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农产品税收政策
【政策】现行免税农产品抵扣政策对农副产品企业税收的影响
【关键字】政策现行免税农产品抵扣政策对农副产品企业税收的影响为了维护广大农业生产者的权益,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国家出台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买价的一定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扣除率由最初的10%,调整到现在的13%,而收购单位也由当初仅限于棉花经营单位扩展到所有收购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增值税税率方面,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和零税率等三档税率,经营农产品企业适用13%的低税率。
从政策的制定、调整过程不难发现,国家在维护农业生产者权益的同时,也充分照顾到农产品企业的利益。
不仅对加快农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也符合WTO规则中对农业和农民的扶持的要求,抵扣率的提高实际上是减轻农产品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了税负。
那么,现行抵扣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究竟对农产品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笔者对辖区内从事农产品经营的企业做了一番调查。
一、13%抵扣率的设计造成农产品企业普遍不能实现税款本地有从事粮油、蚕茧经营的农产品企业12家,从近几年农产品企业增值税申报纳税情况看,除2户粮油企业实现税款外,其余为零负申报,而且期末留抵税额均保留较大数额。
(见附表)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所属时期:2004年单位:万元经营类别户数抵扣率% 适用税率% 缴纳税额留抵税额粮油 6 13 13 24.3 4.5蚕茧 6 13 13 0 170.7合计12 -- 24.3 175.2这其中有增值程度的影响,但主要还是13%抵扣率的计算造成的。
农产品企业的抵扣率和适用税率均为13%。
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产品,按照收购凭证注明的价款乘以13%计算进项税额,而销售时,要按照不含税价款乘以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购进时,因为农产品是免税的,收购价款不含税,直接按全额计提进项税额;销售时,要将含税价款换算成不含税价计算销项税额。
关于向农户个体收购免税农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
关于向农户个体收购免税农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1、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产品收购企业向农民个人收购免税农产品的,可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向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收购的,必须按规定向售货方索取发票。
2、免税农产品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免税农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3、领取收购发票的要求(需咨询当地税务局实际要求)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
第十条需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办理领购手续。
(一)购票申请;(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三)专职票管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四)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五)收购单位开立收购农产品专用存款帐户证明;(六)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需出县收购农产品的,须向当地国税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再向收购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收购发票进行开具第十一条主管税务机关应派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根据申请人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耗用、生产规模等,确定用票数量。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一、农产品生产环节税收优惠政策1: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登记免征合作社注册费。
1.2 农村土地托管运营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农村土地托管项目,土地托管费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3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减免。
2:农村家庭农场税收优惠政策2.1 家庭农场免征土地使用税家庭农场使用的耕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2 家庭农场购买农业生产设备家庭农场购买农业生产设备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3 家庭农场合法经营收入家庭农场合法经营收入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农产品流通环节税收优惠政策1:农产品批发销售税收优惠政策1.1 农产品批发企业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批发企业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2 农产品批发企业增值税抵扣政策农产品批发企业购进农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1.3 农产品批发市场免征房产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免征房产税。
2:农产品零售税收优惠政策2.1 农产品零售企业免征增值税农产品零售企业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2 农产品零售便利店免征营业税农产品零售便利店免征营业税。
三、农产品加工环节税收优惠政策1: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1.1 入库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入库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
1.2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年度利润免征所得税。
2:农产品深加工税收优惠政策2.1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2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附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注释:1: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民自愿结合组成的经济组织形式,旨在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竞争力。
2:农村土地托管运营项目:农民将土地托管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统一经营,并获取相应的土地托管费。
农产品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项目免征增值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税收政策与经济活动息息相关。
其中,农产品项目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对于农业产业的发展以及保障民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政策出台。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乎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农产品的生产往往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减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税收负担,国家出台了农产品项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这一政策涵盖了众多农产品相关的领域。
从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到农产品的初级加工,都在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之内。
比如说,农民种植的粮食作物、蔬菜、水果,养殖的家畜家禽、水产品等,在销售时都无需缴纳增值税。
这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实实在在的优惠。
他们可以将节省下来的税款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改进生产技术,或者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农产品的初级加工环节也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像将稻谷加工成大米,将小麦加工成面粉,将水果制作成果干等,这些初级加工活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无需缴纳增值税。
