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年级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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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甲级
A级
4
济南忠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5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6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7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8
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9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10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11
济南众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12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25
青岛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26
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27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1
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D级
92
山东博审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暂定级
D级
93
山东联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暂定级
D级
94
山东同方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暂定级
D级
95
山东中喜信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暂定级
D级
青岛市(55家)
A级:9家;B级:34家;C级:11家;D级:1家。
序号
企业名称
B级
37
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38
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39
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40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监督与评估机制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招标代理服务的监督与评估机制也越发受到关注。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代理机构发挥着重要的角色,它们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招标活动,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为确保招标代理服务的质量与效果,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势在必行。

监督机制是保持招标代理服务公平、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严格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业准入,设立必要的门槛,并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应服务的资质与能力。

其次,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建立监察体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业务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监督机制还应设立举报机制,提供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招标代理服务的公正。

评估机制是评价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与效果的重要手段。

评估应当注重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素质、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首先,评估应建立起标准与规范,明确评估的指标体系,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组织能力、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

其次,评估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避免利益冲突和主观评价的情况出现。

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独立、公正的评估能力,并依据评估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分类、打分,建立服务信誉档案,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提供参考依据。

此外,政府部门还应建立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估结果和信用状况,提供给社会各界进行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招标代理服务的监督与评估机制还应建立起与奖惩制度相结合的机制。

对于招标代理机构表现出的良好服务与卓越业绩,应予以奖励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其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水平。

而对于涉及违规行为、利益输送等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严厉的惩处,包括撤销其资格、罚款等惩罚措施,以保证招标代理服务的规范运行。

此外,为了提高招标代理服务的质量与效果,还应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训与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黑建招[2007]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的市场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二章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79号令)的规定取得招标代理资格,并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暂定级。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次申请及资格复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建设部审批。

乙级招标代理资格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授予暂定级资格,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暂定级资格期满时,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定为乙级资格,有效期三年。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79号令)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提出资格复审申请,资格复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查。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一、资质条件。

1. 注册资金,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注册资金,以确保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承担招标代理业务。

2. 人员素质,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有一支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包括工程管理、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3. 业绩,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丰富的招标代理业绩,包括成功承担的招标代理项目数量、项目规模、业主满意度等方面的业绩。

二、服务能力。

1. 招标文件编制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包括技术规范、合同条款、投标文件评审标准等方面。

2. 技术支持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技术支持能力,包括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造价的估算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3. 法律风险控制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法律风险控制能力,包括对招标文件中的法律风险点的识别和解决方案的提出等方面。

三、服务质量。

1. 服务态度,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包括对业主、投标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回复问题等方面的服务态度。

2. 服务效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高效的服务效率,包括招标文件的及时编制、投标文件的及时评审、中标通知书的及时发放等方面的服务效率。

3. 服务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高质量的服务水平,包括招标文件的准确性、投标文件评审的公正性、中标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的服务质量。

四、诚信经营。

1. 诚实守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不得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2. 保密能力,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保密能力,保护业主的商业机密和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3. 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有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以上即是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业主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能够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以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正公平。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招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信用条例》《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实施信用记录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用记录管理,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发布,并依据信用记录结果实施差异化应用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审核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广播电视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监管权限负责所监管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中发生的不良行为的认定与记录、异议受理等监督管理工作。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展示。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分中心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进场代理行为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及进场代理不规范行为的记录、移交工作。

第四条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建立、运营和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管理系统”)。

第五条信用记录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与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的良好秩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8.06•【字号】冀建市[2010]423号•【施行日期】201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0〕423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贯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的整治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决定开展全省代理机构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本省企业和进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检查内容各招标代理机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分别按下列要求开展自查、检查和复查。

(一)资格条件。

1、是否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2、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是否符合法定数量和资格要求,技术经济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条件;3、场所设施及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满足业务开展的需要;4、是否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

(二)市场行为。

主要以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非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为重点,查找代理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和复查项目数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1、超越资格许可范围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2、出租、出借资格证书;3、规避或不依法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4、违背法定招标程序、方式和其他相关要求;5、与招投标当事人串通进行虚假招标;6、泄露应当保守的秘密;7、不按国家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8、扣押或者不及时返还投标保证金;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行为。

(三)近三年是否因招标代理违规操作,受到过招投标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以上处罚。

黑龙江:通报招标代理信用评价结果

黑龙江:通报招标代理信用评价结果
评为 B级 ( 基本合 格 ) 的招标 代理 机构 限期 三个 月 自 理 形不 成合 力等诸 多 问题 ,不 仅影 响正 常 的招标 投

