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制度
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镇银行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会计核算1.村镇银行按照国家有关税法、会计法、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建立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
2.村镇银行应按照规定要求开设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账户日记账、贷款日记账、结算日记账、凭证登记簿等会计记录。
3.村镇银行应按照规定要求制定并执行财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制度,并按期向上级机构或部门报送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等资料。
三、资金管理1.村镇银行应按照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银行资金的流转和使用。
2.村镇银行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遵守有关资金净额控制的规定。
3.村镇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资金利用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四、财务控制1.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控制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日报告、月报告、年报告等报表的盘点和审计。
2.村镇银行应建立内部审核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审核工作,提高对内部操作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
3.村镇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财务意识,保障银行运营财务安全。
五、处置资产1.村镇银行应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对银行的不良资产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提高银行的资产质量。
2,村镇银行应在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前提下,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资产处置,努力保护银行的资产价值。
六、财务报表报送1村镇银行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向上级机构或部门报送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等资料。
3.村镇银行应确保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等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假报表和不实资料的报送。
七、后勤保障1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加强对银行队伍及办公场所、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4.村镇银行应建立合理的灾难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及时处理。
以上就是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村镇银行应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财务管理,确保银行运营的稳健和资产安全。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3篇)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和指导意见,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村镇银行的设立条件:设立村镇银行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准入条件。
2. 村镇银行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村镇银行可以选择股份制、合作制或其他经济组织形式,并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村镇银行的资本金要求: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须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缴纳。
4. 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村镇银行可开展存款、贷款、基本账户、支付结算、信用卡业务等一般性商业银行业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发展特色业务。
5. 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村镇银行需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
6. 村镇银行的信息披露和合规监管:村镇银行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合规监管。
7. 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和支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积极支持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以上是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还有其他细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读和执行。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是指对村镇银行的管理行为进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发布和执行。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内容:1. 村镇银行的设立和注销程序,包括注册资本要求和法人资格审查等;2. 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和业务限制,包括参与哪些金融业务以及禁止从事的业务等;3. 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组成和职责、高管层任职资格和任期等;4. 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要求,包括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建立风险控制措施等;5. 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要求和财务报告要求,包括定期披露财务状况和资本充足率等;6. 村镇银行的客户权益保护措施,包括信息保护和消费者投诉处理等;7. 村镇银行的合规要求,包括反洗钱和反腐败规定等;8. 村镇银行的监管和监察制度,包括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措施等。
村镇银行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村镇银行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控股村镇银行的股权管理,维护本行股权投资的安全以及提高本行股权投资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镇银行子公司(以下简称“村镇银行”)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需纳入本行合并报表范围的村镇银行。
第二章村镇银行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本行依照《公司法》,依据本行章程对村镇银行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享有投资收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第四条村镇银行应当按照本行的整体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本行对村镇银行负有指导、监督义务。
第五条本行委派至村镇银行的董事、监事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是本行对村镇银行进行日常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村镇银行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村镇银行设立决策程序第六条本行形成村镇银行投资意向后,董事会办公室开展可行性调研,并形成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本行领导审批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形成对外投资议案,根据本行章程或本行章程授权的其他文件规定的权限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条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村镇银行投资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可行性研究、商业谈判、起草拟签署的投资协议(或股权收购协议)和村镇银行公司章程等文件、筹建申请、草拟派出董事、监事方案、支付投资款项等事宜。
第九条拟签署的投资协议(或股权收购协议)和村镇银行公司章程由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本行领导审批。
第四章派出和更换董、监事程序第十条本行根据投资协议(或股权收购协议)和村镇银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村镇银行派出董事和监事。
