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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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技术规范(精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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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桥涵新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公路桥涵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1.0.2条桥涵施工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技术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范及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1.0.3条桥涵施工应积极推广使用经过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以加速实现公路桥涵施工现代化。

第1.0.4条桥涵施工应节约用地,少占农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意防止环境污染。

第1.0.5条凡属隐蔽工程,必须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表)。

第1.0.6条桥涵工程竣工后,应对临时工程、临时辅助设施、临时用地和弃土等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工完场清。

第1.0.7条桥涵工程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2.1.1条施工单位承接桥涵任务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研究和现场核对,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

第2.1.2条研究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时,应首先查明是否齐全、清楚,图纸本身及相互之间有无错误和矛盾,如发现图纸和资料欠缺、错误、矛盾等情况,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予以补全、更正。

较复杂的中桥、大桥和特大桥,一般可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可提出修改意见供建设单位考虑。

第2.1.3条桥涵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任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

其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期要求、工程特点、主要工程、材料和机具数量、施工方法、施工力量布置、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工作量计划和临时设施的初步规划等。

第2.1.4条大桥、特大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施工方案单独编制,其内容应比施工方案明确、详尽。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工程数量、完成工程量计划、机料设备及劳力计划、施工现场布置平面图、施工图纸、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第2.1.5条一般中、小桥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配合路基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要求规范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要求规范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规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给水排水构筑物在施工中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

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城镇和工业给水排水构筑物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工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构筑物。

第1.0.3条给水排水构筑物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施工,变更设计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第1.0.4条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1.0.5 条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2.0.1条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第2.0.2条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下列情况和资料:一、现场地形及现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情况;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三、气象资料;四、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五、施工供水、供电条件;六、工程材料和施工机械供应条件;七、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资料、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冰凌的资料。

八、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它情况和资料。

第2.0.3条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第2.0.4条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应包括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并应根据施工特点,采取下列特殊措施:一、对地下、半地下构筑物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流进基坑和地下水排水中断的措施。

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抗浮的应急措施;二、在寒冷地区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三、在地表水水体或岸边施工时,应采取防讯、防冲刷、防漂浮物、防冰凌的措施以及对防洪堤的保护措施;四、对沉井和基坑施工排水,应对其影响围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CJ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GBJ201_(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_(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_(⼟⽅与爆破⼯程施⼯及验收规范)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与爆破⼯程施⼯及验收规范GBJ 201-83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程总公司批准单位:中华⼈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报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实施⽇期:1984年3⽉1⽇⽬录第⼀章总则第⼆章施⼯准备第三章⼟⽅⼯程第⼀节⼀般规定第⼆节排⽔和降低地下⽔位第三节挖⽅第四节填⽅第五节基坑(槽)和管沟第六节⾬期施⼯第七节冬期施⼯第⼋节边坡加固第四章爆破⼯程第⼀节⼀般规定第⼆节起爆⽅法第三节⼀般爆破第四节其他爆破第五章⼯程验收附录⼀⼟的分类附录⼆⼟的野外鉴别法附录三⼟的名词对照表附录四临时排⽔沟内⽔的允许流速表附录五击实试验附录六粘性⼟或排⽔不良的砂⼟的最⼤⼲容重计算公式附录七⼏种主要起爆材料的技术性能附录⼋常⽤炸药的组成、性能和爆炸参数值第⼀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于⼯业与民⽤建筑的⼟⽅与爆破⼯程的施⼯及验收。

修建⼚区内铁路和公路专⽤线的⼟⽅和爆破⼯程,除按本规范执⾏外,尚应符合专门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不适⽤于竖井、沉箱和洞库⼯程。

对于湿陷性黄⼟、多年冻⼟等特殊地质的⼟⽅⼯程,应按有关规范(或规定)执⾏。

第1.0.2条⼟⽅与爆破⼯程应合理选择施⼯⽅案,尽量采⽤新技术和机械化施⼯。

第1.0.3条施⼯中如发现有⽂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可继续施⼯。

如发现有测量⽤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应加以保护。

如因施⼯必须毁坏时,应事先取得原设置单位或保管单位的书⾯同意。

第1.0.4条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线的地段进⾏⼟⽅和爆破⼯程施⼯时,应事先取得管线管理部门的书⾯同意,施⼯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如在埋设有电缆的地点挖⼟,还应有电缆管理部门的代表在场。

