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法规是指规范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法律文件和法规要求。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效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建设工程法规通常包括土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设计、施工管理、验收审批等内容,是建设工程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知识考点1.土地规划法–规划许可–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2.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用地性质–用地规划许可–用地规划实施3.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标准–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材料选用4.施工管理规定–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管理5.验收审批程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合格证书颁发三、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有责任遵守相应的法规要求,确保建设工程合规、安全、可靠。
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相关单位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建设工程领域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
四、建设工程法规的完善建设工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技术进步以及相关政策的调整而不断完善和更新。
建设工程法规的完善需要相关部门的不断监督和信息交流,以确保法规体系的完整和合理。
同时,建设工程从业人员也应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法规知识,以适应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需求。
五、结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建设工程行业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重要规定,只有严格执行法规要求,才能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通过以上内容的总结,能够帮助广大建设工程人员加深对法规的理解,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最新版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最新版一、建设工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内容涉及建筑工程范围、建筑工程的编制、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建筑工程的计量和结算等。
重点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地产经纪人等。
内容涉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施工现场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劳动关系的内容。
5.《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内容涉及施工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安全监督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1.建筑设计与施工包括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设计文件的审查、建筑施工图的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的确定等。
2.建筑材料与施工技术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的分类和性能、典型建筑材料的特点和应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工序和施工方法等。
3.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涉及工程造价的计算与控制、招标投标的程序与要求、施工合同的管理和索赔处理等。
4.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工程组织设计与计划管理、施工组织与施工过程控制、工程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工程质量评定与质量验收等。
5.工程经济与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投资与项目经济评价、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处理、工程投资控制与资金管理等。
三、复习重点和提高效率的方法1.核心内容复习2.划重点和总结归纳将重要知识点和关键内容划重点,建立知识点的框架结构,便于记忆和理解。
3.多角度思考和综合运用通过多角度思考和综合运用,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
4.针对性练习和模拟题演练针对性地进行练习和模拟题演练,提升解题技巧和应试水平。
5.重难点突破和错题分析重点攻克重难点内容,对错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错误原因并加以改进。
通过以上的复习方法和重点总结,相信可以更好地掌握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取得优异的考试成绩。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1、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3、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其三,行为内容合法;其四,行为形式合法。
4、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6、我国平安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平安生产中具有知情权、请求赔偿权、紧急避险权和控告权等权利,同时规定了其具有危险报告、自律遵规等义务。
7、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平安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平安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平安责任追究制度。
8、根底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根底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9、工程重大平安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平安事故的行为。
10、重大平安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平安生产设施或者平安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11、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工程管理效劳、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12、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标准,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那么,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13、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的部门: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在建设工程领域,法规和相关知识的遵守和掌握是至关重要的。
从施工到竣工,都需要按照法规规定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
以下是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重点整理:建设工程法规1. 建筑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工程验收和验收合格标准等。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施工单位的监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检测等工作内容。
2. 绿色建筑法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了建筑方式、设计、材料、施工、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以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化发展。
3. 建设工程环保法规•《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设施配置等方面的要求,以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
相关知识重点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立项: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
•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
•招投标: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颁发中标通知书。
•施工阶段:开工、监工、安全生产等。
•竣工验收:检查工程质量、合格备案、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2. 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建材分类:水泥、钢筋、混凝土、砖瓦等常用建筑材料的特性和用途。
•施工机械: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功能和操作要点。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验收标准:合格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4.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和要求。
•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措施的设置和执行。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遵守和掌握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至关重要。
只有全面理解和执行相关法规要求,才能更好地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由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所构建的法律体系。
201010掌握执业管理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受聘执业;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识其中必修课60学识,选修课60学识;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2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法律体系:一、宪法(国—民)二、民法(民—民)国家不介入三、商法(民—民)国家不介入四、经济法(民—民)国家介入不强行五、行政法(官—民)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七、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八、刑法九、诉讼法法的形式:一、宪法—全国人大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三、行政法规—国务院四、地方行政法规—省人大五、行政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相关机关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201030公民的基本义务(看点)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次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例如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01040民法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是法人的工具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行为能力与资质有关)法人也具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要式法律行为例如: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结和口诀在备考的过程中,很多学员反馈课程里的口诀和总结不易区分,总是记着记着就混淆了,而且很难对应到知识点。
因此,给大家准备的《总结和口诀》就是罗列的总结和口诀考点,帮助大家更好地区分和记忆。
