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护理会诊制度和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在护理工作中,如遇有特殊病例、危重抢救病例、疑难病例均应进行讨论、会诊,集思广益,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二、护理疑难病例讨论范围:包括病情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压疮高危或压疮患者、诊断不明确、护理效果不佳或有潜在安全隐患如跌倒、坠床、走失、自杀等的患者以及死亡病例等.三、护士长或带教老师主持本科室护理查房或病例讨论,每月至少1次.需多专业协作讨论的病例,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协调.四、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院护理查房或病例讨论,每季度至少1次.五、对疑难复杂病例,护士长应组织全科的护理人员进行讨论,由责任护士汇报病历,介绍患者病情、目前存在的护理问题、采取的护理措施等,并提出需讨论和解决的问题.参加人员根据患者病情,以整体护理程序为依据,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针对问题,发表观点,提出改进措施.六、需要多科室协作的疑难病例,应由科室护士长提出会诊、讨论申请,由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护士长或高年资护师主管护师到相应科室参与会诊讨论.讨论时,由主管科室的责任护士介绍病情及护理过程,提出需要讨论和协助解决的难题,与会诊者查看患者、分析病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七、在护理疑难病例讨论过程中,可邀请主管医生参与讨论.八、讨论情况经整理后,记录于护理记录单、护理病历讨论及护理会诊记录本中.护理会诊制度当重症患者发生非专科性疑难问题或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时,会大大增加护理工作难度.通过护理会诊将解决患者护理问题,减少各类并发症,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一、对于本科室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要及时申请会诊.二、申请科室和会诊者简明扼要地填写护理会诊单,护理会诊单由申请科室留存1年.三、护理会诊人员资质要求:一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二取得省级以上专科护士资格证书或接受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的专业或专科护士.三本院专业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小组成员四、会诊形式及要求:一科内护理会诊:凡遇到疑难、特殊病例、专科新业务新技术,科室护士长应及时组织科内全体护理人员进行科内的护理会诊.进行护理会诊时,责任护士要详细介绍病情,并及时准确实施会诊意见,科室护士长负责检查措施落实情况、目标达到情况及尚存在的问题等,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二科间护理会诊:科室有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会诊讨论时,由申请科室提出并填写护理会诊单,上报护理部,护理部通知有关科室,应邀科室具有会诊资质的护士前往,一般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三全院护理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室会诊讨论时,本科室护士长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确定护理会诊的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和人员参加.会诊时,护士长主持,护理部领导参加,责任护士做病例报告和会诊记录.四院外护理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院外专家进行护理会诊时,科室护士长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确定并联系相关医院选派专家进行会诊.会诊时分管院长和护理部主任参加,护士长主持,责任护士作病例报告和会诊记录.五、外院邀请我院护理专家会诊时,由护理部安排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理人员外出会诊,参与会诊人员应谦虚谨慎、认真协助邀请单位做好护理工作.六、会诊时如遇意见分歧,应积极查阅资料,进行分析讨论,达成一致意见.七、科间和院内会诊,根据医嘱收取院内会诊费用.到外院会诊者,其会诊费用按医院规定执行.。
危重病例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
危重病例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一、引言危重病例是指病情危急,危及生命的病情,需要紧急救治和关注的病例。
对于危重病例的管理和报告制度,是医疗机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病人的生存率和抢救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重病例的管理和报告流程,加强资源调配,提高救治效果,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权益。
二、管理制度(一)收治和初步评估1. 患者报到时,接诊医生应按照一诊三查的程序进行初步评估,明确病情危重程度,并决定是否入院留观或立即转诊至危重病房。
2. 危重病房医生应及时接收转入病人,并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处理,确定是否需要重症监护,并及时安排相关检查和治疗。
(二)重症监护与团队合作1. 危重病房应配备足够的重症监护设备,并组建由主治医师、护士长、药剂师、临床检验医师、影像科医师等组成的危重病房治疗团队。
2. 治疗团队应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分工和配合,确保病人得到全面的诊疗服务。
(三)危重病例会诊和病例讨论1. 危重病例会诊制度:对于复杂危重病例,应及时组织会诊,包括内科、外科、心内科、呼吸内科等相关专科的专家。
2. 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案例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例讨论,以提高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
三、报告制度(一)临床报告1. 危重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疗管理部门报告,包括病人基本情况、治疗措施和效果等。
2. 报告内容应如实、全面、客观,注明病人的诊断、治疗和转归情况。
(二)医疗质量报告1. 定期报告:医疗机构应制定定期的医疗质量报告制度,对危重病例的救治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2. 遗留问题报告:对于救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向医疗管理部门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三)不良事件报告1. 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对病人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不良结果。
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危重病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报告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结果以及防范措施等。
急诊科疑难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急诊科疑难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为了全体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的提高,杜绝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上午交接班结束以后,全体在岗人员必须对留观和待检的疑难和危重病人进行讨论,以利快速诊断、恰当治疗、适时转科。
