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13-5直接证明间接证明
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课程教案
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课程教案第一章:引言1.1 课程目标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理解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基本概念,掌握它们的应用方法,并能够灵活运用这两种证明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1.2 课程内容本章将介绍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定义、分类和基本方法。
1.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相关概念和方法。
第二章:直接证明2.1 定义和分类2.1.1 直接证明的定义直接证明是通过逻辑推理,直接从已知事实或前提出发,推导出要证明的结论。
2.1.2 直接证明的分类(1)直接逻辑推理:根据已知事实或前提,直接推导出结论。
(2)数学归纳法:先证明基本情况,再证明归纳步骤。
2.2 基本方法2.2.1 演绎法从一般到特殊的证明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导出特殊情况下的结论。
2.2.2 归纳法从特殊到一般的证明方法,即先证明特殊情况,再推导出一般结论。
第三章:间接证明3.1 定义和分类3.1.1 间接证明的定义间接证明是通过证明相反命题的假性,从而证明原命题的真性。
3.1.2 间接证明的分类(1)反证法:假设相反命题为真,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矛盾,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
(2)归谬法:假设相反命题为真,推导出明显错误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
3.2 基本方法3.2.1 反证法假设相反命题为真,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矛盾,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
3.2.2 归谬法假设相反命题为真,推导出明显错误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为真。
第四章:证明的辅助方法4.1 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是一种包含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方法,先证明基本情况,再证明归纳步骤。
4.2 逆否命题法将原命题的逆否命题作为证明对象,先证明逆否命题,再根据逆否命题与原命题的等价性得出原命题的证明。
第五章:练习与案例分析5.1 练习题设计一些有关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练习题,帮助学生巩固所学内容。
5.2 案例分析分析一些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方法解决问题。
数学证明中的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数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其核心在于推理与证明。
在进行数学证明时,有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两种方法。
直接证明是通过逻辑推理直接得出结论,而间接证明则是通过反证法或者归谬法,通过推翻事实的否定来得出结论。
本文将分别介绍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并分析它们在数学证明中的应用。
首先,我们来讨论直接证明。
直接证明是最常见、最直接的证明方法。
其核心思想是根据已知条件和数学定理,一步一步地推导出结论。
直接证明通常包括假设、推理和结论三个步骤。
首先,我们根据题目给出的条件假设一些前提条件,然后利用已知的定理和公理进行推理,最后根据这些推理得出结论。
直接证明的优点是逻辑性强、直观明了,容易让读者明白推理的过程。
此外,对于一些简单的数学问题,直接证明能够很快得出结论,省去了许多繁琐的步骤。
然而,直接证明的弊端是有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定理进行推理,或者推导过程中的中间步骤比较复杂。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就需要采用间接证明的方法。
其次,我们来讨论间接证明。
间接证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反证法,另一种是归谬法。
反证法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假设反命题的真假进行推导,如果得出一个恒真的结论,则原命题成立。
归谬法则是通过假设原命题为真进行推导,最后得出一个恒假的结论,从而推翻了原命题。
间接证明的优点是可以处理一些复杂的数学问题,特别是那些直接证明困难的问题。
间接证明可以通过假设反命题的真假或者假设原命题的真假,利用反证法或归谬法的推导过程将问题的复杂性降低,从而得出结论。
然而,间接证明的过程通常较为繁琐,需要较高的抽象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在实际的数学证明中,常常需要根据题目的要求和限制条件选择合适的证明方法。
有时,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和归纳总结出一些数量关系或性质,然后用直接证明进行推导。
而对于一些性质复杂的数学问题,我们可能需要采用间接证明的方法。
因此,掌握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技巧对于解决数学问题至关重要。
总之,数学证明中的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是两种常用的推理方法。
数学证明方法
数学证明方法数学是一门以推理、证明为核心的学科,证明是数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在数学中,证明是用来验证数学命题是否成立的过程,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和数学方法,我们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
本文将介绍数学证明的一些常用方法。
一、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最常用的证明方法之一。
它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列出假设和前提条件,然后逐步推导出结论。
在证明过程中,每一步的推导必须是合法的,且每一步的结果必须是已知的或者是由已知结论推导得出的。
最终,通过一系列合法的推导步骤,我们可以得出我们需要证明的结论。
例如,要证明一个数的平方大于等于零,可以采用直接证明法。
首先,我们假设这个数为x,那么我们有x^2 ≥ 0。
由数学性质可知,任何数的平方都大于等于零,因此结论成立。
二、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也称为反证法。
它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假设结论不成立,然后推导出与已知信息矛盾的结论,从而推翻原始的假设。
如果我们的推导过程是合法的,那么我们可以确定原始的假设是错误的,也就证明了我们的结论是正确的。
例如,要证明某个数是素数,可以采用间接证明法。
我们假设这个数不是素数,那么它一定可以被分解为两个较小的整数的乘积。
然而,通过进一步分解,我们最终可以得出这两个整数也可以被分解为更小的整数的乘积。
这将导致一个无限的分解过程,与素数定义相矛盾。
因此,我们的假设是错误的,该数是素数。
三、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常用于证明满足递归定义的数列、集合或结构的性质。
它包括两个步骤:基础步骤和归纳步骤。
首先,我们证明当n取某个特定的值时,命题成立,这称为基础步骤。
然后,我们假设当n为k时,命题成立,然后证明当n为k+1时,命题也成立,这称为归纳步骤。
通过这种递推的方式,我们可以证明对所有自然数n,命题都成立。
例如,要证明所有正整数的和公式,可以使用数学归纳法。
首先,当n=1时,根据公式,1的和为1,结论成立。
然后,假设当n=k时,公式成立。
那么当n=k+1时,根据公式,我们可以得到1+2+...+k+(k+1) = (k(k+1))/2 + (k+1) = (k+1)(k+2))/2。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第十二章
12.4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梳理自测 探究突破 巩固提升
考纲要求
-9-
4.命题“对于任意角 θ,cos4θ-sin4θ=cos 2θ”的证明:cos4θ-sin4θ=(cos2θsin2θ)(cos2θ+sin2θ)=cos2θ-sin2θ=cos 2θ 过程应用了( A.分析法 C.综合法、分析法综合应用 B.综合法 D.间接证明法 )
因为证明过程是“从左往右”,即由条件⇒结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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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答案
第十二章
12.4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梳理自测 探究突破 巩固提升
考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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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某种产品的两种原料相继提价,所以生产者决定对产品分两次提价, 现在有三种提价方案: 方案甲:第一次提价 p%,第二次提价 q%; 方案乙:第一次提价 q%,第二次提价 p%; 方案丙:第一次提价 A.甲
即证明 ( t an x1+t an x2) >t an 只需证明
1 2
������1 +������2 ������ +������ 1 sin������1 sin������2 ,只需证明 + >t an 1 2, 2 2 cos������1 cos������2 2
