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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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部的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举报投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等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违规行为、质量问题、服务差错等。

三、举报投诉处理流程1.受理:收到举报投诉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紧急、重大的举报投诉,应优先处理。

2.调查:根据举报投诉的内容,成立调查小组,对举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3.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被举报人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对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被举报人,应给予澄清证明。

4.反馈: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如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申诉处理。

四、举证责任及证据收集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举报信息,包括事件经过、涉及人员、证据材料等。

如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被举报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小组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如拒绝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调查小组应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包括听取双方陈述、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等。

证据应确凿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五、监督与处罚1.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2.对于故意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3.对于调查人员存在的失职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

六、制度落实与宣传1.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确保本制度的顺利执行。

如建立举报投诉案件数据库、定期开展培训教育等。

受理群众举报工作制度

受理群众举报工作制度

受理群众举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群众举报,是指公众对党组织、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的举报。

二、受理范围1. 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违反法律的行为。

2.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行为。

3. 其他涉嫌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受理渠道1. 举报电话: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随时进行举报。

2. 举报邮箱:设立举报邮箱,接受群众书面举报。

3. 举报网站:建立举报网站,便于群众在线举报。

4. 来访举报:设立专门的举报接待场所,接受群众来访举报。

5. 信件举报:接受群众通过信件进行的举报。

四、受理流程1. 收到举报后,及时进行登记,并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举报内容符合受理范围。

2. 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及时分流转办给相关承办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承办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举报人。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举报,应当及时转送其他部门处理。

4. 承办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结,并书面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5.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举报,应当及时转送其他部门处理,并书面告知举报人。

五、举报人保护1. 举报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被举报人和其他人员。

2. 举报人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可视情况给予奖励。

3. 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依法严肃处理。

六、责任追究1. 受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举报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举报工作制度,确保举报工作依法、规范、公正、高效进行。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五篇)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五篇)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服务作风,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群众的投诉、举报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严格管理,违纪必究;(三)谁主管,谁负责。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镇履行公开义务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一)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二)不编制、不提供、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的;(三)公开的政务信息不真实的;(四)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五)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六)公开信息时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七)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政务公开投诉由镇监察室负责受理。

四、对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实行主管单位责任制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五、政务公开投诉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即时答复办理的,本机关各相关部门应按下列要求办理:(一)对一般性投诉,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结;(二)对比较复杂疑难投诉,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结;(三)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人,并承诺办理期限;六、政务公开投诉的办理工作由受理、转办、承办、反馈、存档五个部分组成。

(一)受理。

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投诉,镇监察室应及时受理,并填写《南溪镇党务政务公开投诉登记表》。

(二)转办。

县监察局填写《南溪镇党务政务公开投诉转办单》,于____个工作日内转相关单位办理。

(三)承办。

相关部门收到《南溪镇党务政务公开投诉转办单》后,由专人签收,报主管领导确定承办科室并送交其办理。

承办科室根据信件所反映的问题,按照依法、真实、准确的原则,提出解决办法,形成回复意见,报本单位领导审核后,由专人及时报镇监察室。

转相关部门单位办理的,单位应对其投诉处理结果负责。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范本(3篇)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范本(3篇)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范本1、着装整齐、佩证上岗,举止庄重,用语文明,保持良好的执法形象;2、巡查人员接到中心指令后,应迅速行动,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于____分钟内赶赴现场;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原则,依法行政,以理服人,尽心尽责地调解好每一次纠纷;4、遇有一时无法在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向双方当事人陈述原因,告知其处理方法;5、严守办案纪律,不徇私情,涉及与本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举报、投诉应主动向所里汇报,请求回避;6、坚持以调解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善于在投诉中发掘案源,不轻易放过每一条线索,牢固树立违法必究的思想;7、在调解中遇有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所里汇报,不轻易表态,不草率从事;8、调解结束返回后,应及时处理结果和有关单据移交归档,防止丢失和遗忘。