2、平素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及时向科主任或上级医师进行汇报,能本科室讨论解决的就地解决,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与会诊和讨论。
3、疑难、危重病人一旦收入病房,必须随时追踪随访,及时向相关科室了解其诊断和转归情况,必要时申请参加相关科室的讨论。
转出病人要注意与病人家属保持一定的联系方式,对诊断和治疗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科内讨论,以获得本院无法解决的技术信息。
4、有需跨科诊疗的病人,科主任要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予以汇报,以便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讨论以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恰当而适时的落实具体诊疗科室。
5、遇抢救过程中产生医患纠纷时,要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予以汇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讨论、督导与抢救,以利医患矛盾的化解和消除。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凡在急诊科就诊或治疗过程中,突然病情发生变化后经急诊科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院前死亡病例,来院时已经生命垂危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病例不在正常的死亡病例讨论之列)。
2、死亡病历、所有辅助检查的资料、诊断和相关的治疗措施及引发死亡的原因均应妥善保管和封存。
3、死亡病例讨论一般每月进行一次,由科主任主持,急诊科医师、护士长和邀请相关职能科室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以提高全员诊治及抢救水平。
4、急诊科建立死亡病例登记制度,病人一旦死亡均应在短时间内作好详细的登记与病例资料的汇总记录,并及时向门诊部和医务科进行汇报。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一、引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是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救治、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组织专家对疑难、危重病例进行讨论,可以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为患者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诊疗方案。
本制度旨在规范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和报告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二、疑难、危重病例的定义及范围1. 疑难病例:指诊断不明、病情复杂、治疗难度大的病例。
2. 危重病例:指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病例。
3. 疑难、危重病例的范围:(1)罕见病、罕见症状、罕见并发症的病例。
(2)多器官功能衰竭、严重感染、严重创伤等病情危重的病例。
(3)诊断不明,经多次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
(4)治疗难度大,疗效不佳,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组织与实施1. 讨论组织:(1)成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小组,由相关科室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组成。
(2)讨论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会。
(3)讨论会邀请相关科室专家、护士、技师等参加。
2. 讨论流程:(1)病例筛选:各科室将符合疑难、危重病例定义的病例提交给讨论小组。
(2)病例病例报告人详细汇报病例的病史、诊断、治疗经过及目前状况。
(3)讨论:参会人员针对病例提出疑问、分析原因、探讨治疗方案。
(4)总结:讨论小组对病例进行总结,形成讨论意见。
(5)反馈:将讨论意见反馈给病例所在科室,指导后续治疗。
3. 讨论要求:(1)讨论会应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发言。
(2)讨论内容应真实、客观、全面,避免主观臆断。
(3)讨论会应做好记录,包括病例报告、讨论内容、讨论意见等。
四、疑难、危重病例报告制度1. 报告对象:各科室发现的疑难、危重病例。
2. 报告流程:(1)病例所在科室应及时向讨论小组报告病例。
(2)讨论小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纳入讨论。
(3)纳入讨论的病例,按照讨论流程进行讨论。
(4)讨论结束后,讨论小组将讨论意见反馈给病例所在科室。
医院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
医院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疑难重症患者的诊疗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对疑难重症患者的会诊工作。
第三条会诊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确保患者得到最佳诊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疑难重症患者会诊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会诊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临床科室成立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指定一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为副组长,相关医护人员为成员。
会诊小组负责本科室疑难重症患者的会诊工作。
第三章会诊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疑难重症患者会诊范围:(一)诊断不明确的疾病;(二)病情复杂、治疗困难的患者;(三)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疾病;(四)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五)其他需要会诊的患者。
第七条患者符合以下条件时,可申请疑难重症患者会诊:(一)住院患者;(二)病情危重或病情进展迅速;(三)经本科室初步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或病情反复;(四)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四章会诊申请和审批第八条会诊申请:(一)经治医师认为患者符合疑难重症患者会诊条件时,应向科主任报告并提交会诊申请;(二)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填写《疑难重症患者会诊申请表》,报医务科审批;(三)医务科应在接到会诊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科室。
第五章会诊组织和实施第九条会诊时间:(一)常规会诊:每周一次,具体时间由医务科安排;(二)紧急会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随时组织。
第十条会诊地点:各临床科室会议室或指定地点。
第十一条会诊人员:会诊专家由医务科根据患者病情和会诊需求选派,原则上应邀请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参加。
第十二条会诊程序:(一)会诊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病史、体征、检查结果、诊疗经过等;(二)会诊时,经治医师应汇报患者病情,并提出会诊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三)会诊专家充分讨论,形成会诊意见;(四)会诊结束后,会诊专家在《疑难重症患者会诊记录表》上签名,经治医师负责整理会诊意见,并制定后续诊疗方案;(五)会诊记录应归入患者病历。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疑难病例是指门诊患者就诊3次未确定诊断者;疑难危重病人是指住院患者入院7日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2、遇门诊疑难病例,应当由主治医师以上进行诊察。