第1.0.5条⼟⽅与爆破⼯程施⼯时,必须遵守国家、部或省、市、⾃治区有关安全、防⽕、劳动保护等⽅⾯的规定。

第⼆章施⼯准备第2.0.1条在组织⼟⽅与爆破⼯程施⼯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单位提供当地实测地形图(包括测量成果)、原有地下管线或构筑物竣⼯图、⼟⽯⽅施⼯图以及⼯程地质、⽓象等技术资料,以便编制施⼯组织设计(或施⼯⽅案),并应提供平⾯控制桩和⽔准点,作为施⼯测量和⼯程验收的依据。

热力管线施工组织设计【范本模板】

热力管线施工组织设计【范本模板】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及施工部署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三章、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第四章、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第五章、管道施工的配合措施第六章、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第七章、保证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第八章、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第九章、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质量的措施第十章、环境保护和不扰民措施第十一章、地下管网、电缆、文物保护措施第十二章、服务、保修及优惠承诺第十三章、附表第一章、工程概况及施工部署第一节、投标承诺综合说明自接到贵单位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答疑纪要后,我公司即组成本工程投标小组,由公司领导亲自组织指挥,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吃透设计图纸,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我公司内控标准、作业指导书等要求,精心编制该工程的的投标文件。

我公司非常珍惜这次机会,将充分运用以往供热管道安装工程所积累的成功经验,谒诚为贵方提供最良好的服务,若我公司中标,将承诺如下几点:一、保证按设计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并在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方面令业主感到满意,遵守业主所有合理的指示和要求。

二、组织落实:公司组建张家口市宣化区指挥部,同时根据工程量及工程区域分设东西两个指挥分部作为独立的项目部。

由优秀的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排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专业施工队伍参与管理和施工。

三、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工程优良品率75%以上;顾客满意度80分以上;四、工期目标:90日历天.五、安全目标:达到无工伤、无事故、无险情,搞好文明施工。

六、掌握新技术,运用新工艺,投入新设备,保证达到一流的技术,一流的设备,一流的效果。

七、我们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所述和资料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第二节、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宣化北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计划工期:90日历天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如下一、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我公司确定项目管理综合目标如下:1、工程成本造价控制目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选用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通过科学的管理、严密的组织和协调控制,使工程成本和造价得到最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为企业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2019年整理】CJJ44-91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9年整理】CJJ44-91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电气工程安装规程(3篇)

电气工程安装规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电气工程安装的特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电气工程安装工程。

第三条电气工程安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质量为本、持续改进;(三)科学管理、合理施工;(四)节能环保、绿色施工。

第四条电气工程安装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编制电气工程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等。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要求、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具备以下条件:(一)施工场地平整、排水畅通;(二)施工道路畅通,临时设施齐全;(三)施工现场围挡、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完善;(四)施工用电、用水、用气等条件满足施工需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设备、工具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所需物资齐全。

第三章施工工艺第十条电气工程安装施工工艺应遵循以下步骤:(一)施工测量;(二)埋设电缆、管道;(三)安装配电箱、控制箱;(四)敷设电缆、线路;(五)安装电气设备;(六)调试与试运行;(七)验收与交付。

第十一条施工测量:(一)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测量,确定线路走向、设备位置;(二)测量应使用精度符合要求的测量仪器;(三)测量结果应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埋设电缆、管道:(一)电缆、管道埋设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埋设位置符合设计要求;(二)电缆、管道埋设应遵循先深后浅、先远后近的原则;(三)电缆、管道埋设后应进行回填、夯实,确保稳定。

第十三条安装配电箱、控制箱:(一)配电箱、控制箱安装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设备符合设计要求;(二)配电箱、控制箱安装应牢固、平稳;(三)配电箱、控制箱内接线应规范、整洁。

