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必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表填报注意事项(全了)!
必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表填报注意事项(全了)!备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要点指引(1.0)》整理纳税调整附表中,部分附表只要发生有关事项,无论是否存在纳税调整,均需要填报相关表单。
包括《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本表为必填表,填报内容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
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变化内容:将原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调整明细表》名称变更为《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提醒】正确填写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平均值“103 资产总额”和“104 从业人数”栏次填写全年季度平均值。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03 资产总额”金额单位为“万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 0000)本表为必填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
变化内容:调整“203 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项目,将“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改为“203-1 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新增“203-2 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填报享受境外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相关信息;在“209 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下新增“28 纳米”选项,同时调整“208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的填报说明;调整“107 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填报说明,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新增“800政府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调整及纳税申报
• (七)政府补助收入 • 1.政府补助收入的实现时间 • 2.免税或不征税的政府补助收入 • 企业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
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 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当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 6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 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 核调整及纳税申报
永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准则的差异及其纳税调整。 • (2)税收优惠的备案或审批。 • (3)企业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
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非货币形式体现的, 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地计入确认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 (4)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 因,没有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 可以按照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是,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 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 (5)准予在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 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 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视同销售收入
• 2.纳税调整与申报 • (1)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 (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将外购货物捐赠、赞助、个
人消费、业务招待等,虽然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 移,但没有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所以,在会 计处理上,不作销售处理。但是,按照税法规定, 应作视同销售处理,按其购入时的价格确定视同 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 (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定应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不填 入“主表”第1行“营业收入”、第2行的“营业 成本”中,即“利润总额”不包括该部分内容。 该部分内容作为纳税调整项目,调整应纳税所得 额。
企业所得税汇算常见纳税调整事项
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王
算志 刚
常
见
李 伟
纳毅
税
调
整
事
项
由于会计 制度与税法的分离,两者 规定存在许多 差异,当企业财务会计的 确认、计量与 税收法 规不一 致时,就会 出现会计利润 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 在年度所得 税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对 年度企业所 得税进行纳税调整。下面, 笔者按照 企业财务报表顺序,就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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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辅导
处理。 5、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
等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不征税 外,都应并 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 即征即退的应并入当年利 润,对先征后 返的并入收到退税款的年度。
五、成本与费用类项目 1 、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支出 实 行 计 税 工 资 扣 除 办 法 的 企 业 ,自 2 006 年 7 月 1 日 以 后 执 行 财 税 [ 200 6] 1 26 号人 均 月 扣 除最 高 限 额 1 600 元,计算公式为:企业全年计税工 资、薪金扣除标准=该企业年任职及雇 员平均人数×规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 准×12 计税标准以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 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实行工效挂钩的 企业,按批准提取超过实际发放的部分 不得扣除 ,超过 部分可 建立工资 储备 金 ,在 以后年度 发放时 ,经 主管税 务机 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 据实扣除。 2、职工工会 经费、职工福 利费、职 工教育经费。所得税法规定,上述三项 经费 分 别 按 照 计 税 工 资 总 额 的 2%, 1 4%, 1. 5%计算 扣除 ( 企业效益好、职 工 培训任 务重的 企业职 工教育经 费可 按 2. 5 %) ,纳税人 实际发放的 工资高 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照计税 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三 项经费;纳税 人实际发 放的工 资低于 确定的计 税工 资标准的,应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 分别计算扣除的三项经费,凡不能出具 《工会经费拨缴款收据》的 ,其提取的职 工工会经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3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与 生产、 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定的 记录或单据。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 用 列 支,全 年销 售(营 业 )收入 净额 在 1 500 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 (营 业)收入净额的 5 ‰;全年销售(营业)收 入 净额超过 15 00 万元的部分,不得超 过 该部分 销售(营 业)收入净 额的 3‰。 收入净额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 取得的 收入扣 除销售 折扣、销 售折 让、销售退回等各项支出后的收入 额, 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 入,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大全
