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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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

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8.10.10

•【字号】沪食药监药安[2008]676号

•【施行日期】2008.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网上申

报工作的通知

(沪食药监药安[2008]6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方便市民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我局已开通了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各相关单位可通过网站提交许可申请。现将网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我局药品安全监管相关许可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试运行期。我局已将各单位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及密码通过挂号信方式寄至各相关单位。

二、登陆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可以通过两条途径:一是登陆我局政务网首页http://),点击页面右方的“欢迎进入行政审批系统”按钮进入行政许可页面,在浏览完许可事项的申请须知后点击页面下方的“进入行政审批系统”按钮登陆系统;二是直接登陆网址http://。建议各单

位采取第一种方式进行登陆,以便在提交申请前明确了解我局对申报资料的各项要求。

三、我局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药品安全监管相关流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届时,所有相关事项必须先由申请单位上网申请、生成并打印赋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单后,连同有关书面申请材料一起报送至我局受理中心,申请事项方可进入受理程序。

网上申请与书面申请在并行实施一定的时间后,在相关法律及技术完善的基础上,将转为行政许可申请全部由网上提交。

四、请各单位抓紧了解网上申报行政许可事项的操作流程,熟悉操作,避免因网上操作出现问题而影响行政许可申请的不必要延误。有关帮助文件及帮助视频可在行政审批系统的登陆页面上进行下载

如遇问题,可拨打我局咨询电话或及时反馈我局药品安监处。若需要进一步培训,请于2008年10月17日前将需求反馈至我局药品安监处,我局将根据反馈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现场培训。

行政审批系统咨询电话:63266560、63356039;

药品安监处联系人:李梦龙,联系电话:63356104、63112359(Fax)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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