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从事相应专业领域勘察设计工作的能力。
三、勘察设计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时,应当进行认真勘察,准确把握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要素,合理确定工程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可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设计质量和工程质量。
对重大工程项目,应当进行质量评审和风险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不得超越资质范围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六、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单位整体业务水平和竞争力。
七、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控制,减少盲目浪费和不合理成本,确保工程造价合理。
八、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管理,推广绿色设计理念,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进可持续发展。
九、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和运营安全。
十、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诚实守信,服务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低价中标、变相排他等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
在日常管理中,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等,规范内部运作,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勘察设计单位还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协调一致,有效推进工程建设进展。
在项目管理方面,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合同要求,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设计质量。
设计单位管理及考核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设计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设计质量、投资、进度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充分调动设计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设计责任,全面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和设计管理水平,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设计单位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相关文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编制。
设计单位管理主要体现三个方面,质量、进度、成本这三个方面贯穿整个勘察设计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设计,是指设计合同中明确的,根据项目设计阶段的要求及设计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局负责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业主的职责在项目设计的全过程中,对项目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工作及成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第六条项目管理单位的职责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工作及成果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第七条设计咨询单位的职责(一)设计咨询单位按照《咨询合同》和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咨询工作义务和责任。
设计咨询单位应科学、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设计咨询工作,对咨询报告的深度、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设计咨询的质量负责。
(二)咨询单位应严格执行业主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工程《审查要点》和建设指引。
(三)合同约定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设计单位职责(一)工程的各项设计工作可由一家设计单位分别独立完成,也可由多家设计单位共同组成设计联合体(以下称“联合体”)完成。
如为联合体,其中一家设计单位应作为联合体总体单位,兼任勘察设计统筹工作,包括确定统一的标准、深度和要求;组织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二)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保证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达到合同要求,并在设计过程中积极配合设计咨询单位及其他审查单位的工作。
(三)设计团队构架应满足勘察设计进度及质量的需要,业主有权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程设计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与委托方(以下简称委托人)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各类工程设计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设计单位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设计单位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委托人的需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投资预算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期限、费用等事项。
合同文本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标准、设计周期、设计费用、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设计单位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应遵守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收费的规定,合理确定设计费用。
如双方对设计费用有争议,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将签订的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委托人提交设计成果。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设计任务,确保设计质量。
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设计周期,应提前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同意。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人提供必要的设计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如委托人有特殊需求,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方案。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成果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如委托人有特殊保密要求,设计单位应予以遵守。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设计单位与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范围、期限、费用等事项。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与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妥善处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及管理方式,确保设计单位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保证设计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二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进行设计活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第三条设计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应当包括以下部门:1. 总经理室:负责制定设计单位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2. 技术部:负责设计项目的技术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设计单位的人员,保证设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 财务部:负责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工作,确保设计单位的经济运转。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当配备合适的人员,包括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设计经验的设计师、工程师等。