本行派出的董事作为股东代表,参与村镇银行的重大经营决策,在维护村镇银行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本行股权价值。
村镇银行股份管理办法
ⅩⅩ村镇银行股份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ⅩⅩ联合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股份管理,保障本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ⅩⅩ年4号令)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对本行股份管理权责、股份管理事项、股份的增加或减少和股份转让、继承、赠与等有关活动行为进行规范,为实施股份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章股份构成第四条本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为人民币1元。
第五条本行股份持有主体均为法人,本行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本行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本行印发记名股权证书(也称股金证),作为股东持有本行股份和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第三章股份管理权责第五条股东大会在股份管理中行使以下职责:(一)审议、批准董事会拟订的增资扩股方案(包括增资扩股金额、发行股数、每股发行价、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等);(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拟订的减资缩股方案;(三)按照章程规定行使其他股份管理权力。
第六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股份管理的执行机构,在股份管理中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股份管理制度;(二)制订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三)向股东大会报告股份管理情况;(四)批准和授权批准股份的交易及变更事项;(五)执行股东大会关于股份发行、回购以及股份增加或减少的相关决议。
第七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股份管理的监督机构,在股份管理过程中负责监督董事会执行股份管理制度,并在董事会违反章程及股份管理制度规定时,及时督促其改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是股份管理事务的办事机构,承担以下职责:(一)执行董事会关于股份管理的决议;(二)负责股份管理中的有关信息披露事宜;(三)负责将股本及股东信息、持股情况向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村镇银行计价管理制度
村镇银行计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镇银行的计价管理,提高计价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计价对象本制度所称计价对象是指村镇银行开展经营活动中的各项产品及服务。
三、计价原则1、合理性原则。
计价制度必须具备合理性,计价标准应当符合市场行情,合理分摊各项成本。
2、公平性原则。
计价制度应当具备公平性,保障客户、员工等各方合法权益。
3、透明性原则。
计价制度应当具备透明性,客户可以清晰了解各项收费标准,避免因收费不明造成的争议。
四、计价标准1、存款计价标准。
村镇银行对储户进行存款业务时,应当按照存款类型和存款金额制定不同的计价标准。
2、贷款计价标准。
村镇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款业务时,应当按照贷款类型和贷款金额制定不同的计价标准。
3、服务计价标准。
村镇银行对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时,应当制定相应的服务计价标准,包括账户管理费、资金划转费等。
4、其他计价标准。
村镇银行开展其他业务时,应当制定相应的计价标准,例如理财产品的费用等。
五、计价管理1、计价文件管理。
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存档完备的计价文件,包括计价标准、收费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等。
2、收费凭证管理。
村镇银行制定的各项计价标准应当有相应的收费凭证,并建立准确完整的收费凭证管理制度。
3、计价收费预警。
村镇银行应当建立计价收费预警机制,定期对各项计价标准进行审查和调整,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4、价格监管。
村镇银行应当遵守国家价格监管规定,不得擅自调整计价标准,并及时向客户公布计价标准的调整信息。
六、计价审核1、计价审核程序。
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计价审核程序,对各项计价标准进行审核,包括制定、调整、实施等环节。
2、计价审核要求。
计价审核应当充分考虑市场行情、企业成本、客户需求等因素,确保计价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计价审核报告。
计价审核结束后,应当形成计价审核报告,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计价标准的合法合规。
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村镇银行经营行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镇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以农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小额存贷款业务为主要业务,由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出资设立的银行。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负责对村镇银行规章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制定与其业务范围、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内部规章制度。
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经营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制度等。
第六条村镇银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实用的原则,确保内部规章制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业务实际。
第七条村镇银行应当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理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规章制度执行第八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村镇银行应当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对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采取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三条村镇银行应当对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纳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评价和奖惩的依据。
村镇银行入股规章制度内容
村镇银行入股规章制度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入股行为,促进村镇银行良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镇银行的股东进行入股行为。
第三条村镇银行入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业的村镇银行;
(二)符合国家有关村镇银行入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确保入股资金来源合法。
第四条村镇银行入股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一)入股比例和资金出资比例;
(二)入股方案和具体内容;
(三)入股手续和流程;
(四)入股期限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入股比例和资金出资比例应当根据村镇银行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入股资金的合理
性和稳定性,避免对村镇银行经营的影响。
第六条入股方案和具体内容应当经过村镇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备案。
第七条入股手续和流程应当依法办理,遵循相关法规规定,确保入股程序的合法性和规
范性。
第八条入股期限和退出机制应当明确,村镇银行和股东应当共同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出
现纠纷和风险。
第九条村镇银行和股东应当签订入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村镇银行和股东在入股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
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入股的股东应当配合村镇银行开展经营活动,支持村镇银行良性发展。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行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并进行相
应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村镇银行入股事宜产生法律效力。
以上为村镇银行入股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各位股东遵守规定,共同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和稳定。