这有助于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农产品项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对于农业产业的发展有着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方面,它降低了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成本,使得农产品在市场上更具价格优势。
这不仅有利于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也有助于保障消费者能够买到价格相对合理的农产品。
另一方面,这一政策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业领域。
因为免征增值税降低了投资风险,提高了投资回报率,使得农业产业成为更具吸引力的投资方向。
对于农产品市场的稳定和供应保障,这一政策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免征增值税能够鼓励农民和农业企业增加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避免因税收成本过高而导致生产积极性下降、供应减少的情况。
特别是在一些特殊时期,如自然灾害、疫情等,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对于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此外,这一政策还有助于推动农业产业的升级和优化。
农林牧渔免税政策
农林牧渔免税政策【篇一:农林牧渔税收优惠政策】农林牧渔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自产农产品无税进入加工、消费阶段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作出细化,所称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这里的农产品,指初级农产品。
无论是蔬菜还是鲜活肉蛋产品,其上道环节一般都是农业生产环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相关税收,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贯做法。
低税率优惠,收购农产品允许扣抵进项税额财税[1994]4号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财税[1995]52号规定,涉及鲜活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有:蔬菜、茶叶、园艺植物、油料植物、糖料植物、其他植物、干姜、姜黄、水产品、畜牧产品、其他动物组织等。
财税[2012]38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农产品流通环节减税政策不断“扩围”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1、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对象,指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2.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3.简单加工享受税收优惠。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和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财税[2011]137号文件所述蔬菜的范围。
4.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财税[2011]137号文件所述蔬菜的范围。
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其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财税[2012]75号文件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处理在增值税处理上,一般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收购他人的农产品销售;销售农产品同时提供养护劳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等,不同的经营方式适应不同的税收政策,也有不同的税务处理办法。
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如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明确,条例第十五条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例如,某花木基地202x年销售自己种植的花木收入450万元,进项税金8.7万元,该基地销售自己种植的花木免征增值税。
但要注意按税法要求填开票据,对属于征、免范围的农产品分开开具发票。
如果苗圃在销售树苗时,另有养护费、绿化费、工程费等其他费用,税法规定养护费等不属于免征范围,开票时统一并入树木款中开具,就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二是收购他人的农产品销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xx〕第052号)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例如,某花木经营公司既自己种植花木,也收购花木销售,202x 年销售花木收入1270万元,其中自己种植的花木320万元;取得合法票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金75万元,其中自己种植部分10.2万元。
如果分开核算,应纳增值税为(1270-320)×13%-(75-10.2)=58.7(万元);如果未分开核算,则应纳增值税为1270×13%-75=90.1(万元)。
三是在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简报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简报(一)农业产品1、一般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具体规定⑴“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规定中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
⑵对于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
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
(三)古旧图书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古旧图书”免税规定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四)部分进口货物下列进口货物免征增值税:1、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质和设备;3、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五)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六)农业生产资料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1、农膜2、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生产的化肥⑴生产销售的除尿素(自2005年7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编者注)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自2008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编者注)以外的磷肥、钾肥(自2004年12月1日起改为实行先征后返)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
“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
说清楚:农产品免税、模式、税率征收率及抵扣
说清楚:农产品免税、模式、税率/征收率及抵扣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规定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农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1.植物类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为:(1)粮食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蔬菜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
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烟叶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①晒烟叶。
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②晾烟叶。
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③初烤烟叶。
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
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茶叶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最新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料 和生 物有 机肥 ) 征 增值 税 。 免 《 政 部 、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继 续 实 行 宣 传 文 化 增 值 财 国 税 和 营 业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 0 9 17号 ) 件 规 ( 20 ]4 文
