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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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

三、组织架构1. 成立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后勤保障科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设立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办公室,负责全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四、监测项目和频次1. 监测项目: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消毒后物品等的监测。

2. 监测频次:(1)空气监测:洁净手术室及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科室每月监测一次,其他科室每季度监测一次。

(2)物体表面监测:每季度对重点部门如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进行监测,其他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医务人员手监测:每月对重点部门如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进行监测,其他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每月对所有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测。

(5)消毒后物品监测:每月对所有消毒后的物品进行监测。

五、监测方法和标准1. 监测方法:(1)空气监测:采用沉降法进行监测。

(2)物体表面监测:采用棉拭子涂抹法进行监测。

(3)医务人员手监测:采用棉拭子涂抹法进行监测。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采用生物指示物法进行监测。

(5)消毒后物品监测:采用棉拭子涂抹法进行监测。

2. 监测标准:(1)空气监测:细菌总数≤500cfu/m³,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物体表面监测:细菌总数≤5cfu/m²,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医务人员手监测:细菌总数≤1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细菌总数≤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5)消毒后物品监测:细菌总数≤5cfu/m²,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济进行染菌量和浓度检测(一)染菌量检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VloOCfU/ml,不得检验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济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测出任何微生物。

(二)浓度检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检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现用现配,每次配置后都应测试浓度,对戊二醛的应每周不少于两次,内镜室要每日检测。

二、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检测(一)消毒物品每季度检测一次,不得检验出致病性微生物。

(二)灭菌物品每月检测一次,不得检验出任何微生物。

(≡)灭菌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细菌总数W20cfu∕件,并未检测出致病菌为合格。

(四)灭菌后内镜,未检验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三、紫外线消毒,进行日常监测、辐照强度检测(一)日常监测:各科室应做好每支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监督人签名的登记,(二)辐照强度检测:检测灯管照射强度,新灯管的照射强度290uw∕cm2,使用中灯管照射强度270uw∕cm20四、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透析液,透析用水进行细菌总数的检测,每季度进行内毒素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滤口等,并及时进行检测,当检测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需进行复查。

标准值为:透析液要求细菌菌数VlOoCfU/ml,内毒素V0.5EU∕ml,并不得检查出致病微生物,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一次,透析用水要求细菌培养每月一次,细菌菌数VlOoCfU/ml,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内毒素<0.25EU∕ml,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

五、环境卫生学检测(一)各科室按照医院要求每月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的手进行消毒灭菌检测。

(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对重点科室及病房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并做好检测统计分析。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使用中消毒剂应根据其性能进行化学监测,并做好记录,含氯消毒剂浓度监测每日1次。

使用中消毒剂染菌量测定每季度1次,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

二、使用中压力蒸汽灭菌器每一灭菌周期应进行1次(每锅)物理监测和化学监测,有包装的应进行包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并做好记录。

三、使用紫外线灯管应记录使用时间、累积照射时间、使用人。

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进行辐射强度监测,新灯管使用前符合相关要求,辐射强度不低于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每半年监测一次,辐射强度不低于70μw/cm2,消毒效果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紫外线消毒后空气培养达标。

四、空气消毒机应按使用说明书使用和维护。

五、检验科、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等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卫生效果等卫生学监测;普通病区每年监测一次。

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六、各科室对监测报告妥善保存,对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的详细内容: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评价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剂是否有效、消毒效果是否达标,以及掌握医院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现状及影响因素。

2. 原则: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应遵循科学性、规范化、持续性和改进性原则,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

二、监测项目和标准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1)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等关键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2)物体及环境外表监测:对医院各类物体表面、地面、墙壁等环境外表进行定期监测。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手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医院各类消毒剂、无菌物品、使用中的消毒设备进行监测。

(1)消毒剂监测:定期对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2)无菌物品监测:对医院各类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3)消毒设备监测:对高压蒸汽灭菌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等消毒设备进行监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三、监测方法和程序1.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标准,包括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2. 监测程序:(1)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

(2)监测实施: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

(3)数据分析和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撰写监测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结果处理和持续改进1. 结果处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2. 持续改进: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改进。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每季度应进行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的监测。

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应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2、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进行1次,使用中紫外线灯照射强度≥70μW/cm2为合格。

3、消毒后的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菌落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

灭菌后的内镜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4、各种医疗器械应根据不同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监测。