村镇银行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管理办法村镇银行管理办法简介村镇银行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
为了规范村镇银行的经营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制定了《村镇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村镇银行的设立、资本金、经营范围、业务准入条件、组织架构、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根据办法规定,设立村镇银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有较稳定的经济基础和金融需求;2. 村镇银行设立的地方有一定规模的居民、农民或企事业单位,具备较为广泛的金融服务对象;3. 资本金充足,符合监管要求。
设立村镇银行需要向银监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设立批准。
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根据办法规定,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1. 存款业务:接受居民、农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2. 贷款业务:向居民、农民和企事业单位发放各类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企业经营贷款、农户生产贷款等;3. 外汇业务:开展外汇存款、汇兑等业务,但需要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规定;4. 经办票据、汇票等业务;5. 代理银行业务:代理收付现金、各类票据,代理邮政储蓄业务等。
村镇银行的组织架构办法规定了村镇银行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
董事会是村镇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战略规划和决策。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高级管理团队由行长和副行长组成,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办法规定了一系列治理要求和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机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管理要求等。
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确保银行经营安全稳定。
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办法重点强调了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要求村镇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机制。
办法规定了村镇银行应当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度量方法,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报告和风险应对等制度。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7〕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工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村镇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村镇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村镇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第六条村镇银行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二、财务组织架构(一)财务部是村镇银行的财务管理机构,设有负责财务管理的副行长,以及资金、会计、结算3个部门。
(二)财务副行长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资金、会计、结算3个部门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
三、财务管理流程(一)资金管理1.资金筹集:负责制定筹集资金的计划,并与上级行协调沟通,确保筹集资金的安全和及时性。
2.资金运作:负责村镇银行的资金运作,包括日常收付款项、存款、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和监控。
3.现金管理:负责村镇银行现金的清点、存取款等工作,并确保现金安全和合规操作。
(二)会计管理1.会计核算:负责村镇银行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和归集银行的各项收支和财务数据。
2.财报编制:负责编制村镇银行的财务报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3.费用管理:负责对各项费用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人员薪酬、日常办公费用等。
(三)结算管理1.结算业务:负责村镇银行的各类结算业务,包括对外支付结算、内部结算等。
2.结算风险管理:负责结算风险的有效管理,包括对结算系统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的监控和审计。
3.结算流程优化:负责对村镇银行的结算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四、财务管理控制(一)内部控制1.制度建设:负责制定和修订村镇银行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2.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履行和监督。
3.审计控制:负责对财务管理流程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风险控制1.风险评估:负责对村镇银行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经营。
2.风险控制: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对逾期贷款、外汇风险等进行监控和管理。
3.风险预警: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村镇银行的财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五、财务管理监督(一)内部监督1.内部审计:通过内部审计进行对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内部控制评估: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024年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
2024年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促进村镇金融服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镇银行是指依法设立,依托乡、镇、村居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建立的便于服务农村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解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第四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和管理工作,省级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负责协助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二章村镇银行的设立申请和审批第五条申请设立村镇银行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设立的乡、镇、村居以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基础;(三)具有一定规模的收入和利润;(四)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五)具有合规经营的能力。
第六条申请设立村镇银行的单位,应当向省级金融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对申请设立村镇银行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
第八条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初步审批,将审批结果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九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初步审批的结果进行复核,并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条获得核准的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金融业务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村镇银行设立登记手续。
第三章村镇银行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第十一条村镇银行的组织架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明确权责关系。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的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应当设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并指定具体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