大家可以放在手边,随时翻阅〜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口诀:立名成人】2.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口诀:为名为果】3.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口诀:干完了、不想干了、不能干了】4.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I)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4)军用房屋建筑(5)抢险救灾等工程【口诀:小临和国军救灾】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资金落实承诺书)(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消防设计审核)【口诀:地龟争气,查错今宵】6.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口诀:国有外国大公(鸡)】7.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口诀:421]8.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公开招标费用占合同额的比例过大【口诀:选择机会少,公开费用高】9.建设工程招标基本程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口诀:首尾遍布投资,开瓶(即)中签】10.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1)逾期送达(2)未按要求密封(3)未通过资格预审【口诀:大风神】1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I)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3)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口诀: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口诀:手机拆破膜,掉土漆】13.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01设工程法律体系p11.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P1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题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涮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P2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作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法的形式 p3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办法、规定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国际条约4.法的效力层级p5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备案和审查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95.法人成立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P10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6.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由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所构建的法律体系。
201010掌握执业管理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受聘执业;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识其中必修课60学识,选修课60学识;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2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法律体系:一、宪法(国—民)二、民法(民—民)国家不介入三、商法(民—民)国家不介入四、经济法(民—民)国家介入不强行五、行政法(官—民)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七、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八、刑法九、诉讼法法的形式:一、宪法—全国人大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三、行政法规—国务院四、地方行政法规—省人大五、行政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相关机关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201030公民的基本义务(看点)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次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例如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01040民法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是法人的工具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行为能力与资质有关)法人也具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要式法律行为例如: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我国规定的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重点
1.建筑规划管理
–建筑规划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区别
–建筑用地规划的基本原则
2.建筑设计管理
–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标准
–建筑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3.建筑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建筑监理管理
–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监理责任与义务
–监理报告的编制及提交
5.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建筑验收与竣工
–建筑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手续办理
三、建设工程监管机制
建设工程的监管机制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依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
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法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建筑从业者能够深入学习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以上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
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介绍
本文档旨在整理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帮助
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规。
法律法规
以下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关键法律法规:
- 建设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基本原则、程序和管理制度。
- 建筑法:对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 施工合同法:明确了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的相
关规定。
-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监督管理措施。
相关知识
以下是建设工程领域的相关知识点:
- 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施工前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包括项目核准、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
- 质量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包括材料选择、施工技术、验收标准等方面。
- 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是关乎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需遵守相关规定。
- 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环境保护,包括噪音、污染等方面。
以上仅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整理,读者可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以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复习提纲
一、工程建设法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
特征:规范性、概括性、普遍性、强制性(一般法规特征)行政隶属性、经济型、政策性。
作用: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处罚违法行为、评价作用。
二、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类: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三、代理: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四、物权:分类:1、自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权、担保物权)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5、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五、债权:特点:债券为相对权、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为有期限权。
发生依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六、工程建设程序:投资决策-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资后评价。
1.投资决策阶段: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
2.施工准备阶段:规划、获取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拆迁、报建、工程发包与承包。
3.建设实施阶段: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
4.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
5.生产运营与投资后评价阶段。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A, B, E )A 主体B 内容C 法人D 代理人E 客体2:我国法的形式具体可分以下七类:一)宪法——全国人大(效力最高的根本法)(二)法律(三)建设行政法规(四)部门规章(五)地方性法规(六)地方建设规章(七)国际条约:3:法律效力层级:宪法至上, (A)位法优于(C)位,法新法优于旧法A 上B 中C 下 E 低4:.代理的主要各类包括(A ,C ,F )A委托代理 B 总代理C指定代理E:无权代理 F :法定代理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5:企业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法律顾问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家,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章节汇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章节汇总
1. 章节一:建设工程基本概念
1.1 建设工程的定义
建设工程是指依法在土地上进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施工活动。
1.2 建设工程的分类
建设工程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设施等
各类。
2. 章节二:建设工程法规
2.1 建设工程法规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法规是规范和约束建设活动的法律准则,其遵守能确保建设过程合法、安全和质量可靠。
2.2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
律文件。
3. 章节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3.1 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术语
建设工程质量包括结构安全、功能性能、使用寿命等多个方面。
3.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需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标准、强化施工监督、加强材料质量
监控等多项措施。
4. 章节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4.1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需严格实行施工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规定得
到严格遵守。
4.2 建设工程安全防范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设施设置、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等方式,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安全。
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基本概念、法规内容、质量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梳理,可以更好地了解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知识点,为未来的建设工程实践提供指导和参考。