(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2)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直接或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或cfu/100cm),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cm),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5、定期对血液净化系统透析液、透析用水进行监测。

(1)每月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2)每季度进行内毒素监测。

在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的内毒素应不得超过1EU/ml;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的输送点上的细菌内毒素不得超过5EU/ml。

(3)每半年进行1次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监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医药业标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的要求。

6、应对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学监测每周进行。

7、应对环氧乙烷灭菌器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生物监测应每灭菌批次进行。

8、当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追溯、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管理,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无菌物品等的监测。

第三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环境卫生学监测第四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内容包括:(一)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重症监护室等高风险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抽查。

(二)物体表面监测:对医疗设备、器械、床栏、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监测。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监测,评估其手卫生状况。

(四)消毒剂监测:对使用的消毒剂进行监测,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无菌物品监测:对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第五条空气监测应采用自然菌落计数法或滤膜法,物体表面监测应采用涂抹法,医务人员手监测应采用涂抹法或湿片法,消毒剂监测应采用比色法或滴定法,无菌物品监测应采用无菌生长法。

第六条监测结果判定标准:(一)空气监测:细菌总数≤500 CFU/m³为合格。

(二)物体表面监测:细菌总数≤5 CFU/mL为合格。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细菌总数≤10 CFU/mL为合格。

(四)消毒剂监测:细菌总数≤100 CFU/mL为合格。

(五)无菌物品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第三章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第七条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内容包括:(一)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B-D试验和生物监测。

(三)其他消毒设备监测: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监测。

第八条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锅进行,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日进行,记录B-D试验结果和生物监测结果。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三甲医院环境及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三甲医院环境及消毒灭菌监测制度

三甲医院环境及消毒灭菌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原则及方法按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学监测和化学监测。

生物学监测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灭菌剂每月一次,要求: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浓度监测。

三、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1、物理监测:每锅登记温度、压力、时间、锅次、物品等。

2、化学监测:常规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3、B-D 试验:每日一次。

4、生物监测:每周一次,有植入物时每锅进行生物监测;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入5类化学指示物。

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四、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的监测1、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

2、化学监测:常规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3、生物监测: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

五、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1、日常监测:登记照射时间、累计使用时间、使用人签名。

2、强度监测:使用指示卡监测时每半年1次。

六、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1、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每季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膀胱镜等)、活检钳等灭菌物品,按规定进行相关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七、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的效果监测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的放大镜检查。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1、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2、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其含菌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每周监测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3、对消毒、灭菌物品应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4、压力蒸汽灭菌器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使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应每日灭菌前进行BD试验,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新灭菌器及修理后灭菌器使用前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5、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按规定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及生物监测。

6、应用紫外线灯管消毒,除进行日常监测外,每半年进行一次紫外线强度监测。

7、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灭菌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细菌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

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及附件、活检钳等穿破粘膜的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8、各科室对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每季度监测一次。

9、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定期对医院感染控制的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各科室必须按《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100%,不合格物品禁止使用。

采集标本方法正确,及时送检。

2.手术室、产房、母婴同室、ICU、供应室无菌区、新生儿室、各科处置室、治疗室和烧伤病房等重点科室每月进行一次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学监测,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致病性微生物,产房、母婴同室、新生儿室物体表面与工作人员手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3.使用中的消毒剂每季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细菌含量(100cfu/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每日监测浓度一次,戊二醛浓度监测每周1-2次。

专职人员每月抽查。

4.科室泡镊子罐、消毒液罐每周灭菌两次,并有化学指示胶带显示灭菌效果。

5.科室经高压灭菌的物品在有效期内使用,有化学指示胶带显示灭菌效果和时间。

6.各科紫外线灯管强度每季度监测一次,并做好日常监测和记录。

7.供应室高压锅每锅进行工艺监测(包括锅号、压力、温度、时间、灭菌物品、操作者签名等),每包化学监测,每周生物监测,预真空压力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供应室灭菌后物品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发放。

8.每月对血液透析室出、入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反渗出水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结果符合标准才能进行透析。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目的1. 评价医院环境卫生学状况,确保医疗环境清洁、安全。

2. 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确保医疗设备和器械符合无菌要求。

3.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安全。

三、监测范围1.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质量、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等。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包括医疗器械、药品、无菌物品、消毒液等。

四、监测组织1. 成立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小组,组长由感染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感染科、护理部、检验科等相关人员。

