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离婚问题
外国人离婚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婚姻越来越普遍。
随之而来的是,跨国离婚案件也逐渐增多。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离婚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外国人在不同国家离婚的法律规定进行概览,以供参考。
二、美国离婚法律规定1. 离婚条件美国各州对离婚条件的规定不尽相同,但大多数州要求夫妻双方在提出离婚申请前必须分居一定时间。
例如,加利福尼亚州要求夫妻双方分居一年以上才能申请无过错离婚。
2. 离婚程序美国离婚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解阶段,夫妻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尝试解决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第二阶段是审判阶段,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进行审判,判决离婚。
3. 财产分配美国离婚法律中,财产分配原则上是平等的。
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财产分配比例。
4. 子女抚养美国离婚法律中,子女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共同享有。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福祉。
三、英国离婚法律规定1. 离婚条件英国离婚法律要求夫妻双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分居两年以上、有婚外情、通奸、严重家庭暴力、精神虐待等。
2. 离婚程序英国离婚程序相对简单,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英国离婚法律中,财产分配原则上是平等的。
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财产分配比例。
4. 子女抚养英国离婚法律中,子女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共同享有。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福祉。
四、加拿大离婚法律规定1. 离婚条件加拿大离婚法律要求夫妻双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分居一年以上、有婚外情、通奸、严重家庭暴力、精神虐待等。
2. 离婚程序加拿大离婚程序相对简单,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3. 财产分配加拿大离婚法律中,财产分配原则上是平等的。
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财产分配比例。
美国离婚率
美国的婚姻状况怎么样??一直以为美国人对待婚姻很随便,就像电视里说的那样男女关系很随便,其实电视里大都是假的,美国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会比较随性,尤其是在没有确定正式的恋爱关系时,约会对象会有很多个,而且大家彼此都不隐瞒,这是很正常的事儿。
但是一旦确定了正式的恋爱关系,就会认真交往,可不会轻易结婚,因为美国的婚姻法是保护女性的,男人离婚除了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家产也会分女人很多钱的。
像结婚满十年以上的夫妻离婚,男人要支付女人一生的赡养费,直到这个女人再次嫁人。
如果是男人有外遇,那很有可能会净身出户,所以他们不会轻易结婚,一旦结婚就会彻底回归家庭。
美国人对婚姻的看法是,承诺能否过一辈子谁也不知道,但过一天就要对得起对方一天。
美国很多人认为,维持婚姻最主要的因素是忠诚,男女只要相互忠诚,婚姻才能稳固。
而且美国人比较重视家庭价值,无论是谁,无论你是穷人还是富翁,无论你是平头百姓还是某关,也把周末和家人一起做喜欢的事儿,同家人一起吃晚饭当作天大的事儿来看。
他们一旦不再相爱,不会为了孩子或某种原因委屈自己的情感,凑合着过。
他们会选择离婚,这也是美国离婚率高的原因。
看今年五月份的统计数据,离婚率是34%。
他们离婚之后也不会影响再次寻找新的感情。
同时女人也不用担心离婚后的生活,离婚后是有保障的现在美国的离婚率是多少?美国:80岁也加入离婚行列美国现有人口约3亿,59%已婚。
虽然90%以上的美国成年人会选择结婚生活,但美国离婚率也非常高。
在上世纪50年代,90%以上的已婚夫妇能将婚姻维持到10年以上,但到了90年代,这一比例下降到不足50%。
近两年来,美国甚至出现了30年之痒一说,即许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甚至80多岁的老夫老妻也加入了离婚行列。
美国专家认为,人们离婚的原因很多,包括美国人越来越长寿、新一代人的价值观和老一辈人不同、女性经济独立等。
美国离婚率高吗?美国的离婚率肯定是远远大于东方国家的,普遍在45%左右,影响离婚的原因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年龄,学历,是否有稳定工作,以及种族。
美国华人离婚率5年翻番三大原因成婚姻杀手
美国华⼈离婚率5年翻番三⼤原因成婚姻杀⼿美国华⼈离婚率5年翻番三⼤原因成婚姻杀⼿⼀个难到“家”的故事最先抢占了记忆⼭头。
在移民家庭中,离婚的不在少数。
有些移民感慨,移民难,天下尽知,⽽保全家庭,才是万难之⾸。
⽆论是全家⼀起出去,还是⼀⼈先⾏,都很难打赢家庭保卫战。
在很多⼈看来,与其他族裔相⽐,美国华⼈的离婚率普遍偏低,2008年⾄2009年华⼈离婚⽐例平均值为5%,⽽同年美国家庭离婚率为10%。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数据发⽣了变化。
2008年⾄2012年期间,美国华⼈离婚率增长为10.4%。
新移民容易离婚的三个原因有专家将华⼈移民的离婚分为三类原因:⼀是男⼥适应能⼒反差⼤,造成个性难于相容的情况。
通常是男的在⼤陆有很好的事业基础,来到国外因英语沟通困难,找⼯难等种种问题,⼼情受到很⼤打击,⼜不肯放低⾝价,⼼理适应能⼒很弱,往往还⼀直想着回流。
⽽⼀般⼥的则放得下架⼦,能吃苦耐劳,任何机会都去尝试,⽇积⽉累,双⽅的⼼境完全不同,⼥的适应⼒越强,双⽅发展越不平衡,婚姻的问题也就越⼤,最后导致分⼿。
第⼆种是在国外较为沉闷的⽣活环境中,双⽅越来越感⽆趣,没有婚姻的新鲜感、乐趣,就是左看右看都不顺眼,也没有太多争议问题,⽇久天长就只有分开。
此中也可能出现⼀⽅受第三者引诱,或过于开放,造成双⽅⽆话可说的情况。
第三种就是太空⼈,以往出现在⾹港、台湾移民中的情况,如今越来越多在⼤陆移民中出现,⼤多是男⽅在⼤陆有事业,妻⼦在加国独守空房,最后双⽅长期分居⽽离婚。
>>听听下⾯的故事:不⽢“围着灶台转”这⼀最新数据发表于马⾥兰⼤学社会学家菲利普·科恩(Philip N. Cohen)教授主持的Family Inequality ⽹站。
调查对象的年龄段分布在18-54岁之间。
其中提出离婚的⼥性明显增多,⼤多是有⼦⼥,事业、经济稳定,个性独⽴的中年⼥性。
纽约律师苏珊·爱德华兹(Susan Edwards)对媒体表⽰:“从⼀个层⾯来讲,很多移民家庭夫妻关系破裂,却因为离婚成本⾼等现实问题⽽继续⽣活在⼀起,这⽆疑对婚姻双⽅、⼦⼥或整个家族都是⼀种煎熬和伤害。
美国离婚适用法律条文(2篇)
第1篇一、概述美国离婚法律体系复杂,各州离婚法律有所不同。
以下以美国各州普遍适用的法律条文为基础,对美国离婚适用法律进行概述。
二、离婚条件1. 不可调和的分歧:美国各州普遍认为,夫妻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分歧是离婚的主要原因。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无法通过沟通、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
2. 分居:在美国,大多数州要求夫妻双方在提出离婚申请前,必须分居一段时间。
具体分居时间因州而异,一般为6个月至1年。
3. 通奸:部分州将通奸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若一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另一方可据此提出离婚。
4. 遗弃: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离开家庭,且在离开后长时间未与家人联系,另一方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婚。
