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
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
2014年《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试行)1.本标准编制依据为:国土资发[2006]225号、[2007]81号文件和黔国土资发[2007]23号、黔国土资发[2007]79号文件。
2.本标准供《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评审专家用于评价《方案》基本指标的准确性、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指标以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3.本标准仅对《方案》评审中重点的内容予以说明。
《方案报告书》的具体内容、格式按国土资发[2007]81号文附件一《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以下简称《〈报告书〉格式》)执行。
4.本标准适用于由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的《方案》评审。
5.“总则”5.1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提出生产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土地复垦责任和义务,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计划;目的是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或申请采矿权等提供必备报件。
5.2 “目标”。
目标的提出,要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充分分析复垦区域的破坏情况,明确提出所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的破坏面积、土地复垦面积(包括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复垦率(实施复垦面积/复垦区总面积×100%)和其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相关量化指标。
5.3 “服务年限”。
根据建设项目和生产项目的施工工序或生产工艺流程对破坏土地的影响,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生产年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或剩余年限等因素确定《方案》服务年限。
《方案》的服务年限应与复垦工作计划相衔接。
6.“项目概况”6.1 “项目简介”。
按《〈报告书〉格式》要求明确区分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在充分调查、分析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区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报告书〉格式》所要求的各项主要内容,准确区分和说明矿区范围、建设范围、用地规模、实施复垦的范围(建设项目分临时性和永久性)、土地权属关系等。
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小,危害程度和危险性中。未来采矿对地下含水层破坏和影响
较轻,对地形地貌破坏和影响严重,对地表水、土污染较轻。
矿山建设适宜性为基本适宜。预测分析到位。
(六)本方案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和较 轻二级三区基本合理。将评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1 和 A2)、 和一般防治区(C),分级分区基本合理。综合评估结论客观。
年限 2.25 年。
专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
家
(一)该矿山为持证矿山(取得采矿证后未开采),属小
评 型矿山。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类型,评估区重
审 要程度为较重要区,按二级评估精度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 结 估符合现行规定。 论
(二)本方案确定评估范围面积 0.6009 平方公里,完成
(七)本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包 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监测预警措施,措施设计有一定针对 性和可实施性。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投资估算编制有据, 计价计费基本合规,编制年限内总费用 22.44 万元,结果较 合理。
三、土地复垦部分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齐全; 调查研究与数据处理方法正确,数据基本可信;提出的土地复 垦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概)算依据较 充分,测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企业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 据。 (二)原则同意方案中关于华宁县大尖山石料场损毁土地 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为挖损,复垦区范围 内损毁土地总面积 1.0915 公顷,其中已损毁土地 0 公顷,拟 损毁土地 1.0915。损毁土地为裸地,损毁程度为重度。土地 权属全部为盘溪镇法高村民委员会坝塘村民小组。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 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方案适用年限 2.25 年。本 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 1.0915 公顷,复垦责任范围内留作恢
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
2014年《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试行)1.本标准编制依据为:国土资发[2006]225号、[2007]81号文件和黔国土资发[2007]23号、黔国土资发[2007]79号文件。
2.本标准供《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评审专家用于评价《方案》基本指标的准确性、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指标以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3.本标准仅对《方案》评审中重点的内容予以说明。
《方案报告书》的具体内容、格式按国土资发[2007]81号文附件一《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以下简称《〈报告书〉格式》)执行。
4.本标准适用于由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的《方案》评审。