“12315”出现场的规定(一)出现场的范围符合下列条件,各单位应按规定要求赶到现场处理:1、发生消费争议后,消费者在商店或服务场所与经营者协商不成,要求出现场处理,受理人员认为应当到现场处理的;2、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如不当场赶到现场,事后很难取证的;3、发生啤酒瓶、高压锅、煤气钢瓶等爆炸或者家用电器、机动车辆起火或者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药物中毒、鞭炮伤人或者伪劣农资坑农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投诉,并在第一时间内申诉的;、举报的违法行为正在实施,如不及时出动,案件难以查处的;4、受理人员认为该消费纠纷应当到现场处理的。

(二)出现场的规定接到12315中心要求出现场的指令后:1、工作日上班时间。

工商所在辖区所属场镇(屏锦镇、回龙镇街道辖区)范围应在____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回龙镇杨柳片、竹山镇在规定工作时间里及时赶到。

2、节假日和中午休息时间。

值班领导及时组织处理。

"12315"举报投诉承诺制度1、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2、凡符合受理范围和程序规定的举报投诉情况,中心及时予以受理,能当天解决的,力求当天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一般在____个工作日内解决(立案调查、送检取证的例外);3、接到"12315"电话举报投诉,以最快的速度登记,及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解决公众的举报投诉而建立的一套程序和机制。

这个制度旨在保护公众的利益,促进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举报投诉受理渠道: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或机构,明确受理渠道,公布联系方式,方便公众提出举报投诉。

2. 举报投诉受理程序:明确公众提出举报投诉后的处理流程,包括接收举报投诉、初步核实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决策处理等环节。

3. 举报投诉保护措施:确保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被举报投诉人的打击报复。

4. 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处理准则和标准,确保举报投诉的公正、客观、权威,依法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5. 反馈结果和监督机制:对于受理和处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应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社会舆论和监督的监督。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打击力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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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15”举报中心案件受理制度

“96315”举报中心案件受理制度

“96315”举报中心案件受理制度为使举报案件管理规范有序,更好的服务于打假工作,在受理举报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举报中心受理举报案件的方式,可以是书信、来访、电话等,或由上级部门交办或相关部门转办。

举报人可以是实名举报,也可以是匿名举报,举报中心应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保密。

2、举报中心在受理举报案件时,应核实被举报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违法产品名称及其数量、违法事实。

3、认真、准确记录举报内容将其登记备案,及时将真实的举报内容输入微机系统并打印出举报信息记录表。

4、将举报信息记录表上报分局领导,经批示后转发至具体承办科室。

5、接举报科室应在24小时内将案件转交具体承办科室,该承办科室要最迟在3日内完成该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对于情况属实的案件应依法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中心,输入微机系统留档备查;对于举报内容失实的案件,也应说明理由及时反馈举报中心。

“96315”举报中心工作承诺“96315”举报中心是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为群众提供咨询,受理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举报的职能部门,为迅速、及时、有效的处理群众举报,维护质监系统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制度:1、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听举报电话时要认真、耐心,语言要平和,态度要热情,交谈中语言使用应规范、准确。

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讲服务忌语。

2、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举报记录,做到有话必接,有事必受,有问必答。

3、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应依法受理用户和消费者的举报,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了解,积极、迅速、及时处理群众举报。

4、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对举报事项的处理工作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做到合法、合理和公正。

5、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电话应当详细、全面、真实、有效的进行记录,情况汇报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不得有漏报、瞒报、隐报、虚报情况发生。

6、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应负责将受理的举报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的录入微机,并在举报案件办理完毕时,将反馈回举报中心的查办处理结果录入微机进行备案,保证计算机内数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模版(三篇)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模版(三篇)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增强社会监督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任何机关、组织、个人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举报投诉。

第三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由相关机关负责,各级机关应当积极建立并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举报投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举报投诉人应当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并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得捏造、诬告、陷害他人。

第六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

第二章举报投诉受理程序第七条举报投诉受理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举报投诉的提出:举报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互联网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提出举报投诉。

(二)受理环节: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并向举报投诉人提供受理告知书或受理凭证,告知举报投诉人受理时间、工作人员和联系方式。

(三)初步核实:有关机关应当对举报投诉涉及的事实进行初步核实,如果发现举报投诉明显不实、主观恶意,可以不予受理或者报案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说明理由。