设计单位应当为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会,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三章设计单位的职责分工第五条设计单位的职责分工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设计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第六条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1. 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建议。
2. 编制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关设计文件。
3. 参与项目的施工过程,提供设计变更和技术指导。
4. 进行设计成果的验收和整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行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设计单位的管理方式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设计工作的有序展开。
第九条设计单位的管理方式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 设立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进度控制。
2. 建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确保设计文件的安全保密和易于查找。
3. 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保证设计项目的质量和信用。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设计单位管理办法一、规定背景设计单位是承担建筑、工程、产品等设计任务的机构或个人。
为了规范设计单位的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加强安全监管,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设计单位的分类根据设计单位的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设计单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专业设计院所专业设计院所是承担建筑、工程、产品等特定领域设计任务的机构。
专业设计院所应具备相关领域的设计能力和专业资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独立设计师独立设计师是指自主承接设计任务的个人或小团队。
独立设计师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司或企业的设计部门公司或企业的设计部门是指依托于某一企事业单位的设计团队。
设计部门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设计单位的管理要求1. 资质认定和登记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质认定和登记,并定期进行复审。
设计单位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设计资质,否则不得从事相应的设计工作。
2. 设计人员的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设计人员资质管理制度,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背景和技术资质。
设计人员在从事设计工作时,必须符合相应的设计资格要求。
3. 设计质量控制设计单位应建立科学的设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创新性。
设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并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计质量达到要求。
4. 项目管理设计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组织架构,合理分配设计人员和资源,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控制。
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设计任务。
5. 安全监管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国家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性。
设计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和避免设计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和处理相关问题。
6. 建立设计成果管理制度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成果的归档和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设计单位应妥善保存设计文件和资料,便于后期的复查和参考。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组织架构设计单位设立总经理办,负责全面的管理工作,分管人员设立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招聘、晋升、培训等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和评定。
三、项目管理每一个设计项目都应有专门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质量管理,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四、财务管理设计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和审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确保项目财务收支平衡。
五、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保护和维护公司的核心信息资产,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
六、品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标准,落实品质控制,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客户需求和公司要求。
七、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八、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员工,及时纠正不足。
九、宣传推广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十、变更与完善管理办法的变更和完善必须经过决策层审批,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落实。
以上管理办法,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以上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运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并保障员工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共同落实这些管理办法。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地完善和调整。
同时,也要注重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化,让员工了解公司的管理方针和政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另外,公司管理层和部门负责人需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同时,也要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此外,公司还要重视市场营销工作,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增加业务机会,拓展市场空间。
在拓展市场的同时,也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管理办法是为规范设计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适用于设计单位的内部管理。
1.2 设计单位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注重科学管理和实践操作,确保设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1.3 设计单位管理应坚持客观公正、一切为了工程质量、合法合规的原则,注重全员参与和团队协作,实现高效、高质量的设计成果。
二、组织架构与管理职责2.1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职责与工作权责,以便协调沟通与决策,并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设计单位应当设立总经理、总工程师以及专职设计师、项目经理等职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确保各项设计工作的有效推进。
2.3 设计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管理职责与工作程序,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密、合同等内容,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中。
2.4 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研究、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三、人员管理3.1 设计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人才的能力、水平和业绩,实行科学、合理的人员招聘与用人制度。
3.2 设计单位应注重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学习进修,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资格考试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评估。