装饰工程工序样板方案

装饰工程工序样板方案

装饰工程工序样板方案第一章在工程开始前的准备工作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施工范围及方案根据设计方案和客户需求,确定装饰施工的具体范围及方案,包括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内容。

2、测量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进行测量,准确掌握施工区域的尺寸,为后续施工做好准备。

3、制定施工计划根据施工范围及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定施工的时间节点及工序安排。

二、材料采购及检验1、确定材料清单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材料清单,包括装饰材料、辅材、工具等。

2、选购材料根据材料清单,选购符合要求的材料,确保质量可靠。

3、验收材料在采购完成后,对材料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要求并无损坏。

第二章施工准备工作一、施工前准备1、搬运设备将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送至施工现场,并做好统一安排。

2、施工区域的清理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或划线,确保施工区域清晰明确。

3、安全措施在施工前,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材料的加工1、材料加工根据施工要求,对需要加工的材料进行加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材料的处理对需要处理的材料进行处理,确保物料的完好以及表面状态符合要求。

第三章施工工序一、基础工程1、基础处理对施工区域的基础进行处理,如找平、清洁等。

2、墙面处理根据设计要求,对墙面进行处理,如刷底漆、找平等。

3、地面处理地表处理包括找平、刷底漆、做防潮处理、做防水处理等,确保地表符合设计要求。

4、天花处理天花处理包括找平、刷底漆等,确保天花的表面平整并符合设计要求。

二、装饰工程1、墙面装饰按照设计要求,对墙面进行装饰,例如贴砖、贴瓷砖、贴壁纸、刷漆等。

2、地面装饰对地面进行装饰,例如铺设地板、瓷砖、地毯等。

3、天花装饰对天花进行装饰,例如吊顶、吊灯、吊扇等。

4、门窗装饰对门窗进行装饰,例如装修门套、玻璃贴膜等。

5、家具安装根据设计要求,对家具进行安装,确保符合设计风格并保持整洁。

6、灯具安装对灯具进行安装,确保灯具的位置、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桥梁施工工程师手册》(3篇)

《桥梁施工工程师手册》(3篇)

第1篇一、本书特点1. 实用性强:本书紧密结合实际工程,针对桥梁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和操作规范。

2. 内容全面:本书涵盖了桥梁施工的各个环节,从施工准备到施工结束,为工程师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持。

3. 图文并茂:本书配有大量插图,使读者能够直观地了解施工过程和施工方法。

4. 便于查阅:本书采用章节式结构,便于读者根据需要快速查找相关内容。

二、本书内容1. 施工准备:介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材料等。

2. 施工技术:详细介绍桥梁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如基础工程、模板、支架与拱架、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桥梁上部结构、桥梁下部结构等。

3. 施工安全: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介绍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 施工管理:阐述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方法,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现场管理等。

5. 养护维修与加固:介绍桥梁的养护、维修和加固技术,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行。

三、本书适用对象《桥梁施工工程师手册》适用于以下人员:1. 桥梁施工工程师:为工程师提供施工指导和操作规范,提高施工质量。

2. 施工技术人员:帮助技术人员掌握桥梁施工技术,提高施工技能。

3. 监理人员:为监理人员提供施工标准和管理依据,确保工程质量。

4. 大专院校师生:作为教学参考书籍,帮助师生了解桥梁施工技术。

总之,《桥梁施工工程师手册》是一本极具价值的桥梁施工技术手册,对于从事桥梁施工、管理及维修养护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信通过阅读本书,读者能够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桥梁工程的安全、优质、高效完成。

第2篇本书共分为20章,涵盖了桥梁施工的各个环节。

以下是本书的主要内容:第一章:常用资料和技术标准介绍了桥梁施工中常用的资料,如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材料标准等,为工程师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

第二章: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详细阐述了桥梁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布置等,并对施工测量进行了详细说明。