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大全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 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 •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5.重新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 •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7•重新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资本公积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 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 ,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在规定。
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的几种情况
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的几种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编制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3、根据税法规定,乡镇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应缴纳所得税额中扣除10%作为补助社会性支出。
计提"补助社会性支出"时,编制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其他应交款——补助社会性支出非乡镇企业不需要作该项会计处理。
4、缴纳年终汇算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5、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贷:所得税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在下年度编制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二、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计算补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其会计处理如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在确认投资收益或应分得联营企业税后利润后,计算出投资收益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并缴纳时,编制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上述会计处理完成后,将"所得税"借方余额结转"本年利润"时,编制会计分录: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所得税"科目年终无余额。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补缴税额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1、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得到的数额如果是正数,代表企业应补缴税额,分录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2、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调整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如果是负数,代表企业多缴税额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经税务局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调整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正确步骤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账账、账表;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最后,将审核结果与企业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可分为: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5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蛰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多缴),减少少缴税的风险(偷税)。
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2、成本:核蛰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特别注意:(1)在纳税问题上,会计服从税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操作办法(试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操作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工作,切实提高后续审核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现行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以下简称审核)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后,对年度申报表的逻辑性和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的审核。
后续审核包括企业自审和税务机关重点审核两部分。
企业自审是指汇算清缴结束后,在主管税务机关辅导下,企业自行对年度纳税申报资料开展的审核。
税务机关重点审核是指各级国税机关根据企业自审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企业开展的审核以及省局直接下发企业名单督导各级国税机关开展的审核。
第三条审核工作由各级国税机关的所得税部门牵头,税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第二章审核对象的选择与确定第四条企业自审对象由各市、县(区)国税机关的所得税部门在下列范围内选择:(一)汇算清缴结束后省局下发的所得税指标异常企业;(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有异常情况的企业。
企业自审面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应参加汇算清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户数的5%。
第五条重点审核对象由省局和各市、县国税机关的所得税部门共同确定。
自审工作完成后,各地应结合企业自审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企业开展重点审核。
省局也将根据管理需要,选择一定户数企业作为省局督办的后续审核重点企业,并实施全程跟踪、督审。
各地重点审核面应不低于自审企业户数的10%。
第六条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重点(一)利润率、应税所得率明显低于同行业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应纳税额增长率异向变动程度较大的企业;(二)连续亏损仍持续经营的企业;(三)所得税申报收入与损益表营业收入,与增值税、营业税申报收入比对异常企业;(四)有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分立、合并等重大涉税事项的企业;(五)资产损失专项申报金额较大的企业;(六)减免税额较大或减免税期满前后利润额变化异常的企业;(七)关联交易收入比重较高、金额较大的企业;(八)不征税收入金额较大的企业;(九)有弥补亏损、费用等跨年度结转事项的企业;(十)其他。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最新规定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最新规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如何调整会计报表?汇算清缴报表的填报有什么注意事项?看完店铺整理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小知识后你就会明白!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报表例如:由于招待费超标,故补缴08年所得税955.68元,请问具体应该怎样调整报表在账务调整上,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55.68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55.68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55.68贷:银行存款955.68报表调整:将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的年初数中增加955.68元,未分配利润年初数中减少955.68元,这样报表中一增一减.什么是汇算清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4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查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多缴),减少少缴税的风险(偷税)。
什么样的企业需要做汇算清缴?根据广东省国税局以及地方税务局规定,在广州市企业(查账征收)每年都需提交汇算清缴报告,在广东省内的企业宣召当地税务局要求出具。