sin( ������1 +������2 ) sin( ������1 +������2 ) > . 2cos������1 cos������2 1+cos(������1 +������2 ) π 由于 x1,x2∈ 0, ,故 x1+x2∈( 0,π) . 2
梳理自测 探究突破 巩固提升
考纲要求
高中数学中常见的证明方法
高中数学中常见的证明方法一、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证明方法之一。
它通过对所要证明的命题进行逻辑推理和分析,直接给出证明的过程和结论。
要使用直接证明法,一般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步骤:1. 提出所要证明的命题:首先,明确所要证明的命题,即要证明的结论。
2. 建立前提条件:在进行证明前,需要明确前提条件,即已知条件或已知命题。
3. 逻辑推理:通过逻辑推理和分析,根据已知条件和逻辑关系,逐步推导出结论。
4. 结论:最后,根据已有的证明过程,给出结论。
二、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又称反证法,它是通过假设所要证明的命题不成立,然后推导出与已知事实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所要证明的命题是正确的。
间接证明法的一般步骤如下:1. 假设反命题:首先,假设所要证明的命题的反命题是正确的。
2. 推导过程:根据假设和已知条件,通过逻辑推理进行推导,尽可能多地得到信息。
3. 矛盾结论:最终推导出一个与已知事实矛盾的结论。
4. 否定假设:由于假设的反命题与已知事实矛盾,所以可以否定假设,即所要证明的命题是正确的。
间接证明法常用于证明一些数学定理、存在性证明和最大最小值的存在性等问题。
三、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是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特别适用于证明一类命题或定理,如整数性质、等差数列的性质等。
它基于两个基本步骤:基本情况的验证和归纳假设的使用。
数学归纳法的一般步骤如下:1. 基本情况的验证:首先,验证当命题成立的最小情况,通常是n=1或n=0的情况。
2. 归纳假设的使用:假设当n=k时命题成立,即假设命题对于某个特定的正整数k是成立的。
3. 归纳步骤的推理:在归纳假设的基础上进行推理和分析,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4. 归纳法的结论:根据归纳步骤的推理和基本情况的验证,可以得出结论,即所要证明的命题对于所有正整数都成立。
数学归纳法在数学推理和定理证明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尤其适用于证明具有递推性质的命题。
四、逆否命题证明法逆否命题证明法是通过对命题的逆否命题进行证明,从而间接地证明所要证明的命题。
高中数学推理证明题的常用证明方法及实例解析
高中数学推理证明题的常用证明方法及实例解析在高中数学中,推理证明题是一种常见的题型,要求学生运用已知的条件和基本的数学知识,通过逻辑推理和证明方法来得出结论。
这类题目不仅考察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还培养了学生的逻辑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证明方法,并通过具体的题目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方法。
一、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最常见的证明方法之一,它通过逻辑推理和运用已知条件来得出结论。
具体步骤如下:1. 首先,我们要明确问题的要求,即要证明的结论是什么。
2. 其次,我们要分析已知条件,找到与结论相关的条件和信息。
3. 然后,我们要根据已知条件和结论,通过逻辑推理和数学运算,一步一步地推导出结论。
4. 最后,我们要对证明过程进行总结,确保每一步的推理都是合理的,并且符合数学规律。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直接证明法的应用。
【例题】已知:直角三角形ABC中,∠B=90°,AB=BC。
证明:∠ABC=45°。
【解析】根据已知条件,我们可以得到∠B=90°和AB=BC。
接下来,我们通过直接证明法来证明∠ABC=45°。
由于∠B=90°,所以∠ABC+∠BCA=90°。
(三角形内角和定理)又因为AB=BC,所以∠BCA=∠ABC。
(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将上述两个等式带入∠ABC+∠BCA=90°中,得到∠ABC+∠ABC=90°。
化简得到2∠ABC=90°,即∠ABC=45°。
因此,我们通过直接证明法证明了∠ABC=45°。
二、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是一种通过反证法来证明结论的方法。
它假设结论不成立,然后通过逻辑推理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反驳了假设,证明了结论的正确性。
具体步骤如下:1. 首先,我们要明确问题的要求,即要证明的结论是什么。
2. 其次,我们要假设结论不成立,即假设反面命题成立。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_知识讲解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要点梳理】要点一:直接证明直接证明最常见的两种方法是综合法和分析法,它们是思维方向相反的两种不同的推理方法. 综合法定义:一般地,从命题的已知条件出发,利用定义、公理、定理及运算法则,经过演绎推理,一步步地接近要证明的结论,直到完成命题的证明,我们把这种思维方法叫做综合法.... 基本思路:执因索果综合法又叫“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它是由已知走向求证,即从数学题的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后导出待证结论或需求的问题.综合法这种由因导果的证明方法,其逻辑依据是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方法.综合法的思维框图:用P 表示已知条件,Q 表示要证明的结论,123...i Q i n =(,,,,)为已知的定义、定理、公理等,则综合法可用框图表示为: 11223...n P Q Q Q Q Q Q Q ⇒→⇒→⇒→→⇒(已知) (逐步推导结论成立的必要条件) (结论)要点诠释(1)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出“未知”,由因导果,其逐步推理实际上是寻找它的必要条件;(2)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证明步骤严谨,逐层递进,步步为营,条理清晰,形式简洁,宜于表达推理的思维轨迹;(3)因用综合法证明命题“若A 则D ”的思考过程可表示为:故要从A 推理到D ,由A 推演出的中间结论未必唯一,如B 、B 1、B 2等,可由B 、B 1、B 2进一步推演出的中间结论则可能更多,如C 、C 1、C 2、C 3、C 4等等.所以如何找到“切入点”和有效的推理途径是有效利用综合法证明问题的“瓶颈”.综合法证明不等式时常用的不等式(1)a 2+b 2≥2ab (当且仅当a =b 时取“=”号);(2)2a b +≥a ,b ∈R*,当且仅当a =b 时取“=”号); (3)a 2≥0,|a |≥0,(a -b )2≥0;(4)2b a a b +≥(a ,b 同号);2b a a b+≤-(a ,b 异号); (5)a ,b ∈R ,2221()2a b a b +≥+, (6)不等式的性质定理1 对称性:a >b ⇔b <a .定理2 传递性:a b a c b c >⎫⇒>⎬>⎭. 定理3 加法性质:a b a c b c c R >⎫⇒+>+⎬∈⎭. 推论 a b a c b d c d >⎫⇒+>+⎬>⎭. 定理4 乘法性质:0a b ac bc c >⎫⇒>⎬>⎭. 推论1 00a b ac bc c d >>⎫⇒>⎬>>⎭. 推论2 0*n n a b a b n N >>⎫⇒>⎬∈⎭.定理5 开方性质:0*a b n N >>⎫⇒>⎬∈⎭ 分析法定义一般地,从需要证明的命题出发,分析使这个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逐步寻找使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所寻求的充分条件显然成立(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或由已知证明成立,从而确定所证的命题成立的一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基本思路:执果索因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它是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分析使之成立的条件,即寻求使每一步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分析法这种执果索因的证明方法,其逻辑依据是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方法.分析法的思维框图:用123i P i =L (,,,)表示已知条件和已有的定义、公理、公式、定理等,Q 所要证明的结论,则用分析法证明可用框图表示为: 11223...Q P P P P P ⇐→⇐→⇐→→得到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结论) (逐步寻找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 (已知)格式:要证……,只需证……,只需证……,因为……成立,所以原不等式得证.要点诠释:(1)分析法是综合法的逆过程,即从“未知”看“需知”,执果索因,逐步靠拢“已知”,其逐步推理,实际上是寻找它的充分条件.(2)由于分析法是逆推证明,故在利用分析法证明时应注意逻辑性与规范性,即分析法有独特的表述.综合法与分析法的横向联系(1) 综合法是把整个不等式看做一个整体,通过对欲证不等式的分析、观察,选择恰当不等式作为证题的出发点,其难点在于到底从哪个不等式出发合适,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熟悉、正确运用作为定理性质的不等式,还要注意这些不等式进行恰当变形后的利用.分析法的优点是利于思考,因为它方向明确,思路自然,易于掌握,而综合法的优点是宜于表述,条理清晰,形式简洁.我们在证明不等式时,常用分析法寻找解题思路,即从结论出发,逐步缩小范围,进而确定我们所需要的“因”,再用综合法有条理地表述证题过程.分析法一般用于综合法难以实施的时候.(2)有不等式的证明,需要把综合法和分析法联合起来使用:根据条件的结构特点去转化结论,得到中间结论Q ;根据结论的结构特点去转化条件,得到中间结论P .