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暂行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德育、文体加分更加公平合理,现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此加减分办法。
总则一、各组织机构不得随意向同学许诺加分。
如有加分需求时,需提前向考评中心提交申请,注明正当理由,具体时间,加分额度,加分人数,经考评中心审查同意后,给予加盖考评中心公章的建议单。
回交加分建议单时,填写事由应详实、准确,先由加分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分的真实性,再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和考评中心指导老师签字方可生效。
二、各院级组织机构成员开展日常工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予以加分奖励。
三、同一项活动,若校、院同时产生加、减分,则以校级为准,学院不予以重复加、减分。
四、我院在籍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加分上限为30分,文体加分上限为50分(含校级加分)。
五、院通表加3分,院点表加1-2分;院通批扣3分,院点批扣1-2分,其它事由具体加分分值以附则为准。
六、各院级组织机构在上交加分建议单时,需上交一份与建议单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发至考评中心。
只交建议单,无电子版的加分,中心将按该部门放弃加分处理。
七、每月1日—5日(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为考评中心收取上个月的班档、支书手册、月报表的工作时间,各院级组织机构于每月1日8:20-8:40将统计好的加、减分建议单交到团委办公室,由考评中心监察部收取,逾期作废。
八、加减分汇总将于每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以与考评中心联系。
九、监察部负责审核加、减分建议单,对于虚假加、减分(虚假事由,虚假名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十、本加分细则即日起生效。
考评中心将严格按照加、减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该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学院考评中心所有。
附则第一章德育第一部分加分细则(1)学期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者加5分;学期考试加权平均成绩较上学期(底线成绩70分)提高10分者加5分,较上学期(底线成绩85分)提高5分者加5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滨州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的精神,加强与规范自动化系学生综合测评管理的全面性和实效性,表彰先进、鼓励一般、激励后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激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综合素质,参照学校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的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本系实际情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修定自动化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加分部分德育方面德育考评主要是反映学生在一学期内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出勤、组织纪律观念和宿舍管理等方面的思想道德水准综合情况。
(一)出勤按日历月份计算,一个月内所有出勤为满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者加5分。
(二)活动1、代表系里参加校级各类活动者以2分为基础。
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分;三等奖追加1分。
2、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活动者以3分为基础。
一等奖追加4分;二等奖追加3分;三等奖追加2分。
3、参加非校系组织的团体活动(个人专场活动除外),加1分。
4、好人好事视情况加1-5分。
5、参加学校组织活动以2分为基础加分、获奖者从最高奖项算。
6、校内实践优秀者加4分,良好者加2分。
7、参加系里统一组织的活动(学科竞赛和知识竞赛等除外)加0.5-1分。
(三)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加分视优秀、良好、合格加相应等级的分值,不合格者不加分。
学生会学生干部、干事优秀率不超过30%,良好率不超过40%。
1、学生会主席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5分、12分、9分;副主席、秘书长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2分、10分、8分;各部部长、副部长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0分、8分、6分,干事优秀、良好、合格加8分、6分、4分。
2、系团委组织机构委员加3分。
3、班长、团支书与部长加相同分数。
4、学生干部兼职每项职务追加2分。
(兼职学生干部以最高职务分为基础分)以上各项的加减分均填入《滨州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表》德育栏中的受表扬批评及处分情况相对应的栏目中。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
1、无故缺席班级、学院、学校要求的各项活动,每次扣1分;
2、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分;警告处分者,每次扣3分;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5分;记过处分者,其当年德育测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再分项测评,记为26分;留校察看处分者,其当学年德育测评成绩不再分项测评,记为0分。
3、学生9月底之前交不清学费者扣1分;12月底之前交不清学费者扣2分;向学校或学院以及班级提供个人或家庭虚假信息扣2分;代答到者每次扣0.5分;以虚假原因请假者,每次扣0.5分。
4、违反课堂纪律和要求,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者扣2分。
5、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再享有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6、受到国家、省、市、校、院级表彰者,一次分别加8、5、2、0.5、0.2分。
7、在各项比赛中,荣获国家、省、市、校、院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国家分别加8、6、5、4分;省级分别加6、5、4、3分;市级分别加5、4、3、2分;校级分别加3、2、1、0.5分;院级分别加2、1、0.5、0.2分,其它名次不加分,同一次比赛只取最高分。
8、英语A/B级考试合格者,在下发成绩单的学期加3分。
9、参加校级各类兴趣小组,每学期参与4次以上活动者,加1分。
10、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大型活动者,每次加0.5分;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被学院公开表扬者加0.5分,被学校公开表扬者加1分。
11、不参加卫生值日者每次扣2分。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新)
管理学院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德育基础分80分,体育基础分80分(大一大二期间体育分以实际考核分数为体育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德育综合成绩ⅹ30%+智育综合成绩ⅹ60%+体育综合成绩ⅹ10%德育:德育综合成绩=德育基础分+德育加分-德育扣分德育加分一、荣誉加分:(个人称号)院级1 获得院级荣誉加1分2 院级“模范学风班”、“先进班级”、“文明宿舍”,该集体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1获得校“优干”、“三好”、“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加4分2校“优秀社团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加3分3评为自治区或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该集体的每个成员分别加1.5分市级1获得市“优干”、“三好”、“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加4.5分区级1获自治区荣誉者加5分国家级1获得国家级荣誉者加7分注:以上个人荣誉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计算。