2. 监测小组负责制定监测计划、组织实施、分析评价及整改措施。

五、监测方法1.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1)空气质量监测:采用空气采样器进行采样,按照《医疗机构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进行检测。

(2)物体表面监测:采用棉签法或擦拭法,将采样棉签放入营养肉汤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3)医务人员手监测:采用棉签法或擦拭法,将采样棉签放入营养肉汤培养基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采用比色法或滴定法,检测消毒液的浓度和有效成分。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1)医疗器械监测: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将器械放入无菌容器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2)药品监测: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将药品放入无菌容器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3)无菌物品监测: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将物品放入无菌容器中,进行培养和计数。

(4)消毒液监测:采用比色法或滴定法,检测消毒液的浓度和有效成分。

六、监测频次1.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进行定期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进行定期监测。

七、监测结果处理1.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灭菌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

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

新灭菌器使用前及大修后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材料、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做到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无菌包包内、外进行化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环氧乙烷浓度的监测;移植物等生物监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使用;其他低温灭菌方式可参照产品说明书进行。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99.9%。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按照新修订的方案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进入临床使用。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常规监测每周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每日监测;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三、压力蒸汽灭菌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化学监测每包进行,高度危险物品包、大包和难以达到消毒部位中央的物品包等包内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一D试验。

生物监测每周进行。

四、低温甲醛蒸汽灭菌每批次进行物理监测,详细记录灭菌过程的参数,包括灭菌温度、湿度、压力与时间。

无菌包内、外进行化学监测,每周进行生物监测,每年对灭菌间环境进行甲醛浓度的监测;植入大型器械等生物监测合格时方可使用。

五、紫外线消毒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

六、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消毒物品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及附件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七、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对手术室、口腔科门诊、病房、检验科、门急诊、眼科、美容科等重点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提升,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持续的质量改进。

二、监测内容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监测,包括消毒物品细菌数、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以及灭菌物品微生物的检测。

三、监测频率1. 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年每季度对重点部门(科室)进行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等进行卫生学监测。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每月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法1. 环境卫生学监测:采用采样器采集空气、物表和医务人员手样本,将样本送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和计数。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采用采样器采集消毒物品样本,将样本送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和计数,同时检测致病性微生物和微生物的灭活效果。

五、质量改进1.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 针对存在问题的科室,与相关责任人员召开原因分析会,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3. 加强对科室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改进措施的落实。

4. 定期对改进效果进行评估,对持续改进的科室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改进效果不佳的科室进行约谈和督促。

六、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的认识和重视。

2. 加强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监测与质量改进制度的知晓率。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1. 由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质量改进工作。

2. 各部门、科室要积极配合,确保监测与改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医院感染控制科要对监测与改进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八、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工作的需要。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24

消毒灭菌效果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24
三、血液净化系统 1、透析器入口液: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2、透析器出口液:细菌菌落总数应≤20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3、检查结果超标:必须复查。
四、紫外线强度〔消毒〕 1、日常监测: 包括消毒时间、累计照射时间 和使用人签名。有记录。 2、强度监测: ⑴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辐照强度应≥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辐照强度应≥70μW/cm2。 ⑵30W高强度紫外线灯:新灯的辐照强度≥170 μW/cm2。 3、生物监测: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到达 99.90%。
七、各科室〔部门〕监测时间具体安排 ㈠重点科室〔部门〕: ⑴Ⅰ、Ⅱ类科室及相关科室 如:手术室、眼科〔手术室〕、医学美容科〔手术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普外科〔ICU〕、心内科〔CCU〕、神内科〔ICU〕、供给室〔无菌间〕、导管室、血透室、儿科〔新生儿室〕、产科〔分疗室、口腔科、感染疾病科等。 ⑵监测时间:每月一次。〔6*、12*〕
六、压力蒸汽灭菌采样及检查方法 1、化学监测法: ①化学指示胶带:将其粘贴于每一个待灭菌物品包外。 ②化学指示卡〔管〕:放入待灭菌的手术包〔高危包〕中央。
2、生物监测法 ① 指示菌株:为嗜热脂肪杆菌芽孢〔ATCC7953或 SSIK31 株〕生物指示剂。
② 检测方法: 将生物指示剂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 预真空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测试包〔由16全棉手术巾,每条41cm×66cm,将每条手术巾的长边先折成 3 层,短边折成 2 层然后叠放,作成23cm×23cm×15cm大小的测试包〕; 下排气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由 3 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 块小手术巾、2 块中手术巾、1 块大手术巾,30块 10cm×10cm 8 层纱布敷料包裹成 25cm×30cm×30cm大小〕;