做汇算清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需要提供企业四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报告以便核查,提供验资报告或者有增资需提供增资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手工帐、明细账、总账、电子帐均需提供),业务约定书(事务所准备)等等,具体根据每个企业不同均有所不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及注意事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本表也称主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算年度应纳税额。
因此,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处理方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处理方法1.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后,需要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重新计算过去几年的可抵扣亏损和未确认的损益,将其调整为净利润中的项目。
这样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符合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2.确认税费准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需要根据最新的所得税税率和法律法规,计提或调整税费准备。
税费准备是企业为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支付而提前计提的负债,它可以在企业税务费用中提前扣除,以减少企业当期的利润税额。
汇算清缴后,企业需要重新计算并确认税费准备的数额。
3.调整资产和负债:在汇算清缴后,企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和负债的调整。
例如,如果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发现了未确认的资产或负债,需要将其纳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
此外,还需要对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反映最新的财务状况。
5.编制财务报表:在进行上述调整和处理后,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同时,还需要编制附注和报表附录,对财务报表中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和披露。
这些财务报表将作为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主要依据,用于向相关方提供财务信息和履行财务报告的义务。
总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处理方法包括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确认税费准备、调整资产和负债、调整税务成本以及编制财务报表等。
这些处理方法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准确、合规,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存在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进行汇算清缴,汇算结果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企业应交数与计提数刚好相等,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为0;第二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小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大于0;第三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大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小于0。
除第一种情况似乎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外,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但是第一种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
二、账务调整前先分清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在进行会计处理前要区分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目前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有三类:(一)企业会计准则;(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三)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在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时就要求必须勾选.如图:《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部分截图因此,在账务调整时要注意区分,包括看以下文章也要区分前提条件,千万不要张冠李戴,因为三种准则(制度)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甚至连会计科目都有差异.三、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为什么现在讲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因为它最简单!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对“5801所得税费用”有明确说明,且也没有“递延税款”或“所得税递延资产”、“所得税递延负债”等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处理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
因此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应该是:(一)账面上计提金额为大于实际缴纳金额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大于0.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企业没有考虑到税收优惠政策等,比如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所得税费用(二)账面上计提金额小于实际缴纳金额也就是说,上年底结账的时候可以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少了。
在税务稽查之后企业所得税的账务调整
在税务稽查之后企业所得税的账务调整根据稽查中所发现的各种问题,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账务调整,大体有以下五种类型:查获额属于纳税调整项目,仅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在账户上不作调整。
一般情况下,我们对纳税调整项目的检查是在年度财务决算、次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进行的。
例:今年5月,某税务机关对某厂199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核,发现企业“管理费用”列支有问题,其中业务招待费超过税前扣除标准列支5万元和列支税收滞纳金5万元。
处理意见:该案例从财务制度看,这些支出项目,仍属企业费用支出范围,应当体现在当期损益中,而根据所得税有关法规,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和税收滞纳金均属纳税调整项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330万元[×33%=万元].账务调整:业务招待费超支和税收滞纳金的纳税调整是属于永久性差异的调整,一般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调整的差异额与会计利润合并后计算所得税,在账务上不作调整。
仅需在缴纳时作以下账务处理:1、补缴所得税时借:所得税33000贷:应交所得税330002、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000贷:银行存款33000查获额税同直接影响利润的因素而全部作为查增计税所得额。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查获额属于本年度成本结转项目且金额较小,作直接影响利润处理,查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今年5月,某税务机关对某大型工业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企业今年2月份材料一次性多结转成本2万元。
处理意见:该案例中查获额系多结转材料成本造成,但由于金额较小,按照账务调整原则,不考虑多结转的2万元材料成本是否保留在“产成品”还是“生产成本”账户。
也不考虑当期存、销比例,而视同产品全部销售,查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所得税万元。
同时企业需要作以下账户调整:1、用红字冲正原记会计分录中多结转的材料成本借:产品销售成本20000贷:原材料200002、补缴所得税借:所得税66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003、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00贷:银行存款6600第二、查获额仍属成本结转项目,但发生期为上一年且金额较大,也视同直接影响利润,查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事项归纳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事项归纳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可能涉及的主要纳税调整事项和调整所依据的相关政策条文归纳整理,便大家参考。
一、职工工资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 号)。