集体荣誉加分与个人荣誉加分累计得分不超出7分。
(注明不包括活动的荣誉)二、参加活动德育加分(此项加分不包括体育类)院级1参加院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1分2参加院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5、4、3、2分校级1参加校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2分2参加校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6、5、4、3分市级1参加市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3分2参加市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7、6、5、4分区级1参加区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3分2参加区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8、7、6、5分国家级1参加国家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3分2参加国家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9、8、7、6分注:1、如参加又获奖,只加获奖分不累加参加分。
2、参加同一个活动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计算。
3、代表学院或学校参加演出的演员每人加2分,代表班级参加学院的演出演员每人加1分。
三、学生干部加分1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副书记加4分2 校团委常委、校学生会副主席、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加3.5分3(1)院学生会副主席、班长、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办公室副主任,校学生会、校团委其他成员、校校风校纪纠察队队长、国旗班班长加3分;(2)副班长、党支部支委、院学生会、团总支其他成员、校校风校纪纠察队副队长、校国旗班副班长加2.5分;(3)年级委、班委会和党支部委员、宿舍舍长、党章学习小组长、院下属队伍正、副队长加2分;(4)院下属队队员加1.5分(督察队、辩论队、礼仪队、主持人队、话剧队、舞蹈队)体育团的各队伍参照院下属队伍加分情况加分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正副社长、正副编辑)正职加3分,副职加2.5分5其它社团负责人(社团各部门正副部长)正职加2分,副职及社团干事加1.5分6 社团各种获奖荣誉,院级、校级分别按照院级、校级荣誉加1分、2分;社团内部评奖不加分注:学生干部身兼数职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加减分标准参照表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加减分标准参照表考核项加分减分依据代码加分或减分原因分数01 01101 每学期早操(早读)请假超过3次每一次请假减0.2分-(请假次数-3)*0.2 01102 每学期旷早操(早读)每1次旷早操(早读)减0.2分-旷操总数*0.2 01103 每学期旷课行为超过2次以上部分,每1次旷课行为减0.3分-(旷课总数-2)*0.3 01104 每学期旷晚自习超过2节以上部分,每1次旷晚自习减0.2分-(旷晚自习总数-2)*0.202 02101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3 02102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处分的学生-2 02103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1 02104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警告处分的学生-0.8 02105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及学院里通报批评的学生-0.5 02106 在军训中有违犯纪律、顶撞教官、不服从管理的学生-1 02107 其他违反学校、学院制度情况的学生视情节03 03001 卫生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宿舍(公寓)”的所有宿舍成员0.3 03101在学院宿舍(公寓)日常卫生检查中被通报卫生不合格的宿舍成员-0.3 03002在学院宿舍(公寓)大扫除中表现突出、进步最快的所有宿舍成员0.3 03102 在学院宿舍(公寓)大扫除中被通报卫生不合格的学生-0.3 03103 因纪律问题被校学生处宿管中心通报宿舍(公寓)的学生-(0.3—1)03104 因卫生问题被校学生处宿管中心通报宿舍(公寓)的学生-(0.3—1)02105 未办任何走读手续,而无故在校外租房的学生-204 04001 班级综合表现A级的班级奖励加分的学生0.2—0.8 04002 班级综合表现B级的班级奖励加分的学生0.2—0.4 04003 班级综合表现C级的班级奖励加分的学生0.2 04004 班级综合表现D级的班级奖励加分的学生0 04101 班级班级综合表现出现问题被扣分的学生-(0—2)05 05001 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的学生(终身制)0.505002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的学生(终身制)0.8 05003 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的学生0.2 05004 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的学生0.5 05005 通过国家助理电子商务师考试的学生0.8 05006 通过国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0.8 05007 通过国家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08 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生 3 05009 通过国家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0 通过国家保险经纪人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1 通过国家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2 通过国家初级经济师考试的学生 1 05013 通过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4 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学生 1 05015 获得期货从业资格的学生 1 05016 通过国家助理理财规划师资格考试的学生0.8 05017 通过全国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8 通过外贸跟单员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9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员考试的学生 1 05020 通过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的学生 1 05021 通过国家助理物流师资考试学生0.8 05022 通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员考试的学生 1 05023 通过国家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学生0.8 05024 获得国家教师资格证的学生 1 05025 获得国家导游资格证的学生 1 05026 通过其他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学生X06 06001 获得专业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5 06002 获得专业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4 06003 获得专业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5 06004 