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口罩、眼镜、手套、耳塞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工作,劳动者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配合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者提出的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购置。
第七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选用有品牌、信誉好的产品;
(三)优先选用具有防护性能好、使用寿命长的产品;
(四)根据产品的性能和用途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八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应当列入年度预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九条用人单位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有明确来源,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佩戴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登记记录。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更换或者擅自停止佩戴。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劳动者应当正确佩戴已经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者应当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戴着污损、破损、过时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
(三)劳动者应当根据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需要,在过于寒冷或者炎热的环境下应当选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破损、污损、过期等情况,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报废。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及时反馈问题,保障效果。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有明确的管理程序。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报废登记制度,并定期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章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检查、维修和报废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劳动者应当确保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配合用人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劳动者个人严重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