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核定额度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3 号):“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职工福利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职工福利费有余额的,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未先冲减余额,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企业列支的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各种福利性质的支出,应在“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否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分录
小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汇算清缴账务处理分录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
借记: 所得税费用
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此分录反映了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2. 缴纳税款
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记: 银行存款
此分录反映了实际缴纳所得税的现金支付过程。
3. 如果存在未交或多交的情况,需要调整账面记录
a) 如果当期应交税金小于预缴税款:
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记: 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
此分录反映了应退还的预缴所得税款项。
b) 如果当期应交税金大于预缴税款:
借记: 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
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此分录反映了需要补缴的所得税款项。
通过以上几个步骤,准确地计算和记录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并及时缴纳或补缴所得税款项,从而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性。
同时,这些账务分录也为企业提供了相关的会计信息,有助于管理层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
企业所得是 汇算清缴纳 费用调增详细说明
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规调整项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很多项目需要做纳税调整的,常规调整项目如下:1.工资薪金,工资薪金100%扣除,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加计100%扣除;2.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薪金的14%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不结转以后年度;3.教育经费,教育经费一般是工资薪资的8%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100%扣除;4. 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是工资薪金的2%的以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不结转以后年度;注意事项:以上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所依据的工资薪金要将所有的工资薪金都计算进去,包括登记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工程成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开发成本等中的工资薪金。
5. 广告业务宣传费,(1)当年营业收入的15%以内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当年营业收入的30%以内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烟草业的广告宣传费不得扣除;6. 招待费,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以招待费的60%和营业收入的5‰相比,取小的金额,超过的部分做纳税调整。
不结转以后年度;7. 捐赠支出,利润总额大于0时,扣除限额是利润总额的12%;非公益支出要全额调增的;9. 罚款、罚金、税收滞纳金和加收利息、没收的财物,交通罚款等做纳税调增;10. 赞助支出,公司常常发生赞助支出,要做纳税调增;11 .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要做纳税调增;12. 未取得合法票据的支出要做纳税调增:12. 跨期扣除项目,不属于本期的支出要做纳税调增;13. 手续费和佣金,保险业财产保险全部保费收入的15%以内,人身保险全部保费收入的10%以内,据实扣除;其他行业的是合同确认收入的5%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做纳税调增;14. 还有一些不常用的扣除规定,根据本企业的经营关注政策法规。
【税会实务】汇算清缴涉税账务调整方法
【税会实务】汇算清缴涉税账务调整方法所得税纳税审核中查出的大量错漏税问题,多属因账务处理错误而形成的。
在查补纠正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税金的调整问题。
如果只办理补、退税手续,不将企业错误的账务处理纠正调整过来,使错误延续下去,势必会导致新的错误和错漏税,造成重复补退税问题,也使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
因此,必须做好补退税后的调整账务工作,使账务处理及纳税错误得以彻底纠正。
调整账务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不同方法,但不论采取何种调账方法都应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以保证调账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正确性: 1.与现行财税法规相统一的原则。
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的列支,收入的实现,必须依照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税收法规进行核算。
凡是违反各种制度、法规的核算,只有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要求进行调整,才能纠正其错误的核算,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才能保证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
2.符合会计原理的原则。
会计核算方法是一个严密的、科学的方法体系,运用科目、编制分录都有具体规则,不仅日常的核算要按照其基本原理进行,而且在纠正错误、作出新的财务处理时也必须符合会计核算原理。
只有这样,才能使账户之间的勾稽关系得到正确反映,保持上下期之间核算的连续、完整性,才能保证调账的科学性、正确性。
3.针对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
在审核中查出的错账,可能涉及不同时期、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账簿错误。
因此,在调账中要针对实际,讲求实效。
错误的时间、性质不同是否需要调账,以及调账的具体方法及繁简程度也不尽相同。
是直接调账,还是需经计算分摊后调账,是只作一笔会计分录,还是需作几笔会计分录,都要依具体情况而定,确保调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日常审核中发现错账的调整方法。
日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往往是错误的账项尚未影响到其他核算。
如审核当期材料采购成本,发现将采购基建材料的运杂费记入原材料成本,该材料尚未领用。
对这类错误问题,可采取会计记账中错账的更正方法,直接进行调整,一般有“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两种方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追加调整的账表处理
关键 词 : 汇算 清缴 ; 加调整 ; 易调表 法 ; 追 简 试算平衡 表 法 每年一 度 的企业 所得 税汇算 清缴 , 《 业所 将 企 得税 年度 纳税 申报 表》( 以下 简 称 申报 表 或 主 表 )
及 附表提请 主管 税 务机 关 审 查或 提 交 中介 机 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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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业 会计 2 1 4 0 0・ 整 ” 目余额 转 出结 清 , ( 科 借 或贷 ) “ 润分 配 一 记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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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的规定 , 务 审查 、 核时发 现纠正会 计差错 时 , 税 审 涉及 已编制 的 申报表 和附表也 必须追 加调整 , 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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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纳税 年度会计 上 与税 收上 的差 异 , 业 向税 务机 企
纯 计税 错误 导致 的追加 调整 , 指会 计 核算并 是
无差 错 , 但在 编 制 申报 表及 附表 时 , 应该 作 纳 税 将 调整 的事 项未 作 纳税 调 整 或者 没 有 全 部作 纳 税 调
