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人员配备的情况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全人员配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原建设部91号文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2)土建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1亿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备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

(4)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

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5‰。

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司索信号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吊篮安拆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桩机操作工、混凝土泵操作工、场内机动车司机及从事爆破、锅炉、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水下井下施工的作业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