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务工程运行管理现状分析及工作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水务工程运行管理现状分析及工作建议
【摘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以及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广州治水的决策部署,广州治水有了阶段性的成果,而治水建成的水务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必不可少,及其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有效保持广州治水效果,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水务;治水;运行管理;经验
1.广州治水
1.1广州治水情况
广东省位于珠江下游,河流众多,河网密布,普遍存在着水体污染、水生态破坏以及水环境恶化的情况。由于断头河涌居多,水污染严重,截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河涌不同程度淤积和萎缩,生态修复能力不足,部分水域呈富营养化状态,以及水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对广州治水工作造成很多困难。
2007年,番禺区委、区政府决定将河涌综合整治作为区政府“惠民一号”工程,加大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力度,计划从2007年至2016年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区河涌综合整治任务,达到“堤固、水清、岸绿、面洁、景美”的目标。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建设任务,正在如期推进各项工作。
2009年初,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吹响了全市治水的号角,要求加快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推进全市宜居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
1.2广州治水成效
自广州治水工作以来,声势浩大,无论从工程数量、建设规模和投资,还是社会影响等方面都是史无前例的。全市人民十分关注广州治水工程的建设。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前一轮广州治水工程的建设,经过工程技术和施工人员的艰苦奋斗,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广州治水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成果,提高了防洪(潮)和排涝标准,改善了水环境和保障了水安全,尤其是在近几次暴雨期间,番禺、天河等辖区未出现大的损失,与往年相比,城区水浸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然而,广州治水任重而道远,需要继续发扬大禹治水的精神。
2.水管理的现状情况
水利设施(含堤防、河涌、水闸、泵站、水库等)的运行管理存在工作模式相对粗放、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短缺、现代化水利管理水平比较落后等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2.1重建设、轻管理
长期以来,普遍存在注重工程建设、看轻运行管理的现象。往往工程建成后,疏于运行管理或不科学的运行管理,出现重复投资、影响正常运行、治理效果昙花一现。
2.2管理制度和设备不完善
管理单位未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现有的制度仅流于形式,制度与实际操作不匹配,贯彻落实也存在一定问题;管理区内无专业的监测设备,管理手段简单粗放。如大、中型水闸和泵站,以及外江堤围关键点未配备监测设备,无法实现定期观测和记录沉降情况;如重要的城区河涌无配备常规的动态的水质监测仪器,不能为补水调水提供及时有效的科学依据。
2.3管理队伍薄弱、执法力度不够
现有的基层运行管理单位存在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的情况。由于水管理单位没有水政执法权,而目前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力度不能满足现状管理要求。
2.4信息自动化管理水平不高
由于经费投入不足,信息自动化管理设施不全等,不能适应水利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各相关排涝区,以及三防指挥中心未实现自动化联网远控和集中调控,目前仍是分散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河涌水系联合优化调度。
2.5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水管理经费不足
由于水务一体化改革正在处于过渡期,目前管理体制需要改革和理顺,政府参与和干预过多,未实现市场化运作。运行管理费用来源单一,普遍为本级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存在经费不足和跟不上管理的节奏,严重抑制了现代化管理的发展需求。
3.水管理的工作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相应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3.1减小政府干预,提高市场化运作
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遵循“责、权、利”一致,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充分发挥市场化的灵活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逐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维修养护和河涌保洁单位,使维护企业走向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道路,由管理单位制定企业的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和维护质量的管理考核办法,提高政府投资效果和维护水平。
3.2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现代管理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设备,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因此,建议今后安排这方面的财政资金和加大设备的政府采购强度。建议成立若干个联合优化调动中心,实现区域统一联合调度,不断提高水利部门的公益服务水平。在考评管理水平的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制度和评分原则,考核指标可包括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人员培训和出勤情况、管理设施的配备情况、信息自动化覆盖率情况等,对考核内容进行加权综合打分,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3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和执法力度
根据实际需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根据当前推广实行的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按照“定岗定编、定岗定则”的原则,加强和充实管理队伍,也可以通过招募政府雇员、自行招聘等多种方式解决人员不够的问题。同时,提高政府职能的水行政执法力度,同样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城管部门的工作模式,管理单位和执法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形成工作联动机制,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任务,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对违反水法等法律规定的,尤其是河涌两岸乱搭乱建、破坏现有两岸绿化改成菜地和杂物堆放点等有碍于水管理的各种行为,及时果断地依法查处,并形成常态化管理。另外,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宣传,提高市民对水利设施和水环境保护的意识。
3.4实行“以水养水”的运行模式
水务设施属于公益性工程,其工程的维护管理费用主要由政府财政负担,给政府带来了不小的财政压力,因此,运行管理经费问题也参照供水模式一样,尝试“以水养水”的求生道路,改变长期“透支”和经费不足的财政政策。比如提升改造现有水库和人工湖的景观,满足原有功能的前提下,开发对外开放的收费项目,包括悠闲、娱乐、旅游等,投入到社会市场化运营中,将其收入所得用于一部分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中去,形成循环的资金流。当然,目前广州市类似的做法仅为空白,需要相关的政策扶持,相应的制度和操作办法,资金管理手段等支撑。
3.5扩大群众参与
创造良好的条件,鼓励群众参与管理运行。在现有村级参与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决策、建设、管理的途径和方式,使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到基层工作中。让运行管理人员提前介入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中,可以提出对设计方案合理和具有操作性的建议,避免建设中的设计变更和后期运行的不便。在实际操作中,可书面征求运行管理单位或个人的意见,或在方案汇报会议中邀请其参加等多方式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