5. 殴打:家庭暴力是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若一方在婚姻期间遭受殴打,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6. 残疾:若一方在婚姻期间因疾病或残疾而无法履行婚姻义务,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7. 混乱与精神疾病:若一方在婚姻期间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三、离婚程序1. 提起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始于一方提出离婚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
2. 等待期:离婚申请提交后,双方需等待一定时间。
具体时间因州而异,一般为6个月至1年。
3. 调解:在等待期内,双方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双方可达成离婚协议;调解失败,则进入诉讼程序。
4. 诉讼程序:若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将进入诉讼程序。
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证人证言,判决离婚。
5. 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将进行分割。
具体分割方式因州而异,有均分、按比例分割等。
6. 子女抚养权: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将成为争议焦点。
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7. 支付抚养费:若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金额根据子女生活、教育等需求确定。
四、离婚后法律关系1. 离婚证:离婚后,双方将获得离婚证。
纽约州家庭关系法
纽约州家庭关系法纽约州家庭关系法是一套规范和保护家庭关系的法律。
它涵盖了许多不同的领域,包括婚姻、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配偶赡养等。
下面将详细探讨纽约州家庭关系法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纽约州的婚姻法。
根据纽约州的婚姻法,结婚是双方自愿且完全平等的行为。
结婚年龄的要求是18岁以上,未成年人需要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
纽约州承认异性婚姻和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保护所有婚姻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是离婚法。
纽约州采用“无过错离婚”的原则,即一方或双方无需证明对方有过错。
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了不可调和的分歧,他们可以申请离婚。
同时,纽约州也承认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如通奸、虐待或殴打等,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
在子女抚养方面,纽约州采用“最佳利益”标准。
这意味着在判断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庭将考虑到孩子的福祉和最佳利益。
纽约州鼓励父母共同决定子女的抚养安排,并提供了各种方式来帮助解决争议,如家庭法庭、嫌疑人和调停等。
财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纽约州是一个公平分割财产的州,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公平地分配他们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这包括了所有的资产、债务和负债,无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纽约州也承认婚前协议,即夫妻可以在婚姻期间签署协议,规定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原则。
此外,纽约州还规定了配偶赡养的问题。
如果一方配偶在婚姻期间取得了另一方的经济支持,离婚后可能有权获得赡养费。
法庭将考虑配偶的财务状况、生活水平和未来的经济展望等因素,来确定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纽约州家庭关系法还包括其他一些重要的内容,如监护权和探视权、家庭暴力保护令、收养和亲子关系确定等。
这些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并确保他们能够公平、安全地生活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
总之,纽约州家庭关系法是一套广泛的法律体系,旨在维护和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
它涵盖了婚姻、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配偶赡养等多个方面。
这些法律的制定旨在确保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为家庭成员提供公正、安全和有保障的环境。
4011803_美国丈夫不敢轻易说“离婚”
-Sep30,2011美国现有人口约3亿, 90%以上的美国成年人会选择婚姻生活,但美国人的离婚率也非常高。
在上世纪50年代,90%以上的已婚夫妇能将他们的婚姻维持到10年以上,但到了上世纪90年代,这一比例下降到不足50%。
如今美国已是全球离婚率最高的国家。
美国法律在处理离婚案时会比较袒护女方,是社会普遍的共识。
在美国离婚分家产不光是分房子,所有被列入家庭财产的东西都要分。
主要包括:收入、股息、红利、储蓄、房地产、银行和投资账户、游艇、汽车、古董、金银珠宝等。
美国50个州在家庭财产法律上分成两派,对离婚的财产划分也是两种处理方式。
其中包括亚利桑那州、加州、华盛顿州等10个州对已婚家庭财产实行“共同财产”法律保护。
在这些州,男女结婚后,不论一方是否工作,男女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所赚的钱或者是债务,是双方所共有。
实施“共同财产”的州,夫妻离婚就采用共有财产分割法。
另一方面,“共同财产”分割,对男性出轨搞外遇也是一种间接的惩罚。
一旦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不会忍气吞声,通常是提出离婚。
而花心丈夫付出的代价就是家产要被分去一半。
前加州州长施瓦辛格可谓是身体力行落实这一法律最杰出的代表人物。
老施搞出艳遇,老婆提出离婚。
家中的豪宅是老施买的、家里的钱也是老施挣得多,但在离婚时不管老施挣的钱比老婆多了多少,离婚时分财产也占不到便宜,统一算账,各拿50%。
美国还有40个州实行的是“公平财产”法律,在婚姻期间,男女谁赚的钱、谁积累的财产就归谁所有,但在离婚时不是按照谁拥有多少财产来划分,而是考虑很多因素。
如双方的身体状况、教育程度、是否为残疾人、双方的收入、离婚后未来赚钱的能力、被抚养儿童的特殊需要、对家庭非金钱类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等。
原则上对女性不可谓不公平。
2007年6月,美国能源大亨米哈伊尔与妻子玛雅离婚,米哈伊尔拒绝与妻子平分家产,因为“她只是一个家庭主妇”,但法庭认为玛雅在丈夫事业低潮时与其共度难关,将财产的一半判给玛雅,价值高达1.84亿美元。
11400378_为什么美国人越老越离婚
图表Apr16 - Apr30,2016WORLD VISION 2016.NO.817相比之下,尽管美国在职人士的离婚率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高,但增速明显比失业人口要小,两者的离婚率在一些关键的节点上还是有明显差距。
例如,40岁时,在职人口离婚率不超过10%,失业人口却早已超过10%;50岁时,在职人口离婚率不超过20%,失业人口却早已达25%。
白人和西班牙裔的离婚率不相伯仲,最多也就是30%左右。
看来,欧洲血统的花花公子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逆天的东方人(绝大部分是华裔移民)一辈子的离婚率居然可以不超过20%。
