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桥梁事故通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日期】2020.12.16•【文号】交办水〔2020〕69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水〔2020〕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经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同意,现将《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2020年12月16日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现制定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按照“各负其责、科学评估、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治理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桥区标志标识,提高航道通航保障服务水平,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提升桥梁防撞能力,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的跨越内河高等级航道的各类桥梁。
跨越其他等级内河航道的桥梁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治理。
内河高等级航道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印发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的通知》(发改交运〔2007〕1370号)中的“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宁波海事法院船舶碰撞、触碰损害责任纠纷审判状况(2011年1月-2015年12月)
宁波海事法院船舶碰撞、触碰损害责任纠纷审判状况(2011年1月-2015年12月)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宁波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公布日期】2016.12.22•【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宁波海事法院船舶碰撞、触碰损害责任纠纷审判状况(2011年1月-2015年12月)前言浙江是海洋大省,海上航运业和渔业发达,东海又是沿海南北航线和多条国际航线必经之路,进出船舶众多,航行与作业船舶密度日益增加。
船舶之间的碰撞,船舶与码头等设施或障碍物之间的触碰,在海损事故中占较大比例,对船舶、货物、人命安全有着直接影响,是典型的海事侵权纠纷案件,也是海事法院的主要收案类型之一。
本期海事审判白皮书通过回顾我院近五年审结的船舶碰撞、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针对事故和纠纷原因提出建议,从而为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助推“平安浙江”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一、船舶碰撞、触碰损害责任纠纷的基本情况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院共受理船舶碰撞、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56件,约占同期总收案数的1%,收案标的合计7.84亿元,约占同期收案标的总额的2.18%。
结案138件,约占同期总结案数的0.91%,结案标的总额3.08亿元,同期结案率为88.46%,平均审理天数为134.8天。
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收案类型以船舶碰撞为主,易引发系列纠纷近五年来,我院海事海商案件总收案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但船舶碰撞、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收案数基本持平,2011年至2015年,受理案件数分别为32、27、28、33和36件,办结案件数分别为14、29、29、27和39件。
受理案件类型上,船舶碰撞案件数量较多,达116件,是船舶触碰案件的2.9倍(见图1)。
数据表明,船舶航行期间发生两船碰撞、船舶与码头防波堤、栈桥等设施出现触碰的风险仍然较大,安全管理不容忽视。
船舶碰撞、触碰事故一旦发生,往往造成船舶沉没、人员伤亡。
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剖析
四、事故经过
南京“9.14”“A轮”与“B轮”碰撞事故
(二)“B轮”轮 2009年9月14日1200时,“B轮”轮重载630吨石子,目的港泰州。 14日约2300时,过南京长江三桥,刘某当班,“B轮”轮尾随“江顺8”轮,前后相距 约500米。 2340时,在南京水道#146红浮水域,刘某发现在#145红浮水域附近,下行通航分道边 缘有一船队(“A轮”船队)一直显示绿闪光灯。刘某也显示绿闪光灯。继续航行。 2346时,“B轮”轮距离船队约700米,刘明华突然发现船队在显示红闪光灯,认为船 队要与本船会红灯,立即也显示红闪光灯,同时加车向右用舵避让。 2350时,两船相距较近,避让不及,“B轮”轮左舷与船队右舷驳船首部发生碰撞。 “B轮”随即翻沉。
五、事故经过
“皖寿县货VV”轮与“伦斯QQ”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尾部,吊钩已经放下,葛X站起来抓吊钩,没有抓到,当时只有周X一人在划桨,因 为水流较急,“一个人划起来很吃力,救助艇向外漂移了二、三米(周X口述)”, 此时一空载黄沙船( “皖寿县货VV”)从下游方向压过来,连人带船压在船底,等 从水中漂浮出来后,葛X已不在救助艇
五、事故经过
“皖寿县货VV”轮与“伦斯QQ”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上,只看见救生衣碎成两片,漂在江面上,救助艇继续向下漂流,漂到南京Y船厂 水域,在海巡艇和附近一小渔船的救助下,周X被救上岸,“伦斯Q”轮现场作业人 员立即向南京海事局指挥中心报警。
“皖寿县货VV”轮与“伦斯QQ”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七、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
1901
船 总 型 净吨:
参考载重吨:6200吨 空载排水量:1303吨 空载吃水1.089米 满载排水量:7791吨 满载吃水:5.6米 主机种类:内燃机×2 型号:
船舶碰撞事故分析总结报告
事故处理
• 对事故责任方进行处罚,如罚款、吊销证书等
