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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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及对策

作者:党顺华

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15年第19期

摘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的关键,切实保证农业资金、资产、资源的高效利用,是农民支付的保证和基础,而在不断探索农业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种种困境。通过对蒙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及建议,以便更好地保证其高效运行。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对策;云南蒙自

中图分类号 F3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9-0334-01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愈发重视,农村经济不断发展,要想快速实现共同富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目标,“三资”管理是关键。近年来,蒙自市不断加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改造,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但在日常工作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加强蒙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及措施。

1 蒙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蒙自市从2004年开始在文澜、新安所、雨过铺、草坝等4个乡(镇)试点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到2008年基本实现在各个乡镇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又名农村财务代管中心,并实施电算化管理,改村会计为报账员,同时根据不同业务的要求,遵循会计法的要求单独设置审核岗、会计岗、出纳岗等,代理各村组“三资”的核算与监督。到2014年末,农村财务代管中心共负责全市11个乡(镇)、81个村委会、690个村民小组的会计核算,代管货币资金49 434.52万元(其中村委会3 102.35万元、村民小组46 332.17万元)、资产78 922.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4 246.07万元)、资源47 186.67 hm2(主要是林地、园地、鱼塘)。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以来,规范了会计核算,农村财务管理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在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相对薄弱,需进一步加强完善。

2 蒙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三资”管理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农村经济尚还不够景气,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滞后,某些基层干部认为开销大、收入少,没有资产可以管理。二是某些基层干部认为“三资”管理涉及范围太广,错综复杂,没有办

法管理。同时,村民自制现象居多,管理难度增大。三是少数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识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轻资源的误区,认为只要管好资金就是管好“三资”[1]。致使基层干部对工作不重视、不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

2.2 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

2.2.1 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尚未履行规定流程。近年来,诸如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学校建设、饮水工程安装、道路路灯安装等农村工程项目与日俱增,新农村建设蒸蒸日上,同时也带来了困境。这些农村工程项目很多尚未履行规定的流程,仍然存在没有民主公开和招标投标的现象,有的甚至连具体的实施方案都没有。有的村组的招标投标流于形式,有的村组擅自追加工程款,更有工程项目施工前竟然没有预算,项目完工之后也不履行相应的工程结算和验收手续[2]。

2.2.2 农村集体经营项目操作尚未按照规范程序。农村集体经营项目,诸如农村预留地的开发、大额举债、农村集体福利的分配等,有的村组在进行这些项目的选定时,擅自做主,不经过民主公开和项目论证,以村组干部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徒有虚名。更有村组甚至白条抵库,大额资产购置不履行正规的流程,使用虚假票据等。

2.3 “三资”管理中资产和资源监管不到位

2.3.1 资产和资源具体价值不明确。一是资产具体价值不明确,有些农村资产已经报废或者变卖,可是却未及时作出或者不愿作出账务处理,导致资产账实不符现象。二是资源具体价值不明确。由于缺乏清晰的界限,导致资源的权属问题时有争议,直接导致了资源价值无法正确计量。同时,由于台账登记尚不规范,经常会出现登记不全,甚至漏记少记的现象[3]。

2.3.2 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的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签订的程序不规范。农村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时,某些村组只是履行了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正式的经济合同,某些村组虽然签订了经济合同,但因法律知识欠缺,合同条款不清、要素不明,因此也是无效的。二是合同归档不够规范。很多合同签订之后只是由村组干部自行保管,并没有做到统一归档,专人管理。换届时也未履行移交手续,往往容易造成合同丢失的现象。

2.3.3 资产和资源管理时间较长,管理难度增大。某些村组将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期间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年限,只顾短期的现时利益、低价承包等,这些都给资产和资源的重新处置时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2.4 “三资”管理监督监管不到位

首先,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不够。当前大部分村组中都设有民主理财小组,但是由于内设成员大多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建有民主理财小组,但部分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很

好的监督作用。有的是由于素质不高,监督不了;有的是怕得罪村干部,不想监督,使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其次,乡镇农经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基层农经部门人员编制紧张,兼职人员较多,同时农经工作量大,工作涉及范(下转第336页)

(上接第334页)

围较广,因此导致了农村部门的监督职能弱化,监督力度不够。最后,监管手段也较为落后。当今社会,会计电算化已经越来越普及,信息、网络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然而乡镇基层的网络监管仍然没有普遍实施,有的甚至还在采取传统的老办法,跟不上时代的步伐[4]。

3 蒙自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3.1 提高对“三资”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

各级党委以及地方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三资”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三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革的物质基础,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领导应将“三资”管理作为重要计划,将其实施效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中去,并将其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评价标准,真正做到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抓紧抓好。同时,加强村组基层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且开展关于资金使用、资产运营、资源开发的培训。

3.2 真正落实“三资”农村财务代管服务

结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情况,以农村财务代管中心为平台,拓展财务代管的服务范围,积极探索财务代管行之有效的办法。并且进一步规范台账登记、完善“三资”结算、验收流程,达到强化“三资”管理监督的目的。

3.3 明确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具体价值

定期进行实地盘查,明清资产分布、存量及具体使用情况,明确资源的具体面积、所处位置及发包情况等,对报废或者盘亏的资产,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一致通过的结果,再报农村财务代管中心审查,争取最大程度上做到账实、相符,确保集体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3.4 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结合蒙自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具体实际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建立健全财务预结算制度、票据管理、会计归档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发包制度、资产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等,以制度规范行为,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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