整, 或者 不该调 整 的作 了调整 , 者调 整方 向不 对 , 或 应调 增 的误 填 入 调 减 或 者应 调 减 的 误 填 入 调 增 。 纠正 这些 计 税 错 误 , 先应 调 整 申报 表 附表 和 主 首
改具体项 目, 而忽视修改其他相关项 目, 从而破坏
成套 报表 的表与 表 之 间或 者 项 目与 项 目之 间 的勾
稽关 系 , 达不 到修正 目的。就修 改 申报 表 及附表 而 言, 原则 是 :1 先 修 改 追 加 调整 的 具 体 项 目和 涉 () 及 的具 体项 目, 再修 改 追加 调 整 涉及 的合计 数 ( 或 相 当于合 计 的项 目) ( ) 修 改 追 加 调 整 应 计 入 ;2 先
汇算清缴后如何进行账务调整
汇算清缴后如何进行账务调整?2006年,新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发布,对公司和财务人员产生了极大影响。
而实务中许多企业对汇算清缴后的调账更是五花八门,纰漏较多,为以后年度的财税检查留下隐患。
为此,在贯彻新准则的同时,应关注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一、对上年度错误科目的调账处理1、对涉及损益类科目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特别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例如,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和退回的所得税都属于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由于该所得税费用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就已存在,日后得到证实的事项,另外对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
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或退回的所得税,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借记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贷记或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对于不影响上年损益的错账,可直接调整。
3、对于上一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损益,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项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的账项。
例如某企业会计报表结账后,经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检查,发现2005年12月多账材料成本差异30000元(借方超支),而耗用该材料的产品已完工入库,该产品2006年已售出。
这一错项虚增了2005年12月产品的生产成本,由于产品未售出,不需结转成本,未对2005年损益产生影响,但该产品于2006年售出,此时虚增的生产成本会转化为销售成本,从而影响2006年度的利润。
由于该检查在报表编制后发现的,上年账已结平,调账分录如下:借:材料成本差异 30000贷:产成品 300004、对不能直接按审查出的错误金额调整损益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企业按照账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计算口径或时间上的不同会产生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且影响这些差异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因此,部分企业在年度会计决算已报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报送之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经自查或税务机关审查,仍存在漏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一、自查自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1年度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前)-550000元,企业自行调增纳税所得额60000元,自行调减纳税所得额10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500000元。
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免税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元。
经注册税务师代理审查,下列事项还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共计1500000元:(一)调表不调账。
凡当期不能税前扣除,以后各期均不得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永久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无须调账:1、2001年度支付工商局罚款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
但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2001年度该企业员工20人。
按计税工资月均800元计算,可税前扣除192000元。
企业实际发放工资252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
但超标准支付的60000元(252000-192000),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2001年补缴1999-2000年度的职工养老金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列支。
根据税法“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该三项共计100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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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存在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进行汇算清缴,汇算结果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企业应交数与计提数刚好相等,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为0;第二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小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大于0;第三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大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小于0。
除第一种情况似乎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外,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但是第一种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
二、账务调整前先分清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在进行会计处理前要区分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目前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有三类:(一)企业会计准则;(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三)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在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时就要求必须勾选。
如图:《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部分截图因此,在账务调整时要注意区分,包括看以下文章也要区分前提条件,千万不要张冠李戴,因为三种准则(制度)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甚至连会计科目都有差异。
三、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为什么现在讲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因为它最简单!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对“5801所得税费用”有明确说明,且也没有“递延税款”或“所得税递延资产”、“所得税递延负债”等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处理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
因此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应该是:(一)账面上计提金额为大于实际缴纳金额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大于0。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企业没有考虑到税收优惠政策等,比如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所得税费用(二)账面上计提金额小于实际缴纳金额也就是说,上年底结账的时候可以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少了。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计提时仅仅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计提的,没有考虑到视同销售等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
