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生产产值分配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院生产产值分配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工作,完善生产产值考核分配制度和办法,提高生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生产工作的高效运行,特制订了产值分配(暂行)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产值统计方法和产值分配规定两个方面。

一、产值统计方法

项目产值由经营产值、设计产值、服务产值、管理产值、项目调节产值和其他分前支出产值六部分组成。其中,经营产值占20%、服务和修改产值原则上占8%、管理产值占5%。

项目调节产值主要针对收费明显不均的项目,由院生产负责人与院领导、所领导协商确定。

对于设计类合同,包括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合同,其产值计算方法为:(项目合同额-分前支出产值-项目调节产值)*(1-经营产值20%-服务、修改产值8%-管理产值5%)。

对于工程总承包合同,设备总承包合同暂按25%折算,土建总承包暂按10%折算,计算方法同上。

对于前期产值统计,未中标项目和配合经营前期工作产值补偿,具体补偿比例项目主师提出申请,经过协商和审批后实行。未收费可研报告和中标方案也有相应的产值补偿规定。

二、产值分配规定

对于设计任务修改,原则上谁设计谁修改,不重复计算产值,除非另行签订修改补充合同。对于项目配备副总师时,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4/A,副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2/A;项目配备名义总师时,名义总师分配比例为1/A,执行副总师分配比例为5/A。除结构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名义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30%,实际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70%;结构专业的名义专业负责人应分配专业负责人比例的40%,实际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60%。

4、在项目中,专业名义下的校对人和审核人比例应为20%,而实际上校对人和审核人比例应为80%。如果没有实际校对人或审核人,则实际校对或审核的产值不会被分配。

5、管理和承包类项目的产值应按照工程进度完成的合同

额进行计算。

6、设计人员在现场提供服务时的产值,应由项目主师或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进度结合现场服务工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出阶段性分配方案。经过现场配合人员、生产所长或所长签字确认后,分配产值。现场服务工日应按照EEP平台统

计为准,现场服务人员应及时填写服务日志。项目管理人员不参与设计服务费产值分配。

三、项目产值分配比例的提交流程

专业负责人应将专业参与人员的产值比例提交给项目主师。项目总设计师或执行主师应汇总该比例,并提出项目分配产值和分配比例(见附件2)。经过相关工程所生产副所长(所长)签字后,提交给院生产负责人审核。根据比例进行分配。

四、产值比例提交时间要求

每28日前,项目主师应根据项目进度可分阶段提交本月

产值分配比例。监理、管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每月28日由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进度经相关部门生产副所长(所长)确认后提交产值分配比例。

五、本办法自下发后开始执行,由院生产负责人负责解释。2014年4月1日

附件1:前期产值补偿申请表

项目名称。

设计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

专业。

参与专业和产值比例。

投标□可研□申请产值万元

人员。

工程所生产负责人(或所长)。

比例。

院经营负责人。

XXX院长意见。

院生产负责人。

备注:本表适用于前期未中标方案和免费可研。

附件2:产值分配比例提交参考格式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

一)阶段比例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合计

二)施工图子项比例

序号

1

2

三)施工图子项专业及人员比例子项名称。

专业。

项目总设计师(签字)。

生产副所长(或所长)(签字)。生产副院长(签字)。

人员所占比例

子项名称所占比例

100%

附件3:各阶段分配参考比例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合计

备注:括号内数字为无初步设计阶段。

工业项目

10~15%(25%)

30~32%

55~58%(75%)

100%

民用项目

10%(25%)

25%

65%(75%)

100%

附表4:各专业各阶段综合工作量计算参考比例

阶段别

前期目设

工业项目

计目

民用项目

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需要对不同专业的工作量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附表5,单体民用项目、

住宅小区和工业项目的主师、总图、水道、电气和动力等专业的工作量比例分别为20%、25%、65%、23%-25%和4%-25%。

在设计项目中,如果某个专业实际工作量很少或者没有,那么就应该如实不计或者少计工作比例,并将该专业的工作量比例分配给其他专业。施工图阶段的工作量比例应按照《设计项目劳动量分配比资料汇编》执行。而民用建筑项目的工作量比例则应参照《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执行。此外,在施工图阶段,弱电占3-6/A,除厂区工程外。

附表6列出了结构专业、建筑专业和其他专业的内部工作量计算参考比例,分别为10%、10%和8%。设计人、校对人

和审核人的工作量比例都为74%、8%和8%。

最后,附表7提供了每月产值汇总的参考格式,包括姓名、当月产值、标完成率和1-x月产值标成率。这些数据将有助于

监控项目的进度和效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