建议在实际工程实践中,全面理解建设工程相关法规内容,加强对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视,确保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章节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章节1.《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立法,其中包含了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管理要求。
其重点章节包括: - 第一章定义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建设工程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 第二章施工质量:重点关注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要求和责任分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 第三章工程招标投标: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程序、条件和要求,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平竞争和合理价格。
- 第四章施工许可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和组织设计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的合法性和有序性。
- 第五章施工安全:重点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责任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范措施。
- 第六章工程监理:规定了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和监理机构的职责要求,保障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2.《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规,其中包含了对建筑活动的规范和管理要求。
重点章节包括: -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建筑活动的主要目的和原则,为建筑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指导。
- 第二章建筑设计:规定了建筑设计的审批程序和要求,确保建筑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 第三章建筑施工:重点规定了建筑施工的管理要求和质量标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 第四章建筑验收和投入使用:规定了建筑验收和投入使用程序和标准,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达标。
- 第五章建筑物管理:重点规定了建筑物的管理责任和要求,保障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以上是《建设工程法》和《建筑法》中的部分重点章节,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从业者和相关人员来说,深入了解和遵守这些法规及相关知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重点知识整理
I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2、申请初始注册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3、延续注册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4、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5、不予注册的情形:注意: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年龄超过65周岁。
6、印章失效的情形:其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执业范围包括: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8、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补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2)要求补检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3)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4)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10、宪法:表现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此外,包括主要国家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低层次法律。
行政法: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此种知识点出题形式会反过来出,例如行政处罚法属于几种法中哪种形式)。
11、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1.3民法(1040P9)民法部门中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1.3.1民事法律关系(1041P9)★★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包括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平等主体:无管理、隶属关系;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1.3.1.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注意:我国规定:自然人是否有行为能力一般依据其行为地法律规定。
【口诀】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权利义务归主体,民事能力做前提民事客体有三类,智力成果物(财)行为,1.3.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042P13)★★要式行为由法定,书面公证加登记,要式行为有例外,自由决定不要式【真题】(二级2009-0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二级2009-02-C1.3.3代理制度(1043P14)★★1.3.3.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注意:1、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被代理可能是无限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称),但是代理人一定得是完人。
2、不是所有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登记结婚、劳动合同的履行等)3、有些代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等条件才能成为代理人(如:代理招标)。
【口诀】不明串通知没权,违法转错共同连注意:民法中的善意、恶意,与好坏无关,而是指当事人是否知情。
1.3.3.4表见代理(一级中的重要考点)本质上是无权代理,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而要求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口诀】没超终止订合同,有理相信代理(成)注意:有理由一般是指行为人持有被代理盖章介绍信、空白盖章合同书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在建设工程领域,合规性和法规遵从是至关重要的。
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可以帮助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中常见的法规和相关知识的重点内容。
建设工程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
主要包括了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测、管理等内容。
建设工程法明确了建设工程的管理主体、程序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规定。
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质量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都有责任遵守该条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而制定的法律。
确定各方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标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施工单位需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细则。
包括招标程序、投标条件、评标标准、合同签订等方面的规定。
遵守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可以保证建设工程的公平竞争,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重点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建设工程的施工依据,包括建筑设计图、结构设计图、设备安装图等。
施工单位需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施工工艺施工工艺是指工程施工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不同的工程需要采用不同的施工工艺,包括施工顺序、材料选择、工艺流程等。
合理的施工工艺可以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结构安全工程结构安全是建设工程的重点内容。
工程结构应符合相关的设计标准和安全规范,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倒塌或损坏等问题。
施工单位需对工程结构安全进行严格监测和控制。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建设工程的关键环节。
包括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总结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总结在建设工程领域,遵守相关法规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法规旨在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合法性和质量。
以下是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整理总结:一、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规范了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建设工程法规定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2. 建筑法•建筑法规定了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保障了建筑的安全性和质量。
•建筑法规定了建筑的设计标准、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等内容。
3. 施工安全生产法•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要求,保障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等内容。
二、建设工程管理知识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注重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包括规划设计、施工过程、材料选用、验收等各个环节,旨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需要注重质量控制、质量检测、质量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竞争力。
3.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安全、现场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等方面,旨在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需要重视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结语建设工程领域的法规和管理知识对于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合法和质量至关重要。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共同为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内容一、法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领域是一个涉及面广泛、内容复杂的领域,为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特别重视建设工程的法规制度。
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房屋安全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建设单位建立和实施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职责、程序、流程等要素,以确保建设工程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并达到设计寿命。
2. 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对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包括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材料质量等方面的验收要求。