5.“总则”5.1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提出生产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土地复垦责任和义务,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计划;目的是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或申请采矿权等提供必备报件。
5.2 “目标”。
目标的提出,要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充分分析复垦区域的破坏情况,明确提出所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的破坏面积、土地复垦面积(包括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复垦率(实施复垦面积/复垦区总面积×100%)和其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相关量化指标。
5.3 “服务年限”。
根据建设项目和生产项目的施工工序或生产工艺流程对破坏土地的影响,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生产年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或剩余年限等因素确定《方案》服务年限。
《方案》的服务年限应与复垦工作计划相衔接。
6.“项目概况”6.1 “项目简介”。
按《〈报告书〉格式》要求明确区分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在充分调查、分析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区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报告书〉格式》所要求的各项主要内容,准确区分和说明矿区范围、建设范围、用地规模、实施复垦的范围(建设项目分临时性和永久性)、土地权属关系等。
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2《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乐木哨钛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生产(建设)项目名称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乐木哨钛矿生产(建设)单位名称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名称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地面积永久性建设用地0公顷损损毁土地面积39.6262公顷生产规模(或投资规模)开采规模:5万t/a生产期生产服务年限为49.3年(2018年12月-2068年4月)专家评审结论2019年3月11日,受寻甸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在昆明组织专家对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乐木哨钛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介绍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审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寻甸县金林钛矿有限公司乐木哨钛砂矿区位于寻甸县城250°方向,平距45km处。
地处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柯渡镇猴街村委会乐木哨村境内,采矿权范围地理极值坐标(1980西安坐标):东经102°46′19″-102°47′56″;北纬25°25′27″-25°25′55″;矿区面积0.5040km2,开采矿种:钛矿,生产规模:5万t/a,开采深度:2425m~2250m。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一)《方案》编制单位资质、人员资格、报告必备附件材料等基本符合要求。
(二)矿山为扩建矿山,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生产规模5万吨/年为中型矿山。
确定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精度为一级,定级符合《规范》规定。
(三)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为49.3年,确定方案编制年限为53年,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矿业权人变更开采范围、开采规模及方式时应重新编制方案。
(四)《方案》编制通过收集、利用了矿山储量核实地质资料和矿产资源开发利专家评审结论用方案资料,补充野外核实调查和结合研究,介绍了矿山基本地质环境条件和矿山生产基本情况。
复垦方案评审
2.基本情况 (1)项目区内不同土地利用类型 的土壤剖面图没有或者不规范。 (2)若塌陷积水,缺乏潜水埋深 情况的介绍 。 (3)缺少项目区典型地形地貌图 片及不同植物类型图片 。 (4)需说明项目区内基本农田情 况。
3.已损毁土地分析、拟损毁土地预测与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只用介绍与土地损毁有关的生产 工艺流程(附生产(施工)工艺流程 图)。 (2)对已损毁或已复垦土地,要说明 相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等。 注意:分析已损毁土地被重复损毁的可 能性。 (3)土地损毁单元划分及其损毁程度 确定不合理。 (4)缺少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的西 安80系拐点坐标。
9.其他 (1)土地分类未采用2007年的国标土地利用 现状12大类。(并明确至二级地类)。 (2)“破坏”均改为“损毁”。 (3)报告扉页需同时盖有项目单位和编制单 位公章。 (4)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未盖县级国土资 源管理部门公章(地籍章)。 (5)附图要素缺失或不规范(图例、坐标、 风玫瑰、签字等),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6)附件中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或已有采矿证 必备,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及相关部门意见和土 地复垦承诺书的内容不规范。 (7)报告中的数据、图表前后不一致,格式 不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1)不是对损毁后土地的直接评 价,而是对损毁后土地在考虑经 济、技术可行的复垦措施基础上的 适宜性评价。 (2)缺少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剥离的表土厚 度)。
5.土地复垦质量要求 (1)复垦的耕地标准、草地覆盖 率、林地3-5年后郁闭度标准偏低。 (2)灌排措施不符合当地实际 (如干旱缺水地区采用机井灌溉方 式——与水土资源平衡分析不对 应)。 (3)缺乏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 生产路等复垦标准。
土地复垦专家评审会议流程
土地复垦专家评审会议流程
土地复垦专家评审会议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 开会前准备:确定会议的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等信息,并通知相关参会人员。