若由P 可以推出Q 成立,就可以证明结论成立,这种边分析边综合的证明方法,称之为分析综合法,或称“两头挤法”.分析综合法充分表明分析与综合之间互为前提、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辩证统一关系,分析的终点是综合的起点,综合的终点又成为进一步分析的起点.命题“若P 则Q ”的推演过程可表示为:要点二:间接证明 间接证明不是从正面确定命题的真实性,而是证明它的反面为假,或改证它的等价命题为真,间接地达到目的,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定义:一般地,首先假设要证明的命题结论不正确,即结论的反面成立,然后利用公理,已知的定义、定理,命题的条件逐步分析,得到和命题的条件或公理、定理、定义及明显成立的事实等矛盾的结论,以此说明假设的结论不成立,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反证法的基本思路:假设——矛盾——肯定①分清命题的条件和结论.②做出与命题结论相矛盾的假设.③由假设出发,结合已知条件,应用演绎推理方法,推出矛盾的结果.④断定产生矛盾结果的原因,在于开始所做的假定不真,于是原结论成立,从而间接地证明原命题为真.反证法的格式:用反证法证明命题“若p则q”时,它的全部过程和逻辑根据可以表示如下:要点诠释:(1)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是先假设要证的命题不成立,即结论的反面成立,在已知条件和“假设”这个新条件下,通过逻辑推理,得出与定义、公理、定理、已知条件、临时假设等相矛盾的结论,从而判定结论的反面不能成立,即证明了命题的结论一定是正确的.(2) 反证法的优点:对原结论否定的假定的提出,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已知条件.反证法的一般步骤:(1)反设: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不成立,假设结论的反面成立;(2)归谬:由“反设”出发,通过正确的推理,导出矛盾——与已知条件、已知的公理、定义、定理、反设及明显的事实矛盾或自相矛盾;(3)结论:因为推理正确,产生矛盾的原因在于“反设”的谬误,既然结论的反面不成立,从而肯定了结论成立.要点诠释:(1)结论的反面即结论的否定,要特别注意:“都是”的反面为“不都是”,即“至少有一个不是”,不是“都不是”;“都有”的反面为“不都有”,即“至少有一个没有”,不是“都没有”;“都不是”的反面是“部分是或全部是”,即“至少有一个是”,不是“都是”;“都没有”的反面为“部分有或全部有”,即“至少有一个有”,不是“都有”(2)归谬的主要类型:①与已知条件矛盾;②与假设矛盾(自相矛盾);③与定义、定理、公理、事实矛盾.宜用反证法证明的题型:①要证的结论与条件之间的联系不明显,直接由条件推出结论的线索不够清晰;比如“存在性问题、唯一性问题”等;②如果从正面证明,需要分成多种情形进行分类讨论,而从反面进行证明,只要研究一种或很少的几种情形.比如带有“至少有一个”或“至多有一个”等字样的数学问题.要点诠释:反证法体现出正难则反的思维策略(补集的思想)和以退为进的思维策略,故在解决某些正面思考难度较大和探索型命题时,有独特的效果.【典型例题】【高清课堂:例题1】类型一:综合法证明例1.求证:a4+b4+c4≥abc(a+b+c).【证明】∵a4+b4≥2a2b2,b4+c4≥2b2c2,c4+a4≥2c2a2,∴(a4+b4)+(b4+c4)+(c4+a4)≥2(a2b2+b2c2+c2a2),又∵a2b2+b2c2≥2ab2c,b2c2+c2a2≥2abc2,a2b2+c2a2≥2a2bc,∴2(a2b2+b2c2+c2a2)≥2abc(a+b+c).∴2(a4+b4+c4)≥2abc(a+b+c),即a4+b4+c4≥abc(a+b+c).【总结升华】利用综合法时,从已知出发,进行运算和推理得到要证明的结论,并且在用均值定理证明不等式时,一要注意均值定理运用的条件,二要运用定理对式子作适当的变形,把式分成若干部分,对每部分运用均值定理后,再把它们相加或相减.举一反三:【变式1】已知a,b是正数,且a+b=1,求证:114a b+≥.【证明】证法一:∵a,b∈R,且a+b=1,∴2a b ab +≥,∴12ab ≤, ∴1114a b a b ab ab++==≥. 证法二:∵a ,b ∈R +,∴20a b ab +=>,11120a b ab +≥>, ∴11()4a b a b ⎛⎫++≥ ⎪⎝⎭. 又a +b =1,∴114a b+≥. 证法三:1111224a b a b b a a b a b a b a b b a+++=+=+++≥+⋅=. 当且仅当a =b 时,取“=”号.【变式2】求证:5321232log 19log 19log 19++<. 【证明】待证不等式的左端是3个数和的形式,右端是一常数的形式,而左端3个分母的真数相同,由此可联想到公式,1log log a b b a =转化成能直接利用对数的运算性质进行化简的形式. ∵ 1log log a b b a =, ∴左边∵, ∴5321232log 19log 19log 19++<. 例2.已知数列{a n }中,S n 是它的前n 项和,并且S n +1=4a n +2(n =1,2,…),a 1=1.(1)设b n =a n +1-2a n (n =1,2,…),求证:数列{b n }是等比数列.(2)设2n n na c =(n =1,2,…), 求证:数列{c n }是等差数列. 【证明】(1)∵S n +1=4a n +2,∴S n +2=4a n +1+2,两式相减,得S n +2―S n +1=4a n +1―4a n (n =1,2,3,…),即a n +2=4a n +1―4a n ,变形得a n +2―2a n +1=2(a n +1―2a n ).∵b n =a n +1-2a n (n =1,2,…),∴b n +1=2b n (n =1,2,…).由此可知,数列{b n }是公比为2的等比数列.由S 2=a 1+a 2=4a 1+2,a 1=1,得a 2=5,b 1=a 2―2a 1=3.故b n =3·2n ―1.(2)∵2n n n a c =(n =1,2,…) ∴11111122222n n n n n n n n n n n a a a a b c c ++++++--=-== 将b n =3·2n -1代入,得134n n c c +-=(n =1,2,…). 由此可知,数列{c n }是公差34d =的等差数列,它的首项11122a c ==,故3144n c n =-. 【总结升华】本题从已知条件入手,分析数列间的相互关系,合理实现了数列间的转化,从而使问题获解,综合法是直接证明中最常用的证明方法.举一反三:【变式1】已知数列{}n a 满足15a =, 25a =,116(2)n n n a a a n +-=+≥.求证:{}12n n a a ++是等比数列;【证明】 由a n +1=a n +6a n -1,a n +1+2a n =3(a n +2a n -1) (n ≥2),∵a 1=5,a 2=5∴a 2+2a 1=15,故数列{a n +1+2a n }是以15为首项,3为公比的等比数列.【变式2】在△ABC 中,若a 2=b (b +c ),求证:A =2B .【证明】∵a 2=b (b +c ),222222()cos 22b c a b c b bc A bc bc+-+-+==, 又222222222()22cos 2cos 12121222()2a c b b c b c b bc c b B B ac a b b c b ⎛⎫+-++---⎛⎫=-=-=-== ⎪ ⎪+⎝⎭⎝⎭,∴cos A =cos2B .又A 、B 是三角形的内角,故A =2B .例3.如图所示,在四棱锥P —ABCD 中,底面ABCD 是正方形,侧棱PD ⊥底面ABCD ,PD =DC ,E 是PC 的中点,作EF ⊥PB 交PB 于点F .求证:(1)P A ∥平面EDB ;(2)PB ⊥平面EFD .【证明】(1)连结AC 交BD 于O ,连结E O .∵底面ABCD 是正方形,∴点O 是AC 的中点,在△P AC 中,E O 是中位线,∴P A ∥E O .而E O ⊂平面EDB 且P A ⊄平面EDB ,∴P A ∥平面EDB .(2)PD ⊥底面ABCD 且DC ⊂底面ABCD ,∴PD ⊥DC .由PD =DC ,可知△PDC 是等腰直角三角形,而DE 是斜边PC 上的中线,∴DE ⊥PC .①同样由PD ⊥底面ABCD ,得PD ⊥BC .∵底面ABCD是正方形,∴DC⊥BC,∴BC⊥平面PDC.而DE⊂平面PDC,∴BC⊥DE.②由①和②推得DE⊥平面PBC.而PB⊂平面PBC,∴DE⊥PB.又EF⊥PB且DE∩EF=E,∴PB⊥平面EFD.【总结升华】利用综合法证明立体几何中线线、线面和面面关系的关键在于熟练地运用判定定理和性质定理.举一反三:【变式1】如图,设在四面体PABC中,90ABC∠=o,PA PB PC==,D是AC的中点.求证:PD垂直于ABC∆所在的平面.【证明】连PD、BD因为BD是Rt ABC∆斜边上的中线,所以DA DC DB==又因为PA PB PC==,而PD是PAD∆、PBD∆、PCD∆的公共边,所以PAD∆≅PBD PCD∆≅∆于是PDA PDB PDC∠=∠=∠,而90PDA PDC∠=∠=o,因此90PDB∠=o∴PD AC⊥,PD BD⊥由此可知PD垂直于ABC∆所在的平面.【变式2】如图所示,在四棱锥S—ABCD中,底面ABCD是正方形,SA平面ABCD,且SA=AB,点E为AB的中点,点F为SC的中点.求证:(1)EF⊥CD;(2)平面SCD⊥平面SCE.【证明】(1)∵SA⊥平面ABCD,F为SC的中点,∴AF为Rt△SAC斜边SC上的中线.∴12AF SC=.又∵四边形ABCD是正方形,∴CB⊥AB.而由SA ⊥平面ABCD ,得CB ⊥SA ,∴CB ⊥平面SAB .又∵SB ⊂平面SAB ,∴CB ⊥SB .∴BF 为Rt △SBC 的斜边SC 上的中线,∴12BF SC =. ∴AF =BF ,∴△AFB 为等腰三角形.又E 为AB 的中点,∴EF ⊥AB .又CD ∥AB ,∴EF ⊥CD .(2)由已知易得Rt △SAE ≌Rt △CBE ,SE =EC ,即△SEC 是等腰三角形,∴EF ⊥SC .又∵EF ⊥CD 且SC ∩CD =C ,∴EF ⊥平面SCD .又EF ⊂平面SCE ,∴平面SCD ⊥平面SCE .类型二:分析法证明例4. 设0a >、0b >,且a b ≠,用分析法证明:3322a b a b ab ++>.【证明】要证3322a b a b ab +>+成立,只需证33220a b a b ab +--> 成立,即证22()()0a a b b b a -+->成立,即证22()()0a b a b -->成立,也就是要证2()()0a b a b +->成立,因为0a >、0b >,且a b ≠,所以2()()0a b a b +->显然成立,由此原不等式得证.【总结升华】1.在证明过程中,若使用综合法出现困难时,应及时调整思路,分析一下要证明结论成立需要怎样的充分条件是明智之举.从结论出发,结合已知条件,逐步反推,寻找使当前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的方法.2. 用分析法证明问题时,一定要恰当地用好“要证”“只需证”“即证”“也即证”等词语.举一反三:【变式1】设a ,b ,c ,d ∈R ,求证:ac bc +≤【证明】当ac +bc ≤0时,不等式显然成立.当ac +b d >0时,要证明ac bd +只需证明(ac +b d)2≤(a 2+b 2)(c 2+d 2),即证明a 2c 2+2abc d+b 2d 2≤a 2c 2+a 2d 2+b 2c 2+b 2d 2,只需证明2abc d≤a 2d 2+b 2c 2,只需证明(a d -bc )2≥0. 