力残疾 4 言语残疾 5 肢体残疾
6 智力残疾 7 精神残疾 8 其他残疾
□/□/□/□/□/□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居民首次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如果居民的个 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
2.性别:按照国标分为未知的性别、男、女及未说明的性 别。
3.出生日期: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 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4.4 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1.2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5 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1.3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6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记录表
4.1.4 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6.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
4.1.5 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充表
4.1.5.1 男童年龄别体重
一般人 群复诊 者
询问病情,并 填写接诊记录
必要时更新个 人基本信息
复
诊 或 随
调 取 档
案
访
重
点
管
理
人
群
0~ 36个
月儿童
孕产妇
老年人 慢性病患 者
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
否
填写 相关 重点 人群 管理 记录 表
是 否 需 要 转 、 会 诊
是
填写 转、会 诊记录 表
到机构复诊者或随访者 出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调取复诊者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释义
居民健康档案是卫生保健服务中不 可缺少的工具。
它是居民健康管理(疾病防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健 康保护、健康促进)过程的规范、科学 记录。
健康档案是以个人健康为核心, 动态测量和收集生命全过程的各种健康 相关信息,满足居民个人和健康管理需 要建立的健康信息资源库。
四个要素
贯穿整个 生命过程
以个人健康 为核心
入户服务或随访重点管理人群 由责任医务人员调取管理对象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 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积极应用中医药方 法为城乡居民提供 中医健康服务,记 录相关信息纳入健 康档案管理。
考核指标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 数×100%。
1 文盲及半文盲 2 小学 3 初中 4 高中/技校/中专 5 大学专科及以上 6 不详 □
1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2 专业技术人员 3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 商业、服务业人员 5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6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
员及有关人员 7 军人 8 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8.文化程度:指截至建档时间,本人接受国内 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水平所相当 的学历。
9.药物过敏史:表中药物过敏主要列出青霉素、 磺胺或者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过敏, 请在其他栏中写明名称,可以多选。
乡镇(街道)名称:
村(居)委会名称: 建档单位: 建 档 人: 责任医生: 建档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 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 道),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 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2003)编制;
– 重点管理人群,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 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
确定需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服务对象
– 首次就诊者: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 – 重点管理人群 :按有关管理要求规定建立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基本原则
自愿与引导相结合 体现健康管理和连续性服务的特点
健康档案的建立
湖南省城乡居民健康档 案管理系统培训
提纲
一、背景概述 二、健康档案释义 三、健康档案管理要素 四、基本结构与内容
2009年3月17日,“中共 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 式出台,其中明确提出要 “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 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
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 方案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中央财 政下拨2009年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补助资金104亿元。 这标志着全体城乡居民免费 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迈出 了实质性的步伐。
4.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离退休者 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须具 体注明。
5.联系人姓名:填写与建档对象关系紧密的亲友姓名。
6.民族:少数民族应填写全称,如彝族、回族 等。
7.血型:在前一个“□”内填写与ABO血型对 应编号的数字;在后一个“□”内填写是否 为“RH阴性”对应编号的数字。
筛查 等
患者
确定建档对象
您的健康档 案信息卡?
已经建档
调取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
更新档 案内容
您建立 过健康档案
吗?
尚未 建档
您愿意建立 健康档案吗?(解释健
康档案作用)
携带相关材料 做好建档准备
还不想 建立
同 意 建 立
否
预约 建档
即时 建档
建立 健康 档案
入户前责任人员检查受访 者是否建立了健康档案 是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 录、会诊记录等。
农村地区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基础上可增加家 庭成员基本信息和变更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健 康问题,社会经济状况,农村家庭厨房、厕所使 用,禽畜栏设置等信息。
基本结构与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封面
4.2 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
2.个人基本信息表
健康档案的保管
健康档案的存放和保管可根据其规模、人员 编制和人员素质情况而定,原则上由分管居 住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保管
乡镇卫生院可以设立档案室/处(可与挂号室 合并),由挂号人员兼管
为了便于使用,也可存放在门诊室,由医生 和护士保管
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 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 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 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 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 完整、安全。
1.通过日常卫生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同时为服务对 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 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 案。
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 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 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有条件的地区录 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涵盖各种
信息多渠道
健康相关因素 动态收集
目的和意义
基层卫生服务规范化
满足居民 卫生服务需求
实施预防保健服务
教学科研
科学决策 与管理
评价服务质量
卫生资源 合理利用
健康档案管理要素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
及非户籍居民 主要分为两大类
– 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或参加周期性健康体 检、寻求健康咨询、指导等)的农村常住居民。
第三段为2位数字,表示村民委员 会或居民委员会,根据当地有关部门 确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制;
第四段为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 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在填写健康档案的其他表格时, 必须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编号,但只需 填写后7位编码。
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名:
编号□□-□□□□□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常住类型 血型 文化程度