《 政 部 ,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有 机 肥 产 品 免 征 增 值 税 财 国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目标 的 顺 利 实 现 。 解 决 农 民 的 增 收 问 题 , 不 仅 是 重 大 的 经 济 问 题 . 且 是 重 大 的 政 治 问 题 。 笔 者 将 国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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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供应 商 处 取 得 6 O万 元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并 可 从 生 产 商 C 处 取 得 生 产 商 C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0 8 8 ( 2 0 ] 1号 ) 件 规 定 : 依 照 《 文 对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 定 设 立 和 登 记 的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销 售 规
本 社 成 员 生 产 的农 业 产 品 , 同 农 业 生 产 者 销 售 自产 农 业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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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 《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 其 《 施 细 则 》 定 , 农 业 增 及 实 规 对 生 产 者 销 售 的 自产 农 产 品 免 征 增 值 税 。 所 称 农 业 , 指 种 是 植 业 、 殖 业 、 业 、 业 、 产 业 ; 业 生 产 者 , 括 从 事 养 林 牧 水 农 包 农业 生产 的单 位 和个人 。 称农 产 品 , 指 初 级农 产品 , 所 是 具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第一章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以便帮助农业从业者和相关部门理解并正确执行相关政策。
第二章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概述本章内容主要介绍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等。
2.1 目的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在于促进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生产和流通,减轻农业从业者的税负,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2.2 适用范围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生产、加工、销售和运输各类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体农民。
2.3 基本原则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简便、透明、可操作性等原则。
2.4 政策框架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关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三章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详解本章内容将详细介绍各项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3.1 增值税优惠政策3.1.1 农产品增值税征收政策详细说明农产品增值税的征收政策,包括适用税率、免税项目、免税额度和纳税申报等。
3.1.2 农产品销售税收优惠政策介绍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农产品销售发票的开具、销售额的计算和税款的缴纳等。
3.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2.1 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详细说明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率优惠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3.2.2 农产品流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介绍农产品流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率优惠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3.3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3.3.1 农民个体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详细说明农民个体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起征点、税率和纳税申报等方面的规定。
3.3.2 农民工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介绍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免税额度、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优惠等方面的规定。
3.4 关税优惠政策详细说明进口农产品的关税优惠政策,包括关税减免、关税配额和关税退税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章附件本文档附带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文件,供读者参考。
免税农产品税收政策解读
免税农产品税收政策解读免税农产品是指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讲讲免税的农产品税收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免税农产品税收政策(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见《增值税暂行条例》。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除了增值税优惠,是否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还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免税农产品免税依据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释义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
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业作为连接农业生产和市场消费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1、农产品初加工免征增值税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进行简单的处理,如清洗、挑选、切割、晾晒、烘干等,未改变农产品的基本形态和性质。
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降低了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税负,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了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2、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他们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鼓励了农民积极从事农业生产,保障了农产品的供应,同时也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税收成本。
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这一政策使得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时能够充分抵扣进项税额,减轻增值税负担。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降低了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为其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农产品】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农产品】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第一部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需要满足的条件:(1)农业生产者:包括单位和个人(2)自产:外购后再销售不算(3)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二、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开具免税发票(1)农民可以成立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免税)。