而上式成立,∴2222ac bd a b c d +≤+⋅+成立. 【变式2】求证:123(3)a a a a a --<---≥【证明】分析法: 要证123(3)a a a a a --<---≥成立, 只需证明321(3)a a a a a +-<-+-≥, 两边平方得232(3)232(2)(1)a a a a a a -+-<-+--(3)a ≥, 所以只需证明(3)(2)(1)a a a a -<--(3)a ≥, 两边平方得22332a a a a -<-+,即02<,∵02<恒成立,∴原不等式得证.【变式3】用分析法证明:若a >0,则212122-+≥-+a a a a . 【证明】要证212122-+≥-+a a a a , 只需证212122++≥++aa a a . ∵a >0,∴两边均大于零,因此只需证2222)21()21(++≥++a a a a 只需证)1(222211441222222a a a a a a a a +++++≥++++, 只需证)1(22122a a a a +≥+,只需证)21(2112222++≥+a a a a , 即证2122≥+a a ,它显然成立.∴原不等式成立.例5. 若a ,b ,c 是不全相等的正数,求证:lg2b a ++ lg 2c b ++ lg 2a c +>lg a +lg b +lg c . 【证明】要证lg 2b a ++ lg 2c b ++ lg 2a c +>lg a +lg b +lg c , 只需证lg 2b a +·2c b +·2a c +>lg (a ·b ·c ), 只需证2b a +·2c b +·2a c +>abc . 但是,2b a +0>≥ab ,2c b +0>≥bc ,2a c +0>≥ac .且上述三式中的等号不全成立,所以,2b a +·2c b +·2a c +>abc . 因此lg 2b a ++ lg 2c b ++ lg 2a c +>lg a +lg b +lg c . 【总结升华】这个证明中的前半部分用的是分析法,后半部分用的是综合法.在实际证题过程中,分析法与综合法是统一运用的,把分析法和综合法孤立起来运用是脱离实际的.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没有综合也没有分析.问题仅在于,在构建命题的证明路径时,有时分析法居主导地位,综合法伴随着它;有时却刚刚相反,是综合法导主导地位,而分析法伴随着它.举一反三:【变式1】设a 、b 是两个正实数,且a ≠b ,求证:3a +3b >22ab b a +【证明】证明一:(分析法)要证3a +3b >22ab b a +成立,只需证(a +b )( 2a -ab +2b )>ab (a +b )成立,即需证2a -ab +2b >ab 成立.(∵a +b >0)只需证2a -2ab +2b >0成立,即需证()2b a ->0成立. 而由已知条件可知,a ≠b ,有a -b ≠0,所以()2b a ->0显然成立,由此命题得证. 证明二:(综合法)∵a ≠b ,∴a -b ≠0,∴()2b a ->0,即2a -2ab +2b >0,亦即2a -ab +2b >ab . 由题设条件知,a +b >0,∴(a +b )( 2a -ab +2b )>(a +b )ab即3a +3b >22ab b a +,由此命题得证.【变式2】ABC ∆的三个内角,,A B C 成等差数列,求证:113a b b c a b c +=++++ 【证明】要证原式成立,只要证3a b c a b c a b b c +++++=++, 即只要证1c a a b b c+=++ 即只要证2221bc c a ab ab b ac bc+++=+++; 而2A C B +=,所以060B =,由余弦定理得222b a c ac =+-所以222222222221bc c a ab bc c a ab bc c a ab ab b ac bc ab a c ac ac bc ab a c bc+++++++++===+++++-+++++. 类型三:反证法证明例6.【证明】=只需证22≠,即证10≠5≠,即证2125≠,而该式显然成立,≠不成等差数列.=2125≠∵,5≠,10≠∴,即3720+≠,即2≠,∴ ≠∴【总结升华】结论中含有“不是”“不可能”“不存在”等词语的命题,此类问题的反面比较具体,适宜应用反证法. 举一反三:【变式1】求证:函数()f x =不是周期函数.【证明】假设()f x =则存在常数T (T≠0)使得对任意x ∈R ,都有成立.上式中含x=0,则有cos01=,2m =π(m ∈z 且m≠0). ①再令x=T ,则有1=,2n =π(n ∈Z 且n ≠0). ②②÷①得:32n m =, 这里,m ,n 为非零整数,故n m为有理数,而32无理数,二者不可能相等. 因此3()cos f x x =不是周期函数.【变式2】设{a n }是公比为q 的等比数列,S n 为它的前n 项和.(1)求证:数列{S n }不是等比数列.(2)数列{S n }是等差数列吗?为什么?【解析】(1)证明:假设{S n }是等比数列,则2213S S S =, 即222111(1)(1)a q a a q q +=⋅++.∵a 1≠0,∴(1+q )2=1+q +q 2.即q =0,与等比数列中公比q ≠0矛盾.故{S n }不是等比数列.(2)解:①当q =1时,S n =na 1,n ∈N*,数列{S n }是等差数列.②当q ≠1时,{S n }不是等差数列,下面用反证法证明:假设数列{S n }是等差数列,则S 1,S 2,S 3成等差数列,即2S 2=S 1+S 3,∴2a 1(1+q )=a 1+a 1(1+q +q 2).∵a 1≠0,∴2+2q =1+1+q +q 2,得q =q 2.∵q ≠1,∴q =0,这与等比数列中公比q ≠0矛盾.从而当q ≠1时,{S n }不是等差数列.综上①②可知,当q =1时,数列{S n }是等差数列;当q ≠1时,数列{S n }不是等差数列.【变式3】已知数列{a n }的前n 项的和S n 满足S n =2a n -3n (n ∈N *).(1)求证{a n +3}为等比数列,并求{a n }的通项公式;(2)数列{a n }是否存在三项使它们按原顺序可以构成等差数列?若存在,求出一组适合条件的项;若不存在,请说明理由.【解析】 (1) 证明:∵S n =2a n -3n (n ∈N *),∴a 1=S 1=2a 1-3,∴a 1=3.又由112323(1)n n n n S a n S a n ++=-⎧⎨=-+⎩得a n +1=S n +1-S n =2a n +1-2a n -3, ∴a n +1+3=2(a n +3),∴{a n +3}是首项为a 1+3=6,公比为2的等比数列.∴a n+3=6×2n-1,即a n=3(2n-1).(2)解:假设数列{a n}中存在三项a r,a s,a t (r<s<t),它们可以构成等差数列.由(1)知a r<a s<a t,则2a s=a r+a t,∴6(2s-1)=3(2r-1)+3(2t-1),即2s+1=2r+2t,∴2s+1-r=1+2t-r(*)∵r、s、t均为正整数且r<s<t,∴(*)左边为偶数而右边为奇数,∴假设不成立,即数列{a n}不存在三项使它们按原顺序可以构成等差数列.例7. 已知a,b,c∈(0,1),求证:(1―a)b,(1―b)c,(1-c)a中至少有一个小于或等于14.【证明】证法一:假设三式同时大于14,即1(1)4a b->,1(1)4b c->,1(1)4c a->,三式相乘,得1 (1)(1)(1)64a ab bc c-⋅-⋅->,又211 (1)24a aa a-+⎛⎫-≤=⎪⎝⎭,同理1(1)4b b-≤,1(1)4c c-≤,以上三式相乘,得1 (1)(1)(1)64a ab bc c-⋅-⋅-≤,这与1(1)(1)(1)64a ab bc c-⋅-⋅->矛盾,故结论得证.证法二:假设三式同时大于14.∵0<a<1,∴1-a>0.∴(1)11(1)242a ba b-+≥->=.同理(1)122b c-+≥,(1)122c a-+≥.三式相加,得33 22 >,∴原命题成立.【总结升华】从正面证明,需要分成多种情形进行分类讨论,而从反面进行证明,只要研究一种或很少的几种情形的问题多用反证法.比如这类带有“至少有一个”等字样的数学问题.举一反三:【变式】已知,,,0,1a b c R a b c abc ∈++==,求证:,,a b c 中至少有一个大于32. 【证明】假设,,a b c 都小于或等于32, 因为 1abc =,所以,,a b c 三者同为正或一正两负,又因为0a b c ++=,所以,,a b c 三者中有两负一正,不妨设0,0,0a b c ><<,则1,b c a bc a +=-=由均值不等式得()2b c bc -+≥,即12a a ≥, 解得33273482a ≥≥=,与假设矛盾,所以 ,,abc 中至少有一个大于32. 例8.已知:直线a 以及A ∉a .求证:经过直线a 和点A 有且只有一个平面.【证明】(1)“存在性”,在直线a 上任取两点B 、C ,如图.∵A ∉a ,B ∈a ,C ∈a ,∴A 、B 、C 三点不在同一直线上.∴过A 、B 、C 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α∵B ∈α,C ∈α,∴a ⊂α,即过直线a 和点A 有一个平面α.(2)“唯一性”,假设过直线a 和点A 还有一个平面β.∵A ∉a ,B ∈a ,C ∈a ,∴B ∈β,C ∈β.∴过不共线的三点A 、B 、C 有两个平面α、β,这与公理矛盾.∴假设不成立,即过直线a 和点A 不可能还有另一个平面β,而只能有一个平面α.【总结升华】 这里证明“唯一性”时用了反证法.对于“唯一性”问题往往使用反证法进行证明,要注意与“同一法”的区别与联系.举一反三:【变式】求证:两条相交直线有且只有一个交点.【证明】假设结论不成立,即有两种可能:(1)若直线a 、b 无交点,那么a ∥b ,与已知矛盾;(2)若直线a 、b 不止有一个交点,则至少有两个交点A 和B ,这样同时经过点A 、B 就有两条直线,这与“经过两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相矛盾.综上所述,两条相交直线有且只有一个交点.。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新)
2
, b y 2z
2
3
,
c z 2x
2
6
,求证:a, b, c中至少有一个大于 0.
x2 4.已知函数f ( x) a (a 1) x 1 (1)证明:函数f ( x)在(1,)上为增函数;
x
(2)用反证法证明方程 f ( x) 0没有负数根.
•
用P表示已知条件、定义、定理、公理等,用Q表示 要证的结论,则分析综合法可用框图表示为: P1 P1 P2 … Pn P’ Q’ Qm … Q2 Q1 Q1 Q
14
P
15
用P表示已知条件,定义,定理,公理等,用Q表 示要证的结论,则上述过程可用框图表示为:
16
练习 已知 a, b, c 是不全相等的正数,求证:
反证法的思维方法:
正难则反
20
用反证法证题的一般步骤是什么?
(1)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即假设结论的反面成立 。
(2)从这个假设出发,经过推理论证,得出矛盾;
(3)由矛盾判定假设不正确,从而肯定命题的结论正确 。
反设——归谬——存真
21
1、用反正法证明时,导出矛盾有那几种可能? (1)与原命题的条件矛盾;
只需证 ( 3 7 )2 (2 5 )2 只需证
21 5
只需证 21<25
因为 21<25成立,所以 3 7 2 5 成立.