获得专业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4 06005 获得专业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4 06006 获得专业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306007 获得专业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4 06008 获得专业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3 06009 获得专业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3 06010 获得专业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2 06011 获得专业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3 06012 获得专业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2 06013 获得专业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1 06014 获得专业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0.5 06015 获得专业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1 06016 获得专业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0.5 06017 在核心刊物中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 1 06018 在非核心刊物中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0.507 07001 获得特长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5 07002 获得特长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4 07003 获得特长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5 07004 获得特长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4 07005 获得特长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4 07006 获得特长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3 07007 获得特长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4 07008 获得特长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3 07009 获得特长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3 07010 获得特长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2 07011 获得特长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3 07012 获得特长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2 07013 获得特长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1 07014 获得特长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0.5 07015 获得特长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1 07016 获得特长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0.5 07017 在核心刊物中发表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的学生 1 07018 在非核心刊物中发表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的学生0.508 08001 在校、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主席团担任主席或副主席的学生0—108002 在校、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常务部门担任部长或副部长级的学生0—0.8 08003 在校、院各种学生团体担任协会会长或副会长的学生0—1 08004 在校、院各种学生团体常务部门担任各部长、副部长的学生0—0.8 08005 在院学生会担任干事的学生0—0.5 08006 担任班级班长的学生0—0.8 08007 担任班级团支书的学生0—0.8 08008 担任班级学习委员的学生0—0.6 08009 担任班级班委(不含班长、团支书、学委)0—0.5 08010 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的学生0—0.6 08011 担任舍务管理干部的学生0—0.609 09001 参加国外、港澳台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或国家级志愿者服务 2 09002 参加省部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或志愿者服务 1 09003 参加市、区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或志愿者服务0.5 09004 参加校级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志愿者0.2 09005 参加院级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志愿者0.2 09006 参加国家级以上各种科技比赛和专业类特长类竞赛活动且无荣誉 3 09007 参加省级以上各种科技比赛和专业类特长类竞赛活动且无荣誉 2 09008参加校级以上省级以下各种科技比赛和专业类特长类竞赛活动且无荣誉1 09009 参加校级重大活动观众的学生0.1—0.5 09010 参加院级重大活动观众的学生0.1—0.5 09011 在校、院级各种活动中参加表演、礼仪、服务的学生0.5—1 09101 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的学生-(0.5—1)。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B、助人为乐每次加1-3分
A、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或整理个人仪容仪表,对别人不礼貌被投诉等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
B、破坏公物、盗窃、带违禁物品回校、违反规定进出学校每次扣5-10分。
4.晚修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吵闹影响同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8分。
5.锻炼
表现积极且得到老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表现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6.值日
值日工作做得好,每次可加2-5分。
不按要求值日,不及时擦黑板,不按时倒垃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2分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规则(试行)
项目
加分
扣分
1.宿舍
学期终评为五星,舍员加5分,舍长加8分
违反纪律:按学校扣分数进行扣分
2.早读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不读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3.上课
表现积极且得到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因表现不好而受到教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7.保洁
积极为集体做事且得到老师书面认可,每学期可加5-10分
乱扔垃圾、个人周围地面有杂物、台面杂乱、乱倒水等每次扣2分
8.考勤
学期全勤加5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
9.考试
全年级统考进入年级前100强每次加5分,年级排名进步50名或以上每次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最高分每次加5分。
10.