施工测量方案

施工测量方案

目录一、测量施工准备 (1)1、仪器准备 (1)2、人员准备 (2)3、制定测量方案 (2)4、图纸校核及定位依据校测 (2)二、控制点复测 (3)三、控制点加密 (3)四、导线测量 (3)五、水准导线测量 (4)六、水准控制方法 (4)七、平面控制方法 (5)八、施工测量 (5)1、平面定位 (5)2、高程引测 (5)3、校对及增设水准基点 (5)4、桥梁平面图及纵横断面、竖向布置图核对 (6)5、桥桩的放样: (6)6、桩基础测量放线、桩孔定位 (6)7、墩柱施工 (6)8、支座安装 (6)9、预制板吊装 (6)10、地下管线测量 (7)九、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7)施工测量方案一、测量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前应与招标人办理交接桩手续,办好交接桩手续后及时做施工测量复测及桩位保护工作,在工程施工前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应进行复测,确认无误后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规定进行放样。

本工程主要测量工作集中在道路施工,道路施工各个路段分布较散,点多线多,标准要求高。

而且测量控制工作有其特别的系统严密性、连续性,来不得半点差错。

在操作过程中,我们成立由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和多名专业测量人员组成专业测量组,并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采用科学的测量方法,采用计算机进行计算、绘图,保证测量工作高精度、高效率的完成。

认真钻研图纸,从每个点、每条线开始,扎实控制好局部的标准精度,再进而组织好全局的施测工作,提高施测精度和施测效率。

测点放样前,认真作好内业准备工作,校正仪器设备,拟定施测方案。

现场精心操作,对不符合精度测量成果必须复测,决不马虎了事。

做好施工期间的中线桩、水平桩、边桩的测设、保护和复测是整体达到标准的重要环节。

主要做法是:开工前一定要全面贯通测量一次。

按设计提供的水准点全面复测原地面水平桩。

根据计算的填高放边桩。

包括路基用地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等的具体位置桩。

定出路基清表边界线,将该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果树等砍伐或移植,清除路基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100~300mm内的草皮、农作物根系和表土,运至弃土场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方。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CJ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桥梁施工技术规范

桥梁施工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1.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的桥涵中线位置桩、三角网基点桩、水准基点桩等及其测量资料进行检查、核对,若发现桩志不足、不稳妥、被移动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按本节要求进行补测、加固、移设或重新测校,并通知建设单位。

2.补充施工需要的桥涵中线桩;3.测定墩、台中线和基础桩的位置;4.测定桥涵锥坡、翼墙及导流构造物位置;5.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6.在施工过程中,测定并检查施工部分的位置和标高;7.其他施工测量。

为防止差错,施工单位自行测定的重要标志,必须至少由二组相互检查核对,并作则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120°之间,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25°。

桥位三角网精度表注:①相对中误差即精度计算方法,见附录2-2;②对精度有特殊要求的桥梁,其桥轴线和基线精度应按设计要求或另行规定。

一、三角网测角中误差式中"m──(vv──角度改正值的平方和;)r──全部条件方程数目。

测回数表注:①J 1、J 2、J 6分别为经纬仪型号;②丈量测回数栏括弧内测回数系指普通钢尺,余指铟钢基线尺; ③丈量一个往返为一个测回;测距仪往返各测一次为一个测回, 测回超过2次的,应在不同时间分别观测;测角盘左、盘右各测一次为一个测回,各次的算术平均数值为观测结果。

④二、桥轴线边长相对中误差pm s m d m s d 1104343.0"262⎪⎭⎫ ⎝⎛⨯+⎪⎭⎫ ⎝⎛±= (2.2.8-2) 式中 dm d──sm s──基线相对中误差;pl──平差后求得的桥轴线权倒数。

2或J 12C 3,对墩底放样不宜超过25cm ,对墩顶放样不宜超过15mm 。

再由C 1向桥轴线上作垂线C 1C,C 点即作为墩、 台或基础中心。

交角α及β应事先计算并核对。

如有检验过的电磁波测距仪时,可将测距置于D点测定墩、台中心位置。

Δh )不得超过;L h 20±=∆ (mm)对单跨≥40m 的T型刚构、连续梁、斜张桥等的偏差(Δh )不得超过:在山丘区,当平均每km单程测站多于25站时,高程偏差(h )不得超过:式中L──水准点间距离以km计;n──水准点间单程测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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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施工准备和施工测量
第一节施工准备
第 2.1.1条施工单位承接桥涵任务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研究和现场核对,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