(四)实质调查:对初步核实属实的举报投诉,有关机关应当进行实质调查,采取调查取证、走访调查、询问核实、查阅资料等方式,确保调查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五)处理结论:根据实质调查的结果,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向举报投诉人通报处理结论,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追踪反馈:对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向举报投诉人追踪反馈处理结果,或者公开公示处理结果。

第三章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人员第八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其中包括法律人员、纪检监察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

第九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举报管理制度(司法版)

举报管理制度(司法版)

举报管理制度(司法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举报管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举报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举报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向国家机关反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第三条国家机关应当设立举报受理机构,负责举报的受理、审查、处理和反馈等工作。

第四条举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保密的原则,保障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举报受理第五条举报人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

第六条举报受理机构应当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进行登记,并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

第七条举报受理机构应当对举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应当告知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举报受理机构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

第三章举报处理第九条举报受理机构应当对受理的举报进行分类处理,根据举报内容涉及的事项和性质,分别移送有关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第十条有关机关或者部门应当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一条举报事项涉及多个机关或者部门的,应当由牵头机关或者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第十二条举报事项的处理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举报奖励和保护第十三条国家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应当对举报人进行保护,防止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举报人因举报受到打击报复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保护。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为举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举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举报人捏造或者故意传播虚假举报材料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违”举报制度

“三违”举报制度

“三违”举报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设法制化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打击和预防违法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在工业生产领域中,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的稳定,我们必须对“三违”行为进行有力的打击。

为此,建立一套严格的“三违”举报制度势在必行。

二、定义和意义所谓“三违”,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建立“三违”举报制度的意义在于,可以有效地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率,增强社会监督的力度,推动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为建设法制化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三违”举报制度的主要内容1. 举报渠道的建立为了方便职工和社会公众进行举报,需要建立多种举报渠道,如举报电话、邮箱、网站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并确保举报的透明公正。

2. 举报的保密与保护在举报制度中,必须明确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措施。

这是为了防止举报人受到报复和压力,从而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举报行动。

3. 举报的程序与流程建立一套完善的举报程序与流程是举报制度的核心内容。

举报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举报内容要经过初步核实后才能受理,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4. 举报的奖励机制为了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举报行动,可以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对于举报属实的行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认可,这既可以体现对举报人的支持与激励,也可以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

5. 举报的结果公示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举报案件,应当及时公示调查结果,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保证举报制度的公正和权威。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三违”举报制度的实施效果,下面以某工业企业的案例进行分析。

某工业企业在建立了严格的“三违”举报制度后,职工们积极参与、踊跃举报,使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通过举报制度,企业成功发现了多起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

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制度
一、举报申诉中心工作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举报和申诉案件。

2、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确保案件审查和处理的合法性。

3、把整改问题作为举报和申诉案件处理的重点,实现问题的及时改正。

4、坚持跟踪式处理,加强案件办理的持续性,确保纠纷解决的完整性。

5、严肃案件处理程序,落实工作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二、举报申诉中心工作机制
1、组织机构设置
举报申诉中心是由本中心负责人统筹管理,下设工作人员处理具体诉求。

2、工作分工
负责本中心全面协调管理职能,统筹安排举报和申诉案件的处理。

(2)主任:
负责本中心案件受理工作,协调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处理案件。

(3)专职工作人员:
负责本中心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制定有关工作规章制度。

(4)其他志愿服务人员:
负责协助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情况调查和处理工作。

3、受理范围
(1)本中心受理举报和申诉的案件;
(2)本中心受理涉及本单位的问题;
(3)本中心不受理与法律有关的案件;
(4)本中心不受理带有辱骂、恐吓等不文明行为的案件。

4、受理条件。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投诉和举报人员的权利,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落实投诉和举报线索的查处,加强公司的监察工作,根据《某某地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及调查处理违法、违纪和失职案件。

第三条对于公司任何部门、地区/子公司或个人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任何人均可向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四条监察部门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不受其他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实行投诉举报和案件调查保密制度。

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身份或者将投诉、举报情况透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

任何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个人不得打听案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事项。

第七条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者积极提供线索、为公司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的部门、地区/子公司或者个人实行奖励制度。

第八条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受理投诉和举报第九条监察部门设立专线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投诉和举报。

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应当予以公布,条件允许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接待室,在公司旗下各小区、项目工地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并制定信箱开具、维护和管理的办法。