3.3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激励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和能力水平确定绩效考核标准,并给予相应的薪酬和晋升机会。
3.4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体系,从员工入职、日常工作、退休离职等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服务,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质量管理和工作流程4.1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设计标准和规范、质量验收等方面,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满足相关标准和客户需求。
4.2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确保设计工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流程进行,从而提高项目质量和进度完成率。
4.3 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设计成果的把控和监管,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同时加强对成果的审核和评审工作,确保设计成果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和效率,保障设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单位形象,保证工程设计单位的长远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是工程设计单位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对工程设计单位管理规范的要求和制约,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
第三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遵循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并努力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工程设计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包括管理目标、管理原则、管理模式、管理流程等方面,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制度应当形成书面文件,由单位领导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必须在全单位范围内公布,并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职权,建立协调、配合和推动各个部门工作的机制。
第八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设立设计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各自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计部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确定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方案等设计工作。
第十条技术部应当负责技术支持和技术研究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服务,并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技术考核。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应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和督促各个部门和设计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工作。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应当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做好人员招聘、考核、培训等工作,并保证设计人员的权益。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当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制度,控制经费的使用,保证工程设计单位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四条工程设计单位领导人员要履行领导责任,带头履行职责,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单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十五条设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设计要求,提高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设计单位是建筑和工程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它的作用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设计咨询服务。
设计单位的工作涉及到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结构设计、水电设计等领域,技术要求十分高,因此,设计单位的管理至关重要。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是规范设计单位工作的重要法规文件,本文将对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设计单位管理的范围设计单位管理办法是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文件,它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1. 设计单位的组织管理和人员配备;2. 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3. 设计单位的业务管理;4. 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5. 设计单位的信息管理。
二、设计单位的组织管理和人员配备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规定,设计单位的经营者应当是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设计单位的组织机构应当是健全、合理、适应工作需要的。
设计单位的人员配备也是管理办法的重点之一,按照设计单位的级别和业务特点,不同的设计单位需要不同的人员配备。
例如,一家有资质的设计院需要具备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机电工程师、工程师助理等各类设计人员,而一些中小型设计单位则需要适当减少人员配备,以降低成本。
三、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是其工作的关键。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规定,设计单位必须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为了保证设计质量,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并应用行之有效的设计质量控制方法和评估体系,及时纠正设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同时,设计单位还要对设计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四、设计单位的业务管理设计单位的业务管理是其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明确业务范畴和设计规模,根据不同的业务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整个设计过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设计单位还需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业务流程能够顺畅地进行,方便日后查询和使用。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勘察和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勘察单位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勘察。
他们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文件必须真实、准确,以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二条: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三条: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设计,以避免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图纸应配套,说明应清晰,内容应完整。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建议,尤其是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
2.除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四条: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图纸会审,并做好设计文件交底。
2.向施工、监理单位详细说明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时处理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3.参加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其主要隐蔽工程和工程竣工质量的验收。
4.参加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单位(甲方)对设计单位管理与考核办法