第 2.1.2条研究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时,应首先查明是否齐全、清楚,图纸本身及相互之间有无错误和矛盾,如发现图纸和资料欠缺、错误、矛盾等情况,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予以补全、更正。

较复杂的中桥、大桥和特大桥,一般可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可提出修改意见供建设单位考虑。

第 2.1.3条桥涵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任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

其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期要求、工程特点、主要工程、材料和机具数量、施工方法、施工力量布置、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工作量计划和临时设施的初步规划等。

第 2.1.4条大桥、特大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施工方案单独编制,其内容应比施工方案明确、详尽。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工程数量、完成工程量计划、机料设备及劳力计划、施工现场布置平面图、施工图纸、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第 2.1.5条一般中、小桥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配合路基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第 2.1.6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划的临时设施,应包括生产房屋、生活房屋、施工便桥、工程现场内外交通道路、工地供电和供水设备及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宜在桥梁正式开工前完成。

第2.1.7条在施工前应充分发扬民主,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认真进行研究和深入细致地讨论,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施工。

第2.1.8条施工中可能涉及与其他部门有关的问题,应事先联系,签订协议。

第二节施工测量
第2.2.1条桥涵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1.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的桥涵中线位置桩、三角网基点桩、水准基点桩等及其测量资料进行检查、核对,若发现桩志不足、不稳妥、被移动或测量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按本节要求进行补测、加固、移设或重新测校,并通知建设单位。

2.补充施工需要的桥涵中线桩;
3.测定墩、台中线和基础桩的位置;
4.测定桥涵锥坡、翼墙及导流构造物位置;
5.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
6.在施工过程中,测定并检查施工部分的位置和标高;
7.其他施工测量。

为防止差错,施工单位自行测定的重要标志,必须至少由二组相互检查核对,并作则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第2.2.2条桥涵施工的主要控制标志(或其护桩)均应稳固可靠,保留至工程结束。

第2.2.3条大桥、特大桥的主要控制标志(或其护桩),均应测定其坐标,编号绘于桩志总图上,并注明各有关桩志坐标、相互间的距离、角度、高程等,以免弄错和便于寻找。

第 2.2.4条桥涵中线位置、桩间距离的检查校核及墩台位置放样,当有良好的丈量条
件时,均应直接丈量或用检验过的电磁波测距仪测量。

丈量距离时,应对尺长、温度、拉力、垂度和倾斜度进行改正计算(改正计算公式见附录2-1)。

第2.2.5条 采用三角网法测算桥轴线桩间距离时,三角网的精度,应符合表2.2.5的规定。

第2.2.6条 三角网的基线不应少于2条,依据当地条件,可设于河流的一岸或两岸。

基线一端应与桥轴线连接,并尽量近于垂直,当桥轴线长超过500m 时,应尽可能两岸均设基线。

基线一般采用直线形,其长度一般不小于桥轴长度的0.7倍,困难地段不得小于0.5倍。

设计单位布设的基线桩应予以利用;三角网所有角度宜布设在30°~120°之间,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25°。

第2.2.7条 桥轴线直接丈量的回数、基线丈量的回数和用测距仪测量的回数、 三角网水平角观测的回数,应按表2.2.7规定执行。

桥位三角网精度 表2.2.5
②对精度有特殊要求的桥梁,其桥轴线和基线精度应按设计要求或另行规定。

第2.2.8条 三角网平差一般按角度以条件观测平差为主。

平差计算结束后, 应验算下列精度:
一、三角网测角中误差
r
vv m )
("±
= (2.2.8-1) 式中 "m ──三角网中的测角误差,应不超过表 2.2.5的规定; )(vv ──角度改正值的平方和; r ──全部条件方程数目。