环境卫生、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质量改进制度

环境卫生、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质量改进制度一、临床各科室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及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100%,不合格物品不得使用。

监测方法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二、环境卫生监测:1、每季度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进行监测。

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及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2、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三、使用中的消毒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无菌生长;使用中完整皮肤消毒剂菌落总数≤10CFU/mL(g),霉菌和酵母菌≤10CFU/mL(g),不得检出致病菌;破损皮肤的消毒剂应无菌。

使用中的消毒剂菌落总数≤50CFU/mL(g),霉菌和酵母菌≤10CFU/mL(g)。

不得检出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使用中破损皮肤消毒剂应符合出厂要求.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含氯消毒剂等应每日监测;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2%戊二醛或2%万金消毒液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四、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要求按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执行: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其标准为:无菌生长。

各种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宫腔镜、胸腔镜、脑室镜等)及附件应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

其标准为:无菌生长。

五、灭菌效果的监测1、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在±3℃以内,时间满足最低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符合灭菌要求。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四篇)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四篇)

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____年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____年版)》的有关具体要求,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一、监测目的提高监控效率,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二、监测范围全院重点部门及各科室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消毒后(灭菌后)物品等的监测。

三、监测要求各科室负责采样前的清洁消毒等准备工作,按时规范采样,检验科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院感科负责制定监测计划并指导科室完成监测工作。

当可能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要及时进行监测。

如监测结果不合格,检验科要向院感科及所在科室报告,院感科与科室一起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复检至合格为止。

四、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1、紫外线灯管强度的监测频次新领紫外线灯管使用前进行强度监测,使用中紫外线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强度监测(____月、____月)。

2、灭菌剂、消毒剂及灭菌物品、消毒物品染菌量的监测频次使用中灭菌剂及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细菌监测,使用中消毒剂及消毒物品每季度进行细菌监测。

3、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及透析液内毒素的检测频次1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培养每月一次,透析液内毒素检测至少每____个月一次。

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4、消毒内镜、灭菌内镜监测频次消毒内镜每季度进行细菌监测,灭菌内镜每月进行细菌监测。

5、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监测频次(1)洁净手术室及洁净部门:每月监测一次,不同级别手术间每月至少监测一间,每年每个房间至少监测一次。

(2)非洁净手术室(眼科、美容科)、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重症加强治疗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腔镜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加床超过20℅以上应当月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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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高风险部门及重点部门如手术部、内科监护室、外科监护室、急诊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及 NICU、消毒供应中心、胃肠镜室、口腔科、急诊科、检验科等部门每季度进行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抽查监测一次。

对普通科室每年抽查监测一次。

2.各科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依据《医院消毒、灭菌环境监测质控标准》要求进行微生物学自测。

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有关时应随时进行监测;增加采样点,查找、分析原因。

4.若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可能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频率及内容。

5.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使用中消毒剂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有关时,及时进行微生物监测。

6.临床科室新增设空气净化设施使用时,应及时进行相关的
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应达标。

7.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中灯管强度:≥30W 直管型≥70uw/cm2;30W 高强度≥180uw/cm2。

8.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后的内镜应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9.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清洗消毒的物品抽样检查,若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应物品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

10.灭菌效果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负责监测。

10.1物理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进行监测。

10.2化学监测法:每包进行;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和包内最难灭菌的位置分别放置包外和包内化学指示物;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进行监测。

10.3生物监测法:使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每周监测一次;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当通过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10.4B-D 试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 B-D 试验;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的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 B-D 试验测试并重复三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11.低温灭菌的监测:目前我院主要有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的监测。

11.1通用要求新安装、移位、大修、灭菌失败、包装材料或被灭菌物品改变,应对灭菌效果进行重新评价,包括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重复三次),监测结果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11.2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

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11.3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注;每包内最难灭菌的位置放置包内化学
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11.4生物监测法: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质量持续改进:医院感染管理科把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抽查监测结果反馈科室,如果发现监测结果不达标时,科室应进行原因分析、改进措施、措施实施后的效果评价及追溯监测,并做记录。

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环境卫生学有关时,须及时采集相关标本并采取措施以改进环境质量,且记录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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