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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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一种由村(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互助共享经济组织,通过集体经营和利益共享,实现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益的增加。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注册地点为()。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自主经营、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公平共享。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遵循合作、互助、公平、协作的原则。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养殖、加工、销售等项目。
第七条合作社实行股份制,每个成员以购买股份的方式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和决策,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八条合作社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合作社成员按照相互协商的
原则选举产生,负责组织管理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资格及权益
第九条成为合作社的成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村(社区)居民;
(二)自愿申请加入并全面了解合作社章程;
(三)认同和接受合作社的宗旨和经营方向。
第十条成为合作社成员后,享有以下权益:
(一)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并享有表决权;
(二)按比例分红,参与合作社的经济收益;
(三)享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四)获取技术指导和培训的机会。
第三章股权管理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股权由成员按照股份额的大小进行购买,每位成员最低认购份额为(),最高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股份可以流转和继承,但需经过合作社成
员的共同决策。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股权变动应及时向合作社监事会备案,并
加以记录。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对合作
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五条监事会由1名主任和2名委员组成,主任由监事会
成员中选举产生,主任负责召集监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
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规划,并监督执行。
第十七条合作社设立经理,由合作社成员投票选举产生,负
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
第十九条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成员购买股份、经营收
入以及其他合法渠道。
第二十条合作社应及时向成员公开财务信息,并保障成员的
知情权。
第二十一条积累的盈余由合作社成员协商决定用于发展经营
或分配给成员。
第二十二条合作社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合作社所有,合作社有权根据
实际情况对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成为合
作社的基本组织准则,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增加居民收入,提
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一
种由村(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互助共享经济组织,通过集体经营和利益共享,实现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益的增加。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注册地点为()。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自主经营、互帮互助、共同发展、
公平共享。
合作社旨在通过村(社区)居民的共同努力,发展经济产业,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
遵循合作、互助、公平、协作的原则。
在经营活动中,合作社积极发挥成员的主体作用和自主精神,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第六条合作社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养殖、加工、销售等项目。
合作社将根据当地资源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宜的产业项目,并通过整合资源、提供服务等方式,促进项目的良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第七条合作社实行股份制,每个成员以购买股份的方式参与
合作社的经营和决策,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购买股份的金额可根据合作社成员的财力状况和意愿进行自主确定,但最低购买份额不得低于合作社规定的数额。
成员按照所持股份的比例,参与合作社的决策投票,并按照所持股份的比例享受经济收益。
第八条合作社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合作社成员按照相互协商的
原则选举产生。
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规划,并向成员进行相关信息的通报和沟通。
在业务主管单位的领导下,合作社将以稳健的经营管理和积极的市场拓展为目标,不断提升经济产业的竞争力和成员的获益水平。
第二章成员资格及权益
第九条成为合作社的成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村(社区)居民;
(二)自愿申请加入并全面了解合作社章程;
(三)认同和接受合作社的宗旨和经营方向。
第十条成为合作社成员后,享有以下权益:
(一)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并享有表决权;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各项决策,包括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分红政策等,通过表决的方式对合作社的发展和运营进行影响和决策。
(二)按比例分红,参与合作社的经济收益;合作社的经济收益将按照成员持股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成员可根据持股比例享受相应的经济回报,促进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与共享。
(三)享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合作社将为成员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以保障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福利权益。
(四)获取技术指导和培训的机会;合作社将为成员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成员的专业能力和经营水平,促进合作社整体的发展和持续进步。
第三章股权管理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股权由成员按照股份额的大小进行购买,每位成员最低认购份额为(),最高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成员购买股份的资金可以为现金、实物或其他有价物等形式。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股份可以流转和继承,但需经过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决策。
股份的流转和继承需符合合作社的章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股权变动应及时向合作社监事会备案,并加以记录。
合作社监事会将对股权的变动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合作社的股权管理符合合作社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查。
监事会将依法行使监督和监管权力,保障成员的利益和合作社的发展。
第十五条监事会由1名主任和2名委员组成,主任由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主任负责召集监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监事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合作社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活动,监督合作社业务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规划,并监督执行。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委员组成,主席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理事
会主席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和协调理事会的工作。
第十七条合作社设立经理,由合作社成员投票选举产生,负
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将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包括市场开发、项目管理、员工管理等,承担合作社的经营责任,推动合作社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
合作社应定期对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核算和分析,编制财务报表,向成员公开财务信息。
第十九条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成员购买股份、经营收
入以及其他合法渠道。
合作社将合理运用资金,确保合作社的经济活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合作社应及时向成员公开财务信息,并保障成员的
知情权。
合作社应定期向成员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保成员对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利益分配有充分了解和参与。
第二十一条积累的盈余由合作社成员协商决定用于发展经营
或分配给成员。
合作社将按照成员的意愿和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合理决定盈余的分配和使用方式,以促进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和成员的利益回报。
第二十二条合作社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合作社将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和调查,依法履行纳税
义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合作社成员应在章程生效后认真学习和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并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合作社所有,合作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
对于章程的修改和完善,合作社成员应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确保修改后的章程符合合作社的经营实际和成员的利益需求。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成为合作社的基本组织准则,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任何违反本章程规定的行为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合作社的严肃处理和法律追究。
在合作社的管理和经营中,我们将坚持以成员为中心,以发展为目标,以合作共赢为原则,不断提升合作社的综合实力和成员的福利水平,为村(社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