这在美国如此开放的国家绝对算是一个奇葩的存在,或者说是一个傲视群雄的存在。
是的,中国人在离婚的问题上相对比较保守,无论他们身处天涯还是海角。
或许,这与中国人强调“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不无关系。
无论哪种学历,50岁之前的离婚率都低于15%,差距体现在60至90岁的区间。
高中学历人口70~90岁的离婚率最高可接近40%,本科学历以上的人口离婚率最高只接近30%。
所以说,学历越高越不爱离婚可以说是真的,只不过这种现象更多地出现在老人家身上。
不用怀疑,生活在底层的美国黑人离婚率是比较高的。
(没房、没车、工资低,不离婚才怪)但你可能不知道,离婚率最高的是有着美国土著之称的印第安人。
在美帝,有一种生活状态叫“不工作”(Not in the labor force)。
通俗来说,这里指的是那种不想工作也不想找工作的人。
这类人往往是读研或者直接退休(靠父母),或者不受雇于任何一个组织独立干自己事的人(诸如古代武侠小说中的大侠,天天到处去,不用干活,喜欢打抱不平那种)。
有意思的是,这类人的离婚率出奇地低,50岁才稍稍高于5%,60岁才稍稍高于10%。
简而言之,在婚姻层面,有份好工作,还真不比靠父母强。
高中学历本科学历离婚率不工作人口离婚率种族离婚率在职人口离婚率学历70岁~90岁人群50岁60岁40%5%30%10%30%学历越高越不爱离婚是真的不工作人口(靠父母)离婚率低东方人(华裔)最不爱离婚20%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外国法院离婚法律规定(3篇)
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婚姻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是跨国离婚案件。
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对于离婚的规定存在差异,了解外国法院的离婚法律规定对于处理跨国离婚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概述外国法院离婚法律规定,包括离婚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
二、离婚条件1. 美国在美国,离婚通常基于以下几种原因:过错离婚、无过错离婚、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
其中,无过错离婚是最常见的离婚方式,不需要证明一方有过错。
各州对于离婚条件的规定存在差异,但普遍要求夫妻分居一定期限。
2. 英国在英国,离婚必须基于以下原因之一:婚姻破裂、通奸、心理或生理原因导致婚姻无法继续。
婚姻破裂包括分居两年以上或分居五年。
3. 法国在法国,离婚原因包括通奸、严重家庭暴力、精神或生理疾病导致无法继续婚姻、夫妻分居两年以上。
4. 德国在德国,离婚原因包括通奸、严重家庭暴力、夫妻分居三年以上。
5. 日本在日本,离婚原因包括通奸、严重家庭暴力、夫妻分居三年以上。
三、离婚程序1. 美国在美国,离婚程序因州而异。
一般包括以下步骤: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审理、判决离婚。
在有些州,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可以采取简易程序;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则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在英国,离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审理、判决离婚。
离婚申请需要证明婚姻破裂的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据。
3. 法国在法国,离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审理、判决离婚。
离婚申请需要证明离婚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据。
4. 德国在德国,离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审理、判决离婚。
离婚申请需要证明离婚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据。
5. 日本在日本,离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审理、判决离婚。
离婚申请需要证明离婚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据。
四、法律后果1. 美国在美国,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教育等问题。
财产分割遵循“公平原则”,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和子女的利益作出判决。
外国离婚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一定的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不同国家的离婚法律规定存在差异,本文将介绍几个主要国家的离婚相关法律规定,以供参考。
二、美国离婚法律规定1. 离婚原因美国各州离婚原因不尽相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无过错离婚: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一方有过错,自愿离婚。
(2)过错离婚:指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行为,如通奸、遗弃、虐待等,另一方以此为由要求离婚。
(3)不可调和的矛盾:指夫妻双方因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矛盾,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2. 离婚程序(1)提交离婚申请:离婚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
(2)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3)判决: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3. 离婚财产分割美国离婚财产分割实行共同财产制度,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特殊情况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依法分割。
4. 子女抚养美国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哪一方,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父母的实际情况决定。
父母有共同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三、英国离婚法律规定1. 离婚原因英国离婚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无过错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无过错一方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2)过错离婚: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行为,如通奸、遗弃、虐待等,另一方以此为由要求离婚。
(3)分居两年: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无过错一方要求离婚。
2. 离婚程序(1)提交离婚申请:离婚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
(2)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3)判决: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3. 离婚财产分割英国离婚财产分割实行共同财产制度,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特殊情况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美国人为何越来越不愿离婚?