建设单位(甲方)对设计单位管理与考核办法对设计单位管理考核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设计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
为充分发挥设计单位的技术保障作用,充分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强化设计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设计单位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条设计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程设计的质量,二是技术服务的及时性,这两项工作应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二节业主的职责第三条#############建设单位,全面行使业主职能,而技术部为对接设计单位工作管理的主体。
第四条技术部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情况,确定图纸(图纸分为电子版及纸质版)交付的时间节点和供图计划。
第五条按照合同规定起草请款单报请总公司支付勘察、设计费用。
第六条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咨询专题及聘请有关的咨询专家对工程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第七条及时组织审查设计院提交的各类文件及图纸。
第八条为设计人员现场服务时提供办公方便。
第三节设计单位的职责第九条建立健全设计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设计程序,履行设计文件的审签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正确性。
第十条编制有关设计工作大纲、设计进度计划、施工图交付计划。
第十一条全面负责有关设计服务和协调工作。
业主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第十二条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应当在需要时及时到达现场实地踏勘,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并负责先关问题的设计修改与补充。
第十三条按照业主提出的图纸交付时间节点,研究实现目标的具体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及时提醒业主为实现目标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风险。
第十四条各阶段、各项目均需进行方案比较和优化设计工作。
第十五条对工程勘察、设计、科研成果质量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按国家批准的审查意见,结合本工程总体目标,在业主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条件图、科研及报规划相关文件。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国家审批的设计文件及经确认的方案开展勘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单位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和指导单位各项活动的开展,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下面是一个关于单位管理办法的设计,供参考。
一、总则1.目的和任务: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单位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确保单位的各项活动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为单位的发展和改进创造良好的条件。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人员管理、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
3.遵循原则: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单位成员的权益。
二、组织架构1.机构设置:单位按照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和岗位,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人员配备: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员,设立人员编制和岗位要求,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管理层次:明确上下级关系和部门协作关系,建立科学的决策和执行机制。
三、人员管理1.用人机制: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包括招聘、选拔、录用、评价和晋升等环节,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单位工作的需要。
2.奖惩制度: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激励人员积极工作,同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
3.培训发展: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资源管理1.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的各类资产进行分类、记录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办公环境: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设施,提高单位成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3.物资采购: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建立合理的采购流程,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单位工作的需要。
五、财务管理1.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加强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单位的财务状况合理和稳定。
2.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确保单位的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3.经济核算:加强对单位财务状况的核算和分析,完善财务报表和报告,提高单位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单位的管理,规范设计活动,依法维护设计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建筑、市政等工程设计业务的设计单位。
第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恪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保证设计质量,,保护环境和文物遗址,维护招投标平等公正,防范和打击有害赛象市场行为。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与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第二章设计单位的资格认定第五条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项目工程中,设计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划编制等领域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格,并在卫生、环保、消防等专项审核中符合相关要求。
第六条设计单位资格认定应当符合条件,经过市级以上城市或工商登记机关审批,向省级机构申请,经过省级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颁发资格认定证书。
第七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评审等环节中,应当提交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资质分级管理和定期复评。
第三章设计单位的制度建设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科技创新等培训,提高设计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设计全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管理,确保设计质量。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通过优惠政策、提高设计师收入、实行员工持股、设计荣誉等方式激励员工,增强员工创新精神和职业荣誉感。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设计过程中诸如规划开发风险、合同纠纷风险、技能风险、安全环保风险等方面的防范,保障设计单位的合法维权。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确保设计图纸、设计报告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设计单位的管理规范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不得违反设计活动的职业道德,不得从事各种有害于市场竞争公正的行为,不得利用任何手段对竞争者产生不正当竞争影响。
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是确保设计项目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的关键。
管理办法必须包括明确的流程和规定,以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首先,设计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
其次,设计单位应该注重团队管理,合理分工和协作,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同时,设计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监测、评估和改进机制。