组织者还需要收集相关的土地复垦项目资料、报告和评估报告等文件,以供与会专家参考。
2. 开幕式:会议正式开始前,组织者会主持一个简短的开幕仪式,介绍会议的目的和重要性,并致辞欢迎与会人员。
3. 专家报告:土地复垦专家会依次进行报告。
专家根据自身研究领域和经验,对土地复垦项目进行评估,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报告内容可能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评估、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
4. 讨论和提问环节:与会人员可以向专家提出问题或分享观点,也可以针对专家报告进行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这个环节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土地复垦项目的各个方面,并提供做出决策的决策依据。
5. 评估和总结:专家评审会议的最后阶段,专家们将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土地复垦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
他们将就项目的可行性、效益、风险和环保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
6. 结束和闭幕:专家评审会议结束时,组织者会总结会议讨论的内容和专家们的评估意见,并宣布会议的结果。
会议闭幕时,
组织者可能还会为参会人员颁发相关的证书或奖项。
以上只是土地复垦专家评审会议流程的一个典型范例,实际的流程可能会根据会议的规模和目的做出一定的调整和变化。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解读及方案编报审查制度和评
2
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要求
• 土地复垦方案的定位及特点 • 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依据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原则 • 需注意的主要问题
2021/1/4
9
定位
生产建设周期较长的土地复垦方案
复垦的目标、任务明确 估算的资金量基本满足复垦实施的需要 复垦总体工作安排基本合理
规划深度
注:需编制阶段土地复垦计划(约5年为一周期)
6
发展历程(我国)
20世纪 50年代
1989
2006
2007
2011
“造田复地”
《土地复垦规定》
7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 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 81号) 《土地复垦条例》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解读 及方案编报审查制度 和评审要点
二〇一一年八月·哈尔滨
框架
1
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制度
2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及编制要求
3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程序及评审要点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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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
1
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制度
• 国外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制度的由来 • 我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制度简介 • 目的与意义
(国土资发〔2007〕81号) 《关于放射性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函》
(国土资函〔2007〕85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有关问题的函》
(国土资函〔2008〕39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4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专家组评审意见
附件2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呈贡古月泉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专家组评审意见生产(建设)项目名称呈贡古月泉天然矿泉水生产(建设)单位名称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名称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环境保护部分编制单位)昆明腾泓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土地复垦方案部分编制单位)项目用地面积永久性建设用地0公顷损毁土地面积0.1289公顷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14.8万m3/年服务年限(或建设期限)20年(2017年11月至2037年11月)专家评审意见2018年3月28日,受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委托,省内有关专家在昆明组织专家对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腾泓科技咨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呈贡古月泉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保护与土地复方案报告表”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介绍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审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呈贡古月泉天然矿泉水矿山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办松茂社区居民委员会北东方向约2km处,项目属生产项目,采矿方式为露天开采。
地理坐标东经102°55′15″-102°55′42″,北纬24°54′21"-24°54′37",矿区面积0.01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2125米—1950米,生产规模为14.8万立方米/年。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一)该矿山为延续生产矿山,属大型矿山,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地环境影响程度为严重;按一级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符合现行规定。
(二)本方案确定评估范围面积155公顷,完成l:1000环境工程地质调查面积面积155公顷,野外地质调查工作较用详实,能基本满足方案编制工作所需。
方案编制工作程序合规,方聚要件齐全。