第十三条村镇银行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银行的经营情况、风险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024年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____年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村镇银行管理,规范其运营行为,促进村镇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镇银行是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经营范围为吸收储蓄、发放贷款、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同时也可以充当村镇居民的理财咨询机构。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按照“亲近、温暖、高效、民生”的原则开展业务,以便利村镇居民的金融生活。
第四条村镇银行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经营安全和合规性。
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第六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控制风险。
第七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村镇银行应当定期报送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给监管部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村镇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第十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村镇公益事业。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村镇银行,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吊销银行业务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届时,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将进行修订。
附议:随着村镇经济的发展,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村镇银行的正常运营,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要求村镇银行以“亲近、温暖、高效、民生”为原则,为村镇居民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同时,规定了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经营安全和合规性。
本规定还明确了村镇银行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和信贷风险管理体系,要求村镇银行保护客户隐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并控制风险。
村镇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村镇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一、治理结构村镇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科学、透明。
二、股东权利义务股东是村镇银行的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应享有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分红等权利。
同时,股东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遵守公司章程、法律规定,按时缴纳股本等。
三、董事会职责董事会是村镇银行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策略、监督高级管理层的执行情况等。
董事会应确保公司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
四、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是村镇银行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进行监督。
监事会应保持独立性,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的违规行为。
五、内部控制村镇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等,确保公司的业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六、合规经营村镇银行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公司应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合规意识培训,防范合规风险。
七、信息披露村镇银行应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包括财务信息、治理结构、业务风险等,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风险管理村镇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及时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确保公司的业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九、监督管理监管机构应对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十、法律责任村镇银行若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警告、撤销任职资格等。
同时,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范文(3篇)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镇银行的管理行为,保护存款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镇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银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村镇银行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督指导,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风险控制能力,保障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教育,提升其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金融办公室的平稳运行。
第六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村镇银行业务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村镇银行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客户及员工的信心建设,推动村镇金融服务的发展和创新。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九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置董事会,并明确董事会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条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并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检查管理层工作。
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确保银行的合法、稳健运营。
第十二条村镇银行应当设立总经理,并明确其权责。
第十三条董事会和总经理应当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向市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及时公开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
第十四条村镇银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禁止行为。
第十五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和操作规程,有效防范风险。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七条村镇银行应当依法开展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业务,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十八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审慎贷款,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村镇银行的管理,保证村镇银行的安全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村镇银行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定定义本规定中,以下用语的定义如下:•村镇银行:指注册于中国境内的,以为乡村、小城镇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股东:指村镇银行所有股东,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村镇银行管理层:指村镇银行高管和董事会成员。
•村镇银行董事长:指村镇银行董事会主席。
第四条规定原则村镇银行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稳健经营、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合规经营、诚信守法等原则。
第二章村镇银行管理层的组成和职责第五条村镇银行董事会的职责村镇银行董事会是村镇银行的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组成。
