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命名第三批大连市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学校的决定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命名第三批大连市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学
校的决定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大教[2014]6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01.24
【实施日期】2014.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命名第三批大连市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学校的决定
(大教[2014]6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所属各普通高中,各民办高中:为了贯彻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教〔2011〕1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特色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市教育局组织了第三批大连市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学校评选。依据《大连市特色普通高中评估考核办法及标准》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