美国人为何越来越不愿离婚?去年年底发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霍克小学的枪击案非常令人痛心,造成至少28人丧生,其中包括20名儿童。
枪击案的凶手,20岁的亚当-兰扎Adam Lanza 的父母南茜和彼得在结婚28年后,09年终因“不可调和的差异”而于2009年离婚。
亚当父母对当时17岁的兰萨享有联合监护权,但事实上兰萨大部分时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此外,离婚的时候,彼得将价值160万美元的房子留给了南希,并且对她说“以后她都不需要工作了”。
彼得年收入44.5万美元,每年付给南希24万美元的赡养费,会一直给到2023年。
尽管近年来,由于诸多社会原因,美国离婚率持续走低。
目前美国的离婚率达到自1970年以来的最低点。
但既是如此,几乎每两对美国夫妇就有一对以离婚而告终,所以美国离婚率始终居全球第一。
因此许多人都以为,美国人不重视感情,崇尚自由,结婚,离婚非常随意和方便。
其实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在美国,离婚的成本十分昂贵,所需的法律费用平均为1.5万至2万美元。
离婚的程序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美国人办理离婚一般要花半年至一年。
这可能也是近25年来,美国人结婚率下降近30%,但同居数量增长了10倍多的原因之一。
那么为何美国人的离婚费用会那么高?那是和在美国离婚时常常要涉及的大笔扶养费有关。
1,财产的分割通常来说,将近95%的美国离婚案都属于协议离婚,余下不到5%的离婚案才要闹到法庭上解决。
但就是协议离婚也需要得到法官的批准,而法官在处理协议离婚时会以对夫妻双方平等的方式,对家庭财产的分割,以避免造成对一方造成不公平对待。
按照美国法律,原则上婚前个人财产独立,比如:婚前个人资产,股票,红利、结婚前已经获得的退休金、在婚姻期间个人收到的礼物、个人遗产的继承、人体伤害的赔偿等,仍属于个人财产。
如没有特殊情况,离婚时不用按照“共同财产”来分,仍然可以单方保留。
这也是我们常常听到有关美国人结婚前喜欢签署“婚前协议”的说法。
但事实上是,即便是在美国,赶“婚前协议”这个时髦的人也是少数,根据【今日美国】(USA today)的报道:目前已结婚或订婚的美国人中只有3%签了婚前协议,而在2002年4月,签署“婚前协议”的人更是少的可怜,不到1%。
美国离婚流程
美国离婚流程在美国,离婚是一项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的复杂过程。
无论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是争议离婚,都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
以下将详细介绍美国离婚的流程。
首先,离婚程序通常从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开始。
申请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离婚的原因以及双方的基本信息。
在提交申请书后,法院将会正式受理离婚申请,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接下来,法院将会安排离婚案件的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需要向法院陈述自己的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协议来裁决离婚事宜;如果双方存在争议,法院将会依法进行裁决。
在裁决离婚事宜后,法院将会颁发正式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判决书将会详细规定双方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
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离婚判决书的规定,否则将会面临法律责任。
除了法院程序外,离婚过程中还需要办理一些行政手续。
例如,双方需要前往当地政府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以便将婚姻关系正式注销。
此外,如果双方存在子女,则还需要办理子女抚养权和探望权的相关手续。
总的来说,美国离婚流程需要经过法院程序和行政手续两个方面。
在整个离婚过程中,双方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并充分尊重法院的裁决。
只有在法律程序和相关手续都办理完毕后,离婚才能够正式生效。
因此,对于打算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需要充分了解离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以便顺利完成离婚过程。
同时,双方还需要理性对待离婚事宜,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避免长时间的诉讼,以减少对双方和子女的伤害。
总之,美国离婚流程是一项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复杂过程。
只有在双方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才能够顺利完成离婚过程。
希望夫妻双方都能够理性对待离婚事宜,尽快走出离婚的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美庭法婚姻离婚和抚养权问题
美庭法婚姻离婚和抚养权问题在法律领域中,美庭法是指适用于美国的法规和法律准则。
婚姻离婚和抚养权问题是美庭法中常见且复杂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探讨美庭法婚姻离婚和抚养权问题,并就相应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进行阐述。
一、婚姻离婚1.申请离婚根据美庭法,夫妻任一方都有权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
申请离婚的流程包括填写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申请表格,并向婚姻法庭递交申请。
根据美国各州的具体法律规定,离婚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
2.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按照美庭法,共同财产包括结婚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
在分割财产时,法庭将考虑各种因素,如财产的价值、每一方的贡献程度以及子女抚养需求等。
3.子女抚养对于有子女的夫妻,离婚后必须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
根据美庭法,抚养权包括监护权和物质抚养。
监护权决定了子女在离婚后由哪一方抚养,并决定了子女与非监护方的接触权。
物质抚养主要指负担子女的日常费用,如食物、教育、医疗等。
二、抚养权问题1.监护权决定根据美国各州的法律,法庭将考虑几个因素以决定哪一方应获得子女的监护权。
这些因素包括双方的抚养能力、子女的兴趣和需求、各方的健康状况、儿童与非监护方的关系、以及儿童个人的愿望(如果适用)等。
法庭的最终决定将根据这些因素的权衡来制定。
2.探视权限制如果一方获得了子女的监护权,另一方则被授予探视权限。
探视权限的具体安排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或法庭的决定来进行。
通常,探视权限可以包括每周末、暑假、元旦假期等。
探视权限的目的是确保非监护方有足够的时间与子女接触和交流。
3.修改抚养权根据儿童成长和家庭状况的变化,监护权和探视权限可能需要进行修改。