其它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
福建工程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关于奖学金评定中“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章评定依据为了对我系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做出全面、客观、合理的评价,引导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协调发展激励,使我系学生在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实际情况,根据我系各年级对学生“素质拓展评分”的归类划分与加分、减分原则,现对我系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作出以下补充规定。
第二章素质拓展评分”补充“加分”项目学生素质拓展分得加分项目将原则上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学生手册》的《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根据我系学生活动的特点,增设以下补充条例:1、所有“素质拓展评分”加分项目必须以奖状或文件为依据,相关获奖同学、集体、班级必须向年级测评小组提供奖状或文件的复印件统计、存档,年级测评小组需向系组织部上报,核查之后方可加分。
2、关于学生干部组织管理能力的加分情况的相关规定每学期开学对我系所有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加分,具体如下:①各级学生干部考核由任用单位每学期考评决定,根据干部级别和工作分工,考核单位和参考项目如下:②按照各级学生干部工作量,考评分权重调整如下:备注:若身兼多职的同学,将以各职务考核、加权计算后对应的最高得分来加,不重复加分。
③为鼓励同学们参加各类资质考试,现对资质证书加分规定如下:a、英语四六级:在大二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的加 1.0(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在大学期间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的加2.0(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b、CAD绘图师、制图员、计算机等级三级、各类全国职业技能证书:凡在大学期间获得CAD绘图师、制图员、计算机等级三级、全国职业技能证书的在当学期奖学金评定中加0.5(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c、普通话等级证书:在大学期间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一级加0.8分、二级加0.5分(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加减分标准
一、德:
加分标准:
1、本年度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加3分;
2、积极参加校、二级学院竞赛活动者,院级每次加2分,系部每次加1分;
3、学年总成绩在班级前5名者加5分,学习平均成绩与上学期相比明显进步
者加2分;
4、一学期无事假加2分;
5、获得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干”荣誉称号的加2分;
6、参加创业实训加1分。
减分标准:
1、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者分别减5分、8分、10分;
二、智:
加分标准:
1、全班一学期考试没有作弊行为者,每人加3分;
2、取得国家等级证书者(计算机二级、二级,英语四级、六级)加2分;减分标准:
1、考试不及格者,每门减1分;补考不及格者,每门减2分;
2、考试有作弊行为者,每次减10分;
3、旷课者:1—5次扣2分;5—10次扣5分;10次以上扣10分;
三、体:
加分标准:
1、体育课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加5分,良好者(80分以上含80分)加3分;
2、一学期无病假者,加5分;
四、能:
加分标准:
1、院学生会正副主席称职者加5分、4分;各部部长和助理工作称职者加3分、2分。
班长、团支部书记工作称职者加5分,其他学生干部工作称职者加2分;
2、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学院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
3、2分,收到系部奖励者加1—2分;。
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
学生综合测评德育附加分注:1、学年内同一事迹受到不同等级表彰的,以最高分记入。
2、寝室被授予校级文明寝室称号的,有贡献的加分,没有的不加分;被通报批评的寝室,其中如能搞好个人卫生和安全的可以酌情不扣分。
3、发文是指带相关部门正式文号的。
学生综合测评智育附加分注:1、对于主持或大学生创新课题的未完成的,以学校科研处认定性质为准,是因主观不努力未完成的,应扣分;是因客观条件限制未完成的,不加分。
学生综合测体育附加分注:1、①同一运动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取得名次记录以该项最高分记。
②不同运动项目参加同级别比赛累计记分。
2、对于集体体育项目,如篮球、排球等主力队员可加满该项分值,替补队员酌情加适当的分值。
学生综合测评能力附加分(1)注:1、兼职学生干部,以最高职务附加分为准,其他职务以累计分的80%计入。
2、学生干部任职不满一学年的,不得以最高分值加;该学年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加分;该学年被撤职的,不得加分;该学年被辞退或辞职的,任职6个月以上的,以该项最低分加;该学年因工作失误或不认真的,在每月通报一学年达两次的,不得加分。