村镇银行董事会的职责包括:1.审议和决定村镇银行重大事项;2.监督和检查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3.制定村镇银行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4.推动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5.确保村镇银行的合规经营。
第六条村镇银行高管团队的职责村镇银行高管团队是村镇银行的管理团队,由总行行长、总经理等职务的管理人员组成。
村镇银行高管团队的职责包括:1.制定并执行村镇银行的战略和业务计划;2.开拓村镇银行的业务市场,推动业务创新;3.推动村镇银行内部管理和风险管理工作;4.推动和监督村镇银行诚信合规经营。
第三章村镇银行的行为规范第七条村镇银行的经营行为规范村镇银行的经营行为应当遵循以下规范:1.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乡村、小城镇居民和企业融资需求;2.遵循市场化原则,独立自主开展业务活动;3.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4.遵循风险可控的原则,加强对信贷、投资、市场风险的管理和监测;5.遵循合规经营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村镇银行基本管理制度
村镇银行基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董事会:负责制定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督和管理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
2. 行长办公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具体管理银行日常经营工作。
3. 各部门具体职责: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等,各部门按照银行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进行具体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1. 风险管理制度:村镇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对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2. 信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信贷审批流程和风险评估机制,确保信贷资金使用合规、风险可控。
3. 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金,确保银行的资金运作安全和稳定。
4.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财务信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员工素质和绩效。
6.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制定市场开拓策略,提高银行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
四、监督检查1. 内部监督:由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银行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外部监督:受国家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审计和检查。
五、违规处罚对违反村镇银行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甚至开除等处罚。
六、制度修改村镇银行管理制度对银行开展业务和管理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其适应时代发展和市场需要。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对实施本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村镇银行基础管理制度
村镇银行基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镇银行的基础管理行为,保障金融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客户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行政管理层和各部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2. 董事会是村镇银行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核和批准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财务预算、年度报告等事项。
3.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层行为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审计公司的财务、经营管理等情况。
4. 行政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和日常经营决策。
5. 各部门需按照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
三、业务管理1. 村镇银行应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与银行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2.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所有金融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
3. 村镇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保障金融业务的安全运行。
4. 村镇银行应加强客户管理,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5.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合理控制信贷风险,杜绝不良贷款的发生。
四、财务管理1.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2. 村镇银行应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 村镇银行应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4.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流动,杜绝滥用资金的行为。
五、信息管理1.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电子银行、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方面。
2. 村镇银行应保护客户信息和公司机密,加强系统安全防护,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3.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等方面。
4.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业务系统,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村镇银行工作管理制度
村镇银行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村镇银行的运营管理,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稳健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1. 村镇银行设立总行,并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总行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委员会,分支机构设立分行、支行、业务部,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
2. 村镇银行董事会负责企业整体战略规划和监督管理,监事会负责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业务规划和管理措施。
3. 村镇银行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
每个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三章人员管理1. 村镇银行应依法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离职管理等。
人力资源部门要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业绩。
2. 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岗前培训,熟悉银行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同时要签订员工行为守则,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 村镇银行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落实奖惩措施。
第四章风险管理1. 村镇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全面评估和监控银行风险的状况,及时提出风险预警和应对措施。
2. 风险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各项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并加以应对,避免因风险导致的损失。
3. 每个部门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
第五章业务管理1. 村镇银行要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各类业务的管理规范和流程。
2. 存贷款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3. 结算部门要保证资金安全,加强对各项结算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4. 电子银行业务要依法合规开展,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防范电子金融业务的风险。