(三)本方案对矿山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产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和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了介绍,介绍较全面,可作为方案编制的基础。
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篇: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以下简称“七部委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复垦前期管理,做好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评审和报送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2)。
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和按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采矿权项目,应编制报告书,之后填写报告表;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编制报告表。
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本《通知》统一规定的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及格式要求,做好方案的编制工作。
对已投产、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生产建设项目,要尽快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新建、改扩建生产建设项目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编制工作。
生产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承担。
土地复垦义务人和方案编制单位应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严格论证,并对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
湖南2014复垦培训—5土地复垦相关政策要求与编制要点(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处)
湖南2014复垦培训—5土地复垦相关政策要求与编制要点(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处)土地复垦相关政策要求与编制要点—临时用地管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处何庆一、基本概念(一)概念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工程特殊需要外,一般不建造其他(构)建筑物。
对于工程需要建设临时建筑物的,到期后必须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二)临时用地范围1、工程项目的材料堆场、运输通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2、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进行地质勘探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3、采石、挖砂、取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4、为选择建设地址对土地进行勘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5、因从事经营性活动需要搭建临时性设施或者存储货物临时使用土地的;6、其他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
(三)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的,一般不超过3年。
二、临时用地审批(一)管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3、《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明确了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准权限,分情形由省、市州、县市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二)审批权限1、临时使用基本农田的,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13年10月,省政府湘政发…2013?33号文件予以委托下放,下放至市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复垦标准
土地复垦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损、塌陷、压占、污染等造成破坏的土地或因自然灾造成破坏的住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或恢复生态的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以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一)露天采矿、挖沙、取土、采石等挖损造成地表破坏的;(二)地下采掘引起地表塌陷的;(三)堆放煤矸石、排放土、石、矿渣、粉煤灰、废弃建筑物城市垃圾等压占土地的;(四)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建设临时占用土地后造成土地破的;(五)矿产资源开采、工业排污等造成土地污染的;(六)因居住搬迁,遗留废弃村址、宅基地等的;第四条土地复垦实行以下原则:(一)谁破坏,谁复垦;(二)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三)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土地复垦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复垦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与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
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助做好土地复垦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开展土地复垦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土地复垦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土地复垦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土地复垦工作中做出的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预防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复垦规划,有复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建设活动前对破坏土地状况做出评估,制定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方案,并在生产建设中采取预防措施,减轻对土地的破坏.第十条编制土地复垦规划时,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和自然条件以及土地破坏状态,因地制宜地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要点、评审要点讲义