第十条投诉、举报人员可以采用电话、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投诉、举报等途径进行投诉或举报,也可以委托他人投诉或举报。

第十一条监察部门受理电话投诉和举报时,接听人员必须耐心聆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有条件的可以录音。

监察部门对投诉、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投诉、举报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人员的当面投诉或举报时,应当分别单独进行。

举报管理制度(通用版)

举报管理制度(通用版)

举报管理制度(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合法权益,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向有关部门举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

第三条举报应当遵循真实性、合法性、诚信原则,禁止虚假举报、恶意举报。

第四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处理、反馈、保密等工作制度,保障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举报范围和方式第五条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涉及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行为;(四)其他应当予以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一)书面举报;(二)电话举报;(三)网络举报;(四)来访举报;(五)其他合法举报方式。

第三章举报受理和处理第七条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举报受理机构,明确举报受理范围、方式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举报受理机构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应当予以受理,并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

第九条有关部门应当对受理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第十条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证人证言等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第十一条有关部门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二条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对虚假举报、恶意举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举报奖励和保护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举报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第十四条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对举报人及其亲属进行保护,防止打击报复。

第十六条举报人因举报受到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打击报复者的法律责任。

举报管理制度(公安版)

举报管理制度(公安版)

举报管理制度(公安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举报管理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的一系列工作制度。

第三条举报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公正、及时、严格的原则,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章举报途径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等多种举报途径,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进行举报。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举报网站,提供在线举报功能,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进行举报。

第三章举报受理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及时受理。

第七条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姓名、违法事实等。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材料进行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身份信息。

第四章举报调查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受理的举报进行认真调查,查明被举报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公安机关调查举报案件时,应当依法采取调查措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调查举报案件时,应当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五章举报处理第十二条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举报案件的处理决定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并说明处理依据和结果。

第十四条举报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举报奖励和保护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和方式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对举报人进行保护,防止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举报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

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

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1. 引言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机制,旨在规范和统一对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登记流程。

本文将介绍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的背景、目的和实施步骤,并探讨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良好治理方面的作用。

2. 背景在现代社会中,投诉和举报案件频繁发生,如不加以规范和处理,将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正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目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每一起投诉和举报案件都能够得到妥善受理和适当处理。

其具体目标包括:•提供一个标准化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的流程和程序。

•确保投诉、举报案件得到及时、准确的登记和记录。

•维护公民权益,保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治理的有效实施和良好秩序的维护。

4. 实施步骤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的实施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4.1 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的条件在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前,需要明确以下条件:•投诉、举报案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诉、举报材料齐全,清晰具体,并有相关证据支持。

•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来承担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的工作。

4.2 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包括以下过程:•前台登记:接待员根据提交的投诉、举报材料对案件进行初步登记,包括投诉人或举报人的基本信息、投诉、举报事实描述、相关证据等。

•材料审查:由专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初步筛查。

4.3 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登记是对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的重要环节,具体步骤如下:•分类登记:根据案件涉及的领域和性质进行分类登记,以便后续统计和分析。

•编号登记:为每一起投诉、举报案件分配唯一的编号,以便于管理和跟踪。

•基本信息登记:记录案件涉及的主要人员信息,包括被投诉、举报人和相关证人等。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制度在社会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导致一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可能产生不公正的结果。

下面将从受理、调查和处置三个方面,对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进行探讨。

首先,关于受理环节,有时候存在受理不及时、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由于行政效能不高,政府工作人员受理举报投诉的速度慢,导致很多举报者长期没有接到受理通知,投诉事项被拖延处理。

同时,有些受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处理举报时往往缺乏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可能存在特定利益关系、人情关系或腐败问题,对举报的事实不重视,甚至会选择性忽视举报投诉。

这种受理不公正给了违法违规行为可乘之机,同时也泯灭了公众的举报热情和信心。

其次,调查环节也是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有时候,举报投诉的调查工作不专业、不公正、不透明,无法真实客观地调查事实真相,给了违法违规行为留下了可疑的空间。