美庭法允许任何一方向法庭申请修改抚养权。
在申请修改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变更的合理性,例如一方的抚养能力或儿童的利益发生了重大变化。
结语美庭法婚姻离婚和抚养权问题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权益、子女的福祉和家庭的稳定。
通过遵循美庭法的正确程序,能够确保离婚和抚养问题得到合理和公正的解决。
美庭法婚姻离婚与抚养权问题
美庭法婚姻离婚与抚养权问题婚姻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涉及到个人家庭、财产权益以及子女的抚养等多方面的问题。
而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有着一套完善的婚姻离婚与抚养权规定,俗称美庭法(Martial Law)。
本文将深入探讨美庭法在婚姻离婚和抚养权方面的相关问题。
一、婚姻离婚程序婚姻离婚在美庭法中被认为是一项严肃的决定。
按照美庭法,离婚必须经过法院的审判才能生效。
具体离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离婚申请:夫妻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婚姻背景以及所需离婚理由。
2. 法庭调解:在提交离婚申请后,法院将安排夫妻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的目的是尽力挽回婚姻关系,解决矛盾,避免离婚。
若调解无果,将进入下一步。
3. 公开庭审:若婚姻无法挽回,法院将安排庭审,双方在法庭中陈述离婚理由和相关证据。
4. 离婚判决:法院将根据双方的陈述和相关证据作出离婚判决。
判决生效后,夫妻将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二、财产分割美庭法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视为一项必要的程序。
根据美庭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公平地分割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将考虑以下因素:1. 财产归属:法院将调查、评估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和归属情况。
2. 贡献度:法院将考虑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对财产的贡献程度。
3. 继承权:若双方有子女,法院还将考虑子女的继承权,确保其利益不受损害。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法院将根据以上因素作出公平合理的决定,确保离婚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抚养权问题在美庭法中,抚养权问题是离婚中的重要一环。
抚养权一般指的是子女的监护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
根据美庭法的规定,抚养权问题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1. 赡养能力:法院会对双方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以确定赡养子女的能力。
2. 子女意愿:法院将尽量考虑子女的意愿,在保护子女权益的基础上作出抚养决定。
3. 家庭环境:法院会考虑子女在各自家庭中的成长环境,以保障其身心健康。
离婚官司美国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在美国,离婚案件是民事法庭处理的最常见案件之一。
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等。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典型的离婚官司——史密斯诉史密斯案的分析,探讨美国离婚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操作。
二、案件背景史密斯诉史密斯案是一起发生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离婚案件。
原告艾琳·史密斯(Eileen Smith)和被告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于1995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
然而,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沟通不畅等原因,夫妻关系逐渐恶化。
2010年,艾琳·史密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产分割:双方共同财产的评估和分割。
2. 子女抚养权: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监护责任。
3. 赡养费:被告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以及赡养费的数额。
四、法律依据1. 财产分割: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婚前财产、赠与、遗赠或继承所得的财产。
2. 子女抚养权: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优先考虑子女的最大利益。
法院会考虑父母的收入、健康状况、教育背景、居住环境等因素。
3. 赡养费:赡养费的支付与否及数额取决于被告的经济能力以及原告的生活需求。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
五、案件审理过程1. 财产评估: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双方共同财产价值约为200万美元。
2. 子女抚养权: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个孩子由原告艾琳·史密斯抚养。
被告约翰·史密斯每周有两天时间与孩子相处。
3. 赡养费:法院判决被告约翰·史密斯每月支付原告艾琳·史密斯赡养费5000美元。
六、判决结果1. 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原告艾琳·史密斯获得100万美元的现金和一处房产。
美国离婚_财产公证(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现象日益普遍,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在美国,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需要通过财产公证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美国离婚财产公证的相关内容,以帮助您了解这一过程。
二、美国离婚财产公证的定义美国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证明该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财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三、美国离婚财产公证的适用范围1. 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2. 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 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四、美国离婚财产公证的流程1. 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财产分割协议。