练习.如图,SA⊥平面ABC,AB⊥BC,过A 作SB的垂线,垂足为E,过E作SC的垂线, 垂足为F,求证 AF⊥SC S
F 证明 : 要证 AF ⊥SC 立体几何适用分析法寻找 E 只需证:SC⊥平面AEF 思路,用综合法书写! 只需证:AE⊥SC A C 只需证:AE⊥平面SBC B 只需证:AE⊥BC 只需证:BC⊥平面SAB 因为:SA⊥平面ABC成立 只需证:BC⊥SA 只需证:SA⊥平面ABC 所以. AF⊥SC成立
数学中的证明方法与技巧
数学中的证明方法与技巧在数学领域中,证明是一种重要的方法,用于验证数学命题的真实性。
通过证明,我们可以确保数学理论的正确性并展示出其内在的逻辑关系。
本文将探讨数学中常用的证明方法与技巧,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数学证明。
一、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最常见的证明方法之一。
它基于以下原则:如果某个命题已知,且我们可以逐步推导出最终结论,那么该命题就成立。
具体步骤包括:1. 假设命题为真;2. 列出已知条件;3. 使用基本数学原理和定理,逐步推导并展示出结论。
例如,我们要证明"若两个正整数的和是奇数,则这两个正整数中至少有一个是奇数"这个命题。
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证明:假设两个正整数分别为a和b,且a+b为奇数;根据奇数的性质,可以写出a+b=2k+1,其中k是一个整数;将等式转化为a=2k+1-b;根据整数的性质,2k+1是奇数,而b是整数,所以a也是奇数。
通过以上步骤,我们完成了对该命题的直接证明。
二、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是一种常用于证明否定命题的方法。
它基于以下原则:如果我们能够证明假设命题为假的情况下产生矛盾,那么该假设就是不成立的。
具体步骤包括:1. 假设命题为假;2. 推导出与已知事实矛盾的结论;3. 得出结论,证明假设命题为真。
例如,我们要证明"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这个命题。
我们可以采用反证法进行证明:假设根号2是有理数,可以表示为p/q,其中p和q为整数且互质;根据定义,可得(根号2)^2 = (p/q)^2,即2 = (p^2)/(q^2);变形可得2q^2 = p^2;根据整数平方的性质,p^2为偶数,那么可以推出p也为偶数,设p=2k;将上述信息代入等式,得到2q^2 = (2k)^2 = 4k^2;化简得q^2 = 2k^2,那么q^2也为偶数,可得q为偶数;由于p和q都为偶数,与我们最初的假设矛盾,因此该假设不成立。
通过反证法,我们证明了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
数学证明方法
数学证明方法数学证明是数学领域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它是通过逻辑推理和严密的论证来验证数学命题的正确性。
在进行数学证明时,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以确保证明的严密性和逻辑性。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数学证明方法。
一、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最为常见的证明方法之一,它通过逐步分析问题,直接证明命题是否成立。
具体步骤如下:1.陈述:首先,明确要证明的命题,并简要陈述问题背景和前提条件。
2.假设:成功的直接证明通常涉及对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假设。
3.论证:根据问题的前提条件和假设,逐步推理,运用已知的定理、公理、推理规则等,逐步推导出结论。
4.总结:根据步骤3的论证过程,总结出结论,并明确证明的完整性。
二、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是通过对问题的反证,即假设命题不成立,推导出矛盾的结论,证明命题必然成立。
具体步骤如下:1.陈述:明确要证明的命题,并简要陈述问题背景和前提条件。
2.假设:假设命题不成立,即给出一个假设。
3.推导:基于问题的前提条件和假设,进行推导,逐步推理,直至发现矛盾。
4.矛盾:通过步骤3的推导,发现假设和前提条件之间的矛盾。
5.否定:根据矛盾情况,推导出命题的否定。
6.结论:结论是命题的否定,即通过反证法证明命题成立。
三、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是一种证明自然数性质的常用方法。
其基本思想是:证明当n满足某条件时,命题成立;再证明n+1满足该条件时,命题也成立。
具体步骤如下:1.基础情况:首先,证明命题对于某个最小的自然数(通常是1或0)成立。
2.归纳假设:假设当n=k时,命题成立,即假设命题在n=k情况下成立。
3.归纳证明:利用归纳假设,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4.结论:由于命题在基础情况和归纳证明中均成立,因此通过数学归纳法证明命题对所有自然数成立。
四、反证法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它假设命题不成立,通过推理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命题一定成立。
具体步骤如下:1.陈述:明确要证明的命题,并简要陈述问题背景和前提条件。
高中数学中的数学证明方法详细总结与演绎
高中数学中的数学证明方法详细总结与演绎数学作为一门精密的科学,其证明方法的运用和掌握是学习数学的核心能力之一。
在高中数学中,学生们常常需要运用不同的证明方法来解决问题,这不仅帮助他们深入理解数学概念和定理,还培养了他们的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
本文将详细总结和演绎高中数学中常见的数学证明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这些方法并应用于数学问题的解决。
一、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最常见的证明方法之一,它通过逻辑推理直接证明一个命题。
该方法通常分为两步:首先是列出前提条件,然后根据这些前提条件推导出结论。
例如,要证明直角三角形中斜边的平方等于两直角边的平方和,可以假设直角三角形的两个直角边分别为a和b,斜边为c,在此基础上利用勾股定理进行推导,最终得出c²=a²+b²,从而证明了所要证明的结论。
二、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是通过假设命题不成立,推导出矛盾的结果来证明一个命题。
该方法通常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不成立,第二步则是根据这个假设推导出一个矛盾的结果。
例如,要证明无理数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可以采用间接证明法。
假设根号2是一个有理数,即可以表示为两个整数的比值。
然后利用有理数的定义进行推导,将根号2表示为两个整数的比值,并得出一个矛盾的结果,即根号2不是一个有理数,从而间接证明了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
三、归纳法归纳法通常用于证明关于正整数的命题,在高中数学中应用较为广泛。
归纳法分为两个步骤:首先证明当n=1时命题成立,然后假设当n=k时命题成立,再证明当n=k+1时命题仍然成立。
例如,要证明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可以使用归纳法。
首先证明当n=1时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成立,即a₁=a₁。
然后假设当n=k时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成立,即aₖ=a₁+(k-1)d。
再证明当n=k+1时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仍然成立,即aₖ₊₁=a₁+kd。
通过归纳法就可以证明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对于任意正整数n都成立。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知识点+例题+练习
教
学
过
程
1.分析法的特点:从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拢已知.
2.综合法的特点: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出未知.
3.分析法和综合法各有优缺点.分析法思考起来比较自然,容易
寻找到解题的思路和方法,缺点是思路逆行,叙述较繁;综合法从
条件推出结论,较简捷地解决问题,但不便于思考.实际证题时常
常两法兼用,先用分析法探索证明途径,然后再用综合法叙述出来.
4.利用反证法证明数学问题时,要假设结论错误,并用假设的命
题进行推理,没有用假设命题推理而推出矛盾结果,其推理过程是
错误的.
基础巩固题组
(建议用时:40分钟)
一、填空题
1.(2014·安阳模拟)若a<b<0,则下列不等式中成立的是________.
①1
a<
1
b;②a+
1
b>b+
1
a;③b+
1
a>a+
1
b;④
b
a<
b+1
a+1
.
2.用反证法证明命题:“已知a,b∈N,若ab可被5整除,则a,b中至少有一个能被5整除”时,应反设________成立.
