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国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1、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必须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销毁;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3、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4、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5、用于记录秘密载体收发、使用、消退、销毁的登记簿,必须由保密员妥善保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