测 回 数 表2.2.7
注:①J 1、J 2、J 6分别为经纬仪型号;
②丈量测回数栏括弧内测回数系指普通钢尺,余指铟钢基线尺;
③丈量一个往返为一个测回;测距仪往返各测一次为一个测回, 测回超过2次的,应在不同时间分别观测;测角盘左、盘右各测一次为一个测回,各次的算术平均数值为观测结果。

④测量结果达不到表2.2.5的精度要求时,应检查原因,采取措施。

二、桥轴线边长相对中误差
p m s m d m s d 1
104343.0"2
62⎪⎭
⎫ ⎝⎛⨯+⎪⎭⎫ ⎝⎛±= (2.2.8-2) 式中
d
m d
──桥轴线相对中误差,应不超过表2.2.5的规定;
s
m s
──基线相对中误差;
p
l
──平差后求得的桥轴线权倒数。

第2.2.9条 当有直接丈量条件时,应尽可能以直接丈量法复核、 以三角网法求出桥位桩间的距离;当直接丈量的桥位桩间的距离与三角网法求出的距离均符合精度要求时,采用三角网法求出的距离进行、墩台施工定位测量;测距仪测出的桥轴线距离与三角网法求出的距离均符合精度要求时,采用其算术平均值,可用测距仪进行墩、台施工定位测量。

第2.2.10条 无水河滩的墩、台和基础桩的纵横向中线位置,可采用钢尺和经纬仪测定并在其方向线上以木桩固定。

第2.2.11条 大、中桥的水中墩、台和基础的位置,应以型号为J 2或J 1的3 台经纬仪从3 个方向(其中一个方向为桥轴中线或顺桥向基础桩轴线)交会得出(如图2.2.11)。

交会的误差三角形在桥轴中线上的距离C 2C 3,对墩底放样不宜超过25cm ,对墩顶放样不宜超过15mm 。

再由C 1向桥轴线上作垂线C 1C,C 点即作为墩、 台或基础中心。

交角α及β应事先计算并核对。

如有检验过的电磁波测距仪时,可将测距置于D点测定墩、台中心位置。

第2.2.12条 曲线上的桥梁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参照公路曲线测定方法处理。

第2.2.13条 桥梁翼墙、锥坡和调治构造物,应尽量争取在无水时测量放样。

锥坡和调治构造物的平面多为曲线形,可根据设计的曲线方程以坐标法或其他方法测定。

第2.2.14条 涵洞测量放样时,应注意核对涵洞纵横轴线的地形剖面图是否与设计图相
符,应注意涵洞长度、涵底标高的正确性。

对斜交涵洞、曲线上和陡坡上的涵洞,应考虑交角、加宽、超高和纵坡对涵洞具体位置、尺寸的影响,并注意锥坡、翼墙、一字墙和涵洞墙身顶部和上、下游调治构造物的位置、方向、长度、高度、坡度,使之符合技术要求。

第2.2.15条 特大、大、中桥施工时设立的临时水准点,应根据设计单位测定的水准点测出,其高程偏差(Δh )不得超过;
L h 20±=∆ (mm) (2.2.15-1)
对单跨≥40m 的T型刚构、连续梁、斜张桥等的偏差(Δh )不得超过: L h 101±=∆ (mm) (2.2.15-2)
在山丘区,当平均每km 单程测站多于25站时,高程偏差(h ∆)不得超过: n h 42±=∆ (mm) (2.2.15-3) 式中 L──水准点间距离以km 计;
n ──水准点间单程测站数。

高程偏差在允许值以内时,取平均值为测段间高差;超过允许偏差时应重测。

第2.2.16条 有水河流水面宽度在150m 以上时,两岸水准点的高程应采用跨河水准测量方法校测。

跨河水准测量应在阴天、早晨(或傍晚)、无风(或弱风)时进行,跨河水准测量方法可参照国家《水准测量规范》进行,观测的测回数、组数及允许偏差按三、四等跨河水准测量的规定执行。

第2.2.17条 施工过程中,应测定并经常检查桥涵结构浇砌和安装部分的位置和标高,并作出测量记录和结论,如超过允许偏差时 ,应分析原因,并予以补救和改正。

各结构部分的允许偏差见有关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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