3.(2014·上海模拟)“a=1
4”是“对任意正数x,均有x+
a
x≥1”的
________条件.教学效果分析。
数学中的证明方法及技巧
数学中的证明方法及技巧在数学领域中,证明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用于验证定理和推断结论的正确性。
证明不仅要求准确无误,还需要展示出逻辑性和严密性。
本文将介绍数学中常用的证明方法及一些技巧,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数学知识。
一、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一种最为直观的证明方法,通常是通过列举事实、运用已知定理和逻辑推理来证明一个命题的正确性。
例如,我们要证明一个数学命题:“所有偶数的平方都是4的倍数”。
我们可以用直接证明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假设偶数为2n(n为整数),根据定义,平方为(2n)^2=4n^2。
显然,4n^2是4的倍数,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有偶数的平方都是4的倍数。
二、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又称反证法,是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
它假设所要证明的命题不成立,然后通过逻辑推演推导出矛盾,从而说明假设错误,命题成立。
例如,要证明“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可以运用反证法来证明。
假设根号2是一个有理数,即可以表示为p/q(p、q互质)的形式。
将p/q代入根号2的定义中,有(p/q)^2=2,得到p^2=2q^2。
这意味着p^2是偶数,因此p也是偶数。
将p表示为2k(k为整数),代入原等式中,则有(2k)^2=2q^2,化简得到4k^2=2q^2,即2k^2=q^2。
这说明q^2也是偶数,进而推断q也是偶数。
综上所述,假设了p和q都是偶数,与p和q互质的前提相矛盾。
因此,根号2不可能用有理数表示,即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
三、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是一种用于证明某种性质在每个自然数上成立的方法。
它包括两个步骤:证明当n为特殊值时命题成立,以及假设当n=k时命题成立,利用这一假设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例如,我们要证明一个命题:“对于任意正整数n,1+2+3+...+n=n(n+1)/2”。
首先,当n=1时,左边等于1,右边等于1(1+1)/2,两边相等。
因此,当n=1时命题成立。
接下来,我们假设当n=k时命题成立,即1+2+3+...+k=k(k+1)/2。
高三数学考点-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12.3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1.直接证明(1)综合法: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____________,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________,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综合法又叫顺推证法或__________法.(2)分析法:一般地,从要证明的________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____________,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__________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__________法.(3)综合法和分析法,是直接证明中最基本的两种证明方法,也是解决数学问题时常用的思维方式. 2.间接证明反证法:一般地,假设原命题____________(即在原命题的条件下,结论____________),经过______________,最后得出__________.这个矛盾可以是与已知条件矛盾,或与假设矛盾,或与定义、公理、定理、事实等矛盾.因此说明假设________,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自查自纠1.(1)推理论证 成立 由因导果 (2)结论 充分条件 结论 执果索因2.不成立 不成立 正确的推理 矛盾 错误要证明3+7<25,以下方法中最合理的是( ) A .分析法 B .综合法 C .反证法 D .数学归纳法 解:“执果索因”最佳,即分析法.故选A .(2015·黄冈高二检测)设a ,b ∈R ,且a ≠b ,a +b =2,则必有( )A .1≤ab ≤a 2+b 22B .ab <1<a 2+b 22C .ab <a 2+b 22<1 D.a 2+b 22<1<ab解:ab <⎝⎛⎭⎫a +b 22=1<a 2+b 22(a ≠b ).故选B .设a 、b 、c 都是正数,则a +1b ,b +1c ,c +1a 三个数( )A .都大于2B .都小于2C .至少有一个大于2D .至少有一个不小于2 解:因为a ,b ,c >0,所以a +1b +b +1c +c +1a ≥6,举反例可排除A 、B 、C.或直接由a =b =c =1排除A ,B ,C.故选D .用反证法证明“如果a >b ,那么3a >3b ”,假设内容应是____________.解:原条件不变,假设结论不成立.故填3a =3b 或3a<3b.用反证法证明命题:“一个三角形中不能有两个直角”的过程归纳为以下三个步骤:①∠A +∠B +∠C =90°+90°+∠C >180°,这与三角形内角和为180°矛盾,则∠A =∠B =90°不成立; ②所以一个三角形中不能有两个直角;③假设∠A ,∠B ,∠C 中有两个角是直角,不妨设∠A =∠B =90°. 正确顺序的序号排列为____________.解:由反证法证明的步骤知,先反设,即③,再推出矛盾,即①,最后作出判断,肯定结论,即②,顺序应为③①②.故填③①②.类型一 直接证明已知a ,b ,c ∈R +,求证:a 2+b 2+c 23≥a +b +c3. 证法一:采用分析法.要证a 2+b 2+c 23≥a +b +c3,只需证a 2+b 2+c 23≥⎝⎛⎭⎫a +b +c 32,只需证3(a 2+b 2+c 2)≥a 2+b 2+c 2+2ab +2bc +2ca , 只需证2(a 2+b 2+c 2)≥2ab +2bc +2ca ,只需证(a -b )2+(b -c )2+(c -a )2≥0,而这是显然成立的, 所以a 2+b 2+c 23≥a +b +c3成立(当且仅当a =b =c 时等号成立).证法二:采用综合法.因为a ,b ,c ∈R +,所以(a -b )2+(b -c )2+(c -a )2≥0, 所以2(a 2+b 2+c 2)≥2(ab +bc +ac ),所以3(a 2+b 2+c 2)≥a 2+b 2+c 2+2ab +2bc +2ac ,所以3(a 2+b 2+c 2)≥(a +b +c )2, 所以a 2+b 2+c 23≥a +b +c3(当且仅当a =b =c 时等号成立).【点拨】分析法与综合法是直接证明常用的两种方法,前者是“执果索因”,后者是“由因导果”.常用分析法探索证明路径,再用综合法进行表述.已知:a >0,b >0,a +b =1. 求证:a +12+b +12≤2.证明:要证a +12+b +12≤2,只需证a +12+b +12+2⎝⎛⎭⎫a +12⎝⎛⎭⎫b +12≤4, 又a +b =1,故只需证⎝⎛⎭⎫a +12⎝⎛⎭⎫b +12≤1, 只需证⎝⎛⎭⎫a +12⎝⎛⎭⎫b +12=ab +12(a +b )+14≤1,只需证ab ≤14.因为a >0,b >0,1=a +b ≥2ab ,所以ab ≤14,故原不等式成立⎝⎛⎭⎫当且仅当a =b =12时取等号. 类型二 间接证明已知a ,b ,c ∈(0,1),求证:(1-a )b ,(1-b )c ,(1-c )a 不能同时大于14.证法一:假设三式同时大于14,即(1-a )b >14,(1-b )c >14,(1-c )a >14,因为a ,b ,c ∈(0,1),所以三式同向相乘得(1-a )b (1-b )c (1-c )a >164.又(1-a )a ≤⎝⎛⎭⎫1-a +a 22=14,同理(1-b )b ≤14,(1-c )c ≤14,所以(1-a )a (1-b )b (1-c )c ≤164,这与假设矛盾,故原命题正确.证法二:假设三式同时大于14,因为0<a <1,所以1-a >0, (1-a )+b 2≥(1-a )b >14=12, 同理(1-b )+c 2>12,(1-c )+a 2>12,三式相加得32>32,这是矛盾的,故假设错误,所以原命题正确.【点拨】一般地,对于结论是“都是”“都不是”“至多”“至少”形式的数学问题,或直接从正面入手难以寻觅解题突破口的问题,宜考虑用反证法,这体现了“正难则反”的思想,用反证法解题时,推导出矛盾是关键一步,途径很多,可以与已知矛盾、与假设矛盾、与已知事实相违背等,但推导出的矛盾必须是明显的.(1)(2016·周口模拟)用反证法证明命题“若a +b +c 为偶数,则自然数a ,b ,c 中恰有1个或3个偶数”时正确反设为( ) A .自然数a ,b ,c 都是奇数 B .自然数a ,b ,c 都是偶数 C .自然数a ,b ,c 中恰有两个偶数D .自然数a ,b ,c 中都是奇数或恰有两个偶数解:由于“自然数a ,b ,c 中恰有1个或3个偶数”的否定是“自然数a ,b ,c 都是奇数或恰有两个偶数”,故选D .(2)已知f (x )=a x +x -2x +1(a >1),证明方程f (x )=0没有负数根.解:假设x 0是f (x )的负数根,则x 0<0且x 0≠-1且ax 0=-x 0-2x 0+1,所以0<ax 0<1⇒0<-x 0-2x 0+1<1,解得12<x 0<2,这与x 0<0矛盾,故方程f (x )=0没有负数根.1.综合法又叫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它是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向“未知”,其逐步推理是在寻求它的必要条件.综合法的解题步骤用符号表示是:P (已知)⇒Q 1⇒Q 2⇒Q 3⇒…⇒Q n ⇒Q (结论).2.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它是从“结论”探求“需知”,逐步靠拢“已知”,其逐步推理的实质是寻求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分析法的解题步骤用符号表示是:B (结论)⇐B 1⇐B 2⇐…⇐B n ⇐A (已知). 