合格的验收标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安全责任与义务,规范安全管理流程,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2. 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制度是建设单位实施安全管理的基础,定期进行工地安全检查,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
四、建设工程监理与验收1. 监理职责与义务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独立第三方,监督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和进度,并对工程合格与否做出评价。
2. 质量验收程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确认过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验收标准,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签订的约定,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价款等内容,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
2. 合同违约责任及处理建设工程合同中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一旦发生合同违约,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整理对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均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遵守法规,严格执行规范,才能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市政公用工程和其他工程。
在建设工程的整个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和相关知识。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重点整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一、建设工程法规1.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的组织管理、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建筑法,建筑单位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办理建筑工程的报建手续,施工单位需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的法规,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质量检验评定、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方面。
根据该条例,建筑单位需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工程勘察管理规定工程勘察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工程勘察的组织管理、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工程勘察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勘察设计文件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主要规定了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施工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施工许可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施工。
5. 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等方面。
根据该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同时要进行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1.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指对建筑物的结构、功能、施工工艺等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
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需求和安全性。
2.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材料、设备等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工作。
施工管理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3.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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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01设工程法律体系p11.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P1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题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涮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P2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作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法的形式p3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办法、规定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国际条约4.法的效力层级p5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备案和审查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95.法人成立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P10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6.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项目经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P12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27.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P138.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9.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满或完成;(2)取消代理关系;(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P1410.法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单位取消指定;(5)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P1511.无权代理一收存在三种表现形式: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情形之一是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本人存在过失;p1612.四种代理的责任承担:(1)授权不明确——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无权代理——代理人承担责任(3)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承担责任(4)代理事项违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p1713.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用益物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只有处分权p1814.物权的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性。
15.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P19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P2016.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应当依法登记。
动产物权的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
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
P21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p2217.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p23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p2418.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著作权,包括邻接权;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19.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P25授予专利权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自申请之日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实质审查。
P27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P2820.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等。
P29著作权的主体是指各领域创作者以及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组织。
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位所有。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P30 21.人民法院对申请侵犯专利权应自申请之时48小时内作出裁定。
P311Z301070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p3422.《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P35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3.保证方式分为:(1)一般保证首先由债务人清偿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才由保证人代为清偿。
(2)连带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24.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工艺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P36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5.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用,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使用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上方明确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的、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P3726.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力移交债权人占有、将流动资产做为债权的担保。
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力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
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款单、仓单、提单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P3827.《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P3928.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的。
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
P39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
P402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P4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
P4230.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最大区别是:保险代理人是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为该保险公司推销保险产品。
保险经纪人则是受投保人的委托为其选择适当的保险公司。
P43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P4431.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P4532.行政责任按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分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法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P4633.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3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