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3、遇住院疑难危重病例,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多科联合举行.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当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发给参加讨论人员,并作发言准备。
6、XXX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
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7、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记录包括:内容、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是否存在问题、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那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科主任或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
8、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做出版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按照详细情况组织相关科室职员加入病历讨论,必要时分担院长加入。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手艺水平,特制定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如下:一、病人死亡后,必须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二、涉及纠纷和刑事案件的死亡病例必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三、参加死亡病例讨论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四、死亡病例讨论程序:1、讨论前经治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死亡时间详细到分钟。
2、讨论时经治医师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死亡原因。
3、讨论内容应包括:(1)诊断;(2)治疗;(3)死亡原因;(4)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讨论制度范文(4篇)
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讨论制度范文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是医疗团队协作和交流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制度非常必要。
下面是一个关于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医疗团队的协作和沟通顺畅、高效,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护理质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医务人员进行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的工作。
二、护理查房制度1. 定期查房:每天定时进行护理查房,确保医疗团队对患者病情的了解和掌握。
2. 查房内容:涵盖患者基本情况、病情变化、医疗措施的执行情况、护理问题和困难等。
3. 查房方式:可通过现场查房、电子病历系统查房等方式进行,根据患者情况灵活选择。
4. 参与人员:医疗团队成员(主治医生、主管护士、护士长等)应参与护理查房,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专家参与。
三、会诊制度1. 会诊类型:可根据需要进行学科会诊、专家会诊等不同形式的会诊。
2. 会诊流程:主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提出会诊申请,协调相关专家的参与,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会诊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内容及意见。
3. 会诊参与人员:会诊应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与,确保各科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4. 会诊结果:会诊结束后,会诊意见应及时书面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并在病历或电子病历系统中进行记录。
四、病例讨论制度1. 病例讨论时间:每周定期组织病例讨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调整讨论时间。
2. 病例讨论内容:选择有代表性的病例进行讨论,包括病情、诊断、治疗和护理经验等。
3. 讨论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面对面讨论、网络讨论等方式进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讨论的效果。
4. 参与人员:医生、护士、药师等相关医疗人员应参与病例讨论,促进跨学科的交流和学习。
5. 讨论记录:病例讨论过程中应有专人记录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内容、结论和建议等,以备后续参考和借鉴。
五、质量评估和改进1. 质量评估:定期对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检查执行情况和效果。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为规范我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适用于以下情况:入院1周以上诊断不明或者疗效较差的病例;病情复杂疑难或者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疾病;病情危重或者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以及科室认为必须讨论的其他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倾向需要讨论的病例。
必要时要提请医务处组织全院会诊。
二、分类: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分“多学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和“本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多学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等同于“多学科会诊讨论”。
“本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即由本科室成员独立完成的讨论。
三、完成时限:24小时内完成讨论,有医疗纠纷隐患病例应尽快完成讨论。
四、参加人员:本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主持,本科(组)各级医师、药师、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参加。
病情危重、复杂需要多科协作治疗的病例,治疗效果不理想病例,有医疗纠纷隐患病例,死亡风险极大患者家属不能接受的病例均需申请“多学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除本科(组)各级医师、药师、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参加外,还应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邀请医务处领导及分管院长参加。
五、流程:(一)多学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需要讨论前24小时向医务处提交备案,填写纸质版“多学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登记表”并送至医务处。
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不需要提交备案。