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经过上述调整后,“所得税费用”直接结转至“本年利润”,不需要再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这种处理是为了简化,采用了收付实现制原则而不是权责发生制。
四、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账务调整《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一)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1.补计提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如果计提多了,就做相反分录。
2.结转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二)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或债务法,但是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二者核算基本一致。
所以,此处就假定税率没有发生变化。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需要将税会差异分为两类: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因此,在进行账务调整前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结果区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先差异。
比如汇算时清理出部分成本费用没有合法票据(发票),而需要进行纳税调增,以后年度也不能税前扣除,这就属于永久性差异。
对于永久性差异引起的“应交企业所得税”调整,是不需要经过“递延税款”科目的。
而暂时性差异,比如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在年底计提所得税没有考虑到,是要影响以后年度纳税的,这时的账务调整就需要通过“递延税款”。
所以,在适用《企业会计制度》且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情况下,汇算清缴后所得税的账务调整可能有3种可能。
1.补提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在贷方)递延税款(或在贷方)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2.冲减多提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递延税款(或在贷方)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在借方)3.虽然不补提,也不冲减,但是需要补确认递延税款(包括亏损企业,虽然不交税,但是也可能存在这样的账务调整):借:递延税款(或在贷方)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在借方)4.最后,不管是那种情况,都需要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至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在借方)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账务调整,不需要追溯调整盈余公积等。
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不但需要区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还需要对暂时性差异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法上本年度不用纳税,在将来要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比如固定资产在本年度采用一次性扣除,就会产生本年度少纳税,但是以后年度会因纳税调整而产生补交这部分少交的税款。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法上本年度要纳税,在将来会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比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本年度超标,超标部分在本年度会因纳税调整而需要多交税,以后年度会因该超标部分税前扣除而在以后年度少交税,相当于本年度多交税部分而在以后年度进行了抵扣。
下面分几种情况介绍企业所得税汇算后的账务处理(注:在以下所有情况的差异处理中,其差异均是指企业在年底计提应交所得税时未予以考虑或少考虑的那部分):(一)盈利企业的账务调整1.对永久性差异的账务调整(1)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大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第二步:追溯调整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小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第一步:冲减多计提的“应交企业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用红字)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第二步:追溯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2.对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冲减“应交企业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用红字)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补计提“应交企业所得税”):不是所有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都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根据谨慎性原则进行职业判断,对有可能在以后年度得不到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比如企业每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都是超标的,理论上以后年度可以继续税前扣除的,但是实际上因为年年超标而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所以这样就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因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调整需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以后年度可得到抵扣的差异部分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第二种情况:以后年度有可能得不到抵扣的差异部分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第二步:追溯调整借: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二)亏损企业的账务调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虽然因为亏损而不交税,但是同样可能存在账务调整。
1.对于永久性差异企业不用进行帐务处理,将来盈利补亏时,按照本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确认的亏损额进行弥补即可。
2.对于暂时性差异(1)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账务处理(以企业未来有足够的所得额来抵扣为限):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说明:汇算清缴中确认的亏损额也是一种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企业在未来5年内有足够的所得额来弥补这部分亏损,企业也可做确认“所得税递延资产”。
(三)特别说明上述账务调整过程中,将税会差异进行区分是为了讲解账务调整的原理,实务中一个企业可能是几种情况都是同时存在的。
既有永久性差异,也有暂时性差异;既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也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能又要区分实际可抵扣和实际不可抵扣。
因此,实际账务调整过程中,为了简化,可以对会计分录进行合并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所得税递延资产”和“所得税递延负债”是不能相互抵消的。
六、案例解析甲公司2017年度会计利润1000万元,企业按会计利润计提应交所得税250万元。
2018年5月份。
汇算调整事项如下:1.不得税前扣除的罚款、不合规票据支出5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17年12月份新购进固定资产100万元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资料:甲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税率25%,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
假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后年度均可得到抵扣。
解析:1.第1项属于永久性差异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2.5万元第二步:追溯调整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25万元盈余公积 1.25万元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万元2.第2项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补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万元(红字)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万元3.第3项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补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万元。