• 对事故受害方进行赔偿,如货物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等
• 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加强船舶航行安全管理
03
船舶碰撞事故预防措施
船舶航行安全规定与操作要求
船舶航行安全规定
船舶操作要求
• 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其他相关法规
• 加强船舶航行设备的维护与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改进措施
• 根据事故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加强船舶航行安全管理
• 提高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06
未来船舶碰撞事故预防与
展望
船舶碰撞事故预防技术发展趋势
船舶导航设备
• 发展更先进的导航设备,如卫星导航、雷达等
• 提高导航精度,降低船舶碰撞事故风险
船舶通信设备
• 发展更有效的通信设备,如卫星通信、无人机通信等
• 提高通信畅通性,确保船舶碰撞事故应急处理
⌛️
船舶监控设备
• 发展更智能的船舶监控设备,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
• 提高船舶航行状态监测能力,预防船舶碰撞事故
船舶碰撞事故管理政策与法规
管理政策
法规
• 制定更严格的船舶航行安全管理政策,加强船舶碰撞事
• 完善船舶航行安全法规体系,明确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
CREATE TOGETHER
SMART CREATE
船舶碰影响
船舶碰撞事故的定义与类型
船舶碰撞事故的定义
船舶碰撞事故的类型
• 两艘或两艘以上船舶在海上或港口水域发生碰撞的事件
• 船舶之间的碰撞
• 导致船舶损坏、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后果
• 船舶与码头、桥梁等设施的碰撞
船舶碰桥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提高船舶碰桥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航道通航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与桥梁发生碰撞的事故。
三、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船舶碰桥事故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 一般事故:船舶损坏轻微,未造成人员伤亡,航道通行不受影响。
2. 较大事故:船舶损坏较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航道通行受到一定影响。
3. 重大事故:船舶损坏严重,造成人员伤亡,航道通行受到严重影响。
四、应急处置原则1. 生命至上,以人为本。
2. 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3. 科学决策,有序指挥。
4. 防治结合,减少损失。
五、应急处置流程1. 报告与响应(1)船舶发生碰桥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船长应立即向海事局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船舶基本信息、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
(3)海事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2. 救援与救助(1)海事局组织救援力量,包括船舶、救生设备、医疗救护等,赶赴事故现场。
(2)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尽快将其救出。
3. 现场处置(1)对损坏的船舶进行安全控制,防止事故扩大。
(2)对损坏的桥梁进行安全评估,确保航道通行安全。
(3)清理事故现场,恢复航道通行。
4. 事故调查与处理(1)海事局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方进行处罚。
(3)对损坏的船舶和桥梁进行修复。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
2.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用于事故救援和处置。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需求。
4. 技术保障:加强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七、预案修订与实施1. 本预案由海事局负责修订。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预案废止。
温州历年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
温州历年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温州是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港口城市,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重要的海运贸易地位,吸引了大量的轮船驶入该市的海港,所以交通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历史上,温州发生过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给当地城市的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1981年温州第一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1981年11月21日,一艘重约3500吨的货轮驶入温州沙城港区,携带着一批约2600吨的钢材。
由于主机失灵致使货船无法控制,最终撞向周边的天津桥梁。
由于事先未进行有效的疏散和预警工作,导致撞击后有近10名人员死亡及伤势。
同时,这起事故还造成大量的钢材损失和港口堤坝的重要设施损坏。
当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也引发了对于港口安全管理的持续关注。
1994年温州第二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1994年9月11日晚上,一艘重约3000吨的货轮试图驶入温州蛟头西桥港区,但未能驶离主航道,最终直接撞向蛟头大桥主墩。
这起事故直接导致大桥主墩倾斜,整座大桥也险些倒塌。
由于大桥是温州市的主要交通枢纽,所以这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