学生社团新创协会不满一年,但在六个月以上,得到组织批准、并运行良好的,协会会长可加该项满分。
3、各种学生活动组织者(篮球、足球、排球队长;田径各项目组长;文艺节目小组负责人及各种赛事临时负责人等)以文件、通知或节目单为准。
4、学生会或学院社团的干事,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以正式任职的职务加分;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加分。
学生综合测评能力附加分(2)注:1、①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汇演、竞赛,取得名次记录以该项最高分记。
②不同项目参加同级别汇演、竞赛累计记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依据及学业成绩平均分算法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凡具有本院学籍的专科在校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业优秀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成绩之和就是综合测评总成绩。
其中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是:品德行为表现占20%,学业表现占70%,文体等素质活动表现占10% 。
第二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是对学生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业态度、组织纪律、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每个同学都可以得此基本分。
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的加分有如下4项(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0分)。
(一)政治思想: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党校考试通过加2分,成为党员加3分。
2、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党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各种报告会2次及2次以上者加2分。
3、在学院开展的各种政治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者学部级加2分,学院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
(二)社会工作:在本学年度担任以下社会工作满一年,且尽职尽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给予加分奖励:1、院级或学部级团学组织(不包含学生社团)主席团成员,以及辅导员助理加5分;2、院级或学部级团学组织(不含学生社团)正副部长、学生社团负责人〔含正副会(社)长〕,宿舍楼长、班长、团支书加3分;3、院级或学部级团学组织(不含学生社团)干事、学生社团正副部长、班委、团支委、宿舍层长加2分;4、学生社团干事、宿舍舍长加1分。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项目
加分
扣分
1.宿舍
学期终评为五星,舍员加5分,舍长加8分
违反纪律:按学校扣分数值进行扣分
2.早读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不读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3.上课
表现积极且得到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因表现不好而受到教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A、被评为“文明班”或“学习标兵班”,每人每次加2分;
B、助人为乐每次加1-3分
A、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或整理个人仪容仪表,对别人不礼貌被投诉等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
B、破坏公物、盗窃、带违禁物品回校、违反规定进出学校每次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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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晚修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吵闹影响同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8分。
5.锻炼
表现积极且得到老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表现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6.值日
值日工作做得好不按时倒垃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2分
7.保洁
积极为集体做事且得到老师书面认可,每学期可加5-10分
乱扔垃圾、个人周围地面有杂物、台面杂乱、乱倒水等每次扣2分
8.考勤
学期全勤加5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
9.考试
全年级统考进入年级前100强每次加5分,年级排名进步50名或以上每次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最高分每次加5分。
10.