最后,在人员管理方面,设计单位应该注重培训和激励,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士气。
通过这些管理办法的执行,设计单位可以更好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另外,设计单位还应该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和协调。
与客户的有效沟通可以确保设计单位清楚了解客户需求,从而能够提供更加符合客户期望的设计方案。
设计单位应该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倾听客户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调整。
此外,对于设计项目的变更和风险,设计单位也需要与客户充分沟通,共同商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在管理办法中,设计单位还应该注重资源管理。
包括人力资源、物资和财务等方面的管理。
合理规划和分配资源,确保设计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同时,设计单位还应该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保障项目进展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此外,对于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还应该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必须遵守相关的设计行业标准和规定,确保设计活动合法合规。
同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应该加以重视,保护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随着项目经验的积累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和更新。
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设计单位可以更好地提高管理效率,确保设计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升设计单位在行业的竞争优势。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单位的管理,提高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设计管理,依法维护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项管理义务,保证设计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
第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经营管理、质量控制等内容,提高管理水平和设计质量。
第二章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当设立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当设立设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设计工作,制定设计方案,保证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设立质量控制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设计工作的质量,制定并执行相关质量控制标准。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签订设计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与他人的合作关系。
第三章设计单位的经营管理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设计业务,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市场开拓和业务招投标工作,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规划、组织设计、现场监理等工作,确保设计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计工作的成本,提高设计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第四章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保证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配备齐全的专业人员,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确保设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内部质量检查和外部质量评估,完善设计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设计单位:指以设计为主营业务的机构或个人。
2. 设计工作:指设计单位承担的各类设计任务和相关工作。
3. 合同管理部门:指设计单位中负责签订设计合同和监督合同执行的部门。
4. 质量控制部门:指设计单位中负责监督和检查设计工作质量的部门。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设计单位是指从事建筑设计、工程设计、装饰设计、产品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的机构或个人。
为了规范设计单位的管理,保证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一、设计单位的组织架构设计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主要部门包括项目研究部、设计部、预算部、质量管理部、市场营销部等。
每个部门应有专业的人才担任,确保设计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二、设计项目管理设计单位在承接设计项目时,应当进行详细的项目调研和分析,明确项目需求和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计划、项目跟踪和项目评估等环节,确保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设计人员管理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设计人员管理制度,对设计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和考核。
设计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承担的设计任务。
设计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设计人员的专业发展,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不断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作能力。
四、设计工作流程管理设计单位应当建立科学的设计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设计工作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确保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机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和审查,确保设计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五、设计成果保护设计单位应当依法保护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得滥用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设计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设计成果管理制度,对设计成果进行登记、保管和使用。
设计单位应当明确设计成果的归属和使用范围,避免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六、质量管理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确保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设计单位应当组织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在承揽勘察设计任务时必须具有与所承担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根据本单位生产能力和人员数量,在保证合理设计周期的前提下承揽勘察设计任务,严禁无证承揽及转包、分包给无证或资质较低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勘察设计任务。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交通部《公路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健全全面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加强设计阶段基础资料的收集,认真做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明确各设计阶段的负责人,确保全过程设计质量。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控制水文和工程地质的勘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的齐全、准确,由于水文资料搜集不全或不准确、地质勘探深度不够或勘探结果不准确而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后应与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设计文件除满足合同要求外,设计各阶段文件还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5]1036号)的有关规定及其他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和《广东省关于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出版、提交的设计文件必须做到完整、详细、准确。
强调设计文件的可操作性及准确性。
设计文件必须详述各分项工程的技术控制指标并提供结构计算验算资料。