在事故中,货轮上的18名船员和大桥上的3名施工工人均遇难。
这起事故也引起了国家交通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了对于港口安全管理的监管。
2007年温州第三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2007年5月10日,一艘重约2900吨的货轮驶入温州市区海港,试图将已被破解的西浦大桥撕毁。
由于货轮撞击的地方恰好位于该桥的主墩上,致使大桥的上部结构严重受损。
这次事故造成了约1.2亿元的经济损失,对于当地城市的经济和市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从这三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港口交通的安全管理和预防工作的重要性。
各相关部门应该对于港口交通安全进行加强监管,完善预警和疏散机制,让这些交通枢纽设施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当然,最终保障港口交通安全还需要所有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
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可以享受到更加安全和畅通的港口交通。
船舶碰桥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船舶碰桥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海域内发生的船舶碰桥事故,包括船舶与桥梁、码头、浮桥等设施碰撞的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确保人员安全。
2. 及时、准确、高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 依法依规,确保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4. 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船舶碰桥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指挥部组成:(1)总指挥:由交通运输部主管领导担任。
(2)副总指挥:由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指挥部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协调解决事故救援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4. 分工职责:(1)海事局:负责船舶事故调查、救助打捞、航道疏通等工作。
(2)公安: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3)消防:负责火灾扑救、灭火救援等工作。
(4)环保:负责污染监测、应急处置、污染治理等工作。
(5)卫生:负责伤员救治、疫情防治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接报事故接到船舶碰桥事故报告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2. 初步判断根据事故报告,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3. 现场救援(1)人员疏散:组织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火灾扑救:如有火灾,消防部门立即展开灭火救援工作。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现制定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按照“各负其责、科学评估、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治理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桥区标志标识,提高航道通航保障服务水平,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提升桥梁防撞能力,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的跨越内河高等级航道的各类桥梁。
跨越其他等级内河航道的桥梁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治理。
内河高等级航道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印发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的通知》(发改交运〔2007〕1370号)中的“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航运企业是船舶安全航行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所属船舶和船员管理,保证船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障船舶在桥区水域安全规范航行。
负责桥梁养护或运行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桥梁运行管理单位)是保障桥梁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依规设置和维护桥梁标志标识、防撞设施;对抗撞性能不足的,采取设置防撞设施、加装主动预警装置等措施,提升防撞能力。
航道养护单位是桥区水域航道养护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保障桥区水域航道和水上航标处于良好的状态。
2.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职责。
海事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航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公路桥梁防船舶碰撞的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桥梁运行管理单位落实桥梁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和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方案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方案1. 引言船舶碰撞桥梁是在水上运输中常见的事故之一,给桥梁、船舶和人员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方案,旨在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2. 桥梁隐患分析船舶碰撞桥梁的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2.1 水域巡航不规范当水域巡航不规范时,船舶与桥梁之间的安全距离无法得到保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2.2 桥梁标识不明确如果桥梁的标识不明确,船舶驾驶员难以判断船舶与桥梁的距离和通行状态,从而增加了碰撞事故的风险。