3.3 项目区社会经济概况
编制要点 重点说明项目区所在乡镇的人口、耕地、农业总产值 、财政收入、农业生产状况等内容,并说明数据来源。
常见问题 引用的数据缺乏依据,数据过于陈旧,缺乏现势性。
3.4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编制要点
重点说明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和质量。对于线 性工程应按项目所涉及的乡镇分开介绍。
常见问题 土地权属状况表述不清或未表述。
4.2.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编制要点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类型,重点分析建设项目对土壤 、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常见问题 分析缺乏针对性; 忽视项目建设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问题,尤其是对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而对土 地复垦影响较小和暂时性的环境问题叙述过多,如噪声 和扬尘等。
②明确建设项目总面积、永久性建设用地面积、复垦区 面积;
③明确已损毁和拟损毁土地的面积、地类、损毁类型和 程度;
④明确土地复垦目标,含拟复垦土地的地类、面积和复 垦率;
⑤明确复垦方案静态总投资、动态总投资和单位面积投 资。
常见问题 ①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数据不一致; ②项目服务年限及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概念混淆; ③缺项目永久性建设用地总规模。
常见问题 ①生产建设工艺及流程描述不具体,损毁土地的形 式、环节及时序交待不清,遗漏可能导致土地损毁的环 节。
②概念混淆。报告中的工艺流程主要是指主体工程 的施工工艺流程,不少复垦方案体现的仅仅是临时用地 破坏土地的流程。
4.1.2 拟损毁土地预测
编制要点 依据建设项目工程类型、生产建设方式确定拟损毁 土地的预测方法,预测拟损毁土地的方式、类型、面积 、程度。
5.3.2 生物化学措施
编制要点 为恢复植被或满足某种利用(旱地、水田、建设 用地…)标准,拟采取的生物和化学措施,要有针对 性;采取的措施要在经济和技术上可行。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
拟破坏土地预测
要求结果:
拟破坏土地的破坏类型;
拟破坏土地利用现状及面积;
预测依据、预测方法和预测参数; 拟破坏土地类型、程度及面积; 土地破坏时序预测。
文本
图
拟破坏土地预测(露天开采)
依据: 工作线长度、年推进速度、土(岩)剥离—排 弃计划、剥采比、排土场设计参数及稳定性分 析、采坑相关参数及稳定性分析。
结果: 1.明确的预测方法、参数、依据和过程 2.符合要求的预测结果,主要包括: 分阶段的预测破坏预测依据:
资源赋存情况和开采工艺
采深、开采方式
计算区域的分区状况
倾角、下沉系数、主要影响角正切 水平移动系数、拐点偏移系数 开采影响传播角、工作面平均深度
对于已破坏、拟破坏的土地,确实不能复垦的,应当说明
原因。
服务年限
采矿类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的服务年限应当与采矿 许可证批准年限保持一致。其中,对于开采年限超 过30年的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应当以30年为标准,
考虑采区(盘区)或工作面的完整性,合理确定复
垦方案的服务年限,可以略高于或低于30年。
概念分析
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根据某种利用方式的特定要求, 确定最适合的土地利用方式,是 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 研究土地对某一现状用途或预定 用途的适宜程度,是指某块土地
确定破坏土地复垦后的利用方向, 即复垦模式的过程,从而为矿区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使
矿区用地结构更为合理,甚至优 于破坏前的土地利用状态。
不予通过的关键点
复垦目标
破坏预测
复垦标准和措施
复垦工作安排
复垦投资(静态/动态) 报告表与报告书
结
土地复垦费标准
一、土地复垦费的标准问题我们一直关心土地复垦费的标准问题。
单独选址项目的标准比较容易制订,而矿山的就很困难。
在组织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的过程中,部里对这个问题逐渐达成一种共识: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来确定一个实事求是的,能够复垦这块土地的标准。
不采取规定单位数量矿产收费标准的方式,因为那样我们忽略了的时间价值。
即使能达到现在的要求,也达不到将来的要求。
所以我们在方案评审中,不仅要考虑现势性,还要考虑时间价值;真正的满足土地复垦的要求,满足资金的需求。
二、土地复垦方案的特殊性从破坏前,到复垦后,破坏者与被破坏者之间的利益调整贯穿于整个复垦的过程中。
为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土地复垦标准与用途的确定,必须征求土地权利人的意见。
国外早就有这种提法,89年的《土地复垦规定》也借鉴了这些思路。
这是土地复垦方案的独到之处,也是环境方案不能取代土地复垦方案的根本原因。
三、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标准部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的通过率不高。
我们主要看方案是否具备指导意义,如果没有指导意义,还让它通过了、拿了证、批了地,人家会说我们设置了这个权力,却没有行使好这个权力。
所以,我们要严格把关。
为此,我们也出了评审要点。
土地复垦方案有三点是必须做到的,否则无法通过部里评审。
第一点是目标与任务的确定,是不是符合实际,是不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不是征求了原土地权利人的意见。
目标任务不明确,方案就没有意义。
第二点是复垦的资金投资是否足够。
对资金审查的重点不在于是否符合以前标准的规定,不在于是按每平方米20元出钱,还是30元出钱;而是你是否拿出足够的资金,来实现土地复垦的目的。
因此目标与资金是最重要的两点,如果不达标,不会通过评审。
下面举两个例子:山东一个改扩建项目只考虑改扩建部分土地复垦任务,没考虑以前建设部分,目标与任务没有明确,所以没有通过评审。
一个西藏铜矿的土地复垦方案编的很好,但是资金运算没有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不满足资金充足的要求,因此也没有通过。
土地复垦审查要点
土地复垦审查要点审查要点一、服务年限的确定以采矿许可证年限为参考,开采年限低于30年的,按照实际服务年限编制本方案;开采年限高于30年的,重点对30年内涉及破坏的土地进行预测和复垦,但是要以盘区或采区为标准保证开采的完整性,可以略低于或高于30年。
复垦服务年限=采矿证年限内完整盘区或工作面年限+破坏稳定后复垦工程年限+复垦后林木草地管护年限(3年)+建设期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及采矿工艺流程1、明确阐述矿种、生产开采方式、矿区范围、用地规模及土地权属性质等有关指标2、重点说明对土地复垦目标有直接影响的因素,如土壤、植被等,最好附图3、重点说明破坏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地类、数量、质量)、权属性质(明确各权属单位的不同地类面积(详至二级地类),权属应落实到行政村)等情况,附典型地类图片4、阐明破坏土地的时序及破坏方式的工艺流程,附流程图。