本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不需要提交申请。
(二)组织讨论1.主管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
2.各级医师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并解决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
3.有临床药师科室临床药师对有关药物治疗问题提出建议。
4.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5.主管医师作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讨论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每位参加人员的具体发言、主持人总结讨论意见等,最后主持人及记录者双签名。
医院急诊会诊制度(5篇)
医院急诊会诊制度为使急诊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____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电话通知相应专科医师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医护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需派在本院有执业资格的值班医师于____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和多发伤患者的抢救,急诊科应及时请多科急会诊,协助救治,并填写会诊申请单,受邀会诊的医师应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三、不超过____小时的留观患者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____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____,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按会诊邀请前来会诊。
超过____小时的留观患者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____,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____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通知二线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医院急诊会诊制度(2)急诊会诊是医院急诊科的重要工作机制之一,通过医疗团队的多学科协作,对急诊患者的诊疗方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急诊患者的救治效果和生存率。
本文将从急诊会诊的定义、意义、组织机构、程序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急诊会诊制度。
一、急诊会诊的定义和意义急诊会诊是指急诊科医生在遇到疑难病例或需要多学科协商的情况下,向其他专科医生请教、征求意见的一种医疗行为。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一、引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和管理,提高医疗团队的诊疗水平,确保患者得到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活动。
二、组织架构1.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小组(1)成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小组,由相关临床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护士等。
(2)讨论小组应具备以下条件:① 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②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③ 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
2.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委员会(1)设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负责人等组成。
(2)委员会负责对全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讨论流程1. 病例筛选(1)各临床科室应根据病例的病情复杂程度、治疗效果、诊断明确程度等因素,筛选出需要讨论的疑难、危重病例。
(2)病例筛选标准:① 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② 诊断困难,需多学科会诊;③ 治疗效果不佳,需调整治疗方案;④ 有潜在风险,需加强监测。
2. 提交病例(1)提交病例的临床科室应准备好以下资料:① 病历摘要;② 辅助检查报告;③ 治疗经过及效果;④ 相关文献资料。
(2)提交病例应在讨论前一周内完成。
3. 讨论会组织(1)讨论会由组长主持,各成员积极参加。
(2)讨论会分为以下环节:① 病例由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汇报病例,包括病情、诊断、治疗经过等;② 分析讨论:各成员针对病例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③ 结论:总结讨论成果,制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4. 讨论会记录(1)讨论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包括讨论内容、结论等。
(2)会议记录应由组长或指定成员整理归档。
四、讨论内容1. 病例诊断(1)对病例的诊断进行讨论,明确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等。
(2)对诊断不明确的病例,提出可能的诊断方向。
2. 治疗方案(1)对病例的治疗方案进行讨论,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高风险病例会诊管理制度
高风险病例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在面对高风险病例时进行有效有效的会诊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全部科室,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高风险病例:指疾病情况多而杂、病情危重、治疗方法难度较大,需要多学科协同参加决策的病例。
2.会诊:指由多名医生构成专业团队,对高风险病例进行集体讨论,供应治疗建议和方案。
3.会诊恳求方:指向本院发出对高风险病例需要会诊的科室。
4.会诊接收方:指接收会诊恳求并组织会诊团队进行讨论和决策的科室。
第二章会诊流程第四条会诊恳求1.当会诊恳求方认为遇到高风险病例时,应及时向会诊接收方发出书面会诊恳求。
2.会诊恳求内容应包含病案摘要、影像资料、试验室检查结果等必需资料,并注明会诊目的和要求。
3.会诊恳求方在发出会诊恳求后,亦需及时电话通知会诊接收方,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第五条会诊召集1.会诊接收方接到会诊恳求后,应及时召集相应的专家构成会诊团队。
2.会诊接收方应在召集会诊团队时,注意选择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确保会诊质量。
3.会诊接收方应提前与会诊团队成员沟通,确认参加会诊的时间、地方以及会诊议程。
第六条会诊讨论1.会诊接收方应布置合适的时间和地方,组织会诊团队开展会诊讨论。
2.会诊接收方应提前向参会专家供应会诊资料,并通知会诊讨论的时间和地方。
3.会诊讨论应充分听取各专家的看法和建议,进行综合评估和讨论,以确保订立出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七条会诊决策1.会诊接收方应依据会诊讨论的结果,订立高风险病例的治疗方案,并书面反馈给会诊恳求方。
2.会诊决策应包含病情评估、诊疗建议、手术布置、护理措施等相关要点,并注明会诊团队成员的姓名。
第八条会诊结果通知1.会诊接收方在订立会诊决策后,应及时将会诊结果书面通知会诊恳求方,并注明治疗方案的具体细节和时间布置。
2.会诊结果通知应由会诊接收方负责,确保会诊结果准确完整地转达给会诊恳求方。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 报告制度