乡镇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乡镇银行金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乡镇银行金库管理,确保金库资金安全、合规运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金库组织机构1. 金库设立乡镇银行设立金库,金库应设置单独的房间,内部装有防火、防盗设施,保证资金安全。
2. 金库管理人员金库应设立专职的金库管理员,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监督、清点和报账工作。
金库管理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熟悉金库操作规程。
3. 金库管理委员会乡镇银行应设立金库管理委员会,包括行领导、内部审计人员、金库管理员等,负责监督金库的管理工作,处理金库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纠纷。
三、金库资金管理1. 资金收付金库应按照工作要求,每日收取和支付现金款项。
收款时要核对账目一致,支付时要核对账目准确,确保资金的有效流转。
2. 资金清点金库应定期对现金进行清点,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清点应由两名以上的人员共同进行,避免财务池。
3. 资金保管金库内的现金应设置专用金库柜,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将现金存入金库柜内,并进行锁定。
金库管理员应负责保管金库钥匙,确保金库安全。
4. 资金监督乡镇银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金库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金库运作规范,资金安全。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金库审计检查1. 定期审计金库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管理合规。
审计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独立第三方进行,对金库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实。
2. 问题整改如审计中发现问题,金库应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乡镇银行金库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2. 乡镇银行应加强金库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金库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综上所述,乡镇银行金库管理制度是乡镇银行日常运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乡镇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合规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乡镇银行应加强金库管理、落实金库管理制度,确保金库资金安全、有效运转。
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应急预案
ⅩⅩⅩⅩ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资本管理,确保极端条件下资本的需求和可获得
性,结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2】1号令)和我行相关制度办法,现制定资本
管理应急预案如下:
一、资本管理目标。
我行资本管理的总体目标应达到监管要求三级水平以
上,当某一指标达到风险预警线时,采取补充资本等措施提
高资本充足水平。
其中:
(一)资本充足率最低为10.5%(含储备资本 2.5%),力争保持11%以上。
某一时点达到10.5%时,设为风险预警线;
(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为5%,力争保持7%以上。
某一时点达到5%时,设为风险预警线;
(三)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为6%,力争保持8%以上。
某一时点达到6%时,设为风险预警线;
(四)杠杆率最低为4%,力争保持6%以上。
某一时点达到4%时,设为风险预警线。
二、应急管理
1. 成立资本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行长担保组长,成员为
主管财务副行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综合业务负责人、风险合规部负责人、各支行行长。
2.优先考虑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应将增加内部积累作为提高核心一级资本的重要途径,并吸引股东持续注资,完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质量。
3.充分考虑融资市场流动性变化,合理设计资本补充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起行申请增资、向监管部门申请变更和增加股东等途径,保证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达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评估资本吸收的能力,强化资本在经营管理的约束机制,提高资本管理水平,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第2号令),《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开展村镇银行监管试评级工作的通知》(银监合[2011]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本金包括核心资本、一级资本及附属资本。
第三条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资本的稳定性和资本质量,通过资本约束强化资产结构管理和风险资产管理,建立良好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
第四条资本管理层级划分为: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责任部门。
一、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其主要职责:(一)设定与银行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充足目标,审批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确保资本有效覆盖主要风险;(二)审批资本管理制度,确保资本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有效落实;(三)监督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全面性、准确性、前瞻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四)审批并监督资本规划的实施,满足银行持续经营和应急性资本补充需要;(五)每年至少一次审批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审议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听取对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内部资本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六)审批公开信息披露内容、披露过程及相关内部政策,定期公开披露资本充足率相关信息,保证报告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七)确保商业银行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资本管理工作。
二、经营管理层负责资本管理政策的实施,其主要职责:(一)根据董事会资本政策,负责制定资本管理制度;(二)负责制定和完善风险控制制度、方法和手段,控制各项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规避、缓释、降低和分散风险,对重大和突发风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三)负责建立对资本内部评价机制,定期对影响资本质量各因素进行评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四)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及操作程序,报董事会审批;(五)负责流动性管理,制定流动性管理办法,确保流动性目标达到监管要求;(六)负责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并制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确保资产损失准备目标达到监管要求。
三、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各项风险管理办法、措施,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风险控制实施细则;(二)负责监控日常资本质量状况,定期对资本质量情况进行分析。
(三)贯彻落实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资本管理政策,按照政策要求调整风险资产结构,提高资本利润率与资产利润率水平。
(四)负责监测风险资产及各项资本充足水平,提出提高资本充足水平的建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资本金管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遵循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资本管理的目标第六条资本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确保资本质量,增强资本吸收风险的能力。
将杠杆率、流动性管理、贷款损失准备管理纳入资本管理目标,以增强资本管理的系统性。
第七条资本管理目标。
一、资本充足目标总体目标应达到监管要求二级水平以上,当某一指标达到风险预警线时,采取补充资本等措施提高资本充足水平。
其中:(一)资本充足率最低为10.5%(含储备资本2.5%),力争保持15%以上。