(2)发票税率栏:免税三、农产品流通环节不免税(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除外)(1)某公司从农业生产者购入初级农产品,再销售税率9%(2)购入初级农产品,加工后销售,不再是初级农产品了,税率13%(3)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也免税第二部分: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一、从农业生产者处购买取得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免税增值税发票,或向农业生产者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直接销售: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9%加工后再销售: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10%注:此业务取得的是普通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时,自行计算抵扣二、从非农业生产者处购买(1)从小规模处购买:取得3%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直接销售: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9%加工后再销售: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10%注:此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是3%,申报抵扣进项税时,自行计算抵扣(2)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取得9%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直接销售: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上的税额加工后再销售: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10%注:加工后再销售情况,申报抵扣进项税时,自行计算抵扣(3)进口用于直接销售:可抵扣进项税额=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加工后再销售:可抵扣进项税额=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金额*10%注:加工后再销售情况,申报抵扣进项税时,自行计算抵扣(4)取得非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三、农产品核定扣除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的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抵扣。
农业税收政策
农业税收政策引言农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并增加农民收入,各国都采取了各种税收政策来鼓励农业生产、提高投资回报率以及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农业税收政策,并分析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农业税收政策的分类减免税政策减免税政策是指为农业企业和农民提供减免或减半缴纳税款的政策。
这种政策的目的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投资和刺激农业发展。
减免税政策常见的措施包括:•农产品增值税减免:为农业生产者提供从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到销售农产品过程中的增值税减免。
•农产品税收优惠:对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营业税、消费税等进行减免或优惠。
•农业用地税收优惠:对农业生产用地征收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进行减免或优惠。
减免税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并增加农民收入,激发农业发展的活力。
优惠贷款政策优惠贷款政策是指给予农业生产者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的政策。
这种政策可以降低农业企业和农户的负担,提高农业投资的回报率。
常见的优惠贷款政策包括:•农业生产贷款:对于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贷款,可以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和灵活的还款期限。
•农民信用保证贷款:通过政府或银行为农业生产者提供信用担保,以减少信贷风险,降低贷款利率。
•农资贷款:为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提供贷款支持,提供灵活的还款方式和较低的利率。
优惠贷款政策可以促进农民增加投资,扩大农牧业规模,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奖励政策奖励政策是指给予农业生产者在农业技术创新、科学研究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奖励和补贴的政策。
这种政策的目的是激励和支持农业创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常见的奖励政策包括:•农业科技奖励:给予在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做出突出成就的农业专家和企业奖励。
•农产品质量奖励:对农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生产者给予奖励,鼓励提高农产品质量。
•农业市场开拓补贴:对于拓展农产品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市场开拓补贴。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2023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2023引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实现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
为了促进农产品生产与流通,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我国政府将于2023年实施一系列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从减税对象、减免项目、具体政策措施等方面对该政策进行详细分析。
一、减税对象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和农业企业。
其中,农民指的是种植、养殖、渔业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体经营者;农业企业指的是农产品种植、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企业主体。
二、减免项目1. 农产品增值税减免根据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起,农产品的增值税将逐步减免。
对于首次销售农产品的农民,其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免。
对于农业企业,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
2. 农产品所得税优惠农产品所得税的税率将逐步降低。
2023年起,农民种植、养殖等生产所得依法应纳税额在万元以下的可以免征所得税;在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免。
对于农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也将逐年下降,以减轻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税负。
3. 农业资金贷款财政补贴为鼓励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政府将加大对农业资金贷款的财政补贴力度。
农民和农业企业在获得农业贷款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减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融资成本,提升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竞争力。
4. 农业科技投入税收优惠政府对于农业科技投入也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购买农业科技设备、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增值税返还和所得税减免。
三、政策措施1. 完善农产品收购与流通市场政府将继续完善农产品收购与流通市场的监管机制,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和价格操纵行为,保障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林业产品税收政策
一、相关增值税政策(一)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限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4、财税字[1995]52号《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一、植物类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为:(十)林业产品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4、其他林业产品。
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十一)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二)销售外购农产品的增值税1、财税字[1995]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2023修正版免税农产品的内容[1]
免税农产品的内容免税农产品免税农产品是指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免除农产品税收的商品。
这种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产品的发展和流通,提高农民的收入,并支持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介绍免税农产品的定义、政策背景、优势和局限性。
定义免税农产品是指符合特定标准和条件的农产品,在特定区域范围内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或其他税费的商品。
免税农产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畜牧产品、水产品等。
政策背景免税农产品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是为了解决农产品税负过高的问题,推动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过高的税负对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都带来了不利影响,限制了农产品市场的发展潜力。
优势1.促进农产品市场发展免税农产品政策通过减轻税负,降低了农产品的价格,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这对农产品生产者来说,是一个促进市场销售的利好因素,有助于农产品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2.增加农民收入免税农产品政策降低了农产品的销售成本,使农民能够获得更高的收入。