行整 改 , 地市 招投标 监 管机 构核 查整 改 合格 后 , 经 将 标 市场 秩序
也 阻碍 了招 标投 标行业 健康 发展 。为
整改报告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验收 。对信用等 此 , 青海省委、 省政府在广泛调研论证 的基础上 , 决
级 评 为 c级 ( 合 格 ) 不 的招标 代 理机 构 , 暂停 招 标 代 定 组 建省 招标 投标 监督 管理 局

作为 省监 察 厅代 管
理业务 ,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的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
进行 整 改 , 改后 由市 ( ) 设 行 政 主管 部 门对 整 整 地 建
格, 令限 改, 改期3 月。 赛迪 责 期整 整 个 重庆 工程咨
安徽省正在建设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 , 首批 询有 限公司等 2 家外省人)I程建设项 目招标代 5 J l 将有 60 多位专家人库 。 9月 1 起 , 00 从 5日 专家库开 理企业专项检查合格。
始招 人 。 1 月 1 到 0 5日之前 , 申请人 原则 上按 照属 地 根据 《 四川省 工程 建设 招标 代 理机 构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管理 ,在工 查情况 12家工 程 建 设 项 目招 标 代 理 企 业 专 项 检 8 程招 标监 管 中严 格把 关 ,对代 理机 构 在市 场活 动 中 查 合格

四川 建科 工程 建 设管 理有 加信用评价的以及资格证书过期失效的,坚决禁止 限公司等 12 8 家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代理企业专项检
原则 , 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退休专家根据原工作单位 管理办法》 规定 , 招标人不得选择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

省招标办关于印发《 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建招办〔 〕 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

省招标办关于印发《 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建招办〔 〕 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

省招标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招办〔2016〕1号各省辖市招标办(处),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招标办:现将《2016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二○一六年一月十九日2016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要点2016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改革创新招投标制度和机制,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全面实施招标代理和评委的动态考核,继续加大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打击力度,勇于创新,大胆改革,真抓实干,推进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认真落实条例,切实加强招投标监管1、认真抓好条例及近年来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

从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反馈的情况看,条例及省厅系列文件出台后,各地总体贯彻情况较好,但个别市县重视程度不够,依法行政意识、规矩意识淡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今年,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突出抓好条例及国家、省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落实。

特别在入围方法、评标方法的选用上、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的执行上、暗标和横向评审的推广上、依法招标项目信息的推送上要严格落实条例和省各项规定。

同时再次强调国有投资监理项目、设计项目必须严格依法开展招投标。

省厅将结合两年治理行动组织一次依法行政的执法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下达行政建议书并在全省通报。

2、继续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与弄虚作假行为。

2016年,根据《江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认定办法》,继续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积极协助市场管理部门尽早启用全省统一的诚信平台,借助全省统一数据库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

对于依法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或提交有权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要通过完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程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止行政不作为、姑息迁就行为。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解决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诚信缺失、地方保护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腐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招标投标程序(一)本意见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应报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一经批准,招标人不得随意改变。

确需改变的,须重新报原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

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应依法审批、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行政监督部门)。

(二)招标人应当在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未经备案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补充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等不得作为招标、投标、评标以及资格预审的依据。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职责分工,做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审查。

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机制的通知

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机制的通知

关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商务局、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切实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改进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机制(-)我省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除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或依法选择的全过程咨询机构具备招标代理能力外,招标人应通过设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上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以下简称“比选系统”)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其他项目,项目业主可自愿使用比选系统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应参照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程序执行。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调整比选系统设置。

比选系统全面展示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履约评价、信用状况及其他影响招标人选择中选人的情况,并设置分析功能,为招标人自主选择中选人提供参考。

(三)优化比选程序。

招标人通过比选系统发布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比选公告应当载明项目基本情况,拟委托的招标代理服务范围、招标代理服务费、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定标因素、定标方式等。

定标因素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技术能力与水平、履约评价、信用状况、类似业绩等。

必要时,可选择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二次报价,价低者得。

定标方式是指直接确定、评审后确定及其他方式。

总投资在3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招标人可按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或内控制度确定中选人;总投资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招标人可自行指定人员组建评审小组,经评审后推荐多名中选人供招标人选定,也可直接按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或内控制度确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保障招标代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持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具体负责市南、市北、李沧辖区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企业的市场行为的日常考核统计。

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管理及日常考核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汇总。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招标代理企业的考核管理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考核结果及处理决定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方式第五条管理考核实行动态计分、年度考核制度。

根据企业的市场行为和业绩情况即时进行分数加减;每年初统一公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100分(不含10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80—100分(含80分)的,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60—80分(含60分)的,年度考核等级为C级,6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等级为D级。