说明项目开采方式、工艺流程、采区划分、工作面分布等情况。
可附盘区开采接续表或预测开采破坏土地时段划分表。
总之,现状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
按照国土部门或最新的分类标准,明确至二级地类及面积;(2)权属状况。
要求明确各权属单位的不同地类面积(详至二级地类),权属应落实到行政村。
(3)明确用地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永久性建设用地面积(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矿区面积、征地面积。
(4)土壤情况。
结合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对土壤类型、质地、土层厚度、土壤剖面组成、土壤理化性质(pH值、有机质含量、全氮、全磷)等内容进行说明。
(5)植被情况。
包括植被类型、生长状况(覆盖率、郁闭度)等。
(6)耕地情况:农作物类型、产量;相关的水利设施及分布。
特别是基本农田情况介绍。
(7)附上地形地貌、典型地类、土壤剖面的照片。
三、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1、改扩建项目是否有已破坏土地;是否说明已破坏土地范围、破坏类型、地类、面积和破坏程度等,对已破坏土地是否采取复垦措施等内容应有介绍。
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
2014年《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试行)1.本标准编制依据为:国土资发[2006]225号、[2007]81号文件和黔国土资发[2007]23号、黔国土资发[2007]79号文件。
2.本标准供《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评审专家用于评价《方案》基本指标的准确性、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指标以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3.本标准仅对《方案》评审中重点的内容予以说明。
《方案报告书》的具体内容、格式按国土资发[2007]81号文附件一《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以下简称《〈报告书〉格式》)执行。
4.本标准适用于由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的《方案》评审。
5.“总则”5.1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提出生产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土地复垦责任和义务,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计划;目的是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或申请采矿权等提供必备报件。
5.2 “目标”。
目标的提出,要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充分分析复垦区域的破坏情况,明确提出所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的破坏面积、土地复垦面积(包括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复垦率(实施复垦面积/复垦区总面积×100%)和其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相关量化指标。
5.3 “服务年限”。
根据建设项目和生产项目的施工工序或生产工艺流程对破坏土地的影响,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生产年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或剩余年限等因素确定《方案》服务年限。
《方案》的服务年限应与复垦工作计划相衔接。
6.“项目概况”6.1 “项目简介”。
按《〈报告书〉格式》要求明确区分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在充分调查、分析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区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报告书〉格式》所要求的各项主要内容,准确区分和说明矿区范围、建设范围、用地规模、实施复垦的范围(建设项目分临时性和永久性)、土地权属关系等。
湖南2014复垦培训—9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点(预算类)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评审要点〔预算类〕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江辉一、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是指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和一定的方法,对建立项目的投资额〔包括工程造价和流动资金〕进展的估计。
投资估算总额是指从筹建、施工直至建成投产的全部建立费用,其包括的容应视项目的性质和围而定。
投资估算作用有:1﹑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合理确定项目投资的根底。
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之一,并对项目的规划,规模起参考作用,从经济上判断项目是否应列入投资计划。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正确评价建立项目投资合理性,分析投资效益,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根底。
当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之后,其投资估算额就作为建立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3﹑项目投资估算对工程设计概算起控制作用,它为设计提供了经济依据和投资限额,设计概算不得突破批准的投资估算额。
投资估算一经确定,即成为限额设计的依据,用以对各设计专业实行投资切块分配,作为控制和指导设计的尺度或标准;4﹑项目投资估算是进展工程设计招标,优选设计方案的依据。
5﹑项目投资估算可作为项目资金筹措与制订建立贷款计划的依据,建立单位可根据批准的投资估算额进展资金筹措向银行申请贷款。
投资估算贯穿于整个建立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之中,投资决策过程可划分为项目的投资时机研究或项目建立书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与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因此投资估算工作也分为相应三个阶段。
不同阶段所具备的条件和掌握的资料不同,对投资估算的要求也各不一样,因而投资估算的准确程度在不同阶段也不同,进而每个阶段投资估算所起的作用也不同。