2. 双方当事人将财产分割协议提交给公证机关。
3. 公证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4. 公证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出具公证文书。
5. 公证文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五、美国离婚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1. 确保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合法、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3. 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场进行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 公证机关在审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公证文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
六、美国离婚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1. 公证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2. 公证文书可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3. 公证文书可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财产分割协议的证据。
4. 公证文书可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证据。
七、结语美国离婚财产公证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了解美国离婚财产公证的相关内容,有助于您在离婚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外国买房离婚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国外购买房产,而离婚问题也随之而来。
不同国家的离婚法律规定各不相同,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对于面临离婚的中国海外房产持有者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几个主要国家的买房离婚法律规定进行概述。
一、美国在美国,离婚法律因州而异,但普遍遵循“无过错离婚”原则。
这意味着,无论离婚原因如何,只要夫妻双方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
1. 房产分割:在美国,离婚时房产分割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公平分割房产。
(2)市场价值原则: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分割比例。
2. 贷款处理:离婚后,双方需要协商处理贷款问题。
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规定,则贷款责任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共同偿还:如果离婚协议未规定贷款偿还责任,则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2)一方偿还:如果离婚协议规定由一方偿还贷款,则该方承担全部贷款责任。
二、加拿大在加拿大,离婚法律规定因省而异,但普遍遵循“无过错离婚”原则。
1. 房产分割:在加拿大,离婚时房产分割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公平分割房产。
(2)市场价值原则: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分割比例。
2. 贷款处理:离婚后,双方需要协商处理贷款问题。
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规定,则贷款责任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共同偿还:如果离婚协议未规定贷款偿还责任,则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2)一方偿还:如果离婚协议规定由一方偿还贷款,则该方承担全部贷款责任。
三、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离婚法律规定因州而异,但普遍遵循“无过错离婚”原则。
1. 房产分割:在澳大利亚,离婚时房产分割主要依据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公平分割房产。
(2)市场价值原则: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分割比例。
2. 贷款处理:离婚后,双方需要协商处理贷款问题。
在纽约离婚
在纽约离婚。
在纽约,离婚有两种:有争议的和无争议的离婚。
他们都需要通过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
你还需要向法庭支付其他的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明显的是,你不需要在无争议的离婚上耗费太多的时间,精力基金钱。
由于双方对离婚的条款的所有细节,包括财产的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都一致。
双方甚至可以自行通过一些法律咨询机构达成最后的协议,当然,有条件的话,最好还是通过律师解决。
至于,有争议的离婚,你一定要通过律师帮你解决。
尤其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的分割,你不可能通过自行协商解决。
当然,如果你的配偶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你也可以通过一个有专业执照的调解人来调解你们的纠纷。
你在寻求法律援助时,要避开那些声称可以帮你办到一切的律师,包括房子,金钱以及你配偶的过错。
这不仅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任务,反之,这些律师往往会令你失望。
就孩子的抚养权来说,你如果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一举纽约州的法律,你可以向当地的家事法庭提出申请,这是十分简单的事,你如果有困难,可以要求法庭的工作人员帮你填写。
通常,如果你需要抚养一个孩子,你会获得对方收入的17%,二个,24%,三个,则是33%。
而且在你提出申请后,你马上会获得一定的福利。
对于家事法庭来讲,律师并非决定性的因素。
因为配偶双方都会被要求公布财产及收入,你们都必须如实申报。
法庭会将收入作简单的相加,最后决定孩子的抚养费。
与此同时,另一方,还可以申请对孩子的探访。
但,家事法庭并不决定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
你必须找一个优秀的民事婚姻律师做你的代理人。
如果你想在纽约离婚,你首先必须是纽约州的居民。
其次,你必须还有正当离婚理由,例如:由第三者,对你不人道,对婚姻的放弃或推定放弃。
你应在咨询时同你的律师探讨。
在你提起诉讼后,你要等待对方的答辩,对他的答辩,你可以表示同意或作进一步的答辩。