主讲人 李 燕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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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CHENLI 2021/3/27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适用于以下情况:入院7 天内诊断不明或者疗效较差的病例;住院期间相关 检查有重要发现可能导致诊疗方案的重大改变;病 情复杂疑难或者本院、本地区首次发现的罕见疾病; 病情危重或者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以及科室认为 必须讨论的其他病例。
二、疑难、危重病例报告制度
(五)对重大抢救,要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 程序,要求根据病情订出抢救治疗方案,抢救结束 后,要详实书写抢救记录、进行讨论并上报医务科 存档,不断促进抢救技术水平的提高。如未履行医 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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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LI 2021/3/27
附:危重病例信息管理流程图
主管医师进行病情评估,确定为 危重病例,填写病情评估记录单
医师站操作: 1、双击病人姓名,姓名后显示黑色 2、填写医患沟通记录单
科主任组织科内讨论并记录、存档
上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备案
实施救治
下达病危或病重通知书
申请院内大会诊、院 外会诊、远程会诊
需转科或转院者按相关 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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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LI 2021/3/27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二)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危重病例随 时讨论。各医疗责任组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讨论, 以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讨论应由各医疗责任 组提出或者科主任指定并开出医嘱,科主任或医疗 组长主持,本科(组)医师、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 参加。
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一、会诊目的
为提高危重病例救治水平,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治疗,制定本会诊讨论制度。
二、会诊范围
1.患有多种疾病,病情复杂,诊断和治疗困难的病例;
2.病情危重,需紧急救治的病例;
3.疑难杂症,需多学科协作诊断和治疗的病例;
4.重大手术及高风险操作前的病例讨论;
3.会诊讨论时,先由主管医生汇报病例,再由会诊专家发表意见,最后由主持人总结;
4.会诊结论应记录在病历中,主管医生负责执行会诊意见。
五、会诊要求
1.会诊专家应积极参与,认真负责,确保会诊质量;
2.会诊讨论应充分、深入,对病例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3.会诊意见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指导临床治疗;
2.会诊质量控制小组应定期对会诊工作进行回顾,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3.医疗机构应将会诊改进措施纳入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体系,不断提高会诊水平。
十八、会诊纪律与责任
1.参与会诊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诊纪律,保持专业素养,确保会诊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会诊专家应遵循医疗原则,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对会诊结果负责;
5.其他需要会诊讨论的病例。
三、会诊组织
1.会诊由主管医生提出,经科主任或医疗组长同意后组织;
2.会诊专家由相关学科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组成;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凡遇疑难危重病例,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提出,科主任主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二、疑难危重病例是指疗效不确切、预后较差和病危的病例,由于各科室的专业性特点,目前对疑难病例不作制度上的界定,由各科室自行掌握,但原则是:从宽把握、宁多勿缺,特别是存在医疗隐患风险的病例。
儿科患者、肿瘤晚期患者和临终关怀的病危患者可由科室自行掌握,病重病例鼓励进行讨论
三、科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召集科内有关医师参加,讨论的内容应包括目前的拟似诊断,下一步需要进行的相关检查的治疗、是否转科(院)是否申请院内会诊或院外会诊。
四、科内讨论仍未解决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组织全院大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向业务副院长报告。
五、全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时,由医教部负责人主持。
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床位医师事先做好准备,报告相关病历,主治医师及时补充,参加会诊的人员必须详细进行询问病史和查体,对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六、床位医师必须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按时完成讨论中决定的各种检查和治疗措施。
疑难危重患者的护理查房会诊及病例讨论制度及护理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
疑难危重患者的护理查房会诊及病例讨论制度及护理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一、引言在医疗机构中,疑难危重患者的护理查房会诊及病例讨论是保证患者安全与优质护理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探讨疑难危重患者的护理查房会诊及病例讨论制度,并阐述护理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
二、疑难危重患者的护理查房会诊制度护理查房会诊是指护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相关专家与护理人员的会议,重点讨论与疑难危重患者护理相关的问题。
此制度的目的是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护理服务。
1. 会议召集护理查房会诊的召集应提前安排,并通知相关专家和护理人员参加。
召集时需明确会议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并确保参会人员能够抽出时间参加会议。
2. 会议议程护理查房会诊的议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病例讨论:分享疑难危重患者的病情、护理需求和评估结果,共同讨论患者护理方案的制定和调整;(2)护理经验分享:护理人员分享在护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挑战和经验;(3)护理质量评估:评估护理措施的实施效果,包括对患者和家属的满意度调查;(4)护理研究进展:推广护理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护理水平。
3. 会议记录护理查房会诊的记录应详实、准确,并及时归档。
包括与会人员的名单、会议讨论的重点和结论,以及后续行动计划等。
这些记录对于评估护理质量和追踪患者病情变化具有重要作用。
三、病例讨论制度病例讨论是护理查房会诊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通过对患者病情的全面分析和讨论,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方案。