2.3 船舶驾驶员经验不足船舶驾驶员经验的不足会导致他们无法准确判断船舶的位置和速度,从而无法及时避免与桥梁的碰撞。
2.4 天气因素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雨雾等,船舶驾驶员的视线会受到阻碍,增加了碰撞事故的风险。
3. 治理工程方案为了有效治理船舶碰撞桥梁的隐患,我们提出以下工程方案:3.1 加强水域巡航管理加强水域巡航管理是减少船舶碰撞桥梁事故的关键。
我们将制定具体的巡航规范和流程,并建立巡航巡检团队。
定期对水域进行巡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2 完善桥梁标识系统我们将完善桥梁的标识系统,包括标志牌、信号灯和导航标志等。
这些标识将明确桥梁的位置、通行规则和最大通航高度等信息,以便船舶驾驶员正确判断船舶与桥梁的距离和通行状态。
3.3 提升船舶驾驶员技能为了提升船舶驾驶员的技能水平,我们将开展专业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将包括航行规则、桥梁通航要求、紧急情况应对等。
通过提高驾驶员的技能水平,进一步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
3.4 安装智能监测设备我们将在桥梁附近安装智能监测设备,用于实时监测船舶和桥梁的位置和运行状态。
一旦发现船舶靠近桥梁或存在碰撞风险,系统将及时发出警报,提醒船舶驾驶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4. 总结船舶碰撞桥梁是一项严重的安全隐患,给桥梁、船舶和人员造成严重损失。
通过加强水域巡航管理、完善桥梁标识系统、提升船舶驾驶员技能和安装智能监测设备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减少船舶碰撞桥梁的发生,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1.04.13•【字号】宁交执法〔2021〕183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宁交执法〔2021〕183号江北新区建交局、各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水〔2020〕6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21〕1号),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传〔2021〕7号)要求,深入推进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强化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薛海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副组长:何宝林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成员:华挺局应急管理处处长符俊局港航发展处处长缪玮局地方铁路处处长高鹏局轨道交通处副处长赵文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童新建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李晔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三支队支队长许贤贺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四支队支队长闫冰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五支队支队长领导小组设立综合组、铁路组、轨道组、高速公路组、公路组、航道组、水上执法检查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组组长:何宝林成员:吴军宏、刘小奇、张志宁、高鹏、王继勇、徐衍亮、童亮、黄健联络员:孙涛(二)铁路组组长:张志宁成员:杨竞帆、施辉联络员:龚羽霄(三)轨道组组长:高鹏成员:李忠明、陈岸胤、裴欢联络员:李忠明(四)高速公路组组长:王继勇成员:王锁芳、李斌、黄大东、王长清联络员:王长清(五)公路组组长:徐衍亮成员:杨盛旭、张传岳、杜海鑫、陆旦辉、饶睿、陈姝姝联络员:陆旦辉(六)航道组组长:童亮成员:黄红兵、赵世航、顾炜、林艳联络员:赵世航(七)水上执法检查组组长:黄健成员:陈文、孙涛、沈炜炜联络员:狄万兴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市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
温州历年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
温州历年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作者:————————————————————————————————日期:温州历年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2012年5月23日上午,明珠7号邮轮撞击温州大桥(图片引自网络).“明珠七号”邮轮由温州明珠游艇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与美国塑胶联合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投资2亿多元委托威华船业集团有限公司建造,拟停靠于温州港集团原轮驳公司码头(郭公山下).2012年5月23日08:00时许,“明珠7号”邮轮在温州引航中心指挥下起锚起拖,09:05时过磐石码头,开始控制速度;0945时过马蹄礁灯桩,拖带速度5节;随后继续减速,09:50时许,过Q2灯浮,拖带速度3.2节,09:53时,明珠7号船首进入桥孔,当时意识到存在碰撞危险,随即下令两侧的“温拖3”和“温拖5”停车,在尾部的“温拖1”全速退车。
但“明珠7号”在惯性和水流的影响下仍缓慢的前行并在09:54时与温州大桥发生刮擦。
事故原因初步调查情况: 该船总共高度为36。
96m,该轮船全长158米、型宽30米,7层楼高,设有休闲甲板、客房、商场、餐饮、酒吧等,可同时容纳千余人旅游观光、住宿、就餐、娱乐等.该邮轮无动力装置,属于趸船,排水量为1.297万吨当时。
当时潮高为4。
85米,船舶吃水为2。
2米,过大桥水面高度为34.76米,大桥通航净空高度为30米,因此造成船舶刮擦大桥底部事故。