某一时点达到10.5%时,设为风险预警线;(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为5%,力争保持7%以上。
某一时点达到5%时,设为风险预警线;(三)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为6%,力争保持8%以上。
某一时点达到6%时,设为风险预警线;(四)杠杆率最低为4%,力争保持6%以上。
某一时点达到4%时,设为风险预警线。
二、资本构成(一)核心一级资本核心资本是金融机构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资金,核心一级资本包括:1.合格的实收资本或普通股;2.资本公积,应进行以下调整:(1)扣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和债券类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利得;(2)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变动未实现部分累计为净利得的,应扣除;为净损失的,应加回;(3)现金流套期有效部分中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累计为净利得的,应扣除;为净损失的,应加回;(4)扣除固定资产重估储备(不包括非自用不动产);(5)扣除将可转换债券中可转换权分拆确认为权益的部分。
2.盈余公积;3.一般风险准备;4.未分配利润,应进行以下调整:(1)扣除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累计净利得(考虑税收影响后);(2)若使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部分为净利得的(考虑税收影响后),应扣除;为净损失的(考虑税收影响后),应加回;(3)扣除当期利润中预计分配但实际尚未分配的利润。
5.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二)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包括:1.合格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2.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三)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包括:1.合格的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2.超额贷款损失准备:我行采用权重法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超过150%贷款拨备覆盖率的部分)计入二级资本,但计入部分不得超过对应贷款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3.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债券类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净利得的50%;5.固定资产重估储备(不包括非自用不动产)的70%;6.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累计净利得(考虑税收影响后)。
三、杠杆率(一)杠杆率为一级资本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
一级资本和一级资本扣减项为基数资本充足率所采用的一级资本和一级资本扣减项;调整后的表内资产我行主要是表内各项资产在扣减针对该项资产计提的准备后,计入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
(二)我行在年度终了4个月内向股东披露杠杆率信息。
披露信息包括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扣减项、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等。
四、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计算公式资本充足率=(总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100%杠杆率=[核心资本净额/(表内总资产+表外业务-无条件可撤销承诺)]*100%第八条资本扣减项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商业银行应从核心一级资本中全额扣除以下项目:(一)商誉;(二)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三)非暂时性因素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四)贷款损失准备缺口,包括:采用权重法计算贷款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相应贷款损失准备低于150%贷款拨备覆盖率的缺口;(五)与资产证券化销售相关的收益;(六)养老金资产抵扣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七)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股票;(八)银监会认为需要扣除的其他项目。
第三章风险资产的计量和监测第九条风险资产的构成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第十条风险资产的计量一、信用风险资产的计量(一)信用风险资产的计量采用权重法。
权重法下各类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以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见附表1。
(二)权重法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银行账户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与表外项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之和。
1.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各类表内资产扣除相应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或减值准备后,与对应风险权重的乘积。
2.表外项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表外项目名义本金扣除相应的减值准备后,乘以对应信用转换系数,获得等同于表内资产的风险资产,再按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规则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二、市场风险资产的计量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考虑我行经营实际及管控风险的能力,本着控制风险的原则,我行不得持有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
三、操作风险资产的计量(一)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12.5倍,即: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2.5(二)本着审慎的原则及稳健的财务政策,我行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商业银行采用基本指标法,以总收入作为其操作风险暴露指标,并应按照以下公式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n BIA GI K nα-∑⨯= 其中:K BIA 为商业银行用基本指标法计算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GI 为过去三年中每年正的总收入,总收入为净利息收入和净非利息收入之和。
总收入范围参照本办法附件2的规定;n 为过去三年中总收入为正的年数;α为18%。
第十一条 风险资产的监测一、风险资产管理职责(一)本行经营董事会负责制定风险资产管理相关政策。
(二)经营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政策,并制定相应的风险资产管理制度。
(三)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资产日常管理、计量与监测;财务部门配合风险管理部门做好风险资产日常监测工作,并与风险管理部门共同拟定风险管理政策、稳健的财务政策,报董事会审批。
(四)其他部门为风险资产管理政策执行部门,按照我行制定的风险资产管理政策要求,调整资产结构,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管理。
二、风险资产监测(一)风险资产的监测风险监测分为总量监测、分类监测和单项资产监测。
1.风险资产的总量监测。
总量监测指按照风险资产管理按照权重法计算的表内外资产加权风险资产、按基本指标法计算的操作风险加权风险资产之和。
由于我行没有涉及市场风险相关资产业务,因此市场风险加权风险资产暂不计算在内。
2.风险资产分类监测。
分类监测是指对风险资产按照不同类别进行监测,可分为现金类、信贷类、非信贷类及表外资产等。
分类监测的目的旨在分析不同类别的风险资产对资本的影响程度,以调整分类风险资产结构。
3.单项风险资产监测。
单项风险资产监测是指对某一项比较重大、并对风险资产总量和资本影响较大的资产进行监测,目的是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降低出现损失。
(二)风险资产监测频率。
风险资产总量按季监测。
每季度末,根据本办法规定计算加权风险资产,为加权风险资产分析及决策提供依据。
三、风险资产监测分析与报告(一)分析与报告的内容风险资产分析是指是指依据风险监测结果,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对风险资产进行分析,并提供书面报告。
为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提供调整资产结构、制定稳健的财务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分析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 加权风险资产总体情况,构成及计算过程;2.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一级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3. 加权风险变化情况及对资本的影响;4.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