此外,本项目将采用《项目建设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工程管理,因此设计单位须向业主提供各阶段设计文件电子版,并按一定的格式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
设计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设计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 设计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2. 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设计单位应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
二、项目管理组织结构1. 设计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政策,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2. 每个项目应指定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 项目经理下设专业技术团队,包括设计师、工程师、质量监控人员等,各司其职,形成高效的工作团队。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要求,制定项目计划,组建项目团队。
2. 设计阶段:进行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审核与批准:设计文件需经过内部审核和客户确认,必要时还应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4. 施工配合:设计单位应与施工单位保持沟通,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5. 项目收尾:完成项目总结报告,包括设计成果、经验教训和改进建议。
四、质量控制1. 设计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设计过程中应进行多轮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 对于关键节点和重要决策,应组织专家评审会议,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五、风险管理1. 设计单位应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
2. 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包括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
3. 定期对风险管理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项目进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六、信息管理1. 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有效收集、存储、传递和共享。
2. 确保所有项目参与者能够及时获取必要的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3. 保护客户和项目的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七、合同管理1.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和《广东省关于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设计的后续服务及各阶段的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勘察设计单位应派出数量足够的设计代表驻现场指导以配合施工做好设计服务工作,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1、开工前在业主指定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
2、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第十二条对重大的、复杂的工程项目(如大桥、长大隧道、高难复杂边坡、特殊地基处理等),设计单位必须加强技术力量,组织攻关,有计划、有组织保证一定数量的人员配合建设单位开展施工。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我国公路建设发展水平,结合本地区公路建设实际情况,注意本项目设计新技术,新结构,新设备及新工艺的设计及推广。同时设计单位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和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技术可行、实施可能、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加强总体设计,重视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农田水利、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交通部《公路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健全全面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加强设计阶段基础资料的收集,认真做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明确各设计阶段的负责人,确保全过程设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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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溪口水电站项目部工程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编写:工程组审查:龙曲波批准:曹胜前二00六年五月株溪口水电站工程设计单位管理考核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株溪口水电站工程是湖南省重点工程,设计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
为充分发挥设计单位的技术保障作用,充分调动株溪口水电站工程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强化设计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勘测、设计、科研合同,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设计单位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条设计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程设计的质量,二是技术服务的及时性,这两项工作应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二节业主的职责第三条资江公司株溪口水电站项目部作为建设单位资江公司的现场派出机构,在现场全面行使业主职能,为设计单位工作管理的主体。
第四条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情况,确定主要里程碑时间。
第五条提出招标文件编制要求,明确招标计划安排。
第六条负责招标文件编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第七条根据工程控制性进度,于每年的12月由业主和设计共同确定下年度设计文件及图纸供应详细计划。
第八条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勘测设计科研经费、优化设计奖励及赶工措施费。
第九条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咨询专题及聘请有关的咨询专家对工程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第十条及时组织审查设计院提交的各类文件及图纸。
第十一条为设计人员现场服务时办公及生活用房提供方便。
第三节设计单位的职责第十二条建立健全设计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设计程序,履行设计文件的审签制度,确保设计成果的正确性。
第十三条编制有关设计工作大纲。
第十四条成立株溪口水电站设计代表组,全面负责有关设计服务和协调工作。
业主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第十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应成立现场设代处,并派一定数量的相关代表驻现场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并负责设计修改与补充。
第十六条按照业主提出的里程碑时间,研究实现目标的具体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及时提醒业主为实现目标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风险。
第十七条各阶段、各项目均需进行方案比较和优化设计工作。
第十八条对株溪口水电站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成果质量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按国家批准的审查意见,结合本工程总体目标,在业主规定时间内制定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以满足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二十条应将设计咨询意见、科学试验结论性意见、业主的观点和要求融入招标设计及招标文件中。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国家审批的设计文件及经确认的方案开展勘测设计科研工作。
第二十二条按照设计合同和年度供图计划,结合工程具体实施情况,及时满足供图进度要求。
第二十三条设计单位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以使施工单位能正确理解并贯彻设计意图。
第二十四条现场地质设代人员应积极开展施工地质预报和地质资料编录工作,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提供地质信息,设计人员应根据现场开挖揭露的地质条件或现场施工试验成果,及时做好现场跟踪设计。