该事故是由于船主企业安全意识淡簿,在实际建设中,为了美观,就在邮轮的顶部加了高约3米的烟囱,而这一行为并没有向当地的海事部门报告;安全责任不落实和监管不到位造成的。
事故发生后,经过权威检测机构检测、专家论证.2012年于5月25日晚上8时,浙江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检测中心出具了“温州大桥5。
23船撞事件应急检查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立即会同有关单位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会邀请了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温州市相关交通部门的专家10余名.25日晚11时专家评审会根据检测报告及专家组讨论的意见,初步判断“5。
船舶碰撞总结范文稿
一、事故概述近日,我国某海域发生一起船舶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船舶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吸取此次事故教训,现将事故原因、处理措施及改进措施总结如下。
二、事故原因分析1. 船舶驾驶员操作失误:事故发生时,其中一艘船舶驾驶员未按照规定进行海图作业,未能准确掌握自身位置,导致航行过程中与另一艘船舶发生碰撞。
2. 船舶安全意识不足:事故船舶驾驶员及船员安全意识淡薄,对航行过程中的风险预估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避免碰撞。
3. 船舶维护保养不到位:事故船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船体结构老化、导航设备故障等,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导致事故发生。
4. 船舶航行环境复杂:事故发生海域存在暗礁、流态复杂等情况,船舶驾驶员对航行环境掌握不足,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三、事故处理措施1.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船舶驾驶员、船员进行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2. 评估事故损失:对事故船舶进行评估,确定损失情况,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3. 调查事故原因: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4. 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5. 加强船员培训: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船员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改进措施1. 完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确保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与时俱进。
2. 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3. 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确保船员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加强船舶导航设备维护:确保船舶导航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船舶航行安全性。
5. 加强航行环境研究:对复杂航行环境进行深入研究,为船舶航行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此次事故总结,我们将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提高船舶航行安全性,为我国航海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方案 (3)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方案1. 引言在航运和交通领域,船舶与桥梁之间的碰撞事故经常发生,不仅给航行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需要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
本文将提出一种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方案,旨在提高桥梁的抗碰撞能力,保障航行安全。
2. 隐患分析及评估在制定治理方案之前,首先需要对船舶碰撞桥梁的隐患进行分析和评估。
主要隐患因素包括:2.1 船舶操纵不当船舶操纵人员的错误操作和判断可能导致船舶偏离航道,直接撞击桥梁。
尤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这一隐患更加突出。
2.2 桥梁结构薄弱部分桥梁的设计和建设存在结构薄弱的问题,无法承受船舶的碰撞力。
这主要是由于桥梁年限久远或者建设标准不足等原因造成的。
2.3 缺乏警示标志某些桥梁周围缺乏明显的警示标志,船舶航行人员难以及时发现并做出避让动作。
3. 治理方案3.1 船舶操纵规范管理针对船舶操纵不当的隐患,需要加强对船舶操纵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船舶操纵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强化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培养;•加强对船舶操纵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在必要的航道位置设置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并纠正船舶操纵不当的行为。
3.2 桥梁结构加固针对桥梁结构薄弱的隐患,需要进行结构加固和改造。
具体措施包括:•对已经存在的桥梁进行评估和监测,确定结构薄弱的部位;•对结构薄弱部位进行加固和改造,增加桥梁的抗碰撞能力;•对新建的桥梁在设计和建设阶段,确保其能够承受船舶的碰撞力。
3.3 警示标志设置为避免船舶无法及时发现桥梁位置和距离,需要在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具体措施包括:•在桥梁附近设置明显的航标和警示标志,提醒船舶航行人员注意;•利用技术手段,如雷达、GPS等,提供船舶与桥梁的相对位置信息;•定期检查和维护警示标志,确保其清晰可见。
4. 实施计划与控制措施4.1 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是确保治理方案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