3.分析法与综合法的综合应用分析法和综合法是两种思路相反的推理证明方法,二者各有优缺点.分析法思考起来比较自然,容易找到解题的思路和方法,缺点是思路逆行,叙述较繁,且表述易错;综合法条理清晰,宜于表述,缺点是探路艰难,易生枝节.在证明数学问题的过程中分析法和综合法往往是相互结合的,先用分析法探索证明途径,然后再用综合法表述.4.用反证法证明命题的一般步骤: (1)分清命题的条件和结论; (2)做出与命题结论相矛盾的假设;(3)由假设出发,应用正确的推理方法,推出与已知条件,或与假设矛盾,或与定义、公理、定理、事实等矛盾的结果;(4)断定产生矛盾的原因是假设不真,于是原结论成立,从而间接地证明命题为真. 5.可用反证法证明的数学命题类型 (1)结论是否定形式的命题;(2)结论是以至多、至少、唯一等语句给出的命题; (3)结论的反面是较明显或较易证明的命题;(4)用直接法较难证明或需要分成多种情形进行分类讨论的命题. 6.常见的“结论词”与“反设词”原结论词 反设词 原结论词 反设词 至少有一个 没有一个 ∀x 成立 ∃x 0不成立 至多有一个 至少有两个 ∀x 不成立 ∃x 0成立 至少有n 个 至多有n -1个 p 或q p 且 q 至多有n 个至少有n +1个p 且qp 或 q1.用分析法证明:欲使①A >B ,只需②C <D .这里①是②的( ) A .充分条件 B .必要条件C .充要条件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解:分析法证明的本质是证明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成立,即②⇒①,所以①是②的必要条件.故选B .2.用反证法证明命题:若整系数一元二次方程ax 2+bx +c =0(a ≠0)有有理数根,那么a ,b ,c 中至少有一个是偶数时,下列假设中正确的是( ) A .假设a ,b ,c 都是偶数 B .假设a ,b ,c 都不是偶数 C .假设a ,b ,c 中至多有一个偶数 D .假设a ,b ,c 中至多有两个偶数解:“a ,b ,c 中至少有一个是偶数”的否定为“a ,b ,c 都不是偶数”.故选B . 3.设a =3-2,b =6-5,c =7-6,则a ,b ,c 的大小顺序是( ) A .a >b >c B .b >c >aC .c >a >bD .a >c >b解:因为a =3-2=13+2,b =6-5=16+5,c =7-6=17+6,且7+6>6+5>3+2>0,所以a >b >c .故选A .4.若a >b >0,且x =a +1b ,y =b +1a,则( )A .x >yB .x <yC .x ≥yD .x ≤y 解:因为a +1b -⎝⎛⎭⎫b +1a =(a -b )⎝⎛⎭⎫1+1ab >0.所以a +1b >b +1a.故选A . 5.已知a >b >0,且ab =1,若0<c <1,p =log c a 2+b 22,q =log c ⎝ ⎛⎭⎪⎫1a +b 2,则p ,q 的大小关系是( ) A .p >q B .p <qC .p =qD .p ≥q解:因为a 2+b 22>ab =1,所以p =log c a 2+b 22<0.又q =log c ⎝ ⎛⎭⎪⎫1a +b 2=log c 1a +b +2ab >log c 14ab =log c 14>0,所以q >p .故选B .6.设[x ]表示不大于x 的最大整数,则对任意实数x ,y ,有( ) A .[-x ]=-[x ] B .[2x ]=2[x ] C .[x +y ]≤[x ]+[y ] D .[x -y ]≤[x ]-[y ]解:取x =1.6,y =2.7,则[x ]=[1.6]=1,[y ]=[2.7]=2,[2x ]=[3.2]=3,[-x ]=[-1.6]=-2,故A ,B 错误;[x +y ]=[1.6+2.7]=4,故C 错.故选D .7.设a >b >0,x =a a +b b ,y =a b +b a ,则x ,y 的大小关系是________.解:x -y =a (a -b )+b (b -a )=(a -b )(a -b )=(a -b )2(a +b )>0.所以x >y .故填x>y. 8.(2015·河北保定高二期末)设a ,b 是两个实数,给出下列条件: ①a +b >1;②a +b =2;③a +b >2;④a 2+b 2>2;⑤ab >1.其中能推出:“a ,b 中至少有一个大于1”的条件是__________.(填序号)解:若a =12,b =23,则a +b >1,但a <1,b <1,故①推不出;若a =b =1,则a +b =2,故②推不出;若a =-2,b =-3,则a 2+b 2>2,故④推不出;若a =-2,b =-3,则ab >1,故⑤推不出;对于③,若a +b >2,则a ,b 中至少有一个大于1,反证法:假设a ≤1且b ≤1,则a +b ≤2与a +b >2矛盾,因此假设不成立,故a ,b 中至少有一个大于1.故填③.9.已知函数f (x )是(-∞,+∞)上的增函数,a ,b ∈R . (1)若a +b ≥0,求证:f (a )+f (b )≥f (-a )+f (-b ); (2)判断(1)中命题的逆命题是否成立,并证明你的结论.解:(1)证明:因为a +b ≥0,所以a ≥-b . 因为f (x )在R 上单调递增,所以f (a )≥f (-b ). 同理,a +b ≥0⇒b ≥-a ⇒f (b )≥f (-a ). 两式相加即得:f (a )+f (b )≥f (-a )+f (-b ). (2)(1)中命题的逆命题为:若f (a )+f (b )≥f (-a )+f (-b ),则a +b ≥0. 该命题成立,下面用反证法证之. 假设a +b <0,那么: a +b <0⇒a <-b ⇒f (a )<f (-b ), a +b <0⇒b <-a ⇒f (b )<f (-a ), 所以f (a )+f (b )<f (-a )+f (-b ).这与已知矛盾,故a +b ≥0.逆命题得证.10.已知a ,b 是不等正数,且a 3-b 3=a 2-b 2,求证:1<a +b <43.证明:因为a 3-b 3=a 2-b 2且a ≠b , 所以a 2+ab +b 2=a +b ,由(a +b )2=a 2+2ab +b 2>a 2+ab +b 2得 (a +b )2>a +b ,又a +b >0,所以a +b >1.要证a +b <43,即证3(a +b )<4,因为a +b >0,所以只需证明3(a +b )2<4(a +b ), 又a +b =a 2+ab +b 2, 即证3(a +b )2<4(a 2+ab +b 2), 也就是证明(a -b )2>0.因为a ,b 是不等正数,故(a -b )2>0成立.故a +b <43成立.综上,得1<a +b <43.11.已知a >0,b >0,且a +b =1,求证:⎝⎛⎭⎫a +1a ⎝⎛⎭⎫b +1b ≥254. 证明:要证⎝⎛⎭⎫a +1a ⎝⎛⎭⎫b +1b ≥254, 只需证ab +a 2+b 2+1ab ≥254,只需证4(ab )2+4(a 2+b 2)-25ab +4≥0, 只需证4(ab )2+8ab -25ab +4≥0,只需证4(ab )2-17ab +4≥0, 即证ab ≥4或ab ≤14,只需证ab ≤14,而由1=a +b ≥2ab ,所以ab ≤14显然成立,所以原不等式⎝⎛⎭⎫a +1a ⎝⎛⎭⎫b +1b ≥254成立. 已知α为锐角,且tan α=2-1,函数f (x )=x 2tan2α+x ·sin ⎝⎛⎭⎫2α+π4,数列{a n }的首项a 1=12,a n +1=f (a n ).(1)求函数f (x )的表达式;(2)求证:a n +1>a n ;(3)求证:1<11+a 1+11+a 2+…+11+a n<2(n ≥2,n ∈N *).解:(1)tan2α=2tan α1-tan 2α=2(2-1)1-(2-1)2=1,又因为α为锐角,所以2α=π4,所以sin ⎝⎛⎭⎫2α+π4=1,f (x )=x 2+x .(2)证明:a n +1=a 2n +a n ,因为a 1=12,所以a 2,a 3,…,a n 都大于0, 所以a 2n >0,所以a n +1>a n .(3)证明:1a n +1=1a 2n +a n =1a n (1+a n )=1a n -11+a n ,所以11+a n =1a n -1a n +1,所以11+a 1+11+a 2+…+11+a n =1a 1-1a 2+1a 2-1a 3+…+1a n -1a n +1=1a 1-1a n +1=2-1a n +1,因为a 2=⎝⎛⎭⎫122+12=34,a 3=⎝⎛⎭⎫342+34>1,又因为n ≥2,a n +1>a n ,所以n ≥2时,a n +1≥a 3>1,所以1<2-1a n +1<2,所以1<11+a 1+11+a 2+…+11+a n<2.。
2013届高考数学考点回归总复习《第三十六讲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课件
类型三
反证法
解题准备:1.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方法,在数学研究和考 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一般地,假设原命题丌成立,经过正 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
原命题的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
2.反证法的理论依据是逻辑规律中的排除律:一个事物是A或 ,二者必居其一,反证法即证明结论的反面错误,从而结论 A 正确.
s in 1 c o s
.
[ 证 明 ]统 一 为 角 , 利 用 弦 函 数 公 式 化 简 . 要 证 明 2 s in 2 ≤ s in 1 c o s 成立, s in 1 c o s
只 要 证 明 4 s in c o s ≤
0 , , s in 0 . 只 要 证 明 4cos ≤ 1 1 c o s .
证 法 七 : ( 解 不 等 式 法 ) a 、 b R , a b , 关 于 x 的 不 等 式 : a (b a ) x , 0 , 等 价 于 x b x 0 , x 0 或 x b. b x b b (b x ) 又 , b 0 , Ý R , 原 不 等 式 成 立 . 证 法 八 : (求 值 域 )令 y m a by y 1 am bm ,将 命题 转 化 为函 数 的 值域. a x
3
时 取 等 号.
4 (1 c o s ) 成 立 . sin 1 c o s 成 立.
不 等 式 2 sin 2 ≤
[反思感悟]在解决问题时,根据条件的结构特点去转化结论,得 到中间结论Q,根据结论的特点转化得到中间结论P,归结为 证明P、Q乊间的关系,通常用分析式求和得, 4b2+4c2+4a2-4ac-4ab-4bc≤0, ∴2a2+2b2+2c2-2ab-2bc-2ca≤0, ∴(a-b)2+(b-c)2+(c-a)2≤0, ∴a=b=c,这不题设a,b,c互丌相等矛盾, 因此假设丌成立,从而命题得证.