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 档案总份数×100%。
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 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类服 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基本结构与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 健康体检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
1 未婚 2 已婚 3 丧偶 4 离婚 5 未说明的婚姻状况
□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 贫困救助 5 商业医疗保险 6 全公费 7 全自费 8 其他
□/□/□
1 无 有:2 青霉素 3 磺胺 4 链霉素 5 其他
□/□/□/□
1 无 2 高血压 3 糖尿病 4 冠心病 5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 恶性肿瘤 7 脑卒中 8 重性精神疾病 9 结核病 10 肝炎 11 其他法定传染病 12 其他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月
1 无 2 有:名称 1
时间
/ 名称2
时间
□
1 无 2 有:名称 1
时间
/ 名称2
时间
□
1 无 2 有:原因 1
时间
/ 原因2
时间
□
父 亲 □/□/□/□/□/□
母亲
□/□/□/□/□/□
4.6.2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
4.1.5.2 男童年龄别身长
录表
4.1.5.3 女童年龄别体重
5.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
4.1.5.4 女童年龄别身长
5.1 接诊记录表
5.2 会诊记录表
6.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编号□□□□□□-□□□□□-□□□□□
居民健康档案
姓 名: 现 住 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健康档案的使用
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 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 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 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 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 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2.1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3.健康体检表
4.2.2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4.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图、卡)4.2.3 产后访视记录表
(见各专项服务规范相关表单) 4.2.4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4.1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 4.3 预防接种卡
4.1.1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责任人员 调取并携 带受访者 健康档案 入户服务
更新 档案 内容
服务流程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填写个人基 本信息表
居
填写健康体
民
建
检表
健
立
康
健
档
康
填写各相关
案
档
服务记录表
室
案
填写档案封 面
核查 归档
填写居民健康 档案信息卡
发放给 居民
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和维护
核查填写内容的 完整性、准确性
职业
婚姻状况 医疗费用 支付方式 药物过敏史
疾病 既 往 史 手术
外伤 输血
家族史
出生 0 未知的性别 1 男 2 女 9 未说明的性别 □
日期
□□□□ □□ □□
工作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 电话
1 户籍 2 非户籍
□
民族
1 汉族 2 少数民族
□
1 A 型 2 B 型 3 O 型 4 AB 型 5 不详 / RH 阴性:1 否 2 是 3 不详 □/□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 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 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要求的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 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根据医改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09年开 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 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 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 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
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
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 防治指导服务。
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 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农村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工作相结合。
服务流程
服务对象分类
否
到
机
构
接
您是在本辖
受
区常住么?
服
务
者
复诊
是
0~36 个月儿
首诊 新生
童
儿访
视
辖
区
孕产妇
产后
重
访视
点
管
老年人
理
人
入户
群
慢性病
服
患者
务、
疾病
重性精 神疾病
——在综合城市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 理规范的基础上
——2009年10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规范(2009年版)》正式颁布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兄弟姐妹 □/□/□/□/□/□
子女
□/□/□/□/□/□
1 无 2 高血压 3 糖尿病 4 冠心病 5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 恶性肿瘤 7 脑卒中
8 重性精神疾病 9 结核病 10 肝炎 11 先天畸形 12 其他
遗传病史 1 无 2 有:疾病名称
□
残疾情况
1 无残疾 2 视力残疾 3 听力残疾 4 言语残疾 5 肢体残疾
6 智力残疾 7 精神残疾 8 其他残疾
□/□/□/□/□/□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居民首次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如果居民的个 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
2.性别:按照国标分为未知的性别、男、女及未说明的性 别。
3.出生日期: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 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4.4 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1.2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5 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1.3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6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记录表
4.1.4 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4.6.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
4.1.5 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
充表
4.1.5.1 男童年龄别体重
一般人 群复诊 者
询问病情,并 填写接诊记录
必要时更新个 人基本信息
复
诊 或 随
调 取 档
案
访
重
点
管
理
人
群
0~ 36个
月儿童
孕产妇
老年人 慢性病患 者
重性精神 疾病患者
否
填写 相关 重点 人群 管理 记录 表
是 否 需 要 转 、 会 诊
是
填写 转、会 诊记录 表
到机构复诊者或随访者 出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调取复诊者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释义
居民健康档案是卫生保健服务中不 可缺少的工具。
它是居民健康管理(疾病防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健 康保护、健康促进)过程的规范、科学 记录。
健康档案是以个人健康为核心, 动态测量和收集生命全过程的各种健康 相关信息,满足居民个人和健康管理需 要建立的健康信息资源库。
四个要素
贯穿整个 生命过程
以个人健康 为核心
入户服务或随访重点管理人群 由责任医务人员调取管理对象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 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积极应用中医药方 法为城乡居民提供 中医健康服务,记 录相关信息纳入健 康档案管理。
考核指标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 数×100%。
1 文盲及半文盲 2 小学 3 初中 4 高中/技校/中专 5 大学专科及以上 6 不详 □
1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2 专业技术人员 3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 商业、服务业人员 5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6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