船舶碰撞桥梁实施方案
船舶碰撞桥梁实施方案
船舶碰撞桥梁是一种严重的事故,可能会导致桥梁结构的损坏,甚至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实施方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船舶碰撞桥梁事件。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和管理。
船舶在接近桥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航道通行,并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
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其安全通行。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桥梁结构的维护和保养。
定期对桥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桥梁的结构稳固和安全性。
另外,我们还需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船舶碰撞桥梁事故,需要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和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此外,我们还可以考虑在桥梁周围设置防护设施,如设置护栏、浮筒等,以减少船舶碰撞桥梁的可能性,从而提高桥梁的安全性。
总的来说,船舶碰撞桥梁是一种严重的事故,需要我们高度重视。
通过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桥梁结构的维护和保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以及设置防护设施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船舶碰撞桥梁事故的发生,保障桥梁的安全运行。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共同努力,确保桥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船碰撞事故调查报告-山东海事局
船碰撞事故调查报告-⼭东海事局(说明:报告不得作为民事纠纷、刑事和⾏政诉讼的证据)威海“10·30”“MENARO”轮与“津汉渔04856”船碰撞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概况和调查情况(⼀)事故简况2016年10⽉30⽇0144时许,WATERWAYS SHIPPING LIMITED所属的利⽐⾥亚籍散货船“MENARO”轮(以下简称M 轮,载运69200.115吨⼤⾖)由新加坡驶往丹东途中,与天津汉沽营城渔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天津籍钢制渔船“津汉渔04856”船(以下简称J船)在成⼭头以东约50海⾥处(37°15′.4N、123°45′.9E)发⽣碰撞。
事故造成J船沉没,6名渔民失踪;M 轮球⿐⾸8.5⽶到10.1⽶⾼度处钢板凹陷变形、13⽶⽔线位置处擦伤。
构成较⼤等级⽔上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情况事发后,⼭东海事局成⽴事故调查⼯作组(详见附件1)对事故开展调查取证⼯作。
经调查,共取得调查询问笔录17份、船员事实陈述3份, VDR数据资料1份,⽔上交通事故报告书1份,事故现场勘验记录1份,⽔下探摸录像及报告各1份,LR 检验证书1份,油漆样品4份,船舶证书及⽂书复印件、船员证书复印件、船舶图纸资料等相关资料若⼲。
(三)报告中英⽂缩写VDR:VOYAGE DATA RECORDER 航⾏数据记录仪PSC:PORT STATE CONTROL 港⼝国监督DOC:DOCUMENT OF COMPLIANCE符合证明SMC: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安全管理证书AIS: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动识别系统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全球定位系统VHF:VERY HIGH FREQUENCY 甚⾼频VTS:VESSEL TRAFFIC SERVICE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CPA:CLOSEST POINT OF APPROACH 最近会遇距离TCPA:TIME TO CLOSEST POINT OF APPROACH 最近会遇时间ARPA:AUTOMATIC RADAR PLOTTING AIDS 雷达标绘仪MMSI:MARITIME MOBILE SERVICE IDENTIFICATION 海上移动业务识别码⼆. 船舶、船员和安全管理情况(⼀)船舶概况该轮法定证书(详见附件8)齐全有效。
桥梁遭受船舶撞击的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探讨
桥梁遭受船舶撞击的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探讨摘要:随着我国跨江海大桥的日益增多和船舶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桥梁遭受船舶撞击的事故时有发生,轻则使桥梁受损,重则导致桥梁垮塌造成人亡、船沉等严重后果,而且事故的发生也会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损失。
因此,船舶撞击桥梁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本文对桥梁遭受船舶撞击的实际案例进行原因分析,并对相应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有关探讨。
关键词:船撞桥梁;原因分析;应对措施1.船撞桥梁事故的回顾由于跨江海大桥的大量兴建,通航船舶的数量剧增,水上运输业的飞速发展,再加上桥区环境的不断变化等等,导致船撞桥梁事故频发。
下表统计了部分撞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死亡人数。
2.船撞桥梁事故的原因分析2.1桥梁方面的原因(1)桥梁由于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桥梁强度和可靠度不够。
当发生船撞桥事故时,使得桥梁更容易损坏,造成更大的损失。
(2)部分桥梁修建时间较早,当时的船舶运输规模也较小,所以在修筑桥梁时,考虑通航水域的航运量比较保守,再加上当时的船舶尺寸小、吨位小,因此满足通航要求游刃有余。
但随着近些年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自由贸易和水上运输需求量急速增长,船舶数量越来越多,吨位也越来越大,当时修建的桥梁已不能满足当下船舶自由通行的要求,所以导致了近年来船撞桥梁事故的频发。