〔一〕投资时机研究或项目建立书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选择有利的投资时机,明确投资方向,提出概略的项目投资建议,并编制项目建议书。
该阶段工作比拟粗略,投资额的估计一般是通过与已建类似项目的比照得来的,因而投资估算的误差率可在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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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试行)1.本标准编制依据为:国土资发[2006]225号、[2007]81号文件和黔国土资发[2007]23号、黔国土资发[2007]79号文件。
2.本标准供《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评审专家用于评价《方案》基本指标的准确性、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指标以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3.本标准仅对《方案》评审中重点的内容予以说明。
《方案报告书》的具体内容、格式按国土资发[2007]81号文附件一《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以下简称《〈报告书〉格式》)执行。
4.本标准适用于由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的《方案》评审。
5.“总则”5.1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提出生产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土地复垦责任和义务,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计划;目的是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或申请采矿权等提供必备报件。
5.2 “目标”。
目标的提出,要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充分分析复垦区域的破坏情况,明确提出所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的破坏面积、土地复垦面积(包括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复垦率(实施复垦面积/复垦区总面积×100%)和其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相关量化指标。
5.3 “服务年限”。
根据建设项目和生产项目的施工工序或生产工艺流程对破坏土地的影响,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生产年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或剩余年限等因素确定《方案》服务年限。
《方案》的服务年限应与复垦工作计划相衔接。
6.“项目概况”6.1 “项目简介”。
按《〈报告书〉格式》要求明确区分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在充分调查、分析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区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报告书〉格式》所要求的各项主要内容,准确区分和说明矿区范围、建设范围、用地规模、实施复垦的范围(建设项目分临时性和永久性)、土地权属关系等。
6.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本节为简述内容:线性工程建设项目简要说明所跨县(市、区)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等基本情况;生产项目主要针对所涉及的乡(镇)或村与土地复垦方案有关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6.3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类型按《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进行列表统计,分别按生产建设项目范围、复垦区域范围进行统计,重点说明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农作物及生产情况等;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数据应采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耕地面积要求统计到三级地类,其他地类面积统计到二级类。
6.4 “生产工艺流程”。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生产或施工方式,主要针对土地可能造成破坏的各个环节、顺序及具体方式等进行说明,说明的内容要能满足已破坏土地现状和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
开采矿产资源的生产项目,还应说明生产工艺流程、资源赋存形式与分布状况。
7.“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7.1 “已破坏土地现状”。
按《〈报告书〉格式》的要求分别说明已开工项目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并提供能全面反映已破坏土地的影像或图片资料。
7.2 “拟破坏土地预测”。
对拟破坏土地要结合项目的生产(建设)情况进行预测,预测方法应根据建设项目施工工序、生产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各破坏环节等,进行客观、合理的预测,预测结果符合实际和相关技术规范。
生产项目要重点通过实地调查并结合项目地质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测算不同时段或区段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等;对存在污染可能的生产项目,应通过实地调查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说明污染土地的主要方式,测算破坏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
提供能清晰反映拟破坏区域的影像或图片资料。
7.3 已破坏及拟破坏土地范围、地类等应与《破坏土地现状及预测分析图》一致,破坏类型及面积应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一致。
7.4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7.4.1 对已破坏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要在充分考虑复垦区域气香、土壤、水文、地质、地貌等自然因素的情况下,重点应结合土地破坏的类型、方式、程度等因素对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
对污染的土地,根据《农、林、牧生产用地污染控制指标》的要求,并参考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确定复垦后土地利用方向。
7.4.2 根据复垦区实际情况,原则要求提出两个以上复垦方案,对各方案的技术路线、方法分别进行阐述,通过综合类比分析比较,确定复垦最适方案。