例如,在一些案例中,调查人员可能存在被举报事项涉及人员的压力或利益关系,使得他们不敢深入调查,只是勉强进行表面工作,给事实的查证留下了很大的悬疑。

此外,受理机构在调查阶段也应该加强对公众的信息反馈,及时告诉举报者调查进展情况,增加公众的参与感和信任感。

最后,关于处置环节,一些地方在处理工作中存在权力滥用、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

在一些地方,举报投诉受理机构或行政执法机关可能受到政治或其他利益团体的干扰,导致处置结果不公正。

另外,举报投诉的处置过程中,也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避免滥用职权或违法操作,确保公正合法的处置结果。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来加强和改进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首先,应加大对受理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工作的评估制度,对工作效率和公正性进行评价,确保受理机构高效地处理举报事项。

举报管理制度(实用文档)

举报管理制度(实用文档)

举报管理制度(实用文档)一、概述为加强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举报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举报行为,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提高举报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主体1.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发现或知悉违法犯罪行为,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2.举报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3.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并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举报途径1.举报人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应当选择具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举报,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3.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核实举报内容、反馈处理结果。

四、举报受理1.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事项予以受理。

2.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举报事项,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举报,或及时将举报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3.对实名举报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

4.对匿名举报事项,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举报内容进行审查,对可能构成犯罪的举报事项予以受理。

五、举报处理1.有关部门应当对已受理的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查明违法犯罪事实。

2.有关部门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应当依法采取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被举报人和其他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3.有关部门应当在受理举报之日起60日内办结举报事项,重大、复杂案件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4.有关部门应当将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对实名举报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

六、举报奖励1.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举报事项的性质、情节、影响和社会贡献等因素,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2.奖励标准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6315”举报中心案件受理制度

“96315”举报中心案件受理制度

“96315”举报中心案件受理制度为使举报案件管理规范有序,更好的服务于打假工作,在受理举报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举报中心受理举报案件的方式,可以是书信、来访、电话等,或由上级部门交办或相关部门转办。

举报人可以是实名举报,也可以是匿名举报,举报中心应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保密。

2、举报中心在受理举报案件时,应核实被举报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违法产品名称及其数量、违法事实。

3、认真、准确记录举报内容将其登记备案,及时将真实的举报内容输入微机系统并打印出举报信息记录表。

4、将举报信息记录表上报分局领导,经批示后转发至具体承办科室。

5、接举报科室应在24小时内将案件转交具体承办科室,该承办科室要最迟在3日内完成该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对于情况属实的案件应依法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中心,输入微机系统留档备查;对于举报内容失实的案件,也应说明理由及时反馈举报中心。

“96315”举报中心工作承诺“96315”举报中心是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为群众提供咨询,受理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举报的职能部门,为迅速、及时、有效的处理群众举报,维护质监系统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制度:1、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听举报电话时要认真、耐心,语言要平和,态度要热情,交谈中语言使用应规范、准确。

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讲服务忌语。

2、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举报记录,做到有话必接,有事必受,有问必答。

3、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应依法受理用户和消费者的举报,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了解,积极、迅速、及时处理群众举报。

4、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对举报事项的处理工作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做到合法、合理和公正。

5、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电话应当详细、全面、真实、有效的进行记录,情况汇报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不得有漏报、瞒报、隐报、虚报情况发生。

6、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应负责将受理的举报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的录入微机,并在举报案件办理完毕时,将反馈回举报中心的查办处理结果录入微机进行备案,保证计算机内数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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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封面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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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
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1、承办大队在接到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单和有关材料后,应确定主办监察员,协办监察员对举报投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2、举报投诉内容复杂时,经办人员应事先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拟定调查方案,必要时对有关情况进行暗访,先期调查取证。

3、精调查核实,确实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根据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4、承办举报投诉的大队,应在接到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的调查时效内,将调查相关的结果及拟定的处理意见报支队,经支队研究后,将研究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5、如因案情重大复杂,如需延长时限的,承办大队应说明情况,但延长调查时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承办举报投诉的大队,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将调查及处理材料整理归档。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举报投诉制度是一种行政手段,以使公民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执法工作的机制。

它为公民提供了一个能够举报不法行为的途径,为被举报的人提供了申诉的途径,为监察机关提供了办案的材料。

然而,举报投诉制度也不是完美的,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首先,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的门槛过高。