其它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要素表
项 目 基 本 分 类 别 加减分标准及分值 1、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学习(团课)无缺勤记录者 加 5 分。 2、 积极要求进步, 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加 3 分。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进步,学期总成绩在班级排前 5 名者加分别 1-5 分;学期平均成绩与上学期相比明 显进步者, 提高 10-20 名者加 2 分, 提高 21 名以上者 加 3 分。 4、在文明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中,获“文明宿舍”的室 员每次每人加 1 分;获“文明教室”的班级每次每人 加 0.5 分;获院级表彰的先进班级、优秀团支部称号 的班级每人加 3 分;院级以上表彰的加 5 分。 5、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表现 突出者,受院表扬加 5 分、系表扬加 3 分。 6、 关心集体、 对学院各项工作提出改革性建议并被采 纳者加 5 分;敢于检举不良行为者加 5 分。 1、无故不参加院、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旷课者每 次减 1 分。 2、 不讲究文明卫生, 在院系组织的检查中不合格的宿 舍,其成员每人每次减 1 分。 3、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 电器、酒精炉、晚归、夜不归宿、熄灯后大声喧哗、 打牌、通宵上网、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调换宿舍等) 者每次减 3 分;破坏公物者减 5 分。 4、在学院组织的检查中,以各种形式故意阻挠、拒绝 有关部门和学生会组织检查者减 8 分;酗酒闹事,打 架斗殴者每次减 10 分。 5、在测评工作中,态度不认真,不实事求是,有阻挠 或无理取闹行为者减 10 分。 6、受系内通报批评者每次减 3 分,受学院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减 5 分、 8 分、10 分、12 分、15 分。 基 本 分 智 85 加 分 基本分=[考试课平均成绩×70%+考查课平均成绩× 30%]×80% 无考查课的基本分=考试课平均成绩×85% 1、 考试、 考查课成绩平均分 90 分以上者加 10 分, 80-89 分者加 5 分,60-79 分者加 3 分。 2、选修课合格者每门加 2 分。 2、 英语三级一次通过者加 1 分, 英语四级达 425 分以 上者加 3 分,550 分以上者加 6 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一、加分项目思想品德:1。
社会公德:在社区受到公众表扬;拾金不昧;校内外做好事等。
2。
卫生状况:获文明寝室的全体同学。
3。
实践能力:自主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督查标兵。
4。
公益劳动:劳动标兵;劳动积极分子。
学科评分:1。
学习成绩:参加学科竞赛得奖的同学。
2。
选修活动:学生节中各项比赛获奖的同学;参加学生艺术团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图书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加学生电视、广播、网络组织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论文、写作、演讲等比赛获奖的学生;参加文学社团表现出色的同学。
体育评分:体育加分:参加学校运动会比赛的单项个人的项目获奖的同学;参加市、区运动会比赛获奖的同学;体育运动积极分子。
二、加分方法1。
被评为活动类优秀称号的加分标准:市级:3~5分;区级:2~4分;校级:1~3分2。
学科类的加分标准:市级:4~6分;区级:3~5分;校级:2~4分3。
体育类的加分标准:市级:2~4分;区级:1~3分;校级:1~2分取值方法:第一名取最高值;第二名取中间值;第三名取下值。
三、减分项目思想品德:1。
行为规范: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同学;填写学校伪违纪单;受学校行政处分的同学。
2。
公益劳动:在劳动中表现较差,受到点名批评的同学;经常不参加班级值日生及打扫除。
3。
社会公德:有违反社区公约、七不规范、交通规则等现象的同学。
4。
卫生状况:寝室卫生检查经常被评为“差”的同学。
5。
自理自立:经常由父母代劳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在同学学习、生活、活动等场所不能管住自己而影响同学。
学科评分:学习态度:晚自习经常影响其他同学;测验、考试中有作弊现象;平时作业有抄袭现象。
体育评分:早锻炼、广播操:经常不参加早锻炼、“两操”。
四、减分方法1。
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现象的:扣2~3分;2。
填写学校违纪单的:扣3~5分;3。
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扣6~10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根据学校关于综合测评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班级实际,特制订如下评分标准:综合测评总积分=品德素质积分(德育)*15%+智力素质积分(智育)*60%+身体素质积分(体育)*10%+能力素质积分(能力)*15% (一)品德素质1.品德素质测评的主要范围: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目的、集体意识、劳动观念、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等。
2.学生品德素质测评,采取“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60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加分:(1)政治理论学习。
评价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加3分,优秀学员加2分),参加形势与政策报告会、座谈会(由院系统一安排的加2分,选派参加学校组织的座谈会的加1分)等情况;(2)学习态度及表现。
评价学生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上早晚自习、作业(含论文、设计等)与实验完成、基本技能达标等情况(①军训优秀学员加2分;②旷课一次减2分,上限是20分);(3)文明与卫生建设情况。