1. 病例选取疑难危重患者的病例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1)疾病类型:涵盖不同的疾病类型,充分展示护理多样性和综合性;(2)护理水平:选取典型和困难的护理案例,有助于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护理素质;(3)实施效果:选择已完成一定护理措施,有一定效果的患者病例。
2. 病例分析与讨论(1)患者信息梳理:对患者基本信息、病情及诊疗过程进行全面梳理,并准备相关的护理记录和医疗资料;(2)病情评估与分析:针对患者的生理、心理、社会及环境等维度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3)问题识别与解决:及时发现患者在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通过专家会诊共同制定解决方案;(4)护理方案制定:根据病情和问题分析结果,制定个性化和科学化的护理方案。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2篇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2篇第一篇:疑难病例会诊讨论制度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临床诊疗过程中的疑难病例越来越多,对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提高疑难病例的诊疗水平,保障患者安全,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疑难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1. 目的:通过多学科会诊,整合医疗资源,提高疑难病例的诊疗质量,降低误诊率和漏诊率。
2. 意义:提高医疗团队的综合素质,促进医学知识的交流与传播,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二、组织架构1. 会诊小组:由相关临床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组成。
2. 会诊主持人: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担任。
3. 会诊秘书:由住院医师或护士担任,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和记录工作。
三、会诊流程1. 病例提交: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填写《疑难病例会诊申请表》,提交给会诊主持人。
2. 会诊安排:会诊主持人收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
3. 会诊讨论:会诊小组成员针对病例进行深入讨论,提出诊断和治疗方案。
4. 会诊总结:会诊主持人对讨论内容进行总结,形成会诊意见,并反馈给主管医师。
5. 执行会诊意见:主管医师根据会诊意见,调整治疗方案,并负责后续的跟踪观察。
四、会诊内容1. 病例报告:主管医师详细介绍病例的病史、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等。
2. 诊断分析:会诊小组成员对病例的诊断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依据。
3. 治疗方案:会诊小组成员针对病例提出具体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4. 并发症预防:会诊小组成员讨论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并提出预防措施。
5. 后续观察:会诊小组成员对病例的后续治疗和观察提出建议。
五、会诊记录与反馈1. 会诊记录:会诊秘书负责记录会诊过程,包括讨论内容、会诊意见等。
2. 会诊反馈:会诊主持人将会诊意见及时反馈给主管医师,并跟踪治疗效果。
3. 会诊资料归档:会诊记录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便日后查阅。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1. 简介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核心议题之一。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确保患者的安全,建立一套完善的核心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中的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该制度通过病例会诊的方式,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经验分享,以提高疑难、危重病例的诊疗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要性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是医疗机构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础。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水平、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权益。
以下是该制度的重要性:•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建立规范的医疗流程和标准,医疗机构可以有效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保障患者安全: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减少医疗事故和误诊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加强团队协作:该制度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研究疑难、危重病例的解决方案,提高医疗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诊疗水平。
•改善医疗体验:通过严格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可以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 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的重要性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是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讨论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方案,以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诊疗水平。
以下是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的重要性:•促进知识共享:通过病例会诊讨论,医务人员可以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学习他人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
•强化团队合作:病例会诊讨论可以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凝聚团队的力量,共同应对疑难、危重病例的挑战。
•规范诊疗流程:通过病例会诊讨论制度,医疗机构可以建立科学合理的诊疗流程,规范医疗行为,提高诊疗效果。
•提高医疗质量:病例会诊讨论可以解决疑难、危重病例的诊疗难题,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一、引言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提高医疗质量和救治成功率,确保患者安全。
本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明确了会诊讨论的组织、流程、责任和监管等内容。
二、组织架构1. 会诊讨论组织:设立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小组,由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管理部门等组成。
2. 会诊讨论小组职责:a.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的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工作。