由于税费的减轻,农民可以在出售农产品时获取更多的利润,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3.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免税农产品政策有助于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通过降低农产品的价格,促进了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刺激了农村经济的活力。
这对于改善农村地区的贫困状况,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具有积极的影响。
局限性1.税收损失免税农产品政策会导致税收收入的减少,从而对地方财政产生影响。
政府需要衡量减税和税收损失之间的平衡,确保农产品市场的发展与财政收入的稳定之间能够达到良好的平衡。
2.市场扭曲免税农产品政策可能会导致市场扭曲的问题。
当某些农产品免税,而其他农产品仍需缴纳税费时,可能会引发供需失衡、价格扭曲等问题。
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来防止市场扭曲,并保持农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行政成本免税农产品政策的实施需要相应的行政支持和管理。
政府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确保免税农产品政策的顺利实施,这会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
现行免税农产品抵扣政策对农副产品企业税收的影响
现行免税农产品抵扣政策对农副产品企业税收的影响为了维护广大农业生产者的权益,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国家出台了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买价的一定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扣除率由最初的10%,调整到现在的13%,而收购单位也由当初仅限于棉花经营单位扩展到所有收购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增值税税率方面,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和零税率等三档税率,经营农产品企业适用13%的低税率。
从政策的制定、调整过程不难发现,国家在维护农业生产者权益的同时,也充分照顾到农产品企业的利益。
不仅对加快农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也符合WTO规则中对农业和农民的扶持的要求,抵扣率的提高实际上是减轻农产品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了税负。
那么,现行抵扣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究竟对农产品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笔者对辖区内从事农产品经营的企业做了一番调查。
一、13%抵扣率的设计造成农产品企业普遍不能实现税款本地有从事粮油、蚕茧经营的农产品企业12家,从近几年农产品企业增值税申报纳税情况看,除2户粮油企业实现税款外,其余为零负申报,而且期末留抵税额均保留较大数额。
(见附表)所属时期:2004年单位:万元经营类别户数抵扣率% 适用税率% 缴纳税额留抵税额粮油 6 13 13 24.3 4.5蚕茧 6 13 13 0 170.7合计 12 -- 24.3 175.2这其中有增值程度的影响,但主要还是13%抵扣率的计算造成的。
农产品企业的抵扣率和适用税率均为13%。
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产品,按照收购凭证注明的价款乘以13%计算进项税额,而销售时,要按照不含税价款乘以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购进时,因为农产品是免税的,收购价款不含税,直接按全额计提进项税额;销售时,要将含税价款换算成不含税价计算销项税额。
农副产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农副产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关于农副产品增值税税率和土地增值税累进税率,您了解多少?本文详细解析了农副产品和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规定,以及土地增值税的累进税率计算方法。
一起来看看吧!一、销售农副产品税率是多少法律常识:1、我国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3、销售农产品的,税率为1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农副产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一、农副产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农副产品增值税税率的具体规定如下:1.我国增值税对购进农产品的扣除税率为11%。
这意味着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时,可以按照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如果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后,加工的产品适用税率是17%的,那么此时应按照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农产品适用扣除率农产品适用扣除率主要涉及到增值税的计算。
1.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购进免税农产品时的扣除税率为11%。
这一扣除率是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使用的,有助于准确确定农产品的增值税负担。
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本文旨在对农产品征税范围进行详细注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政策。
1. 总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农产品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农产品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 农产品范围农产品是指经农业生产、林业生产、牧业生产和渔业生产所获得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粮食、油料、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
3. 农产品销售范围农产品销售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农产品批发和零售销售农产品批发指农产品生产者将产品出售给批发商或经销商,批发商或经销商再将产品出售给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行为。
零售销售指农产品批发商、经销商或最终消费者将产品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行为。
3.2 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是指利用互联网及相关技术,将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的行为。
3.3 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是指将农产品从国内销售到国外或从国外进口到国内的贸易行为。
4. 征税方式根据《关于农产品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农产品的征税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4.1 按销售额征税农产品批发和零售销售、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税款可以按照销售额进行征收,税率根据具体农产品的分类进行确定。
4.2 按照简易计税办法征税对农产品生产者年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进行征税。
4.3 免税政策对农产品种苗销售和农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
5. 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国家还实行了一系列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
5.1 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包括农药、化肥、种子等,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5.2 农产品流通环节税收减免对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进行了一定比例的减免。
5.3 农业保险补贴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通过本文的详细注释,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农产品征税范围及相关政策。
我们期待农业的持续发展和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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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农产品税收政策
免税农产品是指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讲讲免税的农产品税收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见《增值税暂行条例》。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除了增值税优惠,是否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还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
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