第二十五条积极接收施工反馈信息,检查现场地质、施工成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单位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十六条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优化设计方案,提出设计通知、设计变更。
第二十七条应对参建各方发现并提出的设计问题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
第二十八条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项目,协助业主做好控制投资、节省工期工作。
第二十九条对涉及到工程大的技术方案应提前进行研究,对影响工程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提前进行预报,并随时通报业主单位。
第三十条对工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技术难点,建议进行咨询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年末提出下年度工程安全度汛要求。
第三十二条根据工程标段情况提供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及图纸18份、施工详图说设计文件及图纸18份(按分标段计算,如遇标段交叉图纸则应提供各标段同样18份文件),阶段验收设计文件18份、科研项目报告文件18份、竣工验收设计文件8份(并提供所有设计文件及图纸的电子版3份)。
业主不得将设计提供的电子版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三十三条提供8套1号图幅工程彩图,主要包括枢纽及各主要建筑物透视图。
枢纽总平面布置图、各主要建筑物布置图、立视图、剖面图、电气主接线图、枢纽地理位置示意图、水库范围示意图。
第三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序分阶段进行设计总结,为最终的技施报告和其它总结性工作做准备。
第三十五条配合业主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咨询、审查、评审、报批等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承担有关配合费用。
第三十六条参加阶段、单项及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应报告的编写,并提供与之有关的一切资料。
第三十七条参加设备采购合同规定的设计联络会,必要的设备进厂验收。
第三十八条积极配合业主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设计服务。
第三十九条积极配合监理工作。
第四十条提供业主要求的设计中间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四节对设计工作的管理第四十一条施工图设计必须按国家批准的株溪口水电站工程可行性设计的原则进行,并应符合下述设计要求:1、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尽可能在具体结构型式及设备选型、施工的技术质量要求、施工难度、工程量等方面与招标文件相一致,不产生导致施工合同(或设备制造采购合同)可能发生较大变更(如合同项目的变动、导致合同调整的较大工程量的变动、施工方法的变动等)。
2、施工详图应于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1个月交由业主。
3、设计图纸、文件的供应必须满足设计合同和供图协议中规定的供图进度要求,满足工程实施进度要求。
第四十二条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审查及签发1、设计单位提交的图纸、文件,必须经过内部审查和审签手续完备。
2、施工设计图纸、文件按审签程序签发给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进行核审,然后签发给施工单位。
未经监理单位审签并加盖公章的设计文件、图纸一律不得作为施工的依据。
3、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施工设计文件、图纸中的问题,设计单位应积极听取,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
第四十三条设计的修改与变更1、设计变更分类(1)重大设计变更:涉及株溪口水电站工程规模、总体布置、主建筑型式、标准和方案、主要设备选择等改变的设计变更。
(2)重要设计变更:涉及单位工程的布置、调整、建筑物结构型式的改变等内容的设计变更。
2、设计变更的提出(1)在株溪口水电站工程建设中,参建各方(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都可以按相关程序提出书面的设计变更要求和建议书。
各参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或经业主认可的合理化建议,设计单位应认真听取并加以论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对采纳建议所作的设计负责。
(2)施工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请求,一律以设计方出具变更通知执行,不允许直接在施工方联系单上直接签字认可。
(3)设计变更必须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4)设计变更文件必须有设代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图章。
(5)重大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审查的6个月前提出,重要设计变更应在2个月前提出,一般设计变更应在14天前提出。
特别紧急(涉及防洪渡汛、抢险、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等)情况下的设计变更不在此时间限制之列。
3、设计变更的审查重大设计变更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重要设计变更由业主组织有关各方最终审查后批准,一般设计变更由监理单位审查后报业主批准。
4、工程设计变更一般都将对合同的履行及其管理产生影响。
为保证设计工作质量,设计单位应切实保证可研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质量和设计深度,并使各阶段的设计成果能够紧密衔接,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设计工作而造成的设计修改和变更。
5、设计变更不免除任何一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设计优化1、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设计单位及个人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充分考虑当前施工水平对工程安全的影响。
2、对于各参建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一般设计优化及其变更的建议,设计单位应认真听取并加以论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对采纳建议所做的设计成果负责。
3、优化设计必须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简便和节省投资的原则。
4、对于设计单位不同意采纳的设计优化方案及其变更建议,业主有权做出一般设计变更的决策,并对决策方案的正确性负责,设计单位仍应接受业主委托进行设计优化和变更设计,并对自己所做的设计质量成果负责。
第四十五条现场设代工作1、设计单位应派出现场设代组做好现场设计服务。
现场设代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机制。
设代组专业应配套,人员应相对稳定,能适应现场施工对设计的需要。
2、现场设代作为设计单位的全权代表,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和权力,能在现场及时解决问题。
3、设代组人员不得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兼职。
现场设计代表人数和专业配置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保证设总及正在施工专业不少于1人在工地。
4、设计单位应每月25日前向业主报送当月的设计月报,主要内容应包括:提供的图纸、所做的主要科研设计工作、设代配置的专业及其人数、处理的主要问题、现场配合情况、能否满足现场施工进度等。
5、每年12底设计单位将“设计年度工作报告”报业主,“设计年度工作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简况、现场设代机构配置情况、本年度设计工作完成情况及主要业绩、完成工程项目优化设计的情况、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情况及比例、下年度工作计划、影响各项目施工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及其它报告事宜。
第五节对设计工作的考核第四十六条考核内容1、设计供图情况(1)是否编制年、月度设计供图计划报送业主。
(2)是否按批准的供图计划及时供图。
(3)设计供图是否影响工程施工(4)图纸文件的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内容是否有错误。
2、现场设计配合情况(1)是否有足够专业人员常驻现场,设总和副设总在现场工作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2)是否及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设计方面的问题。
(3)设计变更是否及时、准确,是否能现场出图。
(4)月度工作报告是否在每月25日前报业主。
(5)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是否尽量对工程优化设计,节省工程投资,促进工程施工进度。
(6)业主指定的设计配合工作和其它事项的落实情况。
3、质量管理情况(1)是否配合监理单位及时监督工程施工质量。
(2)是否及时参加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需设计参加的验收。
(3)是否及时现场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业主,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
(4)无因勘测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缺陷。
(5)是否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事故处理,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配合情况(1)是否协助处理现场出现的工程施工安全问题,做出分析,并积极提出处理建议。
(2)是否有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