在离婚的过程中,法官会要求公开双方的财产,你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试图藏匿,转移你的财产,一旦被发现,你会被受到处罚。
美国无过错离婚
近日,纽约州参众两院先后通过了无过错离婚法案,即将成为美国最后一个采纳无过错离婚制度的联邦州。
这标志着过错离婚制度在美国正式谢幕,一个时代几近终结。
无过错离婚,也称为自由离婚,指的是配偶一方不需特定的理由,也无需对方同意,即可单方面提出离婚,法院对此予以支持,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过错离婚指的是离婚发起方必须证明因一方过错导致了“不可挽回的感情破裂”,其证据可以是虐待、通奸,也可以是遗弃、分居,每一个都有明文的规定。
近几十年来,无过错离婚制度在美国引起了无数的纷争、批评和抵抗,纽约州虽然殿后,但40多年前,正是它吹响了结束美国过错离婚制度的号角,可谓自由离婚的始作俑者。
毕竟东流去过错离婚制度在人类历史上有久远的历史。
美国立国近200年以来,都沿袭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制定的过错离婚法。
1966年,纽约州在激烈的争议中通过了离婚法改革法案,将分居增列为离婚的“过错”理由。
虽然没有跳出过错的框架,但把分居作为理由,其实默认了无过错也可以离婚,距真正的自由离婚仅一步之遥。
受益于此,1969年加州州长里根签署了美国第一个无过错离婚法案,也被誉为西方社会第一个自由离婚法案。
该法案通过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宗教界激烈的讨伐和批评。
里根后来成为美国第49届总统,他虽然也离过婚,但每次提到这份法案都流露出悔意,认为潘多拉的盒子自此打开,美国的离婚率此后大幅攀升,该法案难辞其咎。
虽然批评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但州州难过州州过,接下来10年之内,有十多个州先后通过了无过错离婚法案。
至1985年,除纽约州之外,全美49个州已全部“沦陷”。
纽约州的抵抗尤为激烈,也颇具代表性。
纽约天主教会、妇女联合会和女性律师协会等组织对此强烈反对,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自由离婚有悖宗教传统,二是担心女性权益会因此受损。
众声喧嚣中,纽约州深陷困局、停步不前。
2004年,女性律师协会转变了其长期反对的态度,并公开承认,过错离婚制度迫使离婚双方寻找对方的过错,有的夫妻为此反目,还有的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共同捏造“过错”的证据,伪证、谎言和仇恨充斥了法庭,相比之下,无过错离婚制度更加文明。
美国的离婚程序是怎样
美国的离婚程序是怎样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各国对于结婚和离婚都是有自己的法律规定的,诉讼离婚一般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在美国离婚只能到法庭进行,不能像中国一样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美国的离婚程序是怎样?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美国的离婚程序是怎样在美国,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像中国一样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即使双方合意一致离婚,也要法庭裁判。
而提出离婚的理由有过错和无过错之分,目前美国所有的州都适用无过错离婚原则,确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点,与中国相同。
1、管辖法院:离婚应当在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绝大多数州均规定,当事人需在本州居住一定期限后,方可有提起离婚的诉权。
各州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在本州居住时限的长短规定不一,最长的为期一年,如华盛顿州、新泽西州、纽约州;最短的没有期限,如南达科他州。
而一般的州规定在6个月左右,如密西西比州、夏威夷州;较短的规定从60天到6周到90天不等,如爱达荷州规定为6周、伊利诺斯州为90天等。
2、离婚程序:同中国法律规定一样,起诉离婚的原告须要交纳诉讼费用。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夫妻任何一方转移、抵押、隐匿共同财产,禁止一方骚扰、妨害另一方或任何子女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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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离婚问题在1997年8月15日,路易斯安那州颁布了全国第一个“契约婚姻”法案,这是在家庭关系法律上的一次历史性转变。
在路易斯安那州的带领下,1998年5月,亚利桑那州颁布了类似的法案,而在其他至少20个州,其他关于契约婚姻的法案正审议中。
因此,看来我们正处于契约婚姻繁荣的前端,这种繁荣可能很快席卷全国。
在这里,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公约的婚姻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它是一个概念,其时间似乎来了。
我们也对最常见的反对意见采取行动和作出反应了。
那么什么是“公约婚姻”呢?想结婚的夫妇在路易斯安那州,现在要有两种婚姻制度可以选择:在几乎不受限制地进入无过错离婚或婚姻契约设计都有点难以进入和退出标准婚姻。
公约明确承认,选择婚姻是一辈子的承诺和传统的不同婚姻中的其他许多方面:公约婚姻,婚前辅导。
咨询必须包括婚姻严肃的讨论,终生承诺正在他们的婚姻的夫妇,有义务寻求婚姻辅导后,如果出现问题,在结婚,离婚或合法分居的婚姻在公约独家理由。
夫妻双方必须签署一份宣誓书,承认自己的承诺,证明他们已经收到有关这些问题的咨询。
同样,从契约婚姻的离婚夫妇需要寻求婚姻咨询,并作出了善意的努力,解决他们的分歧。
虽然无过错离婚,仍有契约婚姻,新法律可能规定,夫妻生活分开,除两年(与六,根据现行婚姻制度个月)或18个月在法律上分开。
溶解在不到两年的契约,婚姻,一个人要证明其他过失。
可接受的“断层”是传统的:重罪定罪,虐待,遗弃,或者奸淫。
不可调和的分歧,一般不兼容,婚姻破裂,或“我们只是不再相处”是不能接受的离婚理由,因此,如果这些问题,那么您必须等待两年的平静。
新结婚的夫妇必须选择国际公约或标准制度。
这是不正确的法律要求的新的婚姻是契约或废除的标准制度(1点,哪个出现了一些混乱)。
最后,法律允许已婚夫妇转换(或支持者喜欢,“升级”)的公约。
(亚利桑那州的法律不同,在一些细节,但基本上是相同的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也是如此现在在其他州契约婚姻正在考虑中。
)誉为美国的离婚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其他人的一些指责是一个巨大的倒退,契约婚姻将被证明是没有。
或如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工作一年后假设的长期努力,以评估这些新兴公约婚姻制度。
从积极的方面,法律透明度的目的是使婚姻的夫妇,要求接受辅导,他们前后结婚,后来出现困难时,更持久的承诺(实际上,一个终身的承诺),使离婚更困难完成。
这项法律还明确旨在促进的承诺和义务,婚姻需要更冷静的考虑。
这些,我们认为,确是好东西。
在消极方面,我们很快就承认,家庭幸福,是任何大规模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力量的数目,即婚姻的原因很多去酸的威胁,只有少数可以提前预期,因此,一对夫妇谁完善了契约,而不是标准的婚姻已经在现实中,也不太能够避开的力量是自助餐在未来几年他们。
