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资产托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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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资产托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5年)
中信银行资产托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5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资产托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运作,提高营运效率,防范操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信银行托管营运中所有需要提供资产估值服务的托管产品,简称估值产品。资产估值是指按约定的原则和方法对托管产品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基金、权证及其他资产进行估算,确定其公允价值的过程。
第三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通过我行资产托管营运系统估值端(以下简称“估值端”)操作。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我行托管资产营运业务按照总行、营运分部、分行三级模式开展。
第六条总行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行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的组织、管理,保证安全营运,并对日常营运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二)负责制定全行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规章制度;
(三)负责汇总提出全行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需求和测试;
(四)负责承担营运分部核算估值质量的后督职责,协助并督导分部完成核算估值;
(五)负责依据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完成总行营运产品的资产托管估值核算工作。
第八条营运分部职责如下:
(一)负责所在分行及总行指定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的组织管理;
(二)依据规章制度和合同完成会计核算业务;
第九条经总行批准开展特定估值产品营运的分行,承担第八条第二款相同职责。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九条估值产品会计核算业务设置以下岗位:核算经办岗、核算复核岗,总行业务支持岗。
第十条权限管理要求同一产品的核算经办岗及核算复核岗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第十一条核算经办岗职责
(一)初始建账
负责新产品的初始建账工作,确保与合同一致;
(二)维护公用信息
负责维护债券品种、证券流通和证券权益数据等公共信息,确保及时性、准确性;
(三)维护权益信息
负责读取场内行情数据、国债利息文件、第三方数据供
应商提供的权益数据、债券行情等公共数据文件,确保及时性、完整性;
(四)维护场外交易信息
负责经办产品场外交易数据的维护,确保与成交单据的一致性;
(五)日终估值
负责经办产品场内交易数据和TA数据的读取和处理,并生成会计凭证、核对估值表;
(六)日终对账
负责与管理人的日终对账工作,确保账账相符。公募基金核对一致后,核算经办人员在信息披露系统中生成XBRL 文件;
(七)每日持仓核对
负责每日资金及证券持仓的对账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八)审核场外划款指令
负责审核划款指令中财务数据,确保与会计账务一致;
(九)编制或复核定期报告
负责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月度财务报告、季度、年度托管人报告的编制和管理人报告的复核工作;
(十)管理产品会计档案
负责经办产品会计档案的定期整理和装订工作。
第十二条核算复核岗职责
(一)复核系统参数设置
复核核算经办岗在估值系统中设置的参数和信息;
(二)复核定价日估值表
负责对核算经办岗提交的产品定价日估值表进行复核,确保我方数据与管理人数据的一致性;
(三)复核财务报表
负责对核算经办岗提交的月度财务报表进行复核,确保我方与管理人账账相符;
(四)复核净值公告
负责对核算经办岗提交的每日产品净值公告或基金XBRL日报文件进行复核,并发送至对手方;
(五)复核年金托管人报告
负责对核算经办岗编制的年金托管报告进行复核,确保报告数据与账务数据的一致性;
(六)审核定期报告
负责对核算经办岗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分红公告复核工作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总行业务支持岗职责
(一)培训营运机构员工
负责营运分部及分行员工在核算与估值方面的培训工作;
(二)督导日常业务
指导营运分部和分行的日常营运工作,不定期进行事后监督检查,防范操作风险发生;
(三)管理业务需求
收集、归纳托管营运工作各个岗位业务需求、系统需求
等工作;
(四)管理客户需求
负责配合市场部门完成托管产品的客户服务工作,收集、整理托管客户需求并进行部门内部研讨。
(五)接待外部机构
负责与监管机构、登记结算机构和业务往来机构等关系的营销和维护。负责托管产品的内、外部审计工作。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估值核算业务流程依次为:初始建账、维护公用信息、维护权益信息、维护场外交易数据、上传场内交易数据、处理交易数据、生成会计凭证、生成估值表、日终对账、持仓核对、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初始建账
新产品成立当日,核算经办岗依据托管合同、交易席位租赁协议,在估值系统录入产品基本信息并设置业务参数。上述基本信息和业务参数经核算复核岗审核无误后生效。具体参数设置方法参见《赢时胜基金财务估值系统3.0操作手册》。
第十六条维护公用及权益信息
日间公共信息,包括:债券品种、证券流通、债券浮动利率变动和证券权益数据,由总行核算经办岗在估值系统中手工维护或系统读取,手工维护的数据经核算复核岗复核后
信息设置生效。
第十七条维护场外交易数据
日间场外交易数据包括:银行间债券交易、网下新股申购、新债申购,场外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等场外交易信息,由核算经办岗在估值系统中录入,该数据经核算复核岗复核无误后生效;场外资金非交易收支类指令,由核算经办岗在估值系统手工账务处理。
第十八条日终估值
核算经办岗通过估值系统上传并处理场内交易数据、生成会计凭证、核对估值系统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与银行托管账户余额账实一致后生成资产估值表。
第十九条日终对账
核算经办岗与管理人核对托管产品资产估值表各科目余额,若发现差异后为我方原因,由我行修改,若为管理人原因,通知对方修改,修改后再次核对结果,无误后通知管理人,核算复核岗将我行出具的资产估值表与管理人加盖预留印鉴的净值公告或资产估值表核对一致后,加盖业务公章由核算经办岗传真至管理人。公募基金XBRL日报文件通过信息披露系统发送至管理人。
第二十条持仓核对
T+1日(T为交易日),核算经办岗应核对产品会计账面投资品种持仓数量与交易所登记数量是否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应与管理人逐条分析可能存在的错误,解决差异。
第二十一条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