一些人可能因为担心自身安全而不敢举报,或者因为不熟悉程序而不知道如何举报。

有些举报者可能会遭受打击报复,而举报者的个人信息也可能被滥用或泄露。

因此,有必要简化举报投诉的程序,并加强对举报者的保护,例如可以建立匿名举报的渠道,增加对举报者身份的保密性。

其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的效率有待提高。

一些举报投诉案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得到处理,且处理结果可能存在不公正的情况。

这可能导致一些举报者对制度失去信心,而且迟迟未能得到处理的案件也会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举报立案和处理的监督,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公正和公正的处理结果。

第三,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的透明度需要加强。

一些举报者并不清楚他们的举报是否已经受理,也不清楚处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这会导致一些举报者对举报制度的失望和怀疑。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告知举报者举报处理的情况,使其对举报结果有一个真实的了解。

此外,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中的职能分工也存在问题。

一些举报案件由多个部门共同处理,但往往出现责任不清、扯皮现象。

这使得举报者难以获得满意的答复,也影响了问题的解决。

因此,有必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协调合作,提高处理效果。

最后,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需要提高公信力。

一些举报被举报人可能以权力、关系等手段逃避追责,举报制度会受到破坏或滥用。

这会让举报人感到无力和绝望,负面影响举报制度的声誉。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确保举报受理和处理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

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

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背景政府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日益重要,但在服务过程中难免会存在服务质量不佳、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而公众对此也会有诸多投诉举报。

为了更好地规范行政管理和服务,提高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国家对受理投诉举报案件规定了严格的登记制度。

目的本文档旨在介绍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的重要性、适用范围和具体操作流程,以便广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能够全面了解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实施方法,提高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适用范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办理投诉举报工作时的登记管理。

实施方法受理登记当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接到投诉举报时,应当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分发、处理、回复等相关工作。

登记流程如下:1.填写登记表。

受理员第一时间登记投诉举报信息,并用规定的格式进行登记。

2.指派工作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受理员应当将投诉举报案件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分派,确保每件案件都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处理。

分类管理投诉举报案件应当根据不同的内容、重要性分为不同的类别管理,以便更好地分类处理和管理。

具体流程如下:1.分类登记。

针对不同的情况,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投诉举报案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民生相关、涉法涉诉、重点关注等。

2.规范分类标准。

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制定出投诉举报案件分类标准和流程,并进行严格的落实和执行。

处理回复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处理回复,以便更好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流程如下:1.处理审批。

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处理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结果。

2.回复咨询。

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回复要求及时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回复,并提供足够的客观证据以证实处理结果的合理合法。

注意事项1.重视细节。

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时重视细节,并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时效化,确保每一件案件都能够得到全面、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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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举报受理制度
为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举报受理工作,扩大案源线索,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的不法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违法案件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违反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提出的举报。

提出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为举报人。

第二条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投诉举报,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登记。

为便于调查取证,提倡署名举报。

第三条对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投诉举报的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要详细记录,包括违法事实或基本线索,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举报人的姓名(匿名除外)和联系方式,同时要求举报人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以下基本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请求、理由和事实经过、购药凭证等相关证据。

第四条根据举报的具体内容,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受理登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予耐心解释,建议其到其他部门反映或举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原则上不应受理:
(一)提供不出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及购货凭证;
(二)其它部门已受理的投诉。

第五条对于举报的案件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及时办理。

第六条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的投诉、举报、管理程序:
(一)登记。

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的投诉应积极受理,由接待人做好登记,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二)核查。

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依照法定程序调查核实。

(三)处理。

对已核实的投诉或举报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

第七条节假日期间投诉举报的办理
(一)节假日投诉举报由值班人员登记,汇报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安排有关科室组织查处并作好记录。

(二)需抽调本局其它科室人员参加时,由带班领导协调,被抽调人应积极参与。

被抽调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按照统一安排,参加稽查办案。

(三)全局干部职工在节假日期间,保证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通讯畅通,做好随时接受任务、参与市场稽查的准备。

凡不服从统一安排,不能按时间赶到指定地点参加稽查办案的,将按本局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八条投诉受理后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0日内回复投诉者处理结果。

第九条在办理举报案件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案情以及与举报人有关的情况,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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