第六条考核依据下列文书加分、扣分:(一)有关部门表彰或投诉处理决定文件;(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已生效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五)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依据。

第七条考核内容包括:招标代理机构的经营状况、管理体制、内部管理,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执业道德、履职情况以及其他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等情况。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20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第580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20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第580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20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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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2020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
第58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招〔2018〕2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331户招标代理机构开展2020年度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并公示通过,对77户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为A等级,223户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为B等级,31户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为C等级。

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0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0日
——结束——。

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4.综合考虑企业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优”的企业给予适当加分,对“差”的企业给予适当扣分。
评价得分
基础分(Ioo)-累计扣分()+累计加分()=评价得分()
20分/次
评价
类别
编号
评价内容
分值
扣分项
市场管理
B8
利用工作之便向中标单位介绍分包队伍、建筑材料和设备的;
20分/次
B9
因招标代理的原因引起投诉、举报经查实的;
40分/次
B1O
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或故意隐瞒有关情况;
40分/次
B11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文书无正当理由不配合送达的;
100分/次
扣分项
市场管理
B1
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
40分/次
B2
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擅自更改评标办法,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发布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
40分/次
B3
为所代理项目的投标人提供项目信息、投标文件制作等服务的;
40分/次
B4
代理过程中代理行为和上报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材料中的内容,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地方性规章制度等规定的;
2分/次
D5
不积极、认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主管部门培训学习的;
2分/次
加分项
工程业绩
E1
在XX市行政区域内完成且无不良行为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市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每10万元加0.005分(不足10万元的不计)。
累计最高20分
耦久
F1
在招标代理工作方面获得国家、省、市、县级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15分、IO分、5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3.06•【字号】•【施行日期】2013.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保障措施,开发运行了全省统一的“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管理平台”,建立了223个项目信息和信用公开共享专栏, 7个省市自治区先后来我省考察调研,全省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信息公开情况根据中央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通过省和市(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各类信息1935648条。

(一)企业信息。

截止2013年2月28日,向社会发布从业企业信息24405条。

其中建筑施工企业11445条、勘察设计企业1372条、工程监理企业310条、招标代理机构27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6347条、园林绿化企业686条、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155条、检测机构235条、物业服务企业883条、房地产估价机构266条、省外入川企业2029条、规划编制单位83条、造价咨询机构273条、施工图审查机构50条。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13年2月28日,向社会发布从业人员信息1869637条。

其中注册建造师(员)130532条、监理从业人员46118条、造价从业人员55799条、注册建筑师3249条、注册结构师2732条、勘察设计工程师2232条、注册规划师393条、房地产估价师1988条、三类人员247218条、特种作业人员110409条、检测人员3848条、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九大员)299507条、物管人员32654条、生产操作人员766029条、企业主要负责人166929条。

《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闽政办…2013‟第154号)和《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81号)等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实施单项备案的省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信用综合评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和评价标准,对参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市场行为和成果质量的量化评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评价实施单位,是指省内各级住建部- 2 -门或其所委托的招标管理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是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价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和运行平台,发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并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造价站”)为评价实施单位。

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县(市、区)住建部门依据监管权限和评价标准,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第六条评价实施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本办法、评价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及时更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信息,注重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行为动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按照《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中关于“规范建设市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中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招标代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健康发展,编制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行为动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征求意见及调研情况在2011年6月—7月期间,陆续收到全国主要省市(共17个)对《办法》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收集了若干地区出台的有关招标代理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

各地调研情况如下:1、对全国诚信信息统一平台的建议和要求湖南:建议住建部牵头建立全国的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数据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乙级、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数据库,所有数据库实行全国联网,对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福建:建议由部里统一制订信用评价标准,实现全国信用结果和诚信信息共享互认。

●杭州:认为要实施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减少企业在资格升级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实用便捷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管理平台能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相关数据信息做到全国互联共享。

●辽宁: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

●山东:建议建立全国联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基本人员库。

2、监督管理的电子化手段●北京:在业务系统中增加代理人员实名制和身份认证功能,对未办理实名制的代理人员、代理人员办理非本单位业务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聘用在不同单位的,不受理其办理的招标代理业务.●杭州:代理人员进入交易场所从事业务时,必须持卡上岗,刷卡验身,通过IC卡管理,有效的遏制了代理人员多头挂靠的违规情况的产生,提升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辽宁:充分利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有效资源,建立信息数据库,推行诚信IC卡管理。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中治工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治工办发(2010)1号)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部署和安排,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谭新亚任组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毕志彪,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殷时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驻厅监察室、厅法规处、规划处、审批处、建管处、科技设计处、标准定额处、房管处、风景园林处、住房保障处、建设监察总队、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造价管理总站、招投标管理总站、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厅信息中心、省代建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目标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问题,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三、职责与分工(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工作检查、交流和总结.(二)各市、州、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并负责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录入和更新工作。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目录,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录入、更新涉及本部门工作的项目公开信息数据和信用信息数据,指导各地做好相关工作。