评价学生在教室、寝室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文明、卫生及按时归寝等情况(军训优秀寝室或院系优秀寝室的成员加1分);(4)社会实践活动。
评价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学校、院系或班级组织的集体公益活动情况(参加者每次加1分,组织者加2分,主要组织者加3分);参加校运动会的,参加者加2分,获得名次的加1—8分。
(5)其他突出事迹。
评价学生的其他突出事迹,包括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和见义勇为、扶残助弱等有助于弘扬时代风尚的行为(参加过献血、慰问敬老院等的同学每次加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缺失、或不足以证明以及有严重歧义的不予认可)。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减分:(1)行为有损学校声誉、大学生形象或轻微违纪;视情节减5-10分。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受学校或院系处分的减5-10分。
(3)在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干扰行为;视情节减10-50分,直至取消综合测评资格。
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标准综合素质测评一般是对大学生的一种评价指标,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和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综合素质测评一般是对大学生的一种评价指标,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和能力测评四个方面,每个类别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比例,在将学生在校的各种活动、学习或者各种竞赛给出一定的分数,根据所占的比例算出总分,然后根据总分决定学生优秀与否,并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来评定奖学金!随着我国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就业形势的越来越严峻,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人才标准重新高标准定位,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高校对大学生的客观评价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高校的素质教育发展,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改进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但是关键在于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测评体系。
本文对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探讨。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就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特别是遭遇了金融风暴后,大学生就业更加艰难,从而导致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人才标准重新高标准定位,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
如今,就业市场上复合型、经验丰富型、外向型、创新型、技能型和学习型人才更受欢迎,而用人单位在选拔大学毕业生时,除看学习成绩外,更是有选择地对政治素质、进取心、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外语及计算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交际能力等多方面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9]。
大学生要从严峻的就业形势中脱颖而出必定要在这些方面下工夫,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争取做到全面发展;与此同时,高等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如何培养符合社会发展和时代需要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如何适应新形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是高等学校面临的严峻问题。
笔者认为高校应该利用大学生就业及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的综合素质测评来激励和引导大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成为就业市场上的佼佼者。
综合素质测评附加分细则
班级成绩第二 2.5/学期
普通成员 0.5/次 干部 1/次 周文明寝室 0.2/人/次 月文明寝室 0.5/人/次 0.5/人/次 卫生情况 周较差寝室 月较差寝室 1/人/次
体育 省级 5/次 班级成绩第三 2/学期 周文明教室 0.5/次 活动 国家级 6/次 国家级 6/次 校广播站 0.5/次 考核成绩 班级成绩第四 1.5/学期 注:参与即加分,得奖的多加2 注:参与即加分,得奖的 提供用稿通 分,同等活动以最高分记,不得 多加2分,同等活动以最高 班级成绩第五 1/学期 1/次 文章发表 校级刊物 知/文章复 复加 分记,不得复加 印件 期末考核不及 5/门 省级以上 2/次 格 省英语3级(专 2 义务劳动 0.5/次 科) CET-4 4 0.1/次 1.基础分值:20,扣完为止; 义务献血 提供献血证 CET-6 6 400cc以上 0.2/次 2.辅导员根据该学期同学综合表现,对每位 提供证书/ 考级考证 同学思想品德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 成绩单 省计算机二级 2 加0分、1分、2分 1.附加分最高分5分,最低分-5分,以班级最高 国家计算机二 3 分为标准算15分,其余按比例换算 5 3.可根据各班实际情况对个别项目进行调整
综合测评奖惩分以及附加分评定标准
