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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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

本)

1项目概况及建设的意义

1.1建设内容

荆江河段位于长江中游,上起枝城,下迄洞庭湖出口处的城陵矶,全长约347.2km。从上游自下经过湖北宜昌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城区、江陵县、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及湖南岳阳市等地区。

工程建设标准:

1.航道等级:Ⅰ级航道

2.航道尺度:

3.5m×150m×100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保证率为98%。

3.通航代表船队:1942kw+4×3000t(油驳),船队尺度为204m×32m×3.5m。

工程内容:本河段整治工程分别为枝江-江口河段、沙市河段、斗湖堤水道、周天河段、藕池口水道、碾子湾河段、莱家铺河段、窑监大河段(包括窑监及大马洲河段)以及铁铺-熊家洲河段。

1、枝江-江口河段:陈家渡一带水下乱石整平工程;吴家渡边滩守护工程;七星台填槽工程;七星台护岸加固工程。

2、沙市河段:对北汊左岸护岸加固;腊林洲中部守护工程;三八滩中下段守护工程。

3、斗湖堤水道:南星洲右缘下段守护工程;江陵高滩守护工程;右岸已护岸线的重点部位进行加固。

4、周天河段工程:左岸潜丁坝工程;南五洲岸线守护及加固工程;新厂高滩右缘守护工程;天星洲左缘上段守护工程。

5、藕池口水道工程:陀阳树边滩守护工程;焦家码头一带已线实施加固工程;天星洲左缘下段护岸工程;倒口窑心滩守护工程。

6、碾子湾河段工程:在南碾子湾的上段修建护坎;两处险工段进行加固。

7、莱家铺水道工程:桃花洲岸滩守护工程;莱家铺边滩守护工程;中洲子高滩护岸工程;南河口下护岸加固工程。

8、窑监水道:新河口边滩守护工程;乌龟洲加固工程。

9、大马洲水道:丙寅洲高滩守护工程;大马洲护岸加固工程;大马洲高滩守护工程。10、铁铺-熊家洲河段:广兴洲边滩护滩工程、盐船套护岸工程、熊家洲右岸边滩守护工程和中沙堤护岸加固工程。

1.2建设意义

长江航运作为沟通我国东部沿海和西南腹地的运输大动脉,对于顺利实施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三大战略和推动整个长江流域协调发展、提高长江开放型经济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长江中游荆江河段九曲回肠、滩

多水浅,航道问题最为突出,历来是长江黄金水道上的“瓶颈”。荆江河段近年来陆续在枝江江口、沙市、瓦口子、马家咀、周天、藕池口、碾子湾、窑监等碍航问题较为突出的水道实施了关键部位的控制性工程。随着整治工程效益的发挥,目前本河段航道条件有所好转,部分关键部位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为后续工程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三峡水库蓄水运用后,水沙条件变化致使一些浅滩河段普遍出现了对航道条件不利的洲滩变形、岸线崩塌等现象,加之已有工程的治理标准不够,仍存在潜在碍航隐患。为了整体实现3.5m的建设目标,亟待进行长河段的系统治理。如果不抓住有利时机治理,随着三峡工程的持续运行,洲滩冲退、散乱以后将难以恢复,一旦形成碍航局面,将极大地增加整治难度,该段将成为提高中游航道尺度的隐患。所以,对荆江河段及时实施整治十分必要。

1.3协调性和环境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为鼓励发展的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属于《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内容,属于《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工程之一。加强该河段的建设是贯彻国务院领导对长江航道建设指示精神,顺利推进《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的实施,全面落实《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规划目标,加快“十二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实现其建设目标重要步骤。

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实施后在改善航道条件的同时,有利于维护河势的稳定性,控制了三峡蓄水后清水下泄对中下游河段冲刷导则不利方向的变化,紧密结合水利部门河道治理规划,充分考虑了对防洪、水利等各方面的影响,有利于区域行洪和防洪的需求。这与湖北省与湖南省生态规划在荆江河段区域的内容和目标相一致。

2 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

一、水质调查

长江枝江-江口水道、沙市水道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斗湖提水道及周天水道BOD5超过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达到了Ⅲ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斗湖提水道超标个数为2个,超标范围为1.03、1.07倍,超标率25%;周天水道超标个数为7个,超标范围为1.03~1.17倍,超标率50%。藕池口、碾子湾及莱家铺水道地处天鹅洲白鳍豚保护区范围,沿线城镇规模较小,无大型工矿企业,污染排放量少,经监测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窑监-大马洲水道受监理县城排污

影响,总磷和BOD5左岸、右岸分别超Ⅱ类、Ⅲ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总磷超标范围为1.03~2.64倍,超标率100%;BOD5超标个数为10个,超标范围为1.03~1.4倍,超标率56%。铁铺及熊家洲水道受沿线城镇排污影响,总磷和BOD5左岸、右岸分别超Ⅱ类、Ⅲ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总磷超标范围为1.17~2.64倍,超标率100%;BOD5超标个数为9个,超标范围为1.07~1.5倍,超标率56%。

二、先期工程水质影响调查

对先期工程腊林洲守护工程(施工阶段为抛石)及藕池口一期整治工程(施工阶段为铺排)施工现场SS进行了监测,与本底值相比较结果表明:抛石施工SS影响范围不超过横向50m,纵向200m;铺排不超过横向20m,纵向50m。

2.2 环境空气

一、沿线环境空气质量

沙市河段太平口村SO2、NO2、PM10和TSP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藕池口河段及窑监河段受城市江段江边砂料场扬尘影响,PM10和TSP出现超标的情况,超标个数为1个,超标率为14%。

二、先期工程预制场空气质量

监测地点:大埠街预制场、新厂预制场及五马口预制场。预制场施工期间场界外TSP最高浓度低于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制1.0mg/m3,均达标排放;场界外下风向100m处TSP为0.17-0.3 mg/m3,场界外下风向150m处TSP为0.15-0.27 mg/m3,低于日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制,预制场临时工程最大影响范围为100m。

2.3 声环境

监测地点:大埠街预制场、先期工程沙市河段腊林洲守护工程现场、五马口预制场及监利县城江边。

预制场施工活动噪声值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结构施工限值;先期工程腊林洲施工活动噪声值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土石方施工限值;监理县城江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

2.4 河床底质

类比长江中游界牌河段的监测数据,底泥中只有Cd的含量不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其余监测项目Cu、Pb、Zn和Hg 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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