为什么有些人喜欢这种想法...70年代以来,所有国家都有了几乎可以毫无限制无过失离婚提供给任何已婚人士谁想要。
在大多数情况下,唯一的限制是一个等待期,可作为一个短短数月内,也很少超过一年。
在无过错的革命,成功无处不在,是出于这样一种看法,前政权的婚姻陷入许多妇女和在困难的,辱骂性的,或以其他方式不满意婚姻的子女。
移对离婚,再婚的文化价值,以及相关的问题也促成因素。
离婚率当然,已持续了前无过错运动和持续上升之后,在过去十年里,他们终于开始回落。
在没有整体离婚专家之间仍有争议率过错离婚的影响,粗糙的共识,即无过错离婚产生了短期的离婚率上升,但长期的增加可能是其他方面的因素。
无过错离婚本身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
在许多女权主义者和其他进步的思想家看来,旧的婚姻制度是一个监狱,使妇女被糟糕的关系所束缚。
无过错离婚,更容易终止这些关系,从而增加妇女的选择,因而是勿庸置疑的。
根据同样的逻辑,似乎任何减少妇女的选择或使离婚更难以实现的制度(比如契约婚姻)是肯定不好的。
在支持家庭的倡导者和其他传统和社会保守派看来,另一方面,无过失离婚被认为是创造了一种“离婚文化”,在传统价值观中,爱,忠诚,承诺和义务,将不再被尊重。
离婚变得那么容易实现,无过失制度毁了无数人的生活,许多儿童因此而受到情感上的创伤,而离婚之后,许多妇女的经济状况被破坏。
对于许多传统主义者来说,无过错离婚,一直是许多罪恶的根源,并明确认为它是不好的;契约婚姻试图阻止无过错的潮流,因此,应该鼓励和促进。
公约婚姻“运动”(尚不能过早提及这样的事情),和更大的离婚运动,是对于目前的社会和法律关于结婚和离婚现象的广泛不满,与无过错离婚法威胁婚姻制度本身的一部分。
在政治上,契约婚姻也是由,给我们带来了婚姻“防”法,和目前我们全民族关注的所谓的家庭价值观,所引起的。
许多人对此发生争论,有证据表明,无过错制度已经形成一种模式,与作为中立的执法机关所深陷的制度形成对立。
这是说,往往使妇女受到伤害,儿童的利益被损害,并破坏了一般社会福利,至少,这是破坏性的关怀和承诺,对家庭稳定产生价值。
其他人则认为无过失离婚已转型成为一个虚幻的合同,没有规定对违反补救婚姻结婚誓言。
根据这种观点,容易的无过失离婚鼓励(或至少不得不鼓励)的丈夫机会主义行为,并威胁妻子的婚姻投资。
无论因果途径,在美国的离婚率普遍较高,过去十年来的研究表明,我们对离婚和其造成后果随意态度,特别是儿童,是一种短视。
很显然的,在今天的美国,有种类似“离婚文化”的趋势,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这种文化的影响是有害大于有益。
这种观点显然是许多州议员现在同意通过契约婚姻的法律和其他手段企图恢复在婚姻解体故障的观念,创造婚姻终止的规则,保护妻子和孩子的利益,以恢复世界的而婚姻是一种特权和被尊重的地位。
一个有趣的问题,一个我们将研究在未来几年内,是否契约婚姻法实际上会不会产生影响。
许多人不明白,契约婚姻在路易斯安那州和亚利桑那州以独特的方式对所有婚姻条款产生了影响。
在没有任何其他州要结婚的夫妇能决定哪些法律制度将主导他们的婚姻。
通过迫使夫妻在公约或传统婚姻之间作出选择,法律引进了对婚姻关系条款合同的谈判内容。
至少,这需要夫妻去考虑和讨论其离婚的几率,以表达对他们的婚姻意义的理解。
另外一个问题是,我们将调查是否新的法律,会改变男女之间谈判的条件,旧像他们经过考虑才真正理解自己的婚姻。
契约婚姻法促使夫妇选择是否希望公约结婚。
谁做那些自愿放弃“快速和肮脏的”无过失离婚,公开在法律上承认,他们作出了(或在升级的情况下,取得了)一生的相互承诺-承诺,可以肯定,如果有必要仍可以破坏,但不容易也不匆忙。
在许多方面,或者说在我们看来,婚姻契约只是增加了婚姻承诺的一项条款,申明,“...我们真的会这么做!”什么异议也可能会帮助夫妇认真对待他们的婚姻,如果确实是他们的自由选择,或可能有助于保持未来几年的婚姻呢?...其他人讨厌这种制度。
事实上,契约婚姻已公开被进步主义者,女权主义者,传统主义者和宗教领袖所反对,并且在每个案件都有非常不同的原因。
有些反对意见反映了简单的误解。
有的反映了有关该公约制度可能造成的影响。
以下是对契约婚姻辩论的概述:有一件事导致另一件事。
如果它没实现别的,契约婚姻造成了由两个不同的法律所管辖的婚姻制度并需要夫妻从中作出选择。
那么,如果能有两种婚姻系统,而不是只有一个,那为什么不是三种?或者四种?又或者几十种呢?有些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契约婚姻是朝着婚礼的婚姻体制多元化的第一步,而下一步可能发展为同性恋合法结婚,或审判的婚姻,或者甚至承认一夫多妻制度,天知道还有什么。
一旦我们开始沿着这条路走,哪里才是底呢?沃尔特奥尔森,在原因杂志写的保守人士对契约婚姻的意外冷淡反应,被认为是传统主义者最关注的一点。
“任何将“重新定义结婚”的行为——即使在传统方向上——都是危险的,”奥尔森说,“因为它打开了进一步通向重新定义法案的思想之门(见“承诺自由,原因,1997年10月,第62页”)。
让夫妻从中选择一种婚姻是特别危险的,首先是因为这鼓励人们“认为他们的义务可能由双方意愿,而不是仅仅通过规范的权威”,其次是因为“一旦你选择的概念,你开始私有化的婚姻,“给对方十种基于家庭法律的其他选择的论证依据,从'试婚'到同性婚姻,更不用提离婚真正的相互同意。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不加评论,这一切将不能通过。
出现在路易斯安那州(和其他相当一部分地方)的公约婚姻,被作为宗教权利问题和国家“婚姻防御”运动的一部分。
婚姻的“防御”运动(1996年和随后的“婚姻防御”法)反过来,是对夏威夷州提起的指控歧视同性恋夫妇诉讼,因为他们不能结婚的回复。
由于这一案件被移交到最高法院,许多州认识到,一个不利的决定将有效地使同性恋婚姻在各地合法化,各个州将急着将此送往国家立法,使其合法化。
国会强调,这些独立州的努力与1996年法案所强调的,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事”——构成国家对同性婚姻的禁令。
在路易斯安那州和亚利桑那州的婚姻“防卫”的一部分工作是契约婚姻法案-其中,通过承认婚姻合同自由选择,可能会为广泛扩散的婚姻制度铺平了道路(或担心这么多担心),也包括同性婚姻本身不是每个人都反对的婚姻体制的多元化;事实上一个有说服力的论点可以被提出,就是,法律应当在确定他们对彼此的亲密关系方面给予同意,并且律承认他们之间关于分享财产,债务,以及家务劳动,对生育和抚养子女,以及有关商定的自由。
这个问题将是不着边际的因为在这个国家绝大多数的人结婚,其实很简单,传统模式广泛符合他们的生活。
另一方面,也有说服力的论据反对婚姻制度的扩散,而“一件事的”公约婚姻没有导致“另一件”事情,或者两件,将会有些令人担忧。
传统的一夫一妻制的异性婚姻联盟是一种制度化的特点,和几乎所有其他的社会一样。
关于什么是妻子,丈夫,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已经达成了广泛共识。
这些制度化的角色是嵌入在我们的文化理解的事情,让我们能够对个人和家庭生活现实进行幻想。
如果不是这样呢?试想存在某个国度,社会角色的完整再定义已经产生了。
在生殖生物学和生殖技术上的研究发展完全,彻底,并永久改变“家长”的含义。
当一个女人从她的卵巢中取出一个能自行发育的蛋,在试管中的精子来自一位匿名捐赠者,然后再植入胚胎,并采用代孕妈妈的方式,可以公平地说,老式观念中的“妈妈,'”“父亲”和“父母”已经被重新确定!由此产生的儿童可能有多达5个“家长”(精子捐献者,卵子的捐赠者,妊娠母亲,“承包”父亲,“承包母亲”),不包括额外的家长和透过父母离婚的周期和再婚的继父母。
与这些出生有关的问题已经频繁到足以到众所周知的程度了。
有许多这样出生的孩子,代母'承包'的夫妇离婚,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从而一个孩子,没有成人愿意或准备承担法律责任。
同样,对于代孕孩子的法律所有权(监护权)已成为最近不止一个离婚案件的问题。
对社会角色,角色的关系,以及相关的行为的共同理解,是使我们的社会团结在一起的胶水,因此我们应谨慎的重新定义这些最基本的成人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