员及有关人员 7 军人 8 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8.文化程度:指截至建档时间,本人接受国内 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水平所相当 的学历。
9.药物过敏史:表中药物过敏主要列出青霉素、 磺胺或者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过敏, 请在其他栏中写明名称,可以多选。
乡镇(街道)名称:
村(居)委会名称: 建档单位: 建 档 人: 责任医生: 建档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 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 道),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 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2003)编制;
– 重点管理人群,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 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
确定需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服务对象
– 首次就诊者: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 – 重点管理人群 :按有关管理要求规定建立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基本原则
自愿与引导相结合 体现健康管理和连续性服务的特点
健康档案的建立
湖南省城乡居民健康档 案管理系统培训
提纲
一、背景概述 二、健康档案释义 三、健康档案管理要素 四、基本结构与内容
2009年3月17日,“中共 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 式出台,其中明确提出要 “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 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
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 方案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中央财 政下拨2009年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补助资金104亿元。 这标志着全体城乡居民免费 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迈出 了实质性的步伐。
4.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离退休者 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须具 体注明。
5.联系人姓名:填写与建档对象关系紧密的亲友姓名。
6.民族:少数民族应填写全称,如彝族、回族 等。
7.血型:在前一个“□”内填写与ABO血型对 应编号的数字;在后一个“□”内填写是否 为“RH阴性”对应编号的数字。
筛查 等
患者
确定建档对象
您的健康档 案信息卡?
已经建档
调取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
更新档 案内容
您建立 过健康档案
吗?
尚未 建档
您愿意建立 健康档案吗?(解释健
康档案作用)
携带相关材料 做好建档准备
还不想 建立
同 意 建 立
否
预约 建档
即时 建档
建立 健康 档案
入户前责任人员检查受访 者是否建立了健康档案 是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 录、会诊记录等。
农村地区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基础上可增加家 庭成员基本信息和变更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健 康问题,社会经济状况,农村家庭厨房、厕所使 用,禽畜栏设置等信息。
基本结构与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封面
4.2 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
2.个人基本信息表
健康档案的保管
健康档案的存放和保管可根据其规模、人员 编制和人员素质情况而定,原则上由分管居 住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保管
乡镇卫生院可以设立档案室/处(可与挂号室 合并),由挂号人员兼管
为了便于使用,也可存放在门诊室,由医生 和护士保管
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 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 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 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 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 完整、安全。
1.通过日常卫生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同时为服务对 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 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 案。
3.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 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 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有条件的地区录 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涵盖各种
信息多渠道
健康相关因素 动态收集
目的和意义
基层卫生服务规范化
满足居民 卫生服务需求
实施预防保健服务
教学科研
科学决策 与管理
评价服务质量
卫生资源 合理利用
健康档案管理要素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
及非户籍居民 主要分为两大类
– 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或参加周期性健康体 检、寻求健康咨询、指导等)的农村常住居民。
第三段为2位数字,表示村民委员 会或居民委员会,根据当地有关部门 确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制;
第四段为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 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在填写健康档案的其他表格时, 必须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编号,但只需 填写后7位编码。
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名:
编号□□-□□□□□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常住类型 血型 文化程度
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 档案总份数×100%。
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 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类服 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基本结构与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 健康体检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
1 未婚 2 已婚 3 丧偶 4 离婚 5 未说明的婚姻状况
□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 贫困救助 5 商业医疗保险 6 全公费 7 全自费 8 其他
□/□/□
1 无 有:2 青霉素 3 磺胺 4 链霉素 5 其他
□/□/□/□
1 无 2 高血压 3 糖尿病 4 冠心病 5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 恶性肿瘤 7 脑卒中 8 重性精神疾病 9 结核病 10 肝炎 11 其他法定传染病 12 其他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 月/ □ 确诊时间
年月
1 无 2 有:名称 1
时间
/ 名称2
时间
□
1 无 2 有:名称 1
时间
/ 名称2
时间
□
1 无 2 有:原因 1
时间
/ 原因2
时间
□
父 亲 □/□/□/□/□/□
母亲
□/□/□/□/□/□
4.6.2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
4.1.5.2 男童年龄别身长
录表
4.1.5.3 女童年龄别体重
5.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
4.1.5.4 女童年龄别身长
5.1 接诊记录表
5.2 会诊记录表
6.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编号□□□□□□-□□□□□-□□□□□
居民健康档案
姓 名: 现 住 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健康档案的使用
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 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 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 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 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 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2.1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3.健康体检表
4.2.2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4.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图、卡)4.2.3 产后访视记录表
(见各专项服务规范相关表单) 4.2.4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4.1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 4.3 预防接种卡
4.1.1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