比如广州的沙口大桥,因被某船身超高的船只撞击而使其桥身受损。
2.2船舶方面的原因在航行过程中,如果船舶机械设备出现故障,船舶关键功能受到损伤,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撞桥事故的发生。
比如四川涪江一艘渡轮因为舵机失灵而导致其失控,最后撞桥倾覆,多人遇难。
2.3环境条件的原因(1)通航水域沿线警示设施设置不合理,桥梁通航高度标示、宽度标示不规范,桥区周围助航标志设置不完善等等,这些都有可能误导相关人员,增加撞桥事故发生的概率。
(2)在行船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好的天气(如大雾、暴雨使得能见度低,大风使得船舶失控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相关人员的判断和操作,影响船的正常行驶,严重时将导致船撞桥梁事故的发生。
船舶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船舶碰撞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船舶碰撞事故调查报告背景介绍:船舶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其中碰撞事故是最常见的一种。
船舶碰撞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船舶损失,给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小的影响。
为了减少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调查碰撞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非常必要。
调查过程:一艘货轮与一艘客轮在海上相撞,导致客轮受损并有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启动了调查程序。
调查团队包括船舶专家、法律顾问和技术人员,他们分别采集了相关证据和数据,进行了现场勘查和分析。
调查结果:经过调查,碰撞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航行计划不合理:货轮和客轮都没有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也没有充分考虑潮汐和海况等因素,导致航线交叉,最终发生了碰撞。
2.船员操作不当:在碰撞发生前,船员没有注意到对方船只的存在,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碰撞。
3.通讯系统失灵:事故发生时,货轮和客轮的通讯系统存在故障,导致双方无法及时沟通协调。
基于以上原因,调查团队提出了以下建议:1.加强航行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船舶在航行前必须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航行过程中,船员要及时调整航向和速度,避免与其他船只发生碰撞。
2.强化船员培训和管理:船员要接受相关培训,掌握航海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
船舶公司要对船员进行管理,确保船员遵守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3.维护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船舶的通讯系统是航海安全的重要保障,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结论:船舶碰撞事故是一种常见的船舶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不4.4 事故原因分析在对事故过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1. 船舶的安全意识不足,船员的操作技能不够熟练,导致了该事故的发生。
在事故前,船舶驾驶员未能及时察觉对方船只的存在,未能对船舶进行规范的操作。
2. 船舶的通讯设备和雷达设备不够完善,未能及时预警和发现对方船只,给船舶的操作带来了困难。
3. 船舶的防撞设备不够完善,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在本次事故中,虽然船舶上配备了防撞设备,但由于该设备操作不当,未能及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6.15九江大桥
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广东“6.15”九江大桥船撞桥梁事故的通报(交安委明电〔200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各直属海事局:6月15日,广东佛山市南海裕航船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南桂机035”轮从佛山高明开往顺德途中偏离主航道,触碰325国道九江大桥非通航孔的桥墩,造成九江大桥部分桥面坍塌,“南桂机035”轮沉没。
初步调查有4辆汽车坠入河中,造成9人失踪。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抓紧修复,查明原因,严肃处理”,并要求举一反三,对全国各地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作出部署。
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均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搜救工作。
省市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千方百计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也迅速派出工作组到现场协调指导处理工作。
广东省委、省政府及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
交通部门已组织专家对九江大桥修复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并正在制订修复方案。