四川:启用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四川:启用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围绕 发展新经济 ,安徽省正 致力于加快建设 “数
商 违法失 信 “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 》 字 江淮 ”,着力培育发展 “新动能”,推动数字产业化 、
(以下 简称 《实施 办法 》),要求各 级财政 部 门对本行 产业 数字化 ,做大做强数 字经济 ,助推经济结构调整 政区域 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 行为的供应商实施重 和新旧动能转换 ,切实构建数字经济 的现代产业体 系。
目实际情 况选择参考 。
同时 ,加强信用监管 ,对 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
主体全面实施信用监 管 ,将 招标单位及投标人 纳入 信
安徽 :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用 审核 范 围 ,审 核结 果 信息 在 “信 用 中国 (青 海 )”
从安徽省经 济信 息 中心获悉 :近年来 ,省 经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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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探 索 向全 国范 围内推广使 用此 电子招标 投标 系统 , 点监管 ,依法公 开曝光 并按照管理权限报送相关信息 ,
为推动 国内世行贷款项 目开展全流程 电子招标 投标 工 纳入全省违法 失信 “黑名单 ”信息 系统 ,有效形成信
作迈 出关键 的一步 。
息共享 和联合惩戒机 制 。
从 2018年 9月 1日起 ,四川 省启 用省 建设 主管
务 ,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 目的监管和调控水平 。
部门招标代理企业信息 录入管理系统 ,通过 四川省 招
《方案 》要求 ,必须依 法公开 招标 工程建设 项 目 标 代理企业信息 录入管 理系统录入 的工程建设项 目招
的核准信息 。主要包括 工程建设 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 的 标代 理机构信息将 实时报送 至全 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 共
后 5个工作 日内 ,须填 报省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 目 册执业人员 、具 有工程建设类 职称 的专职人 员 以及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吉建招〔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吉建招〔2018〕7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就加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招标代理机构企业人员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制度为加强我省招标代理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的数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采集录入企业、人员、业绩等信息,对外统一公开,供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一)招标代理机构(含外省入吉招标代理机构)在吉林省从事招标代理活动,通过“平台”填报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

招标人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时,可通过“平台”查询招标代理机构企业信息等资料。

1.企业信息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名称、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办公场所地址及联系电话;2.人员信息包括:法定代表人及注册执业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学历证、职称证、注册证。

(二)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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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
A级
2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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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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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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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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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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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青岛科大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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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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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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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建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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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全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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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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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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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仲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暂定级
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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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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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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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博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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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
27
淄博宏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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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天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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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级
枣 庄 市(11家)
A级:1家;B级:7家;C级:2家;D级:1家。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1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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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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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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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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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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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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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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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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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金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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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沃尔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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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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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暂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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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建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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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60
山东明珠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61
山东信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A级
2
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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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中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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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胜利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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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级
B级
6
东营信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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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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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东营迅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9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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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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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暂定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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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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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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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济阳县宏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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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正成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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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53
山东鲁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暂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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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驰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乙级
C级
27
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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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东营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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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暂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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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东营鸿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暂定级
D级
烟 台 市(32家)
A级:4家;B级: 23家;C级:5家;D级: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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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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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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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烟台建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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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蓬莱市诚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13
烟台市众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14
烟台天润房地产评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15
招远正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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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山东正德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32
山东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33
国网山东招标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34
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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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章丘市东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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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37
山东中达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级
10
青岛建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11
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12
山东润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13
青岛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14
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15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16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17
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14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15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16
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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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18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19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20
山东贝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A级
21
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C级
70
山东晨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暂定级
C级
71
山东营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C级
72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级
C级
73
山东建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暂定级
C级
74
山东普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暂定级
C级
75
山东中技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甲级
C级
76
山东高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暂定级
乙级
B级
38
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39
济南百思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40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41
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42
山东省齐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43
山东众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44
山东鲁能三公招标有限公司
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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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62
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63
山东鲁咨招标咨询服务中心
乙级
B级
64
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65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66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67
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68
山东天金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暂定级
C级
69
山东信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18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19
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20
青岛城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21
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暂定级
B级
22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23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24
青岛青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25
青岛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26
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B级
27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甲级
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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