在对破坏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对复垦区域的可利用资源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分析,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原则,确定复垦后土地利用类型。
对破坏前原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的,原则要求复垦为耕地,不能恢复为耕地的,须提供充分的说明理由;对拟破坏但尚未破坏的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的,要求采取表土剥离、保存等工程技术措施,项目工程完成后须恢复为耕地;对破坏前原土地利用现状为非耕地的,但复垦区域周围3公里内有客土源保障且交通较方便、自然坡度在20度以下、没有污染源的,应恢复为耕地,不能恢复为耕地的,应提供充分的说明理由。
7.5 “复垦标准”。
指复垦对象的建设标准,要根据复垦后的土地利用类型,确定复垦标准。
对确定复垦为耕地的,耕地标准及其配套的水利、道路等工程建设标准应执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复垦为其他土地利用类型的,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
8.“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方案》中应针对已建项目、拟建项目情况,分别提出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对已破坏的土地,要结合造成破坏土地的类型,提出复垦措施;对拟破坏的土地,要结合生产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土地破坏的类型,提出预防土地破坏的对策和措施。
9.“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
工程设计应按照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和标准,合理布置各项工程内容,确定土地平整、灌溉排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他工程的设计方案,并测算其工程量。
设计方案按主体工程可研阶段所要求的深度编制。
10.“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
根据工程设计及工程量,采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编制。
在编制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时,按现行价格估(概)算。
人工费单价、材料费单价应采用相关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
《方案》报告书中需要明确:“复垦工程投资规模按《方案》实施时的实际价格水平调整确定”。
11.“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严格按照“边破坏,边复垦”的原则,确定各个时段、区段的复垦目标、任务、计划及资金安排等,确保复垦工作与项目生产、建设同步进行。
为明确各阶段复垦工作任务,便于县级国土资源局监督检查,应严格按《〈报告书〉格式》的要求“对生产年限超过5年的生产项目,原则上以5年为一个复垦工作阶段”“单独选址的线性工程建设项目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区段说明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计划和投资安排等。
”12.“保障措施”12.1 简述生产建设单位为落实和完成《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任务所应采取的组织管理、技术、资金等保障措施。
12.2 对《方案》中可能存在的土地破坏现象而又难以准确预测破坏面积的,应在技术、资金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13.“成果要求”13.1 《方案》成果应做到文、图、表一致。
重点是已破坏和拟破坏土地类型、范围、面积及实施复垦后的土地类型、范围、面积要保持关联性。
13.2 图件要严格按照制图规范的要求进行制作,图幅整饰及图上要素应完整、规范;复垦规划图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制作;图件比例尺应按照《〈报告书〉格式》要求执行,比例不小于1/10000。
13.3 《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生产建设项目动工或对项目区土地造成破坏前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图,图件应由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局提供。
若局部需复印、放大的,需标注图幅名称、图幅号、比例尺、变更时间、坐标等基本要素;已动工和已对土地利用现状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还需要提供《已破坏土地现状及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图》。
13.4 《已破坏土地现状及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图》应清晰反映并能区分已破坏土地现状及预测破坏土地状况。
编制单位也可将《已破坏土地现状及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图》分解为《已破坏土地现状图》和《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图》。
《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已破坏土地现状图》均应由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局加盖公章。
13.5,《方案》应征求复垦区域所涉及土地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对本方案的意见。
13.6 《方案》附件资料中还应提供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局对《方案》所涉及的矿区范围或建设范围、用地规模、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及其面积、复垦范围、土地权属、已破坏土地面积及其地类、破坏程度等基本情况准确性、真实性的初审意见,并审核复垦后的土地利用方向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见附件1)。
14.《方案》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以专家评分为评判依据,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原则通过、不通过。
具体评判标准按《<土地复垦方案>评分表》执行。
《方案》专家评定分值在90分以上的,《方案》通过评审;专家评定分值在70~90分之间的,《方案》为原则通过评审,但需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方案》专家评定分值低于70分的,《方案》不通过,退回重新编制。
《方案》经专家打分评审后,超过半数以上专家同意通过的,《方案》通过评审;半数以上专家不同意通过的,《方案》不通过,退回重新编制;经专家议决,《方案》基本可行,但需按专家意见作修改、完善的,《方案》评判为原则通过。
当参会专家人数为偶数,不能判定评审结论时,以专家组组长的意见为结论。
15.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