经初步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船舶航行中突遇浓雾,船长疏忽了望,采取措施不当所致,是一起船撞桥梁的单方责任事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深入开展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改各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结合交通部印发的《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交海发〔2007〕304号)的要求,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船舶防碰撞、防泄漏工作,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要督促各航运单位对船舶航行安全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安全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设备安全隐患,并切实进行整改。
各级海事机构在主动为航运单位开展安全自查提供业务指导的基础上,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扩大船舶安全检查的覆盖面,对存在影响航行安全缺陷的船舶,坚决予以滞留。
桥梁船舶碰撞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提高应对桥梁船舶碰撞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桥梁船舶碰撞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桥梁船舶碰撞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救援、事故调查、交通管制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救护等工作。
(3)环境保护组:负责污染监测、污染控制、清污等工作。
(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供应、车辆调配、通信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事故报告(1)发现桥梁船舶碰撞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现场处置(1)现场处置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开展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并做好伤员转移工作。
(3)环境保护组对污染情况进行监测,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
(4)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
3.事故调查(1)现场处置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
(2)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4.交通管制(1)现场处置组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现场及周边交通进行管制。
(2)交通管制组负责交通疏导,确保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畅通。
5.环境保护(1)环境保护组对污染情况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
(2)清污组对污染水域进行清污,恢复水域环境。
五、应急保障1.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
2.人员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和保障。
3.资金保障: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筹措和使用。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由领导小组负责修订,必要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附则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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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碰撞桥梁事故通报
2004年8月13日清晨,珠江航道珠江大桥水域发生船只争道碰撞的水上交通事故:一艘从香港驶往广州市花都港的集装箱货轮与一艘运石船“对垒”后撞向正在扩建的珠江新桥(东桥),导致一座价值数百万元的百吨桥墩施工平台倒塌。
2006年8月11日12时左右,新加坡籍货轮由于涨潮作用走锚失控,货轮的右舷顺流撞击了杭州湾跨海大桥中引桥和北航道桥南高墩区结合部位,货轮的驾驶台及其桅杆也因撞击大桥后卡在梁下,该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000万元
2007年6月15日,广东佛山市南海裕航船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南桂机035”轮从佛山高明开往顺德途中偏离主航道,触碰325国道九江大桥非通航孔的桥墩,造成九江大桥部分桥面坍塌,“南桂机035”轮沉没。
初步调查有4辆汽车坠入河中,造成9人失踪。
通报要求,要督促各航运单位对船舶航行安全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安全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设备安全隐患,并切实进行整改。
对存在影响航行安全缺陷的船舶,坚决予以滞留。
另外,这份通报还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对通航水域的桥梁、船闸、取水口、管道和石油平台等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止船舶碰撞的保护措施。
2007年8月29日12时左右,在江苏省昆山市大洋桥水域,一艘货船因避让船只,撞上大洋桥桥墩,致使大桥部分桥面发生坍塌,同时事故还造成一船员被砸伤,两人落水失踪。
2008年3月27日1时,台州籍“勤丰128”货轮撞击在建中的金塘大桥,致使这座连接宁波与舟山的我国第三长跨海大桥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4名船员死亡。
珠江大桥惨遭“五连撞”
一撞
2002年6月17日凌晨5时,珠江大桥西桥第四孔曾被一艘不明身份船只撞坏。
二撞
2003年3月2日晚10时许,长约40多米、582总吨的货船“南罗机6213”当逆流而上途经珠江大桥珠江西桥时,货船一头撞进了珠江大桥第三桥孔底部,龙门架被撞成了弧形。
三撞
2003年4月18日,又有一艘货船撞断了珠江大桥西桥底的导轨钢梁,被卡在桥底动弹不得。
四撞
2003年6月24日下午5时30分左右,一艘货船从珠江大桥西桥正中桥孔驶过时,桅杆撞到桥梁,结果撞断了桥底面的两根钢梁。
五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