b. 对全院的疑难、危重病例进行会诊讨论,制定救治方案。
c. 对会诊讨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d. 对会诊讨论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会诊讨论流程1. 提交会诊申请:临床科室在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时,应及时提交会诊申请,并明确会诊目的、病例简要、初步诊断等信息。
2. 会诊通知:会诊讨论小组收到会诊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发出会诊通知,明确会诊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
3. 会诊准备:临床科室应提前准备好病例资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并在会诊前分发至参会人员。
4. 会诊讨论:a. 会诊讨论由会诊讨论小组组长主持,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
b. 临床科室负责人汇报病例,包括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经过等。
c. 各参会人员针对病例进行讨论,提出诊断和治疗方案。
d. 会诊讨论小组成员根据讨论意见,形成会诊讨论纪要。
5. 会诊结论:会诊讨论小组根据讨论结果,形成书面会诊结论,包括诊断、治疗方案、注意事项等。
6. 会诊执行:临床科室应根据会诊结论,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安全。
四、会诊讨论制度实施1. 会诊讨论组织:各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会诊讨论制度,定期组织本科室内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
2. 会诊讨论频率: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1次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
3. 会诊讨论质量:会诊讨论应注重质量,参会人员应认真负责,充分发表意见。
4. 会诊讨论记录:会诊讨论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参会人员、讨论内容、会诊结论等。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一)为尽早明确诊断,制订最佳治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疑难危重病例包括入院3日不能确诊病例5日内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病情恶化或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须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须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及其他须讨论病例。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几个科室联合举行。
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同意并召集举行,由科主任主持。
(四)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准备。
负责经治患者的治疗组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
参加讨论人员针对该病例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讨论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五)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经治科室提出申请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疗管理部门。
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例讨论,必要时报告分管副院长参加。
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六)讨论时,经治医师在《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上做好书面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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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是医疗机构为提高病患抢救效果,提供多学
科协作的机制。
通过跨学科的专家团队共同参与和讨论,为危重病例
提供科学、全面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有效提高病患的生存率和治愈率。
本文将探讨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的意义、运作模式以及实施中的挑
战和建议。
一、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的意义
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对于提高病患救治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危重病例的救治需要多学科、多专业的协作。
不同学科和
专业的专家集思广益,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以便更好地理解和
解决复杂的病情。
其次,通过会诊讨论,可以减少误诊和漏诊的可能性。
医疗机构可以利用会诊的机制,共同审查、分析和评估病患的病
情信息,避免因为个人经验和知识的局限性导致诊断错误。
最后,危
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
通
过与专家的交流和学习,医务人员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对危重病例的诊治能力。
二、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的运作模式
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的运作模式包括会诊的组织者、参与者以
及会诊的方式和形式。
首先,会诊的组织者通常由医疗机构的管理者
或者专家组成。
组织者负责制定会诊的标准和程序,并协调各学科和
专业的专家参与。
其次,会诊的参与者一般由多学科的专家构成。
这
些专家需要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对危重病例进行全
面和系统的分析和评估。
最后,会诊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和形式进行。
例如,可以通过线上会议、视频通话或者面对面的讨论会方式进行。
会诊可以进行多次,直到达成共识和一致意见为止。
三、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的挑战和建议
在实施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医疗机构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组织和协调多学科
的专家,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其次,会诊过程中可能存在意
见不一致和决策困难的问题。
不同学科和专业的专家可能对病例的诊
断和治疗方案有不同的看法,需要通过充分的讨论和交流来达成共识。
最后,会诊的结果要与实际救治操作相结合。
医疗机构需要合理控制
会诊的次数和时间,确保会诊结果能够及时应用到病患的诊疗中。
综上所述,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对于提高病患的救治效果和治愈
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多学科的协作和专家的参与,可以为病患提供
科学、全面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在实施过程中,医疗机构需要充分考
虑各方面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危重
病例会诊讨论制度将进一步提升医疗水平,造福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