数学证明中的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数学证明中的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数学证明是数学领域中的重要内容,通过逻辑推理和严格的论证,以确保数学理论的正确性和可信度。
数学证明通常可以分为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两种形式。
本文将介绍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含义、特点以及应用。
一、直接证明直接证明是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它通过逻辑的推理和论证,直接从已知的命题出发,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
直接证明通常遵循以下步骤:1. 确定所要证明的命题或结论。
2. 列出已知条件和前提条件。
3. 运用逻辑推理、定义和定理等数学原理,一步一步地推导出结论。
4. 分析并验证证明过程中的每一步是否严谨、正确。
5. 结束证明,得出所要证明的命题。
直接证明的特点是逻辑性强、推理过程直观,并且能够根据已知条件直接得出结论。
因此,直接证明在数学证明中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例如,我们来证明一个简单的数学定理:两个偶数的和是偶数。
定理:若a和b为偶数,则a+b为偶数。
证明:设a=2m,b=2n,其中m和n为整数。
则a+b=2m+2n=2(m+n)。
由于m和n为整数,所以m+n也是整数。
因此,a+b=2(m+n)为偶数。
证毕。
二、间接证明间接证明是一种通过反证法推导出结论的证明方法。
它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为假,通过运用逻辑推理和推导,得出与已知条件或已知结论相矛盾的结论,从而推断出所要证明的结论为真。
间接证明通常遵循以下步骤:1. 确定所要证明的命题或结论。
2. 假设所要证明的命题为假。
3. 运用逻辑推理和推导,推出与已知条件或已知结论相矛盾的结论。
4. 推断出所要证明的命题为真。
5. 结束证明,得出所要证明的命题。
间接证明的特点是通过对反证假设进行逻辑推理,将所要证明的结论转化为与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论。
它常常用于证明一些与质数、无理数、等级等有关的命题。
例如,我们来证明一个著名的数学定理: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
定理: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
证明:假设根号2是一个有理数,可以表示为根号2=p/q,其中p 和q互质。
高中数学中的推理与证明方法详解
高中数学中的推理与证明方法详解数学是一门需要逻辑推理和证明的学科,而在高中数学中,推理和证明方法是学习的重点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高中数学中常用的推理与证明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最常用的证明方法之一,在数学中经常使用。
它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已知条件和已有定理,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
这种证明方法通常分为两步:先列出已知条件和已有定理,再根据这些条件和定理推导出结论。
例如,我们要证明一个几何定理:“在等腰三角形中,底角的两边相等。
”首先,我们列出已知条件:三角形ABC是等腰三角形,AB=AC。
然后,根据这些已知条件,我们可以推导出结论:∠ABC=∠ACB,即底角的两边相等。
二、间接证明法间接证明法是另一种常用的证明方法,它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反证法,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不成立,然后推导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原命题的正确性。
例如,我们要证明一个数论定理:“如果一个整数的平方是奇数,则这个整数本身也是奇数。
”我们假设存在一个整数n,使得n^2是奇数,但n本身是偶数。
根据假设,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存在整数k,使得n=2k。
然而,根据等式n^2=(2k)^2=4k^2,我们可以得出结论:n^2是偶数,与已知条件矛盾。
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原命题的正确性。
三、数学归纳法数学归纳法是一种用于证明数列、等式和不等式等的方法。
它的基本思想是通过证明当n为某个特定值时结论成立,再证明当n=k时结论成立时,可以推导出当n=k+1时结论也成立。
例如,我们要证明一个数列的等差性质:“对于等差数列a1, a2, a3, ...,有an=a1+(n-1)d。
”首先,我们验证当n=1时结论成立:a1=a1+(1-1)d,等式成立。
然后,假设当n=k时结论成立,即ak=a1+(k-1)d。
我们再来验证当n=k+1时结论是否成立:ak+1=a1+(k-1)d+d=a1+kd。
由此可见,当n=k+1时结论也成立。
因此,根据数学归纳法,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等差数列a1, a2, a3, ...,有an=a1+(n-1)d。
高中数学中的证明方法与技巧
高中数学中的证明方法与技巧数学作为一门严谨的学科,证明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在高中阶段,学生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证明方法与技巧,以提高数学推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证明方法与技巧,帮助高中生在数学学习中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直接证明法直接证明法是最常见也是最常用的证明方法之一。
它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已知条件与推理推导出结论。
具体步骤如下:1. 根据已知条件,列出一系列命题。
2. 基于已知条件和数学知识,通过推理得出需要证明的结论。
3. 将推导步骤逐一展示,并注明每一步所依赖的原命题。
4. 最后总结所得结论,完成证明。
例如,我们可以用直接证明法证明横线两侧角相等的定理:定理:垂直角相等证明:已知直线AB与CD互相垂直,证明∠ABC与∠CDE相等。
解:根据已知条件,我们可得如下命题:1. 直线AB与CD互相垂直。
2. ∠ABC为直角。
根据命题1,我们知道∠ABC与∠ABD是一对补角,而∠ABD是直角,所以∠ABC也是直角。
即∠ABC=90°。
根据命题2,我们知道∠CDE为直角。
因此,根据定义1. 直角不相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ABC与∠CDE相等。
二、反证法反证法是一种通过假设反命题来证明的方法。
当我们无法直接证明一个命题时,可以采用反证法。
具体步骤如下:1. 假设所要证明的命题不成立。
2. 推导出与给定条件矛盾的结论。
3. 推理过程中注明每一步所依赖的原命题。
4. 根据矛盾结论,否定假设,证明原命题成立。
例如,我们可以用反证法证明无理数的存在性:定理:根号2为无理数。
证明:假设根号2为有理数。
由有理数的定义,我们可知根号2可以表示为两个互质整数的比值,即根号2=a/b(a、b∈N,且a、b互质)。
通过变换等式,我们得到2=a²/b²,即2b²=a²。
根据定义,我们知道a、b都是整数,所以a²为偶数。
而偶数的平方一定是4的倍数,所以a²必为4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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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a2+b2+c2+1a+1b+1c2 ≥ab+bc+ac+3a1b+3b1c+3a1c≥6 3. ③ 所以原不等式成立 当且仅当a=b=c时,①式和②式等号成立,当且仅当a =b=c, (ab)2=(bc)2=(ac)2=3时,③式等号成立. 即当且仅当a=b=c=3 时,原式等号成立.
1.分析法也是中学数学证明问题的常用方法,其主要过 程是从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
考纲要求
考情分析
1.了解直接
数学证明题是锻炼学生思维能力和优化人的大
证明的两种基本 脑的体操,在高考中占据重要地位,除在立体几何
方法——分析法 中考查空间位置关系的判定外,还常与函数,数列、
和综合法;了解 圆锥曲线相结合进行考查,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逻
分析法和综合法 辑思维能力、推理论证能力和综合能力以及化归与
(3)用反证法证明问题时要注意的问题: ①必须先否定结论,即肯定结论的反面,当结论的反面 呈现多样性时,必须罗列出各种可能结论,缺少任何一种可 能,反证都是不完全的; ②反证法必须从否定结论进行推理,即应把结论的反面 作为条件,且必须根据这一条件进行推证,否则,仅否定结 论,不从结论的反面出发进行推理,就不是反证法.
设a,b,c>0,证明:ab2+bc2+ca2≥a+b+c.
【思路启迪】 本题因为有三项分式,不主张用分析 法.综合法证明不等式,要特别注意基本不等式的运用和对 题设条件的运用.这里可从去分母的角度去运用基本不等 式.
【证明】 ∵a,b,c>0,根据基本不等式, 有ab2+b≥2a,bc2+c≥2b,ca2+a≥2c. 三式相加:ab2+bc2+ca2+a+b+c≥2(a+b+c). 当且仅当a=b=c时取等号. 即ab2+bc2+ca2≥a+b+c.
的思考过程、特 转化思想.本节在高考中一般不会直接命题,往往
点.
是以其他知识为载体作为一种方法考查相关内
2.了解间 容.如2012年天津卷19,重庆卷21等.
接证明的一种基 预测:预计2013年高考对本节知识的考查主要
本方法——反证 是导数及其应用,不等式及其证明,数列的递推公
法,了解反证法 式及通项公式,题型多为解答题,分值约为12
综合法往往以分析法为基础,是分析法的 逆过程,但更要注意从有关不等式的定理、结论或题设条件 出发,根据不等式的性质推导证明.
已知a,b,c均为正数,证明:a2+b2+c2 +1a+1b+1c2≥6 3,并确定a,b,c为何值时,等号成立.
解:因为a,b,c均为正数,由基本不等式得 a2+b2≥2ab,b2+c2≥2bc,c2+a2≥2ac, 所以a2+b2+c2≥ab+bc+ac, ① 同理a12+b12+c12≥a1b+b1c+a1c, ②
2.分析法是“执果索因”,它是从要证的结论出发,倒着 分析,逐渐地靠近已知事实.
用分析法证“若P则Q”这个命题的模式是: 为了证明命题Q为真, 这只需证明命题P1为真,从而有… 这只需证明命题P2为真,从而有… … 这只需证明命题P为真. 而已知P为真,故Q必为真. 3.用分析法证题时,一定要严格按格式书写,否则容易出错.
问题探究2:利用反证法证明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可能出 现的矛盾是什么?
提示:反证法证明问题的关键是推出与假设矛盾的结 论,从而说明假设错误,结论成立,可能出现的矛盾:与假 设,与已知,与数学公理,定理,公式,定义或已证明的结 论矛盾,与公认的简单事实矛盾.
(对应学生用书P234)
综合法是一种由因导果的证明方法,即由已知条件出 发,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等式或不等式成立.因此,综合法又 叫做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其逻辑依据是三段论式的演绎 推理方法,这就要保证前提正确,推理合乎规律,才能保证 结论的正确性.
→ Qn⇒Q
文字 因为…所以…
语言 或由…得…
执果索因
Q⇐P1→P1⇐P2→…→得到 一个
要证…只需证… 即证…
问题探究1:综合法与分析法的思维特点是什么,有何联 系?
提示:综合法是从条件推结论,分析法是逆向思维,从 结论出发逐步寻求结论成立的条件,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 在证题时一般用分析法分析用综合法写出过程.
2.间接证明 (1)反证法定义:假设原命题 不成立 (即在原命题的条件 下,结论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 矛盾 ,因此 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 反证法.
(2)适宜用反证法证明的数学命题有: ①结论本身以否定形式出现的一类命题; ②关于惟一性、存在性的命题; ③结论以“至多”、“至少”等形式出现的命题; ④结论的反面比原始结论更具体、更容易研究的命题; ⑤要证的结论与条件之间的联系不明显,直接由条件推 出结论的线索不够清晰.
的思考过程、特 分.与数列知识结合命题的机会较大,主要考查不
点.
等式的放缩.
1.直接证明
(对应学生用书P233)
内容 定义
综合法
分析法
利用已知条件和某 些数学定义、公理 、定理等,经过一 系列的 推理论证 , 最后推导出所要证 明的结论成立 .
从要证明的结论 出发,逐步寻求 使它成立的 充分条件 ,直到最 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 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 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
当所证命题不知从何入手时,有时可以运 用分析法获得解决,特别是对于条件简单而结论复杂的题 目,往往行之有效,如对含有根式的证明问题也常常使用分 析法.
≤ 2.
已知非零向量a,b,且a⊥b,求证:
|a|+|b| |a+b|
【思路启迪】 a⊥b⇔a·b=0. 同时注意,|a|2=a2,将要 证式子变形平方即可获证.
【证明】 ∵a⊥b,∴a·b=0, 要证|a|a|++b|b||≤ 2, 只需证|a|+|b|≤ 2|a+b|, 只需证|a|2+2|a||b|+|b|2≤2(a2+2a·b+b2), 只需证|a|2+2|a||b|+b|2≤2a2+2b2, 只需证|a|2+|b|2-2|a||b|≥0, 即(|a|-|b|)2≥0, 上式显然成立,故原不等式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