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现场查勘定损标准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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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分公司理赔标准化手册
车险查勘、定损
标准化手册(2014版)
2014年2月
目录
第一章调度 (4)
第二章上岗准备 (5)
第三章现场查勘 (6)
第四章定损 (29)
第五章附则 (48)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公司“专家治司,技能制胜”的关键举措,保证车险查勘、定损岗位工作质量,使查勘、定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守则。
车险查勘、定损人员必须通过总公司统一组织的“三师九员”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实行查定分离,分级授权。查勘、定损人员可以相互轮岗,另外,查勘岗位除负责现场查勘外,还可以对理赔无忧案件和快捷案件进行定损处理。
第一章调度
95518专线是唯一的调度指挥单位,未经95518专线调度,任何人不
得参与现场查勘及定损。
各市分公司应根据当地出险报案量的分布特点,提前合理安排查勘、定损人员的上班时间,并书面通知95518专线,保证查勘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如在岗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95518专线;如遇暴风、暴雨或大雪等恶劣天气,应提前安排待班人员以防查勘量激增影响查勘时效和到达率。
查勘、定损人员必须保证移动终端24小时开机,上班期间严禁饮酒,如因病或其他情况不能到岗,应及时向领导请假。市分公司需及时变更查勘人员信息,并通知95518专线登记。95518专线未调度期间,所有查勘、定损人员(调休人员,放假人员除外)必须在岗,以备临时调度。
查勘、定损人员原则上应无条件地接受95518专线的指挥调度,如果查勘、定损人员认为履行查勘定损有困难而不能接受调度的,应如实向95518专线反馈。
上班期间严禁公车私用,只有接受95518专线调度时才可使用查勘车辆;查勘、定损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参与和介入;严禁因私使用查勘车辆或到饮食、娱乐等场所。
第二章上岗准备
查勘、定损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准时开展工作。
一、检查并准备理赔服务车辆
理赔服务车辆必须保持内外整洁卫生,清洁干净;座椅不得放置与理赔工作无关的物品;仪表台和后备盖板不得放置任何物品;除随车工具、单证资料、赠送客户的矿泉水、《索赔指南》等物品外,行李箱不得放置其他与理赔工作无关的物品;常用险种条款明细、简易医疗工具箱等。
二、检查并准备必备单证
包括:报案登记簿、保单抄件、索赔申请书、索赔须知、服务监督卡、现场查勘报告及附页、简易事故处理单、询问笔录、现场草图纸、保户放弃索赔申请书等。
三、检查并准备必备工具
包括:随身携带的移动终端、手机、PICC专用相机、笔、印泥、米尺、粉笔、A4纸、自喷漆、胶带等。
四、检查并准备车上携带工具
千斤顶、拖车绳、灭火器、消防锤、安全提示牌、电瓶连接线、胶鞋、雨衣等。
第三章现场查勘
机动车查勘工作流程图
一、现场查勘实务
(一)查勘前的准备
1、查勘人员接到调度后首先查阅抄单,重点查阅保险期限、承保的险种、历史出险记录、保险金额及责任限额、交费情况等,有利于根据承保结构进行重点查勘。
2、查勘人员接到“95518”调度指令后,须在5分钟内主动联系客户,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明确到达时间;确属特殊原因无法前往的应将原因及时反馈给95518专线,95518专线安排其他查勘人员赶赴或及时告知客户解决办法。
(二)查勘现场
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对以下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查勘:
1、“车、证、人、路、货、行”六个方面
(1)车:
①查验事故车辆是否属于承保标的,对VIN码、交强险标志、发动机号拍照,保单、行车证对照确定标的信息。
②对事故车的结构及配置进行查验,重点查验事故车辆是否非法改装(增加栏板高度、加大轮胎、增加钢板片数及厚度、增加车厢宽度和长度、开天窗、客车安装行李架等)。
③汽车使用年限。弄清出险车辆的使用年限,对于界定事故车辆的合法性十分必要。
④使用性质。出险时使用性质与保单载明的是否相符(常见不相符情况①营运货车按非营运货车保;②非营运乘用车从事营业性客运),必要时做好取证工作。
(2)证:
①驾驶证。对驾驶证真假、有效期、审检情况、准驾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暂扣、是否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是否保单约定驾驶员进行核实;驾驶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查验驾驶员有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员有无国家核发的有效资格证。
②行车证。对行车证真假、有效期、行车证核定载重吨位数进行查
验,对行车证车主与被保险人关系进行查验,是否具备保险利益,确定出险车辆是否在其行车证核定范围内运载。
(3)人:
对真实驾驶人、是否为合格驾驶员、是否为车主准许的驾驶员、是否是驾驶员准驾车型、是否是保单约定驾驶员、是否酒后驾驶或服用违禁药物后驾驶进行查验。
(4)路:
对出险路况进行查勘,防止故意、车底损失与路况不相符等情况发生。
(5)货:
对标的车的装载、高度、宽度,原始运单的件数、价格和品种,发往什么地方有无危险品进行查验,确定出险车辆是否违反装载规定。
机动车载货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过车厢。
①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②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③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④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6)行:
对驾驶员是否故意行为、驾驶员有无违章行为进行判断、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