德育20% 项目 出勤率 集体活动无故 缺席 通报批评 遵纪守法 警告处分 注:以此类推 班级 系级 院级 各类活动 省级 2/次 3/次 4/次 5/次 班级 系级 院级 2/次 3/次 4/次 奖分 惩分 3/次 4/次 6/次 运动会期间无 故不到 1/天 出勤率 项目 体育10% 奖分 惩分 项目 迟到 旷操 旷课 晚自习旷课 全勤 单科最高分 班级成绩第一 智育70% 奖分 惩分 0.5/次 0.5/次 1/节 1/次 1/学期 2/学期 3/学期 项目 班级两委 寝室长 学生会 附加分 奖分 0.2-1/学期 0.2/人 惩分 考试不及格 -0.5/学期 旷课10节以 上-0.5/学 期
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
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暂行办法一、加分1、学生工作及学生干部任职(该方面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春蚕社社长、科协主席、辅导员助理、班长、团支部书记一般加0.40-0.50分;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学院春蚕社副社长、科协副主席一般加0.30-0.40分;任职满一年的团总支委员、学生会部长(办公室主任)、春蚕社部长、科协部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一般加0.20-0.30分;任职满一年的学生会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春蚕社副部长、科协副部长、优秀寝室长、一般加0.10-0.20分;校级学生干部加分标准参考学院;所在支部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所在班级被评为“A级达标班级”的班长可在原加分基础上再加0.10分。
2、各类竞赛活动(该方面累计加分,同主题的活动除外)组队参加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GMC)复赛加0.20分,决赛加0.40分。
全国MAB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光华杯”全国高校企业竞争模拟挑战赛等活动参照执行。
个人参加由校学工部、校团委及校学生会主办的校级各类竞赛及文娱活动,获一等奖加0.30分,获二等奖加0.20分,获三等奖加0.10分。
个人参加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办的院级各类竞赛及文娱活动,获一等奖加0.20分,获二等奖加0.10分,获三等奖加0.05分。
参加校田径运动会个人项目比赛,获第一名加0.40分,获第二名加0.35分,获第三名加0.30分,获第四名加0.25分,获第五名加0.20分、第六名加0.15分、第七名加0.10分、第八名加0.05分。
团体接力项目按个人项目比赛加分。
参与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准立项的,国家级主持者加0.50分,校级主持者加0.30分,国家级参与者酌情加0.20-0.25分,校级参与者酌情加0.10-0.15分。
二、减分1、无故旷课一次减0.10分;无故迟到两次者减0. 05分。
2、学风检查中被扣分的寝室,寝室四名同学均要减0.10分/次,如事先明确属某一位同学的个人行为,则当事人减0.20分/次,寝室其他同学免扣。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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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在学生每学年最后综合成绩上进行加减。
第三条同等性质加、减分项,以最高等级加减。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加减分不超过2.0分。
第二章加分类别及细则
第四条各类获奖情况
1、竞赛类:
备注:团队参加比赛获奖的,队员加分按其贡献及排位顺序递减;运动会破纪录者按特等奖加分,第一名按0.3加分,后面每个名次依次递减0.05分,第六名后按入围0.05加分。
2、论文、专利类:
备注:发表论文、专利时,作者所属单位必须为合肥工业大学,申请的专利,第一专利权必须归属合肥工业大学。
第五条各类学生干部
1、校、系级学生组织成员,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0.1-0.5分;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加分:
1)校、系级学生组织成员任期满一年,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任期满一学期,任期主要在2017-2018学年;
2)工作业绩考核名列前50%。
第六条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酌情加分。
第三章减分类别及细则
第七条《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暂行办法》涉及到的减分情况,按其执行。
第八条无故旷课者,每节课减0.05分,情节严重者按《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减分情况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或违反寝室规则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减分情况。
第十一条节假日放假未经请假离校或节后不按时回校者,按无故旷课进行减分。
第四章加减分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加减分操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在综合测评大会自我小结上进行阐述;
2、班级测评小组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统